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职责主任 副主任 委员职责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1、全面负责主持业委会日常工作;2、统筹协调社区、业委会事务,对本小区发生重大或紧急事故负责召集业委会委员会议;3、协调支持各业委会委员之工作能顺利完成,负责召集业委会委员会议;4、主任签字生效的文件接受业委会的监督,必须得到全体委员通过方可生效;5、监督业委会财务执行状况以及公共收益的支配;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不在位时)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2、配合主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3、负责宣传工作;4、协助各委员的工作开展;安保协调委员职责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及其周围之安全维护事项;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人、车管制、公共秩序维持;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防火、防灾、防盗措施;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护宣传;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所有管理规章、装修管理以及其他事务;6、其它可能危害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利益事件防治与处理;7、调解小区业主间之公共权益的争执;8、协助调解小区对外之公共权益争执;9、调解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争执;10、其他协调小区争议的问题;监督委员职责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公布财务报告;2、征集业主建议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提交业委会讨论解决;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设施的保养、维护、修缮状况;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各项机电、给排水、消防、防盗设备之采购、验收、保养、维修等;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用户专有水、电、煤、排污、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6、监督小区其它共享专用部分设备的管理、保养、维修或协助工作;绿化卫生委员职责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共享、共有部分、公共设施及社区周围之清洁、保养;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回收之作业规划;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景观维护与绿化工作;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其它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总务文体委员职责1、业委会内部会议记录整理以及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归类;2、公共物业文档资料移交和保管有关事宜;3、印章的管理,必须得到主任、常务副主任签字方可使用印章;4、负责业委会文书及未列入委员职掌范围以外之一切事务;5、负责宣传和网上舆情收集解答;,6、业委会办公用品、消耗物品等内务用品的采购相关事宜;7、业主反映问题及时备案、整理、回复;8、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宣传、娱乐、休闲设施之管理与维护;9、小区文体活动的召集、组织以及其他有益社区活动的开展;10、推动业主各项联谊活动以及家庭活动;财务委员职责1、负责业委会每月办公费用收支明细,审查业委会年度收支预算;2、定期审查物业服务企业本社区财务会计报告、收支预算,决算报告;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费收支规划、公共收益的支配状况;4、审查业委会代为管理的公共收益收支规划、开支明细;5、负责业委会帐目保管与公告;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3篇)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二)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三)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五)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六)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七)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八)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九)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十)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业主大会批准。
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则。
因此业主在对物管公司有意见时要首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替业主做主,切不可自做主张对物管公司采取不合理手段进行“制裁”。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二)一、主任职责:1、全面负责主持业委会日常工作;2、统筹协调社区、业委会事务,对本小区发生重大或紧急事故负责召集业委会委员会议;3、协调支持各业委会委员之工作能顺利完成,负责召集业委会委员会议;4、主任签字生效的文件接受业委会的监督,必须得到半数委员通过方可生效;5、监督业委会财务执行状况以及公共收益的支配;二、副主任委员职责:1、主任不在时代理行使主任职务;2、配合主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3、负责宣传工作;4、协助各委员的工作开展;三、安保协调委员职责: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及其周围之安全维护事项;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人、车管制、公共秩序维持;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防火、防灾、防盗措施;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护宣传;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所有管理规章、管理以及其他事务;6、其它可能危害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利益事件防治与处理;7、调解小区业主间之公共权益的争执;8、协助调解小区对外之公共权益争执;9、调解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争执;10、其他协调小区争议的问题;四、监督委员职责: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公布财务报告;2、征集业主建议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提交业委会讨论解决;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设施的保养、维护、修缮状况;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各项机电、给排水、消防、防盗设备之采购、验收、保养、维修等;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用户专有水、电、煤、排污、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6、监督小区其它共享专用部分设备的管理、保养、维修或协助工作;五、绿化卫生委员职责: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共享、共有部分、公共设施及社区周围之清洁、保养;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回收之作业规划;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景观维护与绿化工作;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其它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六、总务文体委员职责:1、业委会内部会议记录整理以及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归类;2、公共物业文档资料移交和保管有关事宜;3、印章的管理,必须得到主任、常务副主任签字方可使用印章;4、负责业委会文书、及未列入委员职掌范围以外之一切事务;5、负责宣传和网上舆情收集解答;,6、业委会办公用品、消耗物品等内务用品的采购相关事宜;7、业主反映问题及时备案、整理、回复;8、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文教、会所利用、娱乐、休闲设施之管理与维护;9、小区文体活动的召集、组织以及其他有益社区活动的开展;)10、推动业主各项联谊活动以及家庭活动;七、财务委员职责:1、负责业委会每月办公费用收支明细,审查业委会年度收支预算;2、定期审查物业服务企业本社区财务会计报告、收支预算,决算报告;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费收支规划、公共收益的支配状况;4、审查业委会代为管理的公共收益收支规划、开支明细;5、负责业委会帐目保管与公告;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三)(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根据业主的意、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八)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九)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一)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十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业主委员会成员分工
业主委员会成员分工为缔造和谐健康的小区,以下是业委会的七名成员。
1、计划考核专员(主任):2、财务审查专员(副主任):3、维修改造专员(副主任):4、环保安全专员:5、公共收益专员:6、业主调解专员:7、文体活动专员:我们将真诚为各位业主服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计划考核员(主任)职责一、负责收集制定业委会月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督促考核检查各分管专员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三、根据各位专员提案召集主持各种决策性会议。
四、协调各督查专员之间的工作,负责各种重大决议的平衡、决策。
五、负责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的起草,通过和公示。
根据各专员的专项评价。
负责对物业公司总体考核汇总工作。
六、接受业主对以上分管工作的投诉回复。
承担人:投诉电话:沟通微信:财务审核专员(副主任)职责分管:公共收益、文体活动。
一、审核物业费总体收支审核及公示。
二、审核公共收益收支并进行公示。
三、审核并对业主公共收益部分进行审批、管理。
四、审核维修基金历年来收支情况,建立内部台帐。
五、负责公共区域收入、广告收入、公共区域车辆停放收入以及和物业分成部分的管理、审批和定期公示。
六、负责对上届委员会各种档案资料、印章的接收、管理和对下届委员会的移交。
七、接受业主对以上分管工作的投诉回复。
定期对物业以上相关工作做出评判并公示。
承担人:投诉电话:沟通微信:维修改造专员(副主任)职责维修改造专员(副主任)职责。
负责小区环保、安全、调解。
一、负责对整个小区新增利民项目、维修项目的立项、考察、分析、论证。
二、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的认定、管理和使用监督。
三、负责,对小区公共车位的认定和督查。
四、负责对小区供暖、供电,供水、供气的维权督查。
接受业主对以上分管工作的投诉回复。
每月度、年度对物业以上工作提出考核评价意见并公示。
承担人:沟通微信:环保安全专员职责协助分管主任,监管以下工作:一、监督管理小区绿化、卫生、乱搭乱建,乱放狗犬。
二、监管督查各种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
小区业委会委员的职责5篇
小区业委会委员的职责5篇小区业委会委员的职责(篇1)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一、认真履行业主委员会所负担的职责,对全体业主负责,自觉理解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汇报工作。
二、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小区各项规定和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有关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各项工作,管理好小区的各项事务。
三、组织小区业主开展便民服务(包括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治安服务、医疗服务等等),搞好以劳动再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小区特殊群体带给社会福利性服务。
四、引导和组织小区业主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小区业主开展各种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评选“礼貌楼院”、“礼貌家庭”、“礼貌市民”,进而构成具有小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小区业主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五、受小区业主委员会指派或小区业主委托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履行其职责的状况实施监督,并将监督意见及时向上级有关机关反馈。
六、管理好小区管理委员会的固定资产和财务帐目,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财务的收支状况。
七、经常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小区管理委员会成员整体素质。
完成政府及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小区业委会委员的职责(篇2)1、业委会主任:主任应该是主持全面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业委会事务工作;负责召集业委会会议;组织以及其他有益小区活动开展。
在业委会这个体系中,主任相当于领导人,应该把握好整个组织的方向,做到想业主所想,为业主办事,促进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2、业委会副主任:对于副主任来说首先是协助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负责业委会财务收支工作;负责协助业主与业主、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调解邻里关系,防止各类矛盾激化,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物业服务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在听取业主的意见基础上综合平衡,解决日常管理中的一些具体事务。
3、业委会副主任:负责安保和财务的副主任首先也依然是协助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负责小区治安、安保工作,对物业公司安保工作进行监督;负责业委会财务收支工作。
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分工
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分工各位业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为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才智与激情,同心协力把xx花园维护广大业主权益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本届也是首届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经过认真讨论后,实行分工责任制。
具体工作分工如下:主任:XXX(QQ:1102x108)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
1、协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业委会事务;2、代表业主委员会对外签约及签署文书;3、负责对业委会公共收益的支配的审核;4、督查各委员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5、负责主持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与业委会委员会议。
副主任:XXX(分管工程、安防工作)(QQ:105x353)1、联合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日常工作。
2、负责业委会财务,编制年度收支预算与帐目公布事务;3、负责业委会文书、会议资料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实施;4、负责对业主委员会决定及工作动态的发布。
秘书长:吴x(分管环境、绿化、协调、权益与宣传工作)(QQ:519x69)助理:周xQQ:49x96黄xQQ:56x05王xQQ:262x02主管业主委员会综合工作。
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费收支、大众收益收支合理合法状况;2、对重大事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收集、反应、通报;3、接受业主反应问题,并及时备案、收拾整顿、回复。
4、负责未列入委员职责范围以外之一切事务包括会议纪要整理发布;工程监督委员:XXX(QQ:17x0723)助理:XXX(QQ:40x112)负责业主共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监督共用物权如场所、办法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修保护;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房屋办法等保护修缮、大众场所办法再建改建工程质量;3、督促电梯、水泵、配电房等大众设备及监控系统设备的定期安检年审工作。
安防协调委员:XXX(QQ:23x896)助理:XXX:131x33XXXQQ:160x441负责物业服务、保卫监督工作。
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及其周围之安全保护事项;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停车车管理、大众秩序保护;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防火、防灾、防盗等各项安全防范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所有管理规章、装修管理以及其他事件;5、别的可能危害业主生命财富及大众好处事件防治与处理;6、调整小区业主之间、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业主与小区大众权益等争议;7、协调其他对外公共权益相关争议的问题。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及委员分工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及委员分工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X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X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等相关规定,现将XXX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职责及委员职责分工公告如下:一、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一)执行XXX小区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每年年底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并在XXX 小区各期显著位置公布书面报告,接受业主询问;(三)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相关问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五)引导业主、物业使用人自觉遵守《X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调解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六)组织、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的管理使用;(七)根据业主大会决定或者授权,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方式和所得收益的管理、分配、使用,并公布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八)配合伍家岗街道办事处、江山社区党委、居民委员会等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疫情防控、抢险抗灾、社区建设、文明创建、垃圾分类和公益宣传等工作;(九)按照“筑堡工程”要求,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推进“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建设,引导业主参与“共同缔造”;(十)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分工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1、召集业委会会议,提出议事事项,并综合委员意见做出决定;2、根据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3、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与伍家岗街道办事处、社区党委、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方面的关系;4、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业主询问;5、收集所在区域(期)业主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6、检查督促全体委员履行工作职责;7、完成伍家岗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等安排的任务,以及履行业主大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业主委员会岗位职责
业主委员会岗位职责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组成的自治组织机构,负责管理小区的日常事务、协调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并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作为业主委员会成员,每个人都有着明确的职责和义务,下面将详细介绍业主委员会的岗位职责。
1. 主席主席是业主委员会的核心职位,主要负责组织和领导委员会的工作。
主席应具备较高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他的职责包括:- 召集委员会会议,并制定会议议程;- 协调并监督各委员会的工作;- 维护小区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作与沟通;- 处理小区业主的投诉和纠纷;- 审核小区经费的使用情况;- 代表委员会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络和沟通。
2. 副主席副主席是主席的助手,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
他的职责包括:- 在主席无法履行职责时代理主席;- 协助主席处理小区相关事务;- 组织和管理各委员会的工作;- 接受和处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协调居民之间的关系,维护小区的和谐氛围。
3. 秘书秘书是业主委员会的文书办理人员,负责委员会的纪要、文件发放以及会务安排等事务。
他的职责包括:- 书写并保管着重要文件,如会议纪要、通知函等;- 安排和组织各项会议活动;- 协助主席和副主席处理日常工作安排;- 确保委员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协调各委员会之间的合作。
4. 财务财务委员负责管理小区的经济事务,监督和执行委员会财务相关的活动。
他的职责包括:- 管理和维护小区的财务账目;- 监督小区的费用使用情况,确保透明和公正;- 协调业主缴纳物业费的事宜;- 与物业公司对账,确保各项费用的正确性;- 组织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查。
5. 安全与环境安全与环境委员负责小区的安全维护和环境管理工作。
他的职责包括:- 安排小区的安全巡逻和监控设备的维护;- 组织开展有关安全教育活动,如消防演练等;- 协调物业公司和居民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确保小区的环境整洁和绿化养护工作;- 指导居民关于节能环保的知识和意识。
6. 社区活动社区活动委员负责组织和策划小区的各项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增强小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业主委员会职责(主任、副主任、委员职责)
业主委员会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根据业主的意、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八)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九)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一)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十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三)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十四)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十五)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六)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十七)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八)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十九)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二十)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二十一)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二十二)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二十三)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二十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二十五)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一)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二)主持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三)主持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四)代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汇报工作;(五)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六)组织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八)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九)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职责(一)协助业主委员会主任工作;(二)根据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授权,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三)业主委员会主任缺席时,代行其职责;(四)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五)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一)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等有关活动;(二)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三)参与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四)参与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五)参与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六)参与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密切联系业主、业主代表,广泛了解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动态、情况和问题,向业主委员会或者通过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八)承担业主委员会布置的专项工作;(九)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十)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业主委员会岗位职责
业主委员会岗位职责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由业主自行组成的机构,负责协调小区内的事务,维护业主的权益。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不仅有助于小区内事务的顺利进行,也有利于增进邻里关系的和谐。
作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
本文将详细介绍业主委员会的岗位职责,以便业主们更好地理解和履行自己的职责。
1. 主席主席是业主委员会的核心领导,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并代表业主委员会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与协调事务。
主席还应负责制定和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并定期向业主报告工作进展。
2. 副主席副主席是协助主席工作的重要角色,负责分管特定的事务并协助主席处理与业主委员会相关的日常工作。
副主席还应在主席无法出席会议或处理工作时代替主席履行职责。
3. 秘书秘书是负责记录和保存业主委员会会议记录的人员,包括会议内容、决策结果等。
秘书还应负责起草会议文件和通知,保障会议的顺利进行。
此外,秘书还应与相关职能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并推动会议决策的执行。
4. 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负责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经费的人员,负责编制和执行预算,监督相关费用的使用情况并进行财务报告。
财务负责人还应确保业主委员会的资金安全,并与相关单位进行资金结算和往来。
5.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是业主委员会重要的职责之一,负责监督和指导小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负责人应与物业公司保持紧密合作,确保物业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并及时处理业主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6. 安全保卫安全保卫是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安全工作负有的责任。
安全保卫负责人应协调居民、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合作,制定和执行小区的安全管理措施,保障小区的安全稳定。
7. 环境与绿化环境与绿化负责人应协调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监督和指导相关工作单位,确保小区环境整洁美观。
此外,环境与绿化负责人还应负责组织业主参与环境保护和绿化活动,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8. 公共设施维护公共设施维护负责人应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例如电梯、楼道、公共广场等。
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责任(主任、副主任、委员工作职责责任)
业主委员会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根据业主的意、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八)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九)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一)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十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三)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十四)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十五)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六)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十七)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八)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十九)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二十)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二十一)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二十二)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二十三)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二十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二十五)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一)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二)主持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三)主持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四)代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汇报工作;(五)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六)组织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八)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九)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职责(一)协助业主委员会主任工作;(二)根据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授权,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三)业主委员会主任缺席时,代行其职责;(四)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五)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一)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等有关活动;(二)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三)参与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四)参与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五)参与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六)参与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密切联系业主、业主代表,广泛了解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动态、情况和问题,向业主委员会或者通过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八)承担业主委员会布置的专项工作;(九)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十)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业委会委员职责及分工
业委会成员职责及分工一、主任职责:1、全面负责主持业委会日常工作;2、统筹协调社区、业委会事务,对本小区发生重大或紧急事故负责召集业委会委员会议;3、协调支持各业委会委员之工作能顺利完成,负责召集业委会委员会议;4、监督业委会财务执行状况以及公共收益的支配;二、副主任委员职责:1、主任不在时代理行使主任职务;2、协助主任做好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3、负责宣传工作;4、协助各委员的工作开展;5、协助主任分管小区公共区域(含停车位)管理工作;6、协助主任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及周围之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维持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防火、防灾、防盗措施;8、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共享、共有部分、公共设施及社区周围清洁保养、景观维护与绿化、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三、委员职责: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及其周围之安全维护事项;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人、车管制、公共秩序维持;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防火、防灾、防盗措施;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护宣传;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所有管理规章、装修管理以及其他事务;6、其它可能危害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利益事件防治与处理;7、调解小区业主间之公共权益的争执;8、协助调解小区对外之公共权益争执;9、调解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争执;10、其他协调小区争议的问题;1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公布财务报告;12、征集业主建议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提交业委会讨论解决;1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设施的保养、维护、修缮状况;1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各项机电、给排水、消防、防盗设备之采购、验收、保养、维修等;1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用户专有水、电、煤、排污、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16、监督小区其它共享专用部分设备的管理、保养、维修或协助工作;1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共享、共有部分、公共设施及社区周围之清洁、保养;18、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回收之作业规划;19、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景观维护与绿化工作;20、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其它环境污染防治工作;21、业委会内部会议记录整理以及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归类;22、公共物业文档资料移交和保管有关事宜;23、印章的管理,必须得到主任、常务副主任签字方可使用印章;24、负责业委会文书及未列入委员职掌范围以外之一切事务;25、负责宣传和网上舆情收集解答;,26、业委会办公用品、消耗物品等内务用品的采购相关事宜;27、业主反映问题及时备案、整理、回复;28、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宣传、娱乐、休闲设施之管理与维护;29、小区文体活动的召集、组织以及其他有益社区活动的开展;30、推动业主各项联谊活动以及家庭活动;31、负责业委会每月办公费用收支明细,审查业委会年度收支预算;32、定期审查物业服务企业本社区财务会计报告、收支预算,决算报告;3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费收支规划、公共收益的支配状况;34、审查业委会代为管理的公共收益收支规划、开支明细;35、负责业委会帐目保管与公;36、负责本小区公共区域内停车位、房屋出租管理等工作。
业主委员会职责及成员分工细则
业主委员会职责及成员分工细则御沁园东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职责及成员分工细则一、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接受业主的监督,依法履行下列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2.拟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3.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4.拟定共有部分、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5.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6.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建立并妥善保管工作档案,为业主提供查阅、抄录和复制档案资料的便利;7.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8.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9.报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10.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定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1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12.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13.对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行为,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1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合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执法工作;15.配合、支持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16.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成员分工细则1.主任职责及分工(主管业主委员会的全面工作)(1)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2)主持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3)主持制订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4)代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汇报工作;(5)组织、协调、解决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如:与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等多方的沟通协调;(6)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7)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业主委员会分工及岗位职责
业主委员会分工及岗位职责根据《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接受业主大会、业主监事会或者监事以及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二)编制业主大会年度预算、决算方案;(三)拟订共有物业、业主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四)组织和监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五)拟订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收费方案或者需要由全体业主公摊费用的收取标准;(六)制定档案和印章管理制度,制作和保管会议记录、共有物业档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有关文件及印鉴,并建立相关档案;(七)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催缴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八)调解物业管理纠纷;(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结合小区实际,为充分发挥业委会成员才智,全心全意为小区业主服务。
经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先将委员分工及职责做如下安排:一、主任职责:(1人)主持业委会全面工作。
1.协调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事务;2.代表业主委员会对外签约及签署文书;3.负责对业主委员会公共收益支配的审核;4.协调各委员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5.负责主持召集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会议;6.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费收支、公共收益收支合理合法。
二、副主任委员职责:(1 人)协助主任工作,主管业委会财务及综合工作。
1.主任不在位,行使主任职务,做好管理工作;2.负责财务管理监督工作,业主委员会财务,编制年度收支预算与账目管理和公布事务等;3.物业服务文档资料移交和保管有关事宜;4.业主委员会办公用品、消耗物品等内务用品的采购相关事宜;5.负责业主委员会社交平台管理工作;6.对重大事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收集、反馈、通报;7. 接受业主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备案、整理、回复;8.组织业主委员会日常各项工作等。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区业主自治,促进小区和谐发展,保障业主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自治的组织,由业主自愿组成。
2. 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3.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委员会成员互选产生。
三、职责和权益1. 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代表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等进行协商、沟通。
2. 监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管理小区共有财产,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4. 组织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业主关注的问题。
5. 制定小区公共秩序管理规定,维护小区安全和环境卫生。
6. 协助物业公司解决小区内的纠纷和矛盾。
四、业主大会1. 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行使民主权利的最高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 业主大会由委员会召集,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提前通知业主。
3. 业主大会议题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委员会成员、审议和决定重要事项、听取工作报告、解决业主关注的问题等。
4. 业主大会决议需经过多数业主同意方可生效。
五、业主代表会议1. 业主代表会议是业主与委员会之间的沟通纽带,每季度召开一次。
2. 业主代表会议由委员会召集,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提前通知业主代表。
3. 业主代表会议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听取委员会工作报告、反映业主意见和建议、协商解决小区问题等。
4. 业主代表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业主代表同意方可生效。
六、委员会选举1.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由业主大会进行,选举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
2. 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为小区业主,提前公布候选人名单。
3.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结果由监票人统计,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七、委员会工作规则1. 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讨论解决小区内的问题。
2. 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3.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会议,发表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小区发展。
业委会委员职责分工
业委会委员职责分工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一、主任委员:分管组织建设、宣传文秘、信息系统建设1、主持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2、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小区内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各相关事务和自身组织建设事务,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3、统筹协调物业公司、社区、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处理好小区的相关事务;4、代表业主委员会签署发布业委会文件和对外签约、申请等;5、审核、审签业主委员会管理经费的收入和支出;6、组织制定业委会工作目标、规划、规章制度和相应人员分工安排;7、负责组织队伍(业委会委员、楼长、业主代表)的建设,组织各种学习和团队活动,不断提升团队能力和水平;8、负责业委会会议、文档、资料管理;9、负责对业主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
10、负责业委会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11、督促各委员积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支持各委员开展工作;12、配合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临时工作。
二、副主任委员一:分管外联、财务、公共收益、大型公用设施设备管理1、协助主任(主任不在时)主持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2、负责业委会对外沟通、交流渠道的建立和维护,安排接待人员来访;3、负责业委会财务管理(出纳)工作,编制年度收支预算与账目公布事务;4、组织管理、申请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负责小区公共资源的开发和收益结算及其使用分配;协助调解小区对外之公共权益争执;6、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公布相关财务报告;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各项大型公用设施:机电、给排水、消防、防盗设备之采购、验收、保养、维修等;8、组织协调处理小区突发事件;9、督促各委员积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支持各委员开展工作;10、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业主委员会职责主任 副主任 委员职责
业主委员会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根据业主的意、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八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九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一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十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十三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十四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十五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十六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十七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八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十九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二十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二十一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二十二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二十三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二十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二十五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一)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二主持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三主持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四代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汇报工作;五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六组织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八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九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职责(一)协助业主委员会主任工作;二根据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授权,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三业主委员会主任缺席时,代行其职责;四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五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一)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等有关活动;(二)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三)参与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四参与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五参与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六参与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密切联系业主、业主代表,广泛了解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动态、情况和问题,向业主委员会或者通过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八承担业主委员会布置的专项工作;九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十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3篇)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一、认真履行业主委员会所负担的职责,对全体业主负责,自觉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汇报工作。
二、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小区各项规定和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有关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各项工作,管理好小区的各项事务。
三、组织小区业主开展便民服务(包括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治安服务、医疗服务等等),搞好以劳动再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小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
四、引导和组织小区业主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小区业主开展各种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评选“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进而形成具有小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小区业主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五、受小区业主委员会指派或小区业主委托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履行其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并将监督意见及时向上级有关机关反馈。
六、管理好小区管理委员会的固定资产和财务帐目,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财务的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小区管理委员会成员整体素质。
完成政府及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2)业主委员会主任作为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担负着以下职责:1. 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负责按照规定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会议的进行,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2. 确定议程:负责确定每次会议的议程,确保会议讨论的内容和决策符合相关规定和业主共同利益。
3. 组织和协调业主事务:负责组织和协调业主之间的事务,包括收集意见建议、解决纠纷、组织业主参与社区管理等。
4. 监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包括物业服务质量、费用使用情况等,确保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5. 组织投票和决策:负责组织业主投票,包括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审议重大决策等,确保业主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和采纳。
6. 与业主代表及其他部门沟通协调:负责与业主代表、物业公司、相关政府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业主关注的问题和需求。
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分工
花冠新城业主委员会岗位设置及分工主任:赵宁一、主持全面协调工作;二、参与大项开支审批;三、负责软件资料建设;四、负责召集、主持业主大会以及其他有益小区活动开展;副主任:王德平一、协助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二、负责业委会财务审批工作;三、负责协助业主与业主、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调解邻里关系,防止各类矛盾激化,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四、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及应急处理,解决日常管理中的一些具体事务;副主任:淳子武一、收取、保管、支出物业费;二、负责小区治安巡视,对物业人员进行监督;三、参与大项开支审批;副主任:李秀珍一、收取物业费;二、安全监察和应急处理;三、对物业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在听取业主的意见基础上综合平衡,解决日常管理中的一些具体事务;委员:王强一、负责物业收支的账务记录;二、负责管理印章;委员:黎俊甫一、负责水电气等公用设施维护;二、负责器材采购;委员:蒲晓波一、负责小区车辆管理的监督工作;二、参与安全保卫工作及应急处理;委员:寇华玲一、负责小区居民文明行为监督;二、负责小区居民矛盾劝解;花冠新城物管人员职责一、岗位职责1、每3日负责清扫小区所属地带地面、公共走廊、楼梯、绿地、公共设施周边环境等1次;2、每周清洁楼道1次;3、每两周清洁楼道扶手1次;4、每日巡视、保持小区所属地带地面无纸屑、烟头、污垢等,保持清洁卫生;5、每日巡对小区进行安全巡视;6、负责来人接待;7、每日早晚开锁大门;二、工资待遇1、每月基础工资元;2、每年根据工作业绩和业主满意度给元-——元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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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根据业主的意、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八)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九)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一)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十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三)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十四)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五)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六)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
(十七)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八)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
(十九)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十)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
(二十一)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二十二)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二十三)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
(二十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十五)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
(二)主持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主持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
(四)代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汇报工作;
(五)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六)组织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
(八)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九)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一)协助业主委员会主任工作;
(二)根据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授权,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
(三)业主委员会主任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四)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
(五)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等有关活动;
(二)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三)参与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参与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
(五)参与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
(六)参与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密切联系业主、业主代表,广泛了解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动态、情况和问题,向业主委员会或者通过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八)承担业主委员会布置的专项工作;
(九)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
作;
(十)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