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用水定额要求规范(DOC)
国家生活用水定额标准
国家生活用水定额标准一、饮食用水饮食用水是生活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日常烹饪、饮用等用水。
根据国家标准,饮食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水量则根据个人饮食习惯和家庭成员数量而定。
在一般家庭中,饮食用水量大约为1700次/年左右。
二、洗澡用水洗澡用水是家庭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淋浴和盆浴等。
根据国家标准,洗澡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水量则根据个人洗澡习惯和家庭成员数量而定。
在一般家庭中,洗澡用水量大约为1500次/年左右。
三、洗衣用水洗衣用水是家庭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洗涤衣物、清洗卫生间等。
根据国家标准,洗衣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水量则根据家庭成员数量、洗衣习惯和衣物材质等因素而定。
在一般家庭中,洗衣用水量大约为1300次/年左右。
四、冲厕用水冲厕用水是家庭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冲刷厕所、清洁卫生间等。
根据国家标准,冲厕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水量则根据家庭成员数量、使用频率等因素而定。
在一般家庭中,冲厕用水量大约为900次/年左右。
五、洗车用水洗车用水是家庭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清洗车辆、浇灌花园等。
根据国家标准,洗车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88-2008),水量则根据车辆数量、使用频率等因素而定。
在一般家庭中,洗车用水量大约为300次/年左右。
六、浇花用水浇花用水是家庭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浇灌花园、绿化环境等。
根据国家标准,浇花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88-2008),水量则根据花园面积、植物种类等因素而定。
在一般家庭中,浇花用水量大约为200次/年左右。
七、冷却塔补水冷却塔补水是工业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冷却设备、制冷系统等。
根据国家标准,冷却塔补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工业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GB 50661-2011),水量则根据设备型号、使用频率等因素而定。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 定额及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1.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注: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1.3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国家生活用水定额标准
国家生活用水定额标准
一、用水量
用水量是指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用水的量,包括饮用、烹饪、洗涤、洗澡、冲洗厕所等。
根据国家规定,生活用水定额标准为每人每日不大于50升,即每人每日不超过2.5升。
二、用水时间
用水时间指居民每日在不同时间段用水的量,定额标准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生活习惯制定。
一般来说,用水时间集中在早晨、中午和晚上三个时段。
三、用水地点
用水地点指居民在不同地点用水的量,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等。
根据国家规定,不同地点的用水定额标准有所不同。
四、用水原因
用水原因指居民在不同用水原因下用水的量,如饮用、洗衣、洗
澡等。
不同用水原因的定额标准也有所不同。
五、用水方式
用水方式指居民在用水时的具体方式,如手动、自动等。
不同的用水方式定额标准也有所不同。
六、水质标准
水质标准指生活用水的质量标准,包括水温、色度、浊度、pH 值等指标。
根据国家规定,生活用水水质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七、用水计量
用水计量指对居民用水量进行计量和计费的方式。
根据国家规定,用水计量必须准确、公平、合理。
八、水表校验
水表校验指对水表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以确保水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根据国家规定,水表校验必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以上是国家生活用水定额标准的各个方面,旨在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标准咱老百姓过日子,水可是少不了的呀!这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标准可真是个重要的事儿呢!你想想看,每天早上起来,咱得洗漱吧,那水就得哗哗地流。
晚上回家,累了一天,不得洗个舒服的热水澡呀,这又得用水。
还有平常洗衣服、做饭、拖地啥的,哪一样离得开水呀!这水就跟咱的朋友似的,天天陪着咱呢。
那这用水定额标准是啥意思呢?其实就是告诉咱,大概用多少水比较合适。
这就好比咱吃饭,也不能一顿吃太多,不然肚子该不舒服啦,水也一样呀!要是没个标准,那不得乱套啦!比如说洗衣服吧,有的人可能觉得多冲几遍才干净,就一直放水。
可要是按照定额标准来,咱就知道大概用多少水合适,既能洗干净衣服,又不浪费水。
这不是两全其美嘛!再比如洗澡,有的人喜欢在浴室里磨蹭半天,水一直流着。
但要是知道了定额标准,咱就可以快点洗完,还能省不少水呢!咱可不能小瞧了这用水定额标准,这可是关系到咱大家的生活呢!要是每个人都能按照标准来用水,那能省下来多少水呀!这些水可以用来干好多其他的事儿呢,比如浇花呀、洗车呀。
你说要是大家都不注意节约用水,那以后没水了可咋办呀?那日子还不得过得干巴巴的呀!咱可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呀!就像咱过日子得算计着花钱一样,用水也得算计着来呀!你再想想那些缺水的地方,人们喝水都困难呢,咱这儿还有水用,多幸福呀!所以咱更得好好珍惜这用水的机会,不能浪费呀!咱得把水当成宝贝一样,好好地用它。
这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标准呀,就是咱节约用水的一个小指南。
咱跟着它走,既能保证咱的生活用水,又能为节约水资源出一份力。
这多好呀!咱可别不当回事儿,这可是关系到咱未来的生活呢!大家都行动起来吧,从自己做起,从每一滴水做起,让咱们的生活因为节约用水而变得更加美好!咱要让水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好朋友,而不是被我们浪费掉的资源!这就是我想说的,大家可得记住啦!。
生活用水定额要求规范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 —————————————————————————————————————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2.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注: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2.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生活用水定额要求规范
生活用水定额要求规范生活用水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本需求之一,合理规范生活用水定额对于建立节约用水的意识,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生活用水定额要求的规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生活用水定额的规范需要根据不同居住人口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城市和农村居民的用水需求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对于不同的人口规模,应制定相应的生活用水定额。
例如,对于单身居民和小家庭,可以相应降低用水定额,促使他们节约用水。
而对于大家庭或多人共同居住的情况,应设定较高的用水定额,以满足实际需求。
其次,生活用水定额的规范应考虑到季节性变化。
在夏季,人们通常需要更多的用水来洗澡、洗衣服等,而在冬季则相对较少。
因此,可以制定季节性的用水定额,在不同季节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人们不同的用水需求。
第三,生活用水定额的规范应考虑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资源是有限的,过度使用会导致水资源的浪费和短缺。
因此,生活用水定额要求在满足人们基本需求的同时,鼓励和引导人们节约用水。
可以通过设定阶梯式水价制度,即根据超出定额的用水量收取更高的水费,激励人们更加节约用水。
此外,生活用水定额的规范还应与水费收取方式相结合。
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水费采用固定费用加用量费用的方式,即每户每月交纳一定的基本水费,再根据实际用水量收取额外的水费。
可以通过适当调整水费的构成比例,提高基本水费的占比,推动居民节约用水。
同时,还可以采用智能水表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居民的用水量,精确计量用水,以进一步激励居民节约用水。
最后,生活用水定额的规范还需要加强宣传与教育。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于节约用水的宣传力度,向居民普及水资源的紧缺性和重要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节约用水的意识。
同时,学校也可以加强水资源教育,将水资源的管理纳入日常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综上所述,生活用水定额的规范对于提升节约用水意识,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综合生活用水定额的相关规定如下
综合生活用水定额的相关规定如下第一篇:综合生活用水定额的相关规定如下综合生活用水定额的相关规定如下特大城市:一区:最高日260-410L/人*d平均日210-340L/人*d二区:最高日190-280L/人*d平均日150-240L/人*d大城市:一区:最高日240-390L/人*d平均日190-310L/人*d二区:最高日170-260L/人*d平均日130-210L/人*d中、小城市:一区:最高日220-370L/人*d平均日170-280L/人*d二区:最高日150-240L/人*d平均日110-180L/人*d以上一区基本可以理解为南方地区,二区为北方地区,生活污水产量用以上数据的80-90%进行计算。
生活污水排放量计算公式:Qs=Kq1V1/1000式中:Qs——生活区污水排放量,t/d。
q1——每人每天生活污水量定额。
V1——生活区人数,人。
K ——污水排放系数,一般为0.6~0.9,北方取小值,南方取大值。
第二篇:生活用水规定● 生活用水开关时间:早上6 : 30 —— 9 : 30中午11 : 00 —— 14 : 00下午5 : 30 —— 20 : 30● 晚上8点打开大门和后院大灯,其他灯不要长明。
2013/5/7第三篇:生活用水管理规定生活用水管理规定1.0 目的规范用水管理。
2.0 适用范围管理处工程部。
3.0 内容3.1生活用水由市政直供和2次加压两种形式供给。
生活用水设管理责任人一名,该责任人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卫生知识。
3.2水电工应每周对加压水泵及管道系统检修一次,当日值班员每两小时一次巡查,确保水源供应不停顿。
市政停水或维修确需停水时须提前24小时以公告形式通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
3.3整个系统应采取封闭式,以防受到污染,各水池清洗入口须加盖加锁,以确保安全,并防止非管理人员接近水源。
各透气管口要采取倒口式并加网,整个系统外围应保持干净整洁,机房每星期清洁一次,水池外部每两星期一次。
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额.doc
ICS13.060P41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DB 36/ T 419—2011代替DB 36/T 419——2003 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额文稿版次选择2011-07-06发布2011-10-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用水分类 (1)4 编制原则 (1)5 计算方法 (1)6 定额引用 (1)7 城市生活用水定额指标 (2)8 定额使用说明 (4)前言本标准按GB/T 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划分,按水利部《工业及城市生活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参考提纲》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本标准代替DB36/T419—2003《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额》。
本标准与DB36/T419—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献;——增加了定额引用;——增加了房屋工程建筑用水定额值;——增加了综合零售用水定额值;——修改了住宿业用水定额值;——增加了餐饮业用水定额值;——增加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用水定额值;——增加了城市绿化管理用水定额值;——增加了公园管理用水定额值;——增加了居民服务业用水定额值;——增加了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用水定额值;——增加了学前教育用水定额值;——修改了初等教育用水定额值;——修改了中等教育用水定额值;——修改了高等教育用水定额值;——修改和细划了卫生行业用水定额值;——增加了社会福利业用水定额值;——增加了艺术表演场馆用水定额值;——修改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值;——修改了城市综合用水定额值;——增加了定额使用说明。
本标准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江西省水利厅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永生、李荣昉、许新发、张辉、夏丽丽、周、刘聚涛、王敬斌。
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额1 范围本标准给出了城市生活的用水分类、编制原则、计算方法和用水定额,以及不同城市规模的综合用水定额。
生活用水定额规范(DOC)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2.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注: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2.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用水定额 第3部分 生活用水(DB13T 1161.3-2016)
3.1 生活用水
包括城镇公共生活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
3.2 城镇公共生活用水
使用公共设施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服务于城镇公共生活的用水。
3.3 居民生活用水
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
4 生活用水定额 生活用水定额见表1。
1
40.00
教职工
80.00
住宿、无浴池
40.00
非住宿生
100.00
住宿、有浴池
650.00
三等;综合定额
400.00
二等甲级;综合定额
250.00
二等乙级;综合定额
150.00
二等以下;综合定额
2.00
门诊
10.00
以观众席座位数为基数综合 统计每日平均消耗新水量
5.00
以观众席座位数为基数综合 统计每日平均消耗新水量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河北省水利厅
DB13/T 1161.3—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13/T 1161《用水定额》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农业用水; ——第2部分:工业取水; ——第3部分:生活用水。 本部分为DB13/T 116的第3部分。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聂建中、张宝全、孙雪峰、苏建平、梁艳清、刘天旭、刘发、胡海军、尚瑞朝、 李春辉、连少伟、孙春峰、彭鹏、李栓群、李丽玮、刘玉兰、管华、吕铁峰、郭中磊、李哲强、杨志娟、 王静、赵晓英、徐振宇、王金成、赵 琳、郝秀峰、张文杰、谢跃峰、张殿相、张彦宏、邓晓华、马欣 华、张红梅。 DB13/T 1161.3-2015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3/T 1161.3-2009。
生活用水定额要求规范
4
医院、疗养院、休养所
集中浴室、盥洗
集中浴室、厕所、盥洗
集中浴室、病房设厕所、盥洗
病房设浴室、厕所、盥洗
每病床每日
每病床每日
每病床每日
每病床每日
30~60
60~120
120~150
150~200
5
门诊部、诊疗所
洗手池
每病人每次
5~8
6
公共浴室
设有淋浴器、浴盆、浴池、理发室
每顾客每次
50~100
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序号
建筑物
单位
生活用水定额
(最高日)
(L)
小时变化系数
1
集体宿舍
有盥洗室
有盥洗室和浴室
每人每日
每人每日
50~100
100~200
2
普通旅馆、招待所
有盥洗室
有盥洗室和浴室
设有浴盆的客房
设有浴盆的客房连续供应热水
每床每日
每床每日
每床每日
每床每日
50~100
河以东的地区;
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2.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
一
二
三
四
五
集中给水龙头取水
20~35
30~50
20~40
室内有给水龙5
室内有给水龙头,有洗涤池或有洗涤池及淋浴设备
2.JGJ48—88规定了商店工作人员的饮水量每人每日2~4L。
1.热水
GBJ15—88规定了集体宿舍、旅馆、公共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幼儿园和体育场等集中供应热水用水定额,其中所列热水用水定额已包括再生活用水定额中。
生活用水定额规范
生活用水定额规范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生活和公共用水量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一.生活用水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2.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注: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2.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人均用水定额标准
人均用水定额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国各地实际,制定本《城区人均用水定额标准》。
一、定额标准1、各类城市生活用水的人均用水定额,以每人每天100公升为标准,但不低于水质等级对应的标准支取量。
2、居民群体的生活用水定额以每人每天75公升为标准,但不低于水质等级对应的标准支取量。
3、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用水量以每生活垃圾车每天15公升为标准。
4、工业及其它用水定额以按行业用水规定为准。
二、定额计算1、城市生活用水定额计算方法:人均用水=本市常住人口÷本市实际供水能力;2、人口数量以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本市常住人口总量或经验数据确定;3、供水能力为供水工程、管网等在冬夏季所能满足的有效供水量;4、分区用水定额=每区常住人口÷本区实际供水能力;5、定额范围=本市居民群体总量(包括本市注册常住人口和未注册常住人口)÷全市实际供水能力。
三、定额实施1、根据本市当地水质情况,实行各类型居民群体的人均用水定额标准,并根据情况分区调整;2、城市发改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本市水资源及管理定额标准,并做到定额标准动态调整;3、城市发改部门应当在全市确定的水量定额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用水定额暴涨;4、城市发改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城市区域及各社会团体群众按照定额用水情况,并依法处罚如有出现违反定额情况的;5、城市发改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城市周边乡镇及重点行业用水情况,及时约束行业用水量;6、非主要用水池塘、湖泊等社会公共场所用水,应当实行有系统的管理,确保水费收取不低于当地水费标准,维持池塘供水正常;7、各社会单位、企业应当建立有效的用水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政府定额规定用水;8、各小区或农村用水应当依照相关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真实反映社会实际情况。
四、定量应用1、各地应当重视人均用水定额履行,在统筹利用水资源同时加强管理;2、各级发改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定额标准确定本地区实际居民群体及企事业组织的用水量,实行有效的节水管理;3、任何单位、企事业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私自提高或超标取水,一经发现,应当严惩不贷;4、城市供水部门应当实行违法及超定额用水登记联系制度,确保居民群体及企事业组织遵照定额用水,不得明智;。
生活用水定额规范
生活用水定额规范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生活和公共用水量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一.生活用水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2.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注: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2.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用水定额标准
东和江苏偏北的一部分 上海、浙江全部(绍兴、台州)、江西、安徽、江苏的大部分(无锡)、福建北部、湖 南、湖北东部、
广东、台湾全部、广西大部分、福建、云南的南部、厦门(取 10℃)
重庆、贵州全部、四川、云南的大部分、湖南、湖北的西部、陕西和秦岭以南地区、 广西偏北的小部
表3 旅馆和医院生活综合用水量及小时变化系数
表1 集体宿舍、旅馆和其他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序号
建筑物名称及卫生器具设置标 准
单位
生活用水量标准 (最高日)(L)
单身职工宿舍、学生宿舍、招
待所、 培训中心、普通旅馆
1
设公共厕所、盥洗室 设公共厕所、盥洗室和淋浴室 设公共厕所、盥洗室、淋浴室 、 洗衣室 设单独卫生间及沐浴设备、公 用 洗衣室 单身公寓
250~300
公共浴室
浴盆
125
250
6
淋浴器:有淋浴小间
100~150
200~300
无淋浴小间
--
450~540
洗脸盆
5
50~80
7
办公楼 洗脸盆
--
50~100
8
理发室、美容院 洗脸盆
--
35
实验室
9
洗脸盆
60
洗手盆
15~25
剧场
10
淋浴器
60
200~400
演员用洗脸盆
5
80
11
体育场馆 淋浴器
表6 盥洗用、沐浴用和洗涤用的热水水温 用水对象 盥洗用(包括洗脸盆、盥洗槽、洗手盆用水) 沐浴用(包括浴盆、淋浴器用水) 洗涤用(包括洗涤盆、洗涤池用水)
表7 住宅浴盆同时使用百分数
浴盆 数量 1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 定额及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1.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注: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1.3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注: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 定额及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1.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 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 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广西、、、、、、;二区包括:、、、、天津、、、、、、、河套以东和黄河以东的地区; 三区包括:新疆、、、河套以西和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注:1 分区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1.3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实际上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应高于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
GBJ15—88规定的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按下表确定。
用水定额及标准.doc
用水定额和水压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1居住生活用水量;2公共建筑用水量;3绿化用水量;4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5道路、广场用水量;6公用设施用水量;7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8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 m2·d 计算。
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条的规定确定。
3.1.5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m2·d 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 10%~15% 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确定。
表 3.1.9 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住宅卫生器具设置标准用水定额小时变化类别(L/人.d) 系数 Kh 普I 有大便器、洗涤盆85~150 ~有大便器、洗脸盆、洗涤盆、洗衣盆、热水器和沐浴通 II 130~ 300 ~设备器住有大便器、洗脸盆、洗涤盆、洗衣机、集中热水供应宅III 180 ~320 ~(或家用热水机组)和沐浴设备别墅有大便器、洗脸盆、洗涤盆、洗衣机、洒水栓,家用200~ 350 ~热水机组和沐浴设备注: 1 当地主管部门对住宅生活用水定额有具体规定时,应按当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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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 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造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普通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给水设备类型室内无给水排水卫生设备从集中给水龙头取水室内有给水龙头但无卫生设备用水情况最高日( L/人.d )平均日( L/人.d )时变化系数最高日( L/人.d )平均日( L/人.d )时变化系数一20~3010~222.5~2.40~6020~402.0~1.8二20~4010~252.5~2.45~6530~452.0~1.8分区三30~3520~352.5~2.60~8540~652.0~1.8四40~6025~402.5~2.060~9040~702.0~1.8五20~4010~252.5~2.045~6025~402.0~1.8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但无淋浴设备室内有给水排水和淋浴设备最高日( L/人.d )平均日( L/人.d )时变化系数最高日( L/人.d )平均日( L/人.d )时变化系数85~1255~901.8~1.5130~17090~1251.7~1.495~12560~951.8~1.5140~180100~1401.7~1.495~1365~101.8~1.5140~180110~1501.7~1.495~13565~1001.8~1.5150~19120~161.7~1.485~12055~901.8~1.5140~18100~141.7~1.4室内有最高日( L/ 170~2 180~2 185~2 190~22 180~21 给水排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造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 100 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 50 万及以上,不满 100 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 50 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150~291.5~1.3 0140~181.5~1.300130~1701.5~1.315145~1851.5~1.310140~1801.5~1.3 人.d )平均日( L/人.d )时变化系数 水卫生设备有淋浴设备和集中热水供应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辟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2 .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一二三四五集中给水 20~35 30~50 20~40 龙头取水室内有给 30~40 40~70 35~55 水龙头,但无洗涤池室内有给 40~70 40~70 60~100 70~100 50~80 水龙头,有洗涤池或者有洗涤池及淋浴设注: 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2 .住宅建造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 规定了民用建造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一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 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 的规定。
实际上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应高于住宅建造生活用水定额。
GBJ15—88 规定的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按下表确定。
卫生器具设置标准每人每日生活用水定额(最高日)(L)小时变化系数有大便器、洗涤盘、无淋浴设备86~130 3.0~2.5有大便器、洗涤盘和淋浴设备130~190 2.8~2.3有大便器、洗涤盘、淋浴设备、热水供应170~250 2.5~2.0备GBJ15—88 规定了每户设有淋浴设备的住宅,集中供应热水时,最高日热水用水定额为每人每日 80~120 ,热水温度为 65 摄氏度。
该热水定额已经包括在住宅建造生活用水定额中。
GBJ15—88、SHJ1060—84 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规定了工业企业工作人员的生活用水量和洗浴用水量。
1. 普通工业企业生活用水1. 工业企业建造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
普通采用 25—35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为 3.0~2.5 ,用水使用时间为 8 小时。
2. 工业企业建造淋浴用水定额,按下表确定,淋浴用水延续时间为 1 小时。
车间卫生特征生产性粉尘极易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极毒其他处理传染性材料、动物原料(如毛每人每班淋浴用水定额( L)60有毒物质实用标准物质(如有机磷、三硝基甲苯、四乙基铅)易经皮肤吸收或者有恶臭的物质,或者高毒物质。
其他毒物严重污染全身或者对皮肤有刺激的粉尘(如碳黑、玻璃棉等)普通粉尘(如棉尘)皮)高温作业、井下作业重作业不接触有毒物质极粉尘,不污染或者轻度污染身体(如仪表、 40金属冷加工、机械加工等)1. 石油化工企业生活用水定额生活用水量应该按下列指标计算:1. 直接生产人员生活用水指标为 35L/人.班(不包括淋浴用水),其小时变化系数为 3 。
直接生产人员的淋浴用水指标,可采用下表的指标。
2. 间接生产人员生活用水指标为 30L/人.班(不包括淋浴用水),其小时变化系数为 3。
间接生产人员淋浴用水指标为 40L/人.班。
实用标准类别一类二类操作工种原油卸车工、除焦工、金属热处理工、锻工、铸工、白土精制、碳酸钠挥手、硫磺回收、氮回收和污水处理场等单元操作工仪表、机械加工、金属冷加工以及除一类以外的其他操作工用水量( L/人.班)60403 .煤炭工业矿井生活用水定额1. 生活用水量按下列指标计算生活饮用水为 15~25L/人.班, K=3.0 ,用水时间为每班 8 小时。
食堂用水为 10~15L/人.餐, K=2.0,用水时间为 20 小时,日常用水量按全日出勤总人数每人两餐计。
2. 浴室用水量按下列指标计算1. 淋浴用水实用标准最大班的淋浴用水量,可按每一个淋浴器的流量为 540L/h 计算。
淋浴的日用水量,按最大班淋浴用水量的 2.5 倍计算, K=1。
淋浴延续时间为每班 1h。
2. 池浴用水按每班使用的浴池面积乘水深 0.7 米计算。
三.公共建造用水1.GBJ15—88 规定了集体宿舍、旅馆、公共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幼儿园、菜市场、办公楼、学校、影剧院、体育场和游泳池的生活用水定额。
此外,再 JGJ49—88、JGJ62—90、JGJ48—88 等规范中,也规定了医院、旅馆和商店的生活用水定额。
集体宿舍、旅馆和其他公共建造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下表确定。
序建造物号生活用水定额小时变化系数单位实用标准1 23 4 集体宿舍有盥洗室有盥洗室和浴室普通旅馆、款待所有盥洗室有盥洗室和浴室设有浴盆的客房设有浴盆的客房连续供应热水宾馆客房医院、疗养院、休养院集中厕所、盥洗每人每日每人每日每床每日每床每日每床每日每床每日每床每日每病床每日(最高日)( L)50~100100~20050~100100~200200~300300~400400~50050~1002.52.52.5~2.02.02.02.02.02.50~25 67 89集中浴室、厕所、盥洗集中浴室、病房设厕所、盥洗病房设厕所、盥洗门诊部、诊疗所厕所、洗手池公共浴室有淋浴器设有浴池、淋浴器、浴盆及理发室理发室洗衣房公共食堂营业食堂工业企业、机关、学校、居民食堂每病床每日每病床每日每病床每日每病人每次每顾客每次每顾客每次每顾客每次每公斤干衣每顾客每次每顾客每次100~200200~250250~40015~25100~15080~17010~2540~6015~2010~152.50~22.50~222.52.0~1.52.0~1.52.0~1.51.5~1.02.0~1.52.5~2.0101112131415161718 幼儿园、托儿所有住宿无住宿菜市场地面冲洗办公楼中小学校(无住宿)高等学校(有住宿)电影院剧院体育场运动员淋浴观众游泳池游泳池补充水每儿童每日每儿童每日每平方米每次每人每班每学生每日每学生每日每观众每场每观众每场每人每次每人每场每日占水池容50~10025~502~330~5030~50100~2003~810~2050310~15%2.5~2.02.5~2.02.5~2.02.5~2.02.5~2.02.0~1.52.5~2.02.5~2.02.02.0注: 1. 高等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为生活用水综合指标。
2. 集体宿舍、旅馆、款待所、办公楼、中小学校均不包括食堂、洗衣房的用水量。
3. 医院、疗养院、休养所、门诊部和诊疗所的用水量不包括医疗装备、制药、厨房、洗衣房以及医院职工和病人陪同人员的生活用水。
4. 商店加工生产和空调冷却用水量可按实际需要确定。
5. 煤矿洗衣房用水按每千克重工作服用水 60L ,用水时间为 12h ,K =1.5。
1. JGJ67—89 规定根据办公人员的生活习惯及当地气候条件供应开水、温 饮水或者冷饮水。
饮水量标准为 1~2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 1.5。
合用于全运动员淋浴观众商店19冲刷、冲洗厕所量每人每场每日每场每日每日60320~302.02.0国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造设计。
其他建造中的办公用房部份可参照执行。
2. JGJ48—88 规定了商店工作人员的饮水量每人每日 2~4L。
GBJ15—88 规定了集体宿舍、旅馆、公共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幼儿园和体育场等集中供应热水用水定额,其中所列热水用水定额已包括再生活用水定额中。
集中供应冷热水上,热水用水定额,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下表确定。
序号建造物名称1 集体宿舍有盥洗室有盥洗室和浴室2 普通旅馆、款待所单位每人每日65°C 的用水定额(最高日)(L)25~3535~50有盥洗室有盥洗室和浴室有浴盆的客房设有浴盆的客房(连续供热水) 每床每日每床每日每床每日每床每日25~5050~100100~120120~1503 宾馆客房每床每日150~200 4 医院、疗养院、休养所集中浴室、盥洗集中浴室、厕所、盥洗集中浴室、病房设厕所、盥洗病房设浴室、厕所、盥洗每病床每日每病床每日每病床每日每病床每日30~6060~120120~150150~2005 门诊部、诊疗所洗手池每病人每次5~86 公共浴室设有淋浴器、浴盆、浴池、理每顾客每次50~100发室7 理发室每顾客每次 5~128 洗衣房每公斤干衣 15~259 公共食堂营业食堂每顾客每次 4~6工业企业、机关、学校、居民每顾客每次 3~5食堂10 幼儿园、托儿所有住宿每儿童每日 15~30无住宿每儿童每次 8~15 11 体育场运动员淋浴每人每次 25GB11730—891 主题内容与合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