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精英国家政权和农民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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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权力与国家》

《文化权力与国家》

《文化权力与国家》读书笔记《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2023- 9 - 17)作者:杜赞奇。

历史学家、汉学家,印度裔,早年就学于印度,后去美国求学,拜汉学家孔飞力为师,现为芝加哥大学荣休教授一、中心论点关键词:权力的文化网络、国家政权的内卷化中心论点:本文利用“权力的文化网络”、“国家政权的内卷化”构造了一个“国家—士绅—农民”的三层结构,乡村精英在“国家—士绅”层面传达和缓和国家专制权力,在“士绅—农民”层面因宗教、宗族(文化网络)和共同的利益关系扮演保护型经纪的角色。

随着国家行政权力的扩张,保护型经纪陷入困境后选择退出乡村政权,保护型经纪逐渐被以地痞恶霸为代表的赢利型经纪所代替,三层结构演变为“国家—农民”二层结构,小农不得不直面赢利型经纪和封建国家或日本侵略者的盘剥。

二、章节概要1.华北地方政权的现代化建设本章探讨的问题:地方政权现代化 1)地方政权的重组与扩大:地方政权的现代化推进主要体现在以“区,村庄/乡镇”的二级组织取代原先的三级赢利型经纪,村庄的保护型经纪体制作用消减,这样做的意义在于:国家政权在无中间环节的情况下与有正式组织的村庄直接打交道 2)河北山东二省的财政:省财政收入迅速增长表明省政权对社会财源控制加强,但这一控制的加强主要通过开辟税源而不是田赋收入的增加来实现;田赋收入增长不多的主要原因是旧有经济及其助手并未根除,只是改头换面,仍充斥于税收部门 3)国家政权的扩张与内卷化:旧有政权不存在内卷化的原因有①“无为而治”②地方政权存在保护性组织;现代化、官僚化的国家政权试图发展不受基层精英操控的基层政权来扩张自己的权力,但他自身无法完全官僚化,且不得不借助旧有经济体制开辟税源,而这阻挡了国家政权的扩张。

4)河北省的县级财政:国家只实现了形式上的现代化而非实质的现代化。

省级政府强制县级政府增加现代化机构→攫取县财政收入→县政府巧立名目增加税收+经济体制延伸至区和村中饱私囊→民国时期国家政权的内卷化。

乡村振兴:如何调动和发挥农民的主体积极性

乡村振兴:如何调动和发挥农民的主体积极性

乡村振兴:如何调动和发挥农民的主体积极性作者:王荣彪来源:《西部论丛》2020年第12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农民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动力,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一、处理好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更好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乡村振兴首先要处理好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小规模家庭经营是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本源性制度,“大国小农”一家一户的小农家庭经济模式是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农情。

乡村振兴是国家宏大的发展战略,为此国家出台了许多的惠农政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当前的基本方针,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党中央国务院也非常重视调动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积极性,改革之初,我国农村改革实行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政策,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不交税、种地有补贴”的惠农政策,进一步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近年来,党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惠农政策是我们处理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基本思路,但相对于“多予、少取”,“放活”的文章做得不够,一些地方政府大包大揽,农民在乡村振兴中变成“局外人”,尤其这些年来的精准扶贫,不同程度地存在村庄建设出钱的是政府,干活的是专业队伍,在乡村建设中“别人热火朝天干,农民背着手看”。

这些情况与党中央国务院的“农民主体地位”原则背道而驰的,没能发挥好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无法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实施乡村振兴,全面提升农村发展质量和农民生活质量,农民与国家的关系不再仅仅局限于农业生产领域,而是涉及农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尊重和实现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如何调动和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一个新的重要课题。

首先,要保证用好“交够国家的”的政策,就是落实好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基本原则,严守国家耕地和生态红线,实行按标生产和绿色生产,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国家乡村振兴的总部署总要求在各地落地生根。

我国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关系研究——理论综述与现实演进

我国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关系研究——理论综述与现实演进
摘要 :通 过对 以国 家构建理 论 为基 础 的我 国 国家政 权与 乡村 关 系相 关研 究 的梳 理发现 ,国 家 构建在 不 同的历 史情 景 下有不 同的体现 形 式和 完成 路 径 ,历 史 的发 展 则 赋 予 了 国家构 建 理 论 新 的元 素 ,并使之 不 断地 发展 、完善 。笔 者根 据我 国在 各历 史 时期 对农村 的控制 管 理方 式 的不 同将 古代 中国归 结为 “士绅一 文化 ”国家 ,将 建 国后 到 改革 开放 前 归 结为 “干部 一 动 员”国 家 ,将 改 革 开放 以来 归 结为 “能人一 市场 ”国家 ,并 以这 三 个历 史 时期 国家政 权 对 乡村 社 会 的不 同制 度 安排 为特征 ,来分析 中国 国 家构 建 的现 实演进 。
收稿 日期 :2009—12—17;修订 日期 :2010—03—09 作者简介 :冯毓奎 (195l一 ),男 ,湖北谷城人 ,襄樊学 院鄂北 区域 发展研究 中心教授 ,主要 研究 方向 :农村问题 ;
邢亚非(1984一 ),女 ,山东平度人 ,华 中师范大学 中国农村研 究中心政 治学 理论 专业硕士研究生。
2 院 学 报
Journal of Xja“g I1 University
M a1..2()10 Vn1.3l 0.3
我 国 国 家 政 权 与 乡 村 社 会 关 系研 究 — — 理 论 综 述 与 现 实 演 进
冯毓奎 ,邢亚 非
(1.襄 樊学 院 鄂北 区域 发展 研 究 中心 ,湖北 襄 樊 441053; 2.华 中师 范大 学 中国农 村 问题研 究 中心 ,湖 北 武 汉 430079)
第 三 种观点认 为在 晚清 和 民国时期 国家政 权 和乡村社 会 是 一个 互相 影 响 的过 程 .它 强调 在 这个 过程 中,国家和社会的力量相互妥协 ,国家的正式制度与乡村传统文化非正式制度相互融合 ,二者共存兼容 ,一 起重构了乡村社会。在这方面的典型代表是李怀印,他提出了“实体治理”的概念,认为“华北核心地 区的 国家 政权 建设 ,既不是 一种直 线 的发展 ,也不是 完全 的失败 ,而是 一个渐 进 的过程 。在此 过程 中 ,国家制度 和观 念开始 向每个 村 落渗透 ,与 当地 制 度安排 和 民众 观 念共存 ,或取 而代 之 ,并且 重 塑 了乡村 士绅 和普通 村 民的策 略和观 念 ”。持这种 观点 的还有 彭慕 兰 、曼 素恩等 。_6

政治社会学论文乡村精英的崛起与政治认同的获得国家政权与乡村关系新形态的探讨

政治社会学论文乡村精英的崛起与政治认同的获得国家政权与乡村关系新形态的探讨

政治社会学论文乡村精英的崛起与政治认同的获得国家政权与乡村关系新形态的探讨政治社会学论文乡村精英的崛起与政治认同的获得国家政权与乡村关系新形态的探讨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社会中,乡村地区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乡村精英的崛起以及他们对政治的认同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研究课题。

本论文将探讨乡村精英的崛起如何影响政治认同,并进一步探讨国家政权与乡村关系的新形态。

一、乡村精英的崛起乡村精英是指在乡村地区具备一定社会地位和财富的人群。

随着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乡村地区出现了一批乡村精英。

他们通常是当地的企业家、农业专家或者是具备一定教育背景的人士。

这些乡村精英拥有丰富的资源和权力,并在乡村地区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乡村精英的崛起主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影响。

首先,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乡村精英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乡村精英通过投资农业、兴办企业等方式积累了财富。

其次,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使得乡村地区的教育和人才培养得到了重视。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成为了乡村精英的新生力量。

此外,政府也在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政策支持,为乡村精英崛起提供了支持和机会。

二、政治认同的获得乡村精英的崛起不仅仅是经济地位的提升,对政治的认同也成为他们追求的目标。

政治认同是指个体对特定政治体系、价值观或政党的认同和归属感。

乡村精英通过积极参与政治决策和社会事务,表达自己对国家政权的认同。

乡村精英获得政治认同的路径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政府通过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和资源投入,提升了农村地区的发展水平。

乡村精英看到政府领导层关心农村地区的努力,对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决策制定能力表示认同。

其次,乡村精英通过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和社区建设,实际参与到政治决策和公共事务中,从而加深了对政府的认同。

三、国家政权与乡村关系的新形态随着乡村精英的崛起和政治认同的获得,国家政权与乡村关系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和形态。

传统上,国家政权在乡村地区的控制力较弱,政策的执行和资源的分配存在一定问题。

乡村精英

乡村精英

近代以来,日本学者的研究认为,士绅作为明末 清初时期的用语,是具有生员、监生及至举人、 进士等身份并居住在乡里的人的总称(冯贤亮, 2005)。 张仲礼(1991)认为生员等属于下层绅士,举人为 中层绅士,而进士为高层绅士。他通过对晚清 各个地方志中的绅士传记所做的分析,将绅士 按职责划分为八类:“为慈善组织和民间团体筹 款”、“调节纠纷”、“组织和指挥地方团 练”、“为公共工程筹款并主持其事”、“充 当政府与民众的中介”、“为官府筹款”、 “维护儒学道统”、“济贫”。这种类型划分 基本上涵盖了乡绅在农村生活中的各种作用。
乡村精英的概念整合
帕累托在其著作《精英的兴衰》中这样定义 “精英”:“精英是指最强有力、最生气勃勃和 最精明能干的人,而无论好人还是坏人。”(帕 累托, 2003) 而米尔斯则开创性地运用精英理论来研究社会 结构的变化,他的“精英”指的是居于社会统 治地位的权力集团,拥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并能 运用大量政治权力的一类人(米尔斯,2004)。
(三)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的成立彻底打破了原有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乡 村精英的身份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性质的转变与 土地革命彻底改变了中国乡村社会,颠覆了传统的乡村 权力结构和文化规范,新的权力秩序和文化要求给了传 统士绅阶层致命一击。新的乡村精英是来自于贫苦家 庭、未受过教育、政治思想觉悟高的青年党员干部。 原来的各种乡村精英,无论是传统士绅、宗族领袖以及 地方保护人,还是地主恶霸、土豪劣绅,都在建国后一 次次的政治运动中被彻底打倒。乡村社会被紧紧掌控 于国家政权之下,经济、政治与文化都依赖于国家统一 的计划体制,新的乡村精英代表国家政权利益。只 是,“由于缺乏文化资源,不得不过度地依赖政权和政治 话语的支持,从此以后,中国农村开始了政治权力无限 扩张的时代”(张鸣, 2001)。

《文化、权力与国家》读书心得笔记

《文化、权力与国家》读书心得笔记

《文化、权力与国家》读书心得笔记摘录权力的文化这一模式可以使我们在同一框架中理解晚清社会中帝国政权、绅士以及其他社会阶层的相互关系,并以将这种对文化及合法性的分析置于权力赖以生存的组织为基础,来达到这一目的。

在组织结构方面,文化网络是地方社会中获取权威和其他利益的源泉,也正是在文化网络之中,各种政治因素相互竞争,领导体系得以形成。

由于其他职能有赖于这一组织基础,故我首先考虑这一基础。

文化网络由乡村社会中多种组织体系以及塑造权力运作的各种规范构成,它包括在宗教、市场等方面形成的等级组织或巢状组织类型。

这些组织既有以地域为基础的有强制义务的团体(如某些庙会),又有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如水会和商会)。

文化网络还包括非正式的人际关系,如血缘关系、庇护人与被庇护人、传教者与信徒等关系。

这些组织既可以是封闭的,也可以是开放的;既可以是单一目的的,也可以是功能复杂的,总之,其包括十分广泛。

―――――――――第1页,第一章权力的文化网络到19世纪末期,清朝政府通过双重经纪来征收赋税并实现其主要的统治职能。

经纪是交易中一方的代理人,他常常收取一定的佣金。

尽管理论上(名义上)并非如此,但事实上,清末封建国家正是通过收费经纪来统治乡村社会的。

我称这种国家经纪(State brokerage)为营利型经纪,以与另一种类型保护型经纪相区别。

在后一种类型中,村社自愿组织起来负责征收赋税并完成国家指派的其他任务,以避免与营利型经纪(村民认为他们多为掠夺者)打交道。

―――――――第24、25页,第二章清末乡村社会中的经纪统治我将用国家政权的内卷化这一概念来说明20世纪前半期中国国家政权的扩张及其现代化进程。

在政权内卷化的过程中,如同前面讨论过的营利型国家经纪一样,政权的正式机构与非正式机构同步增长。

尽管正式的国家政权可以依靠非正式机构来推行自己的政策,但它无法控制这些机构。

在内卷化的国家政权增长过程中,乡村社会中的非正式团体代替过去的乡级政权组织成为一支不可控制的力量。

《乡村振兴战略》试题答案

《乡村振兴战略》试题答案

乡村振兴战略试题答案总分:100 及格分数:60 考试剩余时间:0时25分46秒单选题(共10题,每题3分)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共那那次党代会提出的?A、十六大B、十七大C、十八大D、十九大2、近年来,全国大部分地区采取了选派机关干部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乡村自身精英缺失的不足。

A、村长B、村委C、村党组织书记D、村务公开会计3、建设乡村文化礼堂,肇始于那个省A、浙江B、福建C、广东D、江苏4、农村社会治理开始朝着网格化方向实施制度创新,实施“民生110”工程。

表明:国家权力契合农村基层法治的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以()的多元救济通道;A、以基层司法为核心B、以传统文化文化为核心C、以乡贤规则为核心D、以村规民约和村民意愿为核心5、世界最早的生物防治是中国的A、利用黄猄蚁治柑桔害虫B、养鸭捕蝗C、桑基鱼塘D、稻鱼轮作6、社区营造就是充分利用农村社区的(),激发农村社区居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以“营造农村社区”为基础,实现基层政府、党团组织、社区协会和农村居民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中的多元互动。

A、政治资本B、社会资本C、人口结构D、社会组织关系7、目前世界上申报全球农业文化遗产最多的国家是A、日本B、美国C、意大利D、中国8、测土配方施肥,缓释肥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属于哪一类资源节约型技术()A、节水B、节能C、节地D、节药E、节肥F、节劳力9、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还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A、俭朴村风B、淳朴民风C、勤劳家风D、节俭族风10、农村社会治理有效的组织基础是()A、利益相关B、关系相融C、阶层相近D、地域相近多选题(共10题,每题4分)1、建立常态化的精英吸纳机制,创造良好的精英成长环境,内容包括()A、需要尊重和承认村庄精英在在乡村治理中的合法性地位;B、出台制度化和常态化的村庄干部竞选机制;C、完善“告老还乡”和“回乡光荣”精英们的制度吸纳机制;D、把大学生“村官”制度作为农村建设输送人才的一项长远战略计划;E、完善国家公务员的晋升考核机制2、文化相连是农村社会治理有效的心理基础,文化相连包括的基本内容是()A、地缘文化B、习俗文化C、亲情文化。

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

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

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1] ——家族势力与国家势力的博弈与合流内容提要:我国是一个“以农立国”的文明古国,农业是国家的经济基础,它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

自秦始皇统一到辛亥革命成功的两千多年里,“大一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主流。

在“大一统”的农业社会,乡村是国家的细胞,是王权是否巩固的基础。

同时,乡村又是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为了维系王权,封建国家采取“官民共治”的形式,将国家权力渗透到乡村,从而实现“摄取乡村资源”和“降低治理成本”的统一。

而“官民共治理”的“乡里制度”是乡村治理的政治基础,它直接决定了乡村政治文化的基本特点,即以血缘为前提的有限自治。

本文追溯了乡里制度和官民共治的形成,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乡村政治文化特点的内涵。

关键词:古代乡村乡里制度官民共治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本文发表于《重庆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发表时编辑部有改动。

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2007年第11期全文转载。

)我国是一个“以农立国”的文明古国,乡村社会是国家旺盛生命力的来源,它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

美国传教士明恩溥[1]认为,中国大城市的数量远没有西方多,许多城市与县府相当于设置了围墙和衙门的大乡村。

乡村社会的重要性,使乡村治理成了封建王权统治的一项重要任务。

自秦始皇统一到辛亥革命成功的两千多年里,统治阶级在乡村一直坚持“官民共治”的传统。

在“官民共治”的模式下,王权和族权的相互博弈与合流决定了中国乡村政治文化的基本面貌。

一、古代乡村治理目标:摄取乡村资源和降低治理成本自秦朝以后,中国历史分分合合,但从整个历史发展来看,“大一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主流。

在“大一统”的农业社会,乡村是国家的细胞,是王权是否巩固的基础。

同时,庞大的国家机器的运转需要消耗大量的社会资源,而农耕社会能够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是乡村。

为了维系王权的延续,国家必须保持“行政力量”深入到乡村,维护乡村稳定,汲取乡村资源。

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问题初探

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问题初探

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问题初探作者:王超王长海来源:《现代交际》2012年第02期[摘要]农村基层政权,是国家设立在农村的、其下不存在行政层级的、直接面对农村社会进行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政权组织,是国家政权体系中的最低一个层级,也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基层一切工作的落脚点,是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如果放松或削弱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势必会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执行,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形象或威信就会受到损害。

[关键词]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图分类号]D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2-0134-01众所周知,农村政治历来是人们所关注的重心和焦点之一。

所谓农村政治,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权力和农村内生权力在乡村社会的交互运作以及对乡村公共事务的治理。

农村基层政权和政治生活的变迁,是20世纪中国社会整体变迁的一部分。

而20世纪中国政治的变革可谓跌宕起伏,动荡和变革循环,传统与现代交融,结构转换和机制重建并存。

与此相应,农村政治也始终处于转换、重构与变迁之中,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了中国农村以及中国社会变动与转型的方式、路径和速度。

一、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原因也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村级干部管理系统面临人力匮乏目前大多村庄青年外出,使得大多农村老龄化,致使精英外流,农村知识体系不能及时更新。

同时,村干部的报酬太低,工作压力过大。

村干部现况是管事多、操心多、挨骂多,在事业发展前景上几乎没有转干、升迁的可能,因此不少人不愿当村干部。

这样村级组织的素质、办事效率很难提高。

(二)乡村债务,只升不降居高不下的乡村债务对农村的治理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恶果。

乡村干部对村部能偿还巨大债务的信心丧失,并因此失去了工作的热情与社会责任感,得过且过成为他们的信条。

为化解债务,各地采取了种种措施,收效甚微。

中国农村政治分析第三章 当代农民的政治参与

中国农村政治分析第三章 当代农民的政治参与

5.信访式参与 信访式参与是农民尤其是普通村 民以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 见和要求,以期影响和改变损害自己利益的决策 和行为的制度化政治参与方式。 6.个别接触 个别接触,是指农民阶层主动接触政 府官员或其他公职人员,表达自己意见和建议,进 而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政治参与活动 7.诉诸媒体
1.接触活动 P87 2.民情表达参与:舆论性民情表达;政府性民情 表达(人民信访部门) 3.诉讼活动:通过法律手段影响政府部门的决策 及党政干部的行为。 4.代表参与活动:农民可以直接或间接推举出自 己的农村代表参与政治活动,农民还可以通过联 系或影响人大代表进行政治参与
二、农民政治参与的基本特征 1、动员性政治参与和自主性政治参与相伴
适应性:政治体系适应外在环境的能力。
3、影响农村公民文化建设 公民政治文化建设的核心:形成农村参与型政治文化 (1)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影响农村规则意识的建立
(2)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影响农民政治理性的形成
(3)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影响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参与型政治文化的特征 参与型政治文化是自信的文化 参与型政治文化是理性的文化 参与型政治文化是宽容的文化 参与型政治文化是法治的文化
第一节 农民政治参与的基本形式
一、政治参与的两种基本形式 主要分为四种类型: 1.暴力对抗型 2.上访抗议型 3.违法操纵型 4.反参与抵制型
(一)非制度政治参与主要形式
加强农民制度化参与的具体措施 1.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 2.大力发展农村教育 3.建立全民参与的机制与制度 4.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村干部素质
2、制度化政治参与和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并行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竞争性政治参与和协商性政治参与同在

多元治理视角下的乡村精英治理研究

多元治理视角下的乡村精英治理研究

多元治理视角下的乡村精英治理研究作者:李紫衍来源:《管理观察》2016年第27期摘要:民主自治一直是中国乡村基层民主实践的目标,但实际上的乡村治理却走着精英治理的老路。

在实践中,精英治理模式的缺陷已逐渐浮出水面,同时在“乡政村治”的治理结构下,乡村社会的内在困境与矛盾也逐渐凸显。

应如何协调乡村社会中的多元治理主体的关系、处理利益冲突需要我们思考。

多元治理模式的出现,是在探索超越当下中国乡村治理模式所作出的必然政治抉择。

在实现多元治理的道路上我们需要给予充分的体制保障。

关键词:多元治理乡村精英乡村治理民主中图分类号:S- 0 文献标识码:A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村级治理开始实行民主化。

这一过程期望通过扩大基层民主,健全组织和制度,整合内外闲置资源,促进村庄和谐稳定与适度发展。

虽然乡村基层实践中一直要求实行民主化治理,但客观上精英治理模式依旧占据“半壁江山”。

在实践中,精英治理模式由于自身的诸多限制而步履维艰。

变化正悄然发生,一种与多元利益、多元冲突相适应的乡村治理模式正向我们走来。

一、精英治理模式的内在缺陷与结构困境现代精英理论的先驱者帕雷托认为精英可分为两种:一是执掌权力(直接或间接)的统治精英,二是取得非凡成果的非统治精英。

本文所探讨的乡村精英则是以上两种精英的结合:首先在各自领域中占有较多资源,其次通过基层选举或其他方式成为直接掌握权力的统治精英。

“皇权不下县”——乡村社会在古代就受制于士绅一级。

可见从过去到现在的乡村社会,精英治理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虽然学界中对其利弊影响认识不一,但在多年的运行中其也获得了上级政权的认可和村民的情感支持,并且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依旧会展示其生命力。

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现有精英治理模式存在着某些天生的缺陷,同时在“乡政村治”的治理结构下,乡村社会的内在困境与矛盾也愈发显现。

(一)精英治理模式的内在缺陷第一,精英治理模式是一种依托个人权威的人治,村民出于信任与依赖而服从、追随这些精英人物。

中国新农村选举政治中的精英分化与制度回归

中国新农村选举政治中的精英分化与制度回归

中国新农村选举政治中的精英分化与制度回归根据当前学界对乡村精英理论的研究,乡村精英可以分为体制内精英和体制外精英。

体制内精英主要是指掌握正式权力资源的精英,而体制外精英则掌握传统资源等其他资源。

金太军等人的研究表明,体制内精英处于干部系统和民众系统的边际地位,处于乡镇干部、民众两个系统利益一致的结合点和触发点上,并在国家与农民的紧张夹缝中工作。

①由于其“双重角色”的无法调适,使其往往徘徊于“保护型经纪”与“赢利型经纪”的角色冲突的阴影当中。

②在体制内精英中,处于中枢地位的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这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形成了广受关注的“两委”关系。

而体制外精英则主要包括宗族精英、宗教精英、宗派势力、经济乡绅等。

③在传统乡村社会.这些精英构成了乡村自治的主体力量。

在人民公社时期,伴随着国家对乡村社会的高度统合,这些精英被纳入新的公社体制中。

因此,在这段时期除了体制内精英外,基本不存在体制外精英。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行政控制的弱化以及农村社会的分化和重组,村庄精英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并深刻影响着乡村治理的格局。

一、乡村精英的流失目前,中国正处于新农村建设的开局阶段,精英对于乡村的发展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一定程度上,他们是未来新农村建设的希望。

所以,新农村建设对于“乡村精英”的需求是迫切的。

乡村精英即在乡村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基于智力、经历、分工和心理等方面的优势,对乡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他们握有一定的社会话语资源,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或传统的社会资源。

④他们在乡村社区中具有非正式的权威,起着重要的社会整合功能,对乡村社会中意见的表达、政策的执行、政策的评估以及各种信息的反馈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扮演着乡村社区中的“守门员”角色。

后发国家持续不断的现代化,使农村不得不依赖于城市,并形成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这种体制导致农村人力资源不断地流失,众多农民子女把脱离“农门”当作毕生的追求。

中国村落研究的三种范式——基于相关文献的初步反思

中国村落研究的三种范式——基于相关文献的初步反思

中国村落研究的三种范式——基于相关文献的初步反思作者:李红胡彬彬《光明日报》(2016年10月19日14版)中国村落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研究对象,是在20世纪以后。

按其研究方法及视野的推进过程来划分,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及相对应的三种范式。

“范式”主要是指一个研究领域中的基本预设、研究方法和价值立场。

对中国村落研究范式进行回顾与反思,对推动中国村落研究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具体村落——结构功能主义研究将中国村落作为学术研究对象,始于美国葛学溥1925年出版的《华南的乡村生活——广东凤凰村的家族主义社会学研究》。

在该书中,葛学溥全方位地描述了一个华南村落,内容涉及凤凰村的人口、经济、政治、教育、婚姻和家庭、宗教信仰和社会控制等方面,并运用功能学派的观点分析了宗族结构及社会意义。

随后的20世纪30至40年代,一批受过西方社会学、人类学学术训练的中国学者,加入对中国具体村落研究的阵营,如费孝通之于开弦弓村,林耀华之于义序和黄村,杨懋春之于台头村,许烺光之于喜洲等。

虽然细节不一,但他们无一例外对当地生产、土地、宗族、婚姻、教育等文化现象进行了详尽分析和研究。

他们将具体村落作为研究对象,其逻辑背后,是将村落当作是中国社会的缩影,并试图通过村落研究认识整个中国社会。

这一阶段的中国村落研究,虽然由西方学者发其端,但其能引起中国学者的强烈响应,与当时中国学界要求关心普罗大众的学术界思潮及“乡村建设运动”热潮紧密相关。

随着“西学”传入中国,西方社会学与人类学为研究乡村提供了社会人类学的功能主义研究方法与乡村社区研究的范式。

费孝通、林耀华、杨懋春、许烺光等人的村落研究无疑打上了社区(一个或几个村落)——结构功能主义方法的时代烙印。

正如王铭铭所指出的,这一时期以村落为主的社区研究,“受功能主义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影响,‘社区’被当成一种方法论的单位加以研究,它的意义在于一种供人类学者借以窥视社会的‘分立群域’,从事此研究的学者相信,透过社区,可以了解中国整体社会结构”。

中国农民利益表达途径的历史考察——基于国家和乡村关系的视角

中国农民利益表达途径的历史考察——基于国家和乡村关系的视角
会 的 最 底 层 , 且 由 于 居 住 区 域 的 分 散 性 、 活 方 并 生
式 的封 闭性和 自身文 化 素 质 的欠 缺 性 等 因素 , 其 利益 诉求 和表 达长 期缺 乏稳定 畅通 的制 度 内表达
途径 。
与机制 却遮 蔽 了农 民最 真实 的利 益需 求 , 在强 大
Au gus 012 t2
中 国农 民利 益 表达 途 径 的历 史 考 察 *
基 于 国 家 和 乡村 关 系 的视 角
王 春 娟
( 汉理工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北 武汉 406) 武 湖 3 00
摘 要 : 中 国 的皇 权 社 会 , 民 没 有 与 国 家 权 力 之 间 进 行 沟 通 的 直 接 通 道 , 形 成 以 乡 绅 为 主 的 乡 村 内 在 农 而 部利 益协 调机 制 ; 民 国及 国 民党 政 权 时 期 , 于 国 家 规 模 的 扩 张 远 大 于 其 财 政 能 力 , 此 国 家 政 权 的 在 由 因 下 沉 导 致 了 “ 纪 型 体 制 ” 催 生 了乡 村 “ 利 型 经 纪 ”在 解 放 后 的人 民公 社 时期 , 取 的是 “ 约 式 乡 村 经 , 赢 ; 采 集
村 , 官僚 体系 总体 而言 只及县 一级 , 且 县级官 其 并
作 者 简 介 : 娟 (9 8 ) 女 , 南 省洛 阳市 人 , 汉 理 工 大 学 政 治 与 行政 学 院讲 师 , 要 从 事 政 治 学理 论 与 中 国农 村 问题 研 究 。 王春 17 - , 河 武 主
*基金项 目: 教育部人文 社会科 学研 究规划 青 年基金项 目( 1 J 8 O 3 ) 2 1 1 Y C 1 O 3 ;0 2年 中央高校 基本 科研业 务 费专项 资 金资 助项 目

完善我国乡村治理机制的思路和举措

完善我国乡村治理机制的思路和举措

完善我国乡村治理机制的思路和举措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在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村社区建设进一步推进,传统的乡村管理模式渐渐地失去了效力,乡村治理的理念也正逐渐被引入到农村社区建设中去。

乡村治理是一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合作与博弈的过程,完善我国乡村治理的机制,提高治理的绩效,必须从我国农村社区发展的实际出发,多渠道有效地提高各主体的治理能力,完善和协调治理主体间的合作机制。

一、乡村治理的概念1、强调乡村治理的主体。

就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大部分的学者都比较赞同乡村治理是一个多元主体共同实施管理的过程,乡村社会是国家和社会共同作用的一个领域。

党国英认为,乡村治理是以乡村政府为基础的国家机构和乡村其他权威机构给乡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活动。

乡村政府和乡村其他权威机构是乡村治理的主体。

任艳妮认为,乡村治理是包括政府组织和乡村社会以及其他主体在内的一种多元主体围绕公共权力与资源有效配置展开的活动。

房正宏认为,乡村治理场域至少存在三方治理主体,即基层国家政权(乡镇政府)、地方精英、村民委员会(民众)。

2、强调乡村治理的功能和目的。

很多学者从功能作用的角度来界定乡村治理,认为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良好和谐秩序管理目的的重要路径选择。

贺雪峰认为,乡村治理是指如何对中国的乡村进行管理,或中国乡村如何可以自主管理,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

张春华认为,乡村社会治理就是要把农村利益最大化作为根本目的的一种乡村政治的良性发展模式。

郭正林认为,乡村治理就是各种不同性质的社会组织通过一定的制度机制共同把乡村的事务管理好。

3、强调乡村治理的过程。

王晶晶等认为,乡村治理是一个由国家和社会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公共权威实现对乡村社会调控和治理的动态过程。

游祥斌认为,乡村治理是通过培育具有自治治理性质的乡村社团组织,发掘传统乡村社会的文化资源,将制度创新与本土资源的发掘结合起来的一种管理模式。

吴毅认为,乡村治理的涵义包含着国家权力和农村社区公共权力在乡村地域中的配置、运作、互动及其变化。

征地过程中的乡镇政权与乡村精英——兼论“国家一社会”关系的重构

征地过程中的乡镇政权与乡村精英——兼论“国家一社会”关系的重构

的税收权 、 基层 资金管 理权 等等 ; 代表地 位 , 即在行政 区划 中当然代 表 一 个行 政 单位—— 村 庄 或 乡镇 的 身
份, 如果不是基层政权 中的干部 , 不可 能通 过其他渠道
得 到这种 代表身份 , 或者得 到具有 象征意义 的代表 身
份; 组织和决策地位 , 即组织集会 活动 , 形成议决议 案 ,
[ 稿 日期 ] 2 0 一 O — 2 收 07 8 9
改革开放以来 , 曾经垄 断 了社会 绝大 部分 资源和
机会 的“ 总体 性社会 ” 开始瓦 解 , 伴随着 国家 权力从 基
层社会 的退 出, 自由流动资 源” 自由活动 空 间” “ 和“ 开
始 出现 。3】 这一系列变迁的结果使村集体有 可能成 E( ” 1p
为 日益脱离 了原来 的行政监 督的 , 同时未受 任何社会 监督 的、 相对独立 的、 内聚紧密 的资源垄断集 团。土地 就是这一集 团的联 结纽带 , 土地作 为一种 “ 入流” 收 是
可 以不断被 利用并获得 产 出的, 当土地 以承 包的形式
[ 金 项 目] 本 文 系 陕 西 省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村 精英 阶层 对 农 村 社 会 和 谐 发 展 的 影 响 力 研 究 》 部 分 研 究 成 果 , 目 基 乡 的 项
处 于国家政权最底端 的基层政权 与处 于农村社会 最顶 端 的乡村精英 的关系 , 不是 现存 国家与社 会关 系所 能 概括 的 , 这些现象 的 出现 又重构着 国家 与社 会 的关 系 乃至它们各 自的性质 。


征地过程中的乡镇干部与乡村精英
( ) 地— — 乡镇政 府 与 乡村 精 英 的 利 益共 谋 一 征

村规民约何以有效运转?

村规民约何以有效运转?

村规民约何以有效运转?作者:贺树月李媛媛来源:《领导科学论坛》2021年第12期摘要:村规民约是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因此,如何使村规民约有效运转成为学界备受关注的议题。

文章运用制度要素-载体分析框架,对H村和X村两个样本进行分析。

研究发现:当载体主要为道德教化、权威系统、民间精英时,村规民约呈现出“强规范,弱规制”的特点;当制度载体主要为法律规则、权力系统和监督奖惩时,村规民约呈现出“强规制,弱规范”的特点,在以上两种情况下,村规民约都能在移风易俗、改善乡村风气、引导村民向善方面发挥积极效用,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限度,村规民约还没有内化为一种共同信念。

在揭示村规民约运转逻辑的基础上,文章进一步提出了使村规民约有效运转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乡村治理;“三治融合”;村规民约中图分类号:D42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1)12-0035-07基金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角下的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机制研究”(18CZKJ28)。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2018年12月,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村规民约已然成为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有机结合,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然而,在实践中,村规民约的实施效果远不及预期效果,如何使村规民约运转有效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村规民约”是指在国家政权力量的“帮助、指导”下,由乡民们“自觉”建立的相互交往的行为规则,是官方与民间、国家与社会合作和互动的产物[1]。

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社会制度[2],村规民约在现代具有推进村民自治、整合农民利益、促进文明乡风建设等重要作用[3]。

乡村场域中精英俘获过程分析

乡村场域中精英俘获过程分析

乡村场域中精英俘获过程分析作者:陈鹏来源:《智富时代》2017年第08期【摘要】本文基于“小官巨贪”刘大伟18年把持村庄严重侵占集体利益的典型个案,将在乡村三层主体的场域视阈下,对精英俘获整个过程和其中多元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分析。

并尝试将精英俘获划分为成长俘获、扩展俘获和终结俘获三个阶段,并分析其主要成因、提出建议和启示。

【关键词】精英俘获;乡村治理;小官巨贪一、问题提出我国乡村社会仍走着一条精英治理的道路,乡村场域中存在着国家、村庄精英、普通村民的三重权力框架,可见村庄精英的中间地位并主导着乡村治理。

乡村精英是指在乡村中具有相对资源优势、社会影响力超过一般普通村民平均社会影响力的人。

精英俘获则是指乡村精英借助这种相对优势,占有了本应惠及大众的资源,从而导致村庄治理状况的恶化。

但国内对精英俘获理论研究仍存在较大的局限:一是研究领域集中在资源项目下乡,重在说明在外部资源进入乡村时,精英凭借其优势地位而致使项目偏差。

但显然精英对乡村治理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精英俘获也不仅发生于单个领域,可以更深入地分析精英俘获与乡村治理之间的关系。

二是研究内容具有切面性,大量研究中仅指出存在精英俘获现象,虽有对精英俘获的产生机制、社会后果和对策建议的研究,但缺乏对完整精英俘获过程的关注。

三是研究视角单一,精英俘获有两层含义:精英主动俘获和精英被外在力量俘获,但多数研究仅侧重于某一侧面,没有对二者的互动和合力进行研究。

鉴于此,本文的主要是典型精英俘获个案为载体,在乡村治理视阈下,尝试描述整个精英俘获过程,对其中内外合力的作用和场域中多元主体行动逻辑进行分析,以回答小小村官为何能一手遮天18年之久及其现实启示。

二、精英俘获过程分析根据事态的不同表现程度和场域中行为主体不同阶段的行为逻辑,本文将这一精英俘获过程分为成长俘获、扩展俘获和终结俘获阶段。

(一)成长俘获阶段:正当性与欺骗性共存乡村精英利用契机在其相对优势最突出的初始领域中实现精英俘获,并逐渐增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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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史(Agricultural History of China)2010.4传统乡规民约的历史反思及其当代启示—乡村精英、国家政权和农民互动的视角——党晓虹1,2樊志民1(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陕西杨凌712100;2.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土地与环境学院资源管理系,Parkville,vic.3010)【摘要】乡规民约是乡村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

传统乡规民约是在乡村精英、国家政权和农民三方力量博弈和互动中不断向前发展演变的。

乡村精英阶层是乡规民约的倡导者、制定者和执行者,国家政权是乡规民约的监督者和制度保障者,而广大农民则是乡规民约的主要施受对象,是决定乡规民约能否顺利贯彻实施的主要力量。

只有保证它们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和正确的角色分配,特别是确保农民阶层在乡规民约制定、实施过程中话语权和参与权的实现,才能保证当代乡规民约良性发展和有效实施。

【关键词】传统乡规民约;国家政权;乡村精英;农民【中图分类号】S-09;K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459(2010)04-0100-06The Historical Reflection and Modern Inspiration of theTraditional Village Regulations and Rules—the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village elites,state and peasants——DANG Xiao-Hong1,2FAN Zhi-min1(1.College of Humanities,Northwest Agriculture&Forestry University,Yang ling712100;2.Department of Resources M anagement and Geography,the University of M elbourne,Victoria3010,Australia)Abstract:As an important way of village control,the traditional village regulations and rules evolved and developed continually in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village elites,governments and peasants.Within this sys-tem,these three powers played different roles.Village elites were advocators,constitutors and executants of these rules,the governments of the different levels were supervisors and supporters of them,and the peasants determined whether or not these tradition rules were successful.So,we should ensure smooth relationship and correct allocation of rules between them,especially ensure the peasants’right of speaking and participating in the villager regulations and rules in order to ensure a healthy development and effective execution of modern village regulations and rules.Key words:traditional village regulations and rules;government;village elites;peasants在传统乡规民约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中,无时无刻不浮现出国家政权、乡村精英阶层以及农民阶层三方力量的身影,他们之间的博弈和互动,直接影响到传统乡规民约的发展路径和乡村“自我管理”的具体成效。

相较于古代农村社会,当代农村社会的基本格局并未发生太大变化,乡村精英阶层、国家[收稿日期]2010-07-01[作者简介]党晓虹(1975-),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资源管理研究中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业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樊志民(1957-),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科学技术史与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研究。

--100传统乡规民约的历史反思及其当代启示政权以及农民阶层依然是当代农村社会发展的三大主导力量。

随着村民自治制度在广大农村社会的广泛施行,作为村民自治的主要载体,乡规民约也发生着现代嬗变,但是,在当代乡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中,对农民阶层主体地位的忽视,农民话语权和参与权的部分缺失,也影响着乡规民约的良性发展和有效实施。

20世纪30年代,随着会社、乡约、宗族等乡村基层组织研究的兴起,传统乡规民约开始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杨开道、王兰荫、吕著清、王宗培等人对传统乡规民约展开了拓荒性的研究。

近30年以来,乡规民约再次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

张广修的《村规民约的历史演变》(《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8卷第2期)、牛铭实的《中国历代乡约》(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年)、卞利的《明清徽州乡(村)规民约论纲》(《中国农史》2004年第4期)、张明新的《乡规民约存在形态刍论》(《南京大学学报》(社会—从科学版)2004年第5期)探讨了乡规民约的历史形态、特点及其功能;李朝晖《民间秩序的重建——乡规民约的变迁中透视民间秩序与国家秩序的协同趋势》(《学术研究》2001年第12期)、卞利的《明清徽州村规民约和国家法之间的冲突与整合》(《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等从法学的角度讨论了传统乡规民约与国家法律之间的互动关系;韩茂莉的《近代山陕地区基层水利管理体系探析》(《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1期)、萧正宏的《历史时期关中地区农田灌溉中的水权—以通问题》(《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1期)、张俊峰的《清末晋南乡村社会的水利管理与运行——利渠为例》(《中国农史》2005年第3期)从古代水利组织、水利纠纷、水利环境等多个视角对传统乡规民约进行了深入研究。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传统乡规民约研究日渐丰富和多样化。

但是,对传统乡规民约发展的内在动力以及国家、乡村精英和农民三方关系的系统研究仍付之阙如,从维护农民在制定、实施乡规民约过程中的话语权和参与权的角度,对传统乡规民约的历史反思尚显薄弱。

有鉴于此,分析乡村精英阶层、国家政权以及农民阶层在传统乡规民约发展衍变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探讨因其力量的消长带给传统乡规民约和乡村治理的影响,可以为当下村民自治制度背景下的当代乡规民约的完善和顺利实施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

一、乡村精英阶层、国家政权和农民阶层在传统乡规民约中的作用早在1899年,明恩溥在《中国乡村生活》一书中,对传统中国“乡村头面人物”的地位和功能就进行了分析。

他指出:“我们在中国社会中所能发现的最重要的例证是小社区的地方自治,这些小社区的组合构成了该帝国更大的组成部分。

村子的管理掌握在村民自己手中。

起先,这种情形容易被误认为一种纯粹的民主,但稍做考察便可明白,在实际上这一任务并非由全体村民承担,而是由少数几个人承担。

”[1]在这里,明恩溥提到的“乡村头面人物”即指那些活跃在乡村社会、对乡村社会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乡村精英阶层。

按照美国学者孔飞力的观点,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中的精英阶层是指那些“在地方上富有影响力的人物”[2]它既包括生活在乡村社会中的具有官僚身分的卸任、离任官员,也包括在外当官但仍对本籍乡村社会产生影响的在任官僚,还包括有功名而未仕的举、监、生、员等以及在地方有权有势的无功名者。

[3]乡村精英阶层大多都读过书,在文盲占大多数的古代乡村社会,他们的有限知识能够获得乡民的敬仰和尊重,从而为他们获得更大的权威。

[4]此外,传统乡村社会所强调的“士农工商”的“四民”结构体系,也从根本上突出并保障着以士绅为主体的乡村精英阶层独特的社会地位,使之稳定地居于“四民之首”。

[5]加之中国乡村地域辽阔,农民居住相当分散,村庄之间相互隔绝,“蜂窝状”的基层社会结构—乡村精英阶层对基层社会进行直接的使得皇权无暇对其进行绝对控制,只能委托“四民之领袖”——管理和控制。

这样,在诸多主客观因素的推动之下,乡村精英阶层作为在纵向联合官民上下两级社会--101结构,横向联结基层社会的主干与实体,登上了直接控制基层社会的政治舞台。

在对乡村基层社会的具体治理过程中,乡村精英阶层因为不具备官方授予的、正式的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和管理权力,因此,他们必须通过对传统的、符合乡民道德伦理并得到广泛认可的价值观和理念的强调和坚决执行,来不断强化其在处理乡村社会日常事务中的绝对权威,这样,作为传统文化意识形态载体的乡规民约就成为乡村精英阶层治理统治乡村社会的制胜法宝。

正因为意识到传统乡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长期以来,乡村精英阶层都非常重视对传统乡规民约的建设工作。

一方面,为了提高传统乡规民约的治理效果,他们积极致力于对传统乡规民约的理论构建,先秦儒家思想、宋明理学思想先后被蓝田吕氏兄弟、朱熹、王阳明、吕新吾等诸多乡村精英阶层植入传统乡规民约的理论框架中。

另一方面,为了扩大传统乡规民约的治理范围和领域,在乡村精英阶层的倡导下,传统乡规民约作为乡村社会的“准法律”延伸到了乡村社会的各个角落。

从农业生产互助到乡民生活互济、从共同资源管理到生态环境保护、从家庭关系维护到社会关系协调……,无一不见传统乡规民约的治理痕迹。

大多数传统乡规民约由于从最初的倡议到后来的制定、实施乃至具体执行,都是在乡村精英阶层的主持领导下完成的,因此它们虽然也参照了当地乡村社会风俗、习惯和旧例,但依然带有明显的乡村精英阶层的认识观和价值观的烙印。

这些从属于乡村精英阶层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逐渐内化成为指导乡民日常行为的准则和标尺,并直接影响到了传统乡规民约的价值取向。

因此,乡村精英阶层无疑是传统乡规民约发展演变过程中最直接的推动力量。

在传统乡规民约漫长的发展衍变史中,国家政权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在不同历史阶段国家政权对民间组织及其规约的认识和态度的不同,导致了其对传统乡规民约的影响和作用也并不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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