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建筑产业转型-促进住宅品质升级

合集下载

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促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全面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效益和施工效率,实现建筑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加强统筹规划,将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配套,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市场资源、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市场需求,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要结合地质结构、自然条件、区域经济水平、技术状况、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和路径,有计划、分阶段推进预制混凝土(PC)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轻钢龙骨结构、木结构等的应用。

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建设,鼓励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形成科学合理布局。

(三)完善体系,整体推进。

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快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评价认定体系。

遵循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规律,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进程中,实现装配式建筑与成品住房、绿色节能建筑联动发展。

(四)示范引领,推动发展。

以培育试点城市和产业基地、示范项目为引领,促进重点领域和优势区域率先发展。

二、发展目标2016—2017年,成都、乐山、广安、西昌四个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形成较大规模的产业化基地。

同时,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完善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

成都、乐山、广安三市的产业化基地要形成15万立方米部品构件的年生产能力,可提供项目装配率30%、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并在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住房中采用装配式建筑10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装配率30%以上。

西昌市建立钢结构产业化生产基地,到2020年,扶持2家钢结构建筑龙头企业。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采用钢结构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在房屋、桥梁、水利、铁路等建设中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75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75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75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已经2018年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3日鄂尔多斯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为推动传统建造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快建筑产业工业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步伐,促进全市建筑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15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1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中央、自治区及我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一体化装修和智能化应用的发展方向,依托技术创新和建设管理模式创新,推动建造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全面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性能和施工效率,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一)落实“两个阶段”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0.24•【字号】黔府办函〔2019〕112号•【施行日期】2019.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11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0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近年来,我省建筑业快速发展,建造能力不断增强,产业规模、企业实力不断提升,但建筑业整体发展水平仍然不高,工程建设组织方式、企业核心竞争力、监管体制机制、建筑科技创新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

为加快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规范保证金管理,严禁新设保证金,建筑领域工程建设项目逐步实现各类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

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加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强化工程款支付担保。

加大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规范建设单位履约,严格合同履约监管,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款结算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并将恶意拖欠工程款记入信用记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建立贵州省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动态管理制度,采取“政策直通车”“服务专员”“一对一”等形式送政策上门。

渝府办发〔2020〕10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0〕10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完善现代建筑产业链条(一)加快形成现代建筑产业集群。

科学布局产业基地,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全力构建名企汇集、上下贯通、集约集聚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重点发展部品部件生产、装备制造、机电管线集成、物流运输、智能家居、工业化装修等产业,推进智能制造在相关产业领域中的广泛应用。

力争到2025年底,现代建筑产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把我市打造成为西部现代建筑产业高地。

(二)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培育具备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一体化能力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

扶持高等级资质企业,支持特级企业申请相关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对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前100名的总承包企业,支持其申请不高于总承包资质等级的相关专业承包资质。

支持我市龙头企业与外地企业联合建设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项目,提升本地企业工程技术能力。

力争到2025年底,我市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数量西部领先。

(三)提升设计咨询能力。

大力支持勘察设计企业申请综合甲级资质,力争到2025年底,工程勘察设计综合甲级企业达到10家以上。

充分发挥设计引领作用,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能力,补齐本地设计能力不强的短板。

打造设计之都,汇集优秀设计资源,推动创建工程设计、创意设计、美术设计等创新设计平台。

在综合交通枢纽等市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中积极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强化咨询、设计、招标、建造等各环节统筹协调,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二、提升项目实施水平(四)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规模。

全市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有条件的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5〕105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5〕105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正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5〕105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地税局、物价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及巢湖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为支持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式(一)多渠道满足保障对象的住房需求。

在完成已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基础上,减少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量。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主要通过市场收购或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户型可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定面积标准基础上适度增减。

逐步将住房保障方式由实物保障为主转变为分档发放租赁补贴为主。

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模式,深化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机制改革。

(二)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各市、县可通过发放“购房券”等方式,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并自主购买商品住房。

商品住房库存量大的城市,要停止或减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

实行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重新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部分,免征契税。

(三)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

建立棚户区改造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对符合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审批手续。

各地通过市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及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入省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与新建方式同等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用地指标支持,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28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28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28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一)扩大装配式建筑覆盖面。

加快推进装配式混凝土(PC)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的应用,到2020年,全省市州中心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中心城区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1.尚未建成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市州中心城市(株洲、益阳、娄底、邵阳、永州)要按照《湖南省住宅产业化生产基地布点规划(2015-2020年)》的要求,在2017年底前建设好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或意向性确定合理运距范围内其他城市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立合作关系。

2.各市州中心城市下列项目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1)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科研、办公、酒店、综合楼、工业厂房等建筑。

(2)适合于工厂预制的城市地铁管片、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和园林绿化的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

(3)长沙市区二环线以内、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以及其他市州中心城市中心城区社会资本投资的适合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工程项目。

(二)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到2018年底,全省实现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储运、施工、装修、验收全过程的信息化动态监控,建立装配式建筑安全质量跟踪追溯体系。

以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研究与探索

以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研究与探索

以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研究与探索一、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发展水平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进步。

当前我国建筑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如资源约束、环境污染、劳动力短缺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研究以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质生产力是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建筑业的深度融合,为建筑业提供了新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有助于提高建筑业的整体竞争力。

通过研究和探索这些新兴技术在建筑业的应用,可以为建筑业提供新的动力源,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研究以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有助于解决当前建筑业面临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业对资源、能源和环境的消耗日益严重,传统的建筑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通过引入新质生产力,可以提高建筑业的生产效率,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研究以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有助于提升建筑业的国际竞争力。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建筑业已经成为各国竞争的重要领域。

通过引进和消化国际先进技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可以提升我国建筑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研究以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通过对新质生产力的研究和探索,有助于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实践路径,推动建筑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A. 建筑业发展现状及问题产能过剩:近年来,由于投资过度、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建筑业产能普遍过剩,导致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空间不断被压缩。

技术水平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业在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技术创新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市场对高品质建筑的需求。

环境污染严重:建筑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音等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部分地区的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恶化。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01•【字号】宁政办发〔2017〕143号•【施行日期】2017.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1日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关于在新建建筑工程中推广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246号)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我市实际,提出进一步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装配式建筑是指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装配式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及各类装配式组合结构建筑等。

本意见推进重点为本市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公寓等住宅建筑(以下简称“住宅建筑”)和学校、医院、商业、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以下简称“公共建筑”)。

全市目标任务为:2017年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总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住宅建筑成品住房交付比例达到30%以上,后续逐年提高,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住宅建筑成品住房交付比例达到50%以上。

二、依据经国务院批复的《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国函〔2016〕119号),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划定为重点推进区域、积极推进区域和鼓励推进区域(详见附件),各区域边界范围如下:重点推进区域:总体规划界定的中心城区,溧水区永阳新城和高淳区淳溪新城两个规划新城,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新疆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意义绿色建筑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目前,我国城乡建设增长方式仍然粗放,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能够最大效率地利用资源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有效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缓解城镇化进程中资源环境约束;能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显著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满意度,并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观念;能够全面集成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等多种技术,极大带动建筑技术革新,直接推动建筑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促进建筑产业优化升级,拉动节能环保建材、新能源应用、节能服务、咨询等相关产业发展。

济南市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济南市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济南市加快推进建筑(住宅)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建发〔2014〕17号]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建委(建设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住房保障管理局、科技局、质监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部品(件)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14〕2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化发展,明确建筑(住宅)产业化发展初期各项具体政策措施,市城乡建设委、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住房保障管理局、科技局、质监局联合制定了《济南市加快推进建筑(住宅)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

为加快我市建筑(住宅)产业化发展,推广建筑产业化技术应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实现国家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工作目标,促进建筑节能减排、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培育实体经济新的增长点,特制定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如下。

一、总则(一)本文所称的建筑产业化技术,是指为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标准化的建筑设计,模数化、工厂化的部品生产,达到建筑部品(件)通用化,现场施工装配化、机械化及管理信息化的技术。

本文所称的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是指柱、梁、楼梯、楼板、外墙、内墙、阳台等建筑结构中,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或钢结构构件免除现浇模板面积占现浇施工方式模板总面积的比例。

采用整体装配式卫生间的按10%计算预制装配率,采用整体装配式厨房的按15%计算预制装配率。

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由市城乡建设委负责认定。

采用建筑产业化技术建造的工程项目,应根据建筑部品构件的特点,尽量减少建筑凹凸,降低体形系数,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45%,且采用预制外墙面积不低于外墙总面积的60%。

(二)坚持政府带动的产业发展原则,政府项目带头推广应用建筑产业化技术。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部应用建筑产业化技术建设;各投资平台的建设项目、各县(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主导项目,其应用建筑产业化技术的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50%。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03•【字号】苏政规〔2023〕14号•【施行日期】2023.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发展规划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3〕1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建筑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建筑业改革,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做优做强建筑业企业,全面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江苏建造”品牌含金量,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培育3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业,150家具备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的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科技赋能成效明显,新型建造方式和建设组织方式加快应用,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初步建成建筑强省。

再过5年左右时间,江苏建筑业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

培育2-3家产值过千亿的建筑业企业以及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建成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标准体系和政策体系;进一步丰富“江苏建造”品牌内涵,基本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更高水平建成建筑强省。

三、主要任务(一)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建筑业向更宽领域拓展。

1. 推动建筑业企业向基础设施领域拓展。

支持建筑业企业进入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港口航道、地方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工程、轨道交通、电力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领域,引导企业积极参与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可在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比例的项目和标段,支持建筑业企业在满足相关资质要求基础上,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石政发〔2016〕9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石政发〔2016〕9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石政发〔201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应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形势,合理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一)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引导居民持币购房。

按照《石家庄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以直接货币补偿方式为主,引导棚改居民自主购买存量房。

自2016年起,国有土地上新启动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房屋征收项目,原则上实行货币化安置;集体土地上城中村改造,引导村民选择货币化安置。

加快消除城区D级危房,2018年底前,全市D级危房基本完成改造。

县(市)、区政府是危房改造的主体,按照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落实资金,并加快组织实施,主城区改造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

尚未进行改造的危房,县(市)、区政府督促产权单位、产权人采取切实解危措施,保障安全。

(二)严格控制主城区开发强度,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

主城区内未改造的城中村,除涉及民生和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之外,原则上不再审批;对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2018年底前要全部完成。

其它县(市)、区继续稳步推进,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城郊村及易地搬迁进入城镇的村庄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

(三)降低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多渠道满足保障对象的住房需求。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造方式创新,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一)将珠三角城市群列为重点推进地区,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

将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中心城区列为积极推进地区,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全省其他地区为鼓励推进地区,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二)逐步完善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城市、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培育一批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建筑产业现代化是指采用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替代现场现浇作业方式建造建筑产品,通过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实现绿色施工,提高工程质量,促进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是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

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核心,以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预制构配件和部品部件、全装修等为重点,通过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建筑业与建材业深度融合,切实提高科技含量和生产效率,保障建筑质量安全和全寿命周期价值最大化,带动建材、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末,争取建成1个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和质量等体系。

到2025年末,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新建建筑装配化率均达到50%以上,装饰装修装配化率达到60%以上,新建成品住房比例达到5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

三、重点任务(一)探索标准体系。

以预制装配式混凝土(PC)和钢结构、预制构配件和部品部件等为重点,探索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设计、生产、装配式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维护、评价认定等环节的标准和规范,补充完善装配式结构工程造价和定额体系,提高部品部件的标准化水平。

到2018年,基本建立质量可靠、符合市场需求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

(二)积极推广应用。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政府(管委会)作为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责任主体,应在每年建设用地供地面积中,落实一定比例的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宅。

对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应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26•【字号】辽政办发〔2017〕93号•【施行日期】2017.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9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精神,落实国家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要求,依据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方向,以推进建筑业结构调整、生产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以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发挥市场作用,注重政府引导,培育建筑产业集群,使装配式建筑发展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有利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协同配合,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统筹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技术条件,根据多层次、多样化的建筑需求,以及差异化的发展模式,结合不同建筑类型的具体特点,相应建设混凝土、钢、木结构装配式建筑。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补充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补充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31•【字号】徐政办发〔2017〕100号•【施行日期】2017.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补充通知徐政办发〔2017〕10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标准、规范要求,为适应建筑业发展需要,对我市《徐州市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6〕45号)作如下调整,补充通知如下:一、根据《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已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装配化率要求调整为《细则》预制装配率中的Z1项计算标准,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中对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调整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单体的预制装配率中的Z1项不低于20%,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和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单体的预制装配率不低于60%。

二、根据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的要求,2017年起,除5000平方米以下公建或居住项目,2000平方米以下工业厂房、配套办公、研发项目建筑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以及其它技术条件特殊不适宜实施装配式的项目外,以下三个区域内新开发建设土地及新建项目均应采用装配式施工方式进行建设,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其中Z1计算项不低于20%,且今后每年以不低于5%的比例增加。

新开发商品房项目必须为成品住宅。

(一)北至:九里山——荆马河;东至:三环东路;南至:三环南路;西至:三环西路。

(二)北至:徐海路;东至:京沪高铁;南至:连徐高速;西至:三环东路——迎宾大道。

(三)北至:三环南路;东至:迎宾大道;南至:黄河路——彭祖大道;西至:大学路。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0•【字号】乐政办发〔2018〕55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乐政办发〔2018〕5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业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温政办〔2017〕33号)和《乐清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等文件精神,特提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一)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

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进一步提升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水平。

到2020年,全市新建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以上。

(二)实现新建住宅全装修全覆盖。

自发文之日起,乐成中心城区新出让的商品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

积极鼓励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及其他新建住宅实行全装修交付。

(三)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

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及其他安置房、地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均实施装配式建造。

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本意见所指装配式建筑是指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不含场馆建筑。

二、工作步骤市政府每年编制全市建筑工业化项目实施计划,确定各乡镇(街道)目标任务,逐步统筹推进我市建筑工业化发展。

(一)发文之日起至2019 年底(试点示范期)。

制定土地、规划、金融、财政等方面的配套鼓励政策,培育建筑工业化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和构配件生产等企业,着重推动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及其他安置房等政府投资项目和商品住宅项目进行试点示范。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05•【字号】唐政办字〔2023〕113号•【施行日期】2023.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唐政办字〔2023〕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唐山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城乡建设和城市更新过程中,不断扩大绿色建筑规模,提升绿色建筑品质,降低建筑能源资源消耗,促进绿色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为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唐山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双向发力,全链条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筑建设标准逐步提升,绿色建筑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建筑能效水平和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进一步提升,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广泛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更加成熟,建设工程抗震减灾能力稳步提升,人居环境更加优质。

到2025年底,全市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不低于50%;城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35%;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占比不低于50%;每年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按不低于10%的速度增加;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55%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下同)、地上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按照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二星级标准建设,超高层建筑按照三星级标准建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推进建筑产业转型,促进住宅品质升级一、装配式建筑概念 (1)二、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意义 (1)三、装配式国家政策与企业推进 (2)四、装配式建筑对行业的影响 (2)五、聊建集团装配式施工的探索与发展 (3)六、聊建集团装配式发展与规划 (5)七、装配式发展建议——“三个取代”与“六个措施” (5)八、企业装配式推进经验总结——“六个研发”与“八个加强” (6)一、装配式建筑概念装配式建筑是指采用部件部品,在施工现场以可靠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建筑,具有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等特征。

装配式建筑包括预制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木结构以及混合结构等多种类型。

目前我国建筑产业正处于由传统建筑模式向追求高品质,低能耗,低污染建设的转型阶段,传统建设方式较为粗放,生产效率低,建设周期长,能源消耗高,建筑质量通病难以根除,建筑垃圾和扬尘对环境破坏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而装配式建筑是一种建筑结构构件、建筑构件及部品、机电设备等通过可靠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工业化建筑,具有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等特征。

二、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意义发展装配式建筑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要求推动建造方式创新的重要体现,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重要手段,对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具有深远的意义。

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环保,较传统建筑效率更高,质量更好。

它的优势在于生产标准化使得质量可控,构件生产全部采取机械自动化、信息化,避免了质量的人为因素,生产的过程全部由自动化程序控制,解决了传统建筑方式普遍存在的渗漏、不隔音、不隔热、精度差等“质量通病”。

同时,将过去的建筑工人转为制造业产业工人,提高了工人素质,改善了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大大降低了安全隐患。

施工方面,节约工期30%、节约人力50%,节水80%,节约模板90%、节约架管50%、节约钢材20%、减少建筑垃圾80%、节能70%。

三、装配式国家政策与企业推进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引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为响应国家产业化政策号召,自2011年起,山东聊建集团有限公司在先后在济南市、聊城市、渭南市、邯郸市成立建筑产业化发展“产、学、研”基地,并于2014年先后成立济南分公司和山东聊建集团装配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装配式构件设计、科技研发和工程施工,制定了“立足山东、辐射华北、布局全国,力争3年内实现主板上市”的战略规划。

2016年装配式施工完成产值11亿元,业务范围遍布山东、河北、陕西等全国多地。

公司已在山东聊城道口铺、高新区、旅游度假区及博平镇全面布点,建设PC构件厂区,投资建设的PC构件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已经投产,产品涵盖内墙板、外墙板、叠合板、楼梯等各类部品部件。

正在筹建的二期、三期、四期工程规划占地800亩。

构件生产基地全面投入生产后,可实现年产值10亿元,创造税收2亿元,满足5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需求。

四、装配式建筑对行业的影响(一)建造方式之变从“添砖加瓦”到“预制件装配”。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的构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与传统建造方式相比,装配式建筑建造速度快,受气候制约小,节约劳动力并可提高建筑质量。

其特点“搭积木”式造房子,流水线上“生产”房子。

(二)运营模式之变从“四处奔波”到“工厂化”。

以深化推进信息技术和机械化生产为依托,采用工厂化生产部品、部套、配件、现场装配的模式进行市场化运作。

传统模式是“四处奔波”,哪里接到项目就往哪里跑,进而在项目当地组建项目部,致使主要人力物力都集中于建筑工地。

而装配式建筑,将施工中用到的部件、构件如墙体、阳台、屋面、楼梯等基本在工厂完成,然后运到项目工地进行装配,大大减免了滞留于工地的人力物力。

(三)建造理念之变从“百年大计”到“好省快”。

2016年以来,我国各省市纷纷出台建筑产业现代化扶持政策,在招商引资、财政税收、土地转让、市场推广等方面重点支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直指“好省快”,呼吁在一切有条件的地方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摒弃传统粗放落后的建筑生产方式,追求质量、高效、节约,发展绿色建筑。

(四)转型大势已定,建筑行业将面临洗牌和重构2017年,全国几乎各个省市均出台了专门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对建筑产业化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作为市场主体来说,企业对待建筑产业化的态度也发生了明显转变。

早几年,市场普遍处于观望态度,而随着政府的号召,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试水产业化,特别是这两年,大型国有企业已经纷纷跟上脚步,加大了产业化投入力度,比如北京住总、中冶建设、中建十四局等,截止2017年下半年,仅济南从事装配式构件生产的企业就已达到20余家。

五、聊建集团装配式施工的探索与发展早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上,党中央就明确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首次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

近几年,随着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人们对居住环境及绿色建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经济新常态环境下,加强资源保护、环境治理及创新驱动已成为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

另一方面,人口红利的消失,使建筑工人严重短缺,用工成本也进一步提高。

而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行业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

2014年初,装配式的发展并未像现在如火如荼,政策支持力度和社会认可程度不高,又适逢建筑行业的低谷,建筑企业每一步发展都十分艰难。

正是在这样一个窘困的逆境中,集团董事会凭借对建筑行业发展的超精准把控,和对政策的敏锐洞察力,全力支持成立济南装配式施工直属公司,和山东住工装配有限公司,并将装配式施工定为快速并入全国市场的关键手段。

2014年初,我国仅有上海、深圳、沈阳三个建筑产业化试点城市,且国家、省市未颁发具体的产业化推进措施,这给山东省建筑企业尤其是第一家从事装配式施工的企业带来极大的困难。

由于工程采用预制墙板、预制叠合板、预制楼梯等构件进行装配施工,质量要求高,施工难度大,加上又是山东省首批装配式工程,无标准、规范可依,施工过程十分艰难。

聊建集团在承建山东省首例装配式工程——西城·济水上苑17#楼的时候,提前两个月组建组建了项目班子进行技能大练兵,广泛收集装配式方面的施工资料,请教全国各地装配式方面的专家学者,研究外省的装配式施工方案、图纸及规范,并多次去往沈阳、上海装配式施工项目学习。

工程开工以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产业化施工组织设计及吊装、注浆、外挂架施工方案,并邀请省内外装配式方面专家进行评审,各类专项方案的合理、科学性得到了评审专家的一致称赞,为山东省首例装配式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初步的施工依据。

在后期的装配式施工中,先后编制了《装配式剪力墙结构外挂架施工工法》、《装配式预制剪力墙结构吊装施工工法》、《装配式预制剪力墙结构注浆施工工法》,并积极应用《运用QC方法提高预制墙板安装质量》、《运用QC方法提高外墙剪力墙施工缝施工质量》等科技成果,大大提高了装配式施工的质量和效率,填补了山东省装配式施工无标准、无依据的空白,为山东省装配式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结构设计、装配施工、验收规范的制定提供了强力的支持,为山东省装配式的持续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

以我们集团承建的山东省首例装配式群体工程——港新园公祖房项目为例,工程于2014年9月24日正式开工建设,在开工之前我就遇到很多棘手的问题,第一是没有设计、施工、验收规范,不知怎么施工;再一个是缺少专业的装配式施工人才,因为集团是山东省首家从事装配式施工的企业,除了我们自己施工的济水上苑17#楼,我们没有任何可以借鉴的完整工程经验。

对此,项目部制定了几项技术攻关措施,一是找济南有这方面经验的专家,找设计院交流,参观学习外省装配式施工工程;二是去济水上苑工地学习,根据项目自身进行优化、改进,初步建立一套施工体系方案;三是去构件生产预制厂参与生产,了解构件的设计尺寸、位置及钢筋连接方式,完善施工前准备工作;四是制作施工模型,宏观把控施工布局。

进入施工阶段后,项目班子潜心钻研施工技术,查资料,翻图集,做样板、咨询、参观、请教专家,最终顺利通过《产业化施工组织设计》及《吊装》《注浆》《外挂架》三个专项论证方案的专家评审,并在后期施工中先后编制《装配式结构预应力混凝土叠合板施工工法》、《装配式结构外挂防护架施工工法》、《装配式结构现浇层转换配层套筒灌浆连接施工工法》等省级、市级工法20余项。

六、集团装配式发展与规划2014年下旬,集团开始从事装配式建筑的科研与施工,先后承建了西城·济水上苑17#楼项目、渭南经开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等装配式工程。

其中西城·济水上苑17#楼项目为山东省第一栋装配整体式建筑,港新园公租房项目为山东省第一个装配式群体工程,轨交集团新东站片区H1#楼项目为山东省目前最高的装配式建筑,陕西渭南经开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是陕西省首例钢结构装配式建筑,聊城金柱·和佑颐养中心项目是聊城市首例装配式建筑,以上建筑建筑面积和装配率都均居于全国前列,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各界的广泛关注,先后被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住建部列为“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工程项目”。

2017年,是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的转折之年、腾飞之年。

自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明确用十年时间使装配式占比达到30%的目标后,全国掀起了一场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热潮,从国家到省、市、区纷纷出台激励政策,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的同时,聊建集团也早已成长为一支专业的装配式强军团队。

山东聊建集团立足聊城,辐射周边,以在聊城市规划筹建“东西南北”四个预制构件厂为基础,加强企业的科技研发水平、提高企业的设计生产能力。

同时以装配式施工为跳板,在稳固聊城、济南、渭南、邯郸建筑市场的基础上,打造全流程、现代化、高水准的专业装配式团队力量,不断向全国装配式建筑市场进军。

依托装配式发展的专业优势和领跑优势,组建一支集装配式建筑科研、设计、开发、生产及施工为一体的龙头企业集团,在企业广大员工的艰苦奋斗下,力争将经过三年的努力,将企业打造成为山东省首家装配式上市企业。

七、装配式发展建议——“三个取代”与“六个措施”(一)三个取代以工业化生产方式取代劳动密集型的手工方式;以互联网的信息化手段取代传统的设计和管理手段;以预制装配式干作业取代现场湿作业提升建筑的品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