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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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区建筑物的管理, 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办公环境的良好,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区内的所有建筑物, 包括厂房、办公楼、宿舍、仓库等。

第三条厂区建筑物管理遵循安全、合理、便捷、美观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建筑物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使用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日常巡查第五条厂区建筑物的巡查由专门的保安人员进行, 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 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在巡查日志中。

第六条巡查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外墙、屋顶、门窗、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 环境的卫生情况等。

第七条如发现厂区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或损坏现象, 巡查人员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并及时进行维修。

第三章建筑物的维护保养第八条厂区建筑物的维护保养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 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检查, 保障其运行和使用的正常。

第九条厂区建筑物的维护保养包括外墙、屋顶的漏水情况,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情况等。

第十条维修人员在维护保养过程中, 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确保安全和质量。

第四章建筑物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厂区建筑物的使用管理由厂区管理部门负责, 建立建筑物档案, 明确建筑物的用途、规格、使用者等信息。

第十二条员工入住宿舍时, 需向相应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并签署住宿协议。

第十三条使用者应按规定进行建筑物的使用和保管, 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大使用范围。

第五章建筑物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十五条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建筑结构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六条建筑物应配备消防器材, 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

第十七条使用者应定期对建筑物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确保安全可靠。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八条建筑物的工程施工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 采取安全措施, 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十九条建筑物的装修和拆除应事先报经相关部门批准, 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厂区物业管理规定

厂区物业管理规定

厂区物业管理规定一、概述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厂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保障厂区内的秩序和安全,提升厂区内的居住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

二、管理范围1. 厂区内的所有建筑物、设施和公共区域均属于物业管理范围。

2. 物业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设备维护管理、绿化景观管理等。

三、物业管理责任1. 厂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对厂区内的物业进行全面管理和维护。

2. 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日常巡查、维修、保养等工作。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向厂区内的居民和企业进行宣传和培训。

四、安全管理1. 厂区内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厂区内的安全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3. 厂区内的建筑物和设施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五、环境卫生管理1. 厂区内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厂区内应设立垃圾分类和回收设施,引导居民和企业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清理厂区内的污水和垃圾,并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六、设备维护管理1. 厂区内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设备维修台账,记录设备维修情况和维修记录。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响应居民和企业的设备报修,并及时处理和修复故障。

七、绿化景观管理1. 厂区内应进行绿化景观设计和建设,提升厂区的美观度和舒适度。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修剪植物、清理杂草,保持绿化景观的整洁和美观。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进行绿化景观的养护和更新,确保绿化景观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八、居民和企业的责任1. 厂区内的居民和企业应遵守厂区物业管理规定,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2. 居民和企业应保持厂区内的卫生和安全,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或破坏公共设施。

3. 居民和企业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告设备故障或其他问题,并积极配合处理。

九、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厂区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限制使用等。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范本(5篇)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范本(5篇)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厂区建筑物的管理,确保厂区建筑物的安全、可靠以及规范的使用,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内所有建筑物的管理及使用。

第三条建筑物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建筑物的分类和使用权限第四条将本厂区内的建筑物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 生产工业建筑:用于生产加工的厂房、车间等建筑物;2. 办公建筑:用于管理和行政工作的办公楼、办公室等建筑物;3. 仓储建筑:用于存放物品的仓库、库房等建筑物;4. 住宿建筑:用于员工住宿的宿舍、公寓等建筑物;5. 公共建筑:用于员工休息、娱乐等的食堂、娱乐室等建筑物;6. 其他建筑:其他不属于上述分类的建筑物。

第五条对于建筑物的使用权限,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1. 生产工业建筑的使用权限由生产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2. 办公建筑的使用权限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3. 仓储建筑的使用权限由仓储管理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4. 住宿建筑的使用权限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5. 公共建筑的使用权限由厂区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6. 其他建筑的使用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

第三章建筑物的安全管理第六条厂区内的建筑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必须经过验收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才能使用。

第七条建筑物的使用者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 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布局或使用途径;2. 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建筑物的负荷;3. 不得将建筑物用于违法活动或违规操作;4. 定期检查并维护建筑物的各项设备设施,确保安全可靠;5. 遇到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厂区物业如何管理制度

厂区物业如何管理制度

厂区物业如何管理制度一、厂区物业管理的范围和内容1. 厂区物业管理范围:包括厂区内的建筑物、园区绿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电力供应、水资源、垃圾处理、保安管理等各个方面。

2. 厂区物业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物管理:包括对厂房、办公楼、宿舍等建筑物的维护和修缮,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整洁和正常使用。

(2)园区绿化管理:对园区内的花草树木进行保养和修剪,保持园区的绿化环境。

(3)道路交通管理:设立交通规则,保证厂区内的道路畅通,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4)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厂区内的消防设施完好并得到有效使用。

(5)电力供应管理: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对电力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6)水资源管理:合理使用水资源,防止水资源浪费,保护水质。

(7)垃圾处理管理: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8)保安管理:加强厂区内的保安力量,确保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厂区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厂区物业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活工作环境。

良好的厂区物业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减少资源浪费,提升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1. 提高生产效率:良好的厂区物业管理可以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减少由于设备故障带来的停工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2. 保障员工安全:良好的厂区物业管理可以确保厂区内的防火设施完好,道路通畅,电力供应稳定,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3. 提升员工满意度:厂区内的环境整洁、绿化良好、物业设施完备,可以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减少员工的投诉和抱怨。

4. 保护环境资源:良好的厂区物业管理可以合理利用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5. 提升企业形象:厂区环境整洁、设施设备完善的企业,会给客户、供应商和员工留下良好的印象,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三、厂区物业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厂区物业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企业物业管理工作的基础,只有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制度,严格执行才能有效保障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

2024年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道路及车辆管理(1)厂区车行道、人行道和救护线路应当平坦畅通,夜间应当有足够的照明。

在道路和轨道交叉处,必须有明显和统一的交通标志、信号装置或者落杆。

(2)其他部分参照《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WHNY/ZD-40-____2、生产场所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1)生产所需的坑、井、壕、池必须设置固定盖板或围栏。

在危险处必须设警示牌。

夜间必须设置警告红灯。

(2)、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

厂房结构应当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现象。

(3)、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平台、走桥必须加设栏杆(高度105cm)。

进出口处,栏杆应当拆卸方便,使用后可以及时恢复。

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品。

(4)、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基础都应加强维护,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包括拴、挂、吊装工具、起重锚点和支撑)以及任意开扎、拆除。

(5)、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拆除、修改原设计,必须做出具体方案,经生产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6)、对原有的厂房,工业建筑物应定期进行普查鉴定,对防潮、防汛、防冻、防震、防雷击、防腐蚀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7)、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均应设置标点,结合大修进行检查,做出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及时处理。

(8)、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保证检修质量,杜绝跑、冒、滴、漏。

地面不准有积水、积酸、积碱及其它侵蚀性物质,防止损坏楼板、地面、基础墙面等建筑物。

凡有防腐隔离层的地面、基础、酸沟、墙壁等严禁乱开孔、敲击和与高温物或火焰接触,以免防腐隔离层受损坏。

(9)、设置排气筒(管)、排水管取样点等,应远离建筑物,以防止侵蚀下沉。

(10)、厂区内道路上,不准堆放或排放有侵蚀性的物料,不准随意破坏道路。

如施工需要,需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完毕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修复。

(11)、有破坏路面性的各种车辆及运输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保护路面不受破坏的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在厂区道路行走或拉运。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范本(4篇)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范本(4篇)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1.1 目的:为了规范厂区内建筑物的管理,提高安全性和效益性,减少事故和损失,保护员工和财产安全。

1.2 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列举相关依据)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建筑物的设计、建造、运营及维护管理工作。

三、主要职责与义务3.1 厂区建设部门:(列举建设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义务)3.2 建筑物使用单位:(列举建筑物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义务)3.3 建筑物维护管理部门:(列举维护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义务)四、建筑物设计与建造要求4.1 厂区建筑物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舒适性。

4.2 厂区建筑物建造过程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质量,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4.3 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力设备等应按照相关规定配置和安装,确保安全使用。

五、建筑物运营管理要求5.1 建筑物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运营管理,保证内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5.2 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人员安全责任和操作要求,加强培训和意识教育。

5.3 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六、建筑物维护管理要求6.1 建筑物维护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维护管理计划和制度,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和责任。

6.2 建筑物维护管理部门应组织定期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建筑物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6.3 建筑物维护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维修请求和报修信息,确保及时解决问题。

6.4 建筑物维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和升级的建议。

七、建筑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7.1 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建筑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流程、人员配备、应急设备等。

7.2 建筑物使用单位应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

7.3 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及时上报和处理建筑物安全事故,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结果。

厂区物业管理规定

厂区物业管理规定

厂区物业管理规定一、总则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厂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生产环境和员工生活秩序,提高厂区整体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二、管理范围1. 厂区内所有建筑物、设施和公共区域均属于物业管理范围。

2. 厂区内的员工宿舍、食堂、办公楼、车辆停车场等各类场所都需要进行物业管理。

三、物业管理职责1. 厂区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供水、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厂区内的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包括道路、花坛、草坪等的清扫、修剪和绿化。

3. 厂区内的安全管理,包括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监控设备、维护消防设备等。

4. 厂区内的员工宿舍管理,包括卫生清洁、安全巡查、维修保养等。

5. 厂区内的公共设施的管理,包括会议室、培训室、健身房等的预约、维护和管理。

四、物业管理规定1. 厂区内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应按照规定的计划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厂区内的公共区域每日进行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整洁干净的环境。

3. 厂区内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明确责任人,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演练。

4. 厂区内的员工宿舍管理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洁,确保员工的居住环境良好。

5. 厂区内的公共设施的使用应提前预约,按时使用,并保持设施的整洁和完好。

6. 厂区内的停车场管理应按照规定的区域划分停车位,确保员工的车辆停放有序。

五、物业管理投诉处理1. 厂区内的员工对物业管理存在问题或不满意的,可以通过投诉渠道进行反映。

2. 物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投诉,并进行调查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六、物业管理考核1. 对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2. 根据考核结果,对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奖惩,以激励其提高工作水平。

七、附则1. 物业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厂区管理部门所有。

2. 物业管理规定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厂区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总结: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厂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构筑物是企业从事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物质保证,为了有效地保护建构筑的完整,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部门:全厂建构筑物的管理部门是规划处。

第三条管理部门职责:规划处负责全厂生产区和生活区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监督和监控建构筑物在使用过程的安全性。

对有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应即时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方案的完成和实施,确保建构筑物的整体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措施第四条建筑物、构筑物、护坡应加强保护,严禁超荷载使用,严禁随意破坏。

未批准,不得改变原结构,不得随意在楼板、屋面、墙上开孔打洞。

第五条因特殊原因,需对建构筑物进行改变结构处理,必须提出改变结构申请书,经规划处论证审核,作出允许变更申请后,方可改变。

第六条规划处对全厂主要建构筑物、重要护坡、山岩及河床点,设置检查标志点,用于检查、观测有无沉降、裂缝、倾斜、腐蚀等异常现象,并定期一月检查一次。

第七条每年的____月至____月防汛期间,对重要的护坡、堡坎、山岩、河流、排水沟、排洪沟、消防通道等设置专人安全巡视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八条规划处负责对全厂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管理和技术管理。

对建构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随时监督、督控和检查。

第九条根据国家对建构筑物的管理规定和使用规定,遵照国家建设规范,对改变建构筑物结构,改变使用要求,或有承重变化的要求,规划处有审核签定权,并对安全负全责。

第十条每半年规划处组织对有安全隐患的或危险建构物进行检查、监控,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

第十一条对全厂建构筑物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制度,并设置专人进行科学管理。

第十二条厂区道路应保持整洁,不准堆放材料、设备、物品,不准排放有腐蚀性的物料和污染物,不准随意破坏道路。

第十三条对全厂建构筑物按月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构筑物进行检查、观测,并作好原始检查记录。

⑴有无裂缝;⑵有无沉降;⑶有无倾斜;⑷有无腐蚀;⑸有无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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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
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厂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二道江发电公司厂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

三、名词解释
建筑物和构筑物是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类土木建筑设施的总称。

建筑物是指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储运部门、办公等生产用房屋,包括砖墙、楼板、房梁、屋面、防水层、落水管、防腐层、玻璃门窗及建筑装饰等。

构筑物是指与生产设备配套用的各种土建设施,包括贮灰场、烟囱、烟道、排水沟、设备的混凝土框架(如栈桥、塔架、管架等)、围墙、厂区道路、界石、水准点、座标点及地下混凝土、砖石沟道及管网等。

设备基础是指用以放置或支承机械、动力设备的基础。

四、管理内容
4.1、设备部土建维护专业应建立(构)筑物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和零星基建项目的申请审批制度以及厂区动土、破土、用地管理制度。

必须明确建(构)筑物管理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特别是公共设施的管理,如管廊、外管道采用送货制或供货制应明确,方式不限,但应分工明确,便于检查监督。

4.2、设备部要结合房屋普查建立必要的基础资料
(1)建立全厂(公司)建筑物、构筑物台帐、档案和履历卡(包括结构类型、建造年份、技术参数、防火等级、生产性质、防腐要求及投资总额等)。

(2)建立反映全厂(公司)地形、地貌及地表竖向标高的全厂地形图和平面布置图〔反映全厂(公司)建(构)筑物及堆场位置、道路及铁路专用线、绿地、围墙等布置〕。

(3)建立全厂(公司)地下、地上暖气及上、下水布置图。

(4)要结合《土地管理法》的贯彻,建立和收集公司历年来土地征用批准手续、文件及相应的拨地图。

4.3、对建(构)筑物的主要受力构件坚持定期观测,并对主要承重厂房的基础、支柱建立沉陷观测记录,随时掌握重要厂房沉降规律,以保证其使用安全。

4.4、对建筑物,特别是主要生产厂房各层楼板要按《火力发电厂荷载设计技术规定》标定楼板的最大荷载值。

4.5、对建(构)筑物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表面破损及缺陷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缮,以保证其使用性能。

对使用年久及其他原因产生的险房、危房和不安全部位要及时拆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以保证使用安全。

4.6、对有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建(构)筑物,要根据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的要求,考虑在易燃、易爆装置附近设立防火墙、防爆墙及防火、防爆措施等,以保证生产安全进行。

4.7、要搞好建(构)筑物的采光、通风和卫生工作,以保证其干燥、清洁,要坚决避免振动过大的设备安装在高层楼面上,影响建(构)筑物的安全。

4.8、要加强对工业管道架设的综合管理,对工业管道的排列、埋深、保温(冷)、防腐、架设方式应全面考虑,不可将动力管线架设在有腐蚀性的电力介质和易燃、易爆工艺管线附近,以免发生危险。

4.9、要加强保温(冷)管理工作。

在施工中要重视质量;在使用中要保持保温(冷)的完整;在日常管理中要重视保温(冷)的检测工作。

积极采用新型保温(冷)材料。

4.10、公司所有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和防水坡都应加强维修,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以及损坏、开孔等,必要的开孔。

4.11、超长、超重的生产装置、动力设备吊装就位时,不得任意借助或破坏建(构)筑物的梁、柱、楼板、墙面等承重构件。

4.12、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扩孔、拆除及修改原设计,必须提出申请,做出具体方案,经设备部管理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4.13、设备部土建和其它相关专业要严格控制工艺操作和检修质量,杜绝电力介质侵蚀、破坏楼板、地面及建(构)筑物基础。

4.14、凡有防腐层的地面、基础、酸沟、墙壁等、严禁乱打孔、敲击或与高温物及火焰接触,以免防腐层受到破
坏。

4.15、严禁将排气筒(管)和排水管设置在高建筑物近的屋项和墙脚处,以防屋面、墙壁、地面浸蚀下沉。

4.16、厂(公司)区道路不准堆放有腐蚀性的电力原料及污水,不准随意破坏道路。

确因施工需要的,需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履带车在道路行驶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以免损坏道路。

4.17、厂(公司)区施工应办理相关手续,隐蔽工程完成后要有验收记录。

4.18、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有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五、附则
5.1、本规定由设备部起草、解释、修订权归设备部。

5.2、本规定为首次发布,试行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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