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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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政策思考

作者:cqth1309

我国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政策思考

——以合川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对策为例

【摘要】: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形成原因众多,危害极大,已成为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探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十分必要。本文分析合川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生存现状,合川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分类,合川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政策变迁,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对合川区社会的影响及合川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存在的原因等。重点探讨合川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其问题提出解决合川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从而减少合川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促进合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关键词】:合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正文】:

研究背景: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包括相关人群流浪、乞讨、卖艺、杂耍等人群。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社会分化情况严重,贫富差距扩大,近年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大量存在并呈继续增长趋势,长期以来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是最为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价值体系以及认同心理和归属心理,极易出现理想失落、道德滑坡、精神颓废等不良现象。而且目前城市流浪乞讨现象有了新的变化:乞丐的团体化、职业化、经营化、乞丐群体复杂化、犯罪化、乞丐群体的年龄结构向低龄化发展、乞讨方式手段呈现智能化等。这些影响我区改革开放以来树立的良好形象,也削弱了社会大众的同情心及对弱势群体的关心与救助,给合川社会发展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此,探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十分重要。本文将结合重庆合川实际,深入探讨合川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其问题提出解决合川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本文研究的目的:是了解人们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态度,提出可行性建议,为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的问题提出一些可行性措施。流浪乞讨人员的存在,导致了许多社会问题,既影响了市容,又带来了违法犯罪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所以,研究流浪乞讨人员产生的原因,探索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有助于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具有实践意义。

研究方法:我们通过调查收集针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相关文献资料,对流浪乞讨的现状,原因,影响,政策实施进行了解。理论分析与实践分析相结合,探讨问题提出相应的

对策。

一、合川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生存现状

(一)合川区简介

合川是重庆规划建设中的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号称重庆的北大门,位于嘉陵江、渠江、涪江三江交汇处故有江城明珠之称。城乡人口150多万,主城区人口50余万人,城区有6个办事处,120多个社区,居住条件良好,人均经济收入1200元上下。水陆交通方便,可北至四川南充,武胜,广安,西至重庆铜梁,永川,南至江津等地。该区主要以第3产业饮食餐饮服务行业为支柱产业。该区在为民服务方面打造了许多百货公司,超市,广场,步行街以及涪江南北滨江路等休闲场所,然而也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栖身之地。

(二)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状况

从走访调查合川区民政局,区救助管理站得知的资料来看:调查资料1:合川区救助管理站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开展了积极的救助工作,2010年救助流浪人员1456人,其中成年人1164人,未成年人163人,精神病人114人,危重病人15人;2011年救助流浪人员1631人,其中成年人1327人,未成年人165人,精神病人129人,危重病人10人;2012年救助流浪人员1305人,其中成年人1094人,未成年人62人,精神病人123人,危重病人26人;2013年救助流浪人员1115人,其中成年人930人,未成年人34人,精神病人122人,危重病人29人。由于合川区救助管理站积极的开展救助工作使合川区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状况良好。

(三)未接受救助的职业乞讨人员生活状况

调查资料2:从走访调查合川区民政局,区救助管理站还了解到,由于取消了收容的强制性措施,一部分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到救助站来接受救助,就形成了以下现象:在我区的瑞山车站路段、塔尔门广场、车站、重庆百货商场门口、欠长路步行街,塔尔门新华书店至邮局段,各大酒店旁边等人口密集地方,一些装扮“学生”、“母女”、“老人”、“残疾儿童”等各个角色的职业乞丐频频出现,尤其部分职业乞丐特别是乞讨儿童还被一些“组织者”暗中监管,沦落成为替人赚钱的工具。调查资料3:甚至在车站、广场、繁华路段有人拉人强行乞讨,有的还拦车乞讨。这样一来,未接受救助的职业乞讨人员不仅生活堪忧,也给社会市容添乱,加强救助管理已势在必行。

二、合川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类型

对于合川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大致可以分为4种类型。

1.原生型乞讨

原生型乞讨人员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因种种原因残疾,个人或家庭遭遇天灾人祸又缺乏社会救济,无能为力,只能通过乞讨行为获得基本生存。

2.职业型乞讨

职业型乞讨是以流浪乞讨为生财之道,常年行乞,甚至举家乞讨,装扮成可怜巴巴的。利用人们的好心进行乞讨。又称之为好逸恶劳型。

3.工具型乞讨

工具型乞讨,他借助理性弱势,利用婴儿、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为工具进行乞讨。利用社会上人们的爱心、善心进行乞讨。

4.幕后操控型乞讨

操纵者具备劳动能力但受不良价值观影响,通过哄骗、利诱等方式控制老、幼、病、残等,把他们组织起来,经过培训,操纵乞丐从中获利。他们对行人强索强要,残疾示弱,谎言骗托等。我们认为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定位应做具体分析,目前,我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既包括少数无家可归或者有家难归的城市居民,也包括流动人口中的农村困难群众,而绝大多数是后者;流动人口困难群众中,既包括一部分困灾害、因生活贫困到城市流浪乞讨的农民,也包括一些流入城市务工、寻亲访友遇到临时生存困难的人员,而后者更具有临时性、突发性和救助的迫切性[1]。

三、合川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政策变迁

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收容遣送制度始于1961年制度化于1982年,废止于2003年,历时40余年。最初合川区在针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采取的是收容遣送办法。其是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从最初对游民的收容遣送发展到对外流灾民、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教育、安置城市流浪乞讨人。2003年3月发生孙志刚案,许多媒体详细报道了此事件,并暴光了许多同一性质的案件,在社会上掀起了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大讨论,引发了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反思和抨击,先后有8名学者上书人大,要求就此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标志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这已是不小的进步。

四、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对合川区社会的影响

随着合川区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社会分化情况严重,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日益成为合川严峻的社会问题。虽然区政府高度关注低收入人群,尤其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问题,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数量大、分布杂、生存状况堪忧,加上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管理起步晚,必然导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增加,强行乞讨、恶性乞讨、职业乞讨泛滥。这对城市管理而言,必将产生消极的影响。它关系到合川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合川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影响合川区社会形象市容市貌

影响合川区社会形象市容市貌无论是乞讨者的个人形象,还是乞讨者的乞讨行为,都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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