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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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收费票据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稽核的重要依据,为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完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维护经济秩序,堵绝漏洞,防患于未然, 特对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收费票据的管理1.收费票据由财务科专职票据保管员负责验收、保管、核销,出纳员不得兼任收费票据的保管或核销。

2.医疗收费票据仅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或出售。

3.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每月编报《票据库存分类总表》和《票据购领明细表》,《票据库存分类总表》按规定存档。

4.使用收费票据的部门,发现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票据保管员报告,由票据保管员负责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印刷厂反映,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二)收费票据的购置、领用、核销1、收费票据的购置(1)往来款收款收据、医疗收费票据(门诊、住院),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并指定专人凭《票据准购证》,向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购买。

(2)其他如住院预交款收据、救护车收据、病历卡等由医院通过招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印刷。

(3)购入收费票据后,须由财务科票据保管员验收入库,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并注明购入和印刷渠道。

2、收费票据的领用(1)出纳、门诊、住院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必须填写《领用收费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在收费系统输入票据起讫号码之后方可使用。

票据保管员按领用人设明细帐、按票据种类分别登记《票据库存分类总帐》和《票据购领明细帐》。

(2)门诊收费员凭病历收费领用单直接到票据保管员处领取等额病历卡。

(3)其他人员需领用病历,必须经财务科长审批。

3、收费票据退费、作废的规定(1)退费、作废票据,要求同时收回一式二联(收据联、核算联),并经医生和药房确认。

(2)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先按上述操作流程,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然后补开实收收据。

公立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立医院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确保医院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完整,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立医院内所有财务收支活动的票据管理。

第三条票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票据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票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三)完整性原则:票据的填开、保管、核销等环节应完整,确保票据信息的连续性。

(四)安全性原则:票据的保管应确保安全,防止遗失、损毁、被盗等现象发生。

第二章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公立医院票据分为以下几类:(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和医疗收费票据。

(二)医院内部自制票据:包括住院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等。

第五条票据的使用范围:(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用于医疗业务活动对外收费。

(二)医院内部自制票据,用于医院内部经济往来。

第三章票据的购领与核销第六条票据的购领:(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由财务部门负责购买。

(二)医院内部自制票据,由财务部门或相关科室负责制作。

第七条票据的领用:(一)财务部门设立票据领用登记簿,登记票据的领用情况。

(二)领用票据的科室或个人,应填写票据领用单,注明领用日期、金额、用途等。

第八条票据的核销:(一)财务部门负责对已使用票据的核销。

(二)核销时,应核对票据的领用、使用、存根等信息,确保票据的真实性。

第四章票据的保管与安全第九条票据的保管:(一)财务部门设立票据保管专柜,专人负责票据的保管。

(二)票据的存放应按照种类、金额等进行分类,便于查找和使用。

第十条票据的安全:(一)票据的保管应确保安全,防止遗失、损毁、被盗等现象发生。

(二)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票据进行盘点,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票据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票据使用的监督,对票据的领用、使用、核销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

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财务票据的管理,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保障医院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财务票据的管理工作,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医疗服务收费票据、药品销售收费票据等。

第三条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进行票据管理。

(二)真实性原则:票据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变造。

(三)完整性原则:票据的购领、使用、核销等环节应完整记录,确保票据流转的连续性。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票据的保管,防止票据遗失、损毁、被盗等风险。

第二章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医院财务票据分为以下几类:(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包括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

(二)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包括门诊、住院、急诊等医疗服务收费票据。

(三)药品销售收费票据:包括药品销售发票、药品销售收据等。

第五条医院财务票据的使用范围:(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用于医院对外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医疗服务收费票据:用于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时的收费。

(三)药品销售收费票据:用于医院销售药品时的收费。

第三章票据的购领与核销第六条医院财务票据的购领:(一)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

(二)医院财务部门凭《票据准购证》向财政部门购买所需票据。

第七条医院财务票据的核销:(一)票据使用完毕后,应由财务部门进行核销。

(二)核销时,应将票据的号码、金额、日期等信息填写在核销单上。

(三)核销单经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作为财务票据的核销凭证。

第四章票据的保管与使用第八条医院财务票据的保管:(一)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票据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二)票据库房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票据的安全。

(三)票据的出入库应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盘点。

卫生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卫生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收费票据管理,确保收费票据的合法、合规、安全,提高收费工作效率,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收费项目,包括门诊、住院、预防保健、计划生育等各项医疗服务及药品、耗材等物品的销售。

第三条我院收费票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收费票据的印制、领用、保管、使用、核销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安全保密原则:对收费票据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防止泄露患者隐私和医院商业秘密。

(三)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收费票据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人。

(四)规范管理原则:对收费票据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二章收费票据的印制与领用第四条收费票据的印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票据样式、规格、颜色等应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我院收费票据分为正联、存根、发票联等,由财务部门负责统一印制。

第六条收费票据的领用由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第七条领用收费票据时,须填写《收费票据领用登记表》,详细记录票据种类、数量、领用人等信息。

第三章收费票据的使用与保管第八条收费人员在使用收费票据时,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收费项目、金额等,确保准确无误。

第九条收费人员应在规定的收费窗口进行收费,不得私自设立收费点或收取现金。

第十条收费票据一经使用,不得撕毁、涂改或损毁,如出现损坏应立即报告财务部门,并按规定办理换票手续。

第十一条收费票据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妥善存放于保险柜内,定期检查,确保票据安全。

第十二条收费票据的保管期限为五年,到期后由财务部门按规定销毁。

第四章收费票据的核销与归档第十三条收费票据使用后,应及时在计算机系统中进行核销,确保票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每月末,收费人员应将当月使用的收费票据汇总,填写《收费票据汇总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

医院医疗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票据的管理,规范医疗收费行为,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院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票据的使用、保管、核销等工作。

第三条医疗票据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医疗票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往来款收款收据等;(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如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三)其他合法的收费票据。

第五条医疗票据的使用范围:(一)医疗单位进行医疗业务活动对外收费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二)医院内部使用收款凭证时,可使用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三)其他合法的收费票据使用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票据购领与核销第六条收费票据的购置:(一)医疗单位使用的行政事业统一票据,由财务科负责统一购买;(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由财务科负责购买;(三)其他合法的收费票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条收费票据的核销:(一)收费票据核销工作由财务科负责,确保票据的合法、合规使用;(二)收费票据核销时,应核对票据金额、患者信息、收费项目等内容,确保无误;(三)核销后的票据应妥善保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

第四章票据保管与监督第八条医疗票据的保管:(一)收费票据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确保票据的安全;(二)票据保管人员应定期对票据进行盘点,确保票据数量与使用情况相符;(三)票据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安全设施。

第九条医疗票据的监督:(一)财务科对医疗票据的使用、保管、核销等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二)医院审计部门对医疗票据的使用、保管、核销等工作进行审计;(三)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患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现象,特拟定票据的管理和使用的暂行规定:
一、本院开出的门诊收费收据、住院结算收据和其他收费票据,必须符合国家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关于发票管理的统一要求,其中收款内容属经营性收入的,应开具税务部门监发的统一发票;属行政事业性收入的,应开具财政部门监发的统一收据。

二、本院开出的收款票据必须有财务专用印鉴,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开出白条或非法收据,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收款(含各种形式的罚款)。

三、财务科可拒绝接受外来不符合规定的票据。

四、本院票据的保管:
1、各种收据购领要有专人、专柜保管,收据的进出应有专账登记。

2、使用空白发票或收据必须登记顺号使用。

3、收据保管人员、领用人员必须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得有价转让和转借他用。

五、票据的使用
1、根据经济内容,要如实开具收据,对弄虚作假者按财经违纪严格处理。

2、收据不得转让、涂改和撕毁,更不得将空白收据由
对方自行填制。

3、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收据的,必须出具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财务科审批同意的借据报告,按规定办理借据登记手续,并按时办理结账手续。

4、用过的收据存根必须完整,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保存。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收费票据的管理,确保票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安全性,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和患者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和相关工作人员,包括门诊、住院和特殊治疗等各个环节。

三、制度内容1. 收费票据的开具1.1 收费票据的开具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票据格式,票据上必须包括患者的姓名、就诊日期、费用明细、总金额等信息。

1.2 收费票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授权的人员开具,且必须在医院指定的票据系统中进行操作。

1.3 开具收费票据前必须仔细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和费用明细,确保准确无误。

1.4 收费票据开具后必须及时交给患者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并在票据系统中进行相应记录。

2. 收费票据的审核和登记2.1 医院收费票据部门负责对收费票据进行审核和登记,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2 收费票据部门必须对每一张收费票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包括票据的开具人员、票面信息、金额等进行核对。

2.3 审核无误后,收费票据部门必须将票据登记到医院的票据管理系统中,并及时归档。

2.4 收费票据部门必须建立收费票据登记日志,记录每一次票据的审核和登记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备份工作。

3. 收费票据的存储和保管3.1 医院必须建立统一的收费票据存储和保管制度,确保票据的安全性和防伪性。

3.2 收费票据必须存放在专门的票据保管柜中,保管柜必须设有密码和防盗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保管。

3.3 收费票据保管柜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4 对于已经过期或作废的收费票据,必须进行专门的销毁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4.1 医院必须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制度要求并严格执行。

4.2 收费票据部门必须定期对票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改进建议。

4.3 医院领导必须对票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医疗收费票据管理规定(3篇)

医疗收费票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收费票据管理,规范医疗收费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收费票据是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所收取费用的凭证,是医疗机构财务收支的重要依据,也是税务机关、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资料。

第四条医疗收费票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医疗收费票据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票据格式等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真实、准确原则:医疗收费票据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报、伪造、篡改。

(三)完整、规范原则:医疗收费票据应当完整、规范,不得漏项、缺项、错项。

(四)安全、保密原则:医疗收费票据的保管和使用应当安全、保密,防止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二章医疗收费票据的种类第五条医疗收费票据分为以下几种:(一)普通医疗收费票据:适用于一般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

(二)专用医疗收费票据:适用于特殊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如血液透析、器官移植等。

(三)医疗处方: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用品的收费。

第三章医疗收费票据的格式与内容第六条医疗收费票据的格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二)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就诊日期等;(三)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数量、金额等;(四)优惠政策、减免费用等信息;(五)票据编号、开票日期、开票人等信息;(六)医疗机构印章。

第七条医疗收费票据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章医疗收费票据的开具与使用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并开具相应的医疗收费票据。

第九条医疗机构在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认真核对患者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二)准确填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数量、金额等;(三)按照规定的格式开具票据,不得擅自更改格式;(四)在票据上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5篇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5篇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5篇第一篇: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三条医疗收费票据的印制、领购、核发、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稽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其中,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以及具有医疗救治资质和功能的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所、站)等公共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

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级卫生室。

第四条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是医疗收费票据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医疗收费票据的印制、核发、保管、核销、稽查等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以下简称卫生部门)是医疗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疗收费票据。

各医疗机构的财务部门是单位内部医疗收费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负责本单位医疗收费票据的申领、保管、使用与缴销等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票据管理。

医院票据的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的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票据的使用,维护医院财务秩序,保障医院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票据是指医院开具和接收的各种财务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结算单等。

第三条医院票据使用范围包括医疗服务、药品配送、设备采购等各方面。

第四条医院票据应当规范填写、正确使用,不得擅自更改、涂抹、转让或者伪造。

第五条医院票据管理实行“谁开谁负责、谁用谁登记”的原则,相关责任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第六条医院票据管理依法征税,遵守税法规定,保证纳税金额的准确性。

第七条医院票据管理应当注重保密,防止泄露、遗失,对已使用的票据及时销毁。

第八条医院票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员工对票据管理的重视和自觉性。

第九条医院票据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医院票据管理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议和领导批准。

第二章票据开具第十一条医院票据的开具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票据种类、内容要求、格式规范等。

第十二条医院发票的开具应当按照实际收费项目填写,确保与实际收费金额相符。

第十三条医院收据必须明确标注收款人、收款金额、收款日期等信息,确保收款记录真实有效。

第十四条医院结算单的开具应当详细罗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数量等信息,便于患者了解和核对。

第十五条医院票据应当加盖医院公章,确保有效性和真实性。

第十六条医院票据应当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损坏,遇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七条医院票据管理部门应当每日对开具的票据进行登记和核对,做好记录和备份。

第十八条医院票据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第三章票据接收第十九条医院票据的接收应当核对开具单位和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伪造和篡改。

第二十条医院票据的接收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票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收集到手的票据真实有效。

第二十一条医院票据的接收单位应当及时对票据进行登记和归档,便于日后查询和核对。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票据管理,规范票据行为,做好票据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及《河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票据是指财政部门印制、发放的票据和内部收据。

主要包括:河南省医疗门诊(住院)收费票据(电子)、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及其他财政票据。

第三条内部收据指与服务对象及医院内部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财政票据实行“凭证购领,分次限量、验旧购新”的购领制度。

第五条本单位指定票据管理人负责财政票据的领取、核销等工作,确保票据领、发手续齐全,责任到人。

第六条根据医院当前经济业务,可使用票据种类包括:①《医疗门诊收费电子票据》②《医疗住院收费电子票据》③《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④《增值税普通发票》⑤《增值税专用发票》⑥内部收据。

⑦《增值税普通发票》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权责第七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统一办理医院所有票据的领取及购买。

第八条财务科设置票据管理岗,负责所有票据的领购、发放、保管、核销和销毁管理,并设置票据管理台账,准确记录票据领购、发放和使用、结存、保管等情况,确保票据安全、规范使用;按照财务岗位不相容原则实行专人负责,按不同种类票据分别建立登记簿,严格登记管理制度。

第九条领用部门需实行专人领用,专人保管,领用时需有责任人签字,保证票据的安全使用。

第十条由票据管理人员,在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里的票据分发窗口,依据业务量进行分发(南/北院区)。

第十一条财务科凭票据领购证向市财政局票据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函,详细列明领购医疗收费票据的种类、使用范围等。

第十二条医院领购的医疗收费票据分院区按业务量进行发放。

第十三条财政票据领用程序(1)提出票据领用申请。

财务科票据管理岗根据医院票据存量、使用情况,提出财政票据领用申请。

医院收费位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位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收费票据管理,确保收费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维护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收费项目,包括门诊、住院、药品、检查、治疗、手术等。

第三条我院收费票据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收费票据的印制、使用、保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二)规范管理原则:收费票据的管理必须规范,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三)安全保密原则:收费票据的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保密,防止泄露患者隐私和医院财务信息。

第二章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我院收费票据分为以下几类:(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二)医院自行印制的内部收费票据;(三)其他与收费相关的凭证。

第五条收费票据的使用范围:(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用于门诊、住院、药品、检查、治疗、手术等收费项目;(二)医院自行印制的内部收费票据,用于内部成本核算、报销等;(三)其他与收费相关的凭证,如费用清单、退款凭证等。

第三章收费票据的印制、购置及核销第六条收费票据的印制:(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由财政部门指定印刷企业印制;(二)医院自行印制的内部收费票据,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印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收费票据的购置:(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由医院财务部门按照实际需要向财政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购置;(二)医院自行印制的内部收费票据,由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购置。

第八条收费票据的核销:(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由医院财务部门在票据使用完毕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销;(二)医院自行印制的内部收费票据,由医院财务部门在票据使用完毕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销。

第四章收费票据的保管与使用第九条收费票据的保管:(一)收费票据应当妥善保管,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二)收费票据的保管责任由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票据保管柜,并配备相应的保管人员。

医疗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疗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疗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医疗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电子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

统一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专用票据管理网站申请领取并保管,后下发给收费室操作人员使用。

二、医疗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I.医院申请下发票据后,由财务科核实电子票据信息,是否和申请下发的一致。

2.收费室操作人员从财务科领取票据,要在电子专用票据管理网站进行接收并登记。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处领用。

四、医疗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一)医疗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1.收回原收款U、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经医师和药师、收费处负责人、分管领导、领款人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写明退款原因。

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不允许出现部分退费情况。

五、医疗收款票据的核销
1.使用完的电子收款票据,财务科人员必须及时在电子专用票据管理网站上办理注销登记。

2.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财务科人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六、医疗收款票据的管理
1.其他人员不得兼任医疗收费票据管理员。

2.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非医疗业务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性。

医院票据管理办法(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办法(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办法为规范医院收费票据日常监管,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医院正常经济秩序,根据票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票据管理:财务科负责对医院票据进行统一管理,负责统一到票据管理部门购买领用,所有票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领购、验收登记、保管、核销等手续。

出纳不得兼任票据保管或核销工作。

未经批准,医院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印制、购买和出售票据。

门诊负责人须按本规定要求严格门诊收费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核销管理。

二、票据的种类:医院的票据包括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银行结算票据。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包括XX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结算收据、XX省医院门诊收费专用票据等。

(二)银行结算票据包括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票汇等专门用于银行业务的票据。

三、票据的购置:(一)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需由财务科指定专人向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领用。

(二)银行结算用票据,由银行出纳填制空白凭证领用单,向开户银行购买。

四、票据的领用:(一)领用票据须在票据领用簿上登记领用时间、领用人、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

门诊收费处收款人员领用票据时,由使用人根据工作需要领取,同时在门诊票据领用登记簿上按以上要求做好领用登记,并签字确认。

(二)XX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结算收据规定由出纳领取。

五、票据的使用:收费票据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用途使用,不得互相混用,也不得转让、转借或代开。

收费票据应按编号顺序填幵,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楚,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一致。

六、票据的核销:财务科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票据的核销登记工作,核销票据时,应认真检查票据的使用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开具的票据是否规范,存根联内容是否与封面内容一致等,按照票号顺序核销,不得缺失,对超过1年领用未交回的票据应及时查明原因。

七、票据的作废:作废的票据要各联次完整无缺,须经办人在票据上签名注明“作废”字样并简要注明原因;门诊退费票据须按退费规定办理签字手续,由门诊收费处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现金出纳复核。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二、收费票据的定义1.医院收费票据包括发票、收据、凭证等各类票据2.医院收费票据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开具、使用、管理和存档等功能。

三、收费票据的使用范围1.医院所有收费行为均应使用医院统一的收费票据进行操作。

2.医院收费票据可用于挂号费、诊疗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费等各类费用的收费。

四、收费票据的开具要求1.收费票据开具应符合国家税法、会计法和医院相关规定。

2.收费票据应清楚、准确地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费用明细、支付方式等信息。

五、收费票据的使用和保管1.收费票据应由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的负责人进行开具、发放和保管。

2.收费票据的核准、开具、使用和保管应严格按照医院制度和领导的授权进行。

3.收费票据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和损毁,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编号和登记。

4.临时出纳人员在使用收费票据时,必须交由具有出纳岗位职责的相关人员监督和记录。

六、收费票据的归档和保存1.收费票据的归档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归档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2.归档的收费票据应按照年份、月份、科室等方式进行分类和整理,并记录相应档案号。

3.归档文件应放置于密封、防火、防潮的文件柜或库房中,由专人负责保管和管理。

4.归档文件的保存时间应符合医院、税务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七、收费票据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票据管理部门或票据管理专职人员来负责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

2.审核部门对医院的收费票据开具、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审核。

3.检查发现问题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批评教育或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涉及到的具体执行细则和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九、制度的解释和修改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修改时应征求医院领导的意见,并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通知和培训。

以上是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为了确保医院财务的安全和医院正常运营,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该制度的要求,确保收费票据的合法有效性和管理的规范性。

医院的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的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的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票据管理是医院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对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产生的票据管理。

三、票据种类及编号管理1. 票据种类医院票据主要包括:门诊收费收据、住院押金收据、发票、支出款项凭证等。

2. 票据编号管理(1)门诊收费收据、住院押金收据等,根据每天收据量确定编号范围,编号自动产生,并进行连续编号。

(2)发票和其他支出款项凭证,根据财务部门统一规范进行编号管理。

四、票据保管1. 票据保管地点(1)门诊收费收据、住院押金收据等,由出纳部门统一保管,每天明细登记,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对。

(2)发票和其他支出款项凭证,由财务部门统一保管,设置专门的票据保管室,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对。

2. 票据保管措施(1)票据保管室设置保管人员,做好票据的密封、防潮、防火等工作。

(2)严格执行票据使用登记制度,确保票据的安全。

3. 废旧票据处理医院每年组织对废旧票据进行定期清理,由财务部门统一销毁。

五、票据使用1. 票据使用权限(1)门诊收费收据和住院押金收据,由出纳室统一发放,财务部门和相关科室有使用权。

(2)发票和其他支出款项凭证,由财务部门统一发放,有使用权的部门需经财务部门审批。

2. 票据使用登记医院实行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要求财务部门或出纳室严格审核和登记票据使用情况,确保票据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票据管理流程1. 入库流程(1)门诊收费收据和住院押金收据,每天由出纳室向相关科室进行发放。

(2)发票和其他支出款项凭证,由财务部门定期向各部门进行发放。

2. 使用流程(1)相关科室在进行收费时,发放门诊收费收据或住院押金收据。

(2)支出款项凭证使用时,财务部门会核对相关资料后进行放款。

3. 备案流程医院实行票据备案制度,每天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备案,以备日后查阅。

七、票据管理监督1. 审计监督医院每年进行一次票据审计,由审计部门进行全面审计监督,确保票据管理合规。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收费票据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医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收费票据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应遵循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收费票据管理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收费票据的领用、发放、核销、保管等工作。

第二章收费票据的种类和用途第五条医院收费票据分为医疗收费票据和药品收费票据两种。

第六条医疗收费票据用于记录患者在医院接受医疗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药品收费票据用于记录患者在医院购买药品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格式。

第三章收费票据的领用和发放第九条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收费票据。

第十条医院领用收费票据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领用申请表;(二)税务登记证副本;(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票据发放制度,明确收费票据的发放范围、发放程序和发放数量。

第十二条医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的发放工作,确保收费票据发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收费票据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和使用要求。

第十四条医院在使用收费票据时,应做到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隐瞒、漏报收费项目。

第十五条医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的核销工作,确保收费票据核销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票据保管制度,明确收费票据的保管范围、保管程序和保管责任。

第十七条医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的保管工作,确保收费票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收费票据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对收费票据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文件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票据管理,规范医院财务活动,确保医院资金安全,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使用、核销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票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票据的购买、领用、使用、核销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票据记载事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票据保管,确保票据安全。

(四)及时性原则:票据的购买、领用、核销等环节应及时办理。

第二章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医院票据种类:(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和医疗收费票据。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第五条票据使用范围:(一)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用于医院对外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

(二)医疗收费票据:用于医院对外收取医疗服务费用。

(三)医院内部收款票据:用于医院内部收取相关费用。

第三章票据的购买与领用第六条票据购买:(一)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和医疗收费票据,由财务科派专人,持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

(二)其他票据,由医院通过招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印刷。

第七条票据领用:(一)票据领用前,需填写《票据领用申请表》,经财务科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

(二)票据领用后,应及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并将票据存放在指定地点。

第四章票据的保管与使用第八条票据保管:(一)票据由财务科专职票据保管员负责验收、保管、核销,出纳员不得兼任收费票据的保管或核销。

(二)票据保管员应定期对票据进行盘点,确保票据安全。

第九条票据使用:(一)票据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票据记载事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三)票据使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票据,防止丢失、损坏。

2022医院票据管理及收费室工作制度(精华版)

2022医院票据管理及收费室工作制度(精华版)

票据管理一、医院使用各种票据,须由财务部门派专人向有关部门购买,或由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印制。

二、财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票据,出纳不得兼保管或核销票据。

三、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登记收费票据的购买、发放、核销的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等。

票据领取人应对相关内容确定后签字。

四、各种票据只限于规定的业务范围中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票据。

五、作废票据要求联式齐全,作废后应在票据上简单注明作废原因。

六、票据的核销。

各种收据应以结账单的收据区间号码、存根及日报表为依据进行审核后核销。

票据遗失、短少应及时向财务部报告并登记备案。

收费室工作制度一、收费人员工作必须认真细心负责,态度热情和蔼,准确掌握收费标准,对病员不明白、不理解及需要帮助的提问耐心解释,不得拒绝和应付。

微机收费操作熟练,减少病人排队。

二、收费时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防止任何差错的出现。

三、初诊病人要认真填写病历首页,同时就诊两个科的要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四、挂号费当日一次有效,隔日和复诊应重新挂号。

五、管好收费票据,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收费。

六、收费时按病员姓名、收费项目、标准、就诊科室、执行科室准确收费。

七、工作细致,做到人离款锁,当日收入现金上交财务科,下班时周转金必须存入保险柜,如因工作粗心、失职造成损失,一律由个人负责。

八、收费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因脱离岗位而发生的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九、收费人员所收现金除财务科出纳人员收取外,不得将现金公款私借,如经发现按财务法规处理。

十、收费员以自己的密码进入系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其他人员名下进行操作,不得对数据库进行修改和删除。

下班前退出自己操作系统。

十一、收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带于收费无关的各种软件进入收费室收费系统进行操作,更不能玩游戏,如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二、收费人员按时上、下班,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未办理完交接手续的严禁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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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

统一票据有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

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住院内部结算单由各护理单元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

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医院自行印制。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不允许出现部分退费情况,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4)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姓名等项目须与重制票有关联。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已缴款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已缴款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日报表为依据。

4)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

2、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

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
启用新的收款票据,票据管理员要查明原因。

3、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
确性。

六、收款票据的管理
1、出纳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

2、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非医疗业务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
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
毁收款票据和存根。

3、票据管理员对收款票据的库存数和尚在使用人员手中的未使用票据要定期核对。

票据的领、发、存登记薄须保存5年。

4、票据或存根出现遗失、短少的情况,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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