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堂: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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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股权回购恢复条款 -回复

挂牌 股权回购恢复条款 -回复

挂牌股权回购恢复条款-回复什么是股权回购恢复条款,以及该条款在挂牌公司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首先,股权回购恢复条款是指一种约定,在股权回购发生后,一定期限内,原股东可以通过支付特定金额将已回购的股权重新取回的条款。

这种条款在挂牌公司中具有重要作用,帮助保护原股东的权益,弥补了股权回购可能引发的损失,并增强了公司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了更好地理解股权回购恢复条款的重要性,让我们逐步分析其影响和作用。

首先,股权回购恢复条款能够为原股东提供风险防范和降低损失的机制。

在挂牌公司进行股权回购后,原股东有可能面临股权价值下降或失去股权的风险。

这主要是因为在股权回购过程中,挂牌公司可能会以较低价格回购股权,导致原股东的投资比例和股权价值下降。

而通过股权回购恢复条款,原股东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通过支付特定金额将已回购的股权重新取回,从而降低了其损失。

其次,股权回购恢复条款有助于稳定公司股东结构和持续发展。

在挂牌公司中,股东结构的稳定和均衡对于公司的发展非常重要。

如果挂牌公司在进行股权回购后,原股东没有恢复股权的机会,那么可能导致少数股东掌控公司控制权并影响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而股权回购恢复条款的存在,可以帮助原股东重新获得股权,从而保持公司的股东结构稳定,确保各股东的权益平衡,进而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此外,股权回购恢复条款还可以鼓励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业务发展。

在股权回购发生后,原股东通过恢复股权可以重新成为公司的股东,进而参与公司的治理和业务决策。

这对于挂牌公司来说,可以增加原股东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从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智慧。

然而,股权回购恢复条款需要在合理范围内设立,避免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

例如,恢复股权的金额应设置合理的市场价格,避免过高或过低。

此外,股权回购恢复期限也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定,既要给予原股东足够的回购时间,也要保证公司能在合理时间内回收回购的股权。

综上所述,股权回购恢复条款在挂牌公司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上交所关于同济堂的公告

上交所关于同济堂的公告

上交所关于同济堂的公告1. 引言同济堂是一家在中国运营的医药公司,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上市。

本公告将重点关注上交所关于同济堂的公告内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股票交易信息、经营业绩、风险提示等方面的内容。

2. 公司基本情况同济堂是一家成立于XX年的医药公司,总部位于中国XX省XX市。

公司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医药产品,涵盖了多个领域,如中药、西药、保健品等。

公司在中国国内拥有多家生产基地和销售网络,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医药产品和服务。

3. 股票交易信息同济堂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XXXX。

根据上交所公告,公司的股票交易信息如下:•上市日期:XXXX年XX月XX日•发行价格:XX元/股•发行股数:XXX万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承销商:XXXX证券公司同济堂的股票交易活跃,具有一定的市场流动性。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股票交易,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买卖操作。

4. 经营业绩根据上交所公告,同济堂的经营业绩表现良好,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以下是公司近年来的经营业绩摘要:年度营业收入(亿元)净利润(亿元)每股收益(元)XXXX XXX XXX XXXXXXX XXX XXX XXXXXXX XXX XXX XXX公司在过去几年中实现了稳定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每股收益也呈现增长趋势。

这反映了公司的良好运营管理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5. 风险提示在股票投资中,风险是无法回避的。

同济堂的股票投资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

以下是上交所公告中提到的一些风险提示:5.1 市场风险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是常态,投资者需要对市场风险有清晰的认识。

同济堂的股票价格也会受到市场因素的影响,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5.2 行业竞争风险医药行业竞争激烈,同济堂面临来自其他医药公司的竞争压力。

投资者需要关注公司的竞争策略和市场份额,以评估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5.3 法律法规风险医药行业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股权投资之回购通知书及确认函

股权投资之回购通知书及确认函

股权投资之回购通知书及确认函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根据我们之间签订的《股权投资协议》,我们在此通知您,根据协议约定,我们拟回购您所持有的股权。

具体事项如下:
1.回购股权信息:
___名称:[投资者姓名/公司名称]
股权持有比例:[股权持有比例]
回购价格:[回购价格]
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数量]
回购总金额:[回购总金额]
回购日期:[回购日期]
2.回购款项结算及付款方式:
回购款项应在回购日期之前支付到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投资者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名称:[开户行名称]
账户名称:[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账户号码]
3.回购后的股权变动:
本次回购完成后,投资者持有的股权比例将减少至 [新持股比例]。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的 [回购通知书中规定的回复期限] 内,确认您同意接受回购,并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

如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信息或拒绝接受回购,我们将视为您同意回购并按照本通知书约定进行后续处理。

特此通知。

___名称]
日期:[通知书发出日期]
确认回执:
我方已经收到上述《股权投资之回购通知书及确认函》,并同意按照其中约定进行回购交易。

投资者签字/盖章]
日期:[确认日期]
希望以上内容符合您的要求。

如果您有其他需要修改的地方,请随时告诉我。

股权回购退还退款协议

股权回购退还退款协议

股权回购退还退款协议协议背景股权回购是指公司为回购其现有股东持有的股权而进行的交易。

有时,由于各种原因,包括误操作、错误估值或其它因素,可能需要对股权回购交易进行退还退款。

本协议旨在规定双方退还退款的具体细节和方式,以确保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协议条款1.退款金额:退还的款项应与原交易金额相等,即购买股权时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包括任何利息或其他费用。

2.退款期限:退款应在双方签署本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3.退款方式:退款金额将通过与原交易相同的支付方式进行退还。

如果原交易是通过银行转账完成的,则退款将通过同一银行账户进行。

4.责任和风险:在退款过程中,双方应尽最大努力确保退款的安全和有效。

如果因一方的失误或违约行为导致退款失败或损失,该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赔偿。

5.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任何由本协议引起的争议提交至相关法律管辖区的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终止协议1.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协议;2.双方已完成退款;3.一方违反本协议,并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未在指定期限内纠正违约行为。

免责声明1.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等;2.法律法规的变更或政府行为;3.第三方的错误、故意损害或不当行为。

法律适用本协议受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的约束,双方一致同意由相关法律管辖区的法院处理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

其他事项1.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生效;2.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一览表

2021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一览表

2021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一览表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股权管理方式。

回购股票不仅可以提高公司的市场价值,还可以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和灵活性,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资本运作手段。

2021年以来,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规模和频率也出现了一些变化。

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情况,本文将对2021年以来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情况进行一览表的梳理和分析。

一、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基本情况根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7月20日,共有106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了回购股票的计划,回购金额总计超过了500亿元,回购股数总计超过了5.5亿股。

其中,回购金额最大的公司是中国平安,回购金额达到了100亿元;回购股数最多的公司是中国银行,回购股数达到了3.3亿股。

从回购股票的目的来看,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主要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优化股本结构通过回购股票,上市公司可以减少股份的流通量,优化股本结构,提高公司的市场价值和股价表现。

2.支持股价回购股票还可以支持公司的股价,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3.稳定股价回购股票还可以稳定公司的股价,降低市场波动性,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4.灵活运用公司资金回购股票还可以灵活运用公司的资金,实现资本的最优配置和利用。

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影响和风险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影响和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回购股票会对公司的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如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如果回购股票的成本高于市场价格,会对公司的财务指标产生负面影响。

2.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回购股票会减少公司的股本量,可能会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一定的限制和影响。

如果回购股票的规模过大,可能会影响公司未来的融资能力和资本运作空间。

3.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回购股票会减少公司的股份流通量,可能会对股东的权益产生影响。

如果回购股票的成本高于市场价格,会降低股东的投资回报率。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函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函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函
鉴于大熊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简称“本次发行”),就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欺诈发行上市、稳定股价作出了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相关承诺,本人作为发行人的间接股东,为落实上述承诺做出如下承诺:
1、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且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则本人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2、当《大熊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中约定的启动稳定股价的触发条件成就时,本人将按照此预案的规定履行回购发行人股份的义务。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熊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股东:
签署日期:年月日。

股权回购承诺书(2023范文免修改)

股权回购承诺书(2023范文免修改)

股权回购承诺书1. 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股权回购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本运作手段在企业经营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股权回购是指公司回购其已发行的股票,从而减少公司的股本。

股权回购的动机多种多样,包括回购公司股票以支撑股价、提高每股盈利、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等。

而为了确保股权回购能够按照所制定的计划和承诺顺利进行,股份回购承诺书的签订变得非常重要。

2. 目的本股权回购承诺书的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在股权回购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股权的回购过程合法、规范、公正。

3. 承诺内容双方同意按照条款进行股权回购:3.1 回购股份的时间:开始回购日期:________________;结束回购日期:________________。

3.2 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总数量为______________股;单次回购的数量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_股。

3.3 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方式可选为现金回购、资产置换或定向发行等方式。

3.4 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为每股______________元。

3.5 回购资金来源:回购股份所需的资金应由回购方自行解决。

3.6 回购计划的履行:回购方应按照本承诺书的约定履行股权回购计划;被回购方应根据要求将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回购方。

3.7 不可抗力和法律法规:对于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回购计划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在执行本回购计划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4.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4.1 本承诺书的解释和执行适用的法律。

4.2 本承诺书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5. 通知与送达5.1 双方应在本承诺书中约定的事项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对方。

5.2 本承诺书中提及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给对方一方,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均可。

6. 附则6.1 本承诺书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承诺书以正本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上市公司回购义务的终止设置恢复条款

上市公司回购义务的终止设置恢复条款

上市公司回购义务的终止设置恢复条款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上市公司回购的相关政策也在不断完善。

上市公司回购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交易所交易或场外交易方式,以经营利润或募集资金等用途,回购其上市流通股份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可通过股票回购方式回购其发行的股份,并设置了回购持股比例、回购时间、回购价格等相关限制条件。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上市公司被允许中止或终止回购,以保证市场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在上市公司回购义务的终止设置中,恢复条款是一个重要的规定。

恢复条款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上市公司回购义务被终止后可以恢复的一种规定。

恢复条款的设置旨在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首先,恢复条款的设置可以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上市公司可能需要暂时终止回购,例如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财务压力大等情况下。

如果上市公司不能暂停或终止回购,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此时,恢复条款的设立可以使上市公司有机会恢复回购义务,从而保护公司利益和合法权益。

其次,恢复条款的设置可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上市公司回购是一种维护和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方式。

如果上市公司在特定情况下不得不终止回购,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然而,如果恢复条款能够恢复回购义务,投资者将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及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此外,恢复条款的设置还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

上市公司回购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和股东价值具有积极的意义。

然而,如果上市公司回购一旦终止就无法恢复,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进而影响市场的稳定运行。

而恢复条款的设置可以为市场提供一个恢复回购义务的机会,从而保持市场的稳定性。

总之,上市公司回购义务的终止设置恢复条款的设立具有重要的意义。

恢复条款的设置可以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同时也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尊敬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合规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回购股份等方式来维护公司稳定股价、提高股东权益和优化股本结构。

为了让广大股东及时了解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特进行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1. 本次回购的股份总数、回购资金总额、回购价格等相关信息;2. 回购股份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交易、大股东转让等;3. 公司回购股份所属的类别和种类。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经完成回购股份的相关工作,并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

具体情况如下:1. 回购股份的时间进度,包括开始回购时间、结束回购时间;2. 回购股份的实际进展情况,是否按计划完成回购任务;3. 回购股份的结构情况,包括回购的股份类型、比例等。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1. 回购股份所用资金的来源,是否存在套利等违规情况;2. 回购股份的资金支付方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1. 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股本结构、股价走势等方面的影响;2. 公司回购股份的动机和目的,以及未来可能采取的措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 公司在回购股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以及解决办法;2. 公司对回购股份的策略和计划的展望和评估。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请广大股东密切关注公司的相关公告和信息披露,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判断和理性决策。

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公司董事会日期:年月日尊敬的股东:对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操作。

为了进一步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公开透明地进行回购股份,并保持定期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回购股份所用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且回购资金严格遵循了公司财务政策和相关法规。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杜绝任何违规行为。

公司披露回购预案范文模板

公司披露回购预案范文模板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一、预案概述【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于【日期】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本预案旨在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1. 回购目的: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

2. 回购股份的种类:本集团拟回购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 回购数量:本次回购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回购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回购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4. 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元/股。

5. 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总资金不超过人民币【回购资金总额】元。

6. 回购时间: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回购期限】个月。

7. 回购方式:本集团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程序1. 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申请。

3. 经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正式实施回购股份。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1. 部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 部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 其他合法合规用途。

六、风险提示1. 本预案的实施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状况等,存在不确定性。

2. 本预案的实施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短期波动。

3. 本预案的实施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集团后续公告,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公司名称】董事会【日期】注:以上范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证监会公告[2008]39号-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证监会公告[2008]39号-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全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9号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行为,我会制定了《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现予公告,自2008年10月9日起施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现对《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行为补充规定如下: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二、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

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回购股份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三)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四)回购股份的期限;(五)决议的有效期;(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七)其他相关事项。

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公告回购报告书。

六、上市公司应当在下列情形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一)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三)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四)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3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包括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等内容。

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

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

尊敬的股东们:
我谨代表全体公司员工,向您表达我们对股份回购的承诺。

作为公司的核心成员,我们深知股份回购对于公司的重要性和意义。

这不仅关乎公司的稳定发展,更是对股东权益的保障。

在此,我郑重承诺,如果公司未来出现需要回购股份的情况,我们将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责任,全力配合公司进行回购操作。

我们将坚守诚信原则,遵守公司的回购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回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为确保回购的顺利进行,我们将积极响应公司的号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参与回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我们承诺,将及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回购工作无障碍进行。

同时,我们将与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应对回购过程中的挑战与机遇。

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公司一定能够顺利完成股份回购,进一步稳固市场地位,提升品牌影响力。

这将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并为股东创造更加丰厚的回报。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书写公司股份回购的辉煌篇章!
谢谢!。

回购股份 公告

回购股份 公告

回购股份公告
根据本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我们计划进行股份回购。

以下是关于本次回购的详细信息:
一、回购目的
本次回购旨在提高公司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并为公司未来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提供股份来源。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的股份将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数量及金额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需求,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将在回购期限内视市场情况而定,但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XXXX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XXXX万元(含)。

四、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将不超过人民币XX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将视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波动情况而定。

五、回购期限
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XX个月内。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结束。

六、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

2.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公司名称:XXXXXXXX
董事会
XXXX年XX月XX日。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如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交所关于同济堂的公告

上交所关于同济堂的公告

上交所关于同济堂的公告尊敬的投资者:大家好!我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言人。

今天,我将向大家发布一则关于同济堂的公告。

同济堂是一家在上交所上市的中药企业,成立于1990年,总部位于上海市。

多年来,同济堂一直致力于中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其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信誉赢得了广大投资者和消费者的认可。

然而,近期我们注意到,有关同济堂的一些负面传闻在市场上流传。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上交所高度重视这一情况,并立即展开了调查。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同济堂存在一些违规行为。

首先,同济堂在其财务报表中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掩盖。

其次,同济堂未能按照规定及时披露重要信息,对投资者的知情权造成了侵害。

最后,同济堂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未能有效防范内部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上交所决定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对同济堂进行立案调查,深入核查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其次,要求同济堂立即公开说明上述问题,并对投资者进行补偿。

同济堂应当及时披露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要求同济堂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制度,确保公司的运营合规性和透明度。

最后,上交所将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稳定。

我们呼吁广大投资者保持冷静,理性对待市场波动。

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加强对上市公司的风险意识,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以降低投资风险。

上交所将继续致力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合作,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最后,我们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如果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或有关公司的负面信息,请及时向上交所举报,我们将及时处理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言人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同济堂: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同济堂: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公告编号:2020-029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修订版)》, 并于2019年3月6日通过了同济堂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拟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同济堂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将由原定的自2019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5日延期为自2019年3月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2月19日披露的《同济堂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修订版)的公告》(编号2019-009),以及2020年2月22日披露的《同济堂关于调整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和相关规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公司股票价格变化,充分利用既有回购计划的回购数量额度。

截至2020年4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2.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4.66元/股、最低价为4.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19万元。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确保在本次期限内完成本次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8日。

同济堂: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公告

同济堂: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公告编号:2020-015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年度预计金额,无实际新增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13.13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78%。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一、担保情况概述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并对相应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20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担保形式包括: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以及子公司以质押产品为自身或相互提供担保,具体融资和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可对各公司的授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如在年中有新增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同时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及子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

该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

该议案已通过同济堂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237号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杰主要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保健品批发兼零售;消毒用品、日用品、化妆品、农副产品(不含蚕茧、烟叶)、卫生材料的批发兼零售;普通货运;商品展览、展示、陈列服务;会议服务;物业管理;物流技术开发与服务;医药信息咨询与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房屋出租;家具、办公用品、百货、家电、机电的批发零售;上述产品的进出口;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咨询管理。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营业范围: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 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 (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销售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 胶囊剂(含头孢类)、片剂(激素类)、颗粒剂、散剂、锭剂、糖浆剂、酊剂、口服溶液剂、 煎膏剂、膏药、原料药(盐酸普鲁卡因、甲氧苄啶、盐酸小檗碱),生产销售II类卫生材 料及双花凉茶;自有资产的租赁、自有资产的处置(国家限制的除外);技术咨询服务及技 术转让;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生产、销售中药配方颗粒;生产、销售中药材苗木、中药材种 子、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种植、收购、粗加工及销售农副产品(含中药材)。(以上经 营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1.1 总体指标 ..........................................................................................................................1 1.2 业绩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地区分布 ..........................................................................................................................3 1.5 行业分布 ...........................................................................................................................4 二、竞争能力 .................................................................................................................................5 2.1 中标率分析 ......................................................................................................................5 三、竞争对手 .................................................................................................................................6 3.1 主要竞争对手....................................................................................................................6 3.2 重点竞争项目....................................................................................................................6 四、服务客户 .................................................................................................................................7 4.1 关联客户中标情况 ............................................................................................................7 4.2 主要客户投标项目............................................................................................................7 五、信用风险 .................................................................................................................................8 附录 .............................................................................................................................................12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11.23
•【文号】证监许可〔2017〕2127号
•【施行日期】2017.11.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2127号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同药董字〔2017〕00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9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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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公告编号:2020-017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修订版)》, 并于2019年3月6日通过了同济堂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拟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同济堂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将由原定的自2019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5日延期为自2019年3月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2月19日披露的《同济堂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修订版)的公告》(编号2019-009),以及2020年2月22日披露的《同济堂关于调整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和相关规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公司股票价格变化,充分利用既有回购计划的回购数量额度。

截至2020年3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2.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4.66元/股、最低价为4.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19万元。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确保在本次期限内完成本次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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