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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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6月22日为了正确审理专利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作如下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7、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8、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9、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10、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11、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12、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决定案件;13、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案件;14、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决定案件;15、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决定案件;16、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1年7月1日以后作出的关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撤销请求复审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条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1年7月1日以后作出的关于维持驳回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或者关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五条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专利侵权案例法律知识点(3篇)

专利侵权案例法律知识点(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侵权案件在当前社会中日益增多,涉及各个领域和行业。

专利侵权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本文将结合专利侵权案例,对专利侵权法律知识点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专利侵权概述1. 专利侵权定义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擅自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 专利侵权类型(1)直接侵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

(2)间接侵权: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宣传等。

三、专利侵权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甲公司拥有一项名为“一种新型节能灯具”的实用新型专利。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灯具上使用了与甲公司专利相同的结构、技术特征。

甲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案例分析(1)侵权认定法院审理认为,乙公司的灯具与甲公司的专利在技术特征上具有相同之处,且乙公司明知甲公司拥有该专利,却仍然实施侵权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2)法律责任根据《专利法》规定,乙公司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

3. 案例启示(1)权利人应加强专利保护意识,及时申请专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2)企业应尊重他人专利,避免侵权行为。

(3)法院应加大专利侵权案件审理力度,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四、专利侵权法律知识点1. 专利侵权构成要件(1)专利权有效存在:专利权人拥有合法有效的专利权。

(2)侵权行为存在:行为人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

(3)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

(4)侵权行为具有危害性: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损失。

2. 专利侵权责任(1)停止侵权:侵权行为人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3)公开道歉:侵权行为人应当向权利人公开道歉。

3.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两年,自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研究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研究
概念 。

若消灭 时效 于 实体 公 正 有 损 。 即若 权 利人 因
消灭 时效届 满 失 却 其 本 无 瑕 疵 之 请 求 权 , 亦 属关 此
系人须 向公共利益付出之代价。盖若权利人非于请 求权 之行 使 置若 罔 闻 , 消灭 时 效本 无发 生 之 由 , 故权
关于诉 讼 时 效 的 适 用 范 围 , 国法 律 规 定 并 不 各
为 , 权为支 配 权 , 权 利不 因 时 效 而消 灭 , 对 于 物 其 但 物 权之 侵害 , 或有 侵 害之 虞 时 , 产 生 了一定 的请 求 却 权 , 种请求 权 以特 定 人 一 定 之 作 为 或 不 作 为 为 内 此
容 , 此而有 消灭 时效 的适用 。否 定 说认 为 , 上请 因 物 发 生时开 始 计 算 , 向 侵 权行 为 人 的 请 求 不 能 中断 且 时效 。 而我 国的 时效 期 间 是从 专 利 权 人 或 者利 害 ③
收 稿 日期 :0 6—0 20 6—1 9

致; 但一 般都认 为仅 适 用 于请 求 权 , 不适 用 于 支 而
作者简介 : H(9 3)男 , 廖 ̄ I16・, 四川南充人 , J 西南政法大学 民商法 学院副教授 , 民商法专业博 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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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 以导致 债 权 消灭 的有 期 诉 讼 即 为 消灭 时 效 可 的雏形 。到 了罗 马 帝 政 时 期 , 奥 多斯 二世 颁 布 法 狄
消灭 时效 的 立 法 理 由 , 国 法 学 家 做 过 如 下 解 释 : 德 “ 求 权消灭 时效 之原 因 与宗 旨 , 请 乃使 人 勿去 纠 缠 于 陈年 旧帐之 请 求 权 。有些 事 实 可 能 已年 代 久 远 , 一 方 长期 缄 口不提 ; 而今 一 方却 以此 类 事实 为 据 , 向对

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What we are most proud of is not that we never fall, but that we can get up every time we fall.(页眉可删)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导读:1、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设计人员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

2、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是外观设计侵权判断的主要方式。

一、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

主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设计人员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似,不同水平的人、站在不同的立场上、用不同的眼光,可能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

例如,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普通美术人员与普通消费者对产品外观的分辨能力有很大差异,有些相似产品之间外观上的细微差别,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普通美术人员能很容易地分辨出来,而普通消费者却极易忽略。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目的,在于防止不正当的竞争,防止抄袭、仿冒行为的发生,这就要求生产者在设计其产品的外观时,应当尽量与其他生产者的产品的外观区别开来,使消费者不致混淆、误认、误购。

因此,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水平为尺度,判断产品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是较为合理的标准。

普通消费者并非任何公民,而是指该外观设计专利同类产品或者类似产品的购买群体或者使用群体。

因为,只有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或者使用商品的消费者,才需对该产品与同类其他产品的相同与相近似作出比较和判断。

第二,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是外观设计侵权判断的主要方式。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是相辅相成的。

对被控产品的外观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外观是否相同、相近似,不应仅从一件设计的局部出发,或把一件设计的各个部分分割开来,而应从其整体出发,从一件设计的整体或其主要构成上来比较判断二者是否相同、相近似。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与受理条件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与受理条件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与受理条件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资产之一,它涉及到创作者的权益保护以及创新的推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时有发生,因此了解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与受理条件对于保护创作者的权益至关重要。

一、法院管辖条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管辖条件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地域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保证侵权案件审判的效率和便利性的基础。

2.上级法院管辖:在涉及重大的、涉及跨地区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可以由上级法院或特设的法院行使管辖权。

这是为了保证对重要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公正性。

3.专门法院管辖:在一些国家或地区,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专门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这些专门的法院通常由熟悉知识产权法律的法官组成,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审理质量。

二、受理条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受理条件是指法院对案件受理的基本要求和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资格:只有具备一定法定资格的主体才能作为原告或被告参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诉讼。

一般来说,只有知识产权所有人或受许可人有权提起诉讼,被许可人也有权提起诉讼。

2.合法性证明:原告需要提供合法的知识产权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这是为了保证案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诉讼时效: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提起必须符合诉讼时效的规定,否则将无法受理。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诉讼时效规定不同,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进行判断。

4.管辖权异议:被告可以在案件受理阶段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移送案件至其他法院审理。

法院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管辖权异议的合理性。

三、补充说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与受理条件是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来判断。

此外,随着国际交流的加深和全球化的发展,跨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与受理条件也日益受到关注。

行政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行政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一、行政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行政案件诉讼时效二、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指控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的诉讼期间。

在权利人提起诉讼时,如果诉讼时效已经届满并且没有法律规定的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情节的,权利人将丧失胜诉的权利,法院将依职权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权利人丧失了胜诉的权利,但不影响其实体的权利。

如果侵权行为成立并且被控侵权人自愿承担侵权责任并履行了相应的义务的,法律予以保护,即被控侵权人不得以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权利人返还。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三、刑事案件诉讼时效规定在《刑法》中,针对刑事案件有四种刑事诉讼的有效期限:如果他人所犯的刑事案件,经过法院的判定,对他最高的惩罚没有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的话,那么从他犯刑事案件之日开始计算,只要在五年之内都可以再对他当年犯下的刑事案件进行审判。

但是如果超过五年,则不能够对他进行处罚。

如果他人当初所犯的刑事案件,由当地的人民法院对其案件进行判定之后,认为对他的惩罚是在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是却没有超过10年的有期徒刑的话,那么从他犯刑事案件开始算起,10年之内,只要被公安机关发现,就可以对他当年所犯的刑事案件进行审判,但是如果超过10年则对他当年的刑事案件不能进行处罚,该刑事案件已经无效了。

侵权纠纷的起诉要点

侵权纠纷的起诉要点

侵权纠纷的起诉要点侵权纠纷是指某一方在知识产权、肖像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方面对他方的侵犯行为提起诉讼。

在起诉过程中,原告应当了解侵权纠纷的起诉要点,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就侵权纠纷起诉的要点进行探讨。

一、侵权行为的确认侵权纠纷的起诉首先需要明确被告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原告需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被告在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方面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在确认侵权行为时,可以参考以下几个要点:1.1 侵权行为的事实描述:原告需详细描述被告的侵权行为,包括侵权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对象等,以便法院对案件进行判断。

1.2 侵权行为的证据:原告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指控,例如合同、协议、作品原稿、市场调研报告等,以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

1.3 专利权、商标权等的注册证明:如果原告依法取得了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应当提供相应的注册证明,以便证明自己享有合法权益。

二、损失的计算与证明在侵权纠纷的起诉中,原告需要计算并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失,以便法院进行判决。

以下是损失计算与证明的要点:2.1 直接损失的计算与证明:原告需要核算直接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销售额的减少、成本的增加、利润的损失等,并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销售记录等证据予以证明。

2.2 间接损失的计算与证明:原告还应当考虑到可能存在的间接损失,例如商誉的损坏、市场份额的减少等,在计算和证明间接损失时,可以参考专业的评估报告等。

2.3 合理利益的认定:除了经济损失外,原告还可主张合理利益的损失,如声誉受损、名誉遭受影响等。

在计算与证明合理利益损失时,可以参考行业标准、媒体报道等资料。

三、请求的内容在侵权纠纷的起诉中,原告需明确自己的请求内容,包括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等。

以下是请求内容的要点:3.1 停止侵权行为的请求:原告应当明确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停止使用侵权商标等。

3.2 赔偿损失的请求:原告需明确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合理利益的损失。

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十三章讲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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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十三章讲义4
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侵害专利权案件的处理
1.纠纷处理
2.举证责任
(1)如果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2)如果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3)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六)诉前救济措施及诉讼时效
1.诉前救济措施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2.专利侵权诉讼时效
(1)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6〕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6〕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16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6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6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6〕1号为正确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权利要求书有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权利人应当在起诉状中载明据以起诉被诉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的权利要求。

起诉状对此未记载或者记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权利人明确。

经释明,权利人仍不予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条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权利人基于该无效权利要求的起诉。

有证据证明宣告上述权利要求无效的决定被生效的行政判决撤销的,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

专利权人另行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本条第二款所称行政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因明显违反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导致说明书无法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且不属于本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专利权因此被请求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在合理期限内专利权未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要求的记载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最新规定)专利诉讼时效是三年。

若发生了专利侵权纠纷的,专利权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则此时适用普通诉讼时效规定,也就是三年。

所以,现在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三年,而最长则还是20年。

《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侵权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1、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3、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专利法的诉讼时效1、专利侵权诉讼的时效一般为三年,如果是在专利权期限届满前的一年内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间为专利权期限届满后的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期限为20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3、一般情况下为两年《专利法》第68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5、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四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多少年法律主观: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发文字号】法释〔2001〕21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1.06.22【实施日期】2001.07.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6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1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0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21号)为了正确审理专利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作如下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第二条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1年7月1日以后作出的关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撤销请求复审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条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1年7月1日以后作出的关于维持驳回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或者关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五条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知识产权犯罪追诉期是多久?

知识产权犯罪追诉期是多久?

If you are doing your best,you will not have to worry about failur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知识产权犯罪追诉期是多久?知识产权犯罪追诉期为二年,故此任何人在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害之后,是可以在两年内向司法机关起诉的,若是并不知晓知识产权被他人盗用,那么也需要在二十年内起诉,否则法院会认定为其并不想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犯罪追诉期是多久?知识产权犯罪追诉期为二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侵权的诉讼时效适用问题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哪些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三、对侵犯知识产权有哪些处罚方式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多少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多少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多少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核心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那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多少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以下由赢了网小编为您介绍利用法律手段维权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和适用的知识。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二、我国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1、普通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1、概念诉讼时效期间延长是指因特殊情况,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给予的延展。

2、延长的对象: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均可适用延长。

民诉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整理

民诉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整理

民诉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整理1、诉讼时效汇总,由长到短1、二十年及以上《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五年《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3、四年《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4、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5、二年《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款二款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专利法的修改内容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专利法的修改内容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专利法的修改内容一、将第二条第四款修改为:“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三、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四十九条。

四、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滥用专利权,排除或者限制竞争,构成垄断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处理。

”六、删除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的“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

将第二款修改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提供专利基础数据,定期出版专利公报,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

”七、在第二十四条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一项:“(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八、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修改为:“(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九、将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十、将第三十条修改为:“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多少年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多少年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多少年一、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多少年根据《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1、超过二年的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往往是连续的,有时甚至是断断续续的。

权利超过二年起诉的,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支付起诉之日前推算二年内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这种判决应满足两个前提条件: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起诉时专利权仍在有效期内。

2、授权前的发明技术使用费发明专利的特殊之处是,授权前的临时保护。

由于发明专利实行“提前公布、实质审查”,一项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这时其他单位或个人完全可以实施公开的发明技术,这种行为在授权之前不视为侵权。

根据《专利法》规定,上述单位或个人应支付适当的费用,这就是对发明申请的临时保护措施。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于授权之日前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时效自专利授权之日起计算。

这类诉讼的时效有两个起算点:一专利授权之日;二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行为之日,以其中的晚者为实际起算点。

二、什么是专利权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paten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信息源,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包含了世界科技信息的90%-95%。

三、专利权具有哪些性质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

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专利权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

专利维权流程怎么走-

专利维权流程怎么走-

专利维权流程怎么走-一、专利维权流程怎么走1、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不经行政调处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还要经过司法审查,不服的一方还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还要打两审,跨省执行有一定的难度。

2、向法院起诉:对涉嫌侵权方的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对比分析,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调查侵权范围或程度,准备诉状和相关证据;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经法庭开庭审理,等待法庭的裁定或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该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二、怎样判断专利侵权对于专利行为的侵权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

首先,鉴于专利权的地域性,有效专利一般应当是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

其次,鉴于专利权的时效性,只有在规定保护期内未因缴费、无效宣告、放弃等原因失效的专利权才是有效专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项专利权由于某些原因被宣告无效,则该专利权将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在前已经实施也不够成专利侵权。

(二)有违法行为存在。

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规定了五种不认为是侵权的行为,是专利侵权责任的例外规定,如果行为人不能举证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则应当认定行为人构成专利侵权,并依法承担责任。

(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而实施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但也有例外,例如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就规定,即使行为人主观无过错,也构成专利侵权,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罢了。

(四)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实施其专利,而实施即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这世界上的每⼀样东西⼏乎都有⾃⼰特定的归属。

新的知识、新的东西被研发出来,由研究它、发明它的⼈命名,然后作为最终成果被全世界分享。

创造这些新事物的⼈只有申请了专利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当然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有限制的。

店铺⼩编为帮您答疑解惑,整理了如下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原则上讲,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为: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年;实⽤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年;均⾃申请⽇起计算。

相关法律法规专利权的保护主要针对的是专利侵权⾏为。

我国在《中华⼈民共和国专利法》以及《中华⼈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对于专利权的保护都有专门⽽且详细的规定。

专利侵权的法律保护如下:1、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年,⾃专利权⼈或者利害关系⼈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为之⽇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该发明未⽀付适当使⽤费的,专利权⼈要求⽀付使⽤费的诉讼时效为⼆年,⾃专利权⼈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使⽤其发明之⽇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于专利权授予之⽇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专利权授予之⽇起计算。

2、专利侵权的法律后果根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在这⾥需要注意的是有关于调解的内容。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管理专利⼯作的部门应当事⼈的要求,可以进⾏调解⼯作。

调解的内容包括两点:(1)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调解;(2)可以就⼀些专利纠纷进⾏调解,具体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设计⼈资格纠纷;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设计⼈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发明⽽未⽀付适当费⽤的纠纷;其他专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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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时效的三个存疑问题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的三个存疑问题
经 济 生 活
e O N £M p O RA R V E C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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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知识产权侵权 案件 的诉讼 时效和普通侵 权案件 的
诉讼 时效规定不 同, 实践 中也 存 在 很 多有 争 议 的 问题 。 本 文 针
对如 何 证 明 “ 道 ” “ 当知 道 ” “ 道 ” “ 当 知 道 ” 对 象 知 或 应 、知 或 应 的
当知道 ” ,都是专利侵权 诉讼经常遇 到的问题 ,但学 者论述较 少 。笔者认为 ,知道” “ 作为一种主观心理状态 , 表明权利人 已经
知道了权利被侵 害的事实 ,这一心 理状态侵权 人无法证明 , 只
是 侵 权 行 为 还 是 侵 权 行 为 和侵 权 人 , 及 如 何 理 解 “ 在 继 续 ” 以 仍
问题的原 因所在 。 笔者认为 , 利人 的 自认 , 其已经 知道专 利侵权 行为 的 权 是
主观心理 状态以言语或行 为为载 体的外在 表现 , 包括语言的认
任 。因此 , 诉讼时效抗辩 , 是决定案 件成 败和律师服务质量 有时
的关键问题 。
可和行为 的推 定。语言的认 可有 口头认可和 书面认可 , 口头认 可包 括权利 人在庭审 活动 中对对方 主张其 已经 知道 的认可或 其对 已经 知道 的事实的陈述 , 对对 方提 供的其 已经知道的录音 等证据的认可 等 ; 书面认 可指在整个 诉讼过程 中权 利人提交给 法庭 的书面材 料中对 “ 已经知道 ” 事实的认 可 , 的 包括 诉状 、 提 交的证 据 、 对反诉 的答辩 状以及代理 词 等所反映 出来 的对 “ 已 经知道 ” 的事实的认可 。行为的推定指通 过权利人 的行为可 以 推断 出其对侵权行 为“ 已经知 道” 包括权 利人不否认 曾和 侵权 , 人达 成过 和解事 实 、 权利人 已通知侵 权人侵 权的事 实 、 利人 权 在表 明已经知道侵权 的文件上签 章等。“ 已经 知道 ” 的情形容易 判断 , 所以诉讼时效的起算 日也相对容易确定 。

(整理)专利法的期限一览.

(整理)专利法的期限一览.

《专利法》的期限1.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3.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4.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5.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6.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7.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8. 对以下情况,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9.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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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侵权诉讼时效规定
根据《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1、超过二年的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往往是连续的,有时甚至是断断续续的。

权利超过二年起诉的,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支付起诉之日前推算二年内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这种判决应满足两个前提条件: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起诉时专利权仍在有效期内。

2、授权前的发明技术使用费发明专利的特殊之处是,授权前的临时保护。

由于发明专利实行“提前公布、实质审查”,一项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这时其他单位或个人完全可以实施公开的发明技术,这种行为在授权之前不视为侵权。

根据《专利法》规定,上述单位或个人应支付适当的费用,这就是对发明申请的临时保护措施。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于授权之日前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时效自专利授权之日起计算。

这类诉讼的时效有两个起算点:一专利授权之日;二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行为之日,以其中的晚者为实际起算点。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规定
二、专利侵权诉讼的作用
权利人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是有效打击专利侵权、维护权利的一个重要途径,与向知识产权局提起的行政投诉相比,其具有以下特点:
1、可以请求赔偿,有效弥补损失。

知识产权局进行行政处理只能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不能裁定赔偿,而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提交的诉讼请求、侵权证据等裁定侵权人赔偿权利人的损失。

2、判决或裁定结果具有终局性。

当事人对知识产权局进行的行政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经过法院一审、二审程序的判决或裁定具有终局性效力。

三、专利侵权怎么办
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但是警告函有威慑作用,没有法律约束力。

2、行政查处:专利权人在掌握初步证据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侵权的认定。

在行政查处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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