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科技创新优惠政策的解读--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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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09•【字号】•【施行日期】2021.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现将《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9日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为激发创新活力,构筑创新生态,建设创新沈阳,打造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家、省关于科技创新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着力提升综合创新能力(一)强化战略科技力量。

从基本建设、仪器设备、研发项目、人才引进、交流合作等方面,支持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中科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等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对国家支持在沈布局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按要求给予配套,提升城市科研条件水平和综合科学能力。

对企业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按要求给予配套。

(二)强化平台创新效能。

支持创新主体围绕优势领域和重点产业创建或升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批建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新批建的省级创新平台,根据绩效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优先在产业升级新兴领域、产业发展空白领域、技术创新短板领域布局市级创新平台,对新批建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支撑产业发展能力,对创新平台进行年度绩效评价,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最高50万元奖励。

(三)强化基础研究力度。

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吸引全国优质创新资源与我市高校院所开展联合科研,强化“从0到1”原始创新。

辽宁科技创新人才政策执行状况分析

辽宁科技创新人才政策执行状况分析

政策执行的数额也各不相同。 除大连、 沈阳等经济规模较大的城市外,其他 城市明显缺乏财政资金支持,造成了 辽宁科技创新人才政策执行效果在各 市具有很大差异, 见图 1 。 领导观念存在误区。一些地方政 府领导不仅没有采取推进科技创新人 才政策执行的实践行动,还与政策执 行唱反调。如某市人事局出台了一项 政府帮扶企业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政
策执行者主观倾 向对政策有效执行 有很大影响。 执行者对科技创新人才 政策认识不够或根本不理解, 常常使
执行者对政策贯彻执行不力或执行
重5进 , l 轻培养。一些城市加大
人才引进力度并建立起人才储备库,
但对已有人才提供的发展空间却少
之又少。如某市只要是本科生来求 职, 就录入人才储备库 , 短期内就集 中了大量人力资源, 却没有给予任何
督者三位一体的问题, 政府内部监督
策也需要有效的执行体制才能实现
公共政策目标。辽宁科技创新人才政
辽宁科技创新人才政策执行任务的 组织机构和人员, 通过对政策管理方 式、 管理手段、 管理技术、 运行过程等 方面的改造革新, 塑造出科学的政策 运行机制,从而推动政策的有效执 行。可将前期调研、 效果评估、 控制反 馈等工作交由非政府组织 , 以实现政 策运行的良性循环。 政府内部要完善 干部考核体系, 建立政策执行的问责
策。政府投入科技创新人才政策执行
资源 , 如财政、 人员、 信息等的差距, 直
接影响到政策执行品质。 辽宁科技创新人才政策执行中的
问题
省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博士 后科研工作站 4 O个、 博士后 5 1 5 人,
全省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达到 l 1 7
财政经费成为制约政策执行的瓶 颈。 由于政策执行需要财政注入, 各市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1.07.14
•【字号】沈科发〔2021〕14号
•【施行日期】2021.07.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沈科发〔2021〕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沈政发〔2021〕11号),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沈阳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套科技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实施细则》等22个专项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14日。

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项目

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项目

一、项目背景沈阳市作为我国的科技创新中心之一,一直致力于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以实现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为了更好地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沈阳市政府设立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旨在为科技人才提供资金支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二、项目目标1. 增强科技人才创新能力:通过资金支持,激励和鼓励科技人才开展创新研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和效率。

2.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资助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和团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3. 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引导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相关产业技术提升,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沈阳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项目支持对象1. 科技人才:包括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高等院校的教师科研人员、企业的科技人员等。

2. 科技成果:包括已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尚待转化为生产力的科技成果等。

3. 转化项目: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科技成果推广、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等。

四、资金支持方式1. 资助内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研发、实施和推广,具体包括项目申报、评审、资助和监督管理等环节的资金支持。

2. 资助范围:根据项目类型和申请需求,资金支持范围覆盖项目经费、人员支出、设备购置、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费用、项目成果应用示范费用等。

3. 资助标准:资金支持标准参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按项目类型和申请资助额度进行具体核定。

五、申请流程1. 项目申报:科技人才或科研团队根据项目要求进行项目准备和申报,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表格。

2. 专家评审: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项目的科学技术水平、转化前景、财务预算等。

3. 资助公示: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征求。

4. 资助管理:对通过公示的项目进行资金拨付和管理,监督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效果评估。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10•【字号】沈政发〔2014〕52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4〕5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推动我市机器人产业大发展、快发展,将沈阳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机器人产业基地,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按照“创新驱动、应用先行、龙头引领、全链布局、集群发展”原则,将机器人和智能装备产业作为我市当前的先导产业、支柱产业及未来重要的增长极优先发展。

一是围绕机器人整机和关键零部件,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

二是培育拓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应用市场,加快提升我市传统行业机器人及成套装备应用水平。

三是支持新松公司等龙头企业迅速扩张,成为世界级领军企业。

四是建立机器人整机及零部件、系统集成、产业服务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突破上游、强壮中游、做大下游,以工业机器人为主,在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发展领域全面布局。

五是将各类生产要素向机器人产业倾斜,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浑南区为核心构建机器人产业集群。

二、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水平取得跨越式提升,重点产品工业机器人整机力争形成15000台的产能规模,工业机器人及成套装备销量超过10000台(套),工业机器人整机、零部件及成套装备销售收入突破200亿元;培养打造销售规模排名全球前五的机器人龙头企业,培育3家以上在细分市场优势突出企业;实现30项以上重大技术和产品突破;在浑南区初步建成集研发创新、生产制造、配套加工、设计服务、检验检测、体验营销为一体的沈阳机器人产业园;建成机器人高端研究院和机器人产业培训基地,引进机器人产业相关的高级专家和专业人士30人以上,培养机器人学科方向的博士、硕士技术人才300人以上,产业高级技工3000名以上;工业机器人及成套装备在我市重点工业领域应用覆盖率显著提升,在重点企业主要生产环节实现普遍应用,企业生产自动化水平、劳动生产率和质量效益等显著增强。

15092088_沈阳市科技创新能力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15092088_沈阳市科技创新能力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L i a o n i n gE c o n o my沈阳市科技创新能力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内容提要〕从总体上看,沈阳科技创新资源较为丰富,工业基础好,但是近年来科技创新能力呈现一定下降趋势,“科技强”“创新弱”的特点突出,创新创业活力不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成为制约沈阳科技创新的重要短板。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沈阳应坚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营造一流的创新创业环境,集聚并充分利用全国及全球创新资源,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打造东北亚创新中心。

〔关键词〕沈阳科技创新能力创新创业!陈宝明"谢昱#近年来,沈阳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在东北地区处于领先地位,但是与国内其他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科技创新投入较少、科技成果转化落后等差距。

客观评价并不断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是沈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的根本保障,对中西部等其他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沈阳科技创新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一)科技创新资源较为丰富沈阳是我国传统工业基地,大学和科研院所密集,科技创新资源较为丰富,与全国同类城市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

根据《沈阳统计年鉴#$"%》,#$""&#$"'年,沈阳普通高等院校数量达到()所,占辽宁全省普通高校数量的("*,数量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的前列,其中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等科研实力较强。

众多院校为沈阳持续培养创新创业所需人才。

近五年来,沈阳本专科每年毕业"$万人左右,研究生每年毕业"+,万人左右。

此外,截至#$"'年底,沈阳拥有两院院士#'名,高级研究人才数量在全国城市中居中。

沈阳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数量近年一直保持增长。

#$""&#$"'年,市及市以上独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数量从"$(家增长到"$-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从".,家增加到#,)家;省以上重点实验室从##-家增长到#--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年达到"%家。

科技创新扶持优惠政策_科技创新政策的解读

科技创新扶持优惠政策_科技创新政策的解读

科技创新扶持优惠政策_科技创新政策的解读1、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

对引进的国内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100万元的资助;对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工作站,给予10-30万元的资助。

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不足部分,可在5年内结转抵扣。

对研发费用支出占当年销售额比例超过5%的,按其对市财政的贡献,给予部分奖励。

2、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

每申报成功1个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奖励企业1万元;每申报成功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企业10万元。

3、对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20万-100万元的资助,对入孵的科技型企业,三年内给予租金10元/㎡/月的补贴;4、鼓励风险投资。

对在我市注册3000万元以上、成功为2个以上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投资的投融资公司,给予注册资金1%的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鼓励自主创新。

对自主创新能力强、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快速产业化的项目,给予30万-80万元的资助;对在本市申报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授权发明专利,给予30万-50万元的资助;对参加国际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制定,获得认可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和10万元的资助;对新获中国和江苏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和10万元的资助。

6、鼓励技术改造。

对企业提升装备水平、采用新技术、选用新工艺为主,并且企业设备投入超过500万元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设备投入额2%的资助;对企业通过信息化、自动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装备水平的项目,给予增加设备投入额1%的资助;对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项目,给予增加设备投入额1%的资助。

7、“双软”扶持。

对新认定的软件企业给予10万元的资助;对新认定的软件产品每件给予3万-5万元的资助;对评为省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单位的企业给予3万-5万元的资助;对企业利用国内知名网站开展电子商务的,给予第一年年费50%的资助。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科技兴农规定》的通知-沈政发[1994]18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科技兴农规定》的通知-沈政发[1994]18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科技兴农规定》的通知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科技兴农规定》的通知(沈政发[1994]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沈阳市科技兴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沈阳市科技兴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科技兴农是指通过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先进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资源,防御自然灾害,保护生态环境,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农村工业,全面振兴农村经济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科技兴农工作在市科技兴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

第五条各级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主管科技兴农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科技兴农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有关综合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科技兴农工作。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有一名乡(镇)长负责科技工作。

有条件的乡(镇)要配备科技副职,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各乡(镇)至少有一名科技干部在主管乡(镇)长的领导下负责科技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要有一名副主任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各村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农民技术人员,其人数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沈阳市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一直致力于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为了推动城市的科技创新发展,沈阳市出台了一系列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以吸引更多有潜力的人才投身科技创新领域。

沈阳市为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了多种经济支持。

对于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中青年人才,市政府将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贴息和还款优惠政策。

此外,在企业成立初期,市政府还将为入驻科技园区的企业提供免租金或减租金的支持,以降低他们的创业成本。

这些经济支持政策为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发展空间。

沈阳市积极打造了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市政府设立了各类科研项目,为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提供科研项目资金支持。

同时,市政府还建立了科研成果转化评价机制,鼓励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此外,沈阳市还注重与高等院校、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各类科研资源,培养和引进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沈阳市为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了优厚的人才待遇。

市政府设立了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奖励机制,对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人才给予表彰和奖金激励。

同时,市政府还为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一流的工作环境和优厚的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吸引他们留在沈阳为城市的科技创新事业做出贡献。

沈阳市注重加强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交流和合作。

市政府举办各类科技创新交流活动,如科技论坛、创业大赛等,为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提供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同时,沈阳市还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为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提供广阔的国际交流平台,拓宽他们的视野,提高科技创新的水平。

总之,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以多种形式为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

从经济支持、培养机制到奖励待遇,再到交流合作,这些政策为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和良好的创新环境。

相信在这样的政策支持下,沈阳市的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将会才华横溢,为城市的科技创新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沈阳市科技创新配套政策财税金融政策的实效性研究

沈阳市科技创新配套政策财税金融政策的实效性研究

政 策 的 落 实 比制 定 更 重 要 , 四年 过 去 了 , 国 家 科 技 创 新 配 套 政 策 是 否 具有 显 著 的 实 效 性 ?该 政 策 的 落 实 效 果 如 何 ? 为 此 , 通 过 到 沈 阳 市科 技 局 、税 务 局 、 中 小 企 业 局 等 政 府 相 关 部 门以及 10 0 余家各类大 中小型企业进行 问卷调 查及深度访谈 的方 式,深入 了解 了沈 阳市 出台的财税金 融政 策 以及落 实情况 。本 文对 该政策的实效性进 行深入剖 析 ,客观 分析实 际存 在的 问题 同时提 出改进完善 的建议 ,以便 政策 能及 时有效地修 缮补充 , 真 正让 创 新 活 动 的主 体 早 日享 受 到 政 策 的优 惠 。


沈阳市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税 、金融政 策的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分析
( ) 科技 投 入 一 政 府 作 为 市 场 经 济 中 的 一 大 主 体 ,在 当今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中 的作 用 越 来 越 突 出 。作 为 市 场 的 监 管 者 与 参 与 者 ,政 府 应 该 通 过财政支 出以及相应 的政策法规对 社会经济进 行及时有 效的调 节 。国家科技创新配套 政策规定 ,政府应 该采 取多种措施 ,加
时代 经贸 2 1 0 0年 1 月 中旬刊 总第10 2 期 9
沈 阳 市 科 技 创 新 配 套 政 策 财 税 金 融 政 策 的 实 效 性 研 究
徐 刚 李晓静
沈阳 10 0 ) 10 4 ( 北 大学 文法 学 院 ,辽 宁 东
【 摘 要 】为了营造 自主创 新环境并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 新的主体 ,国务 院于20 年发布 了 《 06 国家 中长期科 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0622 年) 及其若干 20 — 0 0 配套政策,其 中财政、税收及金融政策中有诸 多亮 点。本文将着 重对沈阳市科技创新配套政策中财税、金融政策的落实情况及其实效性进行深入探究,并提 出 政策性建议 ,旨 在促进沈阳市进一步切实有效的落实配套政策,形成激励 自主创新的完整的政策体 系。 【 关键词】沈阳市;科技创 新配套政策;财税 ;金融;实效性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鼓励年轻科技创新人才的发展,为他们提
供各种支持和帮助。

该政策的目标是为了培养和引进更多的优秀科技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在沈阳市的发展。

首先,该政策提供了资金支持。

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可以申请科研资金来支持
他们的研究和项目开展。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购买设备、实验用品等必要的科研条件,也可以用于人员费用、差旅费等方面的支出。

这样,科技创新人才就能更好地开展他们的科研工作,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其次,该政策提供了人才引进和团队建设的支持。

沈阳市将通过各种方式引进
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科研和创新环境。

政府还鼓励科研人员组建团队,开展跨学科合作,促进科技创新的交流和合作,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

此外,该政策还提供了专业培训和人才评价的支持。

沈阳市将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提升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素质。

同时,政府将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评价和认定,为他们提供相应的荣誉和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参与科研创新,为沈阳市的科技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总的来说,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为年轻科技人才提供了多方面
的支持和帮助,旨在打造一支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的科技队伍。

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沈阳市将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提高科技水平,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023年沈阳中考加分政策

2023年沈阳中考加分政策

2023年沈阳中考加分政策2023年沈阳市将实行新的中考加分政策,旨在更好地激励学生学习,并提高中考成绩的公平性。

该政策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奥林匹克竞赛加分、科技创新加分和社会实践加分。

1. 奥林匹克竞赛加分奥林匹克竞赛加分是指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加分。

具体来说,对于在物理、化学、生物、数学、信息学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将根据获奖等级给予不同程度的加分。

例如,省级一等奖可获得20分加分,二等奖可获得15分加分,三等奖可获得10分加分。

这样的激励机制有助于学生培养科学、创新、竞争意识,同时也能够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科能力和综合素质。

2. 科技创新加分科技创新加分是指在科研和科技创新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加分。

学生可以在学校、社区或科研机构等实施自主科研项目,参与创新实践并取得优异成果。

根据项目的难度、创新性和成果质量,学生将获得不同程度的加分。

例如,自主科研项目取得的重要发明专利可获得30分加分,科技论文发表在国内权威期刊上可获得15分加分。

这样的加分机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对科技的兴趣和热爱。

3. 社会实践加分社会实践加分是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加分。

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志愿者服务、社区活动、文化交流等形式,为社会做出贡献并积累实践经验。

根据参与的活动难度、成果贡献和责任担当度,学生将获得不同程度的加分。

例如,参与志愿者服务超过50小时可获得15分加分,为社区举办文化交流活动获得正面反馈可获得10分加分。

这样的加分机制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丰富学生的人际交往经验。

总结2023年沈阳中考的加分政策主要涵盖奥林匹克竞赛加分、科技创新加分和社会实践加分三个方面。

这样的加分政策旨在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科学、创新、实践能力,并提高中考成绩的公平性。

这些政策将对沈阳中考学子的学习动力和发展空间带来积极的影响,促使他们全面发展,并为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26•【字号】沈政发〔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沈政发〔2018〕2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现将《沈阳市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沈阳市人民政府2018年7月26日沈阳市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发〔2018〕9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强化政策供给,突破发展瓶颈,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的推广应用。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并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

实施“成果转化促进行动”,推动成果转化对接和项目落地。

积极配合、参与省科技厅举办的中国创新挑战赛(辽宁赛区)相关活动,探索需求悬赏和研发众包创新模式,围绕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教育局)(二)提升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创新供给服务水平。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设施、资源开放共享。

加强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对平台服务机构和工作站按绩效给予后补助资金支持。

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对企业和创业团队购买科技条件平台服务机构服务的,给予最高科技服务金额6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科技创新优惠政策的解读

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科技创新优惠政策的解读

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科技创新优惠政策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沈阳市政府•【公布日期】•【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科技创新优惠政策的解读近年来,沈阳市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探索科技服务经济工作的新方式和新途径,使科技事业呈现出蓬勃向上的新局面,相继出台了科技奖励、高新技术企业扶持、专利优惠等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沈阳科学、创新、和谐发展及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解读一:沈阳市科学技术奖包括哪些内容?科学技术奖励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是对科技人员在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中所做出的重要贡献的肯定和承认。

在现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设置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五个奖励项目。

参照国家奖项设置,沈阳市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振兴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农村科技推广奖和专利奖。

解读二:什么是沈阳市科学技术振兴奖?科学技术振兴奖是市政府对依靠科学技术、振兴沈阳经济、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及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授予的最高科技荣誉奖励,科学技术振兴奖设个人和项目奖。

解读三:什么是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沈阳市设立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

解读四:什么是沈阳市农村科技推广奖?沈阳市农村科技推广奖是市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旨在表彰在沈阳市农村经济发展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分技术和管理两个类别。

根据获奖项目的技术水平、创新程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情况及对科技发展的作用,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每年评审和奖励一次,其奖励管理与待遇等同市科技进步奖。

解读五:什么是沈阳市专利奖?为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快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加速经济发展,设立沈阳市专利奖,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1. 引言沈阳市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一直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为了培养和吸引更多的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沈阳市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并提供丰厚的奖励和福利。

本文将详细介绍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

2. 支持对象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主要面向在沈阳市工作、学习或从事科技创新研究的年龄在35岁以下的中青年人才。

无论是本地户籍还是外来人才,只要满足年龄限制并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即可申请享受相应政策。

3. 政策内容3.1 资金支持为了鼓励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开展研究项目,沈阳市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资助相关项目。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企业捐赠和科技基金等。

申请人可以根据项目的需求,向相关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并需要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

经过专家评审后,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

3.2 人才引进为了吸引更多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来沈阳工作和发展,沈阳市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首先是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可以享受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

其次是子女教育优惠,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子女可以享受优先入学和学费减免等福利。

此外,沈阳市还为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提供就业安置服务和职业发展指导等支持。

3.3 奖励措施沈阳市对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中青年人才给予丰厚的奖励。

根据成果的重要程度和影响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相应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此外,沈阳市还设立了科技创新人才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荣誉称号。

4. 申请流程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情况,选择适合的政策进行申请。

申请流程如下:1.阅读政策文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的内容、条件和要求。

2.准备材料:根据政策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项目计划、预算等。

3.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或机构。

4.评审审核:经过专家评审和审核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获得相应的支持。

沈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暂行)

沈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暂行)

沈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篇:沈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暂行)沈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创新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激发科技型小微企业(简称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降低科技创新成本,根据辽宁省科技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辽科发〔2015〕28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政发〔2015〕3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券是免费向本市“一区多园”和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基地(包括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重点产业集群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内的企业,以及上述范围之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发放,用于向公共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的支付凭证。

第三条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突出重点、试点先行、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创新券的管理机构为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创新券的政策制定、决策指导、监督审批、绩效评价及研究确定创新券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五条创新券的执行机构为沈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简称生产力中心),受市科技局委托,主要负责创新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编制年度预算,受理创新券的申请、审核、发放、兑现等。

第六条创新券的组织机构为沈阳市各区(县)、市科技局(简称区县科技局),在市科技局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创新券政策的宣传发动,以及企业申请创新券的组织和初审等。

第七条创新券的服务机构由市科技局组织遴选认定,主要负责向企业提供服务并收取创新券。

服务机构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中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技咨询机构及其依托单位等各类能提供科技服务的机构中遴选,经市科技局审核公示后确定。

经认定的服务机构应提交服务承诺书及详细服务规则,积极为企业提供优惠服务。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学技术振兴沈阳的若干决定-沈政发[1995]33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学技术振兴沈阳的若干决定-沈政发[1995]33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学技术振兴沈阳的若干决定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学技术振兴沈阳的若干决定(1995年11月2日)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发〔1995〕8号),落实全国和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加快我市科技与经济结合的进程,确保我市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做出以下决定。

一、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1、鼓励科研机构从事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对农业科研机构、重大农业科研开发项目,要在经费和实验条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农业科研单位引进、培育的种子、苗木和畜禽等新品种,自制配方的肥料、饲料、农药等新产品,经审定,允许自行经销,并与现有同类经营公司享受同等待遇。

2、大力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要建立、健全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完善科技服务手段。

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科技推广事业经费,按一定比例安排农业科学试验、示范和推广费用。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经常性收益应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收入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实行先征后由财政返还的办法,返还的资金专项用于技术推广。

3、要做好稳定农业科技队伍工作。

对有技术、有贡献的农民授予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对在农村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科技人员,其工资、补贴、住房和技术职称评聘按《沈阳市科技兴农规定》严格落实。

从事农业技术承包、技术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的,其奖酬金可按有关规定优先优惠办理。

对在农业技术开发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效果的,由各级政府给予重奖。

科技政策|沈阳制度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

科技政策|沈阳制度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

科技政策|沈阳制度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2022年,沈阳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以制度创新增强动力,通过创新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全市科技创新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创新体系效能日益增强,科技创新对转方式、调结构、增动能的支撑力、驱动力和引领力加速提升。

完善科研选题机制,构建高效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系。

沈阳市针对重大技术需求研判、精准挖掘不足,研发项目选题与产业贴合不紧密等问题,突破创新主体协同壁垒,完善需求导向科研选题,围绕产业链卡链断链产品和断点堵点技术,改革科研项目形成机制、选题机制、实施机制,提升企业在重大科技项目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推行重大项目“揭榜挂帅”“赛马”等新型组织管理模式,以企业出题、任务定榜方式招募攻坚单位或团队,以“军令状”方式签订攻坚合同,健全攻坚项目后评价制度。

聚焦全市“5 3 7 5”重点产业链,滚动实施“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147项,解决300余项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驻沈高校院所累计突破“卡脖子”技术问题99项,其中51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加大企业创新激励,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主体。

沈阳市持续完善企业成长机制,实施培育服务行动,加大创新政策供给,科技资金超80%用于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建立小微企业库、研发加计扣除企业库、企业专利数据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四库联动、数据互通”培育机制,建设“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企业加速器科技产业园”链式孵化体系,开展“孵化产出精准服务政策扶持”目标考核激励。

面向重点产业链头部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研发立项支持,以2.2亿财政资金带动1700余家科技型企业投入研发费用18亿元。

深化三权制度改革,完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

沈阳市在高校院所试点开展以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事先约定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在沈阳高新区开展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示范。

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奖励专项申报指南

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奖励专项申报指南

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奖励专项申报指南一、引言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对于提高区域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鼓励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沈阳市设立了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奖励专项。

本指南旨在指导科技创新平台申报绩效评价奖励专项,帮助申报者了解申报流程和有关要求。

二、奖励对象1.沈阳市内注册成立并在正常运营的科技创新平台,包括企业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众创空间等。

2.科技创新平台必须在申报前一年年度工作中有明显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申报流程1.编制申报材料:申报者需按照指定格式编制申报材料,包括平台概况、平台主要工作、科技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的介绍。

2.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沈阳市科技局。

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

3.专家评审: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平台运营情况、科技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沈阳市科技局网站上公示,申报者可查询获奖情况。

四、申报材料要求1.平台概况:包括平台名称、注册时间、平台性质、人员组成、场地面积等基本信息。

2.平台主要工作:介绍平台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成果,包括研究项目、技术成果、合作交流等方面。

3.科技成果及社会经济效益:列举在过去一年中取得的科技成果,并详细说明其应用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

4.平台创新能力:介绍平台的创新能力和科技人才培养情况,包括科研项目、科技人员培养、科研设备和平台建设等方面。

5.组织管理情况:介绍平台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运行情况,包括创新机制、人员管理和资源配置等方面。

五、评审标准1.平台的科技创新能力:包括科技人员水平、创新项目数量和质量、科研设备的先进性等方面。

2.平台的经济社会效益: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率、创新产品推广情况、提供就业机会和税收贡献等方面。

3.平台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平台的组织架构科学性、管理制度规范性和资源配置合理性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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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科技创新优惠政策的解读
近年来,沈阳市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探索科技服务经济工作的新方式和新途径,使科技事业呈现出蓬勃向上的新局面,相继出台了科技奖励、高新技术企业扶持、专利优惠等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沈阳科学、创新、和谐发展及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解读一:沈阳市科学技术奖包括哪些内容?
科学技术奖励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是对科技人员在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中所做出的重要贡献的肯定和承认。

在现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设置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五个奖励项目。

参照国家奖项设置,沈阳市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振兴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农村科技推广奖和专利奖。

解读二:什么是沈阳市科学技术振兴奖?
科学技术振兴奖是市政府对依靠科学技术、振兴沈阳经济、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及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授予的最高科技荣誉奖励,科学技术振兴奖设个人和项目奖。

解读三:什么是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沈阳市设立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

解读四:什么是沈阳市农村科技推广奖?
沈阳市农村科技推广奖是市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旨在表彰在沈阳市农村经济发展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分技术和管理两个类别。

根据获奖项目的技术水平、创新程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情况及对科技发展的作用,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每年评审和奖励一次,其奖励管理与待遇等同市科技进步奖。

解读五:什么是沈阳市专利奖?
为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快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加速经济发展,设立沈阳市专利奖,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

解读六: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①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技术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②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③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④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省内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且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所需进口自用设备及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解读七:沈阳市鼓励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政策有哪些?
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服务机构。

沈阳市鼓励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政策主要包括:
(1)《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主要内容包括:
①对孵化器实行资格认定和动态管理制度,对通过认定的市级孵化器,市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将给予支持;
②市级孵化器按其当年所交纳的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留成部分由所在区、县(市)给予50%补贴,市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根据区、县(市)补贴给予1:1匹配,补贴期限自认定之日起不超过5年;
③市级孵化器内的在孵科技企业,其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同级财政可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④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为孵化器或在孵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市及区、县(市)财政可按其投融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2)《沈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包括:
①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基本具备条件的申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并依据评审意见进行认定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颁发“沈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标牌,予以公布;
②市科技局将孵化器工作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体系,依据国家统计局审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报表,对孵化器实行年度统计分析;
③经认定的市级孵化器,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以及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科技计划立项、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
④市级孵化器实行审核和动态管理,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孵化器,审核不合格的责令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取消市级孵化器资格,且此后两年内不予受理市级孵化器申请。

解读八:沈阳市企业进入“新三板”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为鼓励企业改制和在“新三板”市场上市,沈阳市制订了《沈阳市鼓励企业改制进入“新三板”管理暂行办法》,对经市科技局批准的“新三板”试点企业,按照进展阶段分批给予总额130万元的补贴。

同时,对进入“新三板”后转板的企业,从第二年起,在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给予100-300万元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支持。

解读九: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按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一种财产权。

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
(1)自行申请:由专利申请人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递交或邮寄申请,或到其代办处办理专利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邮编: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沈阳设有专利代办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邮编:110032。

(2)委托代理申请:由专利申请人委托国家审批成立的合法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办理专利申请。

解读十:什么是沈阳市专利择优支持费?
为鼓励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积极申请和维持专利,推动沈阳市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由沈阳市人民政府设立,市财政局列入科技事业费预算,专项安排,设立沈阳专利择优支持专项资金(也称专利择优支持费)。

沈阳市专利择优专项资金实行无偿使用、择优支持的原则,资助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申请的各种专利。

解读十一:沈阳市有哪些鼓励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1)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技术性收入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暂免征收营业税。

(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方式有两种可供选择,第一种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构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100%转入无形资产,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待纳税申报时,再按年摊销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在纳税申报环节享受所得税的优惠。

第二种方式: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将构成无形资产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150%,直接
转入无形资产成本,同时将加计50%成本的摊销额提前计入企业研发年度的净利润。

在会计核算时,按使用寿命进行平均摊销,将加计后的摊销额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不需要再进行纳税调整,从会计核算上享受了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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