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学生心理状态晴雨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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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学生心理状态晴雨表管理规定
为了拓展学生学习情况收集渠道,从学生的“外在表现”和“内在反映”了解掌握学生的心情和情绪,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稳定学校管理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班级学生心理状态晴雨表是学生反映自己真实心情、情绪的预报表,是管理人员知晓学生情绪状况的反馈表。

2、心理委员应在每二社团活动前上报晴雨表。

3、班级心理委员(各班在心理委员中固定一名)必须在每日下午五时前检查学生“晴雨表”是否齐全,如不齐全,要进行清理,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学生每日心理状态“晴雨表”登记表》上,对当日情绪出现郁闷、烦躁的学生要及时上报给当天值班心理咨询人员;并由班级心理辅导员、心理互助员和心理委员先行予以帮助。

4、心理委员、心理互助员对持续两天以上情绪出现郁闷、烦躁的学生要给予谈话,了解郁闷、烦躁的原因,给予疏导;对持续三天以上情绪出现郁闷、烦躁的学生要及时上报班级心理辅导员给予疏导,并将谈话登记在《学生每日心理状态“晴雨表”登记表》上,对确有问题的,须做好针对性个别谈话记录;对持续七天以上情绪出现郁闷、烦躁,经疏导仍不能缓解情绪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心理咨询室。

5、对持续十五天以上情绪表现为平静的学生,班级心
理辅导员也应该对其进行观察、谈话,防止学生报告虚假情绪表现情况。

6、班级心理辅导员负责对学生“晴雨表”相关表格内容进行汇总、上报,并指定专人对学生“晴雨表”进行维护、管理,防止出现污损、毁坏情况。

7、心理咨询室每月对“晴雨表”的损坏、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巢湖六中心理咨询室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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