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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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编制说明 (2)

二、编制依据 (2)

三、施工准备 (2)

四、施工程序 (2)

五、施工技术要求 (2)

六、施工资料配置 (6)

七、质量控制措施 (7)

八、安全技术措施 (7)

一、编制说明

本方案仅适用于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储罐区及码头上部设施工程水处理系统LD-A 型桥式起重机的安装。

由于施工场地狭小工作环境较差,给安装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为了更好的组织和指导施工,特编制此方案。

二、编制依据

2.1《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8-1998

2.2《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5905-1986

2.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1998

2.4设备制造厂提供的相关技术文件

三、施工准备

3.1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并经有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3.2施工前应组织相关施工人员熟悉图纸及施工方案,认真做好施工技术交底。

3.3现场施工用机具、卡具、量具等到位,并应认真检查其适用性和安全性。

4.4对现场到货的材料,应通知有关单位到场一并进行仔细核对材质、合格证书等,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施工程序

4.1施工方法简述

此设备采取预先在地面组对,并检查相关的机械性能和几何尺寸(加注润滑油),经确认无误后整体吊装就位,并开始电气、仪表安装调试工作。

4.2施工程序见下图

基础验收设备开箱检查轨道安装主梁和端梁组对

电动葫芦安装吊装就位电气仪表安装试车

五、施工技术要求

5.1设备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5.1.1设备技术文件应齐全

5.1.2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5.1.3机、电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的现象。

5.1.4起重机基础、吊车梁和安装预埋件等的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表面的平面度均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要求。

5.2制动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制动器应开闭灵活,制动应平稳可靠。

5.2.2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的1.25倍,在静载下应无打滑现象。

5.2.3运行机构的制动器,调整不应过松或过紧,以不发生溜车现象和冲击现象为宜。

5.3起重机轨道和车档

5.3.1钢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

5.3.2吊装轨道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5.3.3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小于10mm,且不应大于吊梁腹板厚度的一半。

5.3.4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5mm。

5.3.5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5.3.6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不应大于1/1000。

5.3.7起重机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为±10mm。

5.3.8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不应大于10mm。

5.3.9起重机轨道沿长度方向在水平面内的弯曲,每2m测量长度内允许偏差为±1mm。

5.3.10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宜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5.3.11轨道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5.3.11.1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侧向错位不应大于1mm,间隙不应大于2mm。

5.3.11.2起重机轨道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为±1mm。

5.3.12轨道接头处垫板的宽度(沿轨道长度方向)应比其它处增加一倍。

5.3.13轨道的横向倾斜度不应大于轨道宽度的1/100。

5.3.14起重机轨道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各螺栓,并应无松动现象。

5.3.15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缓冲器应均匀接触。

5.4电动葫芦的安装

5.4.1电动葫芦车轮轮缘内侧与轨道翼缘间的间隙应为 3-5mm。

5.4.2空负荷试验时,电动葫芦小车制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S=V2/K

式中:S--小车制动距离(m)

V—小车运行速度(m/min)

k—系数、宜为2800-3900

5.4.3电动葫芦在进行额定负荷试验时,在制动时间内的下滑距离应按下式计算:

S1=V1/100

式中:S

—下滑距离(m)

1

—起升速度(m/min)

V

1

5.5起重机在吊装前,应按规定进行复查。

5.5.1起重机跨度允许偏差为±2mm。

5.5.2主梁上拱度为+0.3F(F=S/1000 式中S为跨度)

5.5.3对角线的相对差为5mm。

5.6起重机的试运转

5.6.1起重机的是运转应包括是运转前检查,空负荷是运转,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是运转,在上一步骤为合格之前,不得进行下一步骤的试运转。

5.6.2起重机试运转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5.6.2.1电器系统、安全连锁装置、制动器、控制器和信号系统等安装应符合要求,其动作应灵敏和准确。

5.6.2.2钢丝绳的固定及其在吊钩,滑轮组和卷筒上的缠绕应正确、可靠。

5.6.2.3各润滑点和减速器所加的油、脂的性能、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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