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及构筑物维护与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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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要点之构筑物维护管理

建筑施工要点之构筑物维护管理

建筑施工要点之构筑物维护管理在建筑施工中,构筑物维护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它不仅关乎建筑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还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外观和功能。

本文将就构筑物维护管理的要点进行探讨。

一、定期检查与维护定期检查与维护是构筑物维护管理的基础。

无论是新建的建筑还是老旧的建筑,都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在检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结构安全性:检查建筑的结构是否稳固,是否存在裂缝、变形等问题。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2. 外墙和屋顶:检查外墙和屋顶是否存在渗漏、脱落等情况。

如有问题,应及时进行修补,以防止水分侵入建筑内部。

3. 管道和设备:检查建筑内部的管道和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如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4. 电气设备:检查建筑内部的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如有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二、保养与清洁保养与清洁是构筑物维护管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保持建筑物的清洁和整洁不仅能提升其外观,还能延长其使用寿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养与清洁工作:1. 清洁外墙和屋顶:定期清洗外墙和屋顶,以去除积尘和污垢。

可以使用高压水枪或专用清洁剂进行清洗。

2. 清理排水系统:定期清理建筑物的排水系统,以防止堵塞和漏水。

可以使用专业的管道清洁工具进行清理。

3. 保养门窗:定期检查和保养建筑物的门窗,确保其正常开闭和密封。

如有需要,可以进行润滑和更换密封条。

4. 清洁地面和道路:定期清洁建筑物周围的地面和道路,以保持整洁和安全。

可以使用扫地机、洗地机等设备进行清洁。

三、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构筑物维护管理的重中之重。

建筑物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管理要点:1. 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

2. 安全设施: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出口、紧急通道等。

定期检查和维护这些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办法

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办法

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办法概述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没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之前,建筑物及构筑物存在着种种潜在的安全隐患。

因此,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管理办法来指导和规范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相关法规和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节能条例》•《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标准化法》•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GB50058-2014《建筑物电气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以上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为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指导和保障。

安全管理措施建筑设计设计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制定设计方案,注重安全和消防设计,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材料,要及时予以处置,以免给建筑物及周围环境带来安全隐患。

消防设施建筑物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

各种消防设施应定期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施工安全在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保护措施,保证施工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用户服务对建筑物的用户,应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安全检查为了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对建筑物及构筑物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检查包括外观检查、消防设施检查、结构检查、材料检查等。

将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安全责任制建筑物及构筑物属于特殊的领域,安全工作需要加强管理和落实。

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属于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方面。

明确各个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全员参与,形成机制化的管理体系。

同时也需要相应的奖惩制度,加强对安全责任制的执行力度。

结语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是一个全方位的体系工程,具有十分广泛的内容。

建筑物及构筑物维护与管理制度

建筑物及构筑物维护与管理制度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维护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及防止损坏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要求,适用公司所有的在建和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

2条款为加强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1 建筑物和构筑物是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类土木建筑设施的总称。

建筑物是指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储运部门、办公等生产用房屋,包括砖墙、楼板、房梁、屋面、防水层、落水管、防腐层、玻璃门窗及建筑装饰等。

构筑物是指与生产设备配套用的各种土建设施,包括排气、排毒烟囱、排水沟、设备的混凝土框架(如栈桥、塔架、管架等)、围墙、厂区道路、界石、水准点、座标点及地下混凝土管网等。

设备基础是指用以放置或支承机械、动力设备的基础。

2.2 应建立(构)筑物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和零星基建项目的申请审批制度以及厂区动土、破土、用地管理制度。

必须明确建(构)筑物管理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特别是公共设施的管理,如管廊、外管道采用送货制或供货制应明确,方式不限,但应分工明确,便于检查监督。

2.3 结合房屋普查建立必要的基础资料2.3.1 建立全厂(矿)建筑物、构筑物台帐、档案和履历卡(包括结构类型、建造年份、技术参数、防火等级、生产性质、防腐要求及投资总额等)。

2.3.2 建立反映全厂(矿)地形、地貌及地表竖向标高的全厂地形图和平面布置图〔反映全厂(矿)建(构)筑物及堆场位置、道路及专用线、绿地、围墙等布置〕。

2.3.3 建立健全全厂(矿)上、下水布置图。

2.3.4 要结合《土地管理法》的贯彻,建立和收集本企业历年来土地征用批准手续、文件及相应的拨地图。

2.4 对建(构)筑物的主要受力构件坚持定期观测,并对主要承重厂房的基础、支柱建立沉陷观测记录,随时掌握重要厂房沉降规律,以保证其使用安全。

2.5 对建(构)筑物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表面破损及缺陷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缮,以保证其使用性能。

建 (构) 筑物安全管理制度

建 (构) 筑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分厂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有色金属工程设备基础技术规范》 (GB51084-2015) 、《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JGJ118-2011)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2007) 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基础的管理。

第四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护与检修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对建 (构) 筑物实行集中管理体制,由企管部牵头、安全管理部协助负责组织对工业建 (构) 筑物统一管理与考核。

第六条: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建 (构) 筑物管理、单位的岗位工履行本岗位规程规定的有关对建筑的日常点检、维护内容。

第七条:单位必须设有专 (兼) 职人员负责,做好每季度不低于一次点检、维护并登记台账。

第八条: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需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制定的工业建 (构) 筑物管理制度,严禁与公司发布执行的制度相冲突,但可作为公司已发布工业建 (构) 筑物管理制度细化补充;公司规章制度没有规定的,单位执行其发布的工业建 (构) 筑物管理制度。

第九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 (构) 筑物归谁使用,就归谁维护。

单位要教育职工爱护建 (构) 筑物,做好操作工日常点检、维护等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保持建筑物完好。

第十条:屋面、操作平台、走道不准堆放各种材料,易积灰的屋面和操作平台,每年至少清扫两次,对落水管、冲渣沟等要经常检查疏通,不得堵塞。

第十一条:室内外地坪应保持设计标高,以免墙基、柱基受腐蚀,影响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二条:绿化要离建筑物三米外,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检修和危及建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对已投产的建筑如需永久改变工艺,增加荷载等级,改扩增加面积时,必须经设计部门正式设计及公司核准后方能施工。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范文建构筑物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各种建筑物的数量不断增加,建筑物的管理变得愈发重要。

优秀的建构筑物管理制度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合理利用以及整体形象的提升。

因此,建构筑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城市发展至关重要。

二、建构筑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性:建筑物是人们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建立建构筑物管理制度能够对建筑物进行全面监控,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人们的人身安全;2. 优化建筑物的使用效率: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可以对建筑物内部的使用进行规划和管理,提高建筑物的使用效率,减少浪费;3. 改善建筑物的维护和保养:建构筑物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建筑物的维护和保养,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降低维护成本;4. 提升建筑物形象:建构筑物管理制度能够统一建筑物的形象、装饰和维护标准,提升建筑物的整体形象,增强城市的品位。

三、建构筑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建筑物使用规划:规定建筑物的用途、使用面积、使用期限等;2. 建筑物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结构安全等,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3. 建筑物维护和保养:规定建筑物的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建筑物的功能正常运行;4. 建筑物外观管理:规定建筑物的外观装修、保洁、绿化等管理要求,提升建筑物的形象;5. 建筑物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执行建构筑物管理制度。

四、建构筑物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 研究建构筑物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研究,明确制度建立的目标和内容;2. 制定建构筑物管理制度的具体方案,明确制度的主要内容,制定执行计划;3. 宣传和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制度培训,使其全面了解建构筑物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4. 确定管理机构和责任人,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5. 实施建构筑物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进行调整和改进;6. 监督和评估:建立制度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建构筑物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关于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理的规定

关于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理的规定

关于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理的规定为了规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固定资产的管理,保持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完好状态,做到随坏随修,使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长久耐用,做到帐、物统一,规定如下:1基建办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资产管理的一级单位,各分厂为二级管理单位。

2各分厂要设兼职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的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建立台帐,逐一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并将台帐报基建办一份,基建办建立总台帐,每年与各分厂核对一次台帐。

3各分厂要每年进行一次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自查,基建办组织一次普查。

4各分厂在每年10月份前对第二年需要修建、改建和新建的房屋建筑物计划上报基建办,由基建办统一整理上报公司批复。

5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转固移交前,要严格履行工程验收程序。

移交时要规范填写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转固单(见附件)。

转固移交资料包括工程验收手续、转固移交单,同时上述单据必须严格执行签审程序。

转固移交资料一式两份,基建办留存归档一份,财务部转固定资产用一份。

转固移交资料作为工程转固的唯一凭据。

6各分厂对自己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确需拆、改、扩建的建筑工程,确定实施前将相关资料上报基建办,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流程进行。

7公司本部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工作由基建办统一管理,凡是需要维修的单位要提出申请,经基建办确认后,由基建办统一组织维修。

8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基建办批准,不能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

凡是需要报废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各分厂要写报废申请报基建办,经基建办组织鉴定批准后方可报废,并规范填写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报废单。

报废手续包括批准后的报废申请和报废单,该资料作为财务报废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唯一凭据。

9对破坏和损坏建筑物的行为,基建办经查实后行进行处罚:一般性损坏,罚款200-2000元;未经基建办备案批准私拆、私建建筑物,罚款2000-10000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经公司办公会批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根据损坏程度另作规定。

电厂建筑物维护规章制度

电厂建筑物维护规章制度

电厂建筑物维护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一、为落实电厂建筑物的维护工作,保障电厂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厂建筑物的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办公楼、发电设备等。

三、本规章制度由电厂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并由安全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实施。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认真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电厂建筑物维护管理一、电厂建筑物维护工作应当按照统一的管理规定进行,确保维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建立电厂建筑物清单,包括建筑物名称、建筑年代、维护周期等信息,进行分类管理。

三、每年对电厂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建立电厂建筑物维护档案,记录建筑物的维护情况、维护记录和维护计划,便于日后查询和管理。

五、建立专门的维护队伍,拥有一支专业的维护团队,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电厂建筑物维护安全一、在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维护作业安全可靠。

二、维护人员必须熟悉维护工作流程,穿戴完整的劳动防护用品,做好个人安全保护。

三、维护作业中,应当遵循操作规程,避免操作失误导致意外事故。

四、维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周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五、维护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电厂建筑物定期维护一、定期对电厂建筑物进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涂漆补漆、防水处理、修缮损坏部分等。

二、定期检查电厂建筑物的外部环境,保持建筑物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和杂草。

三、定期维护电厂建筑物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通畅,避免积水和漏水现象。

四、定期维护电厂建筑物的电气系统和照明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安全性。

五、定期对电厂建筑物的防火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设施齐全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章电厂建筑物紧急维护一、应急情况下,电厂建筑物维护人员要能迅速响应,进行紧急维护处理。

二、对电厂建筑物发生的突发问题,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2024通用版

物业管理条例2024通用版

物业管理条例2024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行管理或者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人的形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单位和其他物业管理人。

第三条本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公平正义、诚实守信、服务至上、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七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管理的主体。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第九条物业管理协会应当依法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条鼓励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是指具有相对独立性,由业主共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实际状况,兼顾业主的需求和便利。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的确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业主共同决定。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共有权等权利归属应当明确,不得有争议。

第三章前期物业第十五条前期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首次物业管理。

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办法

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办法

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方法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方法安全是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基本要求,安全管理也是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基本保障枝条。

因此,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方法的订立和实施特别紧要。

本文从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安全管理需要、重要内容及实施步骤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方法的建议。

一、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的必要性建筑物及构筑物作为人们生产、生活和活动的场所,其紧要性不言而喻。

为确保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安全管理是必要的。

1. 保证人员安全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的重要目标是保证操作人员在完成相关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

这包括人员在进入、使用、维护和退出建筑物及构筑物时的安全要求。

在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设计、结构、材料、使用状态、环境因素(如地震、火灾、气象等)等。

2. 保证环境安全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需要考虑的一个紧要方面是环境安全。

这包括人员进入建筑物及构筑物后,需要确保他们不会受到有害物质(如有毒气体、放射性物质、细菌等)的侵害,不会受到噪音、振动、电磁辐射、电磁波的干扰等,同时,需要确保建筑物及构筑物不会影响四周环境的安全。

3. 维护财产安全在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中,还需要考虑维护财产安全。

这包括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设施、设备、机器和技术系统等,以确保损坏和故障对运营的影响最小化。

二、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1. 安全管理机构对于大型建筑物及构筑物,需要建立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

该机构重要负责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并与相关部门合作一起实施安全管理策略。

2. 安全监测为了确保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正常运行,需要实施安全监测。

这包括对建筑物及构筑物进行监测,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并且订立实施措施以除去潜在的安全危机。

3. 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安全教育和意识提高是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的基础。

精准把握安全学问并营造安全意识是实现安全目标的关键,也是保护人员的最基本保障。

工程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工程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工程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障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提高工程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维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维护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设备、管道、电气设施等。

第三条维护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保障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四条维护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维护管理工作应按照责任到人、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进行,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工作的责任人和具体措施。

第二章维护管理组织机构第六条公司设立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维护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并完善维护管理制度;2. 制定维护计划和预算;3. 组织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4. 负责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5. 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维护任务;6. 协调解决维护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部门设置维护管理主管,负责下属维护人员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维护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配合维护管理部门的工作,按照维护计划进行协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维护管理制度第十条公司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

第十一条公司制定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周期和维护内容,做到有序、科学地进行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维护管理部门应根据设施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维护措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维护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避免设施发生故障。

第十四条维护管理部门应建立设施档案,记录设施的维护情况,为今后的维护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章维护管理人员第十五条维护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具有相关的技术资质和工作经验,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六条维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维护管理制度,做到认真负责,勤勉工作。

工程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工程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工程维护维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维护维修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设施的维护维修效率,确保设施长久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维护维修管理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及早发现问题,勤于维护维修。

2.科学规划,安全第一,确保维修质量。

3.依法合规,规范操作,杜绝非法维修行为。

4.维修保养与改造开发相结合,提高设施运营效率。

5.责权利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保证维修工作有序进行。

三、管理机构1.设立工程维护维修部门,由专业管理人员组成,负责设施维修保养工作的统一管理。

2.工程维护维修部门下设若干维修管理小组,负责具体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

四、工程维护维修管理流程1.日常巡检:开展设备定期巡检工作,及时发现故障隐患。

2.制定维修计划:根据巡检情况,制定维修保养计划,明确维修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

3.组织维修工作: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4.记录维修情况: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详细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5.维修总结评估: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维护维修管理要求1.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维修保养作业必须穿戴相关防护用品,确保安全操作。

3.维修保养过程中,需按照规范程序操作,杜绝违章操作。

4.维修保养过程中,特殊情况需及时报告上级,协调解决。

六、违纪处罚1.对维修保养人员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对于违规维修行为,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令其正确对待维修保养工作。

七、附则本制度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生效,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程维护维修工作。

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以上是关于工程维护维修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确保设施长久稳定运行,不断提高工程设施的维护维修效率。

物业房屋维修保养规章制度

物业房屋维修保养规章制度

物业房屋维修保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房屋的维修保养工作,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所管理的房屋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维修保养管理机构,明确维修保养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四条业主有权了解物业房屋的维修保养情况,并对维修保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维修保养管理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定完善的维修保养计划,包括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等内容。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设立维修保养管理档案,记录物业房屋的维修保养情况,及时更新和归档相关资料。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维修保养资金管理制度,确保维修保养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管。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维修保养标准,确保维修保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维修保养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维修保养内容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房屋的使用情况和年限,制定相应的维修保养方案,包括房屋结构、设备设施、消防安全等方面。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检查房屋的结构和设备设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做好季节性维修保养工作,包括冬季防寒保暖、夏季防潮通风等内容。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清洁和保养房屋的公共区域,保持环境卫生和美观。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做好房屋的装修维护工作,防止装修污染和损坏。

第四章维修保养责任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为业主提供维修保养咨询和技术支持,帮助业主解决问题和疑虑。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保证维修保养工作的及时和有效,确保业主的住房安全和舒适。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维修保养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反馈业主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违反维修保养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确保维修保养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章维修保养监督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维修保养监督机制,加强对维修保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整顿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办法

整顿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办法

整顿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并保障公共安全,制定以下管理办法:第一条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定义:指未经批准、未按规范要求建设或者变更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条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责任追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举报、查处、处罚机制,并对其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条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整治程序:相关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查处、责令改正、拆除等措施,责令相关责任人整改并限期完成。

第四条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治理资金:相关部门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整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该资金来源于行政罚款、政府投入等途径。

第五条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登记和备案:相关部门应当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登记备案,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监管,定期检查、维护和修缮,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七条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处置: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对整治后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处置,包括拍卖、变卖或改建等方式。

第八条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奖惩措施:对积极举报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个人或单位,可给予奖励和表彰;对阻碍、抗拒整治工作的个人或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第九条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监督机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定期发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进一步完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办法,加强管理与治理工作,特继续完善以下相关内容:第十二条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监督责任: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监督,并建立健全责任追溯制度。

建筑物及构筑物维护与管理制度

建筑物及构筑物维护与管理制度

建筑物及构筑物维护与管理制度一、总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建筑、桥梁、道路等。

三、维护与管理职责1.建筑所有者(或使用者)有责任定期组织维护和保养建筑物及构筑物,包括建筑物的外观、结构、设备等方面的维护。

2.建筑物维护与管理部门负责建筑物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包括检查、修复、维护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各项设备和设施。

3.建筑公司(或承建商)应按照建筑物的使用寿命、类型和结构特点,提供建筑物维护的建议及相应的维护手册。

4.相关部门(如消防、环保等)应根据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对其进行相应的监督和检查,并提供相应的安全指导和建议。

四、维护与保养内容1.外墙维护:定期检查外墙的油漆、涂料是否剥落,及时修复;检查外墙是否有裂缝,必要时进行补修。

2.结构维护:定期检查建筑物的结构是否出现开裂、变形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固或修补。

3.屋顶维护:定期检查屋顶是否有渗漏、破损等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玻璃维护:定期检查建筑物的玻璃是否有破损、掉落等情况,及时更换或修复。

5.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建筑物的电梯、空调、供水、供暖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及时维修保养。

6.清洁维护:定期进行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清洁工作,包括内部和外部的清洁,确保环境整洁。

7.绿化维护:定期对建筑物周围的绿化进行修剪、浇水等工作,确保植物的生长和绿化效果。

8.垃圾处理:建筑物应配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并定期清理和运输垃圾,保持建筑物周围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五、应急处理措施1.建筑物维护与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火灾、泄漏等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建筑物内部应设置避难通道、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进行疏散和救援。

六、监督与检查1.建筑物维护与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建筑物及构筑物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和规范。

建筑物及构筑物修理服务项目方案 (2)

建筑物及构筑物修理服务项目方案 (2)

建筑物及构筑物修理服务项目方案1. 项目概述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建筑物及构筑物修理服务项目方案。

这个项目旨在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修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墙维修、水管修理、电线更换、屋顶维护等。

我们的团队由经验丰富的专业维修人员组成,将确保项目按照预定时间和预算完成,同时保证工程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2. 项目目标•提供优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修理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保证项目按时完成,以确保客户能够按计划使用建筑物和构筑物。

•通过高质量的工程来增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寿命。

•秉承绿色环保理念,使用环保材料和工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 项目范围3.1 建筑物修理服务•外墙维修:修复外墙裂缝、漏水、脱落砖瓦等问题。

•屋顶维护:修补破损的屋顶瓦片、检查排水系统并进行必要的维修。

•门窗维修:调整、修理或更换破损的门窗框架、铰链和玻璃。

•地板修复:修复因湿气、日晒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地板损坏。

•湿度和漏水处理:识别和修复建筑物内部的湿度和漏水问题。

3.2 构筑物修理服务•桥梁维护:检查并修复桥梁的结构和表面损坏。

•隧道维修:修复隧道的墙面、洞口和通风系统。

•堤坝加固:加固堤坝的结构,以确保其长期稳固。

•码头维护:修复和保养码头桩、栈桥和设备。

4. 项目执行计划4.1 确定需求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修理的具体需求和预算。

4.2 方案设计根据客户的需求和预算,设计出最佳的修理方案,并提供详细的报价和施工计划。

4.3 材料采购根据方案设计,采购所需的修理材料和工具。

我们将选择环保材料,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4 施工实施按照施工计划和方案设计进行修理工作。

我们的专业维修人员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5 质量检查在项目完成后,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修理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客户的要求。

5. 项目交付和验收完成项目后,我们将与客户进行验收,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保修服务。

如果客户对项目有任何问题或要求修正,我们将及时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制度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制度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制度工业建筑物是指用于加工、生产或仓储物品,或进行机械装置或设备安装的建筑。

由于其特殊的用途和重要性,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其安全运营,而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建立和实施构筑物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内容如下:一、制度的目的1.1 为保障工业建筑物正常运营,确保其职能的高效性和安全性;1.2 通过完整而清晰的管理规定,建立保证运营过程中的防范、排查和整治等措施,以提高工业建筑物的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1.3 为管理人员规定权力和责任,避免管理过程中的责权不清和工作任务未明的状况;1.4 为员工规定权利和义务,建立信息报告渠道和制度,确保员工获得及时、准确的知识信息和技能培训,使其在工作中具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避免陷入危险和事故中。

二、管理制度的内容2.1 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1)确定工业建筑物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力、工作任务及工作目标;(2)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工作的程序和纪律,调整、优化管理制度,使其适应工业建筑物的实际需要。

2.2 安全管理(1)明确安全工作的目标和任务;(2)建立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建筑物环境的安全和整洁;(3)做好安全管理的周期检查、维护和维修工作。

2.3 防火管理(1)制定可行的防火计划和方案,建立标志和标准;(2)建立灭火设备和攻击设施(如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墙等)的使用和维护管理程序;(3)做好防火设施的检查、维护和维修工作。

严格遵守消防规定,确保遵守消防规定的各项要求。

2.4 设备管理(1)对使用设备的相关人员进行反应训练和学习,确保他们遵守设备的使用标准和规定;(2)建立设备清单和使用记录,对设备的使用、检查和维护进行认真记录;(3)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并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5 环境管理(1)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清除垃圾和污水、污泥等污染物;(2)建设清洁、卫生、安全的环境,保持工业建筑物的卫生和整洁。

2024年河南物业管理条例最新全文

2024年河南物业管理条例最新全文

2024年河南物业管理条例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的管理、使用、维护及其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同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支持和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五条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的,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

业主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四)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五)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方案;(六)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七)业主大会认为需要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大会行使职权,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

业主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二)代表业主大会执行业主大会决定;(三)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四)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五)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方案;(六)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建筑物与构筑物管理方案

建筑物与构筑物管理方案

建筑物与构筑物管理方案一、前言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管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保障建筑物安全、延长使用寿命、维护城市形象的重要手段。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物与构筑物的数量不断增加,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建筑物与构筑物管理方案,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目标1. 提高建筑物与构筑物使用性能,延长其使用寿命;2. 维护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3.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4. 规范建筑物与构筑物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三、管理内容1. 建立建筑物与构筑物档案管理制度(1)对于所有建筑物与构筑物,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包括建筑物基本情况、结构和材料信息、维护维修记录等,以便于管理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

(2)建立专门的建筑物与构筑物档案管理中心,由专业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更新工作。

2. 定期开展建筑物与构筑物安全评估(1)对于老旧建筑物和重要构筑物,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对于评估结果存在问题的建筑物,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护维修。

(2)引进先进的安全评估技术,提高评估的精准度和可靠性。

3. 加强建筑物与构筑物维护管理(1)建立完善的建筑物与构筑物维护管理制度,规定维护的具体内容、周期和责任人。

(2)对于需要进行维护的建筑物与构筑物,要加强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

4. 强化建筑物与构筑物管理监督(1)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通过各种方式对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对于违反建筑物与构筑物管理制度的行为,要严格予以处罚,以示警示。

5. 加强人才建设(1)加大建筑物与构筑物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维护维修的专业水平。

(2)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6. 加强宣传教育(1)通过各种媒介宣传建筑物与构筑物安全管理知识,提高公众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2)组织开展建筑物与构筑物管理知识的培训和普及活动,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

建筑物维护规章制度

建筑物维护规章制度

建筑物维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维护建筑物安全,维护建筑物外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物的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商业大厦、住宅楼等各类建筑物。

第三条所有使用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对建筑物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物维护管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第五条建筑物维护管理应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对建筑物的维护工作负责。

第六条管理部门应对建筑物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建筑物维护管理工作的经费应列入建筑物使用单位的经费预算,确保维护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建筑物日常维护第九条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对建筑物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建筑物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保持建筑物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清理垃圾和杂物;(二)定期检查建筑物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畅通;(三)定期检查建筑物的电气系统,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转;(四)定期检查建筑物的供水系统,确保供水正常;(五)定期检查建筑物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六)定期检查建筑物的结构和设施,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

第十一条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制定日常维护工作计划,详细列出维护内容、维护周期和责任人,确保维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建立维护记录,记录维护工作的情况、处理措施和结果,以供日后查阅。

第三章建筑物定期维护第十三条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建筑物进行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建筑物的定期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建筑物的外墙进行检查,修补漏水及开裂处;(二)对建筑物的屋面进行检查,修补破损及漏水处;(三)对建筑物的门窗进行检查,修补破损及松动处;(四)对建筑物的管道进行检查,修补漏水及老化处;(五)对建筑物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更换老化及危险设备;(六)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更换老化及损坏设施。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规范要求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规范要求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规范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维修管理,提高工程设施的维护质量,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对各类工程设施进行维修管理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备、机电设施等。

第三条工程维修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修及时,质量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维修管理应指导单位建立健全的工程设施维修管理体系,确保维修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第五条工程维修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维修工作。

第六条工程维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维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维修技能和素质,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

第七条对于重大维修事项,工程维修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研究,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

第八条工程维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设施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工程维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维修档案,记录设施的维修情况,为今后的维修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第十条工程维修管理部门应密切关注设备消耗情况,合理安排维修预算,确保维修工作的经济合理性。

第二章工程维护管理第十一条工程维修管理部门应根据设施的维修周期和维修计划,制定相应的维修方案和维修计划。

第十二条工程维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施进行例行维修,及时检查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工程维修管理部门应指导设施使用单位对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加强设施的保养,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工程维修管理部门应与设施使用单位建立定期维修检查制度,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工程维修管理部门应组织对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更换老化部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工程维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技术更新,升级,提高设施的技术含量和性能。

第十七条工程维修管理部门应加强设施的维修保养,提高设施的利用率,降低设施的维修成本。

第三章工程维修人员管理第十八条工程维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维修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维修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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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及构筑物维护与
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维护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及防止损坏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要求,适用公司所有的在建和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

2 条款
为加强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建筑物和构筑物是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类土木建筑设施的总称。

建筑物是指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储运部门、办公等生产用房屋,包括砖墙、楼板、房梁、屋面、防水层、落水管、防腐层、玻璃门窗及建筑装饰等。

构筑物是指与生产设备配套用的各种土建设施,包括排气、排毒烟囱、排水沟、设备的混凝土框架(如栈桥、塔架、管架等)、围墙、厂区道路、界石、水准点、座标点及地下混凝土管网等。

设备基础是指用以放置或支承机械、动力设备的基础。

应建立(构)筑物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和零星基建项目的申请审批制度以及厂区动土、破土、用地管理制度。

必须明确建(构)筑物管理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特别是公共设施的管理,如管廊、外管道采用送货制或供货制应明确,方式不限,但应分工明确,便于检查监督。

结合房屋普查建立必要的基础资料
2.3.13建立健全全厂(矿)上、下水布置图。

各使用管理部门对所属房屋,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应定期进行检查。

对防潮、防汛、防雷击、防锈蚀等方面存在的缺陷,要采取措施,并及时解决。

对有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建(构)筑物,各部门要根据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的要求,考虑在易燃、易爆装置附近设立防火墙、防爆墙及防火、防爆措施等,以保证生产安全进行。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要做好防腐蚀工作,防止酸、碱或侵蚀性化学物料侵蚀。

要搞好建(构)筑物的采光、通风和卫生工作,以保证其干燥、清洁,要坚决避免振动过大的设备安装在高层楼面上,影响建(构)筑物的安全。

要加强对工业管道架设的综合管理,对工业管道的排列、埋深、保温(冷)、防腐、架设方式应全面考虑,不可将动力管
线架设在有腐蚀性的化工介质和易燃、易爆工艺管线附近,以免发生危险。

要加强保温(冷)管理工作。

在施工中要重视质量;在使用中要保持保温(冷)的完整;在日常管理中要重视保温(冷)的检测工作。

积极采用新型保温(冷)材料。

公司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和防水坡都应加强维修,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以及损坏、开孔等。

超长、超重的生产装置、动力设备吊装就位时,不得任意借助或破坏建(构)筑物的梁、柱、楼板、墙面等承重构件。

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扩孔、拆除及修改原设计,必须提出申请,做出具体方案,经后勤保障部批准方可进行。

要严格控制工艺操作和检修质量,杜绝化工介质侵蚀、破坏楼板、地面及建(构)筑物基础。

凡有防腐层的地面、基础、酸沟、墙壁等、严禁乱打孔、敲击或与高温物及火焰接触,以免防腐层受到破坏。

严禁将排气筒(管)和排水管设置在高建筑物附近的屋顶和墙脚处,以防屋面、墙壁、地面浸蚀下沉。

厂(矿)区道路不准堆放有腐蚀性的化工原料及倾倒污水,不准随意破坏道路。

确因施工需要的,需经后勤保障部批准方可
进行。

履带车辆在道路行驶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以免损坏道路。

厂(矿)区施工动土前应根据安环部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到安环部办理动土证,隐蔽工程完成后要有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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