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制度论文:浅谈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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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地方税体系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完善地方税体系提供参考。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制结构不合理当前,我国地方税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比重较低。

这种税制结构容易导致税收公平性不足,同时也不利于税收调控功能的发挥。

此外,部分税种设置重复、交叉,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

2. 税收优惠政策不科学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散,缺乏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

部分地区为吸引投资,盲目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税收优惠的滥用和税收秩序的混乱。

3. 征管能力有待提高地方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信息化水平不高、征管手段落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

这些问题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

部分地区为满足财政支出需求,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政府债务融资。

这导致地方债务风险较高,对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

三、对策建议1. 优化税制结构(1)调整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例,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以增强税收的公平性和调控功能。

(2)简化税制结构,合并重复、交叉的税种,降低征管成本。

(3)完善地方主体税种,强化房地产税、资源税等地方主体税种的征收管理。

2.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1)制定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避免地区间的恶性竞争。

(2)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3)逐步减少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转向更加普惠性的税收政策。

3. 提高征管能力(1)加强地方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2)引进先进征管手段和设备,提高征管效率。

(3)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形成税收共治格局。

税收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税收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税收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关系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然而,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效果。

本文将探讨税收法律法规执行中常见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税收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1.监管不力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需要有效的监管机制,但是目前存在监管不力的现象。

一方面,税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缺乏及时、准确的纳税信息,难以有效发现和防范税收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监管机构之间协作不够紧密,信息共享不畅,导致不同部门间的纳税数据无法实时对接,造成信息断层,难以有效监管。

2.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是税收执行中的一个问题。

税收领域的经济活动形式繁多,税收法律法规往往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求。

一些涉税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款,导致执行中存在漏洞和争议,给纳税人和税务部门带来困扰。

3.税务部门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税务部门的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也是税收执行中的一大问题。

一些税务人员专业素养不高,对税收法律法规理解不深,执法意识不强,因此难以对复杂的涉税案件进行准确判断和处置。

此外,有些执法人员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问题,导致税收征管失去公信力。

二、税收法律法规执行的对策1.加强监管力度为了提高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效果,需要加强监管力度。

税务部门应加大对纳税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建立完善的信息数据库,实现不同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并加强与其他监管机构的协作,形成合力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同时,应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执法水平和职业素养。

2.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为解决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需要加强立法工作,及时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

税收法律法规应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及时对新的经济活动形式进行法律规制。

在制定税收法律法规时,应充分征求专业意见,确保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提升执法水平为了提高税务部门的执法水平,在招聘和培训人员时,应注重专业素质和执法意识的培养,同时加强对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和解读。

税收法律制度论文:浅谈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对策

税收法律制度论文:浅谈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对策

税收法律制度论文:浅谈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对策摘要:本文对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缺陷和对策做了简要介绍。

关键词:税收法律制度缺陷对策0 引言依法治国、依法治税、推进税收法制化建设,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是社会法治进程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1994年,我国进行了一次全国性的税收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的基本框架,是建国以来的一次全面性、整体性和规范性改革,无论从涉及的范围和改革的深度看都是前所未有的,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是我国税收法律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但税收法律制度属于法律的一个分支,它是上层建筑的范畴,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需要根据经济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调整,随着21世纪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现行税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已日渐突出,必须对现有税制进行改革。

1 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税收法律制度本身有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不完善,与社会的发展脱节,很多新兴产业大量出现,例如网络资本运作是近两年才发展起来的,也是信息时代的资本运作发展的趋势。

它能够有效的规避异地运作的风险和难度。

它以资本运作的设计理念和奖金制度为基础,变异地运作为网络运作。

这种模式投资小、没有运作费用、操作简单、进人渠道广、发展快,比异地运作有着更加独特的优势。

但我国对这方面的税收还是空白。

还有随着网络的方便和快捷,很多行业都在网上交易,目的是规避税收,这些都是立法者要考虑的。

其次,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在执行力上出现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约束程度。

很多税务的征收都是靠行政手段完成,由于税法的执行大打折扣,导致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的人对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解释往往不尽一致,甚至产生冲突。

这种不一致乃至冲突的背后往往包含地方保护主义等复杂因素。

浅议我国税收立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

浅议我国税收立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

浅议我国税收立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作者:刘娜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03期摘要:税收立法和税收法定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立法和税收法定是世界各国的共识和实践。

然而,目前中国的税收只是税收。

税收立法和税收法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

目前,我国的税收立法、税收法定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以及人民群众对国家财税管理和财税服务的强烈期望,仍存在较大差距。

关键词:税收立法;税收法定;依法治国一、我国税收立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形成。

经过多年的市场经济改革和探索,中国特色的财税制度和财税法制得到进一步规范。

中国特色财税制度和财税法制保障了各级政府的财政来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提供了有利支撑。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广大人民的税收权利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意愿,迫在眉睫的是改善中国的税收立法的现状,提高税收立法的可信度和透明度。

积极参与税收立法的意愿更加强烈;另一方面,由于全球化的影响,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速度正在进一步加快。

按照国际市场规则和治理模式进行财税改革,实现税收法定化迫在眉睫。

目前,我国现行税收立法仅涉及税收问题。

其中,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分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没有明确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这些税种占总税收。

在世界其他国家,这个比例很高。

可见,我国的财税法律制度还存在许多差距,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这些差距和大量就业岗位的存在,使我国的财税法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严重脱节。

一方面,这导致了一些税收征管的任意性,容易滋生腐败,加剧矛盾。

另一方面,根据当时的经济发展情况,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漫长的立法过程已经太晚了。

有的规定征税,国务院只需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即可征税。

落实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的困境和对策

落实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的困境和对策

落实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的困境和对策税收法定原则,是指国家对纳税人征税的范围和标准应当由法律规定,而非由行政机关自行确定。

这一原则是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确保税收公平、合理和规范的重要保障。

在我国税收实践中,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却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对策来加以解决。

一、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困境1. 税收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相对较为庞大,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数十部税法,另外还有相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和税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等。

这一众多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对于普通纳税人来说,难以及时了解和遵守,也容易导致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在税收征纳的过程中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 行政裁量权过大我国税收征管体制中,税务机关具有相当大的行政裁量权。

这意味着,在税收的具体征收过程中,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裁量,对具体的纳税行为进行判定和规范,这容易导致税收执法的不稳定和不可预期性,也容易导致一些税收执法主体对纳税人进行滥用和打压。

3. 税收征管数据不畅通在我国税收征管中,税收征纳的数据相对封闭,很难对外公开和透明。

这容易导致税收征纳的过程中出现一些违规违法现象,也容易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4. 纳税人信用体系不够完善我国的纳税人信用体系相对不够完善,这就意味着在税收征纳的过程中,一些不守信用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种种手段规避甚至逃避纳税义务,这将对正常的税收秩序造成一定的冲击。

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对策1. 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基础保障。

可以通过简化税收法律体系、加强各级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普及、建立统一的法律法规信息查询平台等一系列措施来实现。

2. 限制行政裁量权限制税务机关的行政裁量权,是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关键。

可以通过加强税收执法的规范性和可预期性、提高税收执法主体的专业化水平、建立纳税人利益保护的维权机制等方式来实现。

我国税法的立法现状、问题和完善对策分析

我国税法的立法现状、问题和完善对策分析

我国税法的立法现状、问题和完善对策分析摘要:在我国,随着税制改革特别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建立起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体系,并随之颁布了一些税收法律法规,税法体系得到初步确立。

但是,依据法律体系建立健全的衡量标准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完整的税法体系也尚未完全建立。

而对中国税法基础理论研究重视不够、研究方法尚显单一、研究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等为解决这一问题增加了困难。

并且,在税法的执行过程当中,也存在地方行政干预过多,纳税人纳税意识差,法制观念仍较淡薄等问题。

为此,应当加强税法学界的研究合作,发挥中国税法学研究会的主体作用;其次应当重点培养税法学教学和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重视基础理论的研究和运用,为税法学的发展壮大夯实必要的基础;税法执行方面应当采取强化依法治税,确保税务机关独立执法;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法制观念等措施。

关键词:税法体系;立法现状;问题;对策研究正文:一、我国税法的立法现状要分析一个法律部门的立法现状,是否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首先必须明确一个法律体系建立健全的衡量标准是什么。

而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是这一标准的重要体现,其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内容完备,要求法律门类齐全,方方面面都有法可依。

如果法规零零星星,支离破碎,一些最基本的法律都没有制定出来,或者虽然制定了,但规定的内容很不完善,与现实不相适应,就不能说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

第二,结构严谨。

要求各种法律法规成龙配套,做到上下左右相互配合,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我国的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相配套而建立的,各法律部门之间,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其界限分明而又相互衔接。

第三,内部和谐。

各种法律规范之间,既不能相互重复,也不能相互矛盾。

所有的立法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并且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要克服从部门利益保护主义和地方利益保护主义的立场出发来立法的倾向。

第四,形式科学和统一。

税收制度存在问题,解决思路

税收制度存在问题,解决思路

我国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思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法制建设有了较大进展,但与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和与西方发达国家税法体系相比尚存许多不足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完善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构想是:从观念培养入手,增强人们的权利义务观念;加快税收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税收执法,健全税收监督;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现行税制,使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与国际接轨;建立网络化的税务资料共享体系。

一、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税收法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这些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法规相配合,使税收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

然而,我国在税收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尚存不足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法律的立法明显滞后税法涉及纳税人人权、基本利益和国家关系,应该由宪法和法律予以规定,而我国宪法中关于税的规定内容太少,不仅没有规定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义务,而且对一些重要的税收法律原则:如税收法定、税收公平、税收效益等;都没有加以规定。

在普通法体系中,到目前为止,我国只有一部税收征收管理法,还没有一部税收基本法。

在我国现有的20多个税种中,只针对2个税种制定了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其他绝大部分税种都还停留在行政法规上,其中税收条例6个,税收暂行条例9个。

税法在主体上应该是法律,而不应该是行政法规,像我国这样长期、大量依靠行政法规,是很不正常的。

(二)税法的立法质量欠佳,法律效力不强从立法体制上说,税法应主要由立法机关进行立法,而我国出台的税法大多却是授权立法。

在实际操作上,国务院把税收有关法规的起草工作交给国家税务总局,而国家税务总局是税收的具体执行机关,自己立法,自己执法,对行使权力主体的职权规定得周到具体,而对其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则规定很少,有滥用法律的嫌疑。

现行税收制度主要以条例形式予以规定,存在着分散、交叉甚至相互重叠等问题。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立法的不足与完善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立法的不足与完善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立法的不足与完善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具有调节个人收入差距,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功能。

个税立法是全国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对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所存在问题的探讨,提出了较为可行的完善途径,对改进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立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个税改革税制模式税率税收征管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一)分类征税制模式存在缺陷“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属于分类税制,将所得按性质的不同分为11项,实行分项征税,对不同项目采用不同扣除办法、税率和计算方法。

”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纳税人的收入状况,也不能体现税负公平原则。

以属于个人劳动所得的两种收入---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为例,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于2011年提高至3500元,而劳务报酬却始终保持在800元的免征额上(收入不超过4000元);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为最低3%的超额累进税率,而劳务报酬所得却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于一次收入畸高的还要加成征收。

同为每月4000元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的应税额(4000-3500)×3%=15元;而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应纳税为(4000-800)×20%=640元。

仅仅由于用工关系的不同,而导致了后者税负明显偏重,很难体现税负公平的税收原则。

(二)个税费用扣除方法不合理我国个税费用扣除现行的是综合扣除方法,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原则。

个人应纳税额的多少与扣除的多少有关。

一般认为,费用扣除应包括取得收入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维护基本生活必须支出的费用。

由于每个纳税人的职业不同,取得收入的方式不同,年龄大小、婚姻状况、赡养人口实际情况也有区别,导致实际应扣除费用不同。

但是我国现行个税制度未对其进行区分,采取同一类个税收入都按相同的数额或比率进行计算,没有考虑到不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

(三)以个人为单位的纳税存在弊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针对每个人的收入计征。

论我国税收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创新

论我国税收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创新

论我国税收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创新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税收立法则是规范税收行为、保障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基础。

在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税收立法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同时也需要不断创新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

一、我国税收立法存在的问题(一)税收立法体系不完善我国目前的税收立法体系存在一定的结构性缺陷。

部分重要税种的立法层次较低,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缺乏法律层面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例如,一些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等,其法律依据主要是暂行条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二)税收立法权限划分不清晰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税收立法权限划分不够明确,导致地方在税收政策制定和征管方面的自主权相对有限。

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特点和需求进行灵活税收调节的能力,也不利于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税收法律内容滞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新的经济业态不断涌现,现有的税收法律内容显得滞后。

一些税收规定未能及时跟上经济形势的变化,对于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等领域的税收规范存在空白或不完善之处,导致税收政策在某些情况下无法有效调节经济活动和实现公平税负。

(四)税收立法程序不够民主税收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度相对较低,民主性不足。

纳税人作为税收的承担者,在税收立法中的意见和建议未能得到充分的表达和考虑,这可能导致税收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阻力,影响税收政策的执行效果。

(五)税收法律之间缺乏协调性不同的税收法律法规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和不协调之处,导致税收征管过程中出现适用法律的困惑和争议。

这不仅增加了税务部门的执法难度,也给纳税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遵从成本。

二、我国税收立法的创新方向(一)完善税收立法体系加快推进重要税种的立法工作,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提高税收立法的层次和权威性。

同时,建立健全税收法律体系的配套制度,如税收征管法、税务争议解决机制等,形成完整、统一、协调的税收法律体系。

税收法定原则在我国税收征管实践中的问题与对策

税收法定原则在我国税收征管实践中的问题与对策

税收法定原则在我国税收征管实践中的问题与对策税收法定原则在我国税收征管实践中的问题与对策一、引言税收法定原则是指国家对纳税人征收税款的权力必须依据法律授权,任何机关或个人都不能擅自征收税款。

在我国,税收法定原则是基本的税收制度原则之一,也是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机制。

然而,在我国税收征管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问题分析1. 法律规定不明确在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体系中,有些规定过于笼统或模糊,没有明确界定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尽管有相关法律规定,但具体如何计算和申报个人所得税并不清晰。

这导致了一些纳税人对自己应缴纳的税款存在误解或争议。

2. 执法不公平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不公平的问题。

有些地方政府或执法机关可能会对某些企业或个人采取优惠政策或特殊待遇,而对其他企业或个人则不公平对待。

这种现象不仅违背了税收法定原则,也损害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 税收征管手段不完善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手段还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之处。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流还不够顺畅,导致纳税人需要重复提供相同的信息或文件。

一些地方政府在征收过程中依赖传统的手工操作,效率低下且容易出现错误。

4. 纳税人意识淡薄一些纳税人对税收法定原则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理解,甚至存在逃避纳税责任的行为。

这种情况在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中尤为常见。

缺乏纳税意识不仅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也给执法机关增加了执法难度。

三、对策提出1. 完善法律规定加强对相关税收法律规定的修订和完善工作,明确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并提供具体操作指南。

同时,加强对税收法律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2. 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税务部门和执法机关的监督,确保执法公正、透明。

对于存在执法不公平问题的情况,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研究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

研究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引言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税收收入的合法管理与使用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效率,需要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以解决。

问题分析问题一:税收法律法规缺乏灵活性税收领域的法律法规在制定过程中通常比较保守且缺乏足够的灵活性,无法有效应对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税收征管的新情况。

问题二:税收征管机构权责不清税收征管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导致工作责任不明确,征管行为不规范,影响了税收征收的效率和公平性。

问题三: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执行不力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裁机制,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制止,使得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对策建议对策一:建立灵活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在制定税收法律法规时,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灵活性和前瞻性的考虑,充分预测和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

与此同时,应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沟通和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

对策二:明确税收征管机构的职责和权责分工对税收征管机构的职责进行明确和细化,确保各层级和部门的责任划分清楚。

建立健全的征管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对征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对策三:加强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和制裁机制,对于违反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和处罚。

加强对税收征收过程的监督和审计,提高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结论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影响了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效率,因此我们应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建立灵活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明确税收征管机构的职责和权责分工,加强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执行力度,这些对策将有助于提升税收征管工作的效率和公平性,实现税收收入的合法管理与使用。

浅谈税收管理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税收管理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税收管理制度的问题与对策一、税收管理制度的概述税收管理制度指的是国家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征税管理实行的规章制度,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税收秩序、提高税收征收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管机构、税收执法、税务审查等方面内容。

其中,税收管理体制是整个税收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代表着税收管理制度的科学性、稳定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二、问题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结构转型,税收管理制度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税收逃漏问题税收逃漏是影响税收质量的重要因素,它不仅削弱了国家财政收入,还会导致税收制度权威性受损,给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

在税收逃漏问题上,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纳税人缺乏诚信意识•税收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能力不足2. 税收执法问题税收执法是税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是确保税收制度有效实施和顺利达成的保证。

但是,当前税收执法存在以下几个问题:•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部门相对孤立•执法效率不高3. 税收政策问题税收政策是税收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引导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但是,当前税收政策也存在以下问题:•部分税收政策反复变动•税收政策缺乏灵活性•税收政策配套措施不足三、应对策略针对税收管理制度出现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和措施,以保障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国家的税收收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1. 建立健全的税收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的税收管理体制,包括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加强税收机构的协同配合、提高税收管理的科学性等,这些都是有效解决税收问题的关键。

2. 加强纳税人诚信意识的培养和教育纳税人诚信意识的缺乏是影响税收管理质量的重要原因,建立纳税人信用体系、加强纳税人教育和宣传等措施可以有效提高纳税人的诚信度和合规度。

3. 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化建设,建立完善的税收执法程序和规范化的执法标准等措施,可以有效提高税收执法效率和质量。

落实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的困境和对策

落实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的困境和对策

落实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的困境和对策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收法律的基础,蕴含着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法律制度等各个层面的核心价值观念。

税收法定原则对各国税收制度的稳健、公正和透明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税收立法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征税,公正合理,简便高效,便利纳税”,其中依法征税是税收立法的基础原则。

然而,在我国实践中,税收法定原则仍面临许多困境。

本文将从税收立法制度、税收透明度、税制营商环境、税收纠纷处理机制等方面,分析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的困境和应对策略。

一、税收立法制度存在问题税收立法制度是维护税收法定原则的基本保障,我国税收立法制度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律规范不统一。

我国税收立法法律体系尚未形成完整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三位一体的税收法律规范,存在适用法律规范不统一甚至冲突的情况。

第二,法律法规更新不及时。

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体系的更新不及时、修改频繁,新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受到了各种利益方的干扰,导致部分税收法律具体化不足,适用程序不健全,法律适用效率低。

第三,税收规定难以理解。

国家财政对企业进行的调整、补贴、优惠等政策,容易让人们难以理解,也容易产生僵化的制度,根据往常的经验盲目进行决策。

与此同时,部分税收机关的税法解释缺少公正性、权威性和合法性,对法律适用产生扰动。

针对这些问题,应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税收法律的制定和更新,完善税法修正制度,加强立法协作机制,增强立法的统一性和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预见性。

二、税收透明度亟待提高税收透明度是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也是税收制度稳健和公正分配的关键保证。

当前我国税收透明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制性透明度不足、管理性透明度不高和公开透明度存在缺陷等方面。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税收收入结构不明晰、程序和规则操作不透明、税务机关行政事务不透明等方面。

应针对以上问题,加大税收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税收制度的透明度。

具体方法包括:(1)建立细化的税收公示制度,例如公布纳税人的税额、税收用途等信息;(2)促进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信息沟通与交流;(3)引入公众监督机制,增强纳税人对税收信息的知情度和参与程度;(4)加大税务机关内部管理的透明度,提高税务机关内部的信息交流和公示。

浅析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析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引言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国家税收管理的重要法律基础和保障,其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

然而,当前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一些问题,限制了税收征管的有效推进和税收收入的提高。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体系结构不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由一系列法律法规组成的体系,包括有关税收政策、税法、税收征收和征管程序的法规等。

然而,目前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体系结构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首先,税收政策与税法之间存在不合理的衔接问题。

税收政策是国家对税收领域的总体规划和指导,而税法则是具体实施政策的法律规定。

目前,税收政策与税法的制定和修订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导致税收政策的调整无法迅速落实到具体的法律层面,使税收征管的实践与法律规定之间存在脱节。

其次,税收征收和征管程序的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税收征收和征管程序是确保税收征管的公正、公平和高效的重要环节,但相关法规的体系结构不完善。

目前,税收征收和征管程序的法规数量较多,且有些规定重复、冲突,缺乏系统性和层次性。

对策针对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体系结构不完善的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税收政策与税法之间的衔接。

建立健全税收政策与税法之间的沟通机制,确保税收政策的调整能够及时反映到税法中,减少税收征管实践与法律规定之间的脱节现象。

2.优化税收征收和征管程序的法规体系。

对税收征收和征管程序的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消除重复和冲突规定,建立系统化、层次化的法规体系,提高税收征管的操作效率和透明度。

问题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执行效果不理想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执行效果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效果。

然而,目前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执行效果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税收征收和征管的执法力度不够。

有些企业和个人把握了税收征管的漏洞和制度短板,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税收征管,导致税收失衡和缺乏公平竞争。

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篇)

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篇)

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篇)第一篇: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围绕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各级国税机关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如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实行“一窗式”和“一户式”监控、实行行业纳税评估、实行管理员工作责任制度和待办事宜落实等等。

这一系列管理措施的实施,促进了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执法日趋规范。

但是税收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直接影响着税收执法工作质量。

必须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加以克服。

一、当前税收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不到位。

(一)税收执法规范不到位。

具体表现:一是一些基本税收执法程序没有严格执行,导致执法工作出现问题。

如对注销企业的管理,在对纳税人进行注销检查时,没有认真进行检查,检查走过场,对纳税人为什么注销,企业所得税是否清算,增值税上是否有问题,企业库存产成品、原材料在注销后如何处理没有查清,匆匆注销后给以后管理带来许多问题。

二是有些税收执法程序没有严格履行,导致应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

如增值税减免税备案管理规定:对初次申请享受征前减免的企业,在备案申请确认后,有申报免税收入的申报期后的第一个月内实地核查。

但有的管理员就是不按要求去做,备案后就万事大吉,后续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导致减免税出现问题。

(二)税收执法自查不到位。

管理员税收执法自查工作是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的重要形式,定期通过自查,发现自身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从而形成一种良性的自查工作机制。

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个别管理员把税收执法自查工作当成是一种负担,在自查工作中有消极情绪,自查不认真,走过场,从而出现有些执法问题年年查年年有,屡查屡犯。

(三)日常管理监控不到位。

出现了管理的“真空”。

如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备案报告制度,要求管理员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对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及相关附表认真审核,发现有应报送备案的项目,及时通知纳税人报送,但实际工作中,有的管理员不能很好地审核,备案报告面达不到100%,出现了纳税人未备案而费用照样列支问题,给以后管理增加了难度。

论法治视野中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缺陷

论法治视野中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缺陷

论法治视野中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缺陷在现代社会中,税收征收是一项重要的国家经济管理工作,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实践中,税收征收管理法仍存在一些缺陷,使税收征收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本文将以法治视野为出发点,探讨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缺陷所在。

一、法律制度不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法虽然对税收征收程序、纳税人权利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制度和法律的保障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

例如,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过程中可能会侵犯纳税人利益,而且纳税人在维权方面也存在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因此,从法律制度和保障方面来看,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待加强。

二、执行力度不足除了法律制度不完善外,税收征收管理法在执行力度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税务机关的执行能力存在不足,往往会导致税收征收的逃漏税问题;另一方面,监管机制不足,也会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

例如,违法不缴税款者往往只会受到轻微的处罚,这种处罚力度的不足往往会导致纳税人对税收征收制度的不满和违反行为的持续存在。

三、税收征收管理法与市场经济的矛盾市场经济下,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竞争是比较激烈的,企业和个人在交税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

例如,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很多企业和个人会通过各种方式来逃避税收,这些问题对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因此,在制定税收征收管理法时,需要考虑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和现实问题。

四、税收征收管理法与制度改革的协调税收征收管理法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制度体系,但是在国家制度改革进程中,税收征收管理法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

例如,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税收征收管理法需要考虑到市场化改革的影响和国家利益的平衡。

这也意味着,税收征收管理法需要在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过程中保持协调和平衡。

五、税收征收管理法与数字化的结合随着数字化的发展,税收征收管理法需要与时俱进,借助数字化手段提高税收征收和管理效率。

例如,在数字化时代,税收征收管理法不仅需要建立先进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还需要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以便于税收管理机关实时掌握纳税人数据、以及各类数据可共享等问题。

国家现行税制缺陷分析论文

国家现行税制缺陷分析论文

国家现行税制缺陷分析论文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国家税收制度的稳步完善,国家税收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凸显。

但是,国家现行税制也存在一些缺陷,这些缺陷可能限制了税收的功能,也可能对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产生负面影响。

本文将分析国家现行税制的缺陷,并提出对应的建议。

首先,国家现行税制存在税种过于单一的问题。

当前,国家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税收来源单一,税种又高度重复,相互之间缺乏较好的衔接。

这不仅会导致税负不均衡,而且会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可以通过扩大税种的范围,例如对资产或遗产采取遗产税、财产税等税种,通过不同的税种形式,可以使得税负分布更均衡,也可以增加税收来源。

其次,国家现行税制存在征收方式不规范的问题。

现行税制存在一些税种对小企业的征收过于严格,例如企业所得税。

当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为所有企业,包括小微企业,虽然有一定的起征点,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这个起征点是相对较低的,很容易就达到了征税标准。

由于繁琐的申报和税务规定过于复杂,给中小型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当针对性地给中小企业减免一部分税负,或者简化税制征收政策,减轻其负担。

这些措施可以促进小企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进而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

再次,现行税制存在着进一步提高税收体系的现实需求。

当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会保障支出的增加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趋势。

财政投入及人力资源的有限性需要政府通过加强税收体系的完善,进一步增大财政收入。

推广营业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非直接税负,逐步形成多层次的税收体系,使政府能够更加灵活地做出对经济的调控,并有所作为,并且能较强地应对经济社会风险。

最后,国家现行税制存在执法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

政府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开创了一些企业通过灰色和黑色管道获得利益的途径和手段,造成了不公平竞争的态势。

特别是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许多高收入人群明显逃税、偷税,政策监管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

分析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

分析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

分析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一、现行税款征收法律制度问题讨论1。

现行税款征收制度存在的几个问题第一,欠税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有些纳税人为了躲避追缴欠税,或在欠税清缴之前就已经在其他有关部门注销登记,或实行减资的行为,使得原有企业成为空壳企业,导致国家税款流失。

《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欠税如何处理只有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加收滞纳金和强制执行的规定,但税务机关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实行这些措施却没有详细规定。

虽然关于躲避追缴欠税已经明确了法律责任,但前提是“实行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阻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

换言之,假如纳税人不阻碍税务机关追缴税款但也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又不“忍心”对其财产进行执行的状况下,纳税人就可能“千年不赖,万年不还”,而又不承当法律责任。

其次,“提前征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税收征管法》对于税务机关提前征收的规定只局限于“税务机关有依据认为纳税人有躲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状况,这一条件本身就很难把握,由于纳税人申报期未到,很难有证据证明将来可能会发生什么行为。

等到税务机关对其实行保全行为时,纳税人的财产已经转移一空。

也有纳税人可能由于种种缘由需要提前缴纳的,但又无法律根据。

第三,“延期纳税”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税收征管法》对延期缴纳税款规定的期限只有3个月,这对患病重大财产损失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能起不到实际作用。

现行法律规定延期缴纳税款需经省级税务机关审批,这一规定存在审批时间长、周转环节多、省级税务机关不了解纳税人详细状况等问题。

2。

现行税款征收制度修订建议第一,为加强欠税管理,建议在新法中明确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不得减资及减资的惩罚措施;注销税务登记是其他部门注销登记的前提;有关部门不能为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转移或设定他项权利;有关部门未按规定执行的法律责任;在纳税人欠税肯定时间后税务机关必需进行强制执行,这个时间可以是1个月或2个月。

其次,为使“提前征收”成为切实可行之条款,建议将“提前征收”的前提条件改为“发觉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这一条件可以依据肯定的线索推断,比较简单操作。

关于纳税申报法律制度的弊端分析及完善建议

关于纳税申报法律制度的弊端分析及完善建议

纳税申报法律制度的弊端分析及完善建议引言纳税申报是企业和个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环节,有助于建立公平的税收制度和确保国家税收的有效征收。

然而,纳税申报法律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弊端,这些弊端限制了纳税申报的效率和公平性。

本文将分析纳税申报法律制度的弊端,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弊端分析1. 复杂的纳税申报流程纳税申报流程通常十分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协调和多个文件的提交。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繁琐的申报流程增加了申报的难度和工作量,容易导致错误和延误。

2. 缺乏一致的申报标准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纳税申报标准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标准。

这使得企业和个人难以理解和适应不同的申报要求,增加了纳税申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3. 信息不对称纳税申报涉及大量的信息交换和共享,但现有的纳税申报法律制度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信息获取能力更强,而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信息获取能力有限,这导致了不公平的信息博弈。

4. 缺乏监督和执法机制纳税申报法律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执法机制。

一些纳税人可能通过操纵申报数据或逃避申报来规避税收。

而且,一些税务机关在申报审核和执法过程中存在漏洞和不公正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

完善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完善建议:1. 简化纳税申报流程应该通过整合部门和流程,简化纳税申报流程。

税务机关应该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共享信息和数据,减少申报的繁琐过程。

此外,应该提供简化纳税申报流程的相关指导文件和工具,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申报流程。

2. 建立统一的纳税申报标准应该建立统一的纳税申报标准,确保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纳税人遵守相同的标准。

税务机关应该制定明确的申报要求和流程,提供统一的申报表格和指南,使纳税人能够更方便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3. 加强信息共享和透明度税务机关应该加强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共享和透明度,建立公平的信息交换机制。

纳税人应该有权访问自己的纳税信息,并能够查询和核对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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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制度论文:浅谈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对策摘要:本文对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缺陷和对策做了简要介绍。

关键词:税收法律制度缺陷对策
0 引言
依法治国、依法治税、推进税收法制化建设,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是社会法治进程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很
大的贡献,在1994年,我国进行了一次全国性的税收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的基本框架,是建国以来的一次全面性、整体性和规范性改革,无论从涉及的范围和改革的深度看都是前所未有的,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是我国税收法律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但税收法律制度属于法律的一个分支,它是上层建筑的范畴,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需要根据经济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调整,随着21世纪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现行税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已日渐突出,必须对现有税制进行改革。

1 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税收法律制度本身有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不完善,与社会的发展脱
节,很多新兴产业大量出现,例如网络资本运作是近两年才发展起来的,也是信息时代的资本运作发展的趋势。

它能够有效的规避异地运作的风险和难度。

它以资本运作的设计理念和奖金制度为基础,变异地运作为网络运作。

这种模式投资小、没有运作费用、操作简单、进人渠道广、发展快,比异地运作有着更加独特的优势。

但我国对这方面的税收还是空白。

还有随着网络的方便和快捷,很多行业都在网上交易,目的是规避税收,这些都是立法者要考虑的。

其次,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在执行力上出现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约束程度。

很多税务的征收都是靠行政手段完成,由于税法的执行大打折扣,导致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的人对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解释往往不尽一致,甚至产生冲突。

这种不一致乃至冲突的背后往往包含地方保护主义等复杂
因素。

地方和部门利益直接影响税法的执行力度,行政力量,为了更多地吸引及影响投资行为而干涉税收执法,各地税务部门不同的执法做法也成为一些投资者考虑是否投资的重
要因素,腐败现象由此产生。

再次,很多税收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没有具体的实施细节,很多法律条文都是“空设”,执法者难以掌握尺度,造成执法不统一,还有就是对于偷税漏税的打击存在部门之间不能很好的协调,主要是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缺陷造成
的。

最后,税收法律制度与相关法律存在不统一,相脱节的现象,例如,对于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现在越来越严重,但在处罚过程中,出现执法不统一,甚至出现难以处罚的现象。

还有就是税法与行政法之间不协调,税法与民事诉讼法之间不协调。

2 如何完善我国的税收征收制度
2.1 改变税务干部的执法观念,同时增强人们的权利义务观念,任何的法律制度都需要人来完成,因此首先要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的教育,提高干部素质,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国税干部的文明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执行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

切实转变税务干部的工作作风,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杜绝暴力执法。

最后要大力宣传税收法律制度,让税收法律制度深入人心,使人人都能自觉纳税。

2.2 加快完善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在“十一五”规划期间,提出进一步推进税收立法,提升税收立法级次,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实现增值税转型;适当扩大消费税税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和完善资源税;适时开征燃油税;稳步推行物业税。

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但还需要大力完善资本市场的税收立法,完善电
子商务的税收制度,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还需要完善房地产业的相关的税收制度,以规范现在的房地产市场等等。

在立法的效率上要提高,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立法者要高瞻远瞩,对于新兴的产业要在税收立法上及时跟进,以维护经济的健康发展。

2.3 完善税收的立法与监督,税收执法是在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执法中,要完善对执法者的权力监督,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其中权力制衡是实现权力监督的根本所在,要建立“体系科学、结构合理、程序规范、监控严密”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切实建立起独立行使职权的税收执法监督部门,形成互相制约、互相牵制的管理机制。

2.4 对现行的税务制度进行改革,使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与国际接轨,在税法的制定和完善上,要多参考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特别是要参考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的税收征收体系,因为这些发达国家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其税务体系相对完善,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2.5 利用网络完善税收体系,加快开发网络条件下的技术支持系统,使用新的分类技术、浏览工具、强大的数据库,把税收信息在质量、数量上提供给不同地方、不同层次的税务人员,以便及时收集、整理、传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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