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加强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管理工作的通知
严格挂职管理制度
严格挂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各级挂职干部的管理,规范挂职工作,提高挂职干部履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设立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挂职单位挂职的干部,包括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各类单位的挂职干部。
第三条挂职管理是指党政机关对下派挂职干部进行限期学习、工作的一种管理方式,是党政机关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的重要形式和途径。
第四条挂职管理严格按照挂职干部的挂职合同执行,对挂职干部履职不力、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处理。
第五条挂职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遵循干部管理市场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培养选拔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高强、管理水平优秀的挂职干部。
第二章挂职干部的选拔和任职第六条挂职干部的选拔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干部政策,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
第七条挂职干部的选拔对象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政治品德优良、工作能力突出、成绩优异、具有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的干部。
第八条挂职干部的选拔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申请、筛选和批准。
在申请阶段,挂职干部根据挂职单位的需求提出申请,挂职单位进行初步筛选后推荐给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综合筛选后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九条挂职干部经过选拔后,应签订挂职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挂职期限、职责、工作安排、待遇等。
第三章挂职干部的管理第十条挂职干部应按照挂职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挂职职责,服从挂职单位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挂职单位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应遵守挂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挂职单位的形象和利益,尊重挂职单位的领导和同事。
第十二条挂职干部需要经常向挂职单位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接受挂职单位的考核和评价。
第十三条挂职干部在挂职期满后,应及时向原工作单位报到,履行原任职单位安排的工作。
职工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职工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促进机关与基层相互交流和学习,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内部挂职锻炼人员。
第三条挂职锻炼人员的条件和范围(一)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模范遵章守纪,敢于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富有朝气,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从班组到二级单位挂职锻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三)派往党务岗位挂职锻炼的人员应是中共党员,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四)挂职锻炼人员可以是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非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优秀职工或具有某方面专长的职工。
第四条挂职锻炼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人力资源部、党群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挂职锻炼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挂职锻炼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挂职锻炼人员的推荐选拔、考核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好挂职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三)挂职锻炼是一项严肃和重要的工作,各单位(部门)要从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挂职锻炼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挂职锻炼主要形式(一)从机关职能部门选派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
(二)从基层单位选派到机关职能部门挂职锻炼。
(三)从班组选派到所在单位挂职锻炼。
第六条挂职时间挂职时间每次为1~6个月,具体期限由领导小组报党政联席会决定。
从生产一线单位选派到机关职能部门挂职锻炼一般在汛期进行,挂职人员在检修期前返回原单位参加检修工作。
第七条挂职人员选派程序(一)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领导小组推荐挂职人选并提出拟派岗位意向(各生产一线单位每年在检修期结束前向领导小组推荐2~3名到机关职能部门进行挂职锻炼的人员),职工个人也可结合自身实际,比照挂职人员条件向领导小组进行自荐。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1994.09.29•【文号】组通字[1994]26号•【施行日期】1994.09.29•【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4]26号)为了更好地培养锻炼中青年干部,中央曾于1991年作出《关于抓紧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决定》(中发[1991]17号)。
几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定精神,采取选派干部挂职的形式培养锻炼中青年干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有的选派干部的条件掌握得不够严格,影响了干部挂职锻炼的成效;有的对干部挂职锻炼的指导思想认识不够明确,一部分挂职干部的主要精力被放到跑资金、项目上,未能得到应有的锻炼;干部挂职锻炼的去向大都集中在少数沿海地区,到贫困地区和艰苦地区的少;有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没有跟上,使挂职锻炼流于形式等等。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做好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指导思想。
选派干部挂职锻炼,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决定的精神,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派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到适合的地区、单位挂职。
通过挂职锻炼,使干部进一步开阔视野,解放思想,磨炼意志,转变作风,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高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组织领导能力,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
二、选派挂职锻炼干部的对象和条件。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培养规划,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选派德才素质较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挂职锻炼。
选派的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作风端正,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文化水平上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厅局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县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中共安徽省审计厅党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厅干部挂职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审计厅党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厅干部挂职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03.28•【字号】皖审组〔2018〕41号•【施行日期】2018.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厅干部挂职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审计局,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安徽省审计厅干部挂职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安徽省审计厅党组2018年3月28日安徽省审计厅干部挂职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挂职工作管理水平,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成长,根据《公务员法》和《安徽省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暂行规定》,结合省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挂职工作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以服务审计工作、培养锻炼干部、发现优秀人才为目标任务,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挂职。
第二章挂职形式第三条挂职的形式:一是下派挂职。
着眼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有计划地安排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
二是上派挂职。
围绕审计事业发展,选派省厅机关优秀干部到审计署机关挂职;或选派市县审计机关优秀干部到省厅机关挂职。
第四条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省厅定期选派优秀干部双向挂职、扶贫挂职、对口帮扶及援藏援疆等。
根据省厅工作计划安排,在省厅和审计署、市县审计机关之间选派优秀干部实行内部挂职。
与各级组织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商,推荐优秀干部到国有大型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经济开发区等单位挂职。
第三章挂职对象及条件第五条挂职对象包括全省审计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
第六条挂职干部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二)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作风扎实,有吃苦和奉献精神;(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和发展潜力;(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对个别基层急需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年轻干部挂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干部挂职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明确挂职单位(部门)、派出单位(部门)、挂职干部地职责,确保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深入实践,严格要求,增长才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挂职干部地选派、管理和考核等各项工作,适用本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中地挂职有两种形式,一是上挂培养,选派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区直单位(部门)挂职;二是下挂锻炼,选派区直单位(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或信访稳定、重点项目建设等一线岗位挂职.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四条挂职干部选派、管理和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各派出单位(部门)、挂职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挂职干部地管理工作.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五条挂职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二)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贯彻党地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端正,具有强烈地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三)具有挂职单位(部门)所需要地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周岁.第六条挂职时间及职务挂职时间为个月,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根据具体需要安排挂职干部职务,挂职干部按照职务要求落实相应分工,明确责任,制定任职期间地工作目标.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七条选派挂职干部地工作程序(一)区委组织部制定挂职工作方案,派出单位(部门)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挂职锻炼人选.(二)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筛选,提出拟挂职人员名单及挂职单位(部门).(三)征求主管区级领导意见后,提交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议.第八条挂职干部地日常管理(一)干部挂职期间,由区委组织部主管,挂职单位(部门)负责日常管理.挂职干部参加挂职单位(部门)地一切集体活动(有特殊规定地除外),享受挂职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同等地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二)干部挂职期间,工作分工和考核均以挂职单位工作为主,适当兼顾派出单位工作,不能兼顾时应区分轻重缓急,由单位之间协商或报区委组织部共同研究解决.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三)干部挂职期间,除组织关系转移至挂职单位(部门)外,挂职干部与派出单位(部门)地工资关系、人事关系不变.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四)在挂职工作期间,挂职干部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和产、休假等待遇.挂职干部地工伤和住院治疗期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五)区委组织部定期采取深入挂职单位、电话联系或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掌握挂职干部地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及时解决干部遇到地困难,使其安心工作.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九条挂职单位(部门)管理职责(一)安排挂职干部参加所在单位地党组织生活,督促他们自觉接受党组织地监督管理.(二)明确挂职干部联系人,帮助挂职干部制定学习、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要求.(三)对挂职干部在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热情关心、管理上严格要求,为挂职干部大胆开展工作创造良好地环境和条件.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四)发现挂职干部在思想、工作和纪律等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加强教育.对存在突出问题地要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报告.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五)积极主动向区委组织部反映挂职干部地表现情况.挂职结束时督促挂职干部做好总结,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组织鉴定.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十条派出单位(部门)管理职责(一)认真执行挂职干部工资、津贴补贴发放等规定.(二)经常主动了解挂职干部地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全力支持挂职干部开展工作.(三)协助区委组织部和挂职单位(部门)认真做好挂职干部地考核工作.第十一条挂职干部职责(一)服从挂职单位(部门)地管理,认真遵守挂职单位(部门)地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凡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领导以致造成不良影响地,随时予以退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二)明确挂职目地,制定挂职工作计划,认真负责地完成挂职单位(部门)分配地工作任务.(三)积极参加挂职单位(部门)党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四)每季度向区委组织部汇报挂职情况.第十二条挂职干部地考核(一)日常考核,由挂职单位(部门)负责.主要包括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学习锻炼等情况.(二)挂职期满考核,由区委组织部负责.主要包括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地德、能、勤、绩、廉、学等综合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挂职干部本人填写《***区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汇报挂职期间地主要工作情况和收获体会,挂职单位(部门)、派出单位(部门)予以鉴定.考核结果按照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评定等次,并作为提拔使用地重要依据.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区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登记表》《***区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汇总表》《***区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
挂职锻炼干部管理制度
挂职锻炼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挂职单位对挂职干部本着“大胆使用、严格管理、积极培养、加强锻炼、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的原则,为挂职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二条:挂职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珍惜锻炼机会,虚心学习,狠抓实干,勇于实践,自觉接受锻炼和考验,不断提取驾驭工作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实际行动树立挂职干部良好形象。
第三条:自觉遵守挂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第四条:挂职干部挂职期间,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其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挂职单位。
第五条:挂职干部在挂职期满,要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有关部门。
第六条:挂职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挂职干部例会,让挂职干部座谈、交流工作体会,主要领导应听取挂职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汇报,对进一步做好挂职干部工作提出要求。
第七条: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要严格遵守挂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挂职干部因病因事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
按规定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对违反纪律,擅自离岗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挂职干部挂职结束后,由旗委组织部门进行考核,挂职干部所在单位对挂职干部做出公正客观的鉴定,作为挂职干部提拔重要的使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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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高素质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一、目的和意义这份《高素质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和发展高素质的年轻干部,通过挂职锻炼,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挂职锻炼是一种有效的培养干部人才的方式,可以让年轻干部在实践中研究和成长,为他们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组织和单位对年轻干部进行挂职锻炼的管理和指导。
三、挂职锻炼的要求和原则1. 挂职锻炼的干部应具备高素质和良好的业务基础,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潜力。
2. 挂职锻炼的干部应经过选拔和评审,确保能够胜任挂职职务并取得实际效果。
3. 挂职锻炼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以确保干部可以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所挂职务的各种工作内容。
4. 挂职锻炼的干部应该得到必要的培训和辅导,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5. 挂职锻炼期间,应与挂职单位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密切配合挂职单位的工作,并按照挂职单位的要求履行职责。
6. 挂职锻炼期满后,应对干部进行评估和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安排,以进一步发展他们的能力和潜力。
四、挂职锻炼的管理措施1. 挂职选择:根据人才需求和干部素质,挂职单位应进行合理的干部选择和分配,确保挂职干部与所挂职务的匹配度。
2. 培训支持: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辅导,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3. 工作指导:挂职单位应为挂职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完成挂职任务。
4. 评估激励:挂职期满后,应对挂职干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适当的激励措施,以鼓励他们进一步发展和提升。
五、挂职锻炼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应建立健全的挂职锻炼监督机制,确保挂职干部按照要求履行职责,保证挂职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评估方法:对挂职干部进行定期的评估,包括工作表现、管理能力和工作效果等方面,以及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
3. 评估结果应作为选拔和提拔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为进一步培养和发展干部提供依据。
六、附则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级组织和单位自行制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的管理,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享受挂职锻炼的年轻干部。
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由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具体负责,有关方面协助配合。
各级党委应建立健全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领导小组,由组织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应建立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档案,对年轻干部的挂职锻炼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评价。
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应根据岗位需求和本人实际情况,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安排。
挂职锻炼的岗位应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和实际意义,有利于年轻干部的成长和锻炼。
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期间应安排适当的轮岗和交流,以增加年轻干部的实践经验和拓宽视野。
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期间,应按照岗位责任和目标要求进行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应注重实际工作成效和群众评价,全面客观地反映年轻干部的表现和进步情况。
考核评价结果应作为年轻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期间,应遵守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
不允许在挂职单位接受宴请、礼品、礼金等不当利益。
对于违反纪律要求的年轻干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各级党委负责解释。
本办法的实施应与各级党委的相关规定相衔接,如有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我要表达我最诚挚的感谢。
您们是我们社区的一份子,您们的支持和贡献对于我们来说是无比重要的。
您们以无私的精神和热忱的态度投入到我们的工作中,帮助我们解决了很多困难和问题。
您们的挂职工作不仅带来了实际的帮助,也带来了新的思路和理念。
您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和建议,使我们能够更好地解决社区问题,提高社区的发展水平。
在您们挂职期间,我们看到了您们的勤奋工作和敬业精神。
您们积极参与各种活动,与社区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倾听他们的声音,解决他们的困难。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和挂职工作的通知三篇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和挂职工作的通知三篇挂职就是在不改变干部行政关系的前提下,委以具体的职务到其他地方,培养锻炼的一种临时性任职行为。
WTT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和挂职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和挂职工作的通知1各镇、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党委,市纪委,市人武部党委,市经济开发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各机关党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委):为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挂职和调配工作进行规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挂职人员清理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派出和接收借用人员,以及长期在外挂职人员的情况摸清底数,为清理和规范工作奠定基础。
本通知下发后,所有未经市委组织部批准的借用人员,一律回原单位上班。
所有挂职期满逾期不归人员,由其所在单位负责通知回原单位上班。
仍未回原单位上班的借用人员及挂职期满逾期不归人员,一经查实,作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对清退不力,长期借出人员的单位,由市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借出人员数提请市编委核减该单位编制总数,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挂职1.从严规范人员借用。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各单位以各种形式(含跨行业、跨地域)借用工作人员的,必须经市委组织部批准,严禁“先到位,后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联系,自行选派和接收借用人员。
2.从严规范干部挂职。
干部挂职是培养锻炼干部的一个重要途径,市委组织部是选派干部挂职的审批机关,任何形式的挂职行为必须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其他单位没有选派干部挂职的权限。
三、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工作机制建立干部调配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干部调配的前置预审环节。
今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凡涉及干部调配的,必须经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三家部门组成的干部调配联席会议预审,经预审同意后,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分别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进行办理。
挂职锻炼文件
挂职锻炼文件近年来,“挂职锻炼”逐渐成为了各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之一,是一种通过工作移交、跨界锻炼等方式,提升干部实践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为了规范挂职锻炼行为,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机关挂职锻炼干部工作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挂职锻炼文件”),下面将针对该文件进行分步骤的阐述。
一、挂职锻炼基本概念和原则该文件首先概括了挂职锻炼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其中包括了挂职锻炼的对象、内容、时限和管理方式等。
根据该文件规定,挂职锻炼的对象为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挂职锻炼的内容主要包括“交流、研究、调研、实践、执法、督察等”,时限一般为一年,具体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或缩短,而管理方式包括“任命、考核、奖惩、申诉”等。
二、挂职锻炼的程序和权限接下来,该文件详细阐述了挂职锻炼的程序和权限。
首先是任命程序,要求在挂职锻炼前,必须先进行调研和评估确认干部的适宜性和可挂职锻炼的内容和范围,然后由被挂职锻炼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机关协商确定,并报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其次是权限规定,挂职锻炼期间,干部仍然享有原职务相应的权利和福利,但需要按照接收单位的要求开展工作,不能擅离职守,而接收单位则需要落实落细干部的具体工作任务和使用权限。
三、挂职锻炼的管理和评估此外,该文件还强调了挂职锻炼的管理和评估。
管理要求被挂职锻炼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建立合理的管理机制,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遵守技术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好问题和反馈情况。
评估要求挂职锻炼程序结束后,需要进行综合评估和效果分析,对干部的挂职锻炼情况和表现进行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挂职锻炼应注意的问题最后,该文件还提出了挂职锻炼应注意的问题,包括要注意挂职锻炼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不能超越法律、规范和职责权限范围,还要注意挂职锻炼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不能利用挂职锻炼违背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综合来看,该文件不仅为挂职锻炼提供了规范和标准,也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一个提升实践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和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综合素质和效能水平。
《干部下基层挂职通知》
《干部下基层挂职通知》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机关有关党委:根据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工作的通知》(银组通[**]33号文件)有关要求,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选派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到企业担任党建指导员。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挂职时间挂职时间为一年,即从**年4月17日起至**年4月17日结束。
二、挂职单位及职务三、挂职工作要求1、干部挂职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再参与派出单位的具体工作,保留原工作岗位和职务,不转行政关系。
其工资、津贴、福利仍由派出单位按在岗期间的标准发放。
挂职干部是中共党员的,应将临时党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单位,并在接收单位参加党组织生活。
2、干部挂职工作期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由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负责,以接收单位为主。
接收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挂职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结合实际,为挂职干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条件,加强教育培训,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工作中得到锻炼提高。
同时要指定一名具体负责同志,随时掌握挂职干部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遇到问题及时与县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联系沟通。
3、各派出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鼓励挂职干部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与接收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挂职干部具体情况,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干部挂职锻炼取得实效。
另外,派出单位在组织民主推荐干部、竞争上岗等工作时,必须通知符合条件的挂职干部参加。
4、挂职干部要珍惜机会,虚心学习,努力工作,充分发扬勤奋敬业、务实苦干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参与接收单位的工作,切实发挥专长和优势,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协助当地的村党支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制度,真正使所挂职村的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的起色和变化,同时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担任党建指导员的干部,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增强据单位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得到同步发展,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
安徽省审计厅干部挂职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审计厅干部挂职工作管理办法各市、省直管县审计局,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安徽省审计厅干部挂职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安徽省审计厅党组2018年3月28日安徽省审计厅干部挂职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挂职工作管理水平,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成长,根据《公务员法》和《安徽省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暂行规定》,结合省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挂职工作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以服务审计工作、培养锻炼干部、发现优秀人才为目标任务,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挂职。
第二章挂职形式第三条挂职的形式:一是下派挂职。
着眼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有计划地安排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
二是上派挂职。
围绕审计事业发展,选派省厅机关优秀干部到审计署机关挂职;或选派市县审计机关优秀干部到省厅机关挂职。
第四条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省厅定期选派优秀干部双向挂职、扶贫挂职、对口帮扶及援藏援疆等。
根据省厅工作计划安排,在省厅和审计署、市县审计机关之间选派优秀干部实行内部挂职。
与各级组织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商,推荐优秀干部到国有大型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经济开发区等单位挂职。
第三章挂职对象及条件第五条挂职对象包括全省审计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
第六条挂职干部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二)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作风扎实,有吃苦和奉献精神;(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和发展潜力;(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对个别基层急需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七条审计系统内部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双向挂职、扶贫挂职、对口帮扶及援藏援疆时间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进行。
干部挂职管理办法
干部挂职管理办法关于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干部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的渠道,丰富干部阅历,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挂职干部的选派第二条选派范围。
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原则上从处级及以下公务员中选派;基层单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原则上从厅属单位副处级及以下干部中选派。
第三条挂职方式。
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原则上平职级安排,经党组会研究,确定挂职职务;基层单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原则上平职级或低职级安排。
第四条基本条件。
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挂职应符合下列条件:(一)能够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
(二)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其他公务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基层干部到厅机关挂职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良好,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大局意识,作风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能力强。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副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科级及一般干部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与厅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第五条选派程序。
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挂职应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一)提名。
提名采取组织安排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中组织安排是由厅人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会同相关处室提名挂职人选;自愿报名是由厅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按照干部挂职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素质锻炼的需要,申请到基层挂职锻炼。
关于加强挂职干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挂职干部管理的通知
各挂职干部:为进一步加大基层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培养一支“为共产党争光、为老百姓办事、做群众贴心人”的高素质民族地区干部队伍根据州委组织部常委副部长杨星同志在《全州第二批百名基层年轻干部赴州级机关挂职锻炼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委实际为切实做好挂职干部管理及时掌握了解我委挂职干部的工作、学习、思想、生活等情况现就做好有关挂职干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深刻理解挂职工作的意义各位挂职干部要在实践中接收锻炼、经受考验、增长才干、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开拓意识、全局意识、创新意识引领科学发展、推动科学、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积极适应新环境尽快进入角色。
二、全方位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各位挂职干部要认真对待新的工作自觉克服“镀金”、“作客”思想严格要求、树立好自身形象不负组织重托。
虚心学习、主动作为、服出工作安排、尽快理清工作思路打开工作局面、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尽快了解掌握挂职岗位工作环节和流程融入到新的集体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搞好团结。
面对新岗位、新环境、
新要求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方法拓宽自己视野提高工作能力。
2018年关于加强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关于加强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工委,各局、处(党组),区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党组,各相关社区党组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培养年轻干部力度,区委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基层工作经历不满两年的机关年轻干部中开展基层挂职锻炼工作,这是提升年轻干部素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到基层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工作,保证挂职锻炼取得实际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要把挂职干部纳入本单位干部的管理范围,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干部挂职锻炼期间的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
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挂职干部的管理、教育、使用和培养工作,要给挂职干部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帮助挂职干部制定学习、工作计划,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尤其要保证他们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街道党工委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谈话谈心等方式,了解挂职干部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挂职期间,接收单位负责做好挂职干部的平时考核,考核材料在年底统一交派出单位留存。
对于选派到社区挂任社区主任助理的干部,由挂职社区党组织负责记录和考核,挂职街道党工委负责统筹、汇总和上报备案(材料见附件1-3)。
对表现不佳,群众反映较多、造成不良影响或违法违纪的干部,要及时与派出单位沟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局,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各派出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挂职干部的跟踪了解,主动配合接收单位做好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接收单位,了解挂职干部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对挂职干部在职级晋升和福利待遇上要同本单位同级干部一视同仁。
挂职期间,派出单位原则上不再安排挂职干部工作任务和外出考察等。
中组部关于干部挂职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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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组部关于干部挂职的制度干部挂职管理办法篇二:中组部关于干部挂职的制度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农)农业部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管理,增强挂职锻炼效果,根据中组部有关精神,结合农业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挂职锻炼包括援藏、援疆,西部地区及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家重点工程挂职,定点扶贫地区、部长联系点、基层挂职以及到部属单位和信访岗位锻炼等。
第三条挂职锻炼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增强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增进对“三农”工作的了解,提高科学民主决策、组织协调、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积极宣传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挂职岗位职责,做好农业农村工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协助组织、督促部管项目的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基层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广好做法。
第四条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在部党组的领导下进行,人事劳动司做好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条根据干部培养锻炼要求,结合基层工作需要,重点选派德才素质较好、缺少基层工作经验的中青年干部挂职锻炼。
司局级干部一般在50岁以下,处级以下干部一般在45岁以下。
第六条人事劳动司根据干部选派计划发布通知,经干部自愿报名、单位同意、人事劳动司审核(司局级干部须报部领导同意),确定选派对象。
特殊情况也可直接选派。
第七条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3年。
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挂职锻炼或延期的,由干部本人或派出单位提出,人事劳动司征得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条挂职锻炼期间,行政、工资关系不转;是中共党员的,转组织关系。
干部挂职锻炼期间有关待遇按照《关于我部援藏、援疆等挂职锻炼干部待遇问题的通知》(农人发[xx]12号)执行。
干部挂职锻炼规定制度
干部挂职锻炼规定制度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党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县人武部党委:为进一步加快年轻干部的培养,强化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调解人民内部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经研究决定选派干部到县稳定办、县信访局挂职锻炼,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对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提出如下办法:一、挂职对象的选派挂职对象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县稳定办、县信访局的工作要求,从丰富干部的经历,提高干部的能力出发,在县管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
二、挂职锻炼时间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脱产半年。
三、基本待遇挂职锻炼干部在县稳定办、县信访局工作期间,工作由所挂职单位安排,不任职务。
工资、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变,仍在原单位享受。
挂职锻炼期间,原单位的职务一般不进行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事先征求县委组织部的意见。
四、考核管理挂职锻炼期间,工作上服从县稳定办、县信访局的统一安排;锻炼期满,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核。
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以县稳定办、县信访局为主,派出单位协助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县稳定办、县信访局要妥善安排好挂职锻炼干部的工作,使他们能在挂职锻炼期间得到实实在在的锻炼提高,除尘并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反馈挂职锻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五、有关要求挂职锻炼的干部,要克服困难,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认真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自觉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及时向组织上汇报思想工作状况;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在挂职锻炼期间,无论工作多忙,都要挤出时间学理论、学经济、学科技,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要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搞特殊化,更不能利用任职岗位及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县稳定办、县信访局领导要关心挂职锻炼干部的工作、生活,主要领导要经常与挂职锻炼干部进行沟通交流,注意听取他们在工作、学习、思想及其他方面的情况,热情关心,严格要求。
挂职锻炼干部派出单位要顾全大局,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交接等事宜,要主动为他们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
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积累基层经验,我镇制定了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本方案以、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旨在培养年轻干部,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本方案的选派对象为年龄在35岁及以下,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干部。
下派地点原则上安排后进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重点村等。
下派方式原则上采取个人自荐、联村组推荐、组织安排三种方式,下派名额拟定于
5-8人。
机关干部到村、社区锻炼的时间为1年,每周到村、社区办公时间不少于2天。
挂职锻炼期间,因事因病请假或其他原因离开村、社区累计超过10天的,要相应延长锻炼时间。
下派挂职人员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含车费和生活费,不再报销其他任何费用。
下派锻炼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镇组织办和村、社区共同负责,以村、社区为主。
下派人员在锻炼期间除完成村、社区安排的工作任务外,还要做到每月一篇心得体会,季度一次座谈,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结。
下派人员在村、社区锻炼期满后,由组织办负责组织全面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奖励、评优评先和选拔干部的基本条件。
本方案的实施要求组织机关干部到基层锻炼,培养艰苦奋斗,谦虚谨慎的优良作风,树立群众观念,增强公仆意识,增长基层经验,丰富人生阅历,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同时,各村、社区应积极支持下派挂职人员工作,并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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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加强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管理
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机关年轻干部到
基层挂职锻炼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工委,各局、处(党组),区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党组,各相关社区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培养年轻干部力度,区委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基层工作经历不满两年的机关年轻干部中开展基层挂职锻炼工作,这是提升年轻干部素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到基层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工作,保证挂职锻炼取得实际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要把挂职干部纳入本单位干部的管理范围,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干部挂职锻炼期间的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
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挂职干部的管理、教育、使用和培养工作,要给挂职干部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帮助挂职干部制定学习、工作计划,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尤其要保证他们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街道党工委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谈话谈心等方式,了解挂职干部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挂职期间,接收单位负责做好挂职干部的平时考核,考核材料在年底统一交派出单位留存。
对于选派到社区挂任社区主任助理的干部,由挂职社区党组织负责记录和考核,挂职街道党工委负责统筹、汇总和上报备案(材料见附件1-3)。
对表现不佳,群众反映较多、造成不良影响或违法违纪的干部,要及时与派出单位沟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局,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各派出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挂职干部的跟踪了解,主动配合接收单位做好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接收单位,了解挂职干部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对挂职干部在职级晋升和福利待遇上要同本单位同级干部一视同
仁。
挂职期间,派出单位原则上不再安排挂职干部工作任务和外出考察等。
要认真执行考察鉴定制度,在挂职结束前会同挂职单位党组织联合组成考察组对挂职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察,通过召开社区干部大会、挂职干部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考察结果作为挂职干部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挂职干部要认真遵守接收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管理,加强自我管理。
挂职干部要珍惜挂职锻炼的机会,服从工作分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相关工作。
挂职干部是党员的要接转党组织关系,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监督。
在挂职锻炼期间,要深入社区了解社情民意,服务辖区群众,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调研,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并配合社区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
挂职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和提前结束挂职锻炼。
如确需请假,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5天以内的报接收单位党组织批准;5天及以上的,须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申请单》见附件4),报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党组织批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挂职干部可按公务员休假相关规定享受休假待遇。
休假须提交书面休假申请(《休假申请单》见附件5),报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党组织批准。
四、加强对挂职锻炼干部的服务、管理和监督,确保挂职锻炼工作取得实效。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委社工委将采取不同方式到挂职街道、社区了解挂职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对挂职干部在街道、社区现实表现进行抽查,并适时组织挂职干部工作交流会,促进挂职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对挂职干部平时考核等备案工作的管理,建立台账,对不按要求备案或备案不及时的单位进行记录,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公务员月工作记实
2.平时考核评鉴表
3.平时考核成绩单
4.到基层挂职锻炼干部请假申请单
5.到基层挂职锻炼干部休假申请单
中共XX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