薪资核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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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核算管理办法

1.制定目的

为完善薪资核算流程、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确保薪资核算准确、准时发放,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薪资核算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部门、各门店及人员。

3.职责分工

3.1总经理:薪资核算管理办法及月度薪资汇总表的批准;

3.2人事行政部:制度制定、宣导、解释,数据汇总及总部月度薪资核算;

3.3财务中心:提供相关财务数据、稽查月度薪资表及相关附表,并发放月度工资;

3.4各门店:提交相关数据、审核所属人员的月度出勤、异动及其他相关绩效考核类的薪资,门店月度薪资核算。

4.薪资核算管理

4.1基础数据收集

4.1.1数据类别及来源

4.1.2数据提交及审核进度控制要求

4.1.3数据提交和审核流程

4.1.4月度薪资核算数据是薪资核算是否准确的决定性因素,各数据提交主要及次要责任人在提交、审核相关数据时应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参照月度薪资核算流程和表单模板提交相关数据,确保数据提交及时、准确。

4.2薪资核算项目

4.2.1店长和人事行政部在收到提交的基础数据后,参照经公司审批后的薪酬、绩效类制度和标准,就下表所列各薪资项目进行核算;

4.2.2薪资核算项目明细表(薪资表,详见附件

5.6)

4.2.3薪资执行月薪制,即薪资采用按月核算,应发薪资一律以元为单位,元以下的金额以四舍五入计算。

4.3薪资核算流程图(详见附件一)

4.4薪资审批流程

4.5薪资支付及申诉

4.5.1每月15日为薪资发放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发放。

4.5.2支付方式

4.5.2.1公司采取银行代发薪资的方式(指定的补贴除外)支付,凡公司人员均需在入职时提交指定银行的银行卡,作为工资卡使用;

4.5.2.2因客观原因需由他人代领的,须由本人填写《代领工资委托书》,并由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被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财务中心出纳处领取。

4.5.3工资条发放

4.5.3.1工资发放当日内,人事行政部将各门店的工资条,发送至门店店长的

邮箱;

4.5.3.2门店店长在收到人事行政部发放的工资条后,必须立即告知本店所有人员;

4.5.3.3总部职能部门人员须由本人到人事行政部领取本人工资条并签名,不得代领。

4.5.4薪资申诉

4.5.4.1门店人员在收到工资条后,发现薪资核算、发放有误的,在致电咨询的同时,需以门店为单位,详细填写《月度工资疑问咨询表》,由店长汇总本店人员的月度薪资异常状况后,发送至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邮箱,人事行政部将在2个工作日内查明原因,并以邮件形式回复门店店长;

4.5.4.2总部职能部门人员在收到工资条后,发现薪资核算、发放有误的,可及时致电或填写《月度工资疑问咨询表》,到人事行政部查询,人事行政部将在2个工作日内电话或现场查询、回复。

4.6薪资分析

人事经理每季度末前进行总结分析,并编写季度薪酬分析报告上报审批。并与薪酬核算资料一并存档。

4.7约束机制

未按时、准确提交的,参照以下标准处罚:

4.7.1数据提报是否延期的认定

4.7.1.1电子版:以相关数据提交责任人将数据发送至人事行政部邮箱日期为准。

4.7.1.2手签版:基础工资部分必须每月10日前签字完成提交,佣金部分必须每月20日前签字完成提交,以发送快递单日期为准;

4.7.2漏报及资料不准处罚认定,以工资完成核算发放后,出现投、申诉情况,经查证为数据提交错误的,相关责任人按以上标准处罚;

4.7.3相关奖、罚责任由主要责任人及次要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承担,未能提报责任人的,相关奖、罚责任由各部门、各门店负责人承担。

5.附则附表

5.1本办法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其他与本办法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5.2本办法修订和解释权属人事行政部所有。

5.3薪资核算流程图(2017年6月6日修订)。

5.4各部门、各门店薪资核算人员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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