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排水管理制度
井下排水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4篇)
井下排水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井下排水设备的检修及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确保井下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有效保障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下面是一份约____字的井下排水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的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排水设备的检修与管理工作,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排水设备的检修与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抽水泵、排泥泵、进排水阀门等。
第二章井下排水设备的检修第三条井下排水设备的检修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
第四条井下排水设备的例行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检查设备运行状态,了解设备的工作情况;(二)检查设备润滑系统,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三)检查设备的电气系统,确保设备的电气安全;(四)检查设备的密封系统,避免漏水或进水;(五)检查设备的附件和相关设备,确保正常连接和配合工作。
第五条井下排水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清洗设备的内部和外部,保持设备的清洁;(二)更换设备的润滑油和密封元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三)检修设备的电气系统,保障设备的安全;(四)检查设备的配件和相关设备,确保正常连接和配合工作。
第六条井下排水设备的检修应按照设备的使用年限、运行状态和检修历史等因素确定检修的频次和方式。
第七条井下排水设备的检修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检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维修保养措施等。
第三章井下排水设备的管理第八条井下排水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九条井下排水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设备,能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第十条井下排水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做到以下事项:(一)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和工作流程;(二)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措施;(三)定期学习和更新相关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井下排水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煤矿井下排水设施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排水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井下排水设施的管理,保障煤矿井下排水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排水设施的管理工作。
三、排水设施的分类1、排水设施包括煤矿井下的抽水设备、排水管道和水池等。
2、排水设施分为主排水设施和辅助排水设施两种。
3、主排水设施指的是对整个煤矿井下进行排水的设施,包括主排水泵站、主排水管道等。
4、辅助排水设施是为了解决局部区域排水问题而设置的设施,包括辅助排水泵站、辅助排水管道等。
四、管理责任1、煤矿井下排水设施的管理责任由煤矿企业的管理部门负责。
2、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排水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相关岗位。
3、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五、设备维护1、排水设施的维护工作由煤矿企业的维修部门负责。
2、维修部门应当建立设备维护台账,对排水设施的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3、维修部门应当制定巡检计划和维护方案,确保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4、维修部门应当配备有一定技术和经验的维修人员进行排水设施的维护工作。
六、安全管理1、煤矿井下排水设施的安全管理由安全监督部门负责。
2、安全监督部门应当建立排水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3、安全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水设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安全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排水设施的安全隐患,确保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
七、安全防护1、煤矿井下排水设施操作人员应当配备相关的防护装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煤矿井下排水设施操作人员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3、煤矿井下排水设施操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态。
八、紧急救援1、煤矿井下排水设施操作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紧急救援知识,做好灾害应急处理准备。
2、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排水设施的紧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责任和程序。
井下排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排水作业的安全,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排水作业,包括排水设备管理、排水作业流程、安全防护措施等。
第三条井下排水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排水设备管理第四条排水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良好的性能和可靠性。
第五条排水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排水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排水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修,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三章排水作业流程第八条排水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制定排水方案,明确排水作业流程。
第九条排水作业人员应按照排水方案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流程。
第十条排水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排水设备启动前,必须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安全可靠;(二)排水设备运行过程中,严禁操作人员离开岗位;(三)排水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处理;(四)排水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排水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排水作业区域安全。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二条井下排水作业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滑鞋等。
第十三条井下排水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井下排水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确保作业区域空气质量。
第十五条井下排水作业人员应掌握以下安全知识:(一)水害事故的预防措施;(二)排水设备的操作方法;(三)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方法。
第十六条井下排水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作业人员紧急撤离。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井下排水作业中,因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依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井下排水作业人员不遵守本制度,造成事故的,依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井下防治水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单位、个人。
第三条井下防治水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追溯问责的原则。
第四条井下防治水管理工作应当按照防范、隔离、排除、监测、应急处理等五大要素进行。
第二章防范措施第五条井下作业前,应对工作区域进行水文地质调查,了解地质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六条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水泵、排水设备,并且保持设备运行良好。
第七条使用电力设备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防水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井下作业现场应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水患发生。
第九条对于有可能导致水患的井下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防治水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隔离措施第十一条井下作业现场应设置合理的防水、阻水设施,确保工作区域与排水区域隔离。
第十二条井下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水、防护装备,保护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对于有可能进水的巷道、井筒等地点,应进行围堰或设置封堵措施,阻止水的渗入。
第十四条对于可能导致渗漏的设备、管道等需要加强隔离防护,确保不发生水患。
第四章排除措施第十五条井下作业现场应设置合理的排水系统,确保井下水能够及时排出。
第十六条对于井下积水情况,应及时采取排水措施,保证操作区域无积水。
第十七条排水设备的维护维修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对于可能导致堵塞的管道、设备,应进行清理和维护,防止水患的发生。
第五章监测措施第十九条在井下作业现场应设置水位监测装置,随时监测水位的变化。
第二十条对于水位异常波动的情况,应迅速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水患的发生。
第六章应急处理第二十一条对于井下突发水患,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5篇)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一、探放水的原则采掘工作必须执行“八字”原则,即“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有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接近其他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或帮距10m。
(4)一般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____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
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
(必要时安装)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探放水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矿山安全规程》及公司的探放水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公司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查清所有采掘进区域内的积水、采空区、陷落柱、褶曲、断层等地质构造。
根据《非煤矿山防治水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门职责1.技术部、地测组负责依据生产采掘衔接计划合理安排“有掘必探”工作;收集各队打钻资料,并根据资料分析得出结论,为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奠定基础;监督“有掘必探”工作的有效实施;必要时探放水技术人员需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
2.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负责“有掘必探”工作的组织落实及整体协调工作。
3.供应部门负责配备钻机及相关配件。
4.技术部负责提供工程的相关资料及安全技术措施。
5.安环部负责对"有掘必探"工作的监督检查。
6.探放水队伍按照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探放水设计方案和措施要求进行具体钻探工作,并做好施工记录,若钻探工作不达要求时及时向地测组汇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二、探放水规定:1.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都要坚持超前探水。
2.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需提早论证是否需要进行探放水,对需要进行探放水的要进行探放水设计。
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相关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对发现的新问题重新制定1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4.探放水前,所有参加探放水人员必需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
一旦发觉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5.探水设备在进行探放水时,必须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完好。
所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必须准备齐全。
6.有毒有害气体检查人员在开始进行探放水功课时,必需检查该处的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进行功课。
井下排水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
井下排水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井下排水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一、前言井下排水设备在煤矿生产中起侧紧要作用。
良好的排水设备可以使井下环境得到改善,确保矿井生产的正常运行。
然而,由于井下环境的特别性,排水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简单受到泥浆、矿石、洁煤等杂物的影响,加上长时间运转易产生故障、损坏,因此养护和检修是井下排水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的紧要方面,也是保障生产和安全的必要条件。
为了确保井下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掌控职业病害,特订立本制度。
二、检查内容1、水泵电机的检查:(1)检查水泵电机油位及油品,油面应在油标处,油品应清洁,如有异味、变色、杂质等现象应适时更换;(2)检查电机与水泵之间联轴器、弹性套等有无变形、开裂、老化现象,如有应适时布置更换;(3)检查电机轴承处有无异响、松动、过热现象,如有应适时维护和修理或更换;(4)检查电机、水泵接线的保护壳是否完好,接线是否坚固,电源是否正常,电流表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应适时检修或更换。
2、泵体的检查:(1)检查泵体及进、出水口、阀门等附件是否有杂物,如有应清除;(2)检查泵叶是否有磨损、变形、裂纹等现象,如有应更换;(3)检查泵体、叶轮及各附件之间的间隙是否适当,如不适当应进行调整或更换。
3、管道的检查:(1)检查管道有无渗漏、松动、变形等现象,如有应适时检修;(2)检查管路内部有无杂物、结垢现象,如有应进行清洗。
4、掌控系统的检查:(1)检查掌控系统中各传感器、开关、指示器等电气元件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应适时维护和修理或更换;(2)检查掌控系统中各水泵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需要保持连续牢靠运行。
三、检查频次井下排水设备的维护和修理保养应严格依照计划进行,每周至少执行一次、每月至少执行一次,每年至少执行两次,一次为大检修。
依据设备情形和生产需要的变化,可以适当加添检查频次。
四、保养内容1、清洗泵壳、管道及附属设备。
2、检查泵内部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适时排出。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4篇)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排水工作的安全、有效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地下管网系统中的排水设施管理,包括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污泥管网等。
第三条城市地下排水设施由相关单位负责管理和运维,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涉及井下排水设施管理的相关单位应加强协同合作,优化资源配置,确保井下排水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五条所有井下排水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检修等工作,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
第二章设计第六条井下排水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满足城市建设需求,并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高效。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工作。
第八条设计单位在进行井下排水设施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因素、地质条件和水文特征等因素,确保设施的稳定性和防护效果。
第九条设计单位在设计井下排水设施的施工方案时,应考虑施工工艺和工期,并制定相关的施工管理措施。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编制排水工程设计文件,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核。
第三章施工第十一条井下排水设施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有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操作。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明确工期和施工任务,并将其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进行井下排水设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工程验收,并保留施工相关资料和记录。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完成井下排水设施的施工工作后,应做好交工移交手续,并定期进行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
第四章运维第十七条井下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加强对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设施维护和检修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矿井排水泵管理制度
矿井排水泵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主排水泵房、各水平主排水泵房和固定排水泵房司机。
二、上岗条件第2条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实习司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
第3条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了解排水系统,熟悉掌握排水设备和启动控制电气设备的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工作原理,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独立操作。
第4条没有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第5条上班前禁止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主排水泵司机必须专职,主排水泵房每班超过两人值班时应明确正、副司机。
第7条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1.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操作高压电器时:(1)一人操作,一人监护;(2)操作者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3)电器,电动机必须接地良好。
3.在以下情况下,水泵不得投入运行:(1)电动机故障没有排除,控制设备、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真空表失灵;(2)水泵或管路漏水;(3)电压降太大,电压不正常;(4)水泵不能正常运行;(5)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4.在发生和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离开泵房。
第8条井筒与水泵房之间的斜巷内(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乱脏物。
第9条应定期检查防水门,关闭应符合要求。
四、操作准备第10条水泵启动前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1.设备各部件螺栓紧固,不得松动。
2.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3.轴承润滑油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环转动平稳、灵活;强迫润滑系统的油泵、站、管路完好可靠。
4.辅助上水系统、吸水管道应正常,吸水高度应符合规定,吸水井内无影响吸水的杂物。
5.接地系统没有损坏,应符合规定。
6.电控设备各开关手把应在停车位置。
7.电动机滑环与碳刷应吻合良好。
煤矿探放水管理
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公司矿井探放水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晋煤办发[2017]36号文)、《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结合公司各矿井具体情况,特制定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望各单位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二、各煤矿水害防治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第二章探放水管理要求三、矿长是防治水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负责人。
四、各矿必须建立水害防治中心,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所有探放水作业人员要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水文地质类型简单和中等的矿井不少于1名,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不少于3名。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必须有3年以上煤矿防治水工作经历。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地质、采矿、安全等相关专业全日制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应每3年至少接受1次技术培训。
矿井专用探放水钻机要配备3台以上,且至少有1台钻井能力在200米以上。
物探设备要配备有坑透和瞬变两种及以上物探设备(公司整体配置亦可)或与有物探资质乙级以上的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物探工作。
现场探放水作业人员单班特种作业持证人员不得少于3名。
严禁用煤、岩电钻进行探放水作业.五、采掘工作面遇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加强探放水作业。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
2。
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3。
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
4。
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6。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井下水仓排水及设备管理制度
工作纪律与考核
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不得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敷衍塞责和马 虎了事。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和擅自离岗。
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综 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应急预案与演练
针对可能出现的设备故障、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制定 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应急流程和应急措施等。
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定期 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对执行良好的部门和个人
给予奖励。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之间相 互监督和举报违规行为。
制度的修订与完善
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意见,对制度进行 修订和完善。
定期组织专家和员工代表评估制度的适 收集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充分考虑员工
必须配置消防器材和 应急照明设备,并确 保其完好有效。
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水 围堰和排水沟,以防 止水进入水仓。
水仓安全检查与维护
必须定期检查水仓的结构和设 备,包括水位报警器和水位指 示器等,以确保其正常运转。
必须定期清理水仓内部,包括 淤泥和水草等杂物,以确保水 流畅通。
必须定期检查水仓的防水围堰 和排水沟等设施,以确保其完 好无损。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素质, 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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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与监督
制度的宣传与贯彻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培训,确保员 工了解制度内容。
制定宣传材料,包括手册、海报 等,方便员工随时查阅。
开展知识竞赛、问答等活动,提 高员工对制度的熟悉程度。
监督检查与奖惩
用性,确保制度与时俱进。
的诉求,使制度更加人性化。
煤矿用水排水管理制度
煤矿用水排水管理制度一、用水管理煤矿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用水进行洗煤、降尘、冷却等工作,用水量较大。
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煤矿应该建立配水制度,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用水量,确保生产用水的有效利用。
同时,煤矿应该加强管网建设,做好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工作,确保生产用水的安全可靠。
在用水管理过程中,煤矿还应该加强设备管理工作,做好设备维护和更新工作,提高设备的水利效率,降低用水成本。
同时,煤矿还应该加强用水监管,确保每一滴水都得到合理利用,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
二、排水管理煤矿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这些废水如果排放不当就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煤矿应该建立健全的排水管理制度,规范排水行为,保护环境。
首先,煤矿应该建立废水处理设施,对排放的废水进行处理,确保水质符合排放标准。
同时,煤矿还应该加强排水管网的建设,确保排水通畅,避免因排水不畅而导致的生产事故。
在排水管理过程中,煤矿还应该加强排水监管,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对排水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记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同时,煤矿还应该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提高全员环保意识,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环境保护煤矿作为大型工业企业,其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因此,煤矿应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规范生产行为,保护环境。
首先,煤矿应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减少或消除。
同时,煤矿还应该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提高环保技术水平,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在环境保护过程中,煤矿还应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对环境的状况进行监测,确保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煤矿还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综上所述,煤矿用水排水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保护环境、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煤矿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应该加强用水管理、排水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的用水排水管理制度,推动煤矿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井下排水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
井下排水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一、绪论井下排水设备是煤矿生产中重要的设备之一,具有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
为确保井下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性,需要建立相应的检修及管理制度。
本文就井下排水设备的检修及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检修管理责任1. 井下排水设备的检修管理责任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包括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等工作。
2. 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井下排水设备并判断设备运行状态的正常与否。
3. 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定期的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并及时填写相应的检修记录和报告。
三、设备检修计划1. 设备检修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设备的使用状况确定,一般分为日常检修、定期检修和大修。
2. 日常检修主要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件的检查和更换等工作,可以由设备管理人员自行完成。
3. 定期检修按照设备使用日历和运行情况确定,主要包括设备的全面检查、部件更换和性能测试等工作,需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4. 大修是对设备进行全面维修和升级改造的工作,一般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四、设备检修流程1. 检修前设备管理人员应查阅设备的相关资料,了解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制定检修方案。
2. 检修过程中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设备处于停机状态,断开电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检修时应按照一定顺序和规范,进行设备的拆卸、清洗、检查和更换工作。
4. 检修结束后设备管理人员应将设备安装好,并进行必要的调试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设备管理要点1.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井下排水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故障和问题。
2. 设备管理人员应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环境,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
3. 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并填写故障处理记录,以便后续的分析和改进。
六、设备巡检记录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相应的设备巡检记录,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检修情况,以便及时掌握设备的工作情况和故障情况。
井下排水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排水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范本一、设备管理目标及原则1. 目标:确保井下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故障和事故发生。
2. 原则:科学、规范、预防为主。
二、设备管理责任1. 运维部门负责井下排水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和管理工作。
2. 运维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井下排水设备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三、设备保养及维护1. 定期巡检:对井下排水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清洗维护:定期清洗井下排水设备,保持设备清洁。
3. 润滑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 异常处理: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或上报。
四、设备检修1. 定期检修:对井下排水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
2. 检修计划: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包括检修时间、地点和内容等。
3. 检修记录:对每次检修进行记录,包括检修时间、人员、过程和结果等。
五、设备问题处理1. 设备故障: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机,并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2. 事故应急:面对井下排水设备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六、设备管理控制1. 设备档案:建立井下排水设备的档案,包括设备信息、维修记录和检修计划等。
2. 设备台账:对井下排水设备进行台账管理,详细记录设备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3. 存储管理:井下排水设备的存放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设备安全和易于取用。
七、设备培训和考核1. 培训计划:制定设备管理培训计划,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2. 考核评估: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设备管理的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1. 更新计划:根据设备性能、安全和经济性等因素,制定设备更新计划。
2. 技术升级:关注井下排水设备的技术发展,及时进行技术升级,提高设备性能。
九、设备监督与评估1. 监督检查:运维部门定期对井下排水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评估考核:定期对井下排水设备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考核,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下水井工作制度内容
下水井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城市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城市道路畅通,防止城市内涝,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城市排水条例》和《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下水井巡查与维护1. 巡查制度:(1)各级排水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巡查制度,确保下水井设施的正常运行。
(2)巡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时间和频率进行巡查,全面掌握所负责区域下水井设施的运行状况。
(3)巡查人员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2. 维护制度:(1)各级排水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下水井进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2)维护工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施工安全。
(3)维护内容包括:井体结构、井盖、井圈、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修。
三、下水井清淤与疏通1. 清淤制度:(1)各级排水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下水井进行清淤,防止淤积影响排水效果。
(2)清淤工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施工安全。
(3)清淤过程中,应注意对周边环境的保护,避免污染土壤和水源。
2. 疏通制度:(1)遇特殊情况(如暴雨、台风等),各级排水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对下水井进行疏通,确保排水畅通。
(2)疏通工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施工安全。
(3)疏通过程中,应注意对周边环境的保护,避免污染土壤和水源。
四、下水井监测与评估1. 监测制度:(1)各级排水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下水井监测体系,对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
(2)监测内容包括:水量、水质、设施运行状态等。
(3)监测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便于管理部门决策。
2. 评估制度:(1)各级排水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下水井设施进行评估,分析设施运行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2)评估结果应作为改进设施管理、提高设施运行效率的依据。
(3)评估过程中,应注意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提高管理透明度。
五、下水井安全管理1. 安全培训制度:(1)各级排水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巡查、维护、清淤、疏通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范文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井下排水系统,防止污水外溢和环境污染,促进城市排水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城市和工业区域的井下排水设施管理。
二、管理责任和机构1. 城市排水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井下排水管理规定,并监督其执行。
2. 城市排水企业负责井下排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营,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井下排水设施建设和维护1. 新建井下排水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由专业设计单位设计,并经审批后建设。
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护周围环境和其他地下设施。
2. 井下排水设施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清理污水管道、检修泵站和阀门等工作。
发现设施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修复。
3. 井下排水设施的防腐保护工作应按照规定进行,以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
四、污水处理和排放1. 工业企业和居民区必须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并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污水处理。
2. 污水处理后的排水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并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和验收。
3. 临时工地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并定期清理和维护,防止污水外溢。
五、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1. 城市排水管理部门应建立井下排水设施的应急响应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2. 在井下排水设施发生事故或故障时,排水企业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
六、监督和执法1. 城市排水管理部门负责对井下排水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和运营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城市排水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有权对井下排水设施进行执法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3. 公众可以通过举报渠道向相关部门举报井下排水设施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罚则和奖励1. 对于井下排水设施存在严重故障或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的,将依法进行处罚,追究责任。
2. 对于井下排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和表彰,鼓励他们为井下排水系统的良好运行做出更多贡献。
井下排水管理制度
井下排水管理制度第十七条井下主排水系统管理1、中央水泵房水泵必须保证有工作、备用和检测、修理的水泵,并按照相关规定检测、修理与联合试运转,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h 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2、中央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
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盘区正常涌水量。
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总容量的50%。
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
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责任队组等。
5、中央水泵、采区水泵等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转日志,排水量、排水时间每日报防治水中心,上传公司。
6、防治水中心必须加强对主排水系统日常监督管理,汇总分析矿井排水量与采掘各种相连关系。
第十八条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完善排水系统,按探放水设计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测、修理、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转,按规范打设小水仓及水沟,定期清理。
排水管路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
2、防治水中心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或水害通知书,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瓦斯防治中心要预先安排瓦斯监测排放工作。
3、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防治水中心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将排水系统做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交。
4、各掘进队组依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
对过地质构造带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
5、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水、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井下排水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
井下排水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前言随着采矿深度的加深和采取深部采矿方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位高、水量大、岩层结构和强度差异较大,井下排水施工难度加大。
为保证井下安全和顺利采矿,必须对井下排水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管护,建立健全的检修及管理制度。
检修及管理制度设备分类根据设备的特点、安装位置和作用,将井下排水设备分为以下三类:1.排水泵2.排水管道3.排水井检修内容1.排水泵检查排水泵气门、水门的性能和泄漏情况;检查泵轴箱、水环、叶轮、波纹管、泄压阀等部件的磨损、裂纹、松动和腐蚀情况;检查电气设备的接线和接地情况,检查电缆绝缘状态。
2.排水管道检查排水管道的连通性、密封性和防腐状态;清理管道内部杂物和沉淀物,检查管道破损、变形、腐蚀和积水情况;加固、更换破损或腐蚀管道。
3.排水井检查排水井井筒内部的积水、泥沙和底砂情况,清除井筒积水、细泥和杂物;检查井筒砖石墙体、水泵井套管和防渗墙面的完好性和稳定性,钢筋和砖石墙面的锈蚀情况。
检修周期1.排水泵:每个月检查一次,每季度进行维修。
2.排水管道: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进行维修。
3.排水井:每年检查一次,每两年进行维修。
管理要求1.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厂家、安装时间、维护记录、维修内容等;2.设立专人负责设备的检修和管理工作。
定期对设备检查记录和维修记录进行归档总结,及时排查和解决设备故障;3.设备维修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4.提高人员检修技能,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操作和检修技术;5.随时关注设备的性能变化,对设备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记录。
结语井下排水设备是采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设备的检修及管理制度对保障井下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保障人员的安全非常重要。
建立完整的制度和档案管理体系,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提高人员检修技能,才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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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排水管理制度
井下排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维护企业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井下污水处理及排放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矿井井下污水的规范处理和排放事宜。
第3条矿井井下排水管理原则上实行点位负责制,污水来源地和污水处理完成地应该明确,并建立对应的记录和台账。
第4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5条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每隔一周进行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
第6条生产车间负责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并按照准入标准进行处理和排放,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第7条井下生活区域污水和废水的处理应由作业区管理负责,并按照相应制度要求进行处理,避免对井下生产环境和员工生活造成影响。
第8条矿井井下污水处理站点负责监控并处理井下集中排放的污水,并建立健全记录和通报制度。
第三章处理要求
第9条矿井井下排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生产安全要求,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标准进行排放。
第10条井下污水必须通过专用管道进行输送,避免直接排放或向地面渗漏。
第11条井下生活区域废水处理应采取物理、生化和化学处理相结合的方法,保证排放水质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第12条井下企业蒸汽及冷却水的使用和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应的规定和制度,防止对井下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第四章监管和管理
第13条矿井井下污水的排放情况应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和报告,并建立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数据记录和查询系统。
第14条对于超出排放标准的污水和废水,污水处理站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报告。
第15条污水处理站应定期进行污水处理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并做好系统运行记录。
第16条矿井井下污水处理工作应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和质量管理等方面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员工安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培训和宣传。
第五章违规责任追究
第17条对于违反井下排水管理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安全的,将依据公司内部纪律处理规定进行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18条对于违法违规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的,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六章其他条款
第19条本制度的修改、废止和解释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
第20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及完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