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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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

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政办[2013]46号

【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30

【实施日期】2013.07.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办〔2013〕46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4号)精神,强化政府对建筑业的扶持引导,全面提升建筑业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建筑业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到2015年,我市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较快增长:

经济社会效益进一步凸显。建筑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实现规模、质量和效益同步提

升。到2015年,全市建筑业年总产值达150亿元,力争突破170亿元。

产业发展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实现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服务业转变;推动专业结构调整,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建筑业年产值超10亿元、5亿元、3亿元的企业分别达到3家、10家、25家;力争培育特级资质企业1家、一级资质企业3-5家。

科技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广应用创新成果,创建企业技术中心,提高建筑业企业技术装备和绿色施工水平。到2015年,申报省级工法2项。

市场拓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大力拓展建筑市场。到2015年,我市建筑业企业在市外建筑业产值比超过30%。

质量安全保障进一步强化。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促进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争创“鲁班奖”工程1个、“黄山杯”工程8个、“铜都杯”工程20个;省级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30个、市级50个。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分类指导,整合各类资源,支持骨干企业和成长性企业发展,在企业资质晋级、增项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引导中小企业做精做专,加快培育经营特色较强、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专业企业。支持建筑业企业发挥优势,向上下游产业延伸,形成“突出主业、适度副业”的多元化产业发展格局。水利、交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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