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标准
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
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第一章疫情监测与预警 (3)1.1 疫情监测体系 (3)1.1.1 概述 (3)1.1.2 医疗机构监测 (4)1.1.3 药店监测 (4)1.1.4 风险职业人群监测 (4)1.1.5 重点机构和场所监测 (4)1.1.6 重点环境监测 (4)1.1.7 概述 (4)1.1.8 预警指标 (4)1.1.9 预警级别 (4)1.1.10 预警发布 (5)1.1.11 预警响应 (5)1.1.12 预警评估与调整 (5)第二章疫情报告与信息交流 (5)1.1.13 疫情报告的基本要求 (5)1.1.14 疫情报告流程 (6)1.1.15 信息交流的重要性 (6)1.1.16 信息交流方式 (6)1.1.17 信息共享机制 (6)第三章疫情评估与分级 (7)1.1.18 病例数 (7)1.1.19 发病率 (7)1.1.20 死亡率 (7)1.1.21 传播速度 (7)1.1.22 暴露人群规模 (7)1.1.23 病毒变异情况 (7)1.1.24 社会、经济影响 (7)1.1.25 轻度疫情 (8)1.1.26 中度疫情 (8)1.1.27 重度疫情 (8)第四章应急组织与指挥 (8)1.1.28 概述 (8)1.1.29 应急指挥机构 (9)1.1.30 应急管理部门 (9)1.1.31 应急执行部门 (9)1.1.32 预警阶段 (9)1.1.33 应急响应阶段 (10)1.1.34 应急恢复阶段 (10)第五章防疫资源与物资保障 (10)1.1.35 资源调配原则 (10)1.1 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保证防疫资源合理、高效、公平分配。
(10)1.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防疫资源优先满足疫情防控一线需求。
(10)1.3 注重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级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
(10)1.3.1 资源调配流程 (10)2.1 摸底调查:各级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防疫资源进行调查、统计,形成资源清单。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4部应急预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4部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1.11.25•【字号】黑林草规〔2021〕15号•【施行日期】2021.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4部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林草规〔2021〕15号各市(地)、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林草局,各类自然保护地,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北大荒农垦集团,东北林业大学,辰能集团,局直属有关单位各市(地)林业(营林)局,厅各机关处室、直属各单位:《黑龙江省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湿地遭受破坏风险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防范特色生物资源遭受破坏风险的工作预案》《防范省级以上重要湿地内发生乱侵乱占等破坏湿地的行为和发生候鸟等野生动物疫情及湿地严重渴水的风险应急预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11月25日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2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机构3重大动物疫情分级3.1等级划分3.2分级标准4监测与预警机制4.1监测4.1.1监测方式4.1.2监测时期4.1.3监测疫源物种名录及疫病种类4.2疫情认定及分级4.3疫情公布及预警通报4.4应急响应4.4.1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潜在威胁地区的应急响应4.4.2 应急响应的终止5善后处理5.1后期评估5.2表彰5.3责任追究5.4抚恤与补助6保障措施6.1 经费保障6.2物资保障6.3技术保障6.4人员保障6.5演练培训6.6科普宣传7预案管理8名词术语9实施时间10其他1总则1.1编制目的全面提升黑龙江省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应对突发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能力,防范陆生野生动物疫病传播和扩散,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
野生动物调查监测与疫源疫病防控
健康养殖·防控2021.02 畜牧业环境59摘 要:为了探究野生动物调查监测以及疫源疫病防控措施。
本文对山东省梁山县野生动物调查监测与疫源疫病防控措施进行详细的分析,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革新调查监测和防控措施,保障监测和防控能够达到最优效果。
关键词:野生动物;调查监测;疫源疫病;防控1 前言野生动物对于生态系统的平衡存在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野生动物利用不当还会引发公共卫生安全事故;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不仅要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也要完善野生动物调查监测以及疫源疫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保障国民的人身安全。
2 野生动物调查监测措施2.1 存在问题2.1.1 监测存在盲区,监测的物种不够全面。
日常工作中,重点对鸟类集中分布区、取食地、越冬地、繁殖地、停歇地等区域进行监测,重点时期进行日报,非重点时期进行月报;但对其他一般区域监测巡护力度不够。
例如,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重点湿地、重点河流等区域监测力度较优,但是周边其余却没有得到有力的监测。
因为技术、资金等各种原因的影响,所监测到物种鹰隼类、鹭类、雁鸭类、雀类比较多,其他种类较少。
2.1.2 投入经费相对较少。
梁山县是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2006年开始批准建站时,国家拨付了一笔资金用于监测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前的监测设备已经老化和落后,地方因为财政原因投入经费较少,2020年上级给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站点拨付了一定的监测经费,更有利于监测工作的开展。
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各级财政要加大一定的资金投入,可以用来完善检测基础设施,从而保障监测工作的正常、高效开展,更好地应对突发性或重大性疫情。
2.1.3 监测专业人员缺乏,监测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我县从事野生动物调查监测工作的有50名左右的人员,主要是县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和乡镇林业站技术人员,这些工作人员有的还负责着其他工作。
监测工作人员中野保专业人员较少,虽然参加过有关培训,对理论知识掌握较熟悉,但是缺乏野外实际监测能力和经验。
广东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与管理规范-2011-05-09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备案号备案号:DB××广东省地方标准DB XX/ XXXXX—XXXX广东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与管理规范The Standard of Constru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Wildlife Borne DiseasesMonitoring Station in Guangdong Province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3.1 野生动物疫源 (1)3.2 野生动物疫病 (1)3.3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1)3.4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1)3.5 野外监测观测点 (1)3.6 重要监测区域 (2)3.7 巡查路线 (2)4 主要职责 (2)4.1 广东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管理机构 (2)4.2 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2)4.3 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2)4.4 市(县)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2)5 监测站建设 (2)5.1 监测网络建设 (2)5.1.1 建设原则 (2)5.1.2 建设标准 (3)5.2 科技支撑条件建设 (3)5.2.1 信息共享平台 (3)5.2.2 科学研究 (3)5.2.3 交流培训 (3)5.2.4 科普宣传 (3)5.3 规章制度建设 (3)5.3.1 管理制度 (3)5.3.2 应急预案 (3)5.4 人员队伍建设 (4)5.4.1 人员调配 (4)5.4.2 人员要求 (4)5.4.3 人员配备标准 (4)5.5 物资保障条件建设 (4)5.5.1 业务用房 (4)5.5.2 监测经费 (4)5.5.3 仪器设备 (5)5.5.4 应急物资储备 (5)6 监测站管理 (5)6.1 组织领导 (5)6.1.1 监测站设置 (5)6.1.2 管理模式 (5)6.1.3 归属及监督 (5)6.2 站容站貌 (5)6.2.1 牌匾规格 (5)6.2.2 资料展示 (5)6.2.3 卫生条件 (6)6.3 绩效管理 (6)6.3.1 岗位设置及聘用 (6)6.3.2 考核指标 (6)6.3.3 考核方式 (6)6.3.4 酬劳及奖惩 (6)6.4 科研项目管理 (6)6.4.1 项目分类及负责 (6)6.4.2 项目过程 (6)6.4.3 项目档案 (6)6.5 经费管理 (6)6.5.1 经费管理原则 (6)6.5.2 监督检查 (6)6.5.3 经费监督 (7)6.6 应急物资管理 (7)6.6.1 物资储备管理原则 (7)6.6.2 储备物资质量 (7)6.6.3 储备物资的管护 (7)6.7 仪器设备管理 (7)6.7.1 仪器设备管理原则 (7)6.7.2 仪器设备管护 (7)6.8 教育培训 (7)6.8.1 教育培训规划 (7)6.8.2 教育培训类别 (7)6.8.3 培训形式及时间 (7)附录A(规范性附录)各级监测站设备配置标准 (9)附录B(规范性附录)各级监测站应急物资储备标准 (11)前言本标准由广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提出。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实施方案(最新)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及野生鸟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监测防控,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及时控制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路以党的十九大、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确保安全”的防治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性事件的控制能力,维护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快速反应,积极除治、控灾减灾的原则。
(三)坚持重点时期“日报告”和非重点时期“周报告”制的原则。
(四)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的原则。
(五)坚持依法治理,职责明确的原则。
三、实施要点(一)监测地点:X市区主要设立两个监测地点,分别为X 市X湿地和X水库。
各县(市、区)根据鸟类迁徙实际自行设立监测点。
(二)监测对象:主要对象是野生鸟类,重点是迁徙期间的雁鸭类和鸻鹬类。
(三)监测方法:采取巡查、定时监测和重点地点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对辖区内的湖泊、水库、湿地、河流等鸟类较多的地方进行全面积的调查监测。
使用望远镜记录所见鸟类的种类、数量、活动状态及栖息生境。
计数时,数量较小群体的采用精确计数法,对数量较大的群体采用“集团统计法”,即将其分成50、100、300、500个不等的小集团。
在发现有大批鸟类死亡(﹥3只/天)或行为不正常时,须加强监测强度,每天不少于四次监测(7:00、10:00、14:00、17:00)。
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请动检专家做好取样、病检等工作。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1号)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1号)第一条为了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防范陆生野生动物疫病传播和扩散,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陆生野生动物疫源是指携带危险性病原体,危及野生动物种群安全,或者可能向人类、饲养动物传播的陆生野生动物;本办法所称陆生野生动物疫病是指在陆生野生动物之间传播、流行,对陆生野生动物种群构成威胁或者可能传染给人类和饲养动物的传染性疾病。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机构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规定负责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机构,保障人员和经费,加强监测防控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逐步提高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预警和防控能力。
第七条乡镇林业工作站、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的工作人员和护林员、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员等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调查,掌握疫病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为制定监测规划、预防方案提供依据。
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预测预报、趋势分析等活动,评估疫情风险,对可能发生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预警信息和防控措施建议,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12.23•【字号】鲁自然资字〔2020〕137号•【施行日期】2020.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近期,国内外陆续发现大天鹅等野生鸟类感染H5N8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我国部分省区发生岩羊小反刍兽疫疫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形势复杂严峻。
为及时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及可能引发的疫情,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日常监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是保障野生动物种群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野生动物疫病防控的严峻形势,从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保护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防范出现松懈情绪和麻痹大意思想;加强领导,督促落实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责任,组织力量认真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监测防控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监测防控措施有人管、有人做,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疫源物种、重点疫病的监测工作,优化巡查线路和固定观测点,充分发挥各监测站的前哨作用,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要求,认真开展日常监测。
二、加强野外巡查,科学处置异常情况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把监测防控各项措施落细落实,按照“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分区施策、狠抓落实”的方针,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以及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取食地、越冬地等重点区域的监测巡护,扩大监测范围,加密监测频率,加大巡查密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送)检,第一时间报告信息,并做好防护、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防范陆生野生动物疫病传播和扩散,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陆生野生动物疫源是指携带危险性病原体,危及野生动物种群安全,或者可能向人类、饲养动物传播的陆生野生动物;本办法所称陆生野生动物疫病是指在陆生野生动物之间传播、流行,对陆生野生动物种群构成威胁或者可能传染给人类和饲养动物的传染性疾病。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机构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规定负责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机构,保障人员和经费,加强监测防控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逐步提高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预警和防控能力。
第七条乡镇林业工作站、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的工作人员和护林员、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员等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调查,掌握疫病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为制定监测规划、预防方案提供依据。
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预测预报、趋势分析等活动,评估疫情风险,对可能发生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预警信息和防控措施建议,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央政法委,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1.20•【文号】•【施行日期】2024.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关于印发《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党委政法委、党委网信办、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做好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综合试点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0日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变化,陆生野生动物种群快速恢复增长。
同时,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以下简称“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凸显,一些地区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造成人员伤亡等。
为全面加强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机制,科学防控,合理补偿,加强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预案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方案为准时、有效地预防、掌握和息灭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确实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保护民众身体安康与生命安全,保护正常的社会次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务院《重要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治理方法》,特拟订本应急方案。
一、疫情的监测和报告〔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留鸟的越冬地、逗留地、迁移路线及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指定专人和发动民众进展准时监控和巡查,准时生疏野生动物疫病信息和鸟类的迁移动向,真实做到把握信息并去除隐患。
在鸟类活动顶峰时,要做到人不离岗,严实监测,调查范围以黄河沿岸、水库、湖泊等野鸟相对集中的地方为主。
同时,要对本辖区内宠物市场的鸟类和人工养殖场鸟类进展检查监测,做到早觉察,早晨报,早处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觉察有非正常死亡的鸟类(3只以上)或抽搐、打转、头颈歪向一侧、不行以飞行等异样状况,应准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或生疏上述状况后,应马上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展检核查实,并承受隔绝、消毒等应急防控举措。
同时,要准时通知动物防疫部门做好动物样本的收集及病理检测工作,经动物防疫部门初步确认后,在 2 小时内上报市动物疫病防控指挥中心及自治区森防总站。
疫情发生时期,各有关单位要做到有专人值班,有值班专线,保证24 小时通讯通畅,并推行每日“零报告”制,因瞒报、迟报和漏报造成疫情集中或造成重要危害者,追查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疫情确实认野生动物疫情确实认按以下程序认定。
〔一〕觉察野生动物疑似疫情,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准时报请市动物防疫部门或自治区森防总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展检查、取样,由自治区森防总站或其认同的判定机构对疑似疫病进展判定。
〔二〕不行以确认的,由自治区森防总站或其拜托机构派专人将疫病样品送国家林业局认定的有关查验判定机构进展确认。
〔三〕疫情一经确认,马上上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林业厅。
动物园陆生野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通则
动物园陆生野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通则动物园是一个展示和保护野生动物的地方,为了确保动物的健康与安全,动物园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疫病防控技术通则。
这些通则旨在预防动物园内的野生动物受到疾病的感染,同时保障动物园工作人员和游客的健康安全。
本文将就动物园陆生野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通则进行详细探讨。
一、前期准备在野生动物园开始实施疫病防控技术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是建立健全的疫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包括疫病监测、预防接种、隔离治疗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其次是配备专业的疫病防控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具备兽医学或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野生动物的生理特点和疾病防控技术。
二、疫病监测疫病监测是动物园疫病防控的重要环节,通过定期的疫病监测,可以及时掌握动物的健康状况,发现潜在的疫病风险。
监测的内容包括动物的体温、体重、粪便和尿液等生理指标的检测,以及对动物行为和食欲的观察。
当发现动物出现异常情况时,需要立即进行疫病检测,以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控制。
三、预防接种为了提高动物的免疫力,动物园需要对陆生野生动物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的对象包括常见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比如犬瘟热、狂犬病、混合病毒、弓形体病等。
在进行预防接种时,需要根据动物的种类和生理特点,选择合适的疫苗种类和接种方法,以确保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隔离治疗一旦动物园内出现疾病疫情,就需要对受感染的动物进行隔离治疗,以防止疫情扩散。
隔离治疗包括对病症明显的动物进行单独隔离,定期进行药物治疗和生理监测,并对其生活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此外,还需要对与受感染动物有密切接触的其他动物进行观察和监测,以及进行必要的防疫处理。
五、环境卫生保持动物园环境的卫生是疫病防控的关键,只有确保环境卫生,才能有效防止病原体的传播。
环境卫生包括对动物园园区和动物舍的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和水源清洁,以及对饲料和饮水的卫生管理。
此外,还需要对动物园的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的清理和治理,以防止野生动物带来的疫病传播。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饲养动物卫生安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疫源是指携带并有可能向人类、饲养动物传播危险性病原体的陆生野生动物;本规范所称疫病是指在野生动物之间传播、流行,对野生动物种群构成威胁或可能传染给人类和饲养动物的传染性疾病。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系指,在监测野生动物物种种群中发现行为异常或不正常死亡时,记录信息、科学取样、检验检测、报告结果、应急处理、发布疫情的全过程。
第三条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严密监测,及时准确掌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及流行动态。
第四条执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国家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主要由以下机构组成。
(一)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
(二)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管理机构。
(三)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监测站。
(四)技术支撑机构。
第六条国家林业局根据监测工作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技术咨询,进行技术指导。
第二章疫源疫病监测第七条监测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范围包括:(一)作为储存宿主、携带者能向人或饲养动物传播造成严重危害病原体的野生动物。
(二)已知的野生动物与人类、饲养动物共患的重要疫病。
(三)对野生动物自身具有严重危害的疫病。
(四)在国外发生,有可能在我国发生的与野生动物密切相关的人或饲养动物的新的重要传染性疫病。
(五)突发性的未知重要疫病。
第八条监测的疫源疫病主要种类包括:(一)鸟类细菌性传染病:巴氏杆菌病(禽霍乱)、肉毒梭菌中毒、沙门氏杆菌病、结核、丹毒等。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
区域 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组织实施 、 监督
和 管理 工作 。 陆生 野 生动 物疫 源 疫 病监 测 防 控实 行 统 一 领导 , 分 级 负责 , 属地 管 播和扩散 , 维护公共卫生 安全和生态安全 ,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 根据 《 中华人 民共和
第四条 国家林业 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机
构 按 照 国家 林 业局 的规 定 负 责 全 国陆 生野 生 动物 疫 源疫
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
规, 制 定本 办 法 。
病监测工作 。 第五条 县级 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林业主管部 门应 当
第二条
从 事 陆 生野 生 动 物疫 源 疫 病监 测 防控 活 动 ,
按 照有 关 规定 确 立 陆生 野 生动 物疫 源疫 病监 测 防控 机 构 , 保 障人 员 和经 费 , 加 强 监 测 防控 工作 。
应 当遵 守 本 办法 。 本 办 法 所称 陆生 野 生 动 物 疫 源 是 指 携 带 危 险性 病 原 体, 危及 野 生动 物 种群 安 全 , 或 者 可 能 向人类 、 饲 养动 物 传 播 的陆 生 野生 动 物 ; 本 办法 所 称 陆 生野 生 动物 疫 病是 指 在
有关 规 定定 期 组织 开 展 陆生 野生 动 物疫 源疫 病 调查 , 掌握
疫病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 , 为制定监测规划 、 预 防方案 提供依据 。
第九 条 省 级 以上 人 民政 府 林 业 主 管 部 门应 当组 织
生 动物 疫 源 种 类 、 特定 的陆 生 野 生 动物 疫 病 、 特 定 的重 点 区 域进 行 巡 护 、 观测 和检 测 , 掌 握特 定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疫 源 疫 病变 化情 况 , 提 出专项 防控建 议 。 日常监测 、 专 项监 测 情况 应 当按 照 有关 规 定 逐 级上 报 上 级人 民政府 林 业 主管 部 门 。
省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标准
福建省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标准单数备序号建设内容性能要求位量注(一)野外监测设备物镜口径:对焦范围:∞或单筒望远镜和云台、焦距:必副三脚架光学系统:高清配晰防水性:单筒望远镜拍摄辅助设备(数码相机、转接口等)双筒望远镜监测采样工具车选套像素≥万。
配放大倍率:倍实视野:°°必副眼视野:°°配之视野:防水性:有数据线或带有必台地理定位功能配的。
台满足多种路况行选单数备序号建设内容性能要求位量注驶;配备笼箱,配且与驾驶室分离。
(二)样品采集保存设备必密封箱(便携式保存台箱)等配选冰柜(℃)或低温冰台箱配网具、笼箱、测必野外捕捉采样工具套等量工具等。
配监测信息传递存储(三)设备台式计算机硬盘≥、内存≥;便携必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硬盘≥、配内存≥。
必台幅面。
激光打印机配具有野外无线传必数据备份、传输设备套输、定位等功能。
配序号建设内容单数性能要求备位量注套必档案柜配扫描仪台高速文档数字化必扫描仪。
配传真机打印/复印/扫必台描/传真一体配机。
复印机台必配办公家具套必配(四)野外作业防护设备防护服、护目镜、口罩、手套、鞋防护服、消毒液等套、水靴、消毒液(药剂)和野必(个人防护装备、野套外急救药品、医配外急救包等)疗器材等应齐备(可根据需求分批采购)。
单数备序号建设内容性能要求位量注野外工作服、铁锹等作业设备等(衣服、防水、防风、耐必套鞋、帐篷、睡袋、作磨、保温。
配业设备等)选套野外生活设备配注:.性能要求供参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购买符合工作要求的设备。
.属于必配的设备应当采购,数量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现有设备储备情况进行调整。
易损、易耗品等可按需求有计划、分批次采购。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结余资金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项目资金使用允许的范围内留作设备更新、维护费用或者额外采购其他设备,但所采购设备必须用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
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目录1.总则 (2)1.1编制目的 (2)1.2编制依据 (3)1.3适用范围 (3)1.4工作原则 (3)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4)2.1应急组织机构 (4)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4)3.预防预警机制 (6)3.1信息监测与报告 (6)3.2预防预警行动 (7)3.3预警支持系统 (9)3.4疫.情确认 (9)3.5情况通报 (9)4.应急响应 (10)4.1应急响应分级 (10)4.2应急响应行动 (11)4.3 应急响应措施 (12)4.4应急处置应急 (13)4.5信息发布 (14)4.6应急结束 (15)5.善后工作 (15)5.1善后处置 (15)5.2总结评估 (15)6.应急保障 (15)6.1物资保障 (15)6.2通信保障 (16)6.3资金保障 (16)6.4技术和人员保障 (16)7.监督管理 (17)7.1宣传、培训和演练 (17)7.2奖励与责任 (17)8.附则 (18)8.1名词术语解释 (18)8.2预案管理与更新 (18)8.3预案解释部门 (18)8.4预案实施时间 (18)1.总则1.1编制目的及时监测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动态,实现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疫.情的快速反应,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程度地减少野生动物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生态平衡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湖南XX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湖南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XX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XX范围内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防控工作。
1.4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野生动物疫.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石臼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石臼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干预越来越多,鸟类的生存环境也受到影响,在溧水石臼湖湿地生态保护区,这里有很多野生动物的生活痕迹,尤其是冬季候鸟。
溧水区农业局联合南京移动,建设石臼湖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野外数字监控系统项目,监测石臼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摘要:南京溧水;石臼湖;疫源疫病;野生动物为了保护小天鹅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不被破坏、越冬鸟类生活不被影响,溧水区农业局在保护区设置了石臼湖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这也是南京地区唯一的野生动物国家级监测点,承担着监测以小天鹅等冬候鸟为主的监测保护工作。
1 石臼湖生态情况据了解,石臼湖蕴藏着极其丰富的物产资源,是一个纯净、天然的淡水湖泊,湖中盛产鱼虾、水禽、芡实、茨菰等水产品,因此生态环境优越,从北方迁徙的候鸟都喜欢在石臼湖过冬,包括苍鹭、白鹭、大雁、野鸭、银鸥及少量的黑天鹅等各类水禽,因此自然形成了湿地生态保护区。
目前全世界小天鹅数量不足一万只,石臼湖保护区就有数千只,是重要的小天鹅自然生态保护区。
据了解,我区森林、湿地资源丰富,野生动物分布广泛,国家级、省级重点野生物种百余种,常见的有野猪、貉、果子狸、狗獾、鼬獾等12种哺乳动物;鸟类145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鸟类2种(白鹤、东方白鹳),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10种。
石臼湖是江苏省最大的小天鹅越冬地,每年冬天吸引大量天鹅来此越冬, 今年年初,共观测到小天鹅10000只。
2 石臼湖监测点基本情况溧水石臼湖监测点,以保护小天鹅为主的野生候鸟作为抓手,主要做好石臼湖地区每年冬季的候鸟监测工作,为全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与监测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监测点有野外监测成员9名,监测专用办公楼1幢。
每年冬季候鸟迁飞时,监测点在石臼湖沿岸设立3条野生动物监测线路,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要求,严密监测候鸟种群动态。
同时,监测点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形成了沿湖百姓人人爱鸟护鸟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治,其中2017年救助各种鸟类20余只。
国家动物疫情测报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管理规范
国家动物疫情测报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的管理,规范动物疫情测报工作,提高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合用于农业部在全国设立的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范围内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的管理工作,对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和发布监测计划、建设规划。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参预实施。
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五条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的职责:(一)承担农业部和所在省级兽医主管部门下达的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二)承担指定区域内动物疫病发生、病原分布的实时监控,定期开展动物疫病发生动态与疫情形势分析评估工作;(三)承担指定区域内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的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四)承担指定区域内动物疫情报告点的设立、管理和业务指导等工作;(五)承担上级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的职责:在承担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职责的基础上,还应当承担以下工作任务:(一)针对相邻国家或者地区动物疫情发生情况,承担边境区域内相关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任务;(二)及时采集掌握相邻国家或者地区的动物疫情信.息,分析和评估动物疫情发生动态与形势,并适时提出防控建议。
第三章机构人员第七条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应当建立与其承担工作相适应的实验室、疫情测报分析室和疫情测报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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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饲养动物卫生安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疫源是指携带并有可能向人类、饲养动物传播危险性病原体的陆生野生动物;本规范所称疫病是指在野生动物之间传播、流行,对野生动物种群构成威胁或可能传染给人类和饲养动物的传染性疾病。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系指,在监测野生动物物种种群中发现行为异常或不正常死亡时,记录信息、科学取样、检验检测、报告结果、应急处理、发布疫情的全过程。
第三条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严密监测,及时准确掌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及流行动态。
第四条执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国家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主要由以下机构组成。
(一)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
(二)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管理机构。
(三)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监测站。
(四)技术支撑机构。
第六条国家林业局根据监测工作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技术咨询,进行技术指导。
第二章疫源疫病监测第七条监测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范围包括:(一)作为储存宿主、携带者能向人或饲养动物传播造成严重危害病原体的野生动物。
(二)已知的野生动物与人类、饲养动物共患的重要疫病。
(三)对野生动物自身具有严重危害的疫病。
(四)在国外发生,有可能在我国发生的与野生动物密切相关的人或饲养动物的新的重要传染性疫病。
(五)突发性的未知重要疫病。
第八条监测的疫源疫病主要种类包括:(一)鸟类细菌性传染病:巴氏杆菌病(禽霍乱)、肉毒梭菌中毒、沙门氏杆菌病、结核、丹毒等。
病毒性传染病:禽流感、冠状病毒感染、副粘病毒感染、禽痘、鸭瘟、新城疫、东部马脑炎、西尼罗河病毒感染、网状内皮增生病毒感染等。
衣原体病:禽衣原体病(鸟疫)等。
立克次氏体病:Q热病等。
(二)兽类细菌性传染病:鼠疫、猪链球菌病、结核、野兔热、布鲁氏菌病、炭疽、巴氏杆菌病等。
病毒性传染病:流感、口蹄疫、副粘病毒感染、汉坦病毒感染、冠状病毒感染、狂犬病、犬瘟热、登革热、黄热病、马尔堡病毒感染、艾博拉病毒感染、西尼罗河病毒感染、猴B病毒感染等。
(三)其它可引起野生动物发病或死亡的不明原因的疫病。
(四)国家要求监测的疫源疫病。
第九条监测的主要野生动物物种包括:兽类(灵长类、有蹄类、啮齿类、食肉类和翼手类等)和鸟类,特别是候鸟等迁徙物种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第十条监测的主要区域包括:(一)监测物种的集中分布区域,如:集中繁殖地、越冬地、夜栖地、取食地及迁徙中途停歇地等。
(二)监测物种与人和饲养动物密切接触的重点区域。
(三)曾经发生过重大疫病的区域及周边地区。
第十一条监测方法采取点面结合的监测方式,分线路巡查和定点观测两种方法开展监测工作。
(一)线路巡查。
根据野生动物种类、习性及当地生境特点科学设立巡查线路,定期按路线进行巡查。
(二)定点观测。
在野生动物种群聚集地或迁徙通道设立固定观测点进行定点观测。
各监测机构应向社会公布监测电话,一旦接到群众报告野生动物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监测强度一般情况下,每7–15天一次路线巡查或定点观测。
必要时,对重点路线的巡查和重点区域的定点观测一日一次。
紧急情况下,要对重点区域和路线实行24小时监控。
第十三条野外监测具体内容(一)监测区域内和周边地区野生动物的种群动态和活动规律。
(二)监测区域内和周边地区野生动物的发病、非正常死亡情况。
(三)监测区域内和周边地区野生动物行为异常、外部形态特征异常变化,或种群数量严重波动等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野外监测人员应在监测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监测情况填入监测记录表(见附表1)。
第三章样本采集、保存、包装和检测(一)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动物卫生防疫部门,由其组织开展取样;确认非重大疫病致死的,各级监测站点可根据自身条件组织取样。
(二)对于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紧急情况下实行死亡动物采样与报批同步;正常情况下,应在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后,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确定具体采样方式和强度。
(三)对于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采样强度可根据野生动物种群大小,结合疫源疫病调查的需要进行确定。
第十六条陆生野生动物的捕捉,根据监测取样的需要,针对不同的野生动物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
为了从业人员和野生动物的安全,野生动物的捕捉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七条样本的采集强度(一)病原检测样本必须采集不低于2–5个野生动物的样本,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低于2个样本。
(二)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血清学检测样本不低于30个有效样本,且必须保证每个样本有一个复制品。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据监测疫病的种类可采集血液、组织或脏器、分泌物、排泄物、渗出物、肠内容物、粪便或羽毛等。
第十九条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样本的采样方式包括:(一)活体野生动物的非损伤采样方式,如拭子、粪便和血样的采集。
(二)活体野生动物和尸检野生动物的损伤采样方式,如脾、肺、肝、肾和脑等组织的采集。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活体原则上不采用损伤性采样方式。
第二十条尸体采样必须在动物死亡后24小时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活体野生动物被采样后,根据情况及时将其放归自然生境或进行救护。
第二十二条采样所用物品和死亡野生动物需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三条采样人员应认真填写野外样本采集记录表(见附表2)。
第二十四条采集样本的处理(一)血清样本:无菌采取的动物血样,将盛血容器放于37℃温箱1小时后,置于4℃冰箱内3–4小时,待血块凝固,经3000rpm离心15分钟后,吸取血清。
(二)拭子样本:进行某些特定病原检测时,通常采喉气管拭子或肛拭子。
将棉拭子插入咽喉部或肛部,轻轻擦拭并慢慢旋转,沾上分泌物或排泄物,然后将样本端剪下,置于盛有含抗菌素的pH值为7.0–7.4的样本保存溶液的冰盒容器中。
保存溶液中的抗菌素种类和浓度视情况而定。
(三)组织样本:对死亡不久的病死野生动物应采取组织样本,所采组织样本尽可能取自具有典型性病变的部位并放于样本袋或平皿中。
(四)粪便样本:对于小型珍贵野生动物,可只采集新鲜粪便样本,置于内含有抗菌素的样本保存溶液的容器中。
(五)动物样本:对于小型的野生动物,可直接将病死或发病野生动物装入双层塑料袋内。
(六)非病毒性疫病样本:处理时,必须无菌操作,不能使用抗菌素。
第二十五条样本的保存样本应密封于防渗漏的容器中保存,如塑料袋或瓶。
能在24小时内送到实验室的样本可在2–8℃条件下保存运输;否则,应冷冻后运输。
长期保存应冷冻(最好-70℃或以下),并避免反复冻融。
第二十六条样本的包装(一)保存样本的容器应注意密封,容器外贴封条,封条由贴封人(单位)签字(盖章),并注明贴封日期。
(二)包装材料应防水、防破损、防外渗。
必须在内包装的主容器和辅助包装之间填充充足的吸附材料,确保能够吸附主容器中所有的液体。
多个主容器装入一个辅助包装时,必须将它们分别包裹。
外包装强度应充分满足对于其容器、重量及预期使用方式的要求。
(三)如样本中可能含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包装材料上应当印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
第二十七条待检样本的运输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第二十八条样本由国家指定的实验室或当地动物防疫机构进行检测。
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感染的样本,需由具有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的实验室检测。
第二十九条样本移交至检测单位时,应与样本接受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填写《报检记录表》(见附表3),并关注实验结果,及时上报、归档。
第四章防护措施第三十条野外防护。
(一)一般防护:1. 采样之前应了解采样环境和气候条件,对可能造成的意外采取预防措施。
对采样环境中具有危险性的野生动物有所了解,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2.密切接触感染野生动物的人员,应注意洗手消毒。
3.长期从业人员应进行相关疫病的免疫接种和定期的健康体检。
(二)特殊防护:采样人员在采样时配备相应的防护服、护目镜、N95口罩或标准手术用口罩、可消毒的橡胶手套和可消毒的胶靴等。
第三十一条室内防护(一)实验室设计和建造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6-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和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有关规定。
(二)参与野生动物疫源分离的实验室,应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及兽医主管部门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规定;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内部显著位置须贴上有关的生物危险信息,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第五章监测信息报告及处理第三十二条监测信息报告是指各级监测站点将监测工作中发现的野生动物行为异常和异常死亡情况、采样信息和疫情上报。
监测信息处理是指对监测站点报告的监测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得出信息处理结果或疫病的传播扩散趋势分析报告的过程。
第三十三条监测信息报告实行日报、月报、年报和快报制度。
记录信息中有关技术术语和调查数据处理方法按照原林业部公布的《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监测技术规程》(修订版)执行。
(一)日报(见附表4)是由监测总站根据监测工作需要,规定在某一时期内实行的每日零报告制度。
各监测站点将当日日常巡查和定点观察中所获得的监测信息,每日向所在地的省级管理机构报告。
省级管理机构统计汇总分析各监测站点的监测信息后,按规定时间及时向监测总站报告。
监测总站根据各省级管理机构的日报信息统计汇总分析后,在规定时限内向国家林业局报告。
(二)月报(见附表5)是各监测站点将上月日常巡查和定点观察中所获得的信息,在每月的3日之前,向省级管理机构报告。
省级管理机构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告监测总站。
监测总站将全国汇总分析结果于每月10日前报国家林业局。
(三)年报是各监测站点于每年1月5日前将上年全年工作总结、疫源疫病监测汇总年报表(见附表6),向省级管理机构报告。
省级管理机构于每年1月10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疫源疫病监测汇总年报表、疫源疫病分析,报监测总站;监测总站将各单位的监测总结和分析报告汇总后形成全国的监测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于1月20日前报国家林业局。
第三十四条突发(紧急)事件实行快报制度。
(一)各监测站点发现野生动物大量行为异常或异常死亡等情况时,必须立即组织两名或两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现场调查和野外初步诊断,确认为疑似传染病疫情后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部门报告,并在2小时内,将《监测信息快报》(见附表7)报送监测总站,并同时抄报省级管理机构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