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总部人力资源管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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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管理程序,明确管理权限,完善事业部管理模式下的分级管理机制,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分公司(集团公司控、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管理原则

(一)分层、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集团总部与分公司职能、管理层次、管理要求的不同进一步明确集团总部与分公司管理职责与权限,各司其职。

(二)因事设岗,因岗定人,人岗相宜的原则。按工作职责,设立岗位,以岗位任职要求选拔人员,实现岗位与人员配置合理。

(三)管理与激励并举的原则,对员工加强管理与考核的同时,持续应用激励措施,完善人才储备,实现公司人才管理的良性发展。

三、管理职责划分

(一)集团公司

1.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集团公司宏观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集团总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制订。

3.负责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

4.负责集团公司总部部室长、基层单位经理及书记(含副职)、外派至集团公司控、参股企业的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为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用、考核及管理。

5.负责集团总部一般员工的绩效管理与考核。

6.负责对各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分公司

1.负责本公司人力资源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22.负责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制订。

3.负责本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4.在集团公司授权职责范围内实施对本公司各类人员的绩

效考核与管理。

5.执行集团公司各类人员管理规定,接受集团公司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6.其它由集团公司安排的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集团公司授权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部门,在授权范围内代表集团公司履行各项管理职能。

四、管理内容

(一)岗位及人员编制管理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职掌,制定各岗位职责,按各岗位任职要求,合理配置人员,并负责集团公司总部的人员岗位层级管理,制定各层级人员的评聘任用办法。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出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岗位设置建议,并核定各部室岗位编制。

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产业劳动率水平,核定各公司年度定员人数计划及各管理岗位人员编制,并对计划、编制的执行进行考核。

4.各公司在集团公司核定计划的范围内根据自身管理需要,确定本公司的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岗位编制、岗位层级,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5.各公司须根据工作的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制定本单位各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合理配置人员。

6.每年12月底前各公司须将次年度定员人数计划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列入年度预算考核。

(二)人员的招聘及调配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集团公司人员招聘工作,对部分岗位员工的招聘可由集团公司授权各公司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公司人员需求计划制定次年度集团公司人员招聘计划,经集团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批准后实施。

3.集团公司有权根据管理需要,在集团公司范围内适时对各公司在岗位人员进行横向或纵向调配。

4.每年11月底前各公司根据本公司需求,提出次年度各岗位人员需求计划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经审批各公司也可自主招聘。

5.各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本公司内部人员的岗位适时进行调配,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跨公司间的人员调配须向集团公司申请,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考核与任用

1.集团公司负责对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与任用。

2.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管理团队与人才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有权根据集团公司管理需要在集团公司范围内选拔和任用相关人员。

3.集团公司负责对中层后备管理人员进行选拔、考核与任用。

4.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各级管理岗位(部长助理、各级科员)的评聘与考核。

5.各公司负责本公司管理团队与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可根据自身管理需要,可从一般管理人员或生产一线工人中按岗位任职要求选拔和任用本公司相关人员。队科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与任用,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劳动关系管理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员工相关劳动关系的管理,并对各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

2.各分公司应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法定程序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各分公司根据本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定,对员工进行奖惩。

4.各分公司须根据公司规定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法定程序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等事项,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各分公司经集团公司授权负责本公司各类劳动争议的处4

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影响重大的劳动争议有权参与协调或处理。

(五)报表及档案管理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综合人事报表的汇总与编制,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各类人事统计报表。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总部员工档案以及不具备档案保管条件的分公司员工档案的日常管理,并不定期对各公司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3.各分公司负责本公司人事报表的编制,每月25日之前,须将《人员增减变动表》、《人员分类统计表》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1月份须按有关部门及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年度劳动情况表》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4.各分公司负责本公司员工档案的保管与管理,确保及时、完整的将员工劳动合同、任职经历、考核结果、培训情况等纳入个人档案,并负责员工档案转接手续的办理。

5.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各类人事档案均应按公司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与归档。

(六)人力资源人事管理软件的使用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软件的运行及数据维护,并有权对各公司人事管理软件的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各公司须确保人事管理软件的有效运行,及时按要求录入各类数据,并负责本公司管理模块的维护。

五、本实施意见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六、各公司应按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相应制定本公司人员管理细则,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七、本实施意见经集团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往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本实施意见中未涉及到的相关问题,仍按原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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