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标准化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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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细则【最新版】

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细则【最新版】

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细则目次1总则2术语3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3.1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3.2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3.3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3.4 建筑材料质量管理3.5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3.6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4验收评定附录A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评分汇总表附录B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分项评分表1总则1.0.1 为了促进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质量责任,规范工程质量管理活动,提高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创建和验收评定。

1.0.3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

2术语2.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特性满足要求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2.0.2 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为科学组织工程施工和保证建筑产品质量,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程序和质量控制方法等方面做出的管理和技术方面的标准化规定,以及实行的标准化管理活动。

2.0.3 质量检查标识将工程实体部位的质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值、检查值、检查日期、受检人、检查人等质量检查信息标识在相应的检查部位。

2.0.4 成品保护根据不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性能采取的免受污染、破坏的措施和活动。

2.0.5 留样室现场存放符合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认可的材料、构配件样品的房间。

2.0.6 实物样板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在现场制作的符合规范、工艺和质量要求,用以指导同类工程施工的实物。

2.0.7 标养室能够满足混凝土试块和砂浆试块标准养护环境的用房。

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环境是指温度为20℃±2℃、相对湿度≥95%的环境;水泥砂浆试块标准养护环境是指温度为20℃±3℃、相对湿度≥90%的环境;水泥混合砂浆试块标准养护环境是指温度为20℃±3℃、相对湿度60%-80%的环境。

质量标准化监理细则

质量标准化监理细则

质量标准化监理细则
在建筑工程领域,质量标准化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质量标
准化监理细则是对监理工作的规范和要求,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质量标准化监理细则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其内容、实施要求和监理流程等方面。

首先,质量标准化监理细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建筑工程各个阶段的监理要求和
标准,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等。

在设计阶段,监理要求包括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和确认,确保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施工阶段,监理要求包括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要求包括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其次,质量标准化监理细则的实施要求包括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机构的
管理要求和监理工作的程序要求等。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遵守监理规范和职业道德;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监理工作的程序要求包括监理计划的编制、监理报告的编写和监理记录的保存等,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最后,质量标准化监理细则的监理流程包括监理前的准备工作、监理过程的实
施和监理后的总结和评估等。

监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监理任务的确认和监理计划的制定;监理过程的实施包括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后的总结和评估包括对监理工作的评价和监理报告的编写,为工程质量提供可靠的监理依据。

综上所述,质量标准化监理细则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
相关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严格遵守质量标准化监理细则,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为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1 总则1.0.1 为规范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de)通知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1.0.2 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de)全过程,对工程参建责任主体(de)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实行(de)规范化管理活动.其核心内容是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1.0.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de)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de)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de)创建和评价.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质量管理标准化可参照执行.1.0.4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de)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de)要求.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要求施工单位质量管理2.1.1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标准化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人员配备、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工程资料等.2.1.2 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de)质量管理标准化应做到:1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制.确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质量工作负责人、总工程师、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工程项目(de)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实测实量人员、施工员等人员工作制度和责任制.2 建立质量自查与评价制度.对项目部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留有书面检查记录.对项目部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中发现(de)问题应及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督促实施并验证整改效果.应根据检查结果每月对项目部进行考核评价.3 建立质量奖罚制度.明确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质量奖罚要求,每月进行考核评价,并留有记录.4 建立分包管理制度.总承包施工单位应依法订立分包合同,建立分包管理制度,明确分包管理活动中(de)职责和权限.2.1.3 项目部应按照本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编制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专项方案,方案中应突出样板引路制度和质量常见问题(de)防治措施,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2.1.4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制度:1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de)质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申请验收前,必须对工程资料、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查,检查应有详细(de)检查记录和明确(de)检查结论,对不符合要求(de)限期整改,并留有书面整改及复查记录.2 建立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制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明确关键工序,针对关键工序划分质量控制点,制定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点应包括工程施工(de)重点、难点以及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de)部位.在过程质量控制中应留有相应(de)影像资料和质量记录,工程结束后对上述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归档保存.3 建立进场材料验收制度.对进场材料(de)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收,并留有材料进场验收记录.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见证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de)质量检测单位检测.4 建立样板引路制度.(1)建立工前样板制度,即施工前按照规定在现场将本工程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及重要工序、工艺制作形成样板间(件),在施工现场集中展示,实现质量标准样板化.(2)建立交底样板制度,即质量技术交底前通过设置样板间(件)来展示质量技术标准、成品保护措施、施工工艺等内容,实现交底可视化.(3)建立操作样板制度,即在分部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在工程实体中做出示范性实物样板,展示相关工序、工艺等内容,实现操作过程精细化.(4)建立验收样板制度,即在分部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前选择有代表性(de)楼层(标准层)施工至达到验收标准状态,使得工程参建各方具体掌握、清晰看到满足验收标准(de)实物状态,实现工程验收标准化.5 建立成品保护制度.针对不同(de)材料、半成品、成品制定相应(de)成品保护措施和方法,明确成品保护责任人,制定成品保护(de)奖罚措施.6 建立质量改进制度.对质量实测实量检查中发现(de)质量偏差,定期或按节点进行统计分析,制订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避免相同问题重复出现.2.1.5 项目部管理人员应佩戴胸卡上岗.胸卡上应有个人近期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相关信息.2.1.6 项目部应配备以下规范标准和质量检查工具、仪器:1 满足工程所需(de)标准、规范、图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2 磅秤、钢尺、靠尺、线锤、塞尺、游标卡尺、百格网、坍落度筒、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混凝土强度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计量和检测工具,并应按照规定(de)周期检定(校准),建立明细台账.2.1.7 项目部应明确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资料(de)收集、整理、保存和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归类整理、编目清楚、书写工整,且完整真实、签章齐全.施工过程资料应和工程进度同步,签字不得早签、代签.2.1.8 项目部应建立施工过程中(de)质量管理记录,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施工日志和专项施工记录、交底记录、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图纸(de)接受和发放、设计变更(de)有关记录、检查验收和整改、复查记录以及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等.建筑材料质量管理2.2.1 项目部应加强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de)质量管理.材料(de)进场验收、存放、管理、检测、留样等环节应符合有关规定(de)要求.2.2.2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de)进场验收过程、记录和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共同参加,并签字确认,建立进场材料质量验收台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de)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用于工程.材料验收应在施工现场内进行,并核查材料(de)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有关技术资料等.对需要复验确认(de)材料应及时现场见证取样,送有资质(de)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建筑材料使用前应依据规定分批次、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检测报告中代表批量、检测结果等信息应齐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不合格(de),不得用于工程.对验收或检测不合格(de)材料、构配件应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2.2.3 项目部应对材料堆放、使用进行管理,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储存、运输、加工,钢筋加工区、水泥库房、砂石堆场等场地应硬化,标准养护室应规范设置、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各种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并设置明显标识牌.1 标识牌大小: 0.4m×0.3m.2 钢筋原材料标识牌应标注下列内容:材料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进货(进场)日期、检验日期、检验状态、验收人.其他原材料标识牌参照标注.3 钢筋半成品标示牌应标注下列内容:名称、规格、使用部位、图形尺寸、操作人、检验日期、检验状态、验收人.2.2.4 建筑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上应注明材料型号、进场时间、进场数量、具体使用部位、具体使用数量、采购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原件存放其他单位(de),应由存放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存放单位公章.2.2.5 见证取样检测和实体检测应满足以下要求:1 见证取样检测、实体检测、桩基检测等应签订书面委托合同.2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情况,编制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批.3 见证取样数量和检测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设计和规范规定.4 工程项目(de)取样员、见证员最低配备均各不少于1人.5 取样员和见证员明确后,应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和该工程(de)质量监督机构.在施工过程中,更换取样员和见证员应当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申请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6 见证员应按技术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对试样进行唯一性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唯一性识别标识.钢筋和混凝土等重要原材料见证取样,应留存影像资料.2.2.6 项目部应设立建筑材料、构配件样品留样室,留样(de)材料、构配件应标注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标注应清晰,样品应归类,以备核验.施工过程质量管理2.3.1 项目部应对施工过程(de)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技术交底,样板引路,三检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质量管理,成品保护,质量问题处理和改进等.2.3.2 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de)要求,向质量管理人员、班组长逐层进行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应在样板集中展示部位设置班前讲评台,现场依据样板间(件)进行技术交底,并应留有影音或照片等资料.2.3.3 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引路制度,做到样板先行.工序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做实物样板件、工程实体样板间等.样板制作范围应当包括下列方面:1 展示工程特殊(de)或架设难度大(de)模板安装方面样板件(间).2 展示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防止踩踏措施、梁板柱钢筋接头等(de)钢筋绑扎方面样板件(间).3 展示墙体和构造柱连接处马牙槎设置、拉结筋设置、增设构造柱或腰梁、梭砖斜砌等(de)砌体组砌方面样板件(间).4 展示施工层次,具有防止裂缝和渗漏措施等工程施工中具有代表性(de)建筑防水方面样板件(间).5 展示工序关系、施工层次,具有防止外墙外保温裂缝、渗漏、脱落措施(de)外墙保温方面样板件.6 工程验收前设置具有代表性(de)达到验收标准状态房间(楼层)(de)样板间.7 住宅工程结合工程实际需要,参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下列工序或分项工程设置样板件(间):(1)展示防止内墙裂缝、空鼓有关措施(de)样板件(间).(2)展示防止门窗变形、渗漏有关措施(de)样板件(间).(3)展示防止墙体结露、霉变等措施(de)样板件(间).(4)展示电气、给排水及采暖管道穿墙有关构造(de)样板(间).(5)展示防止排水系统返味、排水不畅等有关措施(de)样板件(间).8 工程具有代表性或施工难度大(de)其他工序或分项工程(de)样板件(间).9 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设置(de)样板件(间).2.3.4 施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实测实量检查制.混凝土、砌体等结构工程以及抹灰等装饰装修工程,每施工完一个检验批,应由项目部实测实量人员进行测量,并将结果信息如实地录入质量检查标识或二维码,标识或二维码粘贴在受检部位,公示检查结果.质量检查标识标注内容包括垂直、平整度,轴线位移、截面尺寸等相应测量数据,并有检查日期和操作人、实测实量人员姓名.2.3.5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由质量员、技术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内容应清晰、完整、准确.验收合格后由监理签署意见,并留存相应隐蔽验收记录和影像资料.2.3.6 施工前,应编制混凝土标养试块、600℃d 同条件养护试块、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冬期施工试块(实施冬期施工(de))留置计划,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制作,并做好信息标识.1 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标养室.标养试块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浇筑(de)施工部位、浇筑量、浇筑台班确定.2 600℃d 同条件养护试块应留置在相应(de)混凝土浇筑构件处,并采取钢筋笼加锁(de)防移动和损坏(de)措施.工程(de)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数量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3 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块(de)留置方法与600℃d 同条件养护试块相同,留置数量应满足能够判定是否可以拆模为标准.4 冬期施工试块留置应当符合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要求.2.3.7 施工前,应制定检验批划分计划,经监理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应按规范要求程序组织验收.2.3.8 项目部应建立质量问题处理制度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质量问题(de)分类、分级报告流程作出规定,明确对质量问题处理(de)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保存质量问题(de)处理和验收记录.2.3.9 项目部应针对工程(de)具体情况,制定质量常见问题(de)防治措施,住宅工程应符合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de)要求,消除质量通病.项目部应加强创优创新工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认真总结有关施工经验积极编制施工工法.工程实体质量控制2.4.1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de)检查内容包括实体质量抽测和观感质量检查.2.4.2 实体质量抽测项目包括:1 混凝土强度.2 现浇楼板厚度.3 钢筋保护层厚度.4 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垂直度、表面平整度.5 砌体垂直度、表面平整度.6 抹灰工程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7 门窗工程安装.8 屋面工程分格缝等细部构造.9 护栏和扶手高度、立杆间距.2.4.3 实体质量抽测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强度.(1)混凝土强度抽测以梁、柱、墙等构件为主,具体抽测构件根据施工图纸随机抽取.房屋总建筑工程面积5万㎡以下(de)抽测3个构件,每增加2万㎡增加1个构件.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抽测数量.(2)被抽测(de)建筑物、构筑物或市政桥梁(de)砼养护龄期应达到等效养护龄期,即日平均养护温度逐日累计应达600℃d.(3)混凝土强度代表值不应小于设计值,也不宜超过设计值(de)130%.2 现浇楼板厚度.(1)现浇楼板厚度抽测部位根据施工图纸随机抽取.房屋总建筑工程面积5万㎡以下(de)抽测3个构件,每增加2万㎡增加1个构件.(2)楼板厚度检测采用超声法或钻孔实测法.3 钢筋保护层厚度.(1)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测以梁、板类构件为主,具体抽测构件根据施工图纸随机抽取.房屋总建筑工程面积5万㎡以下(de)抽测3个构件,每增加2万㎡增加1个构件.(2)保护层厚度检测主要依据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采用电磁感应法检测,必要时可采用剔凿(de)方法验证.(3)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梁类构件为+10mm,-7mm;板类构件为+8mm,-5mm.4 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垂直度、表面平整度.(1)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垂直度、表面平整度抽测部位根据施工图纸随机抽取.房屋总建筑工程面积5万㎡以下(de)抽测3个构件,每增加2万㎡增加1个构件.(2)截面尺寸宜在地面向上300mm和1500mm(de)位置测量.(3)垂直度宜在一面墙距边角300mm左、右(de)两处测量,柱(de)相邻两个面测量.(4)表面平整度测量宜在一面墙按45度角斜放靠尺测量,跨洞口部位优先选测.5 砌体垂直度、表面平整度.(1)砌体垂直度、表面平整度抽测部位根据施工图纸随机抽取.房屋总建筑工程面积5万㎡以下(de)抽测3处墙,每增加2万㎡增加1处墙.(2)垂直度测量宜在一面墙距边角 300mm 左、右(de)两处测量,测量部位选择正手墙面.(3)表面平整度测量宜在一面墙按45度角斜放靠尺测量.优先选取带门窗、过道洞口(de)墙面,测量部位选择正手墙面.6 抹灰工程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1)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de)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房屋总面积50000㎡以下抽查3间,每增加20000㎡增加1间,抽测部位应随机抽取.(2)表面平整度应用2m靠尺、塞尺检查;立面垂直度、阴阳角垂直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阴阳角方正用直角检测尺检查.7 门窗工程安装.(1)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de)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房屋总面积50000㎡以下抽查6樘,每增加20000㎡增加3樘,抽测部位应随机抽取.(2)检查开启扇开启是否灵活,关闭有无透风情况,执手、连通器等五金件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并应满足使用功能.(3)各处密封胶条不得有脱落、断条;外窗周边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打注应均匀饱满,表面应平整、光滑、顺直.8 屋面工程分格缝等细部构造.(1)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de)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房屋总面积50000㎡以下抽查3处,每增加20000㎡增加1处,抽测部位应随机抽取.(2)屋面工程保护层应设置分格缝,水泥砂浆保护层分格面积宜为1㎡;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应大于2m,分格面积不宜大于2㎡.(3)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女儿墙和山墙压顶内侧下端应做成鹰嘴或滴水槽;檐沟和天沟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侧顶部,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密封;女儿墙(de)卷材应满粘,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密封;等高变形缝顶部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高低跨变形缝在高跨墙面上(de)防水卷材封盖和金属盖板应金属压条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密封;伸出屋面管道卷材防水层收头应用金属箍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密封;出屋面排气孔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700mm;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de)坡度不应小于5%;屋面出入口(de)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高层雨水管水落口应设球形篦子.9 护栏和扶手高度、立杆间距.(1)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de)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房屋总面积50000㎡以下抽查3处,每增加20000㎡增加1处,抽测部位应随机抽取.(2)钢尺量楼梯扶手高度,垂直杆件净距离.(3)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de)净高低于0.9m时,应有防护设施.2.4.4 当实体质量抽测出现异常值或严重不合格时,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de)检测机构进行复测,根据复测结果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确保工程不留质量隐患.2.4.5 以上实体质量抽测宜选取有质量检查标识(de)构件,进行复核性抽查.2.4.6 观感质量检查项目包括:1 混凝土观感.2 砌体观感.3 墙体节能饰面层观感.2.4.7 观感质量检查应在具备检查条件(de)结构层中抽取3个层数目测.2.4.8 观感质量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观感.混凝土外观不应有蜂窝、麻面、疏松、孔洞、露筋、夹渣、开裂等质量缺陷.当混凝土出现严重缺陷时,施工单位应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de)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当混凝土出现一般缺陷时,施工单位应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2 砌体观感.砌体应组砌正确、排砖合理、表面平整、外观清洁、灰缝平直均匀密实,马牙槎留置规范、构造满足要求.不得出现瞎缝、假缝、透缝、通缝(de)现象.3 墙体节能饰面层观感.饰面层施工(de)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饰面层及保温层与其他部位交接(de)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当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采取防水措施,当饰面层采用饰面砖时,其安全性和耐久性应符合设计要求.3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工程质量管理标准评价内容和原则3.1.1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包括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自行评价(简称项目自评),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实施评价(简称主管部门评价)并确定项目评价等级;评价内容包括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建筑材料质量管理、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等4个分项.检查分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3.1.2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应坚持客观、公平、公开(de)原则.项目自评3.2.1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承包单位)及相关专业分包单位应当成立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自评机构.自评机构在施工过程中每月月初依据本细则附件1和附件2(de)规定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工作,并形成每月(de)项目自评分数.3.2.2 同一项目中若干单位工程或标段涉及不同总承包单位(de),应当按照总承包单位组成自评机构分别进行项目自评.3.2.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de)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依法依规履行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实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3.2.4 施工单位应当每月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属项目部及时进行项目自评,发现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存在问题(de)要及时督促解决并跟踪整改.3.2.53.2.6 同一项目中若干单位工程或标段涉及多个监理单位(de),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总承包单位对项目自评分别进行监督.3.2.7 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建档管理并在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监督手续前装订成册以下资料,按照当地住建主管部门要求存档备查:1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自评机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岗位明细.2 施工过程中项目自评材料、主管部门评价材料.有关材料应当包括本细则附件1、附件2中表格.3 施工过程中项目工程质量受到住建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主管部门评价3.3.1 在项目施工期内,工程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至少进行2次主管部门评价:1 实施日常质量监督(de)同时开展评价.2 每次参加评价(de)住建主管部门人员应当至少2人并应具有质量监督资格证书.3 同一项目中若干单位工程或标段涉及不同总承包单位(de),按照总承包单位分别进行评价.3.3.2 住建主管部门依据本细则附件1、附件2中表格内容组织进行主管部门评价,按照下列步骤要求确定当次主管部门评价分数和评价等级:1 按照附件1表格规定(de)检查项目,以主管部门评价当日所在月份(de)项目自评(当月未进行项目自评(de)可以选取上一月份)分数为基础抽查复核打分:(1)抽查(de)复核检查项目重新打分.(2)未抽查(de)复核检查项目录用项目自评分数.2 按照附件2要求计算(de)当次检查得分作为本次主管部门评价分数.3 按照本细则第3.4.3条第1款规定确定本次主管部门评价等级,并在附件2表格“评语”一栏标注.3.3.3 住建主管部门进行主管部门评价时,应当对包括但不限于本细则附件1表格中下列检查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复核:1 表3中第1项至第9项.2 表4中第1项至第12项(根据工程施工形象确定具体实体质量检查项目).3.3.4 住建主管部门实施主管部门评价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扣分检查项目(de),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de)可以根据整改后结果确定当次主管部门评价分数.3.3.5 每次主管部门评价分数和等级确定后,住建主管部门评价人员、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本细则附件2表格“评价单位以及人员”一栏签字确认评价结果.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单位对主管部门评价分数有异议(de),应当说明相关事实依据,住建主管部门可以重新进行评价.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单位无故拒绝在本细则附件2表格签字确认评价结果(de),住建主管部门可以将相关事实形成书面说明作为主管部门评价结果(de)证明材料.确定项目评价等级。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范文(四篇)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范文(四篇)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地建设管理,促进施工工地安全、文明、高效的建设,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工地建设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科学管理、环境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工地建设管理应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可控。

第五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严格培训和考核,确保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第六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和职责,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措施。

第七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施工设备和机械的检修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和机械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第十一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保卫部门或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三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消防意识。

第十四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道路交通管理,保障安全通行。

第十五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罚。

第三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第十六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规范,推行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第十七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

第十八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考核制度,对文明施工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预制梁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预制梁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预制梁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预制梁作为新型建筑材料,因其轻便、高效、安全等特点,在现代建筑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而建筑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因此,对于预制梁的施工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监督和管理意义。

本文档将提出预制梁施工质量监理的具体实施细则,以推动预制梁施工质量的提高。

2. 监理主体在预制梁施工过程中,需要明确监理主体,即需要监督和管理预制梁施工质量的具体单位和个人。

监理主体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现场质量监督人员、质量检验部门等。

建设单位应组织好上述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和管理,明确各个单位的职责和工作重点,并制定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措施,以确保预制梁施工的顺利进行。

3. 监理范围和内容在预制梁施工过程中,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应涵盖预制梁的整个生产、运输、安装和验收等环节。

具体包括:1.预制梁生产工厂的检查:主要检查工厂的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原材料质量和加工精度等情况。

2.预制梁运输、存储和保护:主要检查预制梁的运输、存储和保护情况,确保预制梁不受损坏和变形等影响。

3.预制梁安装和调整:主要检查预制梁的安装和调整情况,确保预制梁的几何尺寸和水平度等达到要求。

4.预制梁的试验和验收:主要检查预制梁的试验和验收情况,包括预制梁的标准化试验和实地安装验收等。

4. 监理方式和方法在预制梁施工过程中,监理方式和方法应以实际施工情况为基础,结合项目特点和建设单位要求,确保监理效果和实施效率。

具体应采取以下措施:1.开展流程监理:确认流程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预制梁生产、运输、安装等环节按照设计和规范完成。

2.实施质量监理:实施标准化试验、现场安装验收等,确保预制梁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执行文件监理:监督和审核所有有关预制梁施工的资料和文件,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4.水平指导、协调工作:在实施施工质量监理的同时,也应指导和协调各个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工作,确保施工进展顺利。

监理实施细则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一、前言在施工工程中,监理的作用至关重要。

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人员进行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和标准,它对于确保施工质量的合格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监理实施细则中与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相关的要点。

二、施工材料验收标准1. 原材料(1)钢材:外观应无明显锈蚀、裂缝等缺陷,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泥:包装完好,标示清晰,无结块现象。

(3)沙石:应符合规格要求,无多余杂质。

(4)砖块: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强度等级。

2. 施工辅助材料(1)脚手架:安全牢固,材质合格,拼装稳定。

(2)模板:平整、无裂缝、无明显变形。

(3)螺栓、膨胀螺栓:尺寸合适,外观无锈蚀,无明显变形。

3. 检测方法(1)结构材料采用视觉检查、手感检查等方法。

(2)使用必要的化学试剂进行质量检测。

(3)可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进行采样和实验。

三、施工工艺验收标准1. 基础施工(1)土方开挖:地面平整,边坡稳定,不得有明显滑坡、龟裂现象。

(2)打桩工程:桩身无明显弯曲、裂缝和扭曲等缺陷。

(3)浇筑混凝土:浇筑前确认模板是否安装牢固、尺寸是否符合要求,浇筑过程中注意控制水灰比。

2. 钢筋工程(1)钢筋接头:钢筋间接头应采用搭接连接或螺纹连接,连接部分应无明显缺陷。

(2)钢筋数量和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偏差和错位。

3. 砌筑工程(1)砖细部施工:砖缝应牢固,砖抹面应平整,无明显孔洞和间隙。

(2)砌筑质量:砖块应整齐、紧密,符合要求的强度等级。

四、施工工艺验收标准1. 基层处理(1)强度和平整度:地面均匀、平整,无明显鼓起或踢脚现象。

(2)基面处理:基层表面无粉化、砂粒剥离等现象。

(3)基层养护条件:基层应达到养护要求,如防水保温层、隔热层等。

2. 现浇混凝土(1)浇筑前表面处理:浇筑前确认模板安装牢固、尺寸是否符合要求,浇筑前基层平整度应检查合格。

(2)浇筑过程:在浇筑过程中,应控制好开裂、渗水等情况。

(3)浇筑后养护:应采取合适的养护措施,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稳定性。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建设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项目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和工地环境卫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地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设、道路建设、桥梁建设等。

第三条工地建设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

第四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具备合法施工许可证,并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五条工地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管,配合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环境。

第二章工地建设管理要求第七条工地建设项目应设置施工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配备齐全的工作人员。

第八条工地建设项目应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施工。

第九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

第十条工地建设项目应按照编制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按时完成工程,不得擅自延期。

第十一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工地安全。

第十二条工地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提供充足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工地建设项目应使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严禁使用劣质材料和设备。

第十四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工地建设项目应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少噪音、污染和扬尘。

第十六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建立和完善工地环境卫生制度,保持工地的整洁和清洁。

第三章工地建设管理措施第十七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制定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工地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二十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定期召开工地安全例会,交流工作经验和安全信息。

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工序验收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工序验收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工序验收标准I. 前言监理实施细则是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合理规范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文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监理实施细则中关于施工工序验收标准的要求。

II.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验收标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是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验收标准的要求:1. 施工图纸的验收- 确认施工图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平面布置、尺寸、符号等;- 查验施工图纸的完整性,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

2. 材料准备的验收- 检查施工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数量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 检查材料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明,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

3. 施工设备的验收- 判断施工所需设备的完整性和质量;- 检查设备的合格证明和维护记录。

III. 施工工序的验收标准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对每个施工工序进行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与要求相符。

以下是几个常见施工工序的验收标准示例:1. 地基处理工序的验收- 检查地基处理工序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包括地基开挖、回填、压实等;- 测量和检验地基基础的平直度、水准高程等,确保符合要求。

2. 结构施工工序的验收- 检查结构施工工序是否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包括模板安装、钢筋布置、混凝土浇筑等;- 检测和评估结构的强度和刚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 安装工序的验收- 检查安装工序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包括设备安装、管道连接、电线布线等;- 检测设备的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IV. 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的验收,以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目标。

以下是几个常用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 表面处理质量的验收- 检查墙面、地面、天花板等表面处理的平整度、光洁度等;- 检测表面处理材料的粘结力和耐久性。

2. 防水工程质量的验收- 确认防水层的材料和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检测防水工程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消防工程质量的验收- 检查消防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 检测消防系统的可用性和有效性。

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细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细则

3。

2监理单位质量管理3.2.1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履行监理职责。

监理单位质量标准化管理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项目监理部的质量管理、监理审核审批管理、进场材料管理、工程验收管理、质量问题处理、监理报告和监理资料等。

3。

2。

2 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对项目监理部加强质量管理和考核评价1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项目监理部的规模,并按要求成立项目监理部,选派有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总监应具备执业注册资格,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省级以上监理师资格,且应符合专业要求。

2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3 现场监理人员应为监理单位正式聘任的员工,监理员应有岗位证书并具备相应专业知识;4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项目监理部履职情况及现场实体质量进行内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检查频率每两月不少于一次,并留有书面检查记录;5 监理单位应根据检查结果每半年对项目监理部进行考核评价。

3。

2。

3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监理活动,人员配备、办公设施、检测工具、管理制度等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应健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2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明确质量标准化实施措施;3项目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划和有关规定配备齐全,除总监以外,土建监理工程师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每增加3万平方米,增加一人;安装监理工程师2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一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按道路、桥梁、排水等专业配置相应监理工程师;4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5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通讯、生活设施。

监理实施细则的质量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的质量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的质量标准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规范,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和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对监理实施进行详细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介绍监理实施细则的质量标准。

一、监理项目的策划与组织监理项目的策划与组织是监理实施的第一步,也是保证监理工作高效进行的关键。

监理机构应当制定全面有效的监理计划,并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流程以及工作要点。

此外,监理机构还应合理配置监理资源,包括人员、设备和信息系统等方面。

二、监理人员的资质和素质要求监理人员是监理实施的核心力量,其资质和素质直接影响监理工作的质量。

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他们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灵活运用,为项目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

三、监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监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是监理实施的核心环节,质量标准的制定与执行都需要在组织与管理上予以落实。

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同时,监理机构还应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记录,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质量标准。

四、监理报告的编制和提交监理报告是监理实施的重要成果之一,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估和整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准确记录工程施工的各项指标,并提出必要的整改要求。

监理报告应具备完整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为项目提供科学依据。

五、监理工作的评估与反馈监理工作的评估与反馈是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标准的重要环节,可以为监理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依据。

监理机构应定期开展监理工作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同时,监理机构还应主动收集施工方和业主的反馈信息,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六、监理效果与效益的评价与总结监理效果与效益的评价与总结是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标准的最终结论,也是监理工作的价值所在。

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监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建筑工地质量标准化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地质量标准化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地质量标准化监理实施细则1. 背景建筑工地质量标准化监理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有效规范建筑工地的监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2. 监理职责2.1 工地质量监督- 监督建筑工地的实施过程,确保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防止事故发生。

- 报告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2.2 文件管理- 确保建筑工地的相关文件齐全、准确和及时。

- 组织并监督建筑工程记录的编制和归档。

2.3 施工质量评估- 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督和评估。

- 针对施工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 监理程序3.1 建立监理计划- 在施工前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范围和要求。

- 确定监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安排。

3.2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审查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 检查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如基坑开挖、场地平整等。

3.3 施工过程监理- 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记录施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 抽查关键节点的施工质量,确保施工符合要求。

3.4 施工完工验收- 对建筑工程进行终验,核查工程质量和完成情况。

- 编制终验报告,提出验收意见。

4. 监理机构要求4.1 资质要求- 监理机构应具备合法注册资质,并具备相关经验和技术人员。

-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2 诚信要求- 监理机构和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有不良行为。

- 监理机构应保证独立、公正、客观的监理工作。

5. 附则5.1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质量标准化监理工作。

5.2 监理机构应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

5.3 如出现特殊情况,本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4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为建筑工地质量标准化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

安全标准化工地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标准化工地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标准化工地监理实施细则1. 简介在当今社会,建筑业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行业。

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显得越来越重要。

在建筑工程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安全标准化工地监理。

安全标准化工地监理是为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规范施工过程,确保施工工程质量,促进工程管理规范化的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标准化工地监理实施细则。

2. 监理范围安全标准化工地监理主要监督建筑工地的施工现场实施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施工的技术、质量和安全等情况。

2.监督建筑工程用材料的质量、质量标准和检测过程。

3.监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和环境保护。

3. 实施流程3.1. 施工前期准备1.建立项目施工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确定工程施工管理责任制度。

2.报备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并批准后方可开工。

3.进行招投标工作,确立工程监理人员。

3.2. 施工中期监督1.对施工逐步开展的各项工程实行跟踪管理,检查施工现场的技术质量和安全情况。

2.对质量控制点开展专项检查。

3.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安全管理符合要求。

4.对施工安全事故发生通报和处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3.3. 施工后期验收1.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以评定工程质量。

2.按照施工方案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并出具工程结构质量检测证明书。

4. 监理责任1.严格执行监理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维护业主利益。

2.对施工人员遵守施工规范和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和管理,保障施工操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 结论安全标准化工地监理实施细则对于建筑施工工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安全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实施监理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才能为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的提升和市场发展做出贡献。

对质量监理的执行细则

对质量监理的执行细则

对质量监理的执行细则一、总则1.1 目的确保项目质量满足设计文件、合同规定及国家标准的要求,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公司监理的所有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工程。

1.3 监理原则1. 公正、独立、客观、科学;2. 预防为主,动态控制;3. 权责明确,流程规范;4. 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二、组织架构2.1 监理机构设置设立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工作,配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相关辅助人员。

2.2 岗位职责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工作的总体负责,对项目质量监理结果负责;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所辖专业的质量监理工作,对专业监理结果负责;3. 监理员:负责现场日常质量监理工作,对现场监理结果负责;4. 辅助人员: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监理流程3.1 监理准备1. 熟悉设计文件、合同规定及国家标准;2. 编制监理计划,明确监理重点、难点及方法;3. 准备监理工具、设备及资料。

3.2 监理实施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人员资格等;2. 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监督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施工质量,确保符合要求;4. 对进场材料、构件进行验收,确保合格;5. 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3.3 监理记录1. 填写监理日志,记录现场情况、问题及处理措施;2. 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包括验收报告、整改记录等;3. 定期编写监理工作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4 监理沟通1. 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协调各方关系,解决现场问题;2. 与施工方、设计方、业主方保持良好沟通,确保质量要求的一致性;3. 及时报告监理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监理措施4.1 预防措施1. 审查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工艺合理;2. 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3. 严格验收程序,确保工序质量;4.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理素质。

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细则模板

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细则模板

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范围:涵盖工程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

第三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目的:监督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

第四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责任: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勇于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开展施工。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原则:公正、客观、合法、科学。

第六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要求:监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严格遵守监理规章制度,维护监理单位形象。

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程序: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监理计划和任务书开展工作,及时上报工程情况,定期汇总工作成果。

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报告:监理人员应当书面向相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对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意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合作,做好人员管理。

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施工经验和监理资质。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施工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过程和施工结果记录完整。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现场秩序井然,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利用现场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控制成本。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制度,防范施工安全事故。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质量控制方案,明确控制措施和要求。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一、引言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本文将介绍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基本概念、编制原则、主要内容以及编制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二、监理规划监理规划是指监理工程师在接受委托后,根据委托合同、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的指导监理工作的综合性文件。

监理规划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性原则:监理规划应符合委托合同、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要求,确保监理工作合法合规。

2、完整性原则:监理规划应全面覆盖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工程概况、监理范围、监理目标、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质量保证措施等。

3、针对性原则:监理规划应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制定相应的监理措施,确保监理工作针对性强。

4、可操作性原则:监理规划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理措施和方法,确保监理工作具有可操作性。

三、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是根据监理规划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的详细工作指导文件。

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1、质量控制措施:明确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制定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进度控制措施:分析工程进度计划,制定进度控制措施,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3、投资控制措施:明确投资控制目标和方法,制定投资控制措施,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要求,制定安全控制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5、合同管理措施:明确合同管理责任和要求,制定合同管理措施,确保合同管理合法合规。

6、信息管理措施:明确信息管理责任和要求,制定信息管理措施,确保信息管理规范有序。

四、编制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在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要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包括工程概况、特点、难点等。

2、要结合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要求,确保监理工作合法合规。

3、要注重可操作性,制定的监理措施和方法要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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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2号线龙岗停车场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监理实施细则B13(施工质量标准化)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龙岗停车场工程施工监理CD02标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校核:审核:华南铁路建设监理公司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龙岗停车场工程项目监理部二О一五年十月十二日施工质量标准化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质量管理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履行监理职责。

监理单位质量标准化管理主要内容包括:1、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2、项目监理部的质量管理3、监理审核审批管理4、进场材料管理5、工程验收管理6、质量问题处理7、监理报告8、监理资料1.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监理部加强质量管理和考核评价。

1.1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项目监理部的规模;1.2监理部成立:按要求成立项目监理部,选派有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1.3人员资质:总监应具备执业注册资格,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省级以上监理师资格,且应符合专业要求;1.4人员调整: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5人员聘用与证书:现场监理人员应为监理单位正式聘任的员工,监理员应有岗位证书并具备相应专业知识;1.6 对监理部的检查: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项目监理部履职情况及现场实体质量进行内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检查频率每两月不少于一次,并留有书面检查记录(公司月度检查记录表);1.7对监理部的考核:监理单位应根据检查结果每半年对项目监理部进行考核评价。

2.项目监理部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监理活动。

2.1 组织机构: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应健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2.2针对现场实际施工内容编制各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并明确质量标准化实施措施;2.3人员配置:项目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划和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监理员、资料员、试验员、见证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数量、人员的专业针对性满足现场需要;2.4日常工作: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

2.5现场旁站: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2.6工作场所: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通讯、生活设施。

办公场所应满足工作需求,有专用资料室等;2.7 检测工具:配备有关标准、规范、图集和混凝土回弹仪、游标卡尺、坍落度筒、测距仪等必要检测工具;并定期检查承包单位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2.8例会制度: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每周主持召开项目例会,起草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3.项目监理部对以下内容重点进行审核、审批:3.1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3. 2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质量保证体系,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确认。

3.3核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资格;3.4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实施专项方案》,重点审查施工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

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建设单位。

3.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6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专项方案,同意后予以签认。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应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履行审批手续;3.7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等资料,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3.8审核试验室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试验范围、管理制度、试验人员资格,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严格管控施工方现场材料的使用:4.1审核施工方提出的主要材料见证取样计划,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4.2对进场的实物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的比例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4.3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4.4项目监理部应建立材料进场验收台账,台账内容包括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厂家、进场数量、使用部位、取样记录及复试报告结果等。

5.现场施工质量的检验与验收:5.1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表,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5.2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5.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5.4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和严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施工现场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实施专项方案》实施与落实:6.1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6.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确认;6.3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6.4整改完毕后必须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6.5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7.项目监理部应建立报告制度,按月向建设单位报送监理月报。

当发生下列情况,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质量监督机构报告:7.1 发现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测不合格的;7.2 施工单位对质量问题拒不整改或者未按要求停止施工的;7.3 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可能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8.监理资料应管理要求:8.1 项目监理部应有独立资料室,并明确专人负责;8.2 资料应及时分类整理,编目清晰,内容完整;8.3 报验单、验收记录、检测报告等重要工程资料应留存;8.4 隐蔽工程和重要部位、工序验收的影像资料;8.5 质量标准化实施情况应有相关记录。

表B.2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检查评分表工程名称: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扣分标准应得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1监理单位质量管理核查相关文件、证书无监理部成立文件,扣3 分;*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无从业资格;总监变更未履行相关手续,扣3 分;未每两月对监理部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和复查记录,每次扣2 分,累计不超过6 分;102监理部质量管理核查资格证书、岗位职责、监理记录、例会记录,查看办公场所、检测工具配备组织机构不健全,岗位设置不合理,扣3 分;监理人员数量、专业不符合规定,扣3 分;未按规定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每次1 分,累计不超过10 分;现场办公场所不符合规定,扣2 分;无必要检测工具和相关标准,每个扣1 分,累计不超过5 分;无每周例会记录,每次扣1 分,累计不超过5 分;203监理审批、审核核查开工报告、相关方案、专家论证资料、资质审查资料未按规定审批开工报告,扣 2 分;未按规定审批《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实施专项方案》,扣5 分;未按规定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扣5 分;未按规定审批专项方案,扣5 分;未按规定进行方案论证,扣5 分;未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扣2 分;未审查检测机构资质,扣2 分;104 材料报验核查材料报验单、进场材料验收台账未及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签字,每次扣2 分,累计不超过10 分;未建立材料进场验收台账,扣3 分;台账记录不全或无可追溯性,扣 2 分;155工程报验与验收核查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未及时验收,每次扣2 分,累计不超过10 分;检验批未验收,每次扣2 分,累计不超过6 分;分项工程未验收,每次扣2 分,累计不超过6 分;分部工程未验收,扣4 分;156 监理通知核查监理通知和整改回复单对于未按质量标准化专项方案实施,未下达监理通知的和未复查的,扣5 分;存在质量缺陷,未下达监理通知的和未复查的,扣3 分;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未下达工程暂停令和整改后未复查的,扣5 分;107 监理报告核查监理月报、书面报告无监理月报,扣2 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未按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报告,扣5 分;58 监理资料核查监理资料无专人管理监理资料,扣5 分;资料未分类整理、编目不清,扣3 分;报验单、验收记录、检测报告等工程资料未留存,扣5 分;质量标准化实施情况无相关记录,扣5 分;15检查项目合计分项检查得分率得分率=分项实得分/分项应得分= %检查人检查日期注:带*项为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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