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省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评估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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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防治措施落实质量考核指标

艾滋病防治措施落实质量考核指标
病例随访管理指标 与卫生强省要求 差距较大
✓ HIV/AIDS随访检 测(CD4检测比 例)比例2018年 达到98%
✓ 分析未检测原因 ✓ 优化检测流程,
探索检测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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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6:HIV/AIDS的配偶/固定性伴 HIV抗体检测率
• 定义:艾滋病HIV/AIDS的配偶/固定性伴在本年实际进行HIV抗体检测的比例 • 分子: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分母中进行HIV抗体检测的人数 • 分母:新发现病例及既往发现病例之和 • (1)新发现病例: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现HIV/AIDS病人(不包
• 分母:当年干预暗娼、MSM人数/当年性病就诊人数/参加针具交 换吸毒者总人数
• 考核标准: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HIV检测比例不低于60%;性病 就诊者HIV检测比例不低于80%;针具交换吸毒者HIV检测比例不 低18 于50%
指标13:高危人群(暗娼、男男性行为者、性病病人、 吸毒者)HIV抗体检测人数
上述指标按照权重计算综合得分 根据各地区艾滋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总得分进行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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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示范区考核
• 将根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考核 要求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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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主要内容—总体目标
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持续减少注射 吸毒传播、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进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 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不断减少社会歧视,将我国艾滋病 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到2020年底,存活的感染者数量控制在120万。
• 分子: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分母的人数中 实际随访且完成至少一次CD4检测的人数。
• 分母: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存活的艾滋病 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人数。

三明市2010—2014年艾滋病监测结果分析

三明市2010—2014年艾滋病监测结果分析

三明市2010—2014年艾滋病监测结果分析目的了解三明市HIV/AIDS流行特征,为制定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对三明市2010—2014年HIV/AIDS监测资料进行分析。

结果2010—2014年共报告HIV/AIDS 375例,年均发现率为2.07/10万,报告死亡41例,平均死亡率0.32/10万,疫情总体呈上升趋势。

感染者年龄以20~49岁青壮年居多(82.4%),老年人群逐渐增多,男性多于女性,职业以农民(25.6%)和家务待业(16.8%)人群为主,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64.5%;经性传播占88.3%,以异性传播为主(73.1%)、同性传播(15.2%),且持续增高。

结论三明市艾滋病疫情虽处在低流行态势,但疫情上升速度较快,已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应加强重点地区、人群健康教育和干预,做好AIDS防控工作。

标签:艾滋病;流行病学;疾病控制三明市自2003年报告首例本市户籍HIV感染者以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口流动日趋频繁,HIV/AIDS报告数逐年增多。

为了解近年艾滋病流行特征,为制定艾滋病防控策略提供依据,对三明市2010—2014年艾滋病监测结果进行分析。

1资料与方法1.1监测对象按《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版),应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和明胶颗粒凝集试验(PA)等方法进行筛查,筛查阳性者送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用免疫蛋白印迹(WB)法确证。

确证阳性者由市或县级CDC专业人员进行个案调查,填写个案调查表、相关信息、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报告。

疫情资料来自中国疾病预防AIDS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和三明市2010—2014年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人口学资料来自市统计局。

1.2数据处理应用Excel软件建立数据库并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与讨论2.1 HIV/AIDS监测概况三明市2010—2014年累计发现和报告HIV/AIDS 375例,年均发现率为2.07/10万,报告死亡41例,年均死亡率0.32/10万,疫情总体呈上升趋势,见表1。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8.03•【字号】•【施行日期】2012.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艾滋病防控正文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控制艾滋病流行和传播,规范艾滋病免费药物治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福建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福建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施方案(试行)为控制艾滋病流行和传播,规范艾滋病免费药物治疗,延长病人的生命并提高生存质量,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一)本方案适用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组织领导。

医政管理部门要负责组织专家组,指定定点医院。

专家组成员由临床(含中医、传染)、护理、医院感染、药学、疾病预防控制和实验室等专业人员组成。

疾控管理部门要负责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计划、供应、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组织相关机构收集、报告抗病毒治疗信息工作。

(三)建立省、市、县三级艾滋病医疗卫生机构救治体系。

各级定点医院负责收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抗病毒治疗政策和减免费用规定,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四)艾滋病抗病毒的治疗任务主要由定点医院承担。

各设区市于2012年9月31日前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辖区内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工作;在治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达到20人以上的县(市、区)应于2012年9月31日前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辖区内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工作(名单附后),少于20人的县(市、区)的在治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暂由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

中国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框架(试行)

中国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框架(试行)

目的
评估向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的情况
根据督导评估框架,建立国家艾滋病防治督导评估信息系统,收集和整合各有关方面的信息(如艾滋病哨点监测、综合监测、传染病疫情报告、健康教育信息、项目信息等),将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分析。
(二)开展专题调查
根据督导与评估框架,对现有信息收集系统收集不到的信息,开展专题调查,采用定性、定量的方法收集相关信息。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督导评估的技术支持,负责督导评估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与报告,并开展有关研究和培训等。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协调和配合涉及本系统的督导评估工作。
国艾办组建国家级督导评估专家组,为督导评估工作提供咨询。国家级督导评估专家组由艾滋病综合防治和评估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国家级督导评估专家组参加国家艾滋病防治督导评估方案的制订和修订、参与国家级艾滋病防治的督导评估工作、参与审阅年度督导评估报告、承担国家督导评估培训任务等。
1、保障措施的落实:经费投入、政府和部门防治规划和计划制定、多部门协作与配合、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等情况。
2、防治工作的开展:大众宣传教育、咨询检测服务、高危人群干预(安全套使用、药物维持治疗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血液安全、性病防治、艾滋病治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机会性感染治疗)、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等防治活动情况。
对有关高危人群的数据必须做好保密工作。
3.艾滋病预防措施覆盖的高危人群比例
(目标:2007年达到70%,2010年达到90%)
意义
为阻止艾滋病在高危人群中扩散并传播到一般人群,开展针对高危人群的艾滋病预防干预措施至关重要。该指标反映针对高危人群(暗娼、吸毒人群、男男性接触者)开展艾滋病预防干预工作的进展情况。该指标是中国向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提交实施《艾滋病承诺宣言》报告的核心指标之一。

福建省2009—2010年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结果分析

福建省2009—2010年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结果分析

作者: 杨莹 陈舸 郑武雄 潘蕴蛟
作者机构: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州350001
出版物刊名: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页码: 296-297页
年卷期: 2012年 第3期
主题词: 艾滋病控制 自愿咨询检测
摘要: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VCT)是世界卫生组织积极倡导的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重要公共卫生策略之一,它作为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重要手段在福建省已开展多年。

随着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的深入,一些人群对VCT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为了解并掌握VCT人群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咨询及干预工作,给今后艾滋病防治干预工作的重点和方向提供科学依据,对2009—2010年在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VCT门诊进行咨询检测的求询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3.05•【字号】闽政办[2002]31号•【施行日期】2002.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艾滋病防控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的通知(闽政办[2002]3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精神,省卫生厅制定的《福建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已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三月五日福建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福建省卫生厅二00二年二月十九日)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和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0年)》,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活动,使全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但从当前情况看,我国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艾滋病性病流行仍呈上升趋势,发病人数明显增多;一些地方对艾滋病在我省大规模流行的潜在危险和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危害认识不足,国家和省的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不平衡,防治艾滋病性病综合治理的协调力度不够。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保证《福建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0年)》目录和任务如期完成,特制定《福建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实施原则(一)政府负责,加强部门合作与社会参与,齐抓共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09•【字号】闽政文[2004]263号•【施行日期】2004.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艾滋病防控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闽政文[2004]26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把这一关系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坚决遏制艾滋病在我省蔓延的势头。

各地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等部门福建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闽政〔2001〕文10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的通知》(闽政办〔2002〕31号)精神,制订具体防治目标和行动计划,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

省人民政府已成立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疫情比较严重的各设区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其他地方也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每年组织开展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当、隐瞒疫情、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传播和流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督导评估指标表

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督导评估指标表

4
督导项目
督导内容
督导方法及评分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3.3.3 对孕妇实施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1 分):抽查 1 所综合医院、1 所妇幼保健院, 未落实对孕妇实施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各扣 0.5 分。
3.3 阻断母婴传播(4 分)
3.4 控制家庭内传播 (3 分)
3.3.4 对阳性孕妇进行母婴阻断(1 分):查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如本辖区有阳性孕产 妇,随机抽查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个案登记表、病历记录、随访记录等,医院或妇 幼保健机构没有对其开展阻断知识的宣传、咨询扣 0.5 分;对阳性孕产妇或所生婴幼 儿没有采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扣 0.5 分;本辖区无阳性孕产妇对此项分值进 行标化。
3.4.1 开展成年感染者和病人及配偶的行为干预措施(3 分):查市、区(市、县)疾控 中心(防疫站)安全套发放记录,对成年感染者和病人安全套发放率低于 100%,每降 低 10%扣 0.3 分。
3.5 男男性行为人群 开展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工作,覆盖男男性行为人群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不开展工
干预(3 分)
定点治疗机构普遍开展艾滋病相关治疗服务,2010 年救治服务点覆盖 70%的县,县级 以上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开展艾滋病相关抗机会性感染或中医药治疗工作并提供病 人依从性和心理支持服务。覆盖率每低 5%,扣 2 分;
治疗病人随访监测达到国家抗病毒治疗指南要求:CD4 检测低于 50%口 1 分;病毒载量 检测低于 50%扣 2 分,共 2 分;治疗一年后病人随访率低于 70%扣 2 分,共 2 分;治疗 一年后病人存活率低于 导项目
督导内容
督导方法及评分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2.3 公共场所宣传(5 分)
在本辖区公共场所设置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专栏,摆放宣传教育材料。随 机分别抽查综合医院、车站(码头、机场)、娱乐场所、公园等场所各 1 处,无艾滋 病预防知识宣传,分别扣 1 分;乡镇卫生院刷制不少于 5 条永久性宣传防治艾滋病标 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所(室)刷制不少于 2 条永久性宣传防治艾滋 病标语。无标语的扣 2 分,少一条扣 0.5 分;

福建省预防艾滋病实施方案

福建省预防艾滋病实施方案

福建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1-2015)》、《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参照卫生部《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案。

一、实施范围在全省范围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其中中央财政经费支持18个项目县(市、区)开展免费的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检测、咨询;支持全省所有县(市、区)开展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相关干预服务。

相关经费已下达(详见闽财(社)指〔2011〕24号及闽财指〔2011〕380号)。

二、目标(一)总目标提高人群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通过为孕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的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到2015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工作实现以下目标:1.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服务和管理模式。

2.育龄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3.提供相应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孕产妇接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原体的检测率均达到80%以上,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病原体检测率逐年提高。

5.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均达到90%以上。

6.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到90%以上。

7.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所生的满18个月的婴幼儿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达到80%以上,其中6个月龄内婴儿艾滋病病毒感染早期诊断比例达到60%以上。

HIV危害评估报告【范本模板】

HIV危害评估报告【范本模板】

一、艾滋病病毒的传播与致病人类逆转录病毒中已经造成最大的社会和医学影响的是HI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该病毒在1984年被认定是造成严重免疫缺陷广泛流行的原因,这种疾病被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它是HIV相关条件范围内最严重的表现。

未经治疗的感染者在感染后的最初几年中发展成AIDS的危险性估计每年1%~2%,此后为每年5%左右,最初10年的累计危险性为50%,几乎所有未经治疗的HIV感染者最终都会发展为AIDS。

HIV的传染需与含有感染细胞或血浆的体液接触.HIV可存在于含血浆或淋巴细胞的液体或渗出液中,尤其是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母乳,唾液或伤口渗出液中.通过咳嗽或喷嚏产生的唾液或飞沫的传播极其罕见,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在工作场所,学校或家里的偶然或密切的非性接触不会传播HIV.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共用注射器或性关系,以及怀孕、分娩和母乳喂养等体液的直接交流而传播的。

HIV主要感染T淋巴细胞中的一个主要亚群——T辅助/诱导细胞(TH细胞)。

HIV也可感染非淋巴细胞,如巨噬细胞,小神经胶质细胞,各种内皮和上皮细胞。

HIV可粘附在淋巴结中的树突状细胞表面但不能侵入细胞。

感染的结果是造成T细胞,B细胞,自然杀伤细胞,单核细胞,巨噬细胞的数量和功能均受到影响。

但不论除CD4+ 淋巴细胞以外的其他细胞功能是否异常,AIDS中的许多免疫功能异常似乎均可用CD4+ 淋巴细胞的辅助功能丧失而得到解释,也就是细胞介导免疫功能出现了危机。

从感染艾滋病病毒到发病有一个完整的自然过程,临床上将这个过程分为四期:急性感染期、潜伏期、艾滋病前期、典型艾滋病期。

不是每个感染者都会完整的出现四期表现,但每个疾病阶段的患者在临床上都可以见到。

四个时期不同的临床表现是一个渐进的和连贯的病程发展过程。

1、急性感染期窗口期也在这个时间。

HIV侵袭人体后对机体的刺激所引起的反应.病人发热、皮疹、淋巴结肿大、还会发生乏力、出汗、恶心、呕吐、腹泻、咽炎等。

2010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

2010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

附件12010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梅毒控制规划》)和《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对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重点工作给予补助。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90号)要求,结合2009年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和工作重点,同时,整合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等国际合作项目资金,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

将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有机结合,完善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措施,扩大干预措施的覆盖面,降低艾滋病和性病新发感染;扩大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面,提高救治质量和水平,降低艾滋病病人的死亡率,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年度工作目标。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建立艾滋病和性病防治有效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订本地2011-2015年艾滋病性病防治行动计划。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整合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全球基金等国际合作项目资金,制订本省(区、市)当年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计划或方案。

各地建立对下级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

2.监测检测。

(1)建立健全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系统,了解和掌握各类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中艾滋病病毒(HIV)、梅毒和丙肝(HCV)的流行水平、流行趋势,以及各种影响因素,为制订防治措施和评估防治效果提供依据。

建立并运转国家级监测哨点1975个,性病监测点10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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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建省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评估方案2010年福建省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评估方案为保证福建省艾滋病防治数据信息质量,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管理手册》、《HIV/AIDS病例报告网络直报工作指南(试行)》、《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指导方案(试行)》提出的工作标准和任务要求,对艾滋病病例报告、哨点监测、感染者/病人管理、自愿咨询检测、抗病毒治疗、宣传教育、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和高危行为干预相关工作的数据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通过评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相关数据的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工作中的问题,为下一步健全、完善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有针对性地制定与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工作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为评价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效果、制定政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评估内容对8类数据信息的质量开展评估。

具体包括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中的艾滋病病例报告、感染者/病人管理、自愿咨询检测、抗病毒治疗、宣传教育、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和高危人群干预数据,以及哨点监测数据共计8类数据。

三、评估指标与方法(一)病例报告数据质量1、报表合格率(%)指标定义: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 期间所报告的病例中,其信息填写完整、准确的《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及《个案随访表(首次)》等报卡或报表所占的比例。

《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数及阳性人数统计报表》要求每月一张,按时填写。

计算公式:100% 填写合格的报卡和报表数实际检查的报卡或报表总数评估方法:现场随机抽查病例报告责任单位3-5个。

现场检查报卡或报表填写情况。

随机抽查20份,少于20份的全部检查。

并填写病例报告责任报告单位报表合格率得分计算表(见表1-1)及填写病例报告现场评估表(见表1-3)2、网络直报率指标定义: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期间,通过网络上报《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的病例数(重卡除外),占应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100%⨯网络直报报卡数应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数评估方法:现场随机抽查病例报告责任单位3-5个。

应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数指首次诊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数,通过现场检查从确认实验室获得。

随机抽查20例,少于20例的全部检查。

并填写病例报告责任报告单位网络直报率得分计算表(见表1-2)及填写病例报告现场评估表(见表1-3)。

(二)感染者/病人随访管理数据质量1、 随访完成率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随访完成率和艾滋病病人随访完成率两方面。

(1)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随访完成率指标定义: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达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平均随访完成率85%的月份所占的比例。

计算公式:%100%12⨯达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平均随访完成率85的月份个数 (2) 艾滋病病人随访完成率指标定义: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达到艾滋病病人平均随访完成率85%的月份所占的比例。

计算公式:%100%12⨯达到艾滋病病人平均随访完成率85的月份个数 备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平均随访完成率指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该时间段内12个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随访完成率的平均值,本指标不需要上报数据。

2、 实验室数据一致率指标定义:在随访管理数据库中录入日期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的,且“自上次随访以来,做过CD4检测____次”填写大于等于1的《个案随访表》中“最近一次CD4检测结果”和“检测日期”均与原始报告填写一致的《个案随访表》份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CD 100%CD4⨯“最近一次4检测结果”和“检测日期”均与原始报告填写一致的个案随访表份数规定时间内有检测结果的表格份数评估方法:采用网络直报中随访数据库分析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现场核查过程填写《实验室数据一致率核查表》(见表2-2)。

县(区)对全部填写过CD4检测结果的随访表进行自查,并对自查发现不一致的随访表在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

省级现场抽查《个案随访表》的份数的原则见表2-1。

3、 随访表中CD4检测结果与疾病状态的一致率指标定义:在随访管理数据库中录入日期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并且“最近一次CD4检测结果”小于200个/μl 的《个案随访表》中,“病程阶段”为艾滋病病人的《个案随访表》所占的比例。

计算公式:CD4200/100%CD4200/ul l μ⨯检测结果小于个并且病程阶段为艾滋病病人的《个案随访表》份数规定时间内有检测结果并且小于个的表格份数评估方法:采用网络直报中随访数据库分析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由性艾中心提供分母中的相关人员名单,各县(区)对“CD4检测结果”和“疾病状态”不一致的人员进行核对,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同时填写表2-3上报所在省,由省级复核。

本指标不需要上报数据。

(三)哨点监测数据质量从哨点设置、哨点运行和哨点问卷质量三个方面考核哨点监测数据质量,其中哨点设置根据各省落实国家艾滋病哨点布局情况评分,哨点运行和哨点问卷质量则进行现场考核。

哨点设置20分,哨点运行40分,问卷质量40分。

1、哨点设置得分(20分)2010年国家将艾滋病哨点监测人群调整为八类,各省要根据国家要求和建议设置本省的哨点(以国家发文确定哨点数为准)。

国家将依据8月底各省上报的哨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应设置的各类监测人群的哨点运行数量均达到国家要求得20分,少设置一个点扣2分,扣完为止。

2、哨点运行得分(40分)指标定义:按照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方案要求,对当年核准的艾滋病监测哨点是否运行、样本量是否达标、样本来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时上报数据进行考评。

哨点运行情况的考核分四个方面,设四个考核项。

其中哨点工作记录5分、样本量20分、样本来源10分、按时上报数据5分。

四项分别计分,合计后的总分数为该哨点的运行得分。

评估方法:随机抽取该省核准的5-8个不同类型哨点进行现场工作记录检查。

对抽到的每一个哨点分别打分(表3)。

➢现场工作记录完备:满分5分。

哨点工作记录是指在开展哨点工作时①记录调查现场基本情况的文字性材料,②样本抽样框架或高危场所分布图,③潜在调查对象拒绝接受采访或采血的工作记录,④其他记录与哨点现场有关的文字或图表材料。

具有以上四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得5分,四项均无者不得分。

➢监测样本量:满分20分。

完成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并通过客户端上报的问卷数×20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方案要求的样本量上一年HIV抗体阳性检出率达到10%的监测人群哨点,分母可降低至250人。

➢监测样本来源:满分10分。

监测人群来自同一个县区得10分,来自两个县区得8分,来自3个县区得2分,来自4个及以上县区不得分。

➢按时上报监测数据:满分5分。

于当年8月31日前将监测数据上报完毕得5分,之后上报不得分。

上述4项的合计得分为该考查哨点的该项总得分,该省的得分为抽查到的哨点得分的平均分。

3、哨点问卷得分(40分)指标定义:抽查20份哨点问卷,根据抽查问卷中合格问卷的数量进行评分,1份合格问卷得2分,满分40分。

计算公式:抽查问卷填报合格数×2分评估方法:现场抽查不同监测人群哨点5-8个。

每个哨点随机抽查20份问卷,问卷无缺项、漏项、无明显逻辑错误且及时准确上报监测网络者为合格问卷,出现以上任何一项错误者判断为不合格。

1份问卷合格得2分,20份问卷全部合格得40分,问卷不合格不得分(见表3)。

该省哨点问卷的得分为抽查到的哨点得分的平均分。

若经核查存在造假行为,该哨点将以未按要求设置和未运行处理,评为0分,该省哨点设置项得分扣2分。

(四)自愿咨询检测(VCT )数据质量筛查阳性者网络直报率指标定义:检测咨询数据库中,填表日期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的“本次筛查结果”为阳性的个案中(排除确认阴性和不确定者),已在疫情系统中上报的比例。

计算公式:100% 分母中个案可在疫情库中查询到的病例数规定时间段内“本次筛查结果”为阳性的个案(排除阴性和不确定者)评估方法:现场调查各VCT 门诊。

对规定时段内的所有筛查阳性者VCT 表格,根据其表格信息对网络直报情况进行核对,并将相应的疫情库报告卡ID 填入《VCT 数据核查问题登记表》(见表4)中。

(五)抗病毒治疗数据质量1、抗病毒治疗覆盖率指标定义:截至2010年8月31日,抗病毒治疗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病人占感染者随访管理数据库中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间符合抗病毒治疗标准(报告为艾滋病病人或CD4计数小于350/μl )的病人比例。

计算公式:分子:分母中与2010年8月31日抗病毒治疗数据库中有一致抗病毒治疗号、身份证号或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编号的人数。

分母:感染者随访管理数据库中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之间上报过随访记录,且任一张随访表中报告疾病状态为艾滋病病人或CD4计数小于350/μl(并排除查无此人及非中国大陆病例)的人数。

评估方法:由性艾中心提供分母中相关人员名单,各县对“未知是否治疗”的病人进行现场核对,并填写表5-1上报至所在省。

经复核后,由省统一上报。

备注:所有名单涉及县区和省份均需要上报数据库。

2、抗病毒治疗病人随访及时率指标定义:截至2010年8月31日,抗病毒治疗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随访延迟的病人数占在治病人人数的比例。

随访延迟指截至2010年8月31日在治病人末次随访记录后超过190天以上无任何随访表上报。

评估方法:由性艾中心根据2010年8月31日的数据库计算获得,不需要现场调查。

3、抗病毒治疗数据一致率指标定义:分为实验室数据一致率和抗病毒治疗处方一致率。

实验室数据一致率为抽样病人上报的治疗表格中实验室检查结果与原始实验室报告填写一致的表格份数占现场核对表格份数的比例。

抗病毒治疗处方一致率为抽样病人上报的治疗表格中抗病毒治疗处方与现场病人领药记录一致的表格份数占现场核对表格份数的比例。

两者取平均数作为本指标的结果。

指标说明:实验室数据一致率需经现场核查原始报告单与信息系统服务器端收到的表格上所有化验结果均一致,该份表格方可判为“一致”;各治疗点应保留原始实验室检查结果,若有无法核对的项目,则该页表格判为“不一致”;分母只包含“一致”和“不一致”的表格,不包含“无须核对”的表格。

抗病毒治疗处方一致率需现场核查病人领药记录与信息系统服务端收到的表格上的药品名称、发药量及本次随访日期(或抗病毒治疗开始日期)均一致,该份表格方可判定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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