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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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财务票据管理规定1. 引言财务票据是企业财务管理中重要的一环,对于准确记录和管理财务信息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旨在规定财务票据的管理原则和要求,以保证财务账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财务票据的定义财务票据是指企业在经济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易所形成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支票、付款凭证等。

3. 财务票据的规范使用3.1 发票的使用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开具和索要,确保合规性。

开票金额应准确无误,票面信息完整,并签章确认。

发票的编号应按照一定的规则系统地编号,避免重复和遗漏。

开票和收票人应根据发票信息核对,确保一致。

3.2 收据的使用收据应及时开具,记录收款人、金额和日期等详细信息。

收据的编号应按照一定的规则系统地编号,避免重复和遗漏。

收据的编号和内容应与实际收款情况相符,避免虚假开具。

3.3 支票的使用支票应有明确的开票日期、付款人和收款人,金额应准确填写。

支票流转过程中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盗用。

收款人应及时入账,并进行核对和确认。

3.4 付款凭证的使用付款凭证应有明确的付款日期、付款人和收款人,金额应准确填写。

付款凭证应按照一定的规则系统地编号,避免重复。

付款凭证的使用应符合企业的财务授权和规定,确保付款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4. 财务票据的管理流程4.1 票据的接收和登记确保票据的来源真实可靠,检查票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票据应当在接收后立即登记,并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编号和存档。

4.2 票据的保管和归档票据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破损或盗用。

不同类别的票据应进行分类保管,并建立相应的归档体系。

归档的票据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整理和存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4.3 票据的使用和核对票据的使用应符合企业的财务授权和规定,避免滥用或不当使用。

在使用票据时,应进行核对和确认,确保票据和实际交易一致。

4.4 票据的销毁票据的销毁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避免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已经销毁的票据应做好相应的记录,便于追溯和核对。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财务票据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本规定旨在规范和加强财务票据管理,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性和准确性,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第二条:票据的定义1. 票据是指固定格式的财务文件,用于记录和证明财务交易的发生和处理过程。

2. 常见的票据包括发票、收据、支票、凭证等。

第三条:票据的使用1. 所有财务交易都需依据规定使用相应的票据。

2. 票据应当详细记录交易事项的相关信息,包括交易日期、交易金额、相关方和交易内容等。

3. 票据应当按照交易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编码和保存。

第四条:票据的保管1. 所有票据应当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毁或滥用。

2. 票据保存应当分门别类,并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归档。

3. 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票据,应采取加密和防盗措施保护其安全性。

第五条:票据的核对1. 财务人员应当定期进行票据核对,确保票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核对内容包括票据数量、票据信息的一致性、票据的真实性等。

第六条:票据的报备1. 对于重要的财务票据,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2. 报备的内容包括票据种类、票据数量、票据用途等。

第七条:票据的处置1. 已经使用完毕或到期无效的票据应及时销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 销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证票据不被他人滥用。

第八条: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降职等。

2. 对于故意销毁、篡改财务票据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附则1.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财务票据的部门和人员。

2. 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财务票据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公司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公司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公司财务票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统一管理,规范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注销等环节的使用,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分公司。

第三条票据包括现金收据和金融类票据。

第四条财经管理部应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设置票据登记簿,对各种票据购买、使用、作废、结存等事项进行详细登记,定期对库存票据进行核查,保证票、款、帐、表相符。

如有丢失或差错,应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转借、转让和代开票据,不得拆本使用票据,不得自行扩大票据的使用范围。

第六条票据相关岗位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做出交接记录。

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移交后发现原经办票据中的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二章现金收据的管理第七条现金收据是指单位或个人收到现金或财物时向对方出具的凭据,也称收条。

第八条财务助理为现金收据管理人员,应设立现金收据登记簿,对现金收据的购买、领用和缴销事项进行详细登记。

第九条现金收据管理人员需及时掌握现金收据的库存量,若库存不够时,应及时提交申购。

第十条现金收据管理人员必须保管好未使用的空白现金收据,在现金收据未被领用前不得预先加盖财务印章,发现空白现金收据遗失,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并查明原因,办理有关挂失手续。

第十一条现金收据使用人根据需要申请使用现金收据,每次只能领用一本。

现金收据领用采用交旧领新的方式,在领取新现金收据时需交销原现金收据,原现金收据未核销者不能领用新现金收据。

第十二条现金收据使用人在领用现金收据时,须办理书面领用手续,领用申请上应注明所领票据的种类、数量及用途等,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放现金收据。

第十三条现金收据领用时,应先清点,如有少联、缺份、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第十四条现金收据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未使用的空白现金收据,在现金收据未被使用前不得预先加盖财务印章,发现空白现金收据遗失,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并查明原因,办理有关挂失手续。

票据报销管理规定(3篇)

票据报销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票据报销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票据报销应遵循真实、合法、合规、节约的原则,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章票据报销范围第四条票据报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

(二)业务招待费:包括接待客户、参加行业会议等产生的费用。

(三)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四)会议费:包括举办各类会议所产生的费用。

(五)培训费:包括员工参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

(六)其他合理费用: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合理支出。

第三章票据报销程序第五条票据报销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生费用后,应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票据。

(二)填写《报销单》,详细列明报销事项、金额、用途等。

(三)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保报销事项真实、合法。

(四)财务部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包括票据的合规性、金额的准确性等。

(五)财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报销单进行记账,并支付报销款项。

第六条特殊情况下的报销程序:(一)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共同确认后,可予以报销。

(二)报销金额较大的,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四章票据报销要求第七条票据报销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票据真实、合法、合规,内容完整,字迹清晰。

(二)报销单填写完整,内容真实,不得虚报冒领。

(三)报销事项与票据内容一致,不得重复报销。

(四)报销金额准确,不得随意变更。

第五章票据报销审核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进行审核,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报销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二)票据是否合法、合规。

(三)报销金额是否准确。

(四)报销单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财务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财务票据的管理,规范财务票据的使用,确保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财务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支票、汇票、本票等。

二、财务票据的购置财务票据的购置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需求,向税务机关、财政部门或其他合法的票据发售机构申请购买。

购置财务票据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购手续,填写申购单,注明票据的种类、数量、规格等信息,并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购入的财务票据应及时进行登记、入库,妥善保管。

三、财务票据的领用各部门需要领用财务票据时,应填写“票据领用申请表”,注明领用票据的种类、数量、用途等信息,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到财务部门领取。

财务部门应建立票据领用登记簿,详细记录票据的领用日期、领用部门、领用人、票据号码、领用数量、用途等信息。

领用人在领取票据时,应当面核对票据的种类、数量、号码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四、财务票据的使用财务票据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虚开。

开具财务票据时,应严格按照票据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发票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开具,加盖发票专用章;收据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

作废的财务票据应加盖“作废”章,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已开具的财务票据应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办理签收手续。

五、财务票据的保管财务部门应设置专门的票据保管场所,配备必要的保管设施,确保票据的安全、完整。

财务票据应按照种类、号码顺序进行分类存放,建立票据档案,定期进行盘点和清理。

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票据保管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将票据带出保管场所,不得泄露票据的相关信息。

超过保管期限的财务票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财务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强化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及全体员工。

三、管理职责1、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财务票据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

2、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有财务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并组织实施相关培训和检查。

3、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制度要求,并保障所负责范围内的票据安全和合规。

四、票据种类及管理要求1、公司财务票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支票、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等。

2、在公司内所有财务票据均需依照法规要求进行统一编号、盖章、登记和存储。

3、发票、收据及其他相关票据应按期或及时报销和归档,并在备案后进行妥善保存。

4、银行对账单要求每月由财务部门进行核对,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五、票据的开具及使用1、发票、收据等应当由财务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具和使用,并且应当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

2、发票凭证的开具,必须关联真实的交易业务,不得开具虚假的交易凭证。

3、在使用支票时,必须经过财务主管人员签字才能生效。

4、财务票据一经使用,需在原始凭证上加盖公司印章,同时在财务系统中对其进行记录。

六、审批流程1、所有财务票据的审批流程必须符合公司内部审批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审批人需仔细审核票据内容,确保与支出事项相符,并在票据上签字确认。

3、如果涉及大额支出或复杂交易,需会签或报备上级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相关票据。

4、特殊情况下,需进行临时审批的票据必须有相应的书面审批记录和文件。

七、票据归档及保管1、公司内所有财务票据需进行合规的归档和保管。

2、归档的财务票据应按照规定的归档标准和程序进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可查阅性。

3、对归档的财务票据应当根据不同的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并进行相应的标识,以便于未来的查阅和管理。

4、对于保密性较高的票据,应进行加密和专门的存储管理,并定期进行备份。

八、财务票据的销毁1、财务票据归档期满后,应当根据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销毁。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办法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办法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办法财务票据管理规定【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庇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政票据的印制、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举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全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担当中心单位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地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该乐观推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采取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第六条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如下:(一)非税收入类票据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2.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

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3.非税收入普通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结算类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公司财务票据管理规范

公司财务票据管理规范

公司财务票据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票据的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公司财务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分支机构的财务票据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财务票据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有价证券,包括发票、收据、支票、汇票、本票、信用证、银行存折、银行卡等。

第四条财务票据管理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确保公司财务票据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五条财务部门是公司财务票据的主管部门,负责财务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票据的购买与领用第六条财务票据的购买应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自行购买。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合理预测财务票据使用量,确保票据供应充足。

第八条财务票据的领用应实行登记制度,领用人员需填写《财务票据领用登记表》,注明领用日期、票据类型、票据号码、领用数量等信息。

第九条财务票据领用人员应妥善保管所领用的票据,防止遗失、损坏或被盗用。

第三章财务票据的使用与管理第十条财务票据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业务实际,严禁开具虚假、违法的票据。

第十一条财务票据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

第十二条财务票据的填写、审核、签发应由不同人员负责,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财务票据的签发人员应确保票据的真实交易背景,并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财务票据的遗失、损坏或被盗用,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第十五条财务票据的作废应经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财务票据的存档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公司审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对财务票据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或检查。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三篇)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三篇)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财务票据的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的票据管理工作。

二、责任部门和人员1. 财务部门是票据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票据的统一印制、分发、使用和归档等工作。

2. 财务主管是票据管理的责任人,负责监督和管理财务票据的使用、流转和销毁等工作。

三、票据的印制和分发1. 财务部门按照需要定期印制各类财务票据,并记录印制数量、使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2. 财务主管负责将印制好的财务票据按照需要分发给相关部门或人员使用,并记录分发数量和使用人员名单等信息。

四、票据的使用和归档1. 使用财务票据的部门或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严禁私自盖章、乱填写或私自销毁等行为。

2. 财务主管负责监督财务票据的使用情况,及时核查和记录票据的使用情况。

3. 使用完毕的财务票据应及时归档,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归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标识。

五、票据的销毁和报废1. 财务主管负责定期检查财务票据的存货情况,并及时进行销毁和报废。

2. 财务主管应按照规定程序销毁财务票据,将已使用完毕的财务票据进行焚烧或撕毁等方式进行销毁。

3. 财务主管应及时报废已过期或损坏的财务票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汇总。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财务主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使用财务票据等处罚措施。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财务主管有权向公司领导提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涉及金额较大或重要性较高的财务票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管理。

2. 落实财务票据管理的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做到严格遵守规定、及时执行和有效监督。

以上为财务票据管理规定,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二)一、总则为规范财务票据的管理,确保财务票据真实、准确、完整、合理地记录和反映各项财务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制度规定1. 简介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财务票据的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于公司对财务状况的监控与分析。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相关人员。

3. 定义•公司财务票据:指公司在进行财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单据和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支票、银行对账单等。

•财务票据管理人员:指负责公司财务票据管理的专职人员或相关部门负责人。

4. 财务票据的申请和开具4.1 财务票据的种类根据不同的财务交易活动,公司财务票据分为以下几种:•销售发票:用于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票据。

•采购发票:用于采购原材料或其他商品的票据。

•收据:用于确认收款或交易的票据。

•支票:用于支付款项的票据。

•银行对账单:用于对账银行账户的票据。

4.2 财务票据的申请和开具流程4.2.1 财务票据的申请•职员在进行支出或收入交易时,需要向财务部门提交财务票据申请。

•财务部门根据申请的交易性质,开具相应的财务票据。

4.2.2 财务票据的开具•财务票据的开具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包括票据格式、内容、编号等。

•财务票据应当准确反映交易事项,确保票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3 财务票据的保存和归档•公司财务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归档要求进行保存。

•归档的财务票据应当便于查找和检索,并保持完整性和可读性。

•归档的财务票据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并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财务票据的审核和核对5.1 财务票据的审核•财务部门应当对开具的财务票据进行审核,确保票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审核应当包括票据的相关信息、金额、日期等内容的核对。

5.2 财务票据的核对•财务部门应当核对财务票据与相应财务记录的一致性。

•核对应当包括票据编号、日期、金额等内容的核对。

6. 财务票据的销毁6.1 财务票据的保留期限•公司财务票据的保留期限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确定。

•过期的财务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予以处理。

票据管理相关规定

票据管理相关规定

票据管理相关规定票据管理是指对各种票据(如发票、收据、支票、汇票等)的开具、领用、使用、保存、注销等过程与方式的规定和管理。

票据作为一种重要的财务凭证,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票据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票据的开具与领用1. 开具票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管理的通知等。

2. 票据的开具应当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的原则进行,不得虚开、冒领、重复开具。

3. 发票的开具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包括发票种类、开具方式、开票限额、开票时间等的规定。

4. 收据的开具应当按照实际交易情况进行,包括交易金额、收款方名称、交易时间等的明细。

5. 收据的开具应当注明票据的编号、开票日期、开票人等信息,以防止伪造和纠纷。

6. 票据的领用应当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盘点,并及时报告不清或丢失的情况。

二、票据的使用与保存1. 票据的使用应当遵循合理、合法、真实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记载、私自涂改或使用过期票据。

2. 发票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项目和金额进行开具,并及时登记和报送到税务机关。

3. 收据的使用应当按照实际交易情况进行开具,并及时登记和归档,以备核对和查验。

4. 票据的保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一般要求保存5年以上,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和审计。

5. 票据的保存应当采取防火、防潮、防尘等措施,以确保票据的完整和真实性。

6. 票据的保存可以采用电子化管理的方式,包括电子发票、电子收据等,需要确保安全和可查验的条件。

三、票据的注销与作废1. 票据的注销应当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包括交易完成、退货退款、发票开错等。

2. 票据的注销应当进行登记,并注明注销原因和日期,并及时上报到相关部门和税务机关。

3. 票据的作废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包括报废票据的种类、数量和原因等。

4. 报废票据在作废后应当进行销毁处理,可以采用切割、撕毁等方式进行,以确保不被他人获取和使用。

财务制度有关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制度有关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制度有关票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使用和保管,保证公司财务安全和正常运转,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票据包括但不限于支票、汇票、银行存款凭证、收据等各种与财务往来有关的凭证。

公司内部所有涉及财务往来的凭证均应属于公司票据范围。

第三条公司票据必须统一印制,加盖公司公章,确保票据真实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制作或篡改公司票据。

第四条公司票据应当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用印和登记,包括票据用途、金额、日期、签字等信息记录清楚完整。

第五条公司票据应当有专门负责人进行管理,定期对票据进行清点核对,并建立相应的台账进行登记。

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财务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条公司票据使用应当遵循审批程序,严格限制权限,确保票据使用符合公司财务制度和控制要求。

第七条公司票据使用过程中应当保持完整,不得涂改、撕毁或遗失。

如有破损或遗失应当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协助进行处理。

第八条公司票据的保管应当妥善,定期进行保全检查,确保票据和票据相关台账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九条公司票据的报销和结算应当按照公司财务规定进行,报销单据必须真实有效,附有相关票据原件。

第十条公司票据的销毁应当经过审批程序,并由有关负责人确认签字,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并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票据相关信息必须严格保密,避免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确保公司财务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票据管理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公司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并在全公司范围内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财务管理制度票据黏贴规定

财务管理制度票据黏贴规定

财务管理制度票据黏贴规定一、前言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财务管理制度票据黏贴规定,使公司的核算财务工作、管理工作得到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及公司的财务资料得到保护和合法性的保障。

二、规定内容1、票据原则(1)凡涉及货款的所有票据(通常指收据、发票、电脑标签等)均严格要求贴齐、(2)使用公司专用的纸质贴背标签进行粘贴,并确认标签贴合牢固,不能出现半贴、斜贴或反贴等情况。

(3)所有货款票据(除收款人签字外)由财务人员亲自验收并加邮戳,避免重复支付。

2、收据规范(1)凡属发生货款收支的业务部门、夹层部门和维修部门需按照规定标准(包含公司标志、项目名称、金额、日期、收款人、电话和地址等)、加班费、报销费用等票据均需进行核对、汇总、封存并妥善保管。

(2)所有分部门(包括维修部门、业务部门和夹层部门)在收款或付款过程中,最好是由券据接收人亲自进行签字,然后将详细情况在财务人员进行登记、归档备查。

3、封存规则(1)货款票据须保质保量封存。

(2)所有日常收支票据、报销票据等,都需要按照生产日期进行封存,按照公司的规定时间及流程重复核对,与出票人确认,维护财务人员和出票人利益。

4、存储要求(1)存储要求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归及封存。

(2)财务人员需将收款人和出票人的信息记录在财务系统,纸质票据按照存储规则进行分类、封存、存储并及时更新中台数据。

5、验收要求(1)所有货款票据的验收必须由专门人员进行,并经确认同意后进行支付操作。

(2)发票必须检查完全,核对发件人、收件人、金额、开票日期是否正确,防止因发票混淆而产生争议。

三、总结以上便是财务管理制度票据黏贴规定全面的相关内容,这些规定都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财务而设立的,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公司财务资料的合法性与保密性,规范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制度管理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制度管理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制度管理票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票据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的票据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票据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真实、准确的原则,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二章票据种类及管理第四条公司的票据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支票、汇票等。

第五条票据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各部门配合完成。

第六条票据收发应当有专人负责,每一张票据都要进行登记和盖章确认。

第七条票据应按照种类、编号和金额等分类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第三章票据存放及使用第八条票据应妥善保管,存放在保险柜或专用文件柜中,避免遗失或损坏。

第九条票据使用应按规定流程,经过审批并留存相关联的文件,确保使用合法有效。

第十条票据应当按期归档,确保有序、方便查询和审计。

第四章票据领用和退还第十一条票据领用应当有有效文件支持,领用人要在票据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票据领用应当按需领取,不得盲目领用。

第十三条票据退还应当及时,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继续追踪性。

第五章票据核对和稽核第十四条票据核对应当由专人进行,对账要求严格。

第十五条票据稽核应当定期进行,确保票据使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发现票据异常情况应当及时上报,责任人要配合整改。

第六章票据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七条票据管理人员要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对票据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票据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票据使用情况的正常。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要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便是公司票据管理规定的内容,希望所有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做到规范管理,确保公司财务的安全和稳定发展。

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票据的管理,规范票据的传递和保管,控制票据的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票据系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包括发票、支票、汇票等。

第三条公司处理有关票据事务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支票的管理第四条公司支票由出纳保管。

第五条支票上出票人的签章,出票人为单位的,为与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出票人为个人的,为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条借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并经主管该业务的财务人员签字后才可到出纳处领取支票,经财务部经理批准签字,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签字备查。

第七条借用支票单必须由财务人员填写并由负责人签字。

向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现金支票,转账支付时,使用转账支票。

第八条支票付款后经手人将签字后的发票、现金支出凭证由会计核对,并依据金额大小交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经理批准,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第九条出纳根据支票存根统一编制凭证号,将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十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及时催办,月底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不足抵扣的,逐月延扣,待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十一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

第三章发票的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和分公司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向当地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申请领购发票时,应当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领取发票领购簿。

然后,凭发票领购簿上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买发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按规定的时限、顺序、栏次,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发票,并加盖公司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公司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纪律,持票人员正确使用票据,加强公司财务票据管理,防止票据损坏和丢失;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人员、持票人员的管理;
三、发票、收据的管理
1、财务人员或持票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财务票据,不准丢失和损坏,如有丢失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和全部的岗位风险金或按票据最高金额进行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2、领用票据人员必须填写票据领用记录,使用完后及时归还财务人员,并填写归还日期;
2、填写发票时,字迹清晰,并要有付款单位或个人姓名,并有财务印章及收款人、开票人签字;
3、按票据顺序号从小至大填写使用,不准跳越使用,不准涂改,数据填实,票据数据填写不真实,公司财务人员审核发现,按不真实的数据2倍的进行罚款;
3、大、小写数据必须一致,否则该票无效;
4、若有填错现象发生,必须三联同存在,方可作为废处理;
5、客户已开收据,需要开发票时,给客户发票时必须向客户索取已开的收据,未索取收据扣责任者当月工资20%,待索取回票据后在补发所扣的工资; 5、使用完的发票、收据应保存完好,财务人员整理归档保存,并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重新购买发票;。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一、发票、非经营性票据由财务经理编号(本数)盖财务专用章。

二、票据由出纳在登记本中签字领取。

三、会计负责开票。

上班时间中商家交款出纳才将票据交予会计开票。

出纳需复核票据中各栏和金额无误才收款签字,留下记帐联。

四、当日下午4点钟会计与出纳相互监督清点已开票份数、号码、金额,如实存入银行。

到银行存款必须保证现金安全,由会计、出纳同行。

若有其它原因会计不能同行,出纳应找商场管理人员同行到银行存款。

五、下班前会计将票据交予出纳存放保险柜中。

六、票据开完需领取,由财务经理审核存根联,份数、号码、经手人,经查无漏洞、无差错才能重新领用。

七、公司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以上规定办理。

若违规操作则上报公司总部给予重罚除名。

八、各商场财务室按月将银行存款对帐单交公司总部财务部,每周三、五报银行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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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票据管理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某上市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制度XXXX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文件№:标题:财务票据管理制度文件编号:XXXXC 41>.修改状态:A/0页码:1/4目的加强公司对票据的管理,防范票据风险,保证票据安全。

_GoBack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各分子公司财务部。

定义本制度中的票据包括银行票据(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发票(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广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和收据。

职责各分子公司:按制度要求合理使用票据,保证票据安全。

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经理:负责监督票据的使用,不定期检查票据的使用情况。

票据的管理支票管理出纳购买支票回来后,在《支票购买登记表》上逐一填写购买日期张数、起止号码(连续编号)并签字确认。

支票应存放于保险柜保管。

仅出纳可以领用空白支票、开具支票,支票要按支票号顺序使用,不得跳号。

出纳需领用空白支票时,按《支票领用登记表》要求逐一填写领用日期、票据起止号码、张数,领用人签字后方可领用。

出纳开具支票以后,从系统中导出《支票签收表》,内容包括票据号码、出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经办人签字、备注。

支票接收人在支票存根与《支票签收表》“经办人签字”专栏内签字确认后方可接收支票。

若支票填写错误,应按程序重新申请,出纳对填错的支票(及支票存根联)加盖“作废”印章,并在《支票领用登记表》备注专栏处登记“作废”字样。

银行要求作废支票要交回的,由出纳交回银行并取得银行的缴交记录,缴交记录应归档后定期移交档案管理员保管;银行没有要求将作废支票交回的,作废支票先由出纳核对后保存,定期移交给财务部档案管理员保管,不得随意散失。

每月初,财务经理指定监盘人员与出纳一同对所有支票(包括作废支票)进行盘点,核对实存支票数量、票号与《支票购买登记表》除《支票领用登记表》登记外的数量、票号是否一致,《支票签收表》数量与作废支票数量合计数与《支票领用登记表》中已领用数是否一致,票号是否一致,《支票签收表》上的支票号与财务凭证摘要上的票号是否一致,财务经理指定监盘人员需填写《空白支票盘点表》、《作废支票盘点表》对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双方确认签字后交财务部副经理审阅。

《支票签收表》、《支票购买登记表》、《支票领用登记表》、《空白支票盘点表》、《作废支票盘点表》应定期装订归档,移交财务部档案管理员保管。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出纳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应认真检查并核对拟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上填写的所有项目,检查无误后在《银行承兑汇票明细表》上登记,按照《银行承兑汇票明细表》的内容逐一填写前手、票据号码、票面金额、承兑银行、接收日期、到期日,核准信息后存放于保险柜中保管。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至少十日,出纳应持银行承兑汇票到银行办理承兑业务,并将回单带回交由资金会计作账务处理。

若银行承兑汇票通过财务部指定代办人代理,则应填写《上门服务取送票据和结算凭证交接单》,双方做好移交手续后移交。

出纳还应在《银行承兑汇票明细表》上登记移交银行承兑日期。

若要背书银行承兑汇票,出纳需按银行要求盖好印章,并在《银行承兑汇票移交登记表》上登记前手、票据号码、票面金额、承兑银行、接收日期、到期日、被背书人、背书日期,接收人于“签收人”专栏处签字后方可接收银行承兑汇票。

每月初,财务经理指定监盘人员与出纳共同对所有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盘点,核对实存数量、合计金额与《银行承兑汇票明细表》登记数、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是否一致。

财务经理指定监盘人员需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盘点明细表》、《银行承兑汇票盘点汇总表》对盘点结果进行书面记录。

双方确认签字后交财务部副经理审阅。

《银行承兑汇票明细表》、《银行承兑汇票盘点明细表》、《银行承兑汇票盘点汇总表》、《银行承兑汇票移交登记表》应每月装订归档,移交财务部档案管理员保管。

发票管理财务部办税员依据发票的使用情况,按照税务局的要求购买发票。

购回的空白发票由办税员放入保险柜保管,仅开票组人员可以领用。

领用发票需在《发票领用登记薄》上详细登记领用日期、起止号码、数量、备注,并由领用人签收。

如有作废发票需按税务局相关规定及程序处理。

财务经理指定监盘人员不定期监督办税员、开票组人员盘点空白发票。

财务经理指定监盘人员需填写《空白发票盘点表》对盘点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双方确认签字后交财务部副经理审阅。

开单审核员领取已填开的发票时须在记账联上签字确认,否则不得领取。

空白发票不得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禁止携带已签章空白发票外出,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领用登记薄》、《空白发票盘点表》应每月装订归档,由财务部档案管理员保管。

收据管理收据是基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需要,用于证明收款项发生的时间、金额及内容的凭证,只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各种业务。

收据由公司采购部统一采购,财务部档案管理员领回来的收据应于《收据备查登记表》上登记。

出纳领用收据时,财务部档案管理员必须在《收据备查登记表》上进行逐本登记,出纳在《收据备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开具收据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序时填写,不得跳号。

交款单位或个人、开票日期、收款内容或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等内容必须完整、真实。

收据必须一次套写所有联次,保证全部联次内容一致。

资金会计做账时应把收据号码写在凭证摘要上以备查。

收据不得随意涂改、挖补及撕毁;若有作废,必须加注“作废”标记,且三联全部保留在收据本上,不得有缺号或缺联。

整本收据使用完成后必须到财务部档案管理员处进行核销。

核销时财务部资料管理员必须认真复核收据的使用情况,包括有无缺号和作废,使用人和保管人签名确认同时登记《收据备查登记表》。

收据领用采用验旧换新方式,规定在每月领取新收据时需缴销原旧收据。

旧收据未核销者不得领用新收据。

收据领用时,应先由出纳清点,如有少联、缺份、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财务经理指定监盘人员不定期根据《收据备查登记表》抽查盘点收据,检查空白收据、缴销旧收据、在用收据是否齐全,并将收据与现金日记账进行抽查核对。

盘点情况应书面记录形成报告,财务经理指定监盘人员和财务部档案管理员应共同签字确认并交财务部副经理审阅。

《收据备查登记表》应每月装订归档,由财务部档案管理员保管。

其他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其他重要空白凭证包括电汇凭证、业务结算申请书、境内机构外汇活期转账/结账凭条等。

用上述凭证支付结算时,出纳本人持该凭证到银行办理;如非出纳亲自到银行办理,必须将凭证交给财务部指定代办理人员,并做好相应移交记录。

其他规定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本制度自总经理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相关表单XXXXD 支票购买登记表XXXXD 支票领用登记表XXXXD 空白支票盘点表XXXXD 作废支票盘点表XXXXD 银行承兑汇票明细表XXXXD 银行承兑汇票明细表XXXXD 银行承兑汇票盘点明细表XXXXD 银行承兑汇票盘点汇总表XXXXD 发票领用登记薄XXXXD 空白发票盘点表XXXXD 收据备查登记表编制:审批:批准:实施日期2012年5月28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XXXXC 财务票据管理制度页码:4/4XXXX记录 XXXXD 支票购买登记表单位名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签发银行及账号:序号购买日期起止号码数量(张)购买人1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审核:日期:XXXX记录 XXXXD RANGE_A1_F38支票领用登记表单位名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签发银行及账号:序号领用日期票据起止号码数量(张)领用人备注123456789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审核:日期:XXXX记录 XXXXD 空白支票盘点表单位名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盘点日期:年月日签发银行及账号支票号码份数实存数量合计:签发银行及账号支票号码份数登记数合计:差异:差异分析:盘点人:监盘人:复核:XXXX记录 XXXXD 作废支票盘点表单位名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盘点日期:年月日签发银行及账号支票号码份数实存数量合计:签发银行及账号支票号码份数登记数合计:差异:差异分析:盘点人:监盘人:复核:XXXX记录 XXXXD 银行承兑汇票明细表单位名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序号前手票据号码票面金额承兑银行接收日期到期日移交银行日期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审核:日期:XXXX记录XXXXD RANGE_A1_J42银行承兑汇票移交登记表单位名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序号前手票据号码票面金额承兑银行接收日期到期日被背书人背书日期签收人123456789101112131415审核:日期:XXXX记录 XXXXD 银行承兑汇票盘点明细表单位名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序号前手票据号码票面金额承兑银行到期日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金额合计:审核:日期:XXXX记录 XXXXD 银行承兑汇票盘点汇总表单位名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盘点日期:年月日银行承兑汇票清点情况帐目核对现存张数合计金额项目金额说明盘点日“应收票据”科目账面余额送存银行张数合计金额加:收到票据未入帐加:合计张数合计金额减:付出票据未入帐调整后银行承兑余额差异差异分析:盘点人:监盘人:复核:XXXX记录XXXXD 发票领用登记表单位名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发票种类:广东省增值税专用票领用日期起止号码数量领用人复核人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保管人:审核:XXXX记录 XXXXD 空白发票盘点表单位:XXXX股份有限公司盘点日期:年月日发票名称起止号码份数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期结存本期购入本期使用期末结存实存数量:差异:广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期结存本期购入本期使用期末结存实存数量:差异: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上期结存本期购入本期使用期末结存实存数量:差异: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上期结存本期购入本期使用期末结存实存数量:差异:差异分析:盘点人:监盘人:复核:XXXX记录 XXXXD 收据备查登记表单位名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序号收据号码领用人领用日期交回人交回日期复核人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保管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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