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调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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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调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物料调拨管理,制定调拨作业流程与相关事项,使之有据可循,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
仓库物料进出无法适用一般领料、发料或入库管理规定是,悉依本办法办理
三、定义
物料实际存放地点已发生变化,但账目不作变动,此类物料的转移成为物料调拨。仓库与仓库之间发生的物料的转移也成为物料调拨
四、物料调拨的种类
1.物料的借入
2.物料的借出
3.委外加工
4.特殊物料的领发
5.仓库之间物料的转移
6.其他需采用调拨方式进行物料转移的情形
五、物料的借入与归还
1.因物料无法如期供应时,采购人员可以与有关厂商商洽,借用部门物料
2.由采购人员提出借用申请,说明借用理由、库存状况、借用数量、最近交
货日期及拟归还日期,呈总经理核准后,拟借据一份,经权责人审核后,
加盖公司业务章,向友厂借料。
3.借据复印四份,一份由采购人员自留以督促物料,一份交仓库作为收料依
据,一份交物控了解物料状况,一份送财务部
4.借用的物料进厂时,由仓管员以借据所列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填制“进
料验收单”,并备注栏内注明“借入物料” ,依进料检验流程办理收料
5.借入物料不计入仓库账册
6.借入物料的归还,由采购人员提出申请,附上借据副本,经总经理核准
后,送仓库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无误后,备料归还
六、物料借出与收回
1.友厂向本公司借用物料时,须经本公司生产管理部物控及总经理核准后方
可借出
2.借用厂商须出具借据,加盖其公司印章,并经本公司总经理核签后方可向
仓库借用物料
3.仓库保存借据原件,并复印三份,分别交物控、采购、财务部,并在物料
管制卡上备注栏上注明“借出”字样
4.借出物料有供应商归还时,由仓管人员填写“进料验收单” ,并备注“借
出料收回”,交品管部依进料流程验收
5.如检验不合格,仓管员应立即会同物控或采购人员洽商借用厂商处理
6.如检验合格且全数归还者,仓库应将借据归还借用厂商
七、委外加工的物料调拨
1.交由协力厂商加工后,再返回本公司使用的物料,一般适用“物料领发
管理规定”,如该物料在协力厂商加工时极产生不良而导致物料超用或其
他管理不善时,可适用物料调拨作业
2.协力厂每次向仓库领用物料时,采用借用方式,待厂商送料入厂时,根
据所送物料数量予以抵扣借用物料,以方便随时确认协力厂仍持有本公司物
料的数量,可供盘点、对账使用
八、特殊物料的调拨
1. 制造单位向仓库领用的物料属“不易分割性” 物料,如整捆的内配线、整
包的塑料颗粒等,适用物料调拨方式
2. 可将多出的发料视同物料调拨到制造部,待该批完工后制造部将多出物料
调拨退回
3.如制造部连续使用的物料,可在下批发料中扣除上批调拨数量
4.制造部完工后,因物料超用而无法全部或部分退回物料时,应补开“物料
超领单”
5.调拨至制造部的物料在账目管理上仍属仓库物料,仅在物料管制卡上内备
注调拨即可,如采用系统管理,则用上述方式,或虚拟“现场仓”而将调
拨物料挂账于“现场仓”
九、仓库之间的物料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