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完整版监督执法文书
完整版监督执法文书当场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询问机关询问地点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人询问笔录记录人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工作单位住址问:我们是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确认。
答:问:答:被询问人签名:(共页第1页)笔录纸被询问人签名:询问人签名:(共页,第页)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现场检查(勘验)地点:现场检查(勘验)机构:现场检查(勘验)情况: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件号:执法人员(签名):记录人(签名):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见证人签名: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当事人:抽样取证凭证(动监)[ ] 号当事人:时间:地点:因,本所需对你(单位)下列物品抽样取证。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动物卫生监督所(印章)年月日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动物产品确认通知书(动监)[ ] 号:本所于年月日在发现标注为你单位生产的动物产品,基本情况如下: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确认上述动物产品是否为你单位生产。
若非你单位生产,请书面说明理由。
逾期未书面回复的,视上述动物产品为你单位生产。
动物卫生监督所(印章)年月日动物卫生监督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动监)[ ] 号当事人:时间:地点:因你(单位)涉嫌一案,本所需对你(单位)在的下列物品就地保存(异地保存)。
登记保存期间,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动物卫生监督所(印章)年月日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动监)[ ] 号:本机关对年月日登记保存你(单位)的物品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动物卫生监督所(印章)年月日查封(扣押、留验、隔离)通知书(动监)[ ] 号因你(单位),依据之规定,本所对你(单位)下列物品予以查封(扣押、留验、隔离),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藏匿。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动物卫生监督所(印章)年月日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解除查封(扣押、留验、隔离) 通知书(动监)[ ] 号本所于年月日对你(单位)下列物品作出查封(扣押、留验、隔离)决定,并向你(单位)送达了《查封(扣押、留验、隔离)通知书》((动监)[ ] 号),现决定自年月日解除对下列物品的查封(扣押、留验、隔离)。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执行结果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执行结果
篇一: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篇二: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案由:
案件:
被处罚单位(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立案日期:______ 年___ 月___ 日处罚日期:______ 年___ 月___ 日
处罚文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结案日期:_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处罚内容:
执行结果:
执行方式:1.自动履行 2.复议结案 3.诉讼结案 4.强制执行 5.其他
归档日期:档案归类:保存期限: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上报。
篇三: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之三十五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案由:
案件: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立案日期:年月日处罚日期:年月日
处罚文书号:结案日期:年月日
承办人:填写人:处罚内容:
执行结果:
执行方式:1.自动履行 2.复议结案 3.诉讼结案 4.强制执行 5、其他
归档日期:档案归类:保存期限: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随卷存档,第二联上报。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受理告知送达全套文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编号:***药监药受〔***〕号:经审查,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之规定,本局予以受理。
并将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是否同意立项的决定。
特此通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盖章)年月日签收人:签发人:签收日期:签发日期:本表一式三份,第一份:交申请人,第二份受理部门存,第三份:市局监管处室存***药监立复〔***〕号关于同意设置零售药店立项的批复:经审查,你拟在设置零售药店的申请我局已同意立项。
请抓紧筹备,并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现场验收申请。
此复。
年月日申请人或经办人签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编号:***药监药受〔***〕第号:经审查,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申请验收材料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之规定,本局予以受理。
并将在10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开办条件组织验收。
特此通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盖章)年月日签收人:签发人:签收日期:签发日期:本表一式三份,第一份:交申请人,第二份受理部门存,第三份:市局监管处室存现场检查告知书:我局根据《***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实施细则》,组织有关人员对你单位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变更事项进行现场检查。
希望你单位进一步加强药店管理,提高药店软硬件水平,在(1.机构与人员、2.设施与设备、3.制度与管理、4.其它)等方面在较短时间内达到《实施细则》规定要求。
送达人:签收人:年月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编号:***药监药(变更)受〔***〕号:经审查,你(单位)于有年月日提交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的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之规定,本局予以受理。
(最新)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模板
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市监字〔〕号公安局:一案,经查,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现将有关资料移送你局,请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侦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我局,我局将在接到你局立案通知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涉案物品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你局。
附件:案卷册页其他文书证据:联系人:联系电话:(印章)年月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回执)市场监督管理局:今收到你单位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监字〔〕号)案件。
收到案卷册页。
其他文书证据:(接收机关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达,一份抄送人民检察院,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市监字〔〕号:年月日本局根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市监字〔〕号)对你(单位)实施了(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因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局依法已将案件移送,相关涉案财物(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已于年月日按照有关规定一并移送。
附件:《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印章)年月日送达回证送达地点送达方式见收件人(签名或者盖章)证(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人年月日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备注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书市监字〔〕号:一案,经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条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案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局。
附件:(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或有关材料)联系人:联系电话:(印章)年月日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移送单位(公章):名称数量品级规格型号形态备注移送案件接收人:年月日移送案件移送人:年月日送达回证送达地点送达方式收件人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如何收集药品执法过程中的证据
如何收集证据在药品、医疗器械行政执法中,证据是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和基础,是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利器,是依法行政的关键。
是我们一线药品监管、稽查人员必须掌握的一个技巧和方法。
今天,我在这里和大家共同探讨在日常监管、稽查过程中,如何收集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证据,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何为证据证据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方可用作行政处罚依据的证据。
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必须具有三个基本属性:(1)真实性。
证据的真实性是指用于行政处罚依据的证据材料必须是对案件客观事实的真实反映,不能是伪造、变造,也不能是想象、虚构产生的材料。
(2)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是作为证据的客观事实与案件的特征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因此具有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的实际能力。
(3)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要求证据材料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提供、收集证据的主体必须合法,证据的内容必须合法,证据的收集方式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二、证据的重要性随着国家对行政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中,要自觉的提高自我要求。
无论小案还是大案,均要假定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及诉讼,来收集和整理证据。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局1号令)等要求,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据以行政处罚的事实根据是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事实,而反映这种违法事实必须要有证据予以证实,否则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因此,证据是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的灵魂和核心内容。
三、证据的分类《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第十八条规定: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为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证据。
我在下面重点讨论如下做好现场检查并记录。
四、如何做好现场检查(一)现场检查的重要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规定:“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最新)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模板
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市监字〔〕号公安局:一案,经查,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现将有关资料移送你局,请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侦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我局,我局将在接到你局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涉案物品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你局。
附件:案卷册页其他文书证据:联系人:联系电话:(印章)年月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回执)市场监督管理局:今收到你单位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监字〔〕号)案件。
收到案卷册页。
其他文书证据:(接收机关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达,一份抄送人民检察院,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市监字〔〕号:年月日本局根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市监字〔〕号)对你(单位)实施了(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因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局依法已将案件移送,相关涉案财物(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已于年月日按照有关规定一并移送。
附件:《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印章)年月日送达回证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书市监字〔〕号:一案,经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条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案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局。
附件:(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或有关材料)联系人:联系电话:(印章)年月日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移送单位(公章):移送案件接收人:年月日移送案件移送人:年月日送达回证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来源登记表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市监字〔〕号:本局在处理一案中,因,特请你单位协助调查以下问题:请你单位在调查结果上加盖公章后及时函告本局。
重大案件讨论记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第 1 页共 1 页案由:涉嫌销售假药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筋骨康胶囊案当事人:新田县新隆镇梅庄药店讨论时间:2014年2月11日地点:新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室主持人:郑石湘汇报人:古文鹏记录人:黄婷参加人:郑石湘、吴光富、杨亚琼、李应贵、黄承云、古文鹏、谢仕德、陆矗、曾驰、陈保国、黄婷主要违法事实(证据、依据、办案程序及处罚意见):经执法人员在该药店检查发现:1、假药复方川羚定喘胶囊,数量:20瓶,规格400gg×100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546757,产品批号:20130706,标示厂家:河南濮阳哮喘风湿糖尿病研究所,外包装未标明国药准字或其他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160705,经被调查人谢柏玉介绍该产品是2013年8月份通过电话联系,以邮寄的方式送到该药店来的,共购进50瓶,已销售30瓶,销售价格:18元/瓶,100粒/瓶,销售收入共计540元,货值金额是900元。
2、假药筋骨康胶囊,数量:50瓶,标示厂家:烟台万众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37025568,产品批号:20130906,规格:0.4g×100粒/瓶,经被调查人谢柏玉介绍该产品是2013年9月通过电话联系,以邮寄的方式送到该药店来的,共购进100瓶,已销售50瓶,销售价格18元/瓶,销售收入共计900元,货值金额是1800元。
经我局发函核查,上述两种药品均无标示的相关厂家,按假药处理。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证:证据一、该药店负责人邓梅庄签字认可的《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当事人经营销售上述产品的基本情况;证据二、该药店负责人邓梅庄和该药店工作人员谢柏玉签字认可的《调查笔录》,证明当事人经营、销售上述产品的详细情况;证据三、《扣押物品清单》证明该店销售假药的物证。
证据四、湖南省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永)药协字(2013)第27号、第28号,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濮食药监稽函(2013)223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鲁食药监稽查(2013)488号协查复函,证明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的证明文件。
食品药品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
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
(X)药行没物[2005]XX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五十三条规定,建议对XXX药店单位(人)根据《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X)药当行罚[2005]XX号}没收的物品做销毁□√移交□上交□拍卖□等处理。
物品名称
没收时间
没收数量
折合金额
拟处理方式
柴胡注射液
2006年XX月XX日
3盒
7.50元
烧毁
天麻胶囊
2006年XX月XX日
10瓶
20.00元
烧毁
感冒灵颗粒
2006年XX月XX日
12
108.00元
烧毁
负责人 :XXX
2005年11月2日
审批意见:待起诉期限届满后将没收药品进行销毁处理。
主管领导:XXX200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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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市监字〔〕号公安局:一案,经查,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现将有关资料移送你局,请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侦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我局,我局将在接到你局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涉案物品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你局。
附件:案卷册页其他文书证据:联系人:联系电话:(印章)年月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回执)市场监督管理局:今收到你单位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监字〔〕号)案件。
收到案卷册页。
其他文书证据:(接收机关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达,一份抄送人民检察院,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市监字〔〕号:年月日本局根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市监字〔〕号)对你(单位)实施了(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因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局依法已将案件移送,相关涉案财物(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已于年月日按照有关规定一并移送。
附件:《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印章)年月日送达回证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书市监字〔〕号:一案,经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条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案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局。
附件:(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或有关材料)联系人:联系电话:(印章)年月日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移送单位(公章):移送案件接收人:年月日移送案件移送人:年月日送达回证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案件来源登记表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协助调查函市监字〔〕号:本局在处理一案中,因,特请你单位协助调查以下问题:请你单位在调查结果上加盖公章后及时函告本局。
重大案件讨论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第 1 页共 1 页案由:涉嫌销售假药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筋骨康胶囊案当事人:新田县新隆镇梅庄药店讨论时间:2014年2月11日地点:新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室主持人:郑石湘汇报人:古文鹏记录人:黄婷参加人:郑石湘、吴光富、杨亚琼、李应贵、黄承云、古文鹏、谢仕德、陆矗、曾驰、陈保国、黄婷主要违法事实(证据、依据、办案程序及处罚意见):经执法人员在该药店检查发现:1、假药复方川羚定喘胶囊,数量:20瓶,规格400g×100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546757,产品批号:20130706,标示厂家:河南濮阳哮喘风湿糖尿病研究所,外包装未标明国药准字或其他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160705,经被调查人谢柏玉介绍该产品是2013年8月份通过电话联系,以邮寄的方式送到该药店来的,共购进50瓶,已销售30瓶,销售价格:18元/瓶,100粒/瓶,销售收入共计540元,货值金额是900元。
2、假药筋骨康胶囊,数量:50瓶,标示厂家:烟台万众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37025568,产品批号:20130906,规格:0.4g×100粒/瓶,经被调查人谢柏玉介绍该产品是2013年9月通过电话联系,以邮寄的方式送到该药店来的,共购进100瓶,已销售50瓶,销售价格18元/瓶,销售收入共计900元,货值金额是1800元。
以上事实证实当事人已构成销售假药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证:证据一、该药店负责人邓梅庄签字认可的《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当事人经营销售上述产品的基本情况;证据二、该药店负责人邓梅庄和该药店工作人员谢柏玉签字认可的《调查笔录》,证明当事人经营、销售上述产品的详细情况;证据三、《扣押物品清单》证明该店销售假药的物证。
证据四、湖南省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永)药协字(2013)第27号、第28号,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濮食药监稽函(2013)223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鲁食药监稽查(2013)488号协查复函,证明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的证明文件。
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新文书参考模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刑移送〔〕号公安局:涉嫌一案,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一条、《刑法》第条的规定,现移送你单位依法查处。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你单位如认为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请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我局,相应退回案卷材料。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将在接到你单位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涉案物品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你单位。
(公章)年月日附件:签收回执涉刑移送〔〕号《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已于年月日收到。
(公章)年月日注:本文书一式四份。
第一份由公安机关签收后留存;第二份由公安机关签收后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存档;第三份抄送公安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签收后留存;第四份由人民检察院签收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查扣移〔〕号_ __:因你(单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查封(扣押)的你(单位)的有关物品(见《()物品清单》)移交给公安局。
(公章)年月日本通知书已于年月日时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执法人员签字:、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查封(扣押)审批表()查扣审〔〕号案由:_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该单位(人)违法,拟予以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期限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地点:查封(扣押)物品保存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需要紧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补办批准手续的说明:承办人:、年月日审批意见:主管领导: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查封(扣押)决定书()查扣决〔〕号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你(单位)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决定予以查封(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指的是药品监管部门在行使行政执法权时所使用的书面文件。
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是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药品安全、保障人民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主要包括以下种类:1.责令停产停业决定书。
当发现企业药品生产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设施设备不合格、员工健康状况不良等情况,危害公众健康和安全时,药品监管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决定书。
2.通知书。
当企业、个人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但尚未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药品监管部门会对其下发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3.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发现企业或个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后,药品监管部门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如罚款、暂扣药品、吊销许可证等。
4.听证告知书。
当药品监管部门需要听取企业、个人意见或证词时,会向其发出听证告知书,告知证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权利义务等。
5.抽样检验处理通知书。
当药品监管部门需要对药品进行抽样检验时,会向相关企业发出抽样检验处理通知书,告知其药品抽样数量、抽样时间、检测标准等。
二、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文书的标题和编号行政执法文书的标题一般包括:行政执法文书名称、发文单位名称、发文字号、文书签发日期和文书目录号码等信息。
文书编号应该具有唯一性和连续性。
2.法律依据和当事人信息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的法律依据一般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内容,同时要明确文书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
3.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要明确违法行为的事实和依据,对文书当事人的处理结果要做出明确的说明,包括罚款金额、停产天数等处理措施。
4.结尾和附录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的结尾应该写明文书签发日期、文书签发人员和文书生效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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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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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人):
检查现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
检查人:记录人:监督检查类别: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我们是的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
我们依法就有关问题,进行
现场检查,请予配合。
调查笔录
第页共页
━━━━━━━━━━━━━━━━━━━━━━━━━━━━━━━━━━━━━━━
案由:
调查地点:被调查人:___________性别:__职务:
被调查人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调查人联系方式:
被调查人地址:
调查人:、记录人:监督检查类别:
调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年月日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
年月日
附表8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登保通[]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经初步调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现移送你单位处理。案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局。
附件:案情简介及有关材料件。
(公章)
年月日
注:本文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移送单位,第三联备查。
附表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物品 清单
第页共页
当事人:地址:
品名
生产厂家
规格
批 号
数量
单价
包装
备注
上述物品品种、数量经核对无误:
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执法人员签字:、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地点: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条件:
承办人:__________、
年月日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
年月日
附表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
()查扣通[]号
━━━━━━━━━━━━━━━━━━━━━━━━━━━━━━━━━━━━━━━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销毁或者转移。
如不服本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诉讼。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地点: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条件:
附件: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公章)
年月日
本通知书于年月日时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附表11
X
X
X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封
条
年
月
日
(盖章)
附表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
我们是的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
我们依法向你调查有
关问题,请予配合。
调查记录:
注:被调查人在检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调查人应在笔录终了处签字。
被调查人签字:
附表6
举报登记表
()举登[]号
举报人:联系方式:
举报形式:时间:
举报内容:
记录人:
年月日
处理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附表4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立案申请表
()立申[]号
案由: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联系方式:
案件来源:
ﻩ
案情摘要: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联系方式:
━━━━━━━━━━━━━━━━━━━━━━━━━━━━━━━━━━━━━━━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拟对该单位(人)有
关物品予以登记保存。
保存地点:
保存条件:
承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案件移送审批表
()案移审[]号
案由:
案件来源: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联系方式:
受移送机关:
主要案情及移送理由: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
年月日
附表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案件移送书
()案移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有关物品(见《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予以登记保存。未经本局批准,不得使用、
销毁或者转移。
保存地点:
保存条件:
附件: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公章)
年月日
本通知书已于年月日时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附表9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
()查扣审[]号
现场检查记录: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被检查人在检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检查人应在笔录终了处签字。
被检查人:
附表7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
()登保审[]号
━━━━━━━━━━━━━━━━━━━━━━━━━━━━━━━━━━━━━━━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联系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
三十一条规定,你单位(人)违法
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决定予以查封、扣押。在查封、扣押期间,未经本局批准,不得擅自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申请予以立案。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案自年月
日起立案,由、、承办。
主管领导:
年月日
附表5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
三十一条,该单位(人)违法
拟予以查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