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范本编写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编写规定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管理制度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并规定了管理制度的格式和字号、字体。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分公司管理制度的编写。

2

相关文件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管理制度是指公司针对某一活动或事项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以文件形式所规定的要求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职责

4.1

企业管理部

负责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编写规定》,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指导公司总部各部门和分公司严格执行本制度。

4.2

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分公司

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5

编写规定

5.1

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5.1.1

名称

名称应置于正文首页,名称力求简练,但应明确表示出制度的主题,使之能与其他制度相区分。名称不必涉及不必要的细节,任何其他必要的详细说明应在范围中给出。

5.1.2范围

范围为必备要素,它应置于每项制度正文的起始位置。范围应明确表明制度的对象和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指明制度或其特定部分的适用界限。必要时可指出制度不适用的界限。范围的文字应简洁,以便能作内容提要使用。范围不应包含要求。

范围的陈述应使用下列表述形式:

--“本制度规定了……

。”

制度适用性的陈述应由下述引导引出:

--“本制度适用于……”;

--“本制度不适用于……”。

5.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为可选要素,它应列出制度中规范性引用的文件一览表。

5.1.4

定义或术语

定义或术语属于可选要素,它主要是给出制度中某些术语所必需的定义。

5.1.5

职责

职责为必备要素,它主要规定了与本制度相关的部门和人员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5.1.6

制度

制度为必备要素,它详细规定了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流程、控制和考核等相关内容。

5.1.7

不同版本的等效性

确定规章制度的实施日期,解释机构。如果一项制度存在多个版本,则需对各个版本的有效性进行规定。

5.1.8

附件

附件属于可选要素,它给出制度正文的附加条款或给出对理解、使用制度起辅助作用的附加信息,主要指与本制度使用与执行有关的各种表格、文件。

5.2

图、表及引用的有关规定

5.2.1

5.2.1.1

用法

如果用图提供信息更有利于制度的理解,则宜使用图。每幅图在条文中均应明确提及。

只允许对图进行一个层次的细分。

5.2.1.2

编号

每幅图均应有编号,图的编号由“图”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图1”、“图2”等。图的编号应一直连续到附件之前,并与章、条和表的编号无关。只有一幅图时,仍应标为“图1”。

附件中图的编号见5.3.2.5。

5.2.1.3图题

图题即图的名称。每幅图宜有图题,并置于图的编号之后。制度中有无图题应统一。

图的编号和图题应置于图下方的居中位置。

5.2.2

5.2.2.1

用法

如果用表提供信息更有利于制度的理解,则宜使用表。每个表在条文中均应明确提及。

不允许表中有表,也不允许将表再分为次级表。

5.2.2.2

编号

每个表均应有编号,表的编号由“表”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表1”、“表2”等。表的编号应一直连续到附件之前,并与章、条和图的编号无关。只有一个表时,仍应标为“表1”。

附件中表的编号见5.3.2.5。

5.2.2.3

表题

表题即表的名称。每个表宜有表题,并置于表的编号之后。制度中有无表题应统一。

表的编号和表题应置于表上方的居中位置,如下所示:

示例:

表×

表题

××××××××

××××

××××

5.2.2.4

表头

某栏中使用的单位一般应标在该栏表头中量的名称之下。示例1:

线密度

kg/m

内圆直径

mm

外圆直径

mm

如果表中所有单位均相同,应在表的右上方用一句适当的陈述(例如“单位为毫米”)代替各栏中的单位。

示例2:

单位为毫米

度内圆直径外圆直径

不允许使用示例3的表头,而应使用示例4的表头。示例3:

尺寸

类型

A

B

C

示例4:

A

B

C

5.2.2.5

表的接排

如果某个表需要转页接排,续表均应重复表头。

5.2.3

引用

5.2.3.1

通则

通常,应采用引用文件中特定条文的方法,而不要重复抄录需引用的具体内容。这样,可避免由于重复可能产生的错误或矛盾,也可避免增加篇幅。然而,如果认为有必要重复抄录有关内容,则应准确地标明出处。

引用应使用5.2.3.2至5.2.3.5所示的形式,而不应使用页码。

5.2.3.2

在制度条文中提及制度本身

通常,宜根据情况使用“本标准……”或“本制度……”等形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