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调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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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固定资产调拨管理

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09-15发布 2013-09-15实施

发布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动态管理,做好资产过程监督,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建立资产管理监督体系,根据国家、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2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含基层生产厂)。

3 术语

3.1 固定资产调拨:是指因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发生改变,经主管业务部门同意,由接收单位、交付单位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在AMIS7.0系统中进行数据调整的资产业务。

固定资产交接:是指在同一单位内,因使用人或管理人员发生改变,经主管业务部门同意,由接收人、交付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的资产业务。

固定资产借出:是指因某种需要,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将本单位资产借给外单位临时使用,办理相关借出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的资产业务。

固定资产借入:是指因某种需要,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将外单位资产借入本单位临时使用,办理相关借入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的资产业务。

本办法适用于固定资产(含账外)、办公设备、小型机具的调拨、交接、借出、借入业务。

3.2管理目标:实现准确记录固定资产、办公设备、机具的动态变化,跟踪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小型机具的流入、保存、流出过程,防止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小型机具发生流失。

4 职责

4.1公司设备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动态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4.2两生产厂按要求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调拨管理实施细则,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资产调拨管理职能。

4.3设备管理部负责生产厂、机关之间资产变动审批。

4.4油气处理分公司生产办、表活剂分公司生产办负责本单位内各管理层级之间的资产变动审批。

5 作业内容

5.1 固定资产调拨

当固定资产(含账外资产)需由本单位调往外单位时,由调出单位做为业务发起人,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确保表单内数据与实物保持一致,并与调出单位协商办理签字手续,经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交由公司设备管理部进行数据账务调整。

交接业务各方均需保存《固定资产调拨单》备查,并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台账》或《账外资产台账》、《办公设备台账》、《小型机具台账》进行相应调整。

每月资产AMIS系统提取完折旧后,调出单位方可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

《固定资产调拨单》签字完毕后,方可进行实物交接。实物交接包括:

1)资产实体与附件(工具、配件、加工件等);

2)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图纸、操作规程、固定资产卡片、运转记录、运转档案等);

3)证照手续(机动车行驶证、附加税本、道路运输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4)其他与资产管理及核算相关的资料。

填写说明:

(1)调出单位使用人、调入单位接收人应在打印的名字上签字确认。

(2)机关、油气处理分公司、表活剂分公司在本单位内部调拨时,不需要财务部门签字。

(3)油气处理分公司、表活剂分公司在本单位内部调拨时,资产管理部门为本厂主管资产副厂长签字,经办人由生产办资产管理人员签字。

(4)编号:按照调出单位编号。如:原稳车间调至电仪车间,可编号YQYW001。油气处理分公司调至表活剂分公司,可编号DHYQ001。

5.2 固定资产交接

当固定资产(含账外资产)在本单位内部改变使用人或负责人时,需由交付人填写《固定资产交接单》,确保表单内数据与实物保持一致,按要求履行签字手续,交由上级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数据库更新使用人或负责人。

交接业务各方均需保存《固定资产交接单》备查,并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台账》或《账外资产台账》、《办公设备台账》、《小型机具台账》进行相应调整。

《固定资产交接单》签字完毕后,方可进行实物交接。

填写说明:

(1)交付人、接收人应在打印的名字上签字确认。

(2)资产管理部门:由厂生产办资产负责人签字。

(3)主管领导由本厂主管资产副厂长签字。经办人由生产办资产管理人员签字。

(4)编号:按照交接单位编号。如:原稳车间可编号YQYW001。

5.3 固定资产借入、借出

当发生固定资产借入、借出时,由借出单位办做为业务发起人,填写《固定资产借入/借出单》,确保表单内数据与实物保持一致,并与对方单位协商办理签字手续,经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实物交接。

交接业务各方均需保存《固定资产借入/借出单》备查,并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台账》或《账外资产台账》、《办公设备台账》、《小型机具台账》进行相应标注。

如将资产借出到公司外部单位使用或自公司外部单位借入资产时,按照化工集团相关规定办理借出、借入手续。

填写说明:

(1)借出单位使用人、借入单位接收人应在打印的名字上签字确认。

(2)机关、油气处理分公司、表活剂分公司在本单位内部借用时,主管领导为本厂主管资产副厂长签字。

(3)编号:按照调出单位编号。如:原稳车间借至电仪车间,可编号YQYW001。油气处理分公司借至表活剂分公司,可编号DHYQ001。

5.4 办公设备与小型机具

5.4.1 办公设备、小型机具调拨、交接、借入、借出按照5.1条及5.2、5.3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5.4.2 如办公设备、小型机具不属固定资产,需在事项说明中注明办公设备或小型机具,并在实物交接完毕后进行相应台账调整。5.5 监督管理

5.11.1 公司设备管理部对所属单位资产的调拨和交接、借入、借出情况进行监督。

5.11.2 定期抽查各管理层级资产变动手续及台账、数据库调整情况。

5.12 绩效考核

5.12.1 公司设备管理部对所属单位资产设备管理调拨工作每年进行评价与考核。

5.12.2 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a)是否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b)是否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c)交接手续是否并留存备查;

6 相关程序、文件和记录

6.1 相关程序

6.2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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