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法的起源与发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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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法的起源19页

第九章                 法的起源19页

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之所以不能
称之为法,原因在于(
)
A 它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浑然 一体
B 它不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C 它不是用语言或文字表述的
D 它不是依靠法院警察监狱等机 关来保证实施的
本章重点
法起源的原因 法形成的标志 法与氏族习惯的区别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
Thank you
第九章
法的起源
第一节 原始人的社会规范
禁忌→图腾崇拜→复仇→氏族习惯
一、禁忌 二、图腾崇拜 三、复仇
血族复仇→血亲复仇→同态复仇
四、氏族习惯
“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 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 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一 切争端和纠纷,都由当事人的全体即氏 族和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氏族相互 解决;血族复仇仅仅当作一种极端的、 很少应用的手段……一切问题,都由当 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 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
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 禹杀而戮之。”
(二)、法形成的标志
⒈ 法律概念的产生 ⒉ 刑罚体系的发达和以刑罚为主
要内容的规则出现 ⒊ 专门审判机关的出现 ⒋ 诉讼程序的形成 ⒌ 监狱的建立
法律产生的标志
第一,国家的产生。 第二,诉讼与审判的出现。 第三,权利与义务的分离。
三、法与氏族习惯的区别
(一)、反映的社会内容不同 (二)、形成的方式和表现形式不同 (三)、承担的职能不同 (四)、适用范围和保证力量不同
第三节 法起源的形式和规律
一、法起源的不同形式
第一种形式:希腊雅典法的产生 第二种形式:罗马法的产生 第三种形式:日尔曼法的产生
二、法起源的一般规律
1﹑长期,渐进的发展过程 2﹑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到一般的发展过

第九章 法律关系

第九章 法律关系

二、调整性法律关系与创设性法律关系
根据法律关系发生的方式不同,可以将其分为 ( )。 A.调整性法律关系和创设性法律关 B.隶属的法律关系和平权的法律关系 C.双边法律关系和多边法律关系 D.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三、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

这是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不同。
基于主体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不需要 适用法律制裁。(原生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 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 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 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 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 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 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 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思考 司考
一、基本法律关系与普通法律关系

按法律关系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性质不同 。
根据宪法或宪法性法律规范形成
基本法律 关系
普通法律 关系
根据宪法和宪法性法律规范外的普 通法(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而形成 的
一、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这是按照权利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作出的分类。
权利主体确定、义务主体不确定的法 律关系
(三) 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上的 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与法律规范所包含的主体的权利与 义务相区别 : 1、法律规范是国家对社会权利与义务进行 的初次分配。 2、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对主体权利与 义务的初次分配进行的再分配。

中国法制史课件完整版PPT课件

中国法制史课件完整版PPT课件
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家庭本位,伦理法制 法为治世之具,缘法断罪 无讼是求,调处息争 法典体例上的“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与法律体
系上的“诸法并存,民刑有分”
三、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主要过程
发展阶段
法律制度特点
中国法早期发展阶 中国法律发展的源头起自于夏朝,与中国文明 段(夏、商、西周)的起源同步。商朝、西周确立起以“亲亲”、
——《史记·殷本纪》
案例2 禹杀防风氏案
昔禹致会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 至,禹杀而戮之。
——《国语·鲁语》 自虞、夏时,贡赋备矣。,或言禹会 诸侯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 稽。会稽者,会计也。
——《史记·夏本纪》
【课后习题】
一、名词解释 禹刑、汤刑、“率民以事神”、内服、外服
二、简述 1、夏朝的五刑主要是哪些刑罚? 2、夏朝法律中主要规定了那些罪名? 3、商朝的刑罚有哪些? 4、简述商朝“内外服”的司法机构。
绪论
一、 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特点
二、
中华法系的独特性
三、 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 的主要过程
一、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特点
1.立法主体:君主制法,法律以君主意志为 转移;
2.指导原则: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 ;
3.法律的主要内容:诸法合体,以刑为主; 4.司法与行政的关系:司法从属于行政。
二、中华法系的独特性
——《西周金文选注》
【课后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礼、《吕刑》、嫡长子继承制、质剂、傅别、世 卿世禄、六礼、狱与讼、五听
二、简答题 1、简述西周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2、简述西周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 3、简述西周时期的土地所有制。 4、简述西周时期的婚姻法律制度。 三、论述题 1、试述西周宗法政权体制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2、试论西周时期礼与刑的关系。

第九章-实地调查法

第九章-实地调查法

第九章实地调查法按照传统的观点,实地研究是与人类学联系在一起的,已经出现了很长一段时间。

最近三四十年,实地研究日益受到教育研究者的重视。

这种重视源于教育界对定性研究不断增长的兴趣。

本章主要论述教育调查中的实地研究——实地调查,包括实地调查的涵义,实地调查的过程,实地调查中收集资料的方法,实地调查的注意事项以及实地调查案例。

第一节什么是实地调查法一、实地调查法的涵义要说明什么是实地调查法,必须从社会学的实地研究说起。

实地研究,也被称为人种志研究,是定性研究方法中发展较快、最有代表性的一种方法。

这种研究方法在起源于20世纪初,60年代兴起于美国,80年代后得到普及。

有人界定为:“人种志研究是在广义的文化概念下对特定的文化情境作深入、解析性的描述。

人种志研究大量依赖于对研究对象的观察、描述、定性判断或解释。

它发生在自然的情境中,重视过程,旨在获得整体画面。

人种志研究经常没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在研究着手之前很少有具体的假设。

”①教育调查中的实地研究,一般称为实地调查法。

实地调查法是在没有理论假设的基础上,研究者直接参与教育活动并收集资料,然后依靠本人的理解和抽象概括,从经验资料中得出一般性结论的研究方法。

实地调查所收集的资料常常不是数字而是描述性的材料,而且研究者对现场的体验和感性认识也是实地研究的特色。

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无意观察和体验相比,实地调查是有目的、有意识和更系统、更全面的观察和分析。

二、实地调查法的特点1.研究过程持续时间长。

实地调查者不可能在短期内对大量的现象进行细致深入的考察,而且实地调查通常以研究个案见长,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

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有更充分的认识和情感交流。

实地调查者需要结合当时、当地的情况并设身处地解释和判断观察到的现象。

这往往渗透着研究者本人对现象本质和行为意义的理解。

3.采用多种方法收集资料。

问卷调查、观察调查等收集资料方法比较单一。

实地调查法综合了多种收集资料方法。

法理学目录课件

法理学目录课件

法的现代化的动 力与资源
中国法的 现代化
•法的现代化的 概念与特征 •法的现代化的 基本模式
•法的现代化的 动力 •法的现代化的 资源
•中国传统与法的 现代化 •中国法的现代化 道路选择
法理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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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 法的全球化
本章知识体系
法的全球化的定义
法的全球化对各 国法制的影响
•法的全球化的含 义 •法的全球化的动 力
本章知识体系
权利与义务概述 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权利与义务的概 念 •权利和义务的特 点和内容 •权利和义务在法 中的地位
•分类标准 •分类形式
•结构上的相关关系 •数量上的等值关系 •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价值意义上的主辅 关系
法理学目录
7
第七章 法律关系
本章知识体系
法律关系概述
法律关系的要素
法理学目录
3
第三章 >> 法的要素
本章知识体系
法律要素概述
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
法律概念
•法的要素释 义 •法的要素的 不同理论 •当代中国三 要素说较为 合适
•法律规则 释义 •法律规则 的逻辑结构 •法律规则 的分类
•法律原则释义 •法律原则与法 律规则的区别 •法律原则的分 类 •法律原则的功 能
•挑战与机遇 •难题与困境 •可能的因应机制
法理学目录
13
第十三章 >> 法治与法治国家
本章知识体系
法治”辩析 法治的构成要件 法治国家理论
•法治与法制 •法治、人治与 专制 •古中国法家的 “法治”理论 简评
•法治的形式逻 辑要件 •法治的实体结 构要件 •法治的外部环 境要件

《法的历史发展 》课件

《法的历史发展 》课件
,
汇报人:
01 02 03 04 05
06
Part One
Part Two
原始社会的法律形式:习惯法、宗教法、道德法等 原始社会的法律内容:狩猎、采集、婚姻、家庭、财产等方面的规定 原始社会的法律执行:由部落首领、长老、巫师等执行 原始社会的法律特点:简单、直接、实用,注重道德和宗教约束
法律具有强制 性,而原始社 会习惯则没有
19世纪末,德国进行法律改革,建 立现代刑法典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19世纪中叶,法国进行法律改革, 建立现代民法典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0世纪初,美国进行法律改革,建 立现代宪法和法律体系
法律全球化的原因:经济全 球化、政治全球化、文化全 球化等
法律全球化:法律规则、法 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的全球性 传播和融合
公民权利
律师制度:律 师在诉讼中代 表当事人,维 护其合法权益
司法审查制度: 法院对行政机 关的行为进行 审查,确保行
政行为合法
19世纪初,国际法逐渐形成 1873年,国际法协会成立,推动国际法的发展 1919年,巴黎和会召开,国际联盟成立,国际法得到进一步发展 1945年,联合国成立,国际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Part Six
国际法逐渐成为国际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法在解决国际争端和维护世界和平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际法在环境保护、人权保护等领域的作用日益凸显 国际法在应对全球性挑战如气候变化、恐怖主义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9世纪初,英国开始进行法律改革, 废除封建法律,建立现代法律体系
科技进步:法律需要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如数据保护、人工智能等 社会变革:法律需要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如环境保护、人权保障等 国际合作:法律需要适应国际合作的需要,如国际贸易、国际法等 道德观念:法律需要适应道德观念的变化,如家庭观念、性别平等等

第九章-结构主义(幻灯片)课件

第九章-结构主义(幻灯片)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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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分析的对象和方法
1 . 早年曾把精神分析看
做一门独立的实证科学,但后
来强调它是一门人文学科,有
着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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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的欲望是一客观事 实,这一事实既不能被还原 为外界事物的可欲性,又不能 被归结为人的生理本能。
欲望是一种文化现象,没 有产生欲望的那些文化条件, 人就不会有恰当的可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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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语言的共时态和历时态
1 . 把自足的平衡状态称 作共时态(synchronic), 相反的不平衡的状态是历时 态(diachronic)。
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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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张把与时间有关的外 部因素从语言学对象中排除出 去,主要研究语言的共时态。
2023/10/21
19(八)能Biblioteka 和所指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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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镜象阶段的欲望反映 出人类的特殊性,人类欲望 与动物欲望不同之处在于,人 想要得到他人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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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镜象阶段的特点是主体 与客体、自我和他人在想象中的 等同。
儿童 : 镜象 = 儿童 : 母亲 (主体) :(客体)=(自我):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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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魅力和风格一样,是一 种文化氛围,它决定了一事物 所包容的要素的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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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神话学的意义具有社会凝 聚力,它把接受它的人结合成一 个集团。
没有进化的种族,后者认为人类有共
同的起源,扩散在世界各地,由此形
成的各民族的文化有高低之分。双方
都认为现代人和原始人的区别是历史

法律的历史发展(课堂PPT)

法律的历史发展(课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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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程序传统
• 英美法系的重程序传统特征是指以 司法救济为出发点而设计运行的一 套法律体系
• 以救济为中心意味着只有在权利义 务关系的平衡被打破时法律才出面 干涉、救济,而在此前法律并不关 心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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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庞杂
• 多数是单行法规,概括性的法典较少 • 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界限不清,混合规定
• 遵循先例原则适用的情况 • 判例法制度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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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先例原则适用的三种情况
• 上议院的判决对其他一切法院均有约束 力
• 上级法院的判决,对除上议院以外的所有 法院,包括上诉法院本身,均有约束力
• 高等法院的一个法官的判决,下级法院 必须遵从,但对该法院其他法官或刑事法 院法官并无绝对的约束力,而仅有重要的 说服力
–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 契约自由原则 – 维护资本主义民主政治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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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美国西雅图有一名房地产开发商想给一名86岁高 龄的老妪一笔高达100万美元的拆迁补偿款,以置换其 价值1万美元的平房。但这位名叫叫伊迪丝的老妪称, 她根本不需要这笔钱并且她也根本不想搬出自己现在 居住的地方,因为她从1966年便在此居住。开发商不 仅最终舍弃了这一小片土地,而且目前开发商的混凝 土工事已经离伊迪丝厨房的窗户只有几英尺的距离, 也丝毫没有动老人“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的家,建筑工人平时施工时更被叮嘱要特别小心,以 免伤害这位高龄老人。工地“工头”更是叮嘱工人们 要像对待自己的外婆一样保护伊迪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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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分析2(单选)
• 从法的起源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 确的?()
– A.在原始社会中期产生的 – B.是从来就有的 – C.不是从来就有的,整个原始社会都

孟德斯鸠和他的《论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和他的《论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作为法国18世纪资产阶级杰出的 思想家之一,成为当时进步的资产阶级向腐 朽的封建主义英勇进攻的坚强斗士。《论法 的精神》于1748年出版,这部影响人类社 会发展进程的学术名著内容丰富,体系完整, 论点严密,一经问世便震撼了世界。这部著 作凝结着孟德斯鸠一生的心血,也是他的代 表作,这部著作不仅使他蜚声世界,而且作 为人类进步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载入史册, 成为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
政体的性质和动力原则
按照孟德斯鸠的观点,政体的性质和原则决 定着国家的各种制度。 世界历史上存在过三种政体,即共和政体、 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共和政体的性质是人 民拥有最高权力,它的原则是“品德”;君 主政体的性质是君主拥有最高权力,不过他 依据法律来行使权力,它的原则是“荣誉”; 专制政体的性质是个人依据意志和爱好来治 理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
孟氏所集中讨论的不是具体的法律规范本身, 而是法的精神,即法律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 性和规律性。所以,孟氏把法律置于决定地 位,认为只有法律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 而专制则是对人性的蔑视和对自由的践踏。
他进而深入探讨了自由赖以存在的体制条件, 并借此找到恢复自由的基本手段──三权分 立,以权力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主张 宪法统率下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政治制度。使 法律、自由与宪法结合起来,奠定了宪政理 论的基本框架,这也是孟氏对政治理论最杰 出的贡献。
他的贡献还体现在所运用的历史主义和整体 主义的研究方法上。孟氏的全部理论都建立 在对历史事实和世界各国古今政治、社会与 法律制度实践分析基础之上,从社会──历 史──文化以及人们生存环境中的各个因素 相互联系与影响的动态关系中把握一国政制 与法律发展变化的规律。
这是对传统政治学、法学研究方法的超越, 在社会理论"前科学"时期,使政治学和法学 的研究向科学前进了一大步。

西方法律思想史(修改) -第九章

西方法律思想史(修改) -第九章

静止的社会导致法律的停滞,最终“不是文明发展了法律, 而是法律限制了文明。” 改进法律的手段主要有:法律拟制、衡平和立法。

(2)法律发展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原始社会是家族的集合体,家父对卑亲属的人身和财产有终身权力, 此即“家父权”,由“家父权”结合起来的“家族”是全部“人法” 的母体。随着社会发展,大量的个人权利和财产从家庭审判中转移 到公共法庭,家庭依附逐渐消灭,个人义务日益增长,个人不断代 替家庭成为社会主体,成为民事法律考虑的单位。用以代替原来家 族各种权利义务的东西便是“契约” , 所有的社会关系都是因“个 人”的自由合意而产生。在西欧,奴隶的身份消灭了,代替它的是 雇佣关系;夫妻关系和父子关系也发生的变化(儿子成年以后父子 关系变成了契约关系)。而契约是一个“合意”加上一个“债”, “债”是“应负担履行义务的法锁”(即法律用以把人或集体的人 结合在一起的束缚或锁链)。


(一)强调历史调查研究方法 认为早期法对于法学家来说,正如地壳对 于地理学家那样重要,因为它们潜在地包 含了以后法律具有的一切东西。这种调查 研究的方法与物理学和生物学的研究方法 相似。
不同于萨维尼的是他用科学的分析代替了 “民族精神”的抽象寻绎,试图用比较研 究不同法制的方法,发现共同的东西。

立法的任务不外在于找出民族的“共同信念”与“共同意 识”,经由立法形式善予保存与认定。那种希望借由一个 详尽无遗的立法制度,即刻创制出一个崭新秩序的企图, 只会摧残现实,增加现实的不确定性,强化规则与事实之 间的乖张,最终使得法律失却规范人事而服务人事的功能
与价值。

(二)法的起源与发展
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产物,随历史演进。随着民

法理学(第二版)

法理学(第二版)
第一节 法的定义 第二节 法的本质 第三节 法的特征
第三章 法的价值
第一节 法的价值概述 第二节 法的主要价值 第三节 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
第四章 法的作用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法的作用概述 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 法的局限性
第五章 法与社会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 法与经济 法与政治 法与道德 法与科学技术
第二十一章 法的起源
第一节 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 第二节 法起源的原因和标志 第三节 法起源的形式和规律
第二十二章 法的发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前资本主义的法 资本主义的法 社会主义的法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
第二十三章 法的传统
第一节 法与文化 第二节 法律意识 第三节 法系
第二十四章 法的现代化
法理学(第二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版
主编:葛洪义 副主编:张光杰 林来梵 王圣诵 撰稿人:葛洪义 胡玉鸿 孙莉 张光杰 王圣颂 丛广林 魏清沂 张朝霞 林来梵 刘治斌
教材封面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法学及其体系 法理学的对象 法理学的意义 法理学的方法
第二章 法的性质
第一节 立法与立法权 第二节 立法原则 第三节 立法程序与立法技术
第十一章 法的实施
第一节 法的生成 第二节 法的实效 第三节 法的实现
第十二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种类 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十三章 法的执行
第六章 法的分类
第一节 法的分类概述 第二节 法的一般分类 第三节 法的特殊分类
第七章 法的要素

经济法 (20116)(1)

经济法 (20116)(1)
受让人的行为. 2.背书人:转让人.被背书人:受让人. 3.背书人的义务:担保付款的义务;背书要连续.
2019年8月23日5时36分
2019年8月23日5时36分
2019年8月23日5时36分
四.承兑: 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只
有汇票才有承兑行为. 五.保证: 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在票据上记载当债务人不履行债
构.
2019年8月23日5时36分
(2)见票即付,无需承兑. (3)支票有无记名式,而本票和汇票均为记名. 3.种类: (1)按照出票时是否记载收款人名称:记名式支票;无记名支
票. (2)按照支票支付方式不同: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
票。
2019年8月23日5时36分
2019年8月23日5时36分
2019年8月问23日:5时(36分1)被告的抗辩事由能否成立?为什么?(2)法院应如何依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
一.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和财产 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这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如安徽阜阳的劣质奶粉案件.啤酒瓶伤人 案等均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权.
二.知悉真情权:消费者有知道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 况的权利.如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性能,有效成分,保质期,售后 服务等等. 如药品的副作用应明示作出.
务时付连带付款责任的行为. 六.付款: 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 七.本票: 1.定义:由出票人签发并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
金额给持票人的票据.
2019年8月23日5时36分
2019年8月23日5时36分
2.特征: (1)基本当事人只有双方:出票人(债务人),持票人(债权

第九章森田心理疗法

第九章森田心理疗法

与之相对应的概念为死亡恐怖
健康人之生的欲望

生的欲望
生的欲望
健康人
生的欲望
生的欲望
神经质症之生的欲望

死的恐怖

死的恐怖
神经质症 死的恐怖
死的恐怖
4、精神交互作用
“就是指因某种感觉,偶尔引起对它的 注意集中和指向,那么,这种感觉就会变 得敏锐起来,而这一敏锐的感觉又会越来 越吸引注意进一步固定于它。 这样一来,感觉与注意彼此促进,交 互作用,致使该感觉越发强大起来” (森 田语)
内向型性格



内向的自我反省、自我批判是作为一个人所 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的精神修养,但如果过度小心, 只注意保全自身,就会适得其反,容易成为神经 质反应的温床。 我们曾给神经质来访者作过性格内向性试验, 其结果表明,倾向于内向型的人占明显多数。 这些人经过治疗消除症状之后,与正常人差 异不大,可见,神经质症来访者因受其症状所苦 恼,有可能出现更加内向的倾向。

内向型性格



一般指人有较强的自我反省、自我批判的 倾向。这种人做事小心谨慎,容易陷入沉思的迷 宫,一般不会做出鲁莽的举动。 正因为内向者做事难下决心,往往失去许 多难得的成功的机会。又由于其自我反省心较强, 使之容易发现自己的缺点和弱点,又因此往往滑 入缺乏自信心的泥坑。 甚至有人象一架自我测定器直在检测自己心 身有何弱点,有无疾病等。
对观念顺应自然


神经质症来访者常常主观地认为自己对某件 事物只能有某种想法而不能有另一种想法,有了 就是不正常或者是不道德的,即极端的完善欲造 成了强烈的劣等感。 其结果如同高良武久所说,“如果有人无论 如何要祛除一切邪念,就可能产生一些强迫观念。 神经质症来访者对这种心理采取抗拒的态度,他 们一定要保持自己心理的绝对清净,结果必然出 现心理冲突。

普通心理学彭聃龄主编第九章 动机 ppt课件

普通心理学彭聃龄主编第九章 动机 ppt课件

普通心理学彭聃龄主编第九章 动机
动机是在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当某种需要没有 满足时,它就会推动人们去寻找满足的对象,从而 产生了动机。
如:热时寻找凉爽的地方,饿时寻找食物,孤独 时寻找朋友等。
普通心理学彭聃龄主编第九章 动机
(一)动机与行为
动机与行为的关系是很复杂的。
不同人:同种动机可能产生不同的行为,不 同种动机可能产生相同的行为。 如同一个班级 学生学习动机各不相同;同是想减肥,但是不同 人选择方式不同。
状态转为活动状态,体现了个体的能动性。 如:为了消除饥饿,寻找食物; 为了摆脱孤独,结交朋友。
2、指向功能 动机能使个体的行为指向某个特定目标。 例如个体在学习动机支配下,去图书馆和教室
学习;在成就动机支配下,选择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3、维持和调整功能 动机的维持功能表现在行为的坚持性方面。
如为目标一直努力学习 动机的调整功能表现在个体通过行为反馈,调
同一个人:行为的动机可能多种多样,有些占 主导地位,叫做主导动机,有些占从属地位,叫 做从属动机。 如,对于努力工作,有的人的主 要动机是为了养家糊口,从属动机是为了使自己 生活更有意义。有的人则相反。
普通心理学彭聃龄主编第九章 动机
通常情况下,良好动机产生良好的效果,不良动 机产生不良的效果。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行为的效果与动机往往并不 一致,还受到其他因素,如能力,机遇等因素影响。
普通心理学彭聃龄主编第九章 动机
价值观:主体就客观事物对自身及社会的意 义或重要性进行评价时所持的原则、信念和标准。
价值观与动机:价值观是一个人思想意识的核 心,它决定着动机的性质、方向和强度,对个人 的思想和行为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
如自我实现的价值观,引导个体不断努力,不 断完善自己,个体对这种目标价值看得越高,动 机就会越强。

法学导论

法学导论

案例:美利坚合众国诉卡罗尔拖轮公司 案例:美利坚合众国诉卡罗尔拖轮公司
• 案情简介:在美利坚合众国诉卡罗尔拖轮公司一案中, 涉及的事实发生在1947年冬天因战争而繁忙的纽约港。 当时有很多驳船用一根泊绳系在几个凸式码头边。被告 的一只拖轮被租用将一只驳船拖出港口。由于驳船上没 有人,为了松开被拖的驳船,被告拖轮的船员就自己动 手调整泊绳。由于没有调整好,脱离泊绳的驳船撞上了 另一只船,连同货物一起沉入了海底。驳船船主以拖轮 船主存在过失而导致损失为由向法院起诉。拖轮船主认 为,当拖轮的船员在调整泊绳时,驳船的船员不在该船 上,因此,驳船的船员作为驳船船主的代理人,具有过 失。
美国新自然法学代表人物德沃金: 美国新自然法学代表人物德沃金:任何实际的法律论证, 不论其内容多么具体和有限,都采用法理学所提供的一种抽 象基础,——任何法官的意见本身就是法哲学的一个片段, 法理学是判决的一般组成部分,亦即任何依法判决的无声开 场白。 德沃金论述淋漓尽致地阐述了法理学与法律实践的关系 及对法律实践的作用。一个立法者如果没有对法律的深刻理 解,没有对法律深刻预见和社会关系对法律需求的精确判断, 他不可能创制出社会所需要的法律。一个执法者和司法者没 有对法律概念、精神、原则、价值、理想的深刻认识,他就 不能公正地执法和司法。法理学不是抽象空洞玄虚的理论, 它的生命力就在于它可以回应现实的需要。尤其是当法律规 则本身相互矛盾冲突,当法律出现了调整的空白地带,当法 律规则滞后于变化了的生活的时候,法理学的功能就愈加明 白地显现出来…
法理学
神 圣 法 律 殿 堂 的 金 钥 匙 石 基 奠 的 厦 大 律 法 伟 宏
• 回顾我自己在法学院的岁月,从准备参加政治生 活的观点来看,我所选修的最有价值的一门课就 是朗.福勒博士讲的法理学即法律哲学。…这不是 一门要考学位的必修课。但是在我看来,对于任 何一个有志于从事公众生活的法律系学生来说, 它是一门基础课。因为从事公职的人不仅必须知 道法律,他还必须知道它是怎样成为这样的法律 以及为什么是这样的法律的缘由。… 前美国总统尼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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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系的概念 二、大陆法系 三、英美法系 四、两大法系的区别
一、法系的概念
1、概念: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 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 点对法律所作的分类,通常把那些形式上 具有相同的渊源和传统,具有相同源流关 系的法律体系归为一类,或者说划分为一 个大家族,统称法系。
二、法的起源(重点)
(一)马克思主义学者关于法起源的理论 (二)其他法起源的学说 (三)法产生的标志
分但力唐最黄 《
配是十尧为帝 史
平生分在重之 记

, 贫 富 差
距 不 大 。

资 料 大 体
属 于 公 有


下 , 产 品
剩 余 有 限


时 , 当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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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是 唐 尧
政 ; 其 次 , 起 用 弃
舜 首 先 起 用 大 禹 为
渐 出 现 的 各 类 社 会
贫 富 差 距 。 虞 舜 继
有 私 人 财 产 , 而 且
, 产 品 剩 余 逐 渐 增
落 的 生 产 能 力 大 大
虞 舜 继 承 了 唐 尧 。
从这些记载中,我们应该注意这几项:
① 唐尧时期,生产资料大体公有,分配平均,贫富差距不大; ② 唐尧时期,没有“司法官吏”; ③ 唐尧时期,没有“五刑”一类的规范;(五刑,是对付俘虏
2、法律制度的形成是从个别调整发展为普遍调整 的过程 。
3、法律、道德、宗教等行为规范由混沌一体逐渐 分化为各自相对独立的规范系统 。
4、法律产生的过程经历了从原始习惯权利和义务 不分到法律的权利和义务相分离的过程和规律。
四、法与习惯的区别
(一)产生方式不同 (二)体现本质不同 (三)适用范围不同 (四)调整内容不同 (五)实施方式不同 (六)历史使命不同
推荐:约翰·梅西·赞恩,《法律简史》,中国友谊出版社
(三)法产生的标志
(1)国家(公共权力机 关)的产生。
(2)社会成员之间权利 和义务出现分离。
(3)法律诉讼和司法出 现,专门裁判机关形成。
三、法律产生的规律
1、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的形成经历了由习惯变为 习惯法再发展为制定法的过程 。
二、古代法律制度
(一)奴隶制的法律制度 (二)封建制的法律制度
残酷的刑罚是奴隶制和封建制法律共同的特征 炮烙
仗刑 刑具
凌迟 站笼
三、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一)自由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1、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契约自由:缔约自由;选择契约相对人自
由;确定契约内容自由;缔约方式自由。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第二节 法的历史类型
一、法的历史类型概念 二、古代法律制度 三、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四、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一、法的历史类型概念
是依据法律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以及其 体现的国家意志的性质的不同而对各种社 会的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
按照划分法的历史类型标准,法律发展史 上曾先后有四种类型的法律制度,即奴隶 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制和社会主义制法 律制度。
第九章 法的历史
章节安排
第一节 法的起源 第二节 法的历史类型 第三节 法系
第一节 法的起源
一、原始社会的社会控制 二、法的起源(重点) 三、法律产生的规律 四、法与习惯的区别
一、原始社会的社会控制
社会控制有两种基本模式,即社会组织和 行为规范。 1、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是氏族、部落、部 落联盟和民族 。 2、维系氏族的行为规范主要是氏族习惯 。 如血亲复仇、氏族成员内部禁止通婚等。
部 落 首 领 和 百 姓 之 间 出
加 , 于 是 部 落 首 领 开 始
提 高 , 货 物 交 换 更 为 频
在 虞 舜 时 期 , 各 个 氏 族
后 来 , 唐 尧 的 继 承 人
…… ……
——
十军 内虞逐现拥繁部
二 牧 。 文 武 百 官 每
事 , 制 定 五 刑 。 在
最 关 键 的 是 起 用 了
和 虞 舜 。

, 另 有 五
帝 。 其 中
·
五 帝 本 纪
》 记 载 , 在

三 年 考 绩 一 次
地 方 上 , 虞 舜 设 立 四 岳
皋 陶 为 士 , 掌 管 司 法 和
做 后 稷 , 掌 管 农 业 ;
司 空 , 负 责 治 水 , 掌 管
矛 盾 , 开 始 设 官 分 职 。
位 后 , 为 了 管 理 和 解 决
2、法系的特点: ① 国际性 ② 继承性 ③ 相似性
二、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罗马德意志法 系、日尔曼法系、法典法系、成文法法系等等,是指 法国、德国等欧洲大陆国家在罗马法基础上,以1804 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 及在其法律传统影响下仿照它们而形成、发展起来的
(二)现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1、加强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国家不再充当“私 有财产的保护神”角色,而是积极参与到社会财产 的分配。
2、制定福利国家政策;
3、加强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4、社会法出现;
5、授权立法、行政立法的作用日益增大,议会立法 的中心地位消弱。
6、严格责任原则确立。
第三节 法系
的,后来被用在奴隶身上,再后来非奴隶的人也适用了) ④ 虞舜时期,开始出现私有财产,分配不均,贫富差距增大; ⑤ 虞舜时期,开始出现“司法官吏”; ⑥ 虞舜时期,开始出现“五刑”一类的规范; ⑦ 虞舜时期,开始出现其他方面的官职设置。
1、经济根源
生产力提高、Leabharlann 现社会分工济是交生私
根法换,有
出现剩余产品
源产的以制
。生频及度
的繁商的
产生私有财产和私 有观念
商品交换频繁
经,品产
分配不均,产生争 议
需要公共机构和法 的协调
2、法产生的政治根源:阶级镇压是法产生 的政治根源 。
3、法产生的文化根源:语言和文字的出现, 使得习惯得以规范化和明确化,更好的保留 传承。
(二)其他法起源的学说
1、神创说:认为各种各样的神创造了法律。西赛罗、奥古 斯汀持这种观点。
2、暴力说:法是暴力斗争的结果,是暴力统治的产物 。 我国古代的法家人物如韩非、商鞅持这种观点。
3、发展说:①人的能力发展说:随着人的能力发展,社会 关系开始复杂,因而需要法。②精神发展说,黑格尔和萨 维尼持这种观点。
4、社会契约说:人类由自然状态进入政治社会,为了安全 与发展等原因,相互间缔结契约,组成政府,这最初的契 约就是法律 。17、18世纪的自然法学派学者大都持这种观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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