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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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指导意见
(2005年6月14日〔2005〕60号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竞争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大力推进企业人力资源建设,使人力资源工作不断走向科学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人力资源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一支符合企业发展需要、在市场经济中具有竞争力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是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合理配置、充分利用和科学管理的总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录用、组织结构、薪酬管理、培训开发、绩效考核等项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中母子公司职责划分,本指导意见明确母子公司人力资源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五条有效的人力资源规划是通过企业在不同时期内、不
同内外部环境和不同企业战略目标下,对人力资源供需的预测。为确保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得到满足,必须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和管理,以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人力资源规划是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制定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岗位分析、人员配备、绩效考核和薪酬设计等计划,主要是对人力资源的招聘计划、薪酬计划、培训计划与人力资源开发计划等进行开发和管理。
第七条子公司应制定与公司经营战略相符合的人力资源规划,并按规划制定人力资源年度计划,其内容应包括完善与公司发展配套的机构设置和定编定员方案、编制员工招聘计划、调整员工薪酬分配办法、制定员工年度培训计划等。人力资源年度计划应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招聘录用
第八条依据国家《公司法》、《劳动法》等有关法规,企业要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四有”员工队伍。
第九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形成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公司须严格执行《A省劳动合同办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约率应达到100%。员工实行岗位聘用制,新进员工原则上要进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
劳动关系管理按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十条子公司要推行全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建立能上能下的岗位竞争机制。中层管理人员的任(聘)用,可参照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规范的程序,坚持组织考察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相结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党群、人力资源)、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选用,应事先征得集团公司的同意。
第十一条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聘(任)用按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必须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依法交纳各类社会统筹保险,并接受当地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三条子公司须结合企业实际设置组织结构和员工编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对相同行业、相同业务,应接受集团公司指导,统一规范管理。
第十四条新组建子公司在决定组织机构设置、员工编制前,应经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协调、审核后,由子公司董事会审定。员工招聘、竞争上岗等事宜由各子公司自主决定。各子公司要依
法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五章薪酬管理
第十五条薪酬分配要坚持“按劳分配、激励贡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公司特点,建立以岗位薪酬、绩效薪酬为主,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相结合的薪酬激励机制。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工资总额总量控制,每年初核定各子公司当年工资总额计划,子公司在核定的工资总量内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实行工效挂钩的子公司,当年的工资总额计划由集团公司按上年的工效挂钩应提工资总额核定预提,当年的工效挂钩经济指标基数和工资总额基数,于第二季度末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审核后下达,次年结算。
第十八条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薪酬分配推行年薪制。年薪标准经集团公司按《A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实施考核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提请子公司董事会确认并实施。
第十九条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年度工资收入申报制度,每年一季度末申报上年收入情况。(表式附后)
第二十条建立集团公司人事劳动工资报表制度。劳动季报在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各类年报按
每年布置要求报送。
第六章培训开发
第二十一条培训是企业培养高素质员工并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把培训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任务,有助于企业适应市场竞争和环境变化,满足员工自身发展需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二十二条培训形式包括举办各类培训班、读书会、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交流和国(境)外考察培训、进修等。培训内容应按照知识、技能更新补充提高的需要来确定。
第二十三条制定培训计划。集团公司每年第一季度制订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子公司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参考集团公司的培训计划制订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培训,由集团公司为主安排,基本保证每年每人培训课时达到40小时。
第二十五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由子公司为主安排,有关要求按《A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发[2003]157号)执行。针对专业技术岗位开展继续教育,使专业技术人员能经常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补充、更新、提高和完善的教育,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第二十六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好“169拔尖人才”
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建立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精业务的复合型高级人才队伍。要进一步加大对现有员工特别是业务骨干的培养力度,积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利用社会人才资源建立动态人才库,采取多种手段,努力发挥社会人才资源对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作用。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培训以提高技能素质为主,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组织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第七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八条员工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员工考核是激励、督促员工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奋发向上、多作贡献,提高企业绩效的有效途径。
第二十九条考核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员工的定期评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为员工录用、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整等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十条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核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一般结合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在次年的一季度进行。
第三十一条企业员工的考核由各子公司组织实施。企业员工录用、聘用期满和职务晋升、岗位轮换等一般要进行考核。
第三十二条子公司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建立有效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