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实用】医院制度-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登记制度
内镜室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内镜室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每日须对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进行有效监测,记录详实。
二、重复使用的内镜及附件清洗效果监测,采用目测或放大镜观察无可剥落污物、无损伤。
三、消毒内镜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监测采用轮换抽检的方式,每次按25%的比例抽查,内镜数量少于5条的,应每次全部监测;多于5条的,每次监测数量应不低于5条。
每季度将所有消毒内镜监测一遍,灭菌内镜每月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标本采集方法正确:监测申请单、报告单书写规范、项目齐全,结果详实;结果超标时应追溯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实施,直至复验合格。
四、定期对等离子低温灭菌器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监测,记录详实。
五、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内镜诊疗部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进行抽检,对监测不合格的样本,与科室共同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进行追踪监测直至合格。
六、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医院感染暴发与内镜消毒、灭菌质量有关时,及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监测。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计委.WS507-2016《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1.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院感染高风险部门及重点部门如手术部、内科监护室、外科监护室、急诊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及 NICU、消毒供应中心、胃肠镜室、口腔科、急诊科、检验科等部门每季度进行环境卫生学及消毒效果(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抽查监测一次。
对普通科室每年抽查监测一次。
2.各科对本科室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依据《医院消毒、灭菌环境监测质控标准》要求进行微生物学自测。
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国家《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3.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相关部门的环境卫生学有关时应随时进行监测;增加采样点,查找、分析原因。
4.若发现医院感染暴发可能与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有关时,应增加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频率及内容。
5.消毒剂每季度进行一次生物监测,使用中的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使用中消毒剂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
若怀疑出现医院感染暴发与消毒剂有关时,及时进行微生物监测。
6.临床科室新增设空气净化设施使用时,应及时进行相关的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应达标。
7.紫外线灯管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照射强度检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使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
紫外线照射强度检测应每半年进行一次,使用中灯管强度:≥30W 直管型≥70uw/cm2;30W 高强度≥180uw/cm2。
8.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后的内镜应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9.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消毒供应中心集中清洗消毒的物品抽样检查,若医院感染暴发与相应物品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
10.灭菌效果监测: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消毒供应中心负责监测。
10.1物理监测(工艺监测):每锅进行,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进行监测。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
二、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部门。
三、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按规定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一次。
同时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采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
对新的和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100μW/cm²,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μW/cm²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季度1次。
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0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0%。
七、各种消毒后的内窥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他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八、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九、血液净化系统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1、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每季度应进行使用中的消毒液染菌量的监测。
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应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2、使用中紫外线灯管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半年进行1次,使用中紫外线灯照射强度≥70μW/cm2为合格。
3、消毒后的内镜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细菌菌落总数<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菌。
灭菌后的内镜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4、各种医疗器械应根据不同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监测。
(1)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
(2)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直接或间接接触黏膜的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cfu/件(cfu/g或cfu/100cm),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3)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仅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cfu/件(cfu/g或cfu/100cm),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5、定期对血液净化系统透析液、透析用水进行监测。
(1)每月监测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菌落总数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2)每季度进行内毒素监测。
在水处理装置的输出端的内毒素应不得超过1EU/ml;在血液透析装置入口的输送点上的细菌内毒素不得超过5EU/ml。
(3)每半年进行1次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监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医药业标准《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的要求。
6、应对压力蒸汽灭菌效果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学监测每周进行。
7、应对环氧乙烷灭菌器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生物监测应每灭菌批次进行。
8、当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追溯、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内镜诊疗中心(胃镜、肠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登记制度
内镜诊疗中心(胃镜、肠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登记制度
Ⅰ目的
持续提高内镜诊疗质量,保障内镜诊疗安全。
Ⅱ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内镜诊疗中心(胃镜、肠镜)。
Ⅲ制度
一、内镜诊疗中心(胃镜、肠镜)要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使用内镜型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清洗人等事项。
二、消毒剂必须每天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保证消毒效果。
三、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记录,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灭菌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
四、监测方法:
(一)采样方法:监测采样部位为内镜的内腔面,用无菌注射器抽取50ml含相应中和剂的缓冲液,从待检内镜活检口注入,用50ml无菌试管从活检出口收集,及时送检,2小时内检测。
(二)菌落计数:方法略。
Ⅳ参考依据
1.《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2.《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507-2016)。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为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幵展并做好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依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版)等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对重点部门(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计划生育手术室、内镜室、儿童口腔保健科等)医护人员手、物体表面、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空气等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
二、重点部门每季度对本科室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学监测,对监测结果不达标者应追踪监测,直至达标。
三、当有医院感染暴发疑与相关部门的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增加采样点,査找、分析原因。
四、根据消毒剂、灭菌剂的性能定期进行化学监测,对使用中的含氮消毒剂等易挥发的消毒剂应每日进行浓度监测,对稳定的消毒剂.如戊二醛的浓度监测应每周不少于一次。
五、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一次,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生长;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IO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若怀疑出现医院感染暴发与消毒剂或灭菌剂有关时,随时进行生物学监测,监测结果须符合要求。
六、压力蒸气灭菌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
预真空压力蒸气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周进行,新灭菌器或大修后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能使用。
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应用。
如果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发现医院感染暴发与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有关时,应当增加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方法和效果的监测频率与内容。
七、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根据国家法规要求,开展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一、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包内、外进行化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灭菌间环境进行环氧乙烷浓度的监测;移植物等生物监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使用;其他低温灭菌方式可参照产品说明书进行。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99.9%。
医院消毒灭菌的效果监测
六、手消毒效果监测
1、采样时间:消毒后立即采样。 2、采样方法:被检人五指并拢,用浸有含 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在双手指屈 面从指根到指端往返涂擦2次(一只手涂擦面积 约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的棉拭子,剪去操 作者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投入10ml含相应中 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进行细菌菌落总数 和致病菌检测。
结果判定:每个指示菌片接种的溴甲酚紫 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都不变色,判定为灭 菌合格;指示菌片之一接种的溴甲酚紫葡萄 糖蛋白胨水培养基都由紫色变为黄色时,则 灭菌过程不合格。
环氧乙烷灭菌器灭菌效果监测
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胞(ATCC9372)菌片事 先放入一次性注射器中(每个注射器中放1个菌 片),然后封装在一剥离式包装袋内。菌片在灭 菌器内布放的数量应足够多,应放在那些在性能 鉴定时发现是最难灭菌的部位,并均匀分布于整 个灭菌物品中。
采样结果计算方法: 平板上菌落数×稀释倍数 细菌总数(cfu/cm2)=
采样面积(cm2)
(2)致病菌检测:按《消毒技术规范》3.17.15原 则执行。
4、结果判定
Ⅰ、Ⅱ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5cfu/cm2, 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 为消毒合格。
Ⅲ类区域:细菌总数≤10cfu/cm2,并未检出金 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
(2)Ⅱ、Ⅲ类环境布点、采样方法
依 据 《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 卫 生 部 2002 年 版 ) 3.17.8。室内面积≤30M2,设内、中、外对角线3点, 内、外点布点部位距墙壁1M处;室内面积>30 M2,设 4角及中央5点(双对角线),4角的布点部位距墙壁 1M处。
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直径为9cm)放在室内各采 样点 处 ,采 样 高度 距 地面 1.5 米(GB15982-1995: 0.8~1.5米),采样时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 旁,暴露5分钟,盖好立即送检,于37℃培养48小时, 计数平板菌落数,并计算出空气细菌菌落总数。
内镜清洗消毒灭菌质量管理制度
内镜清洗消毒灭菌质量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灭菌工作,保障内镜与微创技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各类医疗机构。
三、基本要求1. 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内镜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2. 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消毒灭菌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内镜消毒灭菌方面的知识,定期参加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3. 内镜的消毒灭菌应当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消毒灭菌室和内镜诊疗室,消毒灭菌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
内镜诊疗室应当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等基本设施。
4. 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上消化道、下消化道内镜的诊疗工作不能分室进行的,应当分时间段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消毒灭菌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5. 灭菌内镜的诊疗应当在达到手术标准的区域内进行,并按照手术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内镜清洗消毒灭菌流程1. 清洗消毒(1)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应按照《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进行。
(2)硬式内镜:清洗消毒应按照《硬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进行。
2. 灭菌(1)耐湿耐热的内镜: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2)不耐热的内镜:可选择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低温蒸汽甲醛灭菌或环氧乙烷灭菌等低温灭菌方法。
3. 监测(1)清洗质量检查:应采用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内镜的镜身表面、物镜端、目镜端、导光束接口等位置的清洗质量,应光洁,无血渍、无污渍、无水垢、无锈斑等。
附带有管腔结构的,还应检查管腔的接口、阀门及管腔内的清洗质量。
(2)灭菌效果监测:应根据灭菌方法的要求,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及生物监测,应符合WS 310.3灭菌质量的监测要求。
五、人员培训与管理1. 从事内镜清洗消毒灭菌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合格。
医院内镜室清洗消毒与监测制度(标准版)
内镜室清洗消毒与监测制度一、每日诊疗工作开始前,必须对消毒类内镜再次进行消毒,浸泡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冲洗、干燥后方可使用。
二、内镜室应保持清洁、干燥、整齐。
内镜诊疗室与清洗消毒室应当分开,内镜诊疗室应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急救药品、氧气等等基本设施,清洗消毒室应保证通风良好。
三、不同部位的内镜(如胃镜、肠镜)诊疗工作应当分室或分时间段进行。
传染病及特殊感染患者应使用专用内镜,或安排当日最后检查。
四、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注意做好防护工作,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五、每条内镜及附件用后立即清洗、消毒或灭菌,严格按照“测漏——水洗——酶洗——清洗——消毒或灭菌——冲洗与干燥”程序操作,用计时器严格控制消毒灭菌时间。
六、内镜清洗必须在流动水清洗消毒槽(四槽或五槽)内进行清洗。
七、封包消毒灭菌后的内镜配件或附件均要注明消毒日期,过期的配件或附件应重新消毒灭菌。
一次性配件禁止重复使用。
八、每日诊疗工作结束后,用75%乙醇对消毒后的内镜各管道进行冲洗、干燥,储存于专用洁净镜柜内。
用含氯消毒剂对吸引瓶、吸引管、清洗槽等浸泡刷洗消毒。
九、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就诊病人姓名、使用内镜的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事项。
十、消毒剂使用前做好浓度监测并记录。
消毒剂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书制度的使用期限。
十一、配合感染控制科定期做好内镜生物学监测。
消毒后的内镜每季度进行监测,灭菌后的内镜每月进行监测,室内空气定期进行生物学监测。
十二、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
灭菌后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生长。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1.目的
为有效评价医院消毒设备是否正常,消毒药剂是否有效,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达标,定期对医院环境及消毒灭菌效果等进行监测,以有效预防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
2.目标
消毒灭菌合格率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3.适用范围
临床、医技、护理、后勤
4.名词定义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按卫生部规定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细菌数不能超过国家标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5.内容
5.1空气消毒效果监测:普通科室不推荐常规监测,感染高风险科室(ICU、手术室、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内镜室、介入室、口腔科等)应每季度进行空气消毒效果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有持续改进效果评价。
5.2环境物表的监测:不推荐常规监测,在消毒处理后或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采样。
5.3手卫生效果的监测:普通科室不推荐常规监测,感染高风险科室(ICU、手术室、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内镜室、介入室、口腔科等)应每季度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有持续改进效果评价。
5.4及时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有关时,应及时监测,并进行相应的致病微生物检测。
5.5灭菌效果的监测
5.5.1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的监测:包括物理检测法、化学检测法、生物检测法和B—D测试,由供应室完成,具体应遵循WS310.3的要求。
5.5.2干热灭菌的效果监测:包括物理检测法、化学检测法和生物检测法,由供应室完成,具体应遵循WS310.3的要求。
5.5.3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的效果监测:由供应室完成,具体应遵循。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一、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包内、外进行化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灭菌间环境进行环氧乙烷浓度的监测;移植物等生物监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使用;其他低温灭菌方式可参照产品说明书进行。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99.9%。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1.目的评价消毒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毒剂是否有效、消毒效果是否达标。
2.标准2.1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及环境表面、医务人员手的监测。
2.1.1 采用洁净技术房间。
2.1.1.1 日常空气细菌监测;包括洁净手术室及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脐血库实验室、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移植病房等,科室每月监测,医院感染控制科每季度抽查。
2.1.1.2 竣工验收监测:由施工方完成,监测项目包括通风机的风量及转数、系统和房间风量及其平衡、系统和房间静压及其调整、自动调节系统联合运行、高效过滤器检漏、洁净度级别等。
2.1.1.3 综合性能全面评定:工程竣工并由施工方完成竣工验收监测后,由卫生部门授权的专业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或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条件的第三方完成,监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监测项目包括:Ⅰ级洁净手术室手术区和Ⅰ级洁净辅助用房局部100级区的工作面的截面风速、其他各级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的换气次数、静压差、洁净度级别、温湿度、噪声、照度、新风量、细菌浓度以及所有集中送风口高效过滤器抽查检漏,Ⅰ级洁净用房抽查比例应大于50%、其他洁净用房应大于20%。
2.1.1.4 技术指标监测:投入使用后每年监测1次,由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门授权的专业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或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条件的机构完成。
监测项目包括洁净度级别、细菌浓度、静压差、截面风速、换气次数、自净时间、温湿度、噪声、照度、新风量。
2.1.2 未采用洁净技术的重点部门空气细菌监测:对未采用洁净技术的重点部门,如手术室、产房、爱婴区、ICU(包括PICU、CCU、NICU)、新生儿科、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等科室每月监测;医院感染控制科每季度监测。
新建及装修后的房间空气经医院感染控制科进行细菌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1.3 普通科室的治疗室、换药室等空气细菌监测,科室每季度监测,感染控制科不定期抽查。
内镜消毒灭菌制度
内镜消毒灭菌制度如皋市人民医院内镜清洗、消毒、灭菌相关制度一、内镜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基本要求二、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必须遵循的原则三、软式内镜的清洗、消毒/灭菌程序四、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五、内镜室工作制度六、内镜室消毒隔离制度七、内镜室清洗、消毒、灭菌技术管理制度八、内镜室护士职责九、内镜室院感管理质量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十、内镜室护理质量评定标准六、硬式内镜的清洗、消毒/灭菌程序内镜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基本要求1.从事内镜清洗消毒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并具备内镜清洗消毒的知识及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
相关科室每年至少组织培训一次,并有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学时、内容、签到等。
2.内镜的清洗消毒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
3.内镜诊疗室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等。
4.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室,上消化道、下消化道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分室进行。
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分开。
5.灭菌内镜的诊疗应在达到手术标准的区域内进行,按手术区域要求进行管理。
6.清洗消毒内镜时,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围裙及袖套、口罩、帽子、手套等。
必要时戴防护镜、面罩。
7.内镜及附件数量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证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8.基本清洗消毒设备: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五槽、负压吸引器、高压水枪、计时器、通风设施与所采用的消毒、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50ml注射器、各种刷子、纱布、棉签等消耗品。
9.清洗消毒剂:多酶洗液、适用于内镜的消毒剂(进购批件齐全)、75%酒精(用于干燥)。
a)内镜室应当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就诊病人姓名、使用内镜的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事项。
b)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院内镜使用和清洗、消毒质量的监督管理。
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灭菌原则1.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如膀胱镜、腹腔镜、关节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
内镜清洗消毒灭菌制度
内镜清洗消毒灭菌制度1、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每周固定卫生日,对清洗消毒间、诊疗室卫生进行彻底清扫。
2、内镜清洗消毒室保证通风良好,安装排风扇,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采用动态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每季度做细菌培养一次,细菌菌落总数应≤4CFU(5min·直径9cm平皿)。
紫外线灯管保持清洁,每周用75%酒精棉球擦拭1~2次。
3、严格实施标准预防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操作时戴帽子、口罩、护目镜、手套,穿防渗透围裙、专用鞋。
4、做好软式内镜的预处理,每条或每天测漏并有记录。
5、手工清洗时清洗槽内配制清洗液,将内镜、按钮和阀门完全浸没于清洗液中,擦拭布应一用一更换,刷洗软式内镜的所有管道时应两头见刷头,并洗净刷头上的污物,清洗刷一用一消毒;每清洗1条内镜后清洗液应更换。
6、消毒时应将内镜连同全管道灌流器,以及按钮、阀门移入消毒槽,并全部浸没于消毒液中;将各管道内充满消毒液,消毒方式和时间应遵循产品说明书;注意更换手套。
7、终末漂洗应用纯化水或无菌水冲洗内镜各管道直至无消毒剂残留;用纯化水或无菌水冲洗内镜的外表面、按钮和阀门。
8、干燥时应置于铺设无菌巾的专用干燥台。
无菌巾应每4小时更换1次。
用75%~95%乙醉灌注所有管道,使用压力气枪,用洁净压缩空气至其完全干操,用无菌擦拭布、压力气枪干燥内镜外表面等。
9、使用内镜清洗消毒机澡作前应先将内镜进行预处理、测漏、清洗和漂洗。
清洗和漂洗可在同一洗槽内进行。
10、复用附件的内外表面及关节处应仔细刷洗,直至无可见污染物。
采用超声清洗的附件,应遵循附件的产品说明书使用医用清洗剂进行超声清洗。
清洗后用流动水漂洗干净、干燥。
11、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应遵循产品说明书;耐湿、耐热附件的灭菌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的附件应采用低温灭菌设备或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采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后使用无菌水漂洗于净,干燥备用。
12、每日诊疗工作开始前须对当日使用的内镜进行再次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内镜培训基地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登记制度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内镜培训基地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登记制度
1、内镜室要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使用内镜型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清洗人等事项。
2、消毒剂尝试必须每天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
保证消毒效果。
3、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记录。
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灭菌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
4、监测方法:
(1)采样方法:监测采样部位为内镜的内腔面。
用无菌注射器抽取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缓冲液,从待检内镜活检口注入,用15ml无菌试管从活检出口收集,及时送检,2小时内检测。
(2)菌落计数:将送检液用旋涡器充分震荡,取0.5ml,加入2只直径90mm 无菌平皿,每个平皿分别加入已经熔化的45℃-48℃营养琼脂15ml-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于35℃培养48小时后计数。
结果判断:菌落数/镜=2个平皿菌落数平均值×20
(3)致病菌检测:将送检液用旋涡器充分震荡,取0.2ml分别接种90mm血平皿、中国兰平皿和SS平皿,均匀涂布,35℃培养48小时,观察有无致病菌生长。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三篇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三篇篇一: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一、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包内、外进行化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灭菌间环境进行环氧乙烷浓度的监测;移植物等生物监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使用;其他低温灭菌方式可参照产品说明书进行。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99.9%。
内镜室消毒制度
内镜室消毒制度是为了确保内镜诊疗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交叉感染,提高诊疗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制度共计九百字以上,具体内容包括内镜室环境布局、内镜清洗消毒流程、消毒剂使用及更换、消毒效果监测等方面。
一、内镜室环境布局1.内镜室应合理布局,分为登记室、候诊室、独立的清洗消毒室、内镜诊疗室及内镜储存室。
2.内镜诊疗区域应保持室内清洁,操作结束后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3.内镜室应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安装空气净化设备。
4.内镜室地面应采用易清洁、防滑、抗磨损的材料。
5.内镜室应设置专门的污物处理区域,并与清洁区域分开。
二、内镜清洗消毒流程1.内镜使用后应立即去污、清洁,清除管道中的血液、粘液及活检孔和抽吸孔内的残留组织。
2.内镜洗净后应沥干水分,再进行消毒。
3.内镜的消毒应使用高效消毒剂,如2%碱性戊二醛。
4.胃镜、肠镜浸泡时间不少于10分钟;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的内镜浸泡时间不少于45分钟。
5.内镜及附件消毒或灭菌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储存。
6.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灭菌时间应使用计时器控制。
三、消毒剂使用及更换1.内镜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消毒效果。
2.消毒剂应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浓度和使用方法使用。
3.消毒剂每周更换一次,使用频繁时可3-5天更换一次。
4.更换消毒剂时,应记录更换时间、浓度、使用量等信息。
四、消毒效果监测1.定期对内镜消毒效果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包括生物学监测、化学监测等。
2.监测结果应记录在专门的监测表格上,并留存相关资料。
3.当监测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查找原因,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五、内镜室工作人员要求1.内镜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清洗消毒知识和技能。
2.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内镜清洗消毒操作规程,确保诊疗安全。
3.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内镜清洗消毒相关知识的培训。
4.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专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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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登记制度
1、内镜室要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使用内镜型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清洗人等事项。
2、消毒剂尝试必须每天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
保证消毒效果。
3、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记录。
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灭菌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
4、监测方法:(1)采样方法:监测采样部位为内镜的内腔面。
用无菌注射器抽取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缓冲液,从待检内镜活检口注入,用15ml无菌试管从活检出口收集,及时送检,2小时内检测。
(2)菌落计数:方法略。
(3)致病菌检测:方法略。
实用医院制度
加强制度完善,冲刺等级评审
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水平
齐心协力、鼓足干劲、全力迎接“三甲”医院复审。
创“三甲”是每一个人的事,重在全院参与。
以“创三甲”为契机,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医疗水平。
人人都是得分手,“三甲”复审作贡献。
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争创“三甲”医院称号。
热烈欢迎三甲评审工作组莅临检查指导
全院参与,共创“三甲”。
加班加点只争朝夕时不我待誓过三甲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转以评促管
三甲目标困难大,创建要靠你我他。
争创三甲院,全员齐努力。
树岗位新风,争“三甲”荣誉。
加强细节管理,推进学科建设。
提高医疗质量,构建和谐医院。
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服务行为。
以医院等级评审为契机,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抓机遇,凝心聚力谋发展;重实效,全力以赴迎评审。
促进医院的内涵建设,提升医院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