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垃圾收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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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指南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指南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指南1 总则1.1 为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处置效率,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规范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依据城市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垃圾排放标准(CJ/T3033-1996)、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生活垃圾收集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应于本市居住小区(住宅)、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以及各类公共场所。

1.3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应与区域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系统相适应,与生活垃圾产生量、收运频率要求相适应。

2 分类标准2.1 实施大分流,按照日常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单位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绿化枯枝落叶等分类。

2.2 日常生活垃圾分类。

具体区分居民家庭、单位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等4种场所类型。

2.2.1 居民家庭日常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果皮(湿垃圾)、其它垃圾(干垃圾)等分成4类。

2.2.2 单位办公场所日常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干垃圾)等分成3类。

2.2.3 菜场、集贸市场日常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果皮(湿垃圾)、其它垃圾(干垃圾)等分成3类。

2.2.4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干垃圾)等分成2类。

2.2.5 可回收物进一步细化分类为玻璃、金属、塑料、纸张、废旧衣物等,实施专项分类收集。

2.2.6 可回收物纳入社会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集中后纳入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厨余果皮(湿垃圾)纳入有机垃圾处理厂资源化利用,在有机垃圾处理厂建设的过渡期内,厨余果皮(湿垃圾)可过渡进入填埋场等末端设施处置;未能进一步回收利用的其它垃圾(干垃圾)纳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处置。

各类资源化利用设施和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产生的残渣,难以进一步资源化利用的,纳入卫生填埋场最终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1.1分类投放容器配置要求及标准1.1.1分类投放容器的设置应与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收集方式相匹配。

1.1.2分类投放容器的数量、规格、间距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和收运频率确定。

1.1.3分类投放容器应采用阻燃、耐酸碱腐蚀、具有一定韧性、承载力及耐温性的材料制造。

1.1.4分类投放容器应与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的装载方式相匹配。

1.1.5分类投放容器应及时维护或更新,确保容器外观整洁、标志规范、密闭性好。

1.1.6 本标准实施前配置的分类投放容器,可通过更新标志等措施以符合标准和满足使用需要。

1.2各类场所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及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具体区分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公共机构办公区、文教区、公共区域、菜市场和农贸市场、居民住宅区、农村等类型。

1.2.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1.2.1.1分类收集站(点)宜单独设置,并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 5m。

200 户以上新建住宅区的分类收集站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0 ㎡。

1.2.1.2分类收集站(点)应密闭且设置给排水设施,宜增设除臭装置,满足卫生、消防、运输等要求。

1.2.1.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1.2.1.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数量以每周清理1次的标准配置。

1.2.1.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设置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数量一般以每周清理两次的标准配置。

1.2.1.6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应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管等工作。

1.2.2公共机构办公区1.2.2.1公共机构办公区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1.2.2.2公共机构办公区应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收集设施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收集设施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一收集设施一、一般规定1.1垃圾收集设施包括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站、可回收物回收站点、大件垃圾暂存点。

垃圾收集点可以采用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房(亭)等形式设置。

1.2垃圾收集设施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有效控制噪声、污水、臭气和垃圾等二次污染,并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13新建、改(扩)建项目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环境卫生工程项目规范等相关标准配套建设垃圾收集设施,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所需资金应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1.4垃圾收集容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腐、阻燃、耐磨、抗老化、便于移动和清洗,不易变形和毁损,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定期清洗消杀,保持干净整洁,腐蚀严重、外观破损的垃圾收集容器应及时维护与更换。

3根据场所、垃圾量、垃圾容重、收运频次和容器规格确定数量。

1.5垃圾分类标志的图案和配色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的要求,详见附录Ao已购置的垃圾收集容器,可通过更新标志等措施以符合标准。

二、垃圾收集点2.1垃圾收集点的配置应做到种类匹配、数量足够、定点定位、标志规范。

2.2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应符合安全与卫生要求,地面应硬化处理。

具备供水或供电条件的,应配备照明、洗擦手、破袋等装置。

2.3生活垃圾收集点应设置投放指引,根据需要公示分类收集点的位置分布、分类投放要求、投放时间等信息。

2.4居住小区(含住宅小区、公寓和宿舍)垃圾收集点应符合下列规定:1居住小区垃圾收集点应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生量为原则,因地制宜设置垃圾收集点。

2居住小区垃圾收集点应至少包含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1个居民小区应至少设置1处有害垃圾收集点,1处可回收物收集点。

3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开展定时定点投放,釆用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方式的小区,应增设误时分类收集点,供未能在规定时间投放垃圾的居民投放。

4居住小区内户外公共场所(含人行道、运动场、休闲区等)宜按人流量合理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建筑垃圾处理场运营方案

建筑垃圾处理场运营方案

建筑垃圾处理场运营方案一、项目概述建筑垃圾处理场是专门处理城市建筑垃圾的设施,主要包括建筑废弃物、装修垃圾、拆除垃圾等。

建筑垃圾处理场的运营方案需要从设施建设、垃圾收集、分类处理、再利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以满足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的需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二、建设规划1.选址建筑垃圾处理场选址需要考虑周边环境、城市规划、交通便利度等因素。

建议选址在城市边缘地带,远离居民区和市中心,以减少环境污染和不良影响。

2.设施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场需要包括垃圾接收站、分类设备、回收设备、处理设施和再利用设施等。

需要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和种类进行设施规划,确保能够有效处理各类建筑垃圾。

3.环保设施建筑垃圾处理场需要配置环保设施,如粉尘处理设备、噪音控制设备、废水处理设施等,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安全设施建筑垃圾处理场需要配置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以确保工作人员和游客的安全。

5.管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场需要配置管理设施,如办公楼、停车场、道路等,以便管理和运营建筑垃圾处理场的工作。

三、垃圾收集1.垃圾来源建筑垃圾处理场的垃圾来源主要包括工地废弃物、居民小区装修垃圾、市政拆迁垃圾等。

需要与当地建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合作,确保能够及时收集到各类建筑垃圾。

2.收集方式建筑垃圾处理场的垃圾收集方式可以通过市政垃圾收集车、建筑公司自运输、物业管理公司配合等方式进行收集。

需要根据垃圾来源和垃圾种类确定收集方式,以便确保垃圾的及时收集和运输。

3.垃圾转运建筑垃圾处理场需要与垃圾转运公司进行合作,确保垃圾能够及时转运到建筑垃圾处理场,以便分类处理和再利用。

四、分类处理1.分类设备建筑垃圾处理场需要配置各类分类设备,如震动筛、回转筛、磁选机等,以便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2.分类原则建筑垃圾处理场需要根据垃圾的种类、材质和再利用价值进行分类处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确保能够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深圳标准2020版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深圳标准2020版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和暂存点、生活垃圾转运站(中转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配置和维护要求,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建筑废弃物、病死畜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控地区的生活垃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25175 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CJ/T 227 有机垃圾生物处理机CJJ/T 47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DB4403/T 58 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规范SZDB/Z 233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规范SZDB/Z 326 废旧织物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生活垃圾municipal solid waste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类别的含义和说明见附录A。

3.2生活垃圾产生源source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产生生活垃圾的各种场所,包括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共场所。

3.3住宅区residential community被城市道路、自然分界线、人工分界线所围合,基础设施配套相对完善,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相对封闭、独立的住宅群体或住宅区域。

包括商品房小区、福利性住房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城中村、统建房小区的住宅建筑以及附属设施。

3.4机关企事业单位government offices,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人员相对稳定,且在写字楼、办公楼等室内场所办理相关事务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颜色标识及设施设置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颜色标识及设施设置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颜色标识及设施设置要求一、分类名称标识颜色各生活小区、建制村、公共机构、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坚持四分标准,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分类名称、标识、颜色色标参照最新发布的XX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执行。

垃圾收集容器颜色采用统一标准,即:有害垃圾为红色、可回收物为蓝色、易腐垃圾为绿色、其他垃圾为灰色,灰色色标为:Pantone5477U。

二、分类设施设计要求1.生活垃圾收集点。

主要用于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应设置分类宣传牌,内容包括四类常见垃圾及投放点的设置位置。

240L、120L垃圾桶须符合分类规范颜色,现有收集容器在与规定颜色一致情况下,可通过加贴分类标识的方式保留使用。

2.再生资源回收站(房)。

主要用于可回收物投放,有害垃圾协同回收,设置位置应充分考虑居民投放、收运车辆接驳等因素,单个面积不小于20m2,站(房)内按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纺织、电器细分类设置存放区,并设置有害垃圾收集设施。

3.特殊垃圾存放点。

位置相对隐蔽、有围档,围挡高度不超过2.5m。

存放点地面硬化,与小区道路同高,设置分类堆放区、告示牌,公布清运单位、责任人电话、清运频次、清运时间等信息。

4.生活垃圾收集站。

建筑面积不应小于80㎡,内部层高净高不小于2.2m,设置所需给排水设施,冲洗水阀,出入口设防腐排水明沟,铸铁盖板,排水管径100mm以上,污水排放市政污水管网。

设置公示牌,公布清运单位、责任人电话、清运频次、清运时间等信息。

三、分类设施具体要求1.居住区小区(村)主出入口应设置分类指导牌,标明各类垃圾收集点设置位置和投放方式。

(1)垃圾收集点生活小区每150户设置1处生活垃圾收集点,农村居住区及别墅、排屋可每户设置1处。

使用“定时定点”投放的方式收集,按每300户设置1处收集点。

(2)再生资源回收站(房)城市居住区1000户1处,建制村每村1处。

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共位置、出入口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专用回收箱。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1.1分类投放容器配置要求及标准1.1.1分类投放容器的设置应与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收集方式相匹配。

1.1.2分类投放容器的数量、规格、间距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和收运频率确定。

1.1.3分类投放容器应采用阻燃、耐酸碱腐蚀、具有一定韧性、承载力及耐温性的材料制造。

1.1.4分类投放容器应与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的装载方式相匹配。

1.1.5分类投放容器应及时维护或更新,确保容器外观整洁、标志规范、密闭性好。

1.1.6本标准实施前配置的分类投放容器,可通过更新标志等措施以符合标准和满足使用需要。

1.2各类场所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及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具体区分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公共机构办公区、文教区、公共区域、菜市场和农贸市场、居民住宅区、农村等类型。

1.2.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1.2.1.1分类收集站(点)宜单独设置,并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5m。

200 户以上新建住宅区的分类收集站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0 ㎡。

1.2.1.2分类收集站(点)应密闭且设置给排水设施,宜增设除臭装置,满足卫生、消防、运输等要求。

1.2.1.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1.2.1.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数量以每周清理1 次的标准配置。

1.2.1.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设置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数量一般以每周清理两次的标准配置。

1.2.1.6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应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管等工作。

1.2.2公共机构办公区1.2.2.1公共机构办公区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1.2.2.2公共机构办公区应至少设置1 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

各种垃圾收集设施

各种垃圾收集设施

一、垃圾池单层平屋顶、方形池体,构筑物尺寸:2×3×2m 、地平尺寸:6×5m ;垃圾池两侧留有1.5m 的三轮车道,垃圾池后端留有 2.5m 宽的装卸工作面。

投放口距道路0.5m 。

砖混砌筑、文化石贴面、硬化地平; 特色:外观清馨、简约,屋顶可种植观赏性植物; 200人,垃圾池设置三个垃圾投放口(可回收、可堆肥、其他垃圾),以三轮车作为配套收运工具;垃圾池内用挡墙分成三格并在垃圾池后墙设置三个出入口,对应三个投放口。

建筑:单层坡屋顶、方形池体,构筑物平;特色:外观清馨、简约,川西民居风格; 垃圾池内用挡墙分成三格并在垃圾池后1.8建筑:现代抽象造型护墙,墙内尺寸:2×3×2m 、地平尺寸:6×5m ;垃圾池两侧留有1.5m 的三轮车道,垃圾池后端留有2.5m 宽的装卸工作面。

材质:砖混主体、硬化地平; 特色:外观现代、简约、艺术感染力强; 功能:服务人口约200人,挡墙式建筑,内设置三个垃圾桶(可回收、可堆肥、其他垃圾),以实现垃圾分类功能,以三轮车作为配套收运工具; 造价:1.4万元。

单层平屋顶、方形池体,构筑物尺寸:2×3×2m 、地平尺寸:6×5m ;垃圾池两侧留有1.5m 的三轮车道,垃圾池后端留有2.5m 宽的装卸工作面。

投放口距道路0.5m 。

材质:砖混砌筑、文化石贴面、硬化地 外观清馨、简约; 功能:服务人口约人,垃圾池设置三个垃圾投放口(可回收、可堆肥、其他垃圾),以三轮车作为配套收运工具;墙设置三个出入口,对应三个投放口。

造价:1.5万元。

建筑:川西民居艺术护墙,墙内尺寸:2×3×2m、地平尺寸:6×5m;垃圾池两侧留有1.5m的三轮车道,垃圾池后端留有2.5m宽的装卸工作面。

材质:砖混主体、硬化地平;特色:川西民居风格、简约、环境融入强;功能:服务人口约200人,挡墙式建筑,内设置三个垃圾桶(可回收、可堆肥、其他垃圾),以实现垃圾分类功能,以三轮车作为配套收运工具;造价:1.5万元。

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试行)

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试行)

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试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试行)1总则1.1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1.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配置应符合规划要求,坚持布局合理、节能环保、干净适用、便于管理,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和污染控制。

1.3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的基本要求。

1.4本标准适用于**市城市建成区。

1.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生活垃圾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2.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具备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功能的设备、容器、构筑物、建筑物场地、及指引设施等附属设施的统称。

包括果皮箱、垃圾桶(箱)、垃圾投放桶点、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站、垃圾分类指示栏(牌)等。

2.3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桶点放置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供单位或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场所。

2.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将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集中后,用于投放或运输的场所,包括临时集中收集点和固定集中收集点两类。

2.5单位包括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3生活垃圾分类类别3.1**市生活垃圾的基本分类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可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适时予以调整。

3.1.1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3.1.2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办公区域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设置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标准

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标准

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标准1.1 垃圾收集设施Ⅰ废物箱1.1.1 废物箱的设置应满足行人投放生活垃圾的需要。

【条文说明】:废物箱主要用于收集行人的生活垃圾,故其设置应满足行人投放生活垃圾的需要。

1.1.2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地区应按分类方式设置相应的分类收集废物箱,分类废物箱应有明显标识。

【条文说明】:公共场所的废物箱,由于其接纳的垃圾成分不同于居民生活垃圾,因而分类方式不同于居住区的分类方式,应根据所在场所的流动人员的活动特征,有针对性地设置分类收集废物箱,并有明显易懂的标志。

1.1.3 道路两侧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废物箱。

【条文说明】:除行人必经的道路外,在交通客运枢纽、公共建筑、广场、社会停车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出入口处,对废物箱的需求程度也较高。

1.1.4 废物箱外观应美观、卫生,并应能防雨、防腐、耐用、阻燃、抗老化。

【条文说明】:废物箱由于设在路旁等公共场所,其造型应美观、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本条提出了废物箱的基本要求。

1.1.5 设置在道路两侧的废物箱,其间距按道路功能划分:1 商业、金融业街道、支路50~100m;2 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200m;3 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

【条文说明】:废物箱的设置间距考虑主要出于方便行人随时丢弃垃圾,间距较小,影响景观,随着市民行为规范的提高,除旅游景点、步行街、交通站、体育场馆等人流集散场所的废物箱设置间距可较小外,其余道路应放宽间距。

1.1.6 镇(乡)建成区道路两侧设置废物箱间隔宜符合本章第5.1.4条的规定,并应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

【条文说明】:由于镇(乡)建成区相比城市人流量少,同样功能的道路两侧废物箱设置密度应较城市低,因此本条规定参照城市道路两侧废物箱的设置间隔,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

1.1.7 广场废物箱应按每300m2~1000m2设置一处。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条文说明]CJJ 27-2012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条文说明]CJJ 27-2012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条913基本规定基本规定2.0.1 该标准适用于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不仅要与城市、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尤其是要与城市详细规划以及村镇建设规划相协调,以便于落实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2.0.2 规定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时应考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系统性,是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保证。

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 65,生活废物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而生活垃圾是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是生活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2.0.3 规定了各种环境卫生设施应统一进行规划和设置,并要因地制宜。

2.0.4 在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过程中,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必须与主体工程进度保持一致。

2.0.5 规定了区域性规划和垃圾处理设施资源共享的重要性。

2.0.6 规定垃圾处理设施设置中必须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0.7 为确保项目实施,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乡建设计划。

2.0.8 本条是为了限制旧城改造中,被改建、拆除的环境卫生设施还建不到位的现象,明确了在替代环境卫生设施未交付前不得停止使用或拆除原有的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3.1 一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本条规定了设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重点应考虑的场所。

本次修订将“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收集容器间、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调整为“应设置废物箱、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以与本章中提到的各类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名称统一。

3.1.2 本标准中生活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其中其他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和粪便。

由于有害垃圾收集涉及3.2、3.3节,故将有害垃圾内容调整至本节。

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

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

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前言1.内容2.术语和定义3.总则4.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4.1分类投放容器配置要求及标准4.2各类场所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及标准5.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规范6.生活垃圾分类作业6.1分类作业要求6.2分类投放6.3分类收集6.4分类运输6.5分类处置7.分类标志、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投放指引牌、分类投放点、分类收运车图例7.1分类标志7.2分类收集容器图例7.3 分类投放指引牌图例7.4 分类投放点图例7.5 分类收运车图例8.规范性引用文件附件:附件1(资料性附录)分类标志附件2(资料性附录)分类收集容器图例附件3(资料性附录)分类投放指引牌图例附件4(资料性附录) 分类投放点图例附件5(资料性附录) 分类收运车图例前言本规范依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66号)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中心。

1.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设施配置、分类收运车辆、分类作业和分类标志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望城区、长沙县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各类场所。

浏阳市和宁乡县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2.1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2.2 有害垃圾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电池、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

2. 3 易腐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饭店食堂等场所产生的餐饮垃圾,以及各种场所产生的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

2.4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2.1 概述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是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第一环节,也是整个垃圾处理系统中耗资最大的环节之一,占整个垃圾处理开支的60%~70%,一些大型城市的收运费用可达300元/t。

在制订收运计划时,应在满足环境卫生要求、考虑后续处理工艺的前提下,提高收运效率,使整个垃圾处理系统的总费用最低。

通常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分为两个子系统,即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和生活垃圾转运系统。

生活垃圾收集是生活垃圾从产生源送至贮存容器或集装点,环卫车辆沿一定路线收集垃圾桶或其他贮存容器中的垃圾,并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或就近送至垃圾处理处置场的过程;生活垃圾转运是指在中转站将垃圾转载至大容量运输工具上,运往处理处置场的过程。

2.1.1 发展历程根据收运装备属性和作业方式,国内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由人力运输、敞开式运输向机械化、密闭化、压缩减容化方向发展,由收集后直接运输向收集后中转运输方向发展。

2.1.1.1 人力运输20世纪60年代之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主要依靠人力和畜力收运。

环卫工人使用人力垃圾车(图2.1)每天定时去居民区或居民垃圾的倾倒点收集生活垃圾,然后运到城市附近(郊区)垃圾排放点堆置或焚烧处理。

人力运输是一种较为原始的垃圾收运方式,收运作业一般敞开进行,对沿途造成污染,垃圾在倾倒点滞留时间较长,蚊蝇滋生。

但由于当时城市规模不大、人口不多、生活水平也较低,生活垃圾处理的矛盾并不突出。

2.1.1.2 敞开式机械化运输20世纪60年代,国民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城市规模逐渐扩大,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导致生活垃圾收运量随之增加,垃圾收运车逐步由原来的人力和畜力车改为拖拉机、机动三轮垃圾车(彩图2.1)和栏板自卸货车,但垃圾装卸主要依靠人力完成。

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的开展,国内大中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机械化水平和收运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些城市开始运用装载机等机械代替人力进行装卸作业,垃圾屋(彩图2.2)在许多城市得到推广,配合自卸车进行运输,使环卫工人劳动强度有所减轻,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居民生活区的环境。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条文说明]CJJ27-2012 913目录1总则2基本规定3环境卫生公共设施3.1 一般规定3.2 废物箱3.3 垃圾收集点3.4 公共厕所4环境卫生工程设施4.1 一般规定4.2 垃圾收集站4.3 垃圾转运站4.4 垃圾、粪便码头4.5 水域保洁及垃圾收集设施4.6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4.7 其他垃圾处理设施5其他环境卫生设施5.1 基层环境卫生机构5.2 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5.3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5.4 洒水(冲洗)车供水器1总则总则1.0.1 本条款说明了本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强调了环卫设施的必要性和目的性。

1.0.2 为加强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将适用范围从城镇扩大至农村地区。

本标准中涉及的范围概念有城乡、城市、城镇、镇(乡)、镇(乡)建成区、农村、村庄等。

其中城乡包括城市和镇(乡);镇(乡)包括镇(乡)建成区和农村;城镇包括城市和镇(乡)建成区;农村的村民聚集区为村庄。

1.0.3 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2基本规定基本规定2.0.1 该标准适用于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不仅要与城市、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尤其是要与城市详细规划以及村镇建设规划相协调,以便于落实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2.0.2 规定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时应考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系统性,是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保证。

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 65,生活废物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而生活垃圾是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是生活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2.0.3 规定了各种环境卫生设施应统一进行规划和设置,并要因地制宜。

2.0.4 在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过程中,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必须与主体工程进度保持一致。

小区垃圾分类设施标准

小区垃圾分类设施标准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目录1 总则 (1)2 术语和定义 (2)3 基本规定 (4)4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6)4.1 小区 (6)4.2 单位 (8)4.3 公共区域 (10)5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11)5.1 垃圾分类收集站 (11)5.2 有害垃圾归集点 (11)5.3 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12)5.4 大件(木质)垃圾拆解站 (12)5.5 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 (13)6 生活垃圾分类运输 (14)6.1 分类运输 (14)6.2 运输车辆 (15)7 分类设施标志 (16)1 总则1.0.1总则为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配置,制定本指南。

1.0.2 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设施和装备的配置。

1.0.3内容本指南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设施配置、分类收运车辆、分类作业和分类标志等内容。

1.0.4规范性文件引用规范性文件对于本指南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近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T19095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25175 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CJJ27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47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65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125 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T368 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CJJ/T10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179 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0.5 其他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除应遵照本指南外,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定义2.0.1可回收物recycle waste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及复合材料等。

2.0.2有害垃圾hazardouswaste城市居民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弃的充电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纽扣电池等、荧光灯管(节能灯等)、医药用品、杀虫剂及包装物、油漆及包装物、日用化学品、水银产品等。

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一、总则1、为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处置效率,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规范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依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城市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垃圾排放标准》(CJ/T3033-201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 一200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以及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应于本市居住小区(住宅)、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以及各类公共场月〒。

3、本标准管理的垃圾是指居住小区(住宅)、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或各类公共场所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

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垃圾,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学校或有实验室的单位产生的有危险的废弃物应按照相关的规定单独设置收集容器,并单独收集处置。

4、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应与区域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系统相适应,与生活垃圾产生量、收运频率要求相适应。

二、分类标准1、以日常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集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为主要内容,开展生活垃圾大分流;其中居民小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公共场所的垃圾实行细分类。

2、专项分流对非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及集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实行分项处理,在产生源头经分类收集,避免进入日常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2.1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餐厨垃圾:除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厨余果皮外,在其他部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垃圾。

废弃食用油脂: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等废弃食用油脂。

2.2建筑垃圾本标准中的建筑垃圾主要指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2.3大件垃圾大件垃圾主要指居民及企事业单位丢弃的床垫、沙发、床、餐桌椅、橱等大件家居、办公用品。

垃圾收集和处理作业措施

垃圾收集和处理作业措施

垃圾收集和处理作业措施1、垃圾收集点地面须硬化,垃圾收集容器间应设给排水和通风设施。

2、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容器收集,并逐步采取分类收集方式设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的垃圾分类标识。

3、垃圾日产曰清。

每日按时清除,无积压,无堆积、无腐烂发臭;收集点无陈旧垃圾和污水外流现象,周边地面整洁,无臭,无杂物堆放。

4、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家用电器以及居民住宅装潢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开,定点定时收集。

5、医疗垃圾、有毒有害特种垃圾收集点,必须用能防止污染扩散的密封容器。

6、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清理每日不少于3次,并巡回检查,发现垃圾满溢及时清理,果壳箱、垃圾桶清(擦)洗每日不少于1次。

7、垃圾桶无陈旧垃圾,无污水漫溢,周边地面整洁,无蝇、无臭。

垃圾(桶)清洗春冬季隔天1次,夏季每日不少于1次。

8、垃圾收集应先清理干净垃圾桶垃圾,然后清扫垃圾桶周边保持地面整洁,垃圾桶有污迹应及时清(擦)洗干净。

9、收集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可移动式桶须及时复位。

做到车离地净,无遗留垃圾。

10、垃圾收集点不得焚烧垃圾。

11、蝇、蚊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点应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每日不少于2次,控制蝇的孳生。

可视范围内,收集点苍蝇应少于10只/次,无蝇蛆。

12、垃圾不得乱倒、乱卸。

13、垃圾桶离居民住宅区较近时,应合理安排装运时间,避开早晨以及中午,减少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14、运输作业结束,应及时将车辆清洗干净。

15、每次转运作业完成以后,应对操作场地、垃圾桶、墙面进行清洗,做到收集点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墙面无明显污迹、积尘。

16、垃圾桶边无拾荒者。

17、垃圾桶喷洒消毒药水每周不少于2次,蚊蝇孳生季节,每天喷洒不少于1次。

可视范围内,站内苍蝇少于10只/次,无蝇蛆。

18、管理和操作人员应随机抽查,发现垃圾桶内垃圾满溢及时转运并纪录。

19、垃圾收集点四周环境应整洁,地面和通道无散落垃圾和溢流污水,并应有防止粉尘飘散和垃圾飞扬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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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垃圾收集设施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一、
垃圾池
单层平屋顶、方形池体,构筑物尺寸:2×3×2m 、地平尺寸:6×5m ;垃圾池两侧留有的三轮车道,垃圾池后端留有宽的装卸工作面。

投放口距道路。

砖混砌筑、文化石贴面、硬化地平; 外观清馨、简约,屋顶可种植观赏性植物; 置三个垃圾投放口(可回收、可堆肥、其他垃圾),以三轮车作为配套收运工具;垃圾池内用挡墙分成三格并在垃圾池后墙设置三个出入口,对应三个投放口。

建筑:单层坡屋顶、方形池体,构筑外观清馨、简约,川西民居风格; 功能:服务人口约200人,垃圾池设置三个垃圾投放口(可回收、可堆肥、其他垃圾),以三轮车作为配套收运工具;垃圾池内用挡墙分成三格并在垃圾池后墙设置三个出入口,对应三个投放口。

造价:万元。

现代抽象造型护墙,墙内尺外观现代、简约、艺术感染力强; 单层平屋顶、方形池体,构筑物尺寸:2×3×2m 、地平尺寸:6×5m ;垃圾池两侧留有的三轮车道,垃圾池后端留有宽的装卸工作面。

投放口距道路。

材质:砖混砌筑、文化石贴面、硬化地平; 特色:外观清馨、简约;
功能:服务人口约200人,垃圾池设置三个垃圾投放口(可回收、可堆肥、其他垃圾),以三轮车作为配套收运工具;垃圾池内用挡墙分成三格并在垃圾池后墙设置三个出入口,对应三个投放口。

造价:
万元。

建筑:川西民居艺术护墙,墙内尺寸:2×3×2m 、地平尺寸:6×5m ;垃圾池两侧留有的三轮车道,垃圾池后端留有宽的装卸工作面。

材质:砖混主体、硬化地平;
特色:川西民居风格、简约、环境融入强;
功能:服务人口约200人,挡墙式建筑,内设置三个垃圾桶(可回收、可堆肥、其他垃圾),以实现垃圾分类功能,以三轮车作为配套收运工具; 造价:万元。

二、垃圾房建筑:单层坡屋顶、方形主体,构筑
物尺寸:4××、地平尺寸:7×9m;垃
圾房两侧留有的三轮车道,垃圾池后
端留有宽的装卸工作面。

投放口距道
路。

材质:砖混砌筑、仿木装饰、青瓦屋
顶、硬化地平;
特色:外观清馨、简约,川西民居风
格;
功能:服务人口约1000人,按可回
收、可堆肥、其他垃圾分类,垃圾房
设置四个垃圾投放口(可堆肥垃圾设
置两个投放口),以三轮车作为配套
收运工具;垃圾池内用挡墙分成三格
并在垃圾池后墙设置三个出入口,对
应三种分类。

造价:万元。

三、中转房
建筑:双层(地上、地下各一层,地上
部分高、地下部分高3m)、开放式主
体,构筑物尺寸:10×5×、投放口之间
间距,下层12×15m,其中车辆工作平
台12×10m。

材质:石砌护栏、仿木装饰屋顶、砖混
主体、硬化地平;
特色:外观清爽、简约;
功能:服务人口约5000人,根据地势设
置上下两层,中转房地面设置三个垃圾
投放口(可回收、可堆肥、其他垃
圾),可供附近住户和三轮车倾倒投
放,投放口略高于地面,避免雨水进
入;投放口下接垃圾箱体,箱体装满后
由拉臂式汽车拉走;中转房下层由坡道
与现状道路连接。

造价:3万元。

建筑:双层(地上、地下各一层,地上部分高、地下部分高3m)、开放式主体,构筑物尺寸:10×5×、投放口之间间距,下层12×15m,其中车辆工作平台12×10m。

材质:青瓦屋顶、砖混主体、硬化地平;
特色:外观朴素、简约,川西民居风格;
功能:服务人口约5000人,根据地势设置上下两层,中转房地面设置三个垃圾投放口(可回收、可堆肥、其他垃圾),可供附近住户和三轮车倾倒投放,投放口略高于地面,避免雨水进入;投放口下接垃圾箱体,箱体装满后由拉臂式汽车拉走;中转房下层由坡道与现状道路连接。

造价:万元。

建筑:双层(地上、地下各一层,地上部分高、地下部分高3m)、开放式主体,构筑物尺寸:10×5×、投放口之间间距,下层12×15m,其中车辆工作平台12×10m。

材质:青瓦屋顶、砖混主体、硬化地平;
特色:外观朴素、简约,川西民居风格;
功能:服务人口约5000人,根据地势设置上下两层,中转房地面设置三个垃圾投放口(可回收、可堆肥、其他垃圾),可供附近住户和三轮车倾倒投放,投放口略高于地面,避免雨水进入;投放口下接垃圾箱体,箱体装满后由拉臂式汽车拉走;中转房下层由坡道与现状道路连接。

造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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