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煤矿巷道顶板巡查规章制度
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制度内容范文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巷道巡查管理,确保矿井安全运营,维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煤矿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保证矿井巷道安全运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巷道巡查工作。
第四条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差别化巡查管理第五条在煤矿巷道巡查管理中,应根据巡查区域的风险等级和重要性制定巡查频率和巡查层级。
巷道风险等级分为非常高风险、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
重要性分为A级、B级和C级。
非常高风险区域和A级重要性区域每日巡查一次;高风险区域和B级重要性区域每周巡查一次;中风险区域和C级重要性区域每月巡查一次;低风险区域和无重要性区域每季度巡查一次。
第六条建立煤矿巷道巡查记录,每次巡查都要填写巡查记录,记录巡查时间、地点、巡查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巡查人员应进行合理分工,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和巡查计划,确定巡查的责任人。
同时,每名巡查人员都应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并持有合格的证书。
第八条巡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部位进行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矿井巷道的安全运营。
第三章巡查流程和内容第九条煤矿巷道巡查流程包括巡查前准备、巡查中实施和巡查后整理。
第十条巡查前准备工作包括:1. 熟悉巡查区域的地质情况,了解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检查巡查工具和仪器的完好性和准确性;3. 确认巡查计划和责任分工;4. 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巡查中实施工作包括:1. 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计划和责任分工进行巡查;2. 巡查人员要做到专心、认真、细致,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并报告;3. 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巡查人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巡查后整理工作包括:1. 巡查人员要及时整理巡查记录,汇总问题和整改情况;2. 巡查记录要存档,在煤矿安全管理相关部门保留备查。
巷道顶板检查制度
巷道顶板检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巷道顶板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浮茬,确保巷道行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队每班安排人员对所经过的巷道顶板检查一次,发现浮茬立即找下。
2、公司每天下井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带班领导,要对井下行人巷道、运输巷道的顶板完好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3、公司要每周安排专人对井下所有在用巷道顶板情况进行检查、找活茬一次。
4、要把巷道顶板完好情况检查作为公司、区队定期检查重要内容,强化巷道顶板管理。
5、检查要认真,处理要及时彻底,否则严格追责问责。
巷道顶板定期检查记录年月日检查人巷道名称完好情况处理措施。
机运三队巷道顶板安全巡查制度范本
机运三队巷道顶板安全巡查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巷道顶板安全巡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巷道顶板的安全稳定,预防巷道顶板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本制度制定依据是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运三队所辖巷道顶板的安全巡查工作。
三、职责与义务1. 巷道顶板安全巡查人员的职责与义务:(1) 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落实顶板巡查工作,确保巷道顶板的安全稳定;(2) 定期检查巷道顶板的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3)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巷道顶板的维修和加固工作;(4) 参加相关安全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巡查内容和频次1. 巡查内容:(1) 检查巷道顶板是否有倾斜、裂缝等异常情况;(2) 检查巷道顶板是否有下沉、掉块等现象;(3) 检查周边环境是否有松动的岩石或矿渣,是否存在滑坡、塌方等风险;(4) 检查巷道顶板的支护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破损、变形等问题。
2. 巡查频次:(1) 日常巡查:每班次(8小时)巡查一次,巡查人员应巡查辖区内的所有巷道顶板;(2) 定期巡查:每月定期组织全员巡查,全面检查所有巷道顶板的安全状况;(3) 特殊情况巡查:有重大气候变化、地震等情况时,应及时组织巡查。
五、巡查记录与报告1. 巡查记录:每次巡查完成后,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地点、巡查内容、巡查结果等。
2. 巡查报告:(1) 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巡查记录上报至安全管理部门;(2) 安全管理部门应进行审核并及时处理,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巷道顶板应制定修复计划,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进行维修;(3) 安全管理部门应将巡查报告的处理情况反馈给巡查人员,并进行记录。
六、巡查设备和工具1. 巡查设备:工作人员应配备照明设备、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2. 巡查工具:巡查工具包括测量仪器、巡查板、标尺等,确保工具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煤矿井巷巡查检查制度
煤矿井巷巡查检查制度篇一:井下巷道巡检制度井下巷道巡查制度为了加强井下巷道顶板管理,及时掌握井下巷道动态变化,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郑新公司生产技术处(函),郑新生[2013]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井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特制定井下巷道巡视检查(以下简称巡查)制度。
一、巡查方法:按照集中检查、周检和日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1、集中检查由生产科组织,生产矿长带队,安检、生产、机电、通风、调度、地测等科室共同参加,对矿井井下所有巷道全面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查日与每月月底验收日同时进行。
2、周检查由安检科组织,安全矿长带队,安检、生产、机电、通风、调度、地测等科室共同参加,对矿井井下所有巷道全面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查日为每周三进行。
3、日检查由当日跟班领导组织,当班科室巡检人员、安检、瓦检、跟班队干等参加,对井下主要巷道、机电硐室及采、掘、扩等地点进行全面检查,每日不少于一次。
二、具体要求1、巡查期间,井下巷道必须做到全覆盖、全方位检查,不留死角。
2、巡查期间,发现支架变形严重、巷道断面严重不足、支柱失效且现场又不能立即处理的隐患,必须准确记录巷道的名称、现场支护情况、失修巷道位置、需维修巷道的长度及施工方法等,巡查升井后必须及时向调度室、生产科、安检科、通风科及相关领导汇报,并将记录保存存档。
3、安检科、生产科建立专门记录和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对巡检中出现的问题在及时安排和组织力量处理的前提下,做到有落实、有整改、有复查。
4、巡查期间,巡查人员必须带好检查记录表、相关检测仪表等,多人组织进行巡查,巡查人员必须熟悉井下所有巷道的通风、支护、断面、行走路线等情况,不得单人进行检查。
5、巡检人员对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反映问题必须事实求是,对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通风、运输、采面支护及评价中的重点监控项目要做为重点检查。
对井下巷道巡查不到位,反映后问题处理不及时或监督不力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罚款,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将按照有关追究事故责任。
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制度内容
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巷道的巡查管理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煤矿企业:负责建立巷道巡查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巷道巡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巡查工具和装备。
2. 煤矿管理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巷道巡查工作,对巡查情况进行评定和记录。
3. 矿工:负责参与巷道巡查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巡查,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
4. 监督机构:负责对煤矿企业的巷道巡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巡查内容1. 工作面巷道:巡查工作面进出口的巷道情况,包括巷道通风、瓦斯、温度等情况。
2. 施工巷道:巡查正在进行施工的巷道,包括支护情况、通风情况等。
3. 主要通道:巡查煤矿主要通道的情况,包括通风、瓦斯等情况。
4. 支护巷道:巡查正在进行支护的巷道,包括支柱情况、地质情况等。
5. 废弃巷道:巡查废弃的巷道,确保废弃巷道的安全情况。
6.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巡查,确保煤矿巷道的安全生产。
四、巡查时间1. 日常巡查:煤矿企业应当组织矿工进行日常巡查,每日至少进行一次。
2. 专项巡查: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煤矿企业可以组织专项巡查,对重点巷道进行专项检查。
3. 定期巡查:定期对煤矿巷道进行巡查,确保巷道的安全情况。
五、巡查程序1. 工作面和施工巷道的巡查(1)检查进出口通道,确保通道畅通。
(2)检查通风情况,确保通风良好。
(3)检查瓦斯情况,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4)检查支护情况,确保支护牢固。
(5)检查其他安全因素,确保工作面和施工巷道的安全。
2. 主要通道的巡查(1)检查通风情况,确保通风良好。
(2)检查瓦斯情况,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3)检查支护情况,确保支护牢固。
(4)检查其他安全因素,确保主要通道的安全。
3. 支护巷道和废弃巷道的巡查(1)检查支柱情况,确保支柱牢固。
(2)检查地质情况,确保地质稳定。
(3)检查其他安全因素,确保支护巷道和废弃巷道的安全。
煤矿巷道顶板巡查制度
煤矿巷道顶板巡查制度加强顶板管理,杜绝顶板事故,对矿井在用巷道开展巡查,准时把握矿井巷道状况,合理支配巷道返修施工,保证矿井平安生产,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煤矿巷道顶板巡查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煤矿巷道顶板巡查制度为了加大对井下主要通风、运输及岔门等巷道管理,准时把握井下巷道失修及后路状况,确保井下巷道使用平安,制定本规定:一、井下巷道日常巡查1、巷道、岔门巡查的单位分工范围:1)采掘开施工单位的环境卫生区范围内的巷道、岔门及后路巡查由本单位每小班执行。
2)主要轨道运输巷道、系统运输巷道、岔门及后路巡查由环境卫生承包单位执行。
3)失修巷道、岔门、后路的巡查由修护队执行。
2、各单位要建立井下巷道日常巡查制度,完善井下巷道日常巡查台帐。
3、日常巡查由专人负责巡查,并要有巡查记录。
4、井下总回风巷道日常巡查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其它巷道日常巡查则1人即可进行。
二、井下巷道月度巡查1、每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安监、修护队,对井下全部掘进移交巷道、岔门进行不少于一次检查,把握巷道的变形和失修状况,以保证巷道的通风、行人、平安等需求。
2、巡查巷道后,必需对失修状况进行登记、汇总,交由技术部报告给矿领导,以指定修理方案。
3、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检查人员如对检查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一经发觉,将赐予100元的罚款。
4、凡因巷道失修问题而消失的各类平安事故,除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外,并追究参加检查人员的责任。
5、参与专项巡查人员,必需于检查当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井口集合,分组对井下修护所负责巷道进行全面巡查,并做好记录。
附件四:锚杆(索)支护工程质量督查细则与惩罚标准督查类别督查内容奖惩标准管理1、支护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经抽检不合格的罚责任人200元/项2、材料发放错误的.罚责任人200元/项3、施工单位擅自更改支护方式、降低支护强度的罚部长、主管技术员、队长各500元4、施工单位汇报不准时,或汇报状况与现场实际不符的罚班长100元、队长200元5、施工单位不能根据联系单要求准时实行巷道加固措施的罚部长、主管技术员、队长各200元6、锚杆(索)施工台帐缺页、未准时填写、填写错误的以及填写不齐全的。
顶板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泉店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发生,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神火集团技术管理规范》及公司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井下采、掘工作面和回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为确保本制度的严格执行,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组长:曹广远副组长:贺东利刘清华王凯刘超伍庆风崔忠张辉成员:安委会成员领导组下设日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生产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井下工程技术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
1、生产科负责组织顶板隐患排查,汇总排查结果,建立顶板管理巷修台账,安排、协调顶板隐患整改处理,落实隐患闭合等,全面负责矿井的顶板管理工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轻重缓急编制切实可行的巷修计划并监督落实。
2、生产科负责矿井巷道支护设计、顶板支护管理及矿压数据收集管理工作;同时,贯彻执行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巷道支护设计、规定,并结合实际,指导相关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3、地测科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的预测预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作为设计支护参数的重要依据.4、通风科负责排查主要通风类巷道是否满足风速要求.5、安检科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
6、综采队负责采煤工作面机巷、采煤工作面、风巷顶板排查及日常维护工作.7、掘进队负责责任区内顶板巡查和巷修工作,并负责所施工巷道在移交前所有的顶板管理和巷修工作。
8、机运单位负责对责任范围内的巷道进行日常顶板排查,并进行“敲帮问顶", 处理好顶板危(wei)险源,对于超出能力范围的隐患及时上报生产科进行协调处理,对于能够及时处理的隐患,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管辖该区域的单位进行及时处理,如不处理造成事故的,责任全部由管辖该区域的单位承担。
(附件 1:敲帮问顶记录表)(1)岩巷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①迎头割岩 (放炮) 后必须采用前探梁或者带柱鞋点柱作为暂时支护,施工锚杆、安装锚杆时必须在暂时支护下进行。
顶板管理制度(5篇)
顶板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付矿长为付组长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并收有班长和有经验的熟练工人、安全员、瓦检员为成员。
2、矿井必须每周对全矿井进行一次全面的预板检查发现异常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矿井每旬必须指派三人对全矿所有巷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敲邦问顶发现有问题的打好支护,问题严重的立即报告矿长,制定措施,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4、各采掘作业点有数量足够的支护材料和备用支柱。
5、永久支护与临时支护之间距离不大于《作业规程》规定的要求,并严格执行临时支护跟拢碛头。
6、采掘时地质构造带、回采面初次放顶,周期来压巷道维修必须制订专项措施,并成立领板管理小组。
7、对采掘工作面支护密度不得小于《作业规程》规定,回采工作面控项距不得大于作业规程规定。
顶板管理制度(2)是指一种用于确保煤矿采矿顶板的安全的管理措施和方法。
顶板是指地下煤矿开采中顶板与煤层之间的岩层,它的稳定性直接关系到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顶板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顶板监测:通过安装顶板监测设备来实时监测顶板的变形和位移,及时掌握顶板的稳定情况,预警可能出现的顶板事故。
2. 顶板支护:根据顶板的岩性和变形情况,采取适当的顶板支护措施,如使用钢架、锚杆等,加固和稳定顶板。
3. 顶板控制:通过减小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加强支护措施等措施,控制采煤工作面上方顶板的压力和变形,减少顶板事故的发生。
4. 防止顶板事故的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顶板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矿工的人身安全。
5. 顶板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顶板管理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对顶板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顶板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采矿过程中顶板的稳定,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水平,保障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顶板管理制度(3)是指对煤矿顶板进行安全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煤矿顶板是指矿井地面以上的岩层或覆岩,包括矿井进口、邮井、回风巷等区域的顶部。
巷道顶板巡查管理制度
巷道顶板巡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因顶板稳定性问题导致的事故发生,制定巷道顶板巡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巷道顶板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确保矿山生产安全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巡查顶板的矿山巷道,包括但不限于煤矿、金属矿山等各类矿山。
三、巡查内容1. 巡查频率:每班次开采前、开采中和开采结束后都需对巷道顶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巡查项目:巡查人员需对巷道顶板的均匀性、变形情况、裂缝情况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巡查。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顶板的平整情况,是否有突出物;- 顶板的变形情况,是否有下沉、拱起等现象;- 顶板的裂缝情况,是否有大面积裂缝或者特别深的裂缝;- 顶板的渗水情况,是否有漏水现象;- 顶板的支护情况,是否支护完好。
3. 巡查记录:巡查人员需对每次巡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巡查内容、发现问题情况、处理措施等。
四、巡查责任1. 矿长或者主管矿长需对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巷道巡查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安全主管人员负责组织和安排巷道顶板的巡查工作,并对巡查情况进行复核。
3. 巡查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巡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需及时上报主管,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五、巡查处理1. 如果在巡查中发现巷道顶板有异常情况,需立即停止作业,上报主管,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2. 对于顶板变形、裂缝等较大的问题,需及时进行修复和支护,确保顶板的稳定。
3. 巡查人员需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上报,主管部门需及时处理和跟踪处理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六、巡查落实1. 巡查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开展巡查工作,对于不能按时巡查或者发现问题不上报处理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 巡查工作定期进行总结和复核,对巡查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巡查工作的质量。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5篇)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掘进操作规程》及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我公司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二、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1、为确保本规定的严格执行,公司成立顶板管理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通风队主管以上人员,各采掘队队长2、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巷道支护设计及顶板支护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探放水及顶板岩性取芯鉴定工作。
3、生产技术部技术组负责井下巷道支护及矿压的监督管理,同时,贯彻执行公司和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有关巷道支护设计、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指导施工巷道各类作业规程、补充措施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4、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第二章、顶板检测分析制度为掌握矿压的基本规律,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标准化意识,突出支护质量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保证,杜绝支护事故的发生,综合分析矿山顶板控制问题,建立健全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和处理责任制,特制定制度如下:1、监测组织成立以副总工程师为组长,生产部技术主管为副组长,综采队队长及带班队长为成员的支护质量领导小组。
成立以综采队技术主为组长,安全班长和质量验收员为成员的支护质量监测执行小组。
由采煤队主管技术员抽调和培训测压人员组建测压组,对工作面支护质量进行监测。
特殊条件下由总工程组织召开支护质量会议,研究因顶板岩层变化加强支护管理的措施,并提出改善支护方式的建议,监督支护质量的班监工作,采煤队主管技术员对支护质量监测资料进行收集汇总。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4篇)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顶板的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开采过程中的顶板管理,包括顶板的支护、巷道防治、检测和治理等内容。
第三条煤矿顶板管理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手段。
第二章顶板支护第四条顶板支护是指对煤矿开采过程中的顶板进行支撑和加固,以防止顶板塌落和坍塌。
第五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按照相关要求选择合适的支护材料和支护方式,保证支护的牢固和稳定。
第六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加强顶板的预应力支护,提高支护的抗冲击能力。
第七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保证支护的连续和密实。
第八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注意选取合理的支护密度和支护方式,避免出现支护失效和周围岩体松散。
第九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加强对支护材料的检测和验收,确保支护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第十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配合措施。
第三章巷道防治第十一条巷道防治是指煤矿开采过程中对巷道的支护和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根据巷道的大小、地质条件等确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三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加强巷道的支护和加固工作,保证巷道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做好巷道的防水、防火和通风工作,提高巷道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第十五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加强对巷道的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巷道问题。
第十六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建立健全巷道管理制度,加强对巷道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第四章检测与治理第十七条煤矿在进行顶板管理时,应加强对顶板的检测和治理工作。
第十八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检测时,应采用合适的检测方法和工具,对顶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第十九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检测时,应重点关注顶板的裂隙和变形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顶板问题。
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巷道巡查管理,保障矿工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巷道巡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巷道巡查管理是指对煤矿巷道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以确保煤矿巷道的安全运营。
第四条巷道巡查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工作。
第五条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工作应当始终保持科学、规范、有效的原则。
第六条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工作要通过不断改进和提高,保障巷道的安全稳定运营。
第七条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应当依法合规,执行本制度,不得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二章巡查责任第八条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应明确巡查责任人员。
煤矿巷道巡查责任人员包括巡查员、巡查记录员。
第九条巡查员是指具备相应资质的员工,负责对巷道进行巡查。
第十条巡查记录员是指负责记录巡查情况、填写巡查记录。
第十一条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应当依据矿井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十二条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应当进行巡查培训,提高巡查员和记录员的巡查水平。
第十三条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应当明确巡查人员安全责任制度,对巡查人员的安全进行保障。
第三章巡查内容第十四条工作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设备异常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巷道巡查内容包括:巷道结构、通风系统、液压设备、电气设备、水源设备等。
第十六条巷道巡查应当注重巷道的安全、通风、排水、瓦斯、尘肺病、地质灾害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七条巡查中应当及时发现并报告巷道发生的事故、灾害及危险因素。
第十八条巡查中应当确保所有设备的功能完好,弃置巷道周围的杂物。
第十九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记录并及时汇报。
第二十条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应当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时间、地点。
第二十一条巷道巡查管理应当有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确保对巷道的全面巡查。
第二十二条定期巡查的周期由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巷道巡查计划应当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并于巡查前做好准备工作。
2023年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2023年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工作安全,保障煤矿生产和职工安全,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所有生产煤矿的井下矿井、露天矿井以及巷道等煤矿工作场所的顶板管理。
第二章顶板监测和评估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顶板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进行顶板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顶板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四条顶板监测应当包括定点测量和巡视两种方式。
定点测量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巡视可以由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第五条煤矿应当根据顶板的稳定性和危险程度,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和等级划分,确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时间节点。
第三章顶板支护和治理第六条煤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顶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和顶板的特点,采取适当的顶板支护措施,如钢拱支护、锚杆支护等。
第七条煤矿应当制定顶板治理方案,通过加固、防治、修复等手段,维护和修复顶板的稳定性。
第八条煤矿应当加强对顶板支护和治理工作的质量检查和监督,确保支护设施和治理效果符合规定要求。
第四章顶板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九条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履行顶板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顶板监测和评估,并落实顶板支护和治理的责任。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顶板管理的能力,保证员工履行顶板管理的义务。
第五章处罚和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煤矿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即是《2023年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的内容,该规定旨在加强煤矿顶板的管理和监测,保障煤矿工作安全。
煤矿企业在实施中应当严格遵守,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确保煤矿生产和员工安全。
巷道顶板管理制度模板
巷道顶板管理制度模板1. 引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巷道顶板的管理工作,确保巷道顶板的安全稳定以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巷道顶板管理工作。
2. 管理标准2.1 巷道顶板巡检管理1.巷道顶板巡检应至少每天进行一次,工作人员应按照巷道顶板巡检记录表上的要求,仔细检查巷道顶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巷道顶板巡检记录表应详实填写,包括巡检时间、巷道位置、巡检人员、巷道顶板的情况等,并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3.巡检发现巷道顶板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进行限制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2 巷道顶板维护管理1.巷道顶板维护工作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确保巷道顶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巷道顶板维护计划应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并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3.巷道顶板维护工作应配备专业人员,使用符合标准的设备和工具,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
4.巷道顶板维护工作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填写维护记录表,以备查阅。
2.3 巷道顶板事故应急管理1.巷道顶板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巷道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报告流程、救援措施、伤员处理等,并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3.巷道顶板事故应急演练应定期进行,以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应对能力。
4.巷道顶板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应及时进行,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 考核标准3.1 巷道顶板巡检考核1.巡检记录表的填写情况:按要求详实填写、无误漏,得分满分为10分。
2.工作人员的巡检态度和责任心:积极主动完成巡检任务,维护巷道顶板的安全,得分满分为10分。
3.巷道顶板巡检工作的及时性:每天巡检到位,无漏检情况,得分满分为10分。
3.2 巷道顶板维护考核1.维护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按要求制定维护计划,并按时执行,得分满分为10分。
2.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维护后巷道顶板稳定,安全隐患消除,得分满分为10分。
顶板管理规定与制度
强化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规定
第十条 煤矿应当建立巷道定期巡查制度,定期对服务年限超过2年的锚杆支护 巷道开展巡查,及时处理查出的事故隐患,消除安全威胁。煤矿应当建立巡查 档案,对检查的地段、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及措施落实情况作好记录并 归档。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强化煤矿架棚巷道顶板管理规定
第一条 煤矿应当强化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在掘进工作面开掘前,必须查明掘 进巷道及周边地质构造、岩浆岩体、陷落柱、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煤(岩) 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区、受水威胁区、技术边界、采空区、地质钻孔 等情况,编制掘进地质说明书并经煤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二条 煤矿在编制架棚支护设计前,必须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现场调查 和围岩地质力学评估,查明围岩结构,测定岩石物理力学参数,并进行围岩分 类,确定重点管理类别。 第三条 煤矿采用U型钢可缩性支架支护巷道时,应当根据理论计算所需的支护 强度,合理选择U型钢的型号,确定支架间距。 第四条 煤矿采用梯形棚支架支护巷道时,应当科学设计巷道断面,合理选择 工字钢型号,确定支架间距,确保梯形棚支护能有效控制巷道围岩变形,并采 用理论计算方法验证支架的支护强度是否满足对巷道围岩压力控制的要求。
强化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规定
第一条 煤矿应当强化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在掘进工作面开掘前,必须查明掘进巷道及周边地质构造、岩 浆岩体、陷落柱、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区、受水威胁区、技术边 界、采空区、地质钻孔等情况,编制掘进地质说明书并经煤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二条 煤矿在编制锚杆支护设计前,必须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和围岩地质力学评估,探明 围岩结构,测定岩石物理力学参数,并进行围岩分类,确定重点管理类别。 第三条 煤矿应当优先在卸压区内布置巷道,避免巷道处于采动应力影响区和应力集中区。 煤矿应当坚持“一巷一设计”原则,在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的基础上,采用工程类比、理论计算等相结 合的方法进行锚杆支护设计。锚杆支护设计应当对锚杆(索)的形式、规格、安设角度和锚杆拉拔力、锚 索预紧力作出明确规定。
机运三队巷道顶板安全巡查制度(3篇)
机运三队巷道顶板安全巡查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提高机运三队巷道顶板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巷道顶板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机运三队巷道巷道顶板的安全巡查工作。
二、巷道顶板安全巡查的内容1. 每日巡查工作每日发班时,巡查人员应张贴安全巡查工作票,在巡查工作票上填写班次、时间、地点、巡查人员姓名、记录时间等信息。
巡查人员应根据巡查工作票上规定的巡查内容进行巡查,包括以下方面:⑴ 检查巷道顶板的形状,是否有裂缝、鼓包、下沉等异常情况;⑵ 检查巷道顶板的支护措施是否完好,支柱和瓦斯抽放管道是否存在松动、腐蚀等问题;⑶ 检查巷道顶板有无水迹、漏水情况;⑷ 检查巷道顶板的通风情况,包括通风管道是否畅通、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⑸ 检查巷道顶板的通道是否清洁、积水状况;⑹ 检查巷道顶板的照明设备是否正常,灯具是否损坏;⑺ 检查巷道顶板周围是否存在垃圾、杂物;⑻ 检查巷道顶板是否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2. 巡查结果的处理巡查人员应将巡查结果及时记录在巡查工作票上,并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三类处理:⑴ 一类问题:指巷道顶板存在安全隐患,需要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如顶板有裂缝、鼓包等情况,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⑵ 二类问题:指巷道顶板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但不需要立即处理。
如顶板的支护措施存在不合规定或存在轻微松动等情况,巡查人员应将问题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待处理;⑶ 三类问题:指巷道顶板存在一些轻微问题,不影响安全,但需要及时处理。
如巷道顶板的通风管道有少量堵塞,巡查人员可组织清理,不需上报。
3. 巡查记录和统计分析巡查人员应将巡查记录按时整理归档,每月定期上报汇总。
并根据巡查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巷道顶板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巡查工作。
三、巡查人员的职责1. 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工作票上的要求进行巡查,并及时上报发生的问题。
2. 巡查人员应熟悉巷道顶板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技能。
煤矿锚杆锚索巷道顶板岩性探测管理制度
煤矿锚杆锚索巷道顶板岩性探测管理制度为给锚杆、锚索巷道施工措施编制提供可靠的地质依据,从技术上保证锚杆、锚索支护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进一步巩固锚杆、锚索支护的应用效果,及时掌握顶板岩性动态变化情况,合理选择支护参数,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在掘进开拓巷道过程中,必须定期对巷道顶板岩性进行探测工作。
2、顶板岩性探测要建立健全专用原始记录本,建立专用顶板岩性探测数据台帐及顶板岩性探测数据报表。
顶板岩性探测数据报表上同时体现岩性探测柱状图(示意),要求柱状图中的岩性厚度数据和报表相吻合,顶板探测数据及时上台帐。
3、所有使用锚杆、锚索支护的巷道,煤巷每隔50m,岩巷每隔IOOm用锚索钻机对顶板进行探测一次。
4、顶板岩性探测工作由生产技术部、地测防治水中心和施工队组共同完成。
由地测防治水中心人员对顶板岩性探测进行现场鉴定,对顶板岩性分界,如实描述,由生产技术部人员进行记录,并填写台账和报表。
顶板岩性厚度在0.2m以上的应单独分层;有煤线或顶板破碎地段的厚度、层位要重点描述记录。
5、所有巷道开工前,地测防治水中心要根据附近顶板探测资料及相邻工作面掘进资料,编制出掘进地质说明书,为编制掘进作业规程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6、所有巷道开工前,要在巷道开口处对顶板进行探测。
7、考核及要求⑴顶板岩性探测无原始记录本或记录不全、数据与报表不吻合的,每发现一次,给予生产技术部有关责任人IOO元罚款,生产技术部部长100元罚款。
⑵顶板岩性探测未按规定的距离、深度进行探测的,每发现一次,给予施工队组、地测防治水中心和生产技术部有关责任人每人100元罚款,施工队长、地测防治水中心主任和生产技术部部长每人200元罚款。
⑶巷道开工前,未按规定根据附近顶板探测资料和相邻工作面掘进资料编制掘进地质说明书的,或者是无顶板岩性探测资料和掘进地质说明书盲目编制掘进作业规程的,给予地测防治水中心有关责任人100元罚款,地测防治水中心主任100元罚款,矿总工程师100元罚款。
煤矿公司巷道顶板离层监测管理规定
煤矿公司巷道顶板离层监测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各井工矿顶板离层仪的管理,切实做好顶板管理工作,现对顶板离层仪的安装、观测及日常管理做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一条各矿总工程师是本矿顶板离层监测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施工队组技术负责人是顶板离层监测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生产技术部门是顶板离层监测和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各矿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第二条煤巷必须安设顶板离层仪,对顶板进行离层监测。
对于综采工作面切眼、回撤通道、巷道交叉点、采掘工作面过上覆煤柱或过空巷段的巷道、受地质构造影响的巷道及其它跨度大的巷道等也要安装顶板离层仪,并加强监测。
安设地点及间距如下:安设地点及间距第三条顶板离层仪要安装在巷道中线位置。
当工作面推进距离达到一个安装间距时,必须及时安装顶板离层仪。
第四条顶板离层仪的浅部基点、深部基点必须安装到位,浅部基点要安装在锚杆端部位置,深部基点要安装在比较稳定的深部岩层中,初始读数预设值必须记录准确。
第五条顶板离层仪的观测1、正常情况下,顶板离层仪距掘进工作面50米内,观测频度为每小班一次;距掘进工作面50米到100米和距回采工作面100米内,观测频度为每天一次,其它观测频度为每7天一次。
2、在受掘进及回采工作面釆动影响范围内或离层有明显增长趋势时,要适当增加观测频度。
3、观测数据要精确记录,并及时填写在观测记录牌板上。
4、发现数据异常,要及时汇报矿生产技术部门,分析异常原因,提出处理办法,并及时组织落实。
5、当深部基点位移超过50mm寸,应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
6、日常监测工作由所在施工队组负责。
第六条观测数据的分析整理。
1、当天的观测数据必须当天分析整理,并绘制离层曲线图。
2、每月进行一次观测总结,当巷道结束后要提出观测报告。
3、观测资料要存入技术档案。
第七条观测仪器一般使用机械式顶板离层仪,有条件的矿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使用智能离层指示仪或顶板离层在线监测系统第八条顶板离层仪必须实行编号挂牌管理,并建立顶板离层仪观测管理台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煤矿巷道顶板巡查制度
为加强顶板管理,杜绝顶板事故,对矿井在用巷道开展巡查,及时掌握矿井巷道状况,合理安排巷道返修施工,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XX煤矿巷道顶板巡查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巷道巡查工作的领导,矿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
成员: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科室科长、井下区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巷道维修计划的编制。
办公室主任:生产科科长(兼)
二、巷道巡查的围
矿井在用巷道(含立井)。
三、巷道巡查的容
巷道变形情况,包括顶板下沉,片帮、聚帮,底鼓,水沟变形,巷道断面变化情况;巷道支护完好情况,包括浆皮开裂,锚杆、锚索失效,钢棚变形、扭曲、脱扣等。
四、巷道巡查责任划分和巡查周期
各巷道管理责任单位对管理区域的巷道按规定周期进行巡查,管理责任区划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就近管理”的原则。
1、综采队、安装队顶板管理责任区:工作面及两巷、两
巷车场、以联巷作为车场的巷道及其所辖其他巷道(包括其管辖的巷道入口两侧各5m围巷道)。
巡查周期:每班巡查一次。
2、各煤巷掘进队顶板管理责任区:本队掘进巷道、料场(配电点)及本队所辖的其他巷道(包括其管辖的巷道入口两侧各5m围巷道)。
检查周期:每班巡查一次。
3、各开拓队顶板管理责任区:本队所施工巷道、料场(配电点)及本队所辖的其他巷道(包括其管辖的巷道入口两侧各5m围巷道)。
检查周期:每班巡查一次。
4、机电一队顶板管理责任区:井下变电所、绞车房、水仓通路、水泵房、猴车道等主要机电硐室及其附属巷道,主副井及西进风井及本队所辖的其他巷道(包括其管辖的巷道入口两侧各5m围巷道)。
巡查周期:一般每旬巡查一次。
5、机电二队顶板管理责任区:胶带运输大巷、采区胶带巷及其使用的联络巷等本队所辖的巷道、硐室。
巡查周期:每旬巡查一次。
6、运输队顶板管理责任区:本队所辖的巷道、硐室。
巡查周期:每旬巡查一次。
7、通风队顶板管理责任区:回风石门、回风绕道、瓦斯抽放硐室、瓦斯抽放钻场及井下无轨道无设备的通风巷道(包括其管辖的巷道入口两侧各5m围巷道)。
巡查周期:每旬巡查一次。
8、巷修队顶板管理责任区:进行水仓清淤的水仓、水仓通路,进行零星工程施工的地点及料场前后,本队使用的井下材料硐室。
巡查周期:进行正常施工的地点巡查周期为每班,本队使用的硐室每旬巡查一次。
9、探防队顶板管理责任区:料场、配电点、进行打钻施工的地点、打钻硐室、注浆硐室
巡查周期:进行正常施工的地点巡查周期为每班,本队使用的硐室每旬巡查一次。
10、巷道管理责任区管理责任按照《XX矿工程交接管理办法》具体进行交接,机电一队、机电二队、运输队战线长的,可根据巷道状况,对巷道状况好,产生失修情况可能性低的巷道经生产科批准可适当延长检查周期。
每月由生产矿长牵头进行一次顶板隐患检查(可与其他安全检查合并开展),检查隐患在主动预防型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中(按照整改单形式)下发到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11、每年对矿井在用巷道的失修情况进行一次普查,普查结果由生产科统一收集、汇总,按照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的形式,建立相应的巷修普查台帐。
12、根据矿井生产布局,对没有进行生产活动可能存在隐患的偏远地区,由各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按照矿偏远地区干部上岗管理办法执行。
13、由矿救护队每月对回风巷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巷道顶帮开裂、变形、巷道底鼓等失修情况,并将检查隐患汇总报送生产科。
通风队瓦检员有义务对所有失修巷道情况进行
报告,返修中岛险情不汇报的,每次罚款200元,能及时汇报失修情况,避免巷道顶板事故发生的,可申请矿给予奖励。
14、调度室组织,调度室、生产科、机电科、机电一队参加,每季度对井筒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井筒变形、开裂、涌水情况和井筒装备完好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五、巷道巡查情况的汇报和处理
1、各采掘单位每个工作面都要安排有经验人员负责顶板的检查工作;各辅助单位(运输队、机电一队、机电二队、通风队)对所管辖的每条巷道都要指定专门的顶板检查人员,负责顶板的检查工作。
2、各单位巡巷人员在巡巷时必须进行详实记录。
记录容包括:巡查日期、巡查人员、巷道名称、巷道破坏长度、具体位置、临时处理结果等。
巷道巡查记录本必须存放在固定位置,记录表存放位置改变前必须向生产科汇报,生产科定期对各单位巷道巡查记录本存放位置进行公示,以便巷道巡查人员填写记录。
3、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检查周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属于轻微性破坏的井巷由责任单位自行维护、处理,处理轻微失修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格按照敲帮问顶规定进行。
在巷道巡查过程中处理掉的浆皮,由文明卫生责任单位负责清理干净。
4、各区队巡查人员对巷道巡查情况以书面形式记录。
属于轻微性破坏的地段,由区队做好汇总,队保存备查;属于一般性破坏和严重性破坏的地段,区队要在巷道巡查记录上
登记并上报生产科,当月巷道巡查记录在每月20日前上报生产科。
5、对于一般性失修和严重失修巷道必须及时已书面形式向生产科报告,生产科建立失修巷道记录台账,核实破坏程度,根据失修井巷的失修程度,结合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巷修计划,分轻重缓急编制月度巷修计划,安排队伍进行返修施工。
巷修施工队伍进入前,仍由原责任单位临时维护,特别严重时要设置警戒,严禁人员进入。
六、巷道巡查工作责任追究
1、各巷道管理责任单位必须对管理区域的巷道按规定周期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凡没有按照规定对巷道进行巡查或无记录,记录与实际不符的,对巷道轻微破坏不及时处理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不按时上报巷道巡查记录的,每次罚区队技术负责人100元,发现巷道严重失修情况不及时汇报的,责任单位队长及责任人各罚款100元,记录造假的按照500元/次进行处罚。
2、脱落浆皮若造成设备、设施、管线损坏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300元;脱落浆皮若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生产影响的,除严格按照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外,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3、巷道管理责任单位对巡查中发现的能自行处理巷道失修情况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对巷道失修影响安全的失修必须采取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或对受威胁的的设备设施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设施损坏)。
凡不及时处理能够自行处理的失修情况或矿检查人员现场撬掉活矸
活石的,每处罚责任单位队长100元。
矿管理人员检查发现巷道底板有未经人为处理而自行掉落的浆皮、矸石(现场检查与巷道巡查记录对照检查确定是否为自行掉落),每处对队长罚款200元/处。
4、由于巷道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巷道管理职责、职能科室耽误了巷道返修时机、巷修单位未按计划或矿领导要求进行返修,造成巷道片帮或冒顶,引发人身伤害事故或其他非人身伤害事故及影响正常生产3小时以上的,由安全矿长组织安检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和相关区队进行追查。
5、每次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顶板情况进行检查,进行敲帮问顶,处理掉活矸危石,迎头敲帮问顶记录不再要求,但必须保证保证敲帮问顶效果,保证施工安全,现场检查凡是存在能撬掉的活矸危石,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处,违反其他规定的,再按照制度追究责任。
七、其他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XX煤矿顶板管理办法》、《XX 煤矿掘进工作面敲帮问顶管理规定》执行。
3、本制度最总解释权归巷道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11日
大全
大全
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