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农民工管理办法1.doc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办法1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二、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七、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农民工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农民工的人身安全,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各施工队在生产上要加强安全管理力度,确保施工生产无事故,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此,对一分指所属施工队所有农民工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有进场农民工在入场必须到项目部办理登记,同时携带身份证,否则不予进场。
2、民工必须在进场后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入场,有传染病者严禁入场。
3、有农民工不准为未成年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人员方可入场施工。
4、民工进场后,必须服从指挥部安保管理,对违章违纪人员,安保有权依法处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施工中,进入场内,农民工必须佩戴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等),否则,对其本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6、有农民工在工作之余,不准赌博、嫖娼、吸毒、打架、斗欧,对违纪者依法处理,并立即清退出场。
施工单位农民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单位农民工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施工质量与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内部所有农民工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农民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对农民工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招聘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和素质。
第五条招聘农民工时,应优先录用具备相关职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第六条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七条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条款。
第三章农民工培训与教育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九条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条定期开展农民工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第四章农民工工资与福利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第十二条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如住宿、餐饮等。
第十四条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确保其在受伤、患病等情况下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五章农民工劳动保护与休息休假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确保农民工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十六条为农民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其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定期对农民工进行健康检查,关注农民工身体健康。
第六章农民工离职与解雇第十八条农民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向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解雇农民工,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农民工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农民工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农民工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定期对农民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种的农民工。
第三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遵循合法、及时、足额、现金的原则。
第二章工资支付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资支付的标准、方式、周期和日期。
第五条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第六条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且支付日期应固定。
第七条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工资保障第八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监控系统等。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设立专项账户,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第十条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定期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农民工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拖欠工资的行为。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改正,并可依法处以罚款。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管理办法应包含更详细的规定和程序,并且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制定正式的管理办法之前,应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广泛的公众咨询。
项目部农民工夜校管理制度
项目部农民工夜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项目部农民工夜校,促进农民工的学习和提高就业技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农民工夜校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目标1. 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助力农民工提高就业技能;2. 推动农民工夜校的规范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3. 加强学校与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农民工的职业发展。
四、管理机构和职责1. 项目部农民工夜校校长负责农民工夜校的整体管理工作;2. 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农民工夜校的日常管理,包括教学、学生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3. 每个班级设置一名班主任,负责本班级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五、招生管理1. 根据项目部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和教学条件,制定合理的招生计划;2. 严格执行招生程序和条件,保证招生的公平公正;3. 对农民工进行初步的入学测试,确保学生适合学习。
六、教学管理1. 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2. 保证教学质量,严格执行教学进度,定期进行教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3. 组织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七、学生管理1. 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安全和稳定;2.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3. 关心学生生活,解决学生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八、后勤保障1. 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设施,保证教学设备的完好;2. 组织学生进行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3. 加强学校卫生管理,确保校园环境整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九、师生关系1. 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2. 重视对学生个性的关注,关心每一个学生;3. 建立学生与教师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
十、经费管理1. 严格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和透明;2. 对项目部农民工夜校的经费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
十一、管理监督1. 落实领导干部对农民工夜校的工作监督责任;2. 加强社会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指导意见。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三篇.doc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建设项目第一部分: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日期;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日期;为了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防止和解决劳务合作队伍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有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施工领域农民工临时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所有承包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2 、组织和管理职责1、组织甲方项目管理部负责协助劳动监督管理部对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
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工长是第二责任人。
所有工头都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管理责任(1)负责监督乙方按照甲方颁布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支付农民工工资;(2)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宣传、协调、监督和违约责任追究;(3)项目经理部按照系统要求做好农民工工资现场视频资料的整理和保存;(4)乙方有财务人员,负责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和管理;(5)农民工工资管理纳入乙方年度考核和甲方项目管理部年度考核。
三、就业要求1、乙方应对所有进入现场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分包队伍进行登记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所有外来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与所有外来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乙方与所有分包队伍签订的工程合同复印件。
乙方应将所有材料报甲方项目管理部和劳动监察管理部备案。
2、所有农民工必须认真登记《农民工登记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手签,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3、乙方应对农民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建立农民工管理档案。
农民工管理档案包括现场工作照片、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进入时间、离开时间、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个人手机和家庭固定电话)等。
4、乙方不得使用无身份证的劳务人员;5、乙方必须在项目实施期间建立农民工就业名册。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计划1.doc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1董家口安置区二期(一标段)工程农民工资管理方案编制:郭杰审核:石正纲项目负责人:石正纲农民工工资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逐步完善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细则。
第二条此方案细则适用于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合作队伍,各施工合作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组长:陈波副组长:郭杰成员:各施工班组劳务工头第一条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各施工合作队伍负责,项目部监管。
第二条本项目负责该项目所承包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立专门农民工管理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
项目部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考勤收集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劳务合作队伍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具体实施保证方案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被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过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企业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4、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农民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农民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规范农民工的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升农民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携带证件进入农村从事农作业、务工的农民工。
第三条农民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维护国家、用工单位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民工享有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基本劳动权益,用工单位应当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农民工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农民工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为其办理相关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职业培训等。
第六条农民工有权在劳动合同期间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
第七条农民工有义务按照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八条农民工应当保护用工单位的财产和设施,不得从事破坏行为或盗窃等违法活动。
第九条农民工应当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给第三方。
第十条农民工在用工单位内应当遵守公共秩序,不得进行赌博、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第三章用工单位的责任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及相关福利。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应当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必要保险,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劳动法律,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农民工,用工单位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应有的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多次违反规定的农民工,用工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和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对于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农民工有权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用工单位所有。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模板模版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模板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划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必须依法聘请合格的劳务队(以下简称劳务队),并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劳务队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条劳务队成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队成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问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劳务队管理工作,保障劳务队成员的权益,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四条劳务队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配合和支持建设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顺利推进。
第五条劳务队在施工现场应当遵守建设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施工秩序井然。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务队成员交付工资,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不得拖欠或者不支付工资。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务队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劳务队成员应当按照建设单位要求配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与劳务队成员的沟通与交流,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关心和解决劳务队成员的实际困难。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队管理档案,记录劳务队成员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和薪酬情况等,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劳务队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能够熟悉工程施工和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劳务队的管理人员应当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劳务队成员进行严格管理和考核,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劳务队管理人员熟悉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防止发生事故和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务队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队管理人员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施工项目工人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工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项目工人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降低工程建设风险,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施工项目的工人,包括施工队、技术指导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等。
三、工人管理1.招聘与培训(1)招聘工人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录用。
(2)招聘工人应对其进行身体检查和技能考核,确保招聘到符合要求的工人。
(3)新进工人应接受系统的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工程质量要求、技术要求等,确保工人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2.岗前准备(1)工人应按规定着装,佩戴好安全帽和防护服等。
(2)工人应在工地办理入场手续,接受安全教育和相关指导。
3.施工作业(1)工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规范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
(2)工人应履行岗位职责,严禁违规操作、违规施工。
(3)工人应保持施工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4.安全生产(1)工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做到安全第一。
(2)工人应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
(3)工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
5.质量管理(1)工人应按照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2)工人应定期检查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团队合作(1)工人应保持团队合作精神,尊重他人,互帮互助。
(2)工人应服从施工组织的统一管理,听从项目经理和班组长的指挥。
7.奖惩制度(1)对表现优秀的工人可予以适当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
(2)对违规行为的工人可予以适当惩罚,包括扣减工资、记过等。
四、管理机制1.项目经理负责全面指导施工项目工人的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管理措施。
2.班组长负责具体的工人管理工作,带领工人进行施工作业。
3.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培训和检查。
4.质量员负责质量监督和检查,保证施工质量达标。
5.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工人招聘、培训和管理工作。
农民工管理办法
农民工管理办法农民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管理行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非农业户口人员在城市和乡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以及雇用农民工的雇主和劳务派遣服务机构。
第三条农民工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受到合法的待遇和待遇晋升机制的尊重。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健康。
第四条农民工的服务项目应当聚焦其个人发展,注重教育和培训,促进其技能水平提高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
第五条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法用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其中应当明确的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标准、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超时工作工资等。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农民工入职之前,向其解释劳动合同的各项内容,并承诺不得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调整和变更。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福利和保险等费用,并预存工资的部分用于工资拖欠或者经济失误的情况。
第十条农民工有权拒绝违法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合法的条款,以及不满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劳动条款。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一条农民工的工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不得迟到、克扣、拖欠。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合理的薪酬结构表,保证按照规定支付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等相关补贴。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与农民工私下交易式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将社保费用计入农民工工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社保费用。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费用,不得从农民工工资中扣除未经农民工同意的费用。
第四章工作保障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农民工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符合安全、健康、舒适的标准,发布劳动防护措施,确保农民工的安全。
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中的所有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包括用工计划、招聘录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等方面。
三、用工计划1. 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用工计划,明确项目所需劳动人数、工种、技术要求等内容。
2. 与项目用工计划相符的可招收当地的工人,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充外地工人。
3. 在项目用工计划中设定各阶段用工数量,合理安排用工顺序,确保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
四、招聘录用1. 招聘过程应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2. 招聘广告、面试、录用等程序应当规范,合法合规。
3. 录用人员应与项目需求相符,具备相应的岗位要求。
4. 招聘人员需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五、合同签订1. 工程项目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工作保护、劳动纪律等内容。
2. 用工合同应当签订正式合同,保留双方的原件。
3. 在合同期限到期前,应及时与劳动者沟通劳动关系续签问题。
六、工资支付1. 工程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定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2. 工资支付方式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发放等形式进行,但应保证广大劳动者的实际收入。
3. 工程项目应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工资核算、工资结算、工资发放等相关流程。
七、劳动保护1. 工程项目应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
2. 工程项目应加强对劳动危险因素的控制,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工程项目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八、纪律管理1. 工程项目应明确劳动纪律,制定规范行为及纪律处罚的制度。
2. 对违反规定的劳动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经教育警告,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完整版.doc
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完整版.doc 【文档模板范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目录1. 引言2. 管理体系3. 工资核算标准4. 工资支付标准5. 工资支付方式6. 工资管理与监督7. 处理工资争议8. 附则1. 引言为规范项目中农民工工资管理,保障农民工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管理体系2.1 项目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管理和督促各职能部门抓好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2.2 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核算和工资支付;2.3 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对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农民工工资标准。
3. 工资核算标准3.1 工资核算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2 工资核算标准应当纳入项目预算范围内;3.3 工资标准应当及时向农民工和相关部门公示。
4. 工资支付标准4.1 工资支付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4.2 工资支付标准应当根据农民工的实际生活需求制定;4.3 工资支付标准应当及时返还农民工个人存款名下。
5. 工资支付方式5.1 项目农民工工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两种方式支付;5.2 农民工应当选择同意银行转账付款方式;5.3 如必须采取现金支付方式,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人力,确保及时、准确。
6. 工资管理与监督6.1 项目负责人应加强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与监督;6.2 农民工工资应当每月按时支付;6.3 人力资源部应当妥善保管工资支付证明,确保农民工权益得以查阅。
7. 处理工资争议7.1 农民工应当通过项目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7.2 解决不了的,应当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介入解决,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8. 附则8.1 本制度所述的农民工,是指在项目中从事临时工、合同工等劳动者;8.2 本制度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简要注释】1. 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非自留经济的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或事业单位等领取报酬的农村劳动力,包括临时工、零工、合同工、离退休农民再就业人员等。
工程施工队民工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队民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施工队对民工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工程施工队领导层应严格执行民工管理制度,负责制度的宣传、执行和监督。
2. 工程施工队各部门主管应负责组织施工队对民工进行培训、监督和检查。
3. 民工班组长应负责班组内民工的管理和培训,确保班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入场管理1. 民工入场前需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地环境。
2. 民工需提供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劳动合同等。
3. 民工需要接受入场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
四、劳动保护1. 工程施工队必须给予民工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如提供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设备等。
2. 工程施工队需定期组织劳动安全培训,提高民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工资福利1. 工程施工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
2. 工程施工队需给予民工相应的福利待遇,如饭费、住宿费等。
六、纪律管理1. 工程施工队需建立纪律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民工进行处罚或教育处理。
2. 工程施工队需定期组织纪律教育,强化民工的纪律意识。
七、奖惩制度1. 工程施工队应建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民工给予奖励,鼓励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2. 工程施工队对违纪的民工进行惩罚,确保纪律的执行和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八、制度执行1. 工程施工队领导层应定期对民工管理制度进行检查、评估和改进。
2. 工程施工队各部门主管应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工程施工队领导层有权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解释。
以上是工程施工队民工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施工队能严格执行,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管理工地民工规章制度
管理工地民工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地民工的行为,维护工地正常秩序,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二、工地民工入场管理1.凡进入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民工,需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资卡等,并在入场时接受安全教育,接受工地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告知。
2.民工进入工地需佩戴统一的工地贴有个人信息的工卡,不能私自转让或借用,如有丢失需及时报告工地管理人员。
3.民工进入工地需穿戴统一的工作服装和安全帽,不得擅自更换或随意脱掉。
4.民工需在指定地点领取工具和设备,并按规定使用,禁止私自带入。
5.民工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擅自早退或晚归。
6.民工不得在工地内饮酒、吸烟,不得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7.民工在工地需要休息或用餐时,需在指定的休息点进行,不得在工地内乱扔垃圾、破坏环境。
8.民工不得在工地内违规行为,如擅自涂鸦、吵闹、打架等,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处罚。
三、工地民工安全管理1.民工在工地作业时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操作机械设备,需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方可操作。
2.民工进入工地需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识,按照标识指示行动。
3.民工需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了解工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4.民工需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等,并及时更换和维护。
5.民工在发现工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协助排除隐患。
6.民工在工地内需严格遵守安全通道的规定,不得私自改动或阻塞通道。
7.发现有违反安全规定行为的民工,应积极制止并报告主管,以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四、工地民工纪律管理1.民工需认真听从领导安排,遵守工地的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或未经许可私自外出。
2.民工需保持工地内的工具设备和环境的整洁,不得私自侵占或损坏公共财产。
3.民工不得私闯禁区,不得越过安全隔离带或栏杆。
4.禁止在工地内进行赌博、打牌等违法行为,否则将受到开除处理。
5.民工需遵守工地的纪律规定,如规定禁止在工地内大声喧哗、扰乱秩序、喧哗等。
项目部工人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部工人的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保障项目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人,包括建筑工人、电气工人、机械工人等,负责人员应严格执行并加以监督。
第三条项目部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循施工安全、质量及进度要求。
第四条项目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会议,传达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工人的管理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项目部工人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部负责人所有。
第二章工人招聘及考核第六条项目部应按照实际需要招聘合适的工人,要求应聘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资格证书要求。
第七条招聘的工人应经过面试、笔试等环节的考核,确保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工人进入项目部后,应进行试用期,试用期内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合格方可正式留用。
第九条工人的考核应定期进行,评定工人的工作表现及绩效,加强对工人的管理和激励。
第十条工人在项目部工作期间,如有违规行为或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项目部有权随时解雇该工人。
第三章工人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工人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项目部应按时发放工资并确保合理福利。
第十二条工人有权享受劳动保护,项目部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进行相关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工人有义务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或违反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工人有义务保护工程设施和设备,做到善待和合理使用,杜绝浪费和破坏。
第十五条工人有义务配合项目部的工作安排,服从施工现场的指挥调度,确保项目按进度顺利进行。
第四章工作纪律管理第十六条工人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不得早退晚到,不得擅自请假。
第十七条工人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与安全,不得擅自私搭乱建,乱扔垃圾。
第十八条工人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要求进行施工,严禁翻修、擅自改动工程设计。
第十九条工人应做到文明施工,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喧哗、打闹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条工人应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保障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办法1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办法1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防止工资纠纷和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必须实施实名制管理。
具体措施如下: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实名制管理;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考勤记录;
3.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
4.施工班组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
5.项目部应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6.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7.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农民工作业人员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农民工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各施工队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力度,并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所有进场农民工必须到项目部办理登记,并携带身份证;
2.农民工必须在进场后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入场;
3.所有农民工必须年满18周岁方可入场施工;
4.农民工必须服从指挥部安保管理,对违章违纪人员,安
保有权依法处理;
5.农民工必须佩戴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等);
6.农民工不准赌博、嫖娼、吸毒、打架、斗殴,对违纪者
依法处理,并立即清退场;
7.农民工必须严格遵循安全法规,严禁违规指挥和违章操
作违反劳动纪律。
指挥部要对农民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个人都明白安全规定。
项目务工群众管理制度
项目务工群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改善务工群众的生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质量,确立和完善项目务工群众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体项目务工群众,包括建筑工地、工厂车间等各类项目工作人员。
第二章管理范围一、项目务工群众管理包括项目务工群众的日常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等。
二、日常管理范围包括勤工俭学、学习培训等;生产管理范围包括工作任务分配、工作流程管理等;安全管理范围包括劳动安全、生活安全等。
第三章义务和权利一、项目务工群众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项目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保护项目的财产安全。
a) 服从管理:对项目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务工群众应积极配合,不得有违反事项。
b) 保护财产安全:对项目财产应当爱惜,不得随意损坏、盗窃。
c) 保护个人安全:务工群众应该遵守工作规程,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不擅自超负荷作业。
d) 学习培训:根据项目需要,务工群众应积极参加相关学习培训,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项目务工群众应享有与其工作职责相适应的权利。
a) 工资待遇:项目务工群众应享有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b) 安全保障:项目务工群众应享有安全生产的保障。
c) 学习机会:项目务工群众应享有接受相关学习培训的机会。
第四章日常管理一、勤工俭学a) 在项目务工期间,务工群众应当遵守工作时间,按时参加工作。
b) 学员务工期间,除工作之外,应当参加学习培训,提高自身技能。
c) 参加勤工俭学项目务工群众应确保所学知识技能的实用性,提高综合素质。
二、纪律管理a) 项目务工群众应当遵守项目纪律,执行项目管理要求。
b) 对于违反纪律的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做出相应处理,确保纪律严明。
三、日常生活a) 项目务工群众应当尊重他人、爱护集体财产。
b) 项目务工群众应当合理安排生活,确保生活起居的卫生、安全。
第五章生产管理一、工作任务分配a) 项目管理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工地民工管理制度
工地民工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工地上的民工人员,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提高工地的安全生产水平和劳动效率。
在适用本制度时,所有相关方必须严格遵守。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地上的民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培训、薪酬、劳动保护等方面。
3. 雇佣与招聘1.雇佣合同:工地应与民工签订书面雇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内容,并注明合同期限。
2.招聘程序:工地在招聘前应进行岗位需求评估,制定招聘计划,并通过合法途径发布招聘信息,吸引应聘者参与面试。
3.招聘公平性:工地在招聘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因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因素歧视任何应聘者。
4. 岗位培训1.岗前培训:工地应为新入职的民工提供岗位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技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2.在职培训:工地应定期为民工开展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工作质量高效完成。
3.培训记录:工地应详细记录每位民工的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参与情况等,并加以归档备查。
5. 劳动保护1.安全设施:工地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网、标识牌、紧急疏散通道等,确保民工的人身安全。
2.劳动保险:工地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民工参保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障其在工作过程中的健康权益。
3.劳动时间:工地应合理安排民工的工作时间,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民工的合法休息权益。
4.工资支付:工地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民工的工资,确保其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提供相应支付凭证。
5.福利待遇:工地可以依据实际情况为民工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如包吃包住、婚育津贴等。
6. 考核与奖惩1.考核指标:工地应建立明确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指标。
2.考核过程:工地应定期对民工进行绩效考核,以评估其工作表现,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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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农民工管理办法1
林芝地区林芝县米瑞乡至米林县派镇公路工程
A合同段
(K4+800~K34+000)
项目部民工管理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核:
西藏欣欣建筑有限公司
米派项目经理部
二0一五年三月一日
林芝地区林芝县米瑞乡至米林派镇公路A标段
项目部民工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用工管理,规范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西藏欣欣建筑有限公司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
活动的项目部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管理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作业班组的用工手续、工资支付,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
各事业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项目部完善用工续、日常班组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处理各类民工工资拖欠投诉。
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办理
有关用工手续,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
三、用工手续
项目部用工优先考虑采用劳务分包的形式,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按劳务合同支付工资,办理有关用工备案、工伤保险等用工手续或按当地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用工手续。
项目部自行招用农民工时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自招用之日起15日内可持劳动合同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手续或按当地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用工手续。
项
目部不得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采用欺诈或者胁迫等手段与农
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向农民工收取任何形式的风险金、抵押金(物)、保证金和有效证件。
四、班组进场后管理
项目部要求进入工地的人员填写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按工种及人员进出情况登记造册,建立项目部作业人员花名册,掌握农民工的实际工作情况。
班组进入施工现场时,应与班组长签订劳务承包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方式、奖惩措施、质量及保修、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等条款。
各班组全体农民工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代领工资委托付款手续,委托签订劳务协议的班组长代理结算领取其工资后方可开工。
项目部安排专人做好每日各班组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由相应的班组长签字确认。
项目部每月组织计划、工程、财务等人员,与承包班组长对其所完成的工程量验工计价确认。
五、工资发放管理
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次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
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
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项目部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采取劳务分包用工的项目部,必须监督劳务公司的工资发放,确保发放到每位工人手中。
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
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超过30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六、工资争议与投诉
公司接受民工投诉后,民工留下投诉依据、联系方式和身份证件,组织相关事业部协调调处理。
公司对有确凿依据的投诉的金额通知财务部门扣留相关投诉款项或直接支付,等投诉事宜调查处理完毕后再解除冻结金额。
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部业主工程款的清收工作,防止因业主
工程款问题而拖欠农民工工资,公司财务、法务、生产、经营等部门协助项目部对工程款的清收工作。
但项目部不得以业主未支付工程款而拒绝支付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业主未按合同约定与项目部结清工程款,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项目部提请业主或公司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调查认定建筑施工企业确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而无法支付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从建设单位缴纳的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的意见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工资保障金的划支手续,并及时发放被拖欠的农民工及其他职工的工资,同时通知责任单位在启动工资保障金后的30日内补交已经支付的工资保障金。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扣减、工程量或单价原因发生农民工工资争议的,企业自行决定的无效,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予以确认,出具书面证明并交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当事人对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确认证明之日起5日内,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投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凡在公司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公司签订无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公司对已经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认定的拖欠款项有权从项目部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民
工。
若因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民工到公司机关、社会闹事或到上级部门投诉,造成公司的一切损失均由项目部承担。
属分公司管理的项目部,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每发生一次进行1-2万元处罚。
七、作业班组的日常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部、事业部定期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用工手续办理情况,特别对春节、端午、中秋节、夏收、秋收、开学日等重要日期做好提前督促,安排民工工资发放,做好提前预防,防止民工工资拖欠事件发生。
作业班组完成项目部工作量后,项目部及时向事业部反馈该班组的工作质量、工资支付情况、个人信用等信息,作为公司项目部选拔班组的依据。
八、附则
本办法自项目经理部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