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民政部•【公布日期】2020.11.26•【文号】科协发学字〔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11.2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协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科协发学字〔2020〕31号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现将《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科协民政部2020年11月26日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和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学会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学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团结凝聚科技工作者促进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优化科技治理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但还存在吸引力凝聚力不够、科技战略支撑力不强、国际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有的学会在自身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甚至突出问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要求将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快建设科技强国。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推动学会进一步创新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和方向引领,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规范管理,构建面向现代化的学会发展新格局,不断促进学会高质量发展。
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科技社团发展之路;要突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培育一流学会、一流科技期刊和一流学术品牌,深度融入全球科技治理体系;要提升科技战略支撑能力,持续打造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学术组织,不断提升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质量和效能;要更紧密地团结广大科技工作者,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汇聚科技创新的磅礴力量,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摘要:1.引言:介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的背景和意义2.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简介:介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历史、宗旨和作用3.奖励证书的设立:说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的设立目的和意义4.奖励证书的种类:详细介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的种类和涵盖领域5.评选标准和流程:阐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的评选标准和流程6.结束语:总结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的价值和意义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China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CAST)成立于1958 年,是全国性、学术性、群众性的科学技术团体,是我国科学技术界的重要力量。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设立了一系列奖励证书。
这些奖励证书的设立旨在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推动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这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设立的最高奖项,旨在表彰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个人和团体。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这是表彰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杰出成就、具有较高学术声誉和影响力的个人。
3.中国青年科技奖:这是表彰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优秀成果、年龄在40 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这是为了扶持和培养青年科技人才而设立的项目,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5.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奖:这是表彰在科普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
评选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的过程分为申报、初审、评审和公示四个阶段。
申报单位或个人需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经过初审、评审和公示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创新部关于启动2022年度分领域发布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工作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创新部关于启动2022年度分领域发布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22.05.17•【文号】•【施行日期】2022.05.1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关于启动2022年度分领域发布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一流学术期刊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推动建设与世界科技强国相适应的科技期刊体系,助力我国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拟于2022年度继续开展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发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思路(一)总体目标在中国科协的统一部署下,发挥全国学会同行评议功能和相关研究机构作用,分领域发布科技期刊分级目录,逐步形成标准科学、分类合理、规则公平、共识广泛的科技期刊评价体系。
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推动同等级中外期刊在科技评价中等效使用,吸引更多高水平论文在国内优秀科技期刊发表,推动我国科技期刊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断向世界一流水平迈进。
(二)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全国学会作为科学共同体的作用,广泛动员本领域学者专家参与同行评议,对国内外相关学术期刊进行择优遴选,以刊物内容质量、出版规范、学术声誉为评价标准,形成学科内具有高度共识的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推动国内优秀期刊与国外期刊同质等效。
鼓励联合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国际学术组织等形成共同认定、共同发布、共同使用的机制。
二、分级认定范围原则及方式(一)认定范围面向全球科技期刊,分领域遴选认定适用于我国优秀科技成果发表的高质量科技期刊。
(二)认定原则按照“价值导向、同行评议、等效使用”的原则,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中国高质量科技期刊与国外高水平期刊的等效使用。
(三)认定方式中国科协统一部署,相关全国学会分领域牵头实施。
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本协会正式名称为“科学技术协会”,英文名称为“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sociation”,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宗旨和任务】本协会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学技术组织,以促进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发展、加强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为宗旨。
本协会的任务是: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与创新,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培养和储备科技创新人才,为国家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第三条【组织形式】本协会为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科学技术社团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以章程和会员大会决议为准则,独立行使法人权利,自负盈亏,资产独立。
第四条【行为准则】本协会的会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协会章程和会员大会决议,积极参与协会的科学技术活动,保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不得以协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会员组织】第六条【会员权益和义务】第七条【组织机构】本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第八条【会员大会】本协会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组成。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常务理事会召集。
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协会的重要问题、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审查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
第九条【理事会】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
理事会是协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决策重要事项,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常务理事会】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组成,主席为协会主席。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第十一条【专业委员会】本协会可以设立不同学科领域的专业委员会,由理事会决定设立并产生主任。
专业委员会负责开展学术研究、组织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
第十二条【秘书处】本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和会员管理工作,由常务理事会聘请秘书长和相关职员。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普标准化项目申报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普标准化项目申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22.02.28•【文号】科协普函础字〔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2.2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普标准化项目申报的通知科协普函础字〔2022〕10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21〕240号),坚持科普服务供给侧改革,切实发挥标准对科普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科协科普部依托全国科普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普标委会”)组织实施2022年度科普标准化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一)申报对象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及标准编制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普部有关项目的。
二、项目设置(一)基础研究性项目基础研究性项目是指科普服务标准体系表中各个子体系上层规划类研究项目。
经费拨付方式为全额资助、分期拨付,通过立项评审后拨付该项目经费总额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该项目经费总额的40%。
中国科协机构设置 -回复
中国科协机构设置-回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是我国最具权威性、最具代表性的科学技术组织之一。
它致力于推进国家科技事业的发展,并承担着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学术交流、服务科技人才等多方面的重要使命。
中国科协的机构设置是协会发挥职能作用的组织架构,下面我们将一步一步回答[中国科协机构设置]。
中国科协的机构设置主要包括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常务机构和常设部门五个部分。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机构的职能及设置。
首先是主席团。
主席团是中国科协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中国科协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的职责是主持全体会议、执行全体会议的决议、决定组织机构变动等。
其次是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是中国科协的常设机构,主要由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科技工作者等组成。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批准协会章程、审议工作报告、决定协会重要事项等。
再次是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是中国科协的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全体会议的职责是选举和产生协会领导机构、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要事项等。
接下来是常务机构。
常务机构是中国科协的重要部门,由理事会决定设立。
常务机构包括秘书长、副秘书长、组织等。
秘书长是常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实施理事会决议、负责日常工作等。
最后是常设部门。
常设部门是中国科协的工作部门,根据协会工作需要设立。
目前,中国科协设有26个常设部门,包括科技计划与政策研究部、科技人才与教育部、科技传播与对外交流部等。
这些部门负责开展协会的各项工作,如科技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
总的来说,中国科协的机构设置体现了科协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分工。
通过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等机构的合作与协调,中国科协能够有效推进科技创新、加强学术交流、服务科技人才等工作,为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1991.05.27•【文号】•【施行日期】1991.05.2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91年5月27日通过)总则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由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简称学会)和地方科协组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和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助手。
中国科协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呼声,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科学技术团体服务。
中国科协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按照章程和民主办会的原则,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中国科协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加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中国科协加强与国内外民间科学技术组织的广泛联系,为促进祖国统一、发展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服务。
第一章任务第一条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和经济发展。
第二条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第三条编辑出版科学、技术和科普书、报、刊。
第四条促进并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第五条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的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第六条开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进行科技咨询服务,兴办科技实体;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等任务。
第七条加强所属团体之间的联系,促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结合。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创新部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创新部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22.04.07•【文号】•【施行日期】2022.04.0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的通知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一流学术期刊的重要指示,鼓励科技工作者将更多高水平研究成果在国内期刊发表,从源头推动我国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科技自立自强,中国科协决定继续面向国内科技期刊遴选优秀科技论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按照《第七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1),本届论文遴选工作分10个学科集群进行,每个学科集群遴选10篇优秀论文,共遴选不超过100篇优秀论文。
为充分发挥全国学会的学术优势和组织优势,高质量开展遴选工作,每个学科集群由1家全国学会牵头负责集群内论文遴选工作,向中国科协推荐10篇优秀论文。
中国科协将为每个牵头单位提供10万元工作经费,并对论文遴选组织工作进行过程监督和考核验收。
鼓励各全国学会结合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自行开展本学科领域优秀论文遴选活动。
二、遴选范围及名额(一)论文类别1.基础研究论文应具有重要创新价值、能够开拓和引领学科发展。
2.应用研究论文应具有巨大应用价值、能够破解所在领域工程与技术难题。
3. 综述型论文应反映某分支学科或重要专题的历史背景、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情报学价值。
各学科集群遴选论文中,综述论文占比不超过10%,应用研究论文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0%。
综述论文和基础研究论文定量引用数据原则上不低于同年度同学科的前10%。
如确需遴选引用数据低于前10%的综述论文或基础研究论文,须对成果的创新性、重要价值进行详细阐述。
(二)遴选范围2018年1月1日(含)起至今,发表在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的科技期刊上的优秀论文(不包括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往届已入选论文不重复入选。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课件
实施重点科普项目,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制定相应的科普内容和形式,如青少年 科普、农民科普、职工科普等。
科普人才队伍
培养专业科普人才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具备科学素质、专业知识和技 能的科普人才。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鼓励科研人员、教育工作者、媒体从业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科 普工作,形成多元化的科普人才队伍。
科普平台与媒体
科普平台建设
建立和完善科普平台,如科技馆、博 物馆、图书馆等,提供丰富的科普资 源和活动。
科普媒体发展
支持科普类报纸、期刊、电视节目等 媒体的发展,扩大科普信息的传播范 围和影响力。
学术交流与科技创
03
新
学术交流平台
01
02
03
学术会议
定期举办国内外学术会议 ,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学术 交流,分享最新研究成果 。
的会员。
成长支持
为会员提供职业规划、职业发展 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帮助会员
实现个人价值和职业发展。
会员权益与保障
1 2 3
权益保障
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保护、隐私 保护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会员福利
为会员提供各种福利,包括学术交流、科技成果 转化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提高会员的获得感和 归属感。
主要成就与贡献
成就
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的科技事业发 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贡献
通过组织各类科技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养科技人才等多种方式,为我 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02
科普活动与项目
科普活动
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如科普展览、科普讲座、科技竞赛等,提高公众科学素 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2011年5月29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技术 , 开展 青 少 年 科 学 技 术 教 育 活 动 , 高全 民科 学素 质 。 提
术 是 第 一 生 产 力 和 人 才 资 源 是 第 一 资 源 的 思 想 , 动 实 施 科 教 兴 国 战 推
略 、人 才 强 国 战 略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 设创 新 型 国家 。促 进 科 学技 术 建
员 。各 级地 方学会 是 同级 地方 科学 技术 协会 的 团体会 员 。
县 级 以上科 学技术 协 会发 展 团体会 员 。基层 组织 发 展个人
会员。
第二 章
任
务
第 十八 条
团体会 员 的义 务和 权利 :
团体会 员 的义 务 : 守本 章程 , 行 科 学技术 协会 的决 遵 执 议 和决 定,开展 符 合章 程规 定 的各 项 活动 。团体 会员 的权
第十三条
开展科学论证、咨
设 ,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 实 现 构 为 中华 民族 伟大 复兴 而努 力奋 斗 。
询 服 务 , 出政 策 建 议 , 提 促进 科 学 技 术 成 果的转 化 : 受委 托承担 项 目评 接
第三条 中国科 学技 术协会 由
全 国 学 会 、 协 会 、 研 究 会 ( 下 学 以 会 、协 会 、研 究会 简 称 学会 ) 和地 方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组 成 。地 方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由 同级 学 会 和 下 一 级 科 学 技 术 协会 及基 层组 织组 成 。
第三十条
第 五章
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 聘请有关部门的负
责人 为 中国科 学 技术协 会顾 问。 全 国学 会
科学技术协会工作职责
科学技术协会工作职责引言概述科学技术协会作为一个组织机构,致力于促进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和交流。
其工作职责涵盖广泛,包括组织学术活动、推动科技创新、培养科技人才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从科学技术协会的整体职能出发,详细介绍其工作职责的三个主要方面。
1. 学术活动组织与推动1.1 学术研讨会的组织与策划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组织各类学术研讨会,包括国际性、全国性和地区性的研讨会。
具体包括确定会议主题、邀请专业领域内的知名学者担任主讲人、制定议程等。
1.2 学术期刊编辑与出版科学技术协会通常拥有自己的学术期刊,负责编辑、审稿和出版工作。
协会需要建立高水平的期刊,推动科技研究成果的传播与交流。
1.3 学术成果评选与颁奖为鼓励科技创新,科学技术协会组织评选各类学术奖项,旨在表彰在特定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激励更多人投身科学研究。
2. 科技创新推动与服务2.1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科学技术协会负责协调、推动科技创新项目的开展。
这包括项目的立项、资金管理、成果评价等多个方面。
2.2 技术转移与产业化推动协会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起到桥梁作用,通过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推动,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2.3 科技政策研究与建议积极参与科技政策研究,为政府提供建议,推动科技与社会的融合,促进科技对社会的积极影响。
3. 科技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3.1 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协助开展各类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包括组织专业技能培训、设立奖学金资助科技人才等。
3.2 科普宣传与社会服务科学技术协会在科普宣传方面发挥作用,组织科技知识普及活动,提高社会大众对科技的认知水平。
3.3 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国际科技交流,组织各类国际合作项目,提高我国在国际科技领域的声誉。
结论科学技术协会在学术活动组织、科技创新推动和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担负着重要的工作职责。
通过这些职责的履行,协会为促进科技进步、培养科技人才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4. 知识产权保护与科研伦理监管4.1 知识产权培训与咨询科学技术协会在知识产权方面进行培训和咨询工作,帮助科研人员了解和保护其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合法化运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科协发学字[2002]162号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正文:----------------------------------------------------------------------------------------------------------------------------------------------------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科协发学字[2002]162号2002年10月4日)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性学会的分支机构是全国性学会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而设立的专门从事本学会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是全国性学会的基础。
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
全国性学会的代表机构,是全国性学会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本学会开展活动、承办本学会交办事项的机构。
全国性学会的代表机构可以称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等。
第三条全国性学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不能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其名称前应当冠以全国性学会的名称;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全称。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英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
第四条全国性学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全国性学会的组成部分,接受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全国性学会承担。
第五条全国性学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规范的名称;(二)有固定的住所;(三)有符合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创新部关于发布2022年“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成效评估与成果凝练项目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创新部关于发布2022年“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成效评估与成果凝练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22.04.02•【文号】•【施行日期】2022.04.0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关于发布2022年“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成效评估与成果凝练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系列品牌活动等工作实效,凝练工作成果,梳理典型经验,拟实施2022年度“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成效评估与成果凝练项目(项目编号:KJFWT2022-07),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内容1.对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系列品牌活动项目执行情况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监测,依托项目数据库,实现数据汇总、提取、结构性分析等功能。
2.在动态监测管理的基础上,对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系列品牌活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就项目组织与实施等提出改进建议。
3.根据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系列品牌活动项目开展情况,梳理形成典型案例,并按照要求做好典型案例示范推广工作。
二、项目实施要求1.动态监测报告。
动态跟踪科技服务团、系列品牌活动项目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配合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进行一次全面调度(每类项目实地调研不少于5家,并撰写相应调研报告)。
围绕项目组织、服务进展、成果成效、宣传推介、总结提炼等情况,每月形成一份《工作简报》。
2.综合评估报告。
提交《2022年度“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等系列项目综合评估报告》,涵盖科技服务团、系列品牌活动的理论遵循、方法路径、指标及赋分考量、综合评估与分类评价,以及有效提升建议等,遴选三类项目优秀承担单位,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
3.典型案例汇编。
编制《科技服务团系列项目案例汇编》。
对科技服务团、系列品牌活动项目进行挖掘梳理,在服务试点、组织赋能、人才引育、成果转移转化、联合技术攻关、产学融合长效机制构建等方面,凝练出不少于80个典型案例。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机关迁回中国科技会堂主楼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机关迁回中国科技会堂主楼的通知正文:----------------------------------------------------------------------------------------------------------------------------------------------------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机关迁回中国科技会堂主楼的通知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中国科协办公楼改造工程已完成,中国科协机关将于2009年9月27至30日由中国科技会堂东馆迁回中国科技会堂主楼,国庆节以后正常办公。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搬迁期间机关各部门各处内线电话号码全部开通,可通过总机************接转,直线电话将于9月29日启用(机关各部门综合处电话号码见附件)。
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不变。
二、搬迁期间,如需到中国科协机关办理公务,请提前联系。
三、9月25日21:00至26日9:00搬迁网络机房设备,中国科协所有网络、网站、网上办公系统全部停止使用,敬请谅解。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附件: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综合处电话号码表部门(综合处)内线电话外线电话办公厅62107 68571878计划财务部61902 68571893组织人事部61804 68571889调研宣传部62004 68578085学会学术部61618 68515739科学技术普及部61702 68571887国际联络部61707 68571898机关党委62015 68572066——结束——。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
2019年3月学㊀会Mar.2019㊀第3期总第364期SocietyNo.3㊀Total364th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2019年1月)第一章㊀总㊀则第一条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的相关文件法规ꎬ为规范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㊁协会㊁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组织工作ꎬ促进全国学会组织发展ꎬ制定本通则ꎮ第二条㊀全国学会是按自然科学㊁技术科学㊁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的学科组建ꎬ或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的社会团体ꎮ全国学会要认真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㊁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㊁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㊁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ꎬ团结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ꎬ促进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ꎬ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ꎬ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ꎬ推动开放型㊁枢纽型㊁平台型科协组织建设ꎬ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社会团体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ꎮ第三条㊀全国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ꎬ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㊁基本路线㊁基本方略ꎬ增强政治意识㊁大局意识㊁核心意识㊁看齐意识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㊁理论自信㊁制度自信㊁文化自信ꎬ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㊁全党的核心地位ꎬ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ꎬ加强党的建设ꎬ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思想引领作用ꎬ确保正确政治方向ꎮ全国学会贯彻国家自主创新㊁重点跨越㊁支撑发展㊁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ꎬ弘扬尊重劳动㊁尊重知识㊁尊重人才㊁尊重创造的风尚ꎬ倡导创新㊁求实㊁协作㊁奉献的精神ꎬ坚持独立自主㊁民主办会的原则和 百花齐放㊁百家争鸣 的方针ꎬ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ꎮ第四条㊀全国学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ꎬ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㊁意见和诉求ꎬ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ꎬ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ꎮ(二)开展学术交流ꎬ活跃学术思想ꎬ倡导学术民主ꎬ优化学术环境ꎬ促进学科发展ꎬ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ꎮ(三)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ꎬ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ꎬ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ꎬ助力经济社会发展ꎮ(四)弘扬科学精神ꎬ普及科学知识ꎬ推广科学技术ꎬ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ꎬ提高全民科学素质ꎮ(五)健全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功能ꎬ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ꎬ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ꎮ(六)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科技战52019年第3期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XUEHUI略㊁规划㊁布局㊁政策㊁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㊁科学决策㊁民主监督工作ꎬ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ꎮ(七)承接科技评估㊁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㊁技术标准研制㊁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ꎮ(八)表彰奖励和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ꎬ举荐科技人才ꎬ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ꎬ发现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ꎮ(九)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ꎬ为海外科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供服务ꎮ(十)开展科技图书㊁期刊㊁报纸㊁电子出版物㊁音像制品的编辑㊁出版㊁发行ꎬ以及相关数字出版活动ꎬ提供科技知识服务ꎮ第二章㊀管㊀理第一节㊀申请业务主管第五条㊀登记成立全国学会时ꎬ申请由中国科协作为业务主管的ꎬ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登记成立的条件ꎻ(二)其业务属于科技领域中的自然科学㊁技术科学㊁工程技术学科及相关的新兴㊁交叉或前沿领域ꎬ或与科技发展和普及密切相关的领域ꎻ(三)主要发起者应在相关领域有重大建树和影响ꎬ并有一定的代表性ꎬ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ꎻ(四)提交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ꎻ(五)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常设办事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ꎻ(六)其业务领域和名称不得与已成立的全国学会相同或相似ꎮ第六条㊀全国学会发起者向中国科协提交申请ꎬ经中国科协书记处同意后ꎬ由发起者向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ꎮ第七条㊀自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ꎬ发起者应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ꎬ通过学会章程ꎬ产生执行机构㊁监督机构及负责人㊁法定代表人ꎬ成立学会党组织ꎮ会议方案应于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两个月报中国科协书记处审批ꎮ会员(代表)大会的结果报中国科协相关业务部门备案ꎮ第八条㊀已经成立的全国学会申请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为中国科协的ꎬ事先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征得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ꎬ向中国科协提出申请ꎬ经中国科协书记处批准后ꎬ到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ꎮ第二节㊀加入团体会员第九条㊀全国学会成为中国科协团体会员ꎬ需符合下列条件:(一)承认«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ꎻ(二)按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依法登记ꎻ(三)学会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有重要影响ꎬ个人会员达到一千名以上ꎻ(四)经常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ꎬ具有较强的服务科技创新㊁决策咨询和科学技术普及能力ꎬ编辑出版科学技术或科学普及刊物ꎬ原则上应设有科学技术奖项ꎻ(五)有实体办事机构㊁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ꎬ每年合法收入一般不低于一百万元ꎻ(六)有健全的党组织ꎬ能正常开展党的6XUEHUI学㊀会2019年第3期工作ꎮ第十条㊀符合条件的全国学会经理事会同意后ꎬ可向中国科协提出入会申请ꎬ经中国科协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ꎬ接纳为中国科协团体会员ꎬ其业务主管单位不变ꎮ第十一条㊀中国科协团体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推选代表参加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ꎻ(二)获得中国科协的有关资料ꎻ(三)获得中国科协的业务活动资助ꎻ(四)参加中国科协的活动ꎻ(五)对中国科协的工作提出建议㊁批评和监督ꎮ第十二条㊀中国科协团体会员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ꎻ(二)接受中国科协领导ꎻ(三)执行中国科协决议和决定ꎻ(四)承担中国科协委托的任务ꎮ第三节㊀脱离与退出第十三条㊀全国学会脱离与中国科协的业务主管关系ꎬ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ꎬ向中国科协提出申请ꎬ经中国科协书记处批准后脱离ꎮ第十四条㊀全国学会退出中国科协团体会员ꎬ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ꎬ向中国科协提出申请ꎬ经中国科协常务委员会批准后退出ꎮ第四节㊀备案与信息公开第十五条㊀全国学会应向中国科协备案下列信息:(一)章程ꎻ(二)负责人信息ꎻ(三)组织机构信息ꎻ(四)会员证㊁会徽ꎻ(五)理事㊁监事信息ꎻ(六)党组织信息ꎻ(七)中国科协要求的其他信息ꎮ第十六条㊀全国学会应当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一)章程ꎻ(二)负责人信息ꎻ(三)组织机构信息ꎻ(四)接受使用社会捐赠情况ꎻ(五)全国学会年度工作报告ꎻ(六)中国科协㊁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ꎮ第十七条㊀全国学会应当及时将有重大变更的备案或公开信息向中国科协备案ꎬ并向社会公开ꎮ第十八条㊀涉及国家秘密㊁商业秘密㊁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公开ꎮ第五节㊀处㊀罚第十九条㊀全国学会存在内部治理不规范㊁活力不足等问题的ꎬ中国科协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ꎮ第二十条㊀全国学会有下列情形的ꎬ将给予限期整改㊁警告㊁撤销团体会员资格等处罚:(一)履职不力㊁组织涣散的ꎬ中国科协相关业务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ꎻ(二)限期整改后仍无明显改进的ꎬ经中国科协书记处批准ꎬ给予警告处分ꎻ(三)给予警告处分后仍无明显改进的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ꎬ经中国科协常务委员会批准ꎬ撤销团体会员资格ꎮ72019年第3期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XUEHUI第二十一条㊀中国科协业务主管的全国学会ꎬ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ꎬ中国科协将提请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解除业务主管关系或对其撤销登记ꎮ第二十二条㊀全国学会受处罚期间ꎬ不得申请中国科协资助项目ꎮ第三章㊀内部治理第一节㊀会㊀员第二十三条㊀承认全国学会章程ꎬ符合全国学会会员条件ꎬ可提出入会申请ꎬ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其委托的机构审核批准成为全国学会会员ꎮ第二十四条㊀全国学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㊁单位会员ꎮ个人会员是学会组织的主体ꎮ第二十五条㊀会员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个人会员ꎮ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知识的科技工作者ꎻ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ꎮ(二)单位会员ꎮ与全国学会学科或专业相关ꎬ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ꎬ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ꎬ支持学会工作的㊁合法设立的科研㊁教学㊁生产㊁设计等类型的企业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港澳台地区民间社会团体除外)ꎮ第二十六条㊀全国学会对个人会员可授予荣誉会员㊁名誉会员㊁外籍会员称号ꎻ对本学科或专业科学技术发展和学会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专家㊁学者ꎬ经全国学会常务理事会推荐㊁理事会通过ꎬ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ꎻ对本学科或专业的发展有重要贡献ꎬ具有较高学术威望ꎬ热心参加或协助组织与我国相应学会的科学技术交流的外籍专家㊁学者ꎬ经全国学会常务理事会推荐ꎬ理事会通过ꎬ可授予名誉会员称号ꎻ对在相关学术领域有较高造诣ꎬ与我国友好ꎬ愿意与全国学会联系㊁交流和合作的外籍科技工作者ꎬ经本人申请或经全国学会个人会员㊁分支机构㊁代表机构推荐ꎬ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吸收为外籍会员ꎮ有条件的全国学会还可发展其他类别的个人会员ꎬ其类别和条件由各学会自行确定ꎮ第二十七条㊀会员的权利:(一)入会自愿ꎬ退会自由ꎻ(二)享有选举权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ꎻ(三)参加学会的活动ꎻ(四)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ꎻ(五)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ꎻ(六)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ꎮ第二十八条㊀会员的义务:(一)遵守学会章程ꎬ执行学会决议ꎻ(二)维护学会合法权益ꎻ(三)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ꎻ(四)向学会反映情况ꎬ提供有关资料ꎻ(五)依学会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ꎻ(六)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ꎮ第二十九条㊀全国学会应建立会员工作机构ꎬ指定专人负责ꎬ健全会员工作制度ꎬ实现会员分类管理ꎮ有条件的全国学会ꎬ可建立会员基层小组ꎮ第三十条㊀全国学会可直接发展会员ꎬ也可委托省级学会㊁全国学会分支机构发展会员ꎮ第三十一条㊀全国学会遵循中国科协制定的统一编码规则ꎬ对个人会员进行全国统一编码ꎮ第三十二条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ꎬ并交回有关证件ꎮ8XUEHUI学㊀会2019年第3期第三十三条㊀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ꎻ不履行缴纳会费义务ꎬ视为自动退会ꎻ再次申请入会需重新审批ꎮ不缴纳会费者ꎬ不能成为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ꎮ第三十四条㊀会员严重违反学会章程ꎬ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其委托的机构决定ꎬ予以除名ꎮ第二节㊀会员(代表)大会第三十五条㊀会员(代表)大会是全国学会最高权力机构ꎬ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㊁修改章程ꎻ(二)选举㊁罢免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ꎻ(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ꎻ(四)制定㊁修改会费标准ꎻ(五)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ꎮ第三十六条㊀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ꎬ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ꎮ制定和修改章程ꎬ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ꎬ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ꎮ涉及换届改选事项的会员(代表)大会ꎬ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ꎮ第三十七条㊀全国学会依据本学会章程规定ꎬ每四至五年按期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ꎬ完成理事会换届工作ꎮ在理事会任期届满前六个月ꎬ应向中国科协提出换届申请ꎬ经中国科协相关业务部门批准后进行筹备ꎮ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前两个月ꎬ应向中国科协提出召开会议的申请ꎬ经中国科协书记处审批同意后ꎬ组织实施ꎮ无正当理由不按期上报材料的ꎬ将不予受理ꎮ第三十八条㊀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ꎬ按照本学会章程和民主程序进行ꎮ第三十九条㊀会员(代表)大会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ꎬ须由理事会作出决议ꎬ在计划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六个月前报中国科协批准ꎮ提前或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ꎮ第四十条㊀全国学会换届后ꎬ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选举结果和章程等文件报中国科协相关业务部门备案ꎮ按照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ꎬ到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ꎮ第三节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四十一条㊀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ꎬ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ꎬ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ꎮ第四十二条㊀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ꎻ(二)选举㊁罢免理事(常务理事)㊁副理事长(副会长)㊁理事长(会长)ꎬ聘任㊁解聘秘书长ꎻ(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ꎻ(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ꎻ(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㊁分支机构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ꎻ(六)决定副秘书长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ꎻ(七)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ꎻ(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ꎻ(九)负责会员的发展和除名ꎻ(十)履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ꎮ第四十三条㊀理事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92019年第3期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XUEHUI一次会议ꎮ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ꎬ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ꎮ理事不能到会ꎬ可委托代表参加ꎬ并有委托投票权ꎮ民主决议事项ꎬ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ꎮ第四十四条㊀学会根据需要ꎬ可设立常务理事会ꎮ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通则第四十二条(一)㊁(三)㊁(五)㊁(六)㊁(七)㊁(八)㊁(九)㊁(十)项的职权ꎬ对理事会负责ꎮ第四十五条㊀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ꎮ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ꎬ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ꎮ第四十六条㊀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组成原则:(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规模适中ꎬ人数根据学会会员数量按一定比例确定ꎬ常务理事会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ꎻ(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在本专业领域应有一定的代表性㊁权威性ꎻ(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中应有相当比例的中国共产党党员ꎮ理事会成员的四分之三㊁常务理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应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ꎻ(四)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合理的年龄结构和相当比例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ꎻ(五)每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调整不得少于三分之一ꎮ第四十七条㊀届中调整理事ꎬ由常务理事会提议ꎬ经理事会到会五分之四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可执行ꎮ第四十八条㊀调整全国学会负责人的理事会会议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ꎮ第四十九条㊀全国学会理事会建立的党组织ꎬ受中国科协科技社团党委领导ꎮ第四节㊀监事或监事会第五十条㊀全国学会要设立监事或监事会ꎮ监事会是学会的监督机构ꎬ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ꎻ理事长(会长)㊁副理事长(副会长)㊁秘书长㊁理事(常务理事)㊁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学会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监事ꎮ监事会人数一般不超过九人ꎬ不少于三人ꎮ第五十一条㊀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ꎮ第五十二条㊀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选举监事长㊁副监事长ꎻ(二)出席会员(代表)大会ꎬ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ꎻ(三)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ꎻ(四)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职情况ꎻ(五)监督学会财务运行管理情况ꎻ(六)履行会员(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ꎮ第五十三条㊀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ꎮ第五节㊀学会负责人第五十四条㊀理事长(会长)㊁副理事长(副会长)㊁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ꎬ坚持党的路线㊁方针㊁政策ꎬ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风ꎻ(二)在本学科和专业领域内有较高造诣的专家㊁学者或有较大影响的人士ꎻ(三)热心学会工作ꎬ身体健康ꎬ能坚持正常工作ꎻ(四)理事长(会长)㊁副理事长(副会长)01XUEHUI学㊀会2019年第3期任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七十周岁ꎬ秘书长任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二周岁ꎻ(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ꎻ(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ꎻ(七)工作作风民主ꎬ团队精神强ꎮ第五十五条㊀学会调整理事长(会长)㊁副理事长(副会长)ꎬ应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议ꎬ向中国科协提出申请ꎬ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按照学会章程规定履行民主程序ꎬ并按要求到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ꎮ第五十六条㊀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ꎻ(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ꎻ(三)代表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ꎮ理事长(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权ꎬ由理事长(会长)委派或常务理事会指定一位副理事长(副会长)代行职权ꎮ第五十七条㊀秘书长由理事长(会长)提名㊁理事会同意后方可聘任ꎬ并按要求到中国科协和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ꎮ理事长(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ꎮ第五十八条㊀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ꎬ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ꎻ(二)协调各分支机构㊁代表机构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ꎻ(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ꎬ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定ꎻ(四)聘用办事机构㊁代表机构㊁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ꎻ(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ꎮ第五十九条㊀学会负责人人选超过最高任职年龄规定的ꎬ须经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议㊁中国科协同意后方可选举(聘任)ꎬ报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ꎮ第六十条㊀在职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兼任全国学会理事长(会长)㊁副理事长(副会长)ꎬ或聘任为秘书长的ꎬ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ꎮ第六十一条㊀退(离)休领导干部在全国学会兼任职务(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㊁常务理事㊁理事等)ꎬ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ꎮ第六十二条㊀理事长(会长)㊁副理事长(副会长)原则上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ꎮ由理事会聘任的秘书长可不受届次限制ꎮ第六十三条㊀理事长(会长)为全国学会法定代表人ꎮ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ꎬ应在章程中写明ꎬ经理事会同意后ꎬ报经中国科协相关业务部门同意并获得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ꎬ方可任职ꎮ全国学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ꎮ秘书长原则上不担任学会法定代表人ꎮ第六节㊀办事机构第六十四条㊀办事机构是全国学会理事会领导下㊁授权秘书长具体负责的常设专职业务机构ꎮ第六十五条㊀全国学会办事机构变更或脱离支撑单位ꎬ需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同意ꎬ并向中国科协报告ꎮ第六十六条㊀支撑单位应对学会办事机构提供必要的人力㊁物资㊁经费支持ꎬ为专职工112019年第3期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XUEHUI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㊁工作保障ꎮ支撑单位对其编制内的学会负责人进行调动ꎬ应先征求学会常务理事会的意见ꎮ第六十七条㊀全国学会应根据其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编制性质ꎬ执行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ꎮ有条件的全国学会ꎬ应实行竞争和流动的动态人事管理ꎬ对专职人员进行选聘和招聘ꎮ第六十八条㊀具备条件的全国学会办事机构应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ꎮ第七节㊀分支机构与代表机构第六十九条㊀分支机构是全国学会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ꎬ依据业务范围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特点而设立的专门从事某项活动的机构ꎬ是全国学会的组织基础ꎮ代表机构是全国学会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ꎬ代表本学会开展活动ꎬ承办本学会交办事项的机构ꎮ第七十条㊀全国学会的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㊁专业委员会㊁工作委员会㊁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ꎻ代表机构可以称代表处㊁办事处㊁联络处等ꎮ全国学会的分支机构㊁代表机构名称前应当冠以全国学会的全称ꎬ不能单独冠以 中国 ㊁ 中华 ㊁ 全国 ㊁ 国家 等字样ꎬ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全称ꎬ英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ꎮ第七十一条㊀分支机构㊁代表机构接受全国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ꎬ不得另行制定章程ꎬ不具有法人资格ꎬ在全国学会授权的范围内活动ꎬ其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㊁代表机构的全国学会承担ꎮ第七十二条㊀分支机构㊁代表机构的设立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名称不得与已设立的分支机构业务范围㊁名称相同或相似ꎬ不得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ꎬ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ꎬ不带有地域性特征ꎻ(二)有学术带头人和一定规模的专家学者群体ꎻ(三)有符合全国学会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ꎻ(四)能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相应的业务活动ꎻ(五)有固定的住所ꎻ(六)有合法和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ꎮ第七十三条㊀全国学会设立分支机构㊁代表机构ꎬ应依学会章程ꎬ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ꎮ第七十四条㊀全国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分支机构的人员组成ꎮ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年龄一般不得超过七十周岁ꎬ连任不得超过两届ꎮ在职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兼任全国学会分支机构负责人的ꎬ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ꎮ第七十五条㊀全国学会应将分支机构的财务㊁账户纳入本会统一管理ꎮ分支机构不得开设银行基本账户ꎮ以分支机构名义举办的会议㊁展览㊁培训等各类活动所发生的经费往来ꎬ应纳入学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ꎬ不得进入其他单位或个人账户ꎮ第七十六条㊀全国学会不得将其分支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ꎬ不得以设立分支机构㊁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㊁赞助费等ꎮ第七十七条㊀未经全国学会授权或者批准ꎬ其分支机构不得与其他民事主体开展合作活动ꎮ第七十八条㊀有条件的全国学会分支机构21。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Chinese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中国科协,是中国最大的科学技术界群众团体组织,是中国科技工作者的自愿性组织。
下面,我将为大家写一篇2000字的文章,介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发展历程、组织结构、主要工作以及对科学技术事业的贡献。
第一部分:发展历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成立于1958年,是中国科学技术领域唯一的全国性学术团体。
协会成立初期,以支持、组织、引导国家科学技术工作者进行科研工作为主要任务。
经过长期的发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在组织结构、功能定位以及工作方式上都有了较大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逐渐转变为一个更加开放、具有科普教育功能的,广泛组织科技爱好者的全国性机构。
协会与国内外各种科学技术团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保持着紧密合作关系,旨在促进中外学术交流以及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第二部分:组织结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织结构非常庞大,层次丰富。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5年。
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和常务理事等领导职位。
全国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审议和决定重要事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下设多个专业委员会,以及省级、市级及县级科学技术协会,构成了完整的组织体系。
这些专业委员会根据不同的学科领域进行划分,由各个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委员,负责具体学科的研究和学术交流。
第三部分:主要工作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主要工作包括科学家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以及科技人员的培养和选拔。
协会积极探索创新机制,鼓励科技工作者进行科研创新,推进中国科学技术事业的进步。
协会还着重开展科学普及和科技教育工作。
科学普及活动包括大型科技展览、科技人才培养、科普创作和科技传媒等,旨在提高公众对科学技术的认知和了解。
科技教育方面,协会通过组织科技竞赛、讲座、培训等活动,为青少年科技人才的培养提供机会和平台。
中国科协第十届全国委员
中国科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是我国最具影响力、最广泛代表性、最具权威性的国家级科技组织之一。
全国委员是中国科协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汇聚国内科技界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推动科技创新与发展。
以下是中国科协第十届全国委员相关内容的参考:1. 第十届全国委员的背景与结构中国科协第十届全国委员共有若干位委员,他们来自国内各个科技领域,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科技、生命科学、医学与卫生科技等多个领域。
他们中的大部分是科技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及企业家,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和创新能力。
2. 第十届全国委员的职责和使命第十届全国委员作为中国科协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职责和使命是:加强科技界的交流合作,加强国内外科技资源的配置和交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促进科技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为我国的科技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 第十届全国委员的工作内容第十届全国委员将积极参与中国科协的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提出和推动科技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为我国的科技发展指明方向;- 参与科技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组织和参与科技项目的评审与管理,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参与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科技资源;- 推动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为科技队伍建设提供支持;- 组织学术会议和讲座,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4. 第十届全国委员的影响与贡献中国科协第十届全国委员在科技创新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和贡献,他们将发挥科技界的智慧和力量,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
他们将积极参与科技项目的评审与管理,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他们将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科技资源,促进我国科技的国际合作与竞争力。
他们还将积极组织学术会议和讲座,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他们的工作将直接影响我国科技创新与发展的方向与水平,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