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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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近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铜政办[2008]84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近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铜政办[2008]84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近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近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铜政办[2008]84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三个多月来,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截至目前,已有184家单位公开发布各类信息近4000条,网站浏览量超过53万人次,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平台的作用。

但在运行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在《关于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铜政办秘〔2008〕54号)下发后,仍有一些部门和单位至今没有开通本单位网页,没有上传任何信息,还有一些单位信息更新不及时,同时,网站的个别功能还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等。

为此,现结合实际,制定近期工作计划,请各单位根据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近期安排表二○○八年八月十二日附件: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近期安排表序号时间主要工作内容涉及单位协同单位18月上旬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局市文化局----28月上中旬对新组建单位、职能调整单位进行单位代码分配和信息整合新组建单位:西湖新区管委会、水务局、招商局、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重点工程建设局。

市经济信息中心各相关单位市编制办职能调整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农委、市政府研究室、史志办。

38月下旬扩大公开单位范围,适时开展培训市开发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台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铜都农村合作银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4•【字号】铜政办[2007]14号•【施行日期】2008.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07]14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区)、乡(镇)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本方案,与市政府同步组织编制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三月十四日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120号)的要求,为确保2008年3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目录编制范围。

分工协作原则。

市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规划、检查、验收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和单位的编制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编制工作的指导。

统一规范原则。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附件2)的要求,确认所辖相关单位的机构代码和信息公开目录,合理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主体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包括:市政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部门;市政府所属其他单位;市政府派出机构;各县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垂直管理部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铜政办〔2017〕2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铜政办〔2017〕2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铜政办〔2017〕21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6日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皖政办〔2017〕18号)要求,深入推进“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建设幸福美丽新铜陵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深化“五公开”要求,推进“阳光政府”建设(一)在公文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

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在本单位公文流转程序(含电子办公系统)中增加公开属性审查环节,并提出具体操作规定,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

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市政府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通过审核的文件,要在文件末页标注公开属性字样,其中,属于依申请公开的,要编入依申请公开目录。

(二)在会议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

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在2017年底前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法律顾问等列席本级政府(部门)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4•【字号】铜政办[2009]57号•【施行日期】2009.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铜政办[2009]57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四日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促进廉洁高效政府建设,为构建社会和谐,提前八年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主动公开,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突出公共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程度高的部门和领域的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县区政府、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查阅点等公开载体建设,构建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展听取民意、采集民智的渠道,实现政民互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文化局、档案局、政务服务中心)(三)制定虚假信息澄清、投诉举报受理、过错责任追究等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二、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政务公开的核心内容。

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编制职权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提高公众参与度;按照透明运行的要求,绘制每一项权力运行流程图,固化行政流程;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铜陵市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铜陵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铜陵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铜陵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铜陵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6月8日铜陵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53号)精神,按照《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6)7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家、省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的统一部署,依据权责清单目录中确定的行政许可(对应行政审批,下同)和行政处罚事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优化业务流程,制定公示规范,畅通公开渠道,确保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示具体信息,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二、主要任务(一)落实推进机制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由市信用部门具体牵头落实全市“双公示”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安排分管副县(区)长、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限的市直有关部门指定1名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集中归集、公示;县(区)发改部门、市直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单位)承担具体工作。

(二)明确公示内容各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权责清单目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基本内容。

行政许可事项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许可决定和截止日期、许可机关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事项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铜政办[2010]36号•【施行日期】201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铜政办[2010]36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以建设政府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综合平台为目标,以电子政务建设为支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拓展空间、丰富内涵,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阳光施政,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幸福铜陵建设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以公开促进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一)加大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大局,加强各级政府关于扩大有效需求、调整经济结构、推进自主创新、深化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促进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2009〕42号),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着重解决好工程建设信息不透明、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办[2014]69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办[2014]69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办〔2014〕69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17日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皖政办〔201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引擎,以群众需求为责任,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方便快捷、热情周到”的服务理念,坚持“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联合审批、限时办结、全程服务”的服务承诺,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着力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作出努力。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流程。

全面实现审批条件法定化,重点把好实质性条件审查结果;实现形式条件服务化,落实先批后审制度;实现审批组织形式固定化,采用“2+X”审批方式,统一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机制。

集中投资类项目审批权,将目前散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之外的办理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项目落地、生产经营所有环节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积极推动权利清单制度。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铜政办〔2015〕64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铜政办〔2015〕64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铜政办〔2015〕64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6月3日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5〕23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政务办〔2015〕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强力推进政府权责清单公开。

依法向社会公开市、县(区)、乡镇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流程图。

围绕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其他方式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结果等,压缩自由裁量权。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办〔2017〕163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办〔2017〕163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依据《目录》规定,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规范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向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交换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批、资质资格、交易、履约、信用奖惩、违法违规等信息,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全面、高效的信息服务。

三、市公管局、交易中心要加强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交易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四、各单位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采集、汇总、传输、存储、公开、使用过程中,应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涉密数据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五、各单位在交易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市公管局或交易中心反馈。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序号信息类别信息内容公开属性公开主体1交易目录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和规模标准主动公开市公管局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招标事项审批、核准信息主动公开市、县(区)发改委3交易活动当事人资质资格信息主动公开市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4交易信息主动公开市交易中心、枞阳县和义安区交易分中心5履约信息主动公开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6履约变更信息主动公开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7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市、县(区)发改、住建、交通、水利、公管等部门8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主动公开市、县(区)发改、住建、交通、水利、公管等部门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供应计划主动公开市、县(区)国土局10交易活动当事人资质资格信息主动公开市国土局11交易信息主动公开市交易中心、枞阳县和义安区交易分中心12履约信息主动公开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13履约变更信息主动公开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14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主动公开市、县(区)国土、公管部门15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主动公开市、县(区)国土、公管部门16矿业权出让出让(招标、拍卖)批复主动公开市、县(区)国土部门17交易活动当事人资质资格信息主动公开市国土局18交易信息主动公开市交易中心、枞阳县和义安区交易分中心19履约信息主动公开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20履约变更信息主动公开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21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市、县(区)国土、公管部门22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主动公开市、县(区)国土、公管部门序号信息类别信息内容公开属性公开主体23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主动公开市财政局24交易活动当事人资质资格信息主动公开市财政局25交易信息主动公开市交易中心、枞阳县和义安区交易分中心26履约信息主动公开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27履约变更信息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28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主动公开市、县(区)财政、公管部门29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主动公开市、县(区)财政、公管部门30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转让标的评估结果主动公开市、县(区)国资委31转让底价主动公开市、县(区)国资委32交易信息主动公开市交易中心、枞阳县和义安区交易分中心33履约信息主动公开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34履约变更信息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35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主动公开市、县(区)国资、公管部门36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主动公开市、县(区)国资、公管部门37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主动公开市卫计委38交易活动当事人资质资格信息主动公开市卫计委39交易信息主动公开市交易中心、枞阳县和义安区交易分中心40履约信息主动公开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41履约变更信息主动公开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42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主动公开市、县(区)卫计、公管部门43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主动公开市、县(区)卫计、公管部门——结束——。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30•【字号】铜政办〔2017〕32号•【施行日期】2017.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17〕32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30日铜陵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增进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安徽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皖政办〔2017〕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快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接入省平台,融合线上线下两个渠道,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增进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2017年11月底前,建成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向上对接省平台,向下延伸到县区。

初步实现省、市、县平台三级联动,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网上办理事项超过85%,在全市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努力做到本级公共服务事项1个工作日、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证5个工作日、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13550”行动)。

——2018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基本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30•【字号】铜政办[2008]48号•【施行日期】2008.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的通知(铜政办[2008]48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五月三十日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发布,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关于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是铜陵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通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

市民可在网站上查询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各时期关系民生的文件、政府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监督投诉等。

同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二、用户名与密码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管理平台的用户名为编制单位的机构代码(如市政府办公室为“GA001”。

具体代码已在《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中编订),用户名不可更改,二级单位编码由各单位自行编写;管理平台登录的初始密码为“123”,为确保信息安全,首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信息发布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由各单位在管理平台自行设置。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一)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目录是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型汇编,以文档、图片等为主要发布形式。

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编制办)已按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及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分三类编制了基本目录。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17•【字号】办[2014]68号•【施行日期】2014.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办〔2014〕68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17日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工作要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4〕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14年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

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程代理工作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继续做好“幸福铜陵一点通”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机二期工程建设,按照市、县(区)、乡镇(社区)三级优化栏目设计。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2.深化基层政府信息公开。

继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政府网站、“幸福铜陵一点通”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机、数字电视、公告牌、明白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第一时间公开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涉农专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各种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农村养老医保低保等信息。

加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区政府)3.强化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制度,及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16〕10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16〕10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16〕10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铜陵市政府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3日铜陵市政府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皖政〔2015〕6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权力,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下统称“权力实施主体”)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及其他权力。

第三条因法律法规变动或上级政策调整,政府权力事项发生变化时,相关权力实施主体应当对清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政府权力动态调整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权力实施主体申请增加政府权力事项。

第四条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的综合协调,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的合法性审查,各权力实施主体负责本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力实施主体应当申请增加政府权力事项:(一)因法律法规颁布、修订、解释需增加政府权力的;(二)上级政府、部门下放政府权力,按要求需承接的;(三)机构、职能调整,相应增加政府权力的;(四)其他应当增加的情形。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保密【发文字号】铜政办[2010]108号【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1.15【实施日期】2010.1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10〕108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铜陵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行政机关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第三条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应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铜陵市国家保密局是我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主管部门。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具体事务(以下称保密审查机构),其主要职责有:(一)对本机关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二)对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三)对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等不确定事项向本机关保密工作机构进行申报;(四)对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等。

第六条。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系统重要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办〔2015〕35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系统重要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办〔2015〕35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系统重要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系统重要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办〔2015〕35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铜陵市政府系统重要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日铜陵市政府系统重要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促进政府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要工作信息报告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规范简明、逐级上报”的原则。

第三条重要工作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国有企业等。

第四条市政府重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一)市政府重要会议包括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以及全市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等。

(二)参会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应于会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一)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目标责任分解意见,各主要责任单位对落实情况实行季度报告制,具体工作进展和形象进度形成书面材料于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报送。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将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点目标任务和履行自身职能所开展的工作及其进度信息,每2周1次分别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设置的专栏对外公开。

(三)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

总结和计划书面材料须在当年11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铜政办[2009]14号【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2.17【实施日期】2009.0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铜政办[2009]14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08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部门、各单位重视下,开拓创新、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现将《2008年度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二月十七日2008年度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一、2008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2008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搭建信息公开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入手来强力推进。

(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发以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

去年初,成立了以市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市监察局、发改委等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明确市政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市监察局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市经济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市文化局、档案局和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各自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等。

一县三区,市直部门,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25个乡镇街道,也都于去年10月底前相继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具体承办机构,指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成了从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和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到乡镇(街道)的覆盖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体系。

(二)强化培训,规范操作一是市政府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专家来铜做《条例》专题报告,对《条例》进行全面解读,包括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和单位15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是开展集中培训。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系统培训的通知-铜政办[2008]4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系统培训的通知-铜政办[2008]4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系统培训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系统培训的通知(铜政办[2008]41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普及应用,使各单位能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有关发布功能,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对此项工作的涉及人员开展有关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4月24-25日,分3期,每期半天,各单位具体培训时间见附件。

二、培训地点市人才考试中心5 楼计算机房(北京西路440号)。

三、培训对象市、县、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属机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乡镇(街道)、以及公共企事业指派一名熟悉本单位业务,并具备一定电脑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

四、培训内容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各单位编码编制说明;后台账号密码的分配、管理、修改等;后有软件使用环境配置;后台软件各功能模块的使用方法;公开信息上传的操作步骤和具体要求。

特此通知附件: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单位名单(分3期)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附件: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单位名单(分3期)培训时间:4月24日上午8:30培训单位: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序号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单位属性联系人联系电话001铜陵市政府(办公室)GA001002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GA002003铜陵市经济委员会GA003004铜陵市教育局GA004005铜陵市科学技术局GA005006铜陵市民族事务委员会GA006007铜陵市公安局GA007008铜陵市监察局GA008009铜陵市民政局GA009010铜陵市司法局GA010011铜陵市财政局GA011012铜陵市人事局GA012013铜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GA013014铜陵市国土资源局GA014序号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单位属性联系人联系电话015铜陵市建设委员会GA015016铜陵市交通局GA016017铜陵市农业委员会018铜陵市商务局GA021019铜陵市文化局GA022020铜陵市卫生局021铜陵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GA024022铜陵市审计局GA025023铜陵市地方税务局024铜陵市环境保护局GA028025铜陵市广播电视局GA029026铜陵市体育局027铜陵市统计局GA031028铜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GA032029铜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030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A035031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GA036032铜陵市旅游局033铜陵市粮食局GA038034铜陵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GA039035铜陵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序号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单位属性联系人联系电话036铜陵市人民防空办公室GA043037铜陵市档案局(馆)GA044038铜陵市地方志编撰委员会GA049039铜陵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GA050040铜陵市信访局GA051041铜陵市物价局GA052042铜陵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GA053043铜陵市国家税务局GA061044铜陵市气象局GA063045铜陵市地震局GA064046铜陵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GA065047铜陵市邮政局GA068048铜陵市烟草专卖局GA070049铜陵海关GA071050中国人民银行铜陵中心支行GA072051铜陵市银监局GA073052铜陵市残疾人联合会GA077053铜陵市红十字会GA078054铜陵市城市规划局GA101055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GA102培训时间:4月24日下午3:00培训单位:铜陵县、铜官山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序号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单位属性联系人联系电话001铜陵县政府办公室GB001002铜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GB002003铜陵县经济委员会GB003004铜陵县科技局GB005005铜陵县公安局GB007006铜陵县监察局GB008007铜陵县民政局GB009008铜陵县司法局GB010009铜陵县财政局GB011010铜陵县人事局GB012011铜陵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GB013012铜陵县国土资源局GB014013铜陵县建设委员会GB015014铜陵县交通局GB016015铜陵县农业委员会(林业局)GB018016铜陵县水利局GB019017铜陵县商务局GB021序号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单位属性联系人联系电话018铜陵县卫生局GB023019铜陵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GB024020GB025021铜陵县环境保护局GB028022铜陵县广电局GB029023GB031024铜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GB036025铜陵县人民防空办公室GB043026铜陵县档案局(县档案馆、县方志办)GB044027铜陵县供销社GB053028铜陵县教育和体育局GB101029铜陵县文化和旅游局GB102030铜陵县市容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GB103031铜陵县行政服务中心GB104032铜陵县房改办(县房产局)GB105033铜官山区政府办公室GC001034铜官山区教育局GC004035铜官山区科技局GC005036铜官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GC006037铜官山区监察局GC008序号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单位属性联系人联系电话038铜官山区民政局GC009039铜官山区司法局GC010040铜官山区财政局GC011041铜官山区人事局GC012042铜官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GC013043铜官山区建设局GC015044铜官山区卫生局GC023045铜官山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GC024046铜官山区审计局GC025047铜官山区环境保护局GC028048铜官山区统计局GC031049铜官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GC036050铜官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GC039051铜官山区档案局GC044052铜官山区区委区政府信访局GC051053铜官山区残疾人联合会GC077054铜官山区经济和发展委员会GC101055铜官山区文化体育局GC102056铜官山区招商局GC103057铜官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GC104培训时间:4月25日上午8:30培训单位:狮子山区、郊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序号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单位属性联系人联系电话001狮子山区政府办公室GD001002狮子山区教育局GD004003狮子山区监察局GD008004狮子山区民政局GD009005狮子山区司法局GD010006狮子山区财政局GD011007狮子山区人事局GD012008狮子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GD013009狮子山区建设局GD015010狮子山区农业委员会GD018011狮子山区卫生局GD023012狮子山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GD024013狮子山区审计局GD025014狮子山区环境保护局GD028015狮子山区统计局GD031序号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单位属性联系人联系电话016狮子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GD036017狮子山区委区政府信访局GD051狮子山区经济和发展委员会GD101019狮子山区文体广电局GD102020郊区政府办公室GE001郊区教育局GE004022郊区科技局GE005023郊区监察局GE008郊区民政局GE009025郊区司法局GE010026郊区财政局GE011郊区人事局GE012028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GE013029郊区卫生局GE023。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09•【字号】•【施行日期】2012.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四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扎实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深入贯彻《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进一步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铜陵“四个之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维护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到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稳步推进。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条例》施行以来,市政府已陆续制定和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各类规范性制度20余件,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相继出台工作制度800余件。

今年,各单位要在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切实转到提升制度的执行力上来,将制度建设与制度落实相互统一,相互促进,落到实处。

(二)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各级各部门要从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具体需求出发,切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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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
发布操作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铜政办[2008]48号
【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5.30
【实施日期】2008.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的通知
(铜政办[2008]48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发布,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关于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是铜陵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通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

市民可在网站上查询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各时期关系民生的文件、政府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监督投诉等。

同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二、用户名与密码
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管理平台的用户名为编制单位的机构代码(如市政府办公室为“GA001”。

具体代码已在《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中编订),用户名不可更改,二级单位编码由各单位自行编写;管理平台登录的初始密码为“123”,为确保信息安全,首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信息发布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由各单位在管理平台自行设置。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
(一)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目录是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型汇编,以文档、图片等为主要发布形式。

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编制办)已按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及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分三类编制了基本目录。

各部门和单位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需求,在基本目录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二)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对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以及监督方式和程序的简述,主要是对需要了解本部门、本单位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引导。

指南的编制应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08〕14号)要求进行编写,具体格式可参照附件2,或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和补充。

四、信息的发布和审核
各单位和部门应指定一个或多个内设机构,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发布-审核”机制,按照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发布信息。

在信息发布时应当严格执行《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由分管领导审核,或直接在信息形成或者公文制作程序中直接批示该信息是否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

对把握不准的信息,应报保密部门审核后发布。

五、其他
(一)行政职权流程图的绘制
对于主要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和办事流程应做到“一项一图”,即对于主要的行政行为和服务项目都要绘制一个行政职权流程图或办事流程图。

运行流程完全相同的,也可以只绘制该类行政职权流程图,不必单独绘制同类中每一具体项的流程。

行政职权流程图和办事流程图绘制完成后应以文档、图片等形式上传到网站上。

(二)文字和图片
上传的文档应在“在线编辑”中进行格式编辑,正文一般为仿宋字体,字号不大于4号字。

正式文件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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