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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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牌照27家企业名单

第三方支付牌照27家企业名单

第三方支付牌照27家企业名单央行和第三方支付企业长达6年之久的“感情纠葛”终于做了个了结:昨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名单(业内又称“支付牌照”),包括支付宝、银联商务、财付通、快钱等27家企业获得许可证,支付宝方面称该“许可证……不是毕业证,而是‘入学通知书’”。

此前,外界曾预计32家公示单位将全部获批,然而仍有5家申请企业暂时未能“入学”。

“发牌对支付行业是一个好消息,但对于不少不达标的企业而言,则是一个关系生死存亡的门槛。

”省内一家商务卡公司负责人如是说。

支付宝“最全能”,“国字号”占大多数多次延迟发放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可谓让人“望穿秋水”,就在本周一(5月23日),本以为会发放牌照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挂牌成立大会,却辜负了市场的期许;直到昨日记者登录央行网站,才发现其“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信息公告”披露出了27家已获许可机构(支付机构)的名单。

在获牌企业名单中,目前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排名第一,其获得的许可证全面覆盖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货币汇兑等众多支付业务类型,成为所有获牌企业中的“全能选手”。

据初步统计,获得首批牌照的27家支付企业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并未发现有湖南企业的身影。

“国字号”支付企业和众多实力超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占据大部分,“银联系”支付企业以及支付宝、财付通等大牌均在其中,拿证时间均为2011年5月18日。

在首批申请的企业中,有联动优势电子商务、上海得仕企业、上海富友金融、上海畅购企业、上海银联等5家申报企业没有获得牌照。

加之尚未提交申请的第三方支付商,它们若欲“名正言顺”,距离9月的“大限”仅有三个月余的时间申请牌照,逾期则将被“踢出”。

“未达到考核标准就不会发牌,这跟考试一样,央行也要保持个通过率吧。

”省内某家支付企业负责人预计,央行接下来将采取分批发放牌照形式,符合资格的支付企业将陆续到央行领取相关许可证。

跨境外汇支付申请书

跨境外汇支付申请书

跨境外汇支付申请书篇一:跨境申请材料纲要试点业务申请审批流程提交文字材料填写申请表进行系统验收征询支付处意见正式发文。

原则上:外管局一般先场景后再对材料进行审核。

试点业务开展原则(审核标准)1 、申请开办试点业务应具备《支付业务许可证》,且含互联网支付业务范围。

2 、若近 2 年受到人民银行或外汇局处罚, 2 年内不得开展试点业务。

3 、若受到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或其主要负责人、高管名下存在违法信息,应严格其试点业务准入审核标准。

4 、近 3 年未实现盈利的、存量商户数量和支付工具使用量低的或不具备试点业务签约、意向合作商户的,可判断其不具备开展试点业务的能力。

5 、服务贸易试点业务交易标的应具备明确的公允价值和定价机制。

6 、应对单笔交易限额作自律性约束,体现风控机制具备对交易合规性的干预、管理能力。

7 、应建立风控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现其具备较完善的内控管理机制。

8 、应针对试点业务开发相应的交易系统或功能模块,并至少已制定与银行的对接、测试计划。

9 、应设计完整的交易流程,在包括但不限于实名制认证、交易真实性审核、数据采集留存、交易完成情况跟踪、代客结售汇、国际收支申报、外汇备付金及账户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设置管控措施,并符合总局的相关规定。

10 、应保证本人 / 机构账户支付,并不得预收预存,确保试点业务具备真实、合理的交易背景。

11 、应建立交易争端处理机制,退款实现原路、原币种退回并确保能够进行逐笔还原。

12 、应向银行提供国际收支申报和结售汇统计所需数据,并与银行建立核对及差错处理机制。

13 、应事前向用户告知手续费、交易退款涉及的汇兑损益分担等事项。

14 、应监控价格、频次,定期筛查异常交易,设定管控程序和上报时限,缩短反应时间。

试点申请文字材料纲要一、申请报告(一)申请人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情况(人数、学历情况、试点业务人力资源配置情况)。

(二)已开展的支付业务(人民币支付主营业务、互联网支付业务和主要合作商户、行业等情况;获得何种认证或证书;总体及互联网支付业务近 3 年的结算笔数和金额、分年列表、单位为万笔和亿元人民币)。

(完整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完整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完整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保障电子商务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商业活动,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电子商务信息的发布、电子网络交易、电子支付等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推动网络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构建数字经济新格局。

第四条国家保护电子商务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相关信息的安全稳定,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电子商务主体第五条电子商务主体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等。

第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电子商务平台是指提供基于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网络的交易支撑技术,连接电子商务经营者与购买者的平台。

第八条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持、运营服务的企业、组织或者个人。

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第九条电子商务合同符合电子合同法的规定,适用电子合同法的法律规定。

第十条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可以采用邮件、短信、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

第十二条网络商家应当在明显位置公示商品的价格、数量、质量等信息,明确商品的主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供应者等事项。

第十三条网络商家应当履行退换货、维修、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义务。

第四章电子支付第十四条电子支付应当符合电子支付业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第十五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开展电子支付业务。

第十六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户账户安全保护制度,保障用户的账户和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预防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八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监管职责,配合相关机关开展监管工作。

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我国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快速发展,有效满足了公众日益增加的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对于促消费、扩内需、刺激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据调查显示,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发展中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亟需加强监管,促进其规范发展。

一、目前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人民银行总行针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正式出台的规章制度主要有《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

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这些规章制度立法层次低,且相关监管政策还不够完善,对非金融机构约束力不够强,监管效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主要表现为:1.客户备付金的管理。

一是《办法》只针对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制定了备付金管理规定,但对拟申请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金融机构备付金的监管内容、手段等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导致拟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的客户备付金监督出现真空。

二是在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冻结、划拨及其他措施和发生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客户备付金的安全问题在已出台的规章制度中未做出明确规定。

三是根据《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侵占、挪用客户备付金、未按规定从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计提支付机构风险准备金等情况,仅对相关支付机构给予1~3万元的罚款,相对巨额沉淀资金的诱惑而言,罚款约束力较低。

2.注册资本的管理。

调查显示,部分拟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发卡机构注册资本存在不同程度出借情况,若出借的注册资本发生风险,则会影响其支付能力,造成非金融机构资本金与备付金风险管理比例失真。

而在目前出台的关于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尚无关于注册资本出借方面的相关规定。

3.退市机构的管理。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仅对终止支付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进行了规定,而对退市机构需履行的程序,以及在支付服务市场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生侵害客户权益等问题时的监管主体、监管手段等尚未做出明确规定,不利于解决退市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

电子支付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书

电子支付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书

电子支付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书[你的名字][你的职位][公司全称][公司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日期]贵部门领导:您好!本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子支付领域的公司,我们拥有丰富的支付行业经验和先进的技术平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我公司希望能够申请电子支付业务许可证,以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提供支付服务。

特此提交本申请书,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批准。

一、申请企业基本情况1. 企业全称:2. 企业法定代表人:3. 企业注册资本:4. 企业注册地址:5. 企业联系电话:6. 企业电子邮箱:二、经营范围本公司主要经营以下电子支付业务:1. 网上支付业务:包括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的各类商品、服务支付交易,如购物支付、在线游戏充值等。

2. 移动支付业务:包括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进行的各类支付交易,如手机支付、移动应用支付等。

3. 第三方支付业务:包括为其他企业或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等。

4. 电子汇票支付业务:包括通过电子票据系统进行的汇票支付等。

三、企业实力与资质1. 公司注册资本充足,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的要求;2. 公司拥有完备的支付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用户的资金安全;3. 公司拥有先进的支付技术平台,具备良好的技术保障和稳定的支付服务能力;4. 公司已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XX证书,证明公司具备从事电子支付业务的资质。

四、申请理由1. 市场需求: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支付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公司愿意借助自身优势和技术实力,满足用户的支付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2. 技术实力:本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技术团队,具备自主研发支付系统的能力,能够保障支付平台的稳定运行和用户信息的安全保护。

3. 客户口碑:本公司已积累了一定的用户基础,并获得了用户的一致好评,证明了我们的支付服务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基于上述理由,本公司真诚申请贵部门颁发电子支付业务许可证,以便更好地开展支付服务,推动我国电子支付行业的发展。

中国12类金融牌照大全和申请条件汇总(51师兄推荐)

中国12类金融牌照大全和申请条件汇总(51师兄推荐)

中国12类金融牌照大全及申请条件汇总(51师兄推荐)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告,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基金治理资格证书》、《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等10项证券、基金、期货业务许可证统一为《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相关机构最迟应当于2017年末取得新证。

金融作为国内管制严格的行业之一,首当其冲的固然是执业资格问题,也确实是牌照问题。

接下来咱们一路来了解下目前国内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都有哪些,希望能对您的投资起到一点儿帮忙作用。

金融监管依照时段划分为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市场准入制度是事前监管的核心,金融许可证那么是市场准入制度的常态表现。

金融牌照,即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

目前金融许可证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部门别离颁发。

在我国需要审批的金融牌照要紧包括银行、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期货、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销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额贷款、典当12种:要紧金融牌照简介(申请条件、审批机构、法律依据和注册资本要求)(一)银监会审批的金融牌照一、银行牌照依照银监会发布的信息,截止2021年10月,全国共有商业银行773家,政策性银行2家,农村合作银行108家,农村信誉合作社399家,村镇银行1105家。

目前已许诺民营资本一起参加设立银行,首批参与民营银行的试点单位共有五家,包括阿里巴巴等十家企业参与了试点工作,他们别离在天津、上海、浙江和广东开展试点。

民营银行从监管层的要求动身会加倍突出特色化效劳、不同化经营,重点是效劳小微企业,效劳社区功能。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审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方法》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具有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体会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治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平安防范方法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证明书

公司实际控制人证明书

公司实际控制人证明书精品文档公司实际控制人证明书自2013年11月14日起至今,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实际支配,控制本公司一切事务的负责人。

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本公司股东会共______人,出席股东_______人,签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公章:实际控制人证明兹证明: 为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为他人代持股。

单位公章日期:非金融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材料模板:? 合作伙伴证明1 / 11精品文档? 不存在持股比例低于10%的实际控制人的声明 ? 不存在境外资本以及境外实际控制人的声明 ? 申请人未挪用客户备付金的声明 ? 未来不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的承诺合作伙伴证明兹证明XXX公司为我公司的业务合作伙伴,通过XXX平台已连续为我公司提供超过两年以上电子商务活动,服务内容包括:网上商品展示、订货、销售、支付、发货等,服务时间为二零零X年X月至至今,相关信息请见附件,特此证明。

XXX公司X年X月X日不存在持股比例低于10%的实际控制人的声明致: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XX公司,为XX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持股比例低于10%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声明。

XX公司法定代表人201X年XX月XX日不存在境外资本2 / 11精品文档以及境外实际控制人的声明致: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我司XX公司,为XXX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境外资本以及境外实际控制人。

特此声明。

单位法人代表日期:201X年X月XX日未挪用客户备付金的声明致: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XXXX公司严格遵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从业务发展起截至申请日,只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未使用其他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

101张《支付业务许可证》一览表

101张《支付业务许可证》一览表

四川商通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银通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点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轮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易票联有限公司 上海电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得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纽斯达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汇联通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付费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国付宝信息科技科技有限公司 中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信(福建)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易联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现代金控(成都)有限公司 东方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 深圳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华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安付宝商务有限公司 江苏瑞祥商务有限公司 浙江商盟企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泰海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安易联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河南汇银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首采联合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北京商服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开联通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盛付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Z2001111000013 钱袋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Z2001231000018 上海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Z2001344000012 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Z2001444000011 Z2001511000019 Z2001611000018 Z2001731000013 Z2001811000016 Z2001912000014 Z2002044000013 Z2002131000017 Z2002211000010 Z2002346000018 Z2002431000014 Z2002511000017 Z2002631000012 Z2002744000016 Z2003011000010 Z2002831000010 Z2003731000019 Z2004031000014 Z2003431000012 Z2003352000017 Z2003215000014 Z2003615000010 Z2003151000010 Z2003537000015 Z2003932000016 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 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裕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渤海易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银盛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新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捷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壹卡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富友金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得仕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证联融通电子有限饯周 捷付睿通股份有限公司 中付通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摩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 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

开户许可证

开户许可证

【开户许可证】编号:[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有效期日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并满足开户条件的申请人,特此颁发本《开户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该许可证授权申请人在规定的范围内开设账户并进行相关业务活动。

1.申请人信息:(1)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全称](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3)注册地址:[注册地址](4)联系电话:[联系电话](5)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注册号](6)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2.账户类型:(1)账户种类:[账户种类](2)账户用途:[账户用途](3)账户开立行:[账户开立行名称](4)账户开立行地址:[账户开立行地址]3.开户条件:(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的开户条件;(2)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申请文件和资料;(3)通过相关背景调查及合规审查,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信状况;(4)遵守金融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4.许可范围:申请人在本许可证有效期内,被授权开立并管理相关账户,并从事以下业务活动:(1)存款、取款及转账等与资金流转相关的业务;(2)借贷、融资、担保等与资金融通相关的业务;(3)证券、期货、外汇等金融衍生品的买卖、投资、交易等业务;(4)支付结算、电子银行、移动支付等互联网金融业务;(5)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相关业务。

5.许可期限与续展:本许可证的有效期为[有效期日期],到期后如申请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可提前[提前续展期限]申请续展,经审核并符合条件,可延长许可期限。

6.监管要求:(1)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各项义务和责任;(2)申请人应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确保账户管理和交易操作合规;(3)申请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4)申请人应配合监管机构进行检查、审计等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5)申请人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防范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

网络支付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

网络支付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

网络支付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尊敬的审批部门:我公司拟申请网络支付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向贵部门递交本次申请材料,请予以审批。

一、申请材料1. 申请表格:请参见附件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司公章。

2. 公司基本信息:包括注册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3. 营业执照副本:请提供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

4. 公司章程:请提供公司章程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 股东情况:列明公司的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持股比例等。

6. 经营计划:详细描述公司的网络支付经营计划,包括支付产品范围、支付方式、技术支持等。

7. 安全保障体系:说明公司已建立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包括数据加密、风险控制机制等。

8. 企业信用报告:提供最近一期的企业信用报告,确保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9. 相关资质证书:提供公司所需的相关资质证书,如网络信息安全相关认证等。

二、申请材料说明1. 申请表格:填写申请表格时,请务必如实、清晰地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加盖公司公章。

2. 公司基本信息:请提供公司的准确、真实信息,并确保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

3. 营业执照副本:请提供公司有效营业执照的副本,并加盖公司公章。

复印件必须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

4.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运营合规性。

5. 股东情况:清楚列明公司股东的名称及所占股份,并提供相应的股东证明文件。

6. 经营计划:详细描述公司开展网络支付业务的计划,包括支付产品的种类和范围,支付方式等,确保合规经营。

7. 安全保障体系:说明公司已建立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保证用户支付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8. 企业信用报告:提供公司最近一期的信用报告,证明公司良好的信用记录。

9. 相关资质证书:如有相关资质证书,如网络信息安全相关认证等,一并提供。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1. 纸质材料:请将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审批部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央行出台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

央行出台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

央行出台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新浪科技讯 6月21日下午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在网站上正式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全文,办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该方法已经2010年5月19日第7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这意味着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均在管理之列。

办法规定,非金融机构如果要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进行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

对于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以下为全文: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经2010年5月19日第7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四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一)网络支付;(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三)银行卡收单;(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本办法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本办法所称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支付业务许可证介绍

支付业务许可证介绍

支付业务许可证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经2010年5月19日第7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一)网络支付;(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三)银行卡收单;(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本办法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本办法所称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

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第四条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

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经特别许可的除外。

第五条支付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效率、诚信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第六条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二章申请与许可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支付业务许可证》审批情况(截止时间为2011.12.31V)

《支付业务许可证》审批情况(截止时间为2011.12.31V)

电子支付简报
(36期)
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 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
Z2002211000010 22

货币汇兑
全国
Z2002346000018 海南新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23
全国
Z2002431000014 上海捷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4
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 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 全国
全国
Z2006931000010东方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支付 57
全国
Z2007844000014 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 银行卡收单 58
广东
Z2006244000012 深圳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互联网支付 59
全国
Z2007331000014上海华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卡收单 60
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武汉市金源信企业服务信息系
Z2004742000014 74
统有限公司
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辽宁 湖北
Z2005314000019山西万卡德商务有限公司 75
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山西
Z2009831000015 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76
上海
Z2006135000014 厦门易通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77
Z2007444000018 广州易票联有限公司 44
互联网支付(全国)、银行卡收单(仅限广东 地方全
省)

上海安捷睿达()
第 2 页,共 6 页
电子支付简报
(36期)
Z2006331000016 上海电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 45

实际控制人证明书

实际控制人证明书

12345篇二:实际控制人证明实际控制人证明兹证明:(身份证号:)为我公司(公司名称:)的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为他人代持股。

单位公章日期:篇三:合作伙伴证明_备付金的声明_实际控制人声明非金融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材料模板:合作伙伴证明不存在持股比例低于10%的实际控制人的声明 ? 不存在境外资本以及境外实际控制人的声明 ? 申请人未挪用客户备付金的声明(附件2) ? 未来不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的承诺(附件3)合作伙伴证明兹证明xxx公司(企业注册地xxxxx/公司营业执照编号xxxx)为我公司的业务合作伙伴,通过xxx平台已连续为我公司提供超过两年以上电子商务活动,服务内容包括:网上商品展示、订货、销售、支付、发货等,服务时间为二零零x年x月至至今,相关信息请见附件(附件附上发票或者相关单据),特此证明。

xxx公司(盖公司章)x年x月x日不存在持股比例低于10%的实际控制人的声明致: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xx公司,为xx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持股比例低于10%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声明。

xx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201x年xx月xx日不存在境外资本以及境外实际控制人的声明致: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我司xx公司,为xxx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境外资本以及境外实际控制人。

特此声明。

单位(签章)法人代表(签章)日期:201x年x月xx日未挪用客户备付金的声明致: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xxxx公司严格遵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从业务发展起截至申请日,只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未使用其他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

特此声明。

xxxx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201x年x月x日未来不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的承诺致: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xx公司承诺如下,严格遵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未来只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不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

支付业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支付业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支付业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1、申请办理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单位必须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拥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核发的电子支付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
2、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提供商业经营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
业执照以及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营业执照文件;
3、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提供电子支付业务经营许可证文件;
4、提交申请登记表及相关资料,需要同时对其中的材料进行完整的
审查;
5、有关财务报表、会计报告、财务报表等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由
会计事务所负责准备,并出具审计意见;
6、申请单位需要提供商业秘密保护措施,针对支付业务执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网络安全措施等;
7、对于支付服务网络和设施要求,支付业务提供者必须拥有软件系统,需要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符合安全认证标准;
8、拟实施支付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提供相关党外
支付业务的技术档案;
9、申请办理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单位需要提供有关管理经验和安全保
障措施的报告文件,确保受法律、法规和有关协议的约束。

[精品]微信支付经营范围、申请资质、结算周期及手续费

[精品]微信支付经营范围、申请资质、结算周期及手续费

已开通微信支付类目:一级行业二级行业三级行业资质文件费率结算周期团购0.60%T+1海淘0.60%T+1综合商城0.60%T+1服饰类商城/服饰配件/箱包《营业执照》0.60%T+1礼品/鲜花/纪念品《营业执照》0.60%T+1户外/运动/健身器材/安防《营业执照》0.60%T+1乐器《营业执照》0.60%T+1手表/钟表/眼镜隐形眼镜需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若不涉及隐形眼睛直接上传《营业执照》)0.60%T+1黄金珠宝/钻石/玉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涉及黄金等售卖)2.00%T+1饰品《营业执照》0.60%T+1微信支付商户类目综合商城时尚若团购/海淘/商城中含其它需要提供特殊资质类目下物品时,则需要按要求直接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若无直接上传《营业执照》)。

例如,商城中含食品类,则直接提交《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家居/建材/装饰/布艺类商城《营业执照》0.60%T+1家用电器《营业执照》0.60%T+1计生用品《营业执照》0.60%T+1美妆/护肤/个人护理涉及祛斑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需《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证》(若不涉及直接上传《营业执照》)0.60%T+1工艺品/盆栽/室内装饰品《营业执照》0.60%T+1汽车/摩托/自行车/其他交通工具/配件/改装《营业执照》0.60%T+1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0.60%T+1保健品/滋补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及《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二选一)0.60%T+1餐饮《餐饮服务许可证》或下属门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申请公司的从属关系证明0.60%T+1数码产品《营业执照》0.60%T+1办公设备《营业执照》0.60%T+1母婴用品/儿童玩具《营业执照》0.60%T+1母婴类商城《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0.60%T+1影票/演唱会/赛事等娱乐票务《营业执照》0.60%T+1火车票/船票/车票等交通票务收费授权证明文件(如授权证明书或合同)0.60%T+1生活/家居餐饮/食品数码母婴/玩具票务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0.60%T+1旅游服务平台《营业执照》0.60%T+1航空公司《营业执照》0.60%T+1机票代理《航空公司机票代理资格证》0.60%T+1旅馆/酒店/景区/度假区《营业执照》0.60%T+1书籍/音像《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0.60%T+1文具《营业执照》0.60%T+1実物/実物食品《营业执照》0.60%T+1非文物类收藏品《营业执照》0.60%T+1文物经营《文物经营许可证》0.60%T+1文物拍卖《文物经营许可证》、《文物拍卖许可证》0.60%T+1文物复制品销售/典当《文物复制品销售许可证》或者《典当经营许可证》0.60%T+1保健器械《营业执照》0.60%T+1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0.60%T+1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营业执照》0.60%T+1苗木种植《营业执照》0.60%T+1园林绿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0.60%T+1农药: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必须是公司或组织机构)(一)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机票/旅游书籍/音像/文具收藏/実物机械/电子等(二)植物保护站;(三)土壤肥料站;(四)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五)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六)农药生产企业;(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规范支付机构变更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规范支付机构变更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规范支付机构变更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3.01.08•【文号】银办发〔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规范支付机构变更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3〕5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支付机构变更事项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时效,防范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付机构拟变更《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事项的,除增加支付业务类型和扩大支付业务地域覆盖范围外,应在变更前向其法人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人民银行分支行)提出申请,说明拟变更事项、变更原因,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人民银行分支行应参照《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1]33号,以下简称《意见》)等关于申请材料的要求,确定支付机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并进行相应的审查。

经审查,支付机构变更事项符合规定的,人民银行分支行应以行发文形式报送总行审批。

总行收到支付机构的变更申请及材料、人民银行分支行的审查意见后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批复。

对于准予变更的,如涉及《支付业务许可证》要素变更,总行依法予以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

二、支付机构拟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变更登记后,向人民银行分支行提出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说明变更事项、变更原因,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变更登记文件。

人民银行分支行对支付机构的换发申请及相关变更登记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无误的,应以行发文形式报告总行。

《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互联网支付业务发展,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付机构提供互联网支付服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支付机构是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互联网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支付是指客户为购买特定商品或服务,通过计算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实现货币资金转移的行为。

第三条按照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方式不同,互联网支付分为银行账户模式和支付账户模式。

银行账户模式是指付款人通过支付机构向开户银行提交支付指令,直接将银行账户内的货币资金转入收款人指定账户的支付方式。

支付账户模式是指付款人直接向支付机构提交支付指令,将支付账户内的货币资金转入收款人指定账户的支付方式。

第四条支付机构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应拥有并运营独立、安全、可靠的支付业务处理系统,该系统及其备份系统的服务器应设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五条支付机构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第六条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提供账户透支、现金存取和融资服务。

第七条支付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第八条支付机构应遵循安全、效率、诚信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为客户提供可靠、便捷的互联网支付服务,对提供互联网支付服务中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予以保密。

第九条支付机构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应建立有效的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条支付机构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应遵守相关法律制度,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第二章支付账户管理第十一条支付账户是指支付机构根据客户申请,为客户开立的具有记录客户资金交易和资金余额功能的电子账簿。

根据账户开立主体不同,支付账户分为单位支付账户和个人支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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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信息表
编号*:年第号
公司名称
推荐马永顺律师:159+01020107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实缴货币资本
注册地
拟申请支付
业务类型
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
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
数字电视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
预付卡受理()银行卡收单()
其他()请注明:
拟申请支付
业务覆盖范围
10.⑴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⑵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11.⑴出资人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材料()
⑵主要出资人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⑶主要出资人的信息处理支持服务合作机构出具的业务合作证明()
⑷主要出资人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⑸主要出资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⑹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主要出资人为金融机构的)()
⑺准予投资支付机构的证明文件(适用于主要出资人为金融机构的)()
12.申请资料真实性声明()
13.其他材料(请注明):
填表说明:
1.编号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填写;
2.请据实逐项填写,并在()内打√,相关栏目不足填写的,可另附页;
3.请勿调整表格布局,并使用A4纸张打印。
全国范围();单个省(区、市)()请注明省份:
申请材料
明细
1.书面申请()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验资证明()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6.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7.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
8.⑴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⑵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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