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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13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苏卫办医[2013]9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3.12.31
【实施日期】2013.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13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的
通知
(苏卫办医〔2013〕92号)
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
根据《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依据《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2013版)》,我厅组织专家对66所医院新申报的209个临床专科进行了评审。按照初审和现场测评结果及公示复核,经研究,现确认苏北人民医院医学影像科等61个专科新增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普通外科等16个专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
希望各有关医院进一步加强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
量和技术水平。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要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的要求,于每年2月10日前将《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年度运行情况表》报我厅医政处备案。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建设期为1-2年,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并将建设情况及时上报我厅医政处。建设期满,我厅将组织考核,达到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标准的予以认定。
附件:1.2013年新确认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名单
2.2013年新确认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名单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1
2013年新确认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