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13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省级临床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13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苏卫办医[2013]9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3.12.31

【实施日期】2013.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13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的

通知

(苏卫办医〔2013〕92号)

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

根据《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依据《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2013版)》,我厅组织专家对66所医院新申报的209个临床专科进行了评审。按照初审和现场测评结果及公示复核,经研究,现确认苏北人民医院医学影像科等61个专科新增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普通外科等16个专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

希望各有关医院进一步加强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

量和技术水平。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要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的要求,于每年2月10日前将《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年度运行情况表》报我厅医政处备案。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建设期为1-2年,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并将建设情况及时上报我厅医政处。建设期满,我厅将组织考核,达到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标准的予以认定。

附件:1.2013年新确认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名单

2.2013年新确认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名单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1

2013年新确认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名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