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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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整合南大港管理区相关力量和社会公共资源,对管理区范围
内的突发事件才急求助进行应急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南大港管理区成立应急联动中心,是统一受理管理区各类突发事件和应急求助的报警,组织、
协调、指挥、调度相关联动单位应急处置一般突发事件和
求
助;
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
协助领导统一组织、
协调、
指挥、
调度相关联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牵头负责对管理区应急联动工作的机构、队伍、装备、预案、制度、经费等方面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协调。
应急联动中心的职责:
(
1
)受理管理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报警。应急联
应其职责
动中心受理通过“
110
”报警电话或者其他方式的突发公共事件报警后,应当立即予以核实,启动相应的应急联动处置
专项预案,并向有关联动单位的指挥机构下达指令,组织,
协调,
指挥,调度有关联动单位进行处置。
(
2
)负责应急联动处置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在处置过
程中,
应急联动中心应当收集,
汇总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
根据现场实际或征询有关专家意见,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
合研判,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属于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的,要直接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有关联动单位开展应急
联动处置。
(
3
)负责组织联动单位对重特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应
急处置,并协助管委会组织实施紧急处置。
对属于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要立即组织实施先期
应急处置,同时上报管委会同意后,征询有关专家意见,做
好后续应急处置队伍和资源的组织,调度等准备工作,协助管委会组织、
协调、
指挥、
调度有关联动单位实施紧急处置;
属于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还应当立即通知有关联动单位指
挥人员和专家进驻应急联动中心。
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联动中心可以根据现场处置的工作需要,开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处置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应急联动中心配合现场应
急联动处置,
负责现场外应急处置队伍、
资源的组织、
协调、
调度。有关单位应当为现场指挥部的开设提供必要的场
地,
并提供现场指挥部运作所需的后勤保障。
(
4
)负责对南大港管理区应急联动工作的指导。
(
5
)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应急联动单位的职责
公安、卫生、安监、建设、交通等部门以及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联动单位)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下列的应急联动处置工作:
(
1
)设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建立
24
小时值班备勤机
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
2
)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和预对发生或者
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南大港管理区应急联动中心; 3
)按照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组建和管理应急处置
队伍,专家队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训练和演练;
(
4
)按规定配备、管理、使用应急处置的专业设备,
器材、车辆、通信工具等装备、物资和经费,保持应急处
置
装备,物资
的完好,确保应急通信的畅通;
(
5
)根据应急联动中心指令,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联
动处置预案的要求,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处置队伍,专家队
伍和资源,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处置
突
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应急联动中心反馈处
情况和有关信息。
(
6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
享,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及时、
准
确、全面的基础材料、数据、情况及其他有关信息;
(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其他工作
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应急联动中心向管委会汇
报,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应急联动处置工作终止后,有关联动单位应当及时向应急联动中心报告处置情况和有关信息。应急联动中心汇总后,按照规定报告上级政府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