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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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规定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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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定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办理范围、填报内容、审批程序、监护人职责及相关要求,保证安全施工作业票在施工中的正确性、可行性和指导性,确保安全施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工作。

3.职责

3.1 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

3.2 项目部技术管理、安监等部门专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

核。

3.3 项目部总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批准。

3.4 项目安监部负责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

3.5 重大施工项目,由项目总工程师及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负

责人在现场监督指导施工。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凡属下列情况

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4.1.1各类起重机满负荷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

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4.1.2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4.1.3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作业。

4.1.4

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 30t 及以上的)的组装、拆

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

4.1.12 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4.1.13 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4.1.14 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 火焊、防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4.1.15 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 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4.1.16 石棉瓦屋面作业。

4.1.17 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4.1.18 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 井架拆除作业。

4.1.19 其它危险作业。 4.2 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 互相代替。

4.3 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内容及审批程序

除作业。 4.1.5 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4.1.6 超载、超宽、超高、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

如主变、 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4.1.7 起吊危险品。

4.1.8 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4.1.9 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4.1.10 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

4.1.11

4.3.1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

4.3.2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除执行已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应

根据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天气变化等作必要的补充完善,要填写所使用的机具和防护用具的数量及完好状况、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如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点等内容。

4.3.3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技术人员填写经专业工程师审查,送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其中有关起重机械拆装及负荷试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经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专业工程师报审,按同样程序经过审查和审批。

4.3.4 分包工程项目中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以及本规定要求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相关单项工程技术人员应监督分包单位按本规定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分包单位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及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相关专业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4.3.5 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必须经交底才能施工,安全施工作

业票的交底,执行公司CX0603-07《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办法》。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不论其是否涉及多个专业部门、多个作业班组均由专业工程师亲自进行交底。必要时,交底会可请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审批人参加。

4.3.6对同类机组的同类项目再次施工时,须重新填报安全施工作业票,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4.3.7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填报项目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履行填报手续。

4.3.8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三天办理,

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

4.3.9 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一式三份,填报人、施工班组(工程单项)、安监部门各一份,如多个班组施工,可视情况增加填报份数。

4.3.10 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的热力机械作业票,第

一、第二种工作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

4.4 安全监护

4.4.1 凡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均须指派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4.4.2安全监护的条件及职责

4.4.2.1 安全监护人员由施工负责人指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有专业安全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应佩有明显标志。

4.4.2.2安全监护人、施工负责人应和施工区域其他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 协助搞好安全监护工作。

4.4.2.3监护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4.4.2.4监护人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人员到岗和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4.4.2.5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有权提出警告和批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况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和施

工安全时有权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对违章人员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4.4.2.6安全监护人暂离现场时,必须临时委派有安全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5.相关记录

5.1Cx0603-06-01 《安全施工作业票》

5.2Cx0603-06-02 《安全施工作业票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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