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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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
革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铜政[2016]50号
【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18
【实施日期】2016.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
(铜政〔2016〕50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多规合一”的统筹功能,精简和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我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乡基础设施、工业设施、房屋建筑工程等,包括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投资项目。
二、工作目标
(一)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流程、办理环节进行全面梳理、精简和优化,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二)对标一流,创新管理,进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平台建设,着力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构建“全流程覆盖、全方位监督”的“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体系。
(三)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前置审批和中介审批,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多规合一”建设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新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项目策划和预审批机制
依托“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通过建设项目计划编制、行政审批和建设过程管理的信息保障,建立多部门协调的建设项目策划和预审工作机制,建立建设项目预选址、投资规模和用地指标等相关事项基本明确的项目库,为项目审批提速创造条件。
(二)科学划分审批流程
以建设项目业主的服务需求为导向,将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行纵向和横向划分,纵向分“五个阶段”,横向分“四条主线”。
1.五个阶段。
从“多规合一”平台上策划生成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事项前后置关系,并从有利于科学决策、依法行政角度出发,划分为五个并联审批阶段,即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方案审查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及备案阶段。
(1)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牵头单位为市规划局,其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事项为项目选址意见、用地预审、可研批复、用地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条件核定);其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事项为备案(核准)、招拍挂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预审)、用地
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条件核定)。
(2)方案审查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牵头单位为市规划局,其并联审批事项为方案审查及工程规划许可。
在此阶段,建设单位向市规划局提交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市国土局出具的用地有关证明材料,市规划局据此办理工程规划许可。
(3)施工图审查阶段:牵头单位为市住建委(其中,公路工程由市交通局牵头,港口工程由市港航局牵头,水利工程由市水务局牵头),其并联审批事项为施工图审查、各管线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防雷审核、人防工程防护设计审核(城市结合新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市政审核、园林审核、审查合格书备案等。
(4)施工许可阶段:牵头单位为市住建委(其中,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