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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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两实”全覆盖管理工作与计划生育工作协调配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口普查

【发文字号】鄂人普组字[2010]13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

【实施日期】2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两实”全覆盖管理工作与计划生育工作协调配合的通

(鄂人普组字[2010]13号)

各市、州、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局、人口计生委(局)、统计局:

目前,我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已进入关键时期,加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显得尤为重要。现将加强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两实”全覆盖管理工作与计划生育工作协调配合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与“两实”全覆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是政府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省政府决定于2010年开始全面推进“两实”全覆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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