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评估方案
3.血吸虫病消除标准要求及工作指标释义
5
重点有螺环
境禁牧率
禁牧的重点有螺环境处数
重点有螺环境处数
重点有螺环境处数:人畜可及且有钉螺孳生的环境数。
禁牧的重点有螺环境处数:落实禁牧措施的重点有螺环境数。
6
重点有螺环境灭螺覆盖率
重点有螺环境实际灭螺面积
应灭螺的重点有螺环境钉螺面积
9
血吸虫病病人随访率
随访血吸虫病病人数
在册血吸虫病病人数
在册血吸虫病病人数:登记在册的血吸虫病病人数,包括急性、慢性及晚期病人数。
随访血吸虫病病人数:通过电话、短信、登门、检查等方式开展随访的血吸虫病病人数。
10
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治率
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治人数
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数
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数:符合晚期血吸虫病救治条件的在册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数。
应灭螺的重点有螺环境钉螺面积:人畜可及且适于灭螺的有螺环境的钉螺实有面积。
重点有螺环境实际灭螺面积:应灭螺的重点有螺环境实有钉螺面积中实际开展灭螺的面积。
7
有螺通江河道治理覆盖率
重点有螺通江河道治理的条数
重点有螺通江河道的条数
重点有螺通江河道的条数:螺情严重、影响范围大且对血吸虫病流行有较大影响的通江河道条数。
重点有螺通江河道治理的条数:因地制宜采取护坡、吹填、涵闸改造、抬洲降滩等血吸虫病防治措施所治理的重点有螺通江河道条数。
8
抑螺防病林草覆盖率
抑螺防病林草面积
适宜造林植草区域的钉螺面积
适宜造林植草区域钉螺面积:在血吸虫病流行区适宜造林(水淹期小于60天)植草的区域的实有钉螺面积。
抑螺防病林面积:在适宜造林植草区域的实有钉螺面积内为抑螺成效提升改造形成的以抑螺防病为主的林草面积。
血吸虫病消除达标查病村工作要求
血吸虫病消除达标查病村工作要求血吸虫病是一种由血吸虫寄生虫感染引起的寄生虫病。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消除血吸虫病,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为了实现血吸虫病消除达标,需要制定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查病村工作。
以下是该工作的一些建议和要求。
第一,加强血吸虫病疾病监测和报告机制。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疾病监测和报告机制,确保及时、准确地获取血吸虫病流行情况。
同时,加强疾病病例报告,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对疑似病例进行报告,并提供相关数据。
第二,加强血吸虫病疫区划定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要对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进行详细调查和研究,包括寄主动物调查和血吸虫感染率测定等。
同时,对疫区范围进行划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
要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安全的饮水和卫生设施,减少人群接触感染源。
同时,对污染的水体和环境进行整治,减少血吸虫的滋生和传播。
第四,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要加强对公众和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血吸虫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同时,加强监测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血吸虫病的诊断和治疗水平。
第五,深入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要坚持综合防治原则,采取综合措施进行防治,包括化学防治、水生生物防治、生物学控制和卫生教育等。
同时,加强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调整防治策略,确保取得可持续的防治效果。
第六,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
要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加强各相关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并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总之,为了消除血吸虫病,血吸虫病消除达标查病村工作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疫情监测,加强疫区调查和环境整治,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综合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
通过各个方面的努力,相信中国一定能够实现血吸虫病消除的目标,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血吸虫病整治工作方案
血吸虫病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血吸虫病,这个曾经在我国肆虐的疾病,如今仍然在一些地区存在。
它主要通过钉螺传播,严重威胁着当地居民的健康和生活。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形势依然严峻。
二、目标设定1.降低血吸虫病发病率,力争在三年内发病率下降50%;2.加强血吸虫病防治知识普及,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3.建立健全血吸虫病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4.改善生态环境,减少钉螺孳生地。
三、具体措施1.宣传教育(1)制作血吸虫病防治宣传册,发放给社区居民;(2)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知识讲座,邀请专家授课;(3)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普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4)在钉螺孳生地设立警示牌,提醒居民注意防护。
2.疫情监测(1)建立健全血吸虫病疫情监测网络,实时掌握疫情动态;(2)加强对钉螺孳生地的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3)定期对重点人群进行体检,及时发现感染者并进行治疗;(4)加强与周边地区的疫情信息交流,共同防控血吸虫病。
3.防治措施(1)加强钉螺防治,采用药物灭螺和生态治理相结合的方法;(2)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3)对感染者进行规范化治疗,确保治愈;(4)加强水源地保护,减少钉螺孳生地;(5)推广无螺地区经验,减少钉螺孳生地。
4.政策支持(1)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经费;(2)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群众参与血吸虫病防治;(3)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血吸虫病防治工作;(4)对防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组织实施1.成立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2.设立血吸虫病防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3.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4.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评估,对防治效果进行评价;3.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4.加强经验交流,推广血吸虫病防治典型做法。
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工作实施方案
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工作实施方案
血吸虫病是一种由血吸虫寄生引起的疾病,严重威胁着全球范围内的人类健康。
为了消除血吸虫病并巩固现有的成果,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宣传教育
1.组织广泛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血吸虫病的预防知识和防治方法。
2.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包括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广告,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
二、加强疫情监测
1.建立健全的疫情监测体系,及时了解血吸虫病的流行状况和变化趋势。
2.加强对疫情高发地区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病例,防止疫情扩散。
三、强化卫生监管
1.加强对水源、饮水设施和卫生条件的监管,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2.加强对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监管,预防血吸虫病通过食物和环境传播。
四、推进药物治疗
1.加强对疟疾的药物治疗,提高治愈率和防止复发率。
2.推广和应用新型抗血吸虫药物,提高治疗效果和减少副作用。
五、加强国际合作
1.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合作,共同研究和推广血吸虫病的防治技术和经验。
2.加强与血吸虫病流行地区的合作,共同开展疾病防治工作,减少疫情的传播和影响。
六、加强社会参与
1.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2.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我们相信血吸虫病的消除状态将得到巩固。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一个无血吸虫病的世界而奋斗!。
卫生局血吸虫病治理方案
卫生局血吸虫病治理方案一、背景分析血吸虫病作为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寄生虫病,在我国部分地区的流行状况令人担忧。
近年来,虽然我国在血吸虫病防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疫情形势依然严峻。
为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本方案旨在探讨一套切实可行的血吸虫病治理策略。
二、治理目标1.降低血吸虫病发病率,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2.提高人民群众对血吸虫病的认识和防治意识。
3.完善血吸虫病防治体系,实现防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具体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
(2)建立健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
2.宣传教育(1)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宣传。
(2)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企业等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3.防治措施(1)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
(2)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进行筛查,确保早发现、早治疗。
(3)推广安全饮水和改厕工程,切断血吸虫病传播途径。
(4)加强钉螺防治,降低钉螺密度。
(5)加强药物防治,对确诊患者进行规范治疗。
4.培训与科研(1)加强对血吸虫病防治人员的培训,提高防治能力。
(2)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科学研究,探索新的防治技术。
5.政策支持(1)将血吸虫病防治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确保政策措施得到落实。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血吸虫病防治提供法制保障。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了解血吸虫病疫情分布、传播途径、防治现状等,为制定治理方案提供依据。
2.制定方案: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3.组织实施:各级政府、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4.监测评估:对防治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方案。
五、预期成果1.血吸虫病发病率明显下降,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2.人民群众对血吸虫病的认识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
3.血吸虫病防治体系不断完善,防治工作走向常态化、规范化。
2024年血吸虫病综合整治计划(2篇)
2024年血吸虫病综合整治计划血吸虫病是一种由血吸虫(Schistosoma)寄生引起的疾病,其症状包括腹痛、腹泻、贫血和肝脾肿大等。
尽管该病在过去几十年中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着血吸虫病的高发和传播。
为了彻底消除血吸虫病,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一份综合整治计划是必要的。
一、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针对血吸虫病的传播途径、预防方法以及症状特点等进行全面的社会宣传和教育,包括利用各种传媒手段、社区宣传、学校教育等渠道,向公众广泛普及相关知识。
重点向学校、农村地区和易感人群传播相关信息,提高其对血吸虫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二、综合治理水域环境血吸虫病主要通过水体传播,因此,必须对水域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包括水体污染治理、水闸建设、河道整治、湖泊清淤等工作,以减少血吸虫螺感染的可能性和传播途径。
同时,加强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的安全,降低感染风险。
三、加强疫点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对疫点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为血吸虫病的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对疫点的实地调查和群众体检,及时发现病例,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遏制病情蔓延。
四、定期进行群体用药组织定期进行群体用药,对易感人群进行治疗,达到减少患病者数量的目的。
根据流行病学和监测数据,制定用药方案和时间表,确保有效覆盖和长期治疗。
五、改善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对血吸虫病的监测和诊断能力,加强对易感人群的随访和跟踪治疗,确保及时发现和治疗患者,防止病情恶化和传播。
六、加强国际合作血吸虫病是一个全球性问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来共同应对。
与国际组织、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共同研究和分享经验,加强对血吸虫病的防控措施,推进血吸虫病的综合整治工作。
七、加大投入和政策保障加大对血吸虫病的资金投入,提升整治工作的优先级。
同时,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责任分工和各方面的职责,形成合力,推进整治工作的实施。
综上所述,2024年血吸虫病综合整治计划应该围绕加强社会宣传教育、综合治理水域环境、加强疫点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定期进行群体用药、改善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国际合作以及加大投入和政策保障等方面开展工作。
血吸虫病防治地区达标考核评估方案
血吸虫病防治地区达标考核评估方案根据《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为规范血吸虫病防治地区达到疫情控制、传播控制、传播阻断标准的考核与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形式(一)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级)达到传播控制、传播阻断标准实行考核制;血吸虫病流行市(设区市,以下简称市级)、流行省(以下简称省级)达到传播控制、传播阻断标准实行评估制。
(二)县级和市级达到传播控制、传播阻断标准的考核或评估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血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省级达到传播控制、传播阻断标准的评估工作由卫生部负责组织。
(三)县级以上达到疫情控制标准的评估工作参考卫生部、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血吸虫病疫情控制达标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8〕98号)组织实施。
二、程序(一)考核程序。
1.提交申请。
县级达到传播控制、传播阻断标准的考核须由县级血防领导小组向市级血防领导小组报告,由市级血防领导小组向省级血防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
2.审查书面申请。
省级血防领导小组收到书面申请后,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即安排考核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予批复补充相关资料或暂缓考核工作。
3.现场考核。
省级血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卫生、农业、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及专家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达标考核。
考核小组在完成考核工作后应当及时向血防领导小组提交报告。
4.确认。
县级达到传播控制、传播阻断标准考核结果由省级血防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予批复,报卫生部备案。
(二)评估程序。
1.提交和审查申请。
市级、省级达到传播控制、传播阻断标准的评估工作必须在辖区内所有县级流行区完成相应的达标考核工作后,由市级、省级血防领导小组分别向省级血防领导小组和卫生部提交书面申请。
省级血防领导小组或卫生部收到书面申请后,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予批复补充相关资料或暂缓评估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12.01•【文号】国卫办疾控函〔2015〕1077号•【施行日期】2015.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血吸虫与地方病防控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1077号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做好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达到消除标准的评估和一般防治地区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的复核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评估方案》(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5年12月1日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评估方案根据《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和《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标准(GB 15976-2015),为做好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达到消除标准评估和一般防治地区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复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评估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达到消除标准情况,对一般防治地区维持消除状态进行复核,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为指导消除后的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地方对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负总责;坚持依法科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评估;坚持分类指导,结合实际情况对重点和一般防治地区分类开展评估;坚持客观公正,实行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结合、资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结合。
三、防治地区分类(一)重点防治地区。
指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和云南等7省,对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进行评估。
(二)一般防治地区。
指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和广西等5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进行复核。
四、组织形式(一)重点防治地区。
某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某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血吸虫病是由钉螺感染的寄生虫血吸虫引起的一种传染病,主要通过接触含有感染性钉螺的水源而传播。
某镇地理环境复杂,水源众多,是血吸虫病高发地区。
为了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确保居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有效的防治工作方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降低血吸虫感染率,减少血吸虫病的发病率。
2. 任务:(1)建立血吸虫病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发现病例并进行报告。
(2)清除与消除钉螺的栖息环境,减少钉螺的数量。
(3)加强群众的健康教育,提高个人卫生意识和水源保护意识。
(4)开展血吸虫病的筛查和治疗工作。
三、工作措施1. 建立血吸虫病监测系统:(1)设立血吸虫病监测工作小组,负责疫情的收集、整理及分析工作。
(2)建立血吸虫病感染者登记制度,并完善上报机制,确保感染者数据的及时准确。
(3)定期组织开展感染者的血吸虫病筛查工作,发现感染者及时隔离和治疗。
2. 清除与消除钉螺的栖息环境:(1)加强水源管理,对水源进行排查和改造,清除与消除钉螺的栖息环境。
(2)开展钉螺灭除工作,采取环境清洁和化学药物灭螺的方法,保持水域清洁。
(3)加强对农田和饮水供应的监管,防止水源被污染和钉螺感染。
3. 加强群众健康教育:(1)开展血吸虫病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血吸虫病的认识和防治意识。
(2)组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向群众传授个人卫生常识和水源保护知识。
(3)制作宣传资料和宣传标语,张贴在公共场所,提醒群众注意血吸虫病的预防。
4. 开展血吸虫病的筛查和治疗工作:(1)组织开展群众的血吸虫病筛查工作,发现病例及时隔离并进行治疗。
(2)提供血吸虫病的专业诊断和治疗服务,确保感染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组织开展药物预防工作,对易感人群进行定期的药物预防。
四、工作保障1. 组织:(1)成立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推动防治工作的实施。
(2)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2024年某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某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1.1 背景血吸虫病是一种寄生虫病,由血吸虫寄生在人体内引起。
该病主要通过接触含有血吸虫卵的水源(如河流、湖泊等)而传播,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某镇是我国血吸虫病疫区,近年来血吸虫病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对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发展造成了较大影响。
1.2 目标根据____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国家血吸虫病防治规划(____-____年)》和____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决议,制定本方案的目标是:1)降低某镇的血吸虫病发病率,使其低于1%;2)提高居民对血吸虫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3)改善某镇的水环境卫生,减少血吸虫虫卵的传播途径。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2.1 健康教育宣传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血吸虫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减少感染风险。
具体措施包括:1)制作血吸虫病宣传册和海报,宣传血吸虫病的病因、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并发放给居民、学校和社区。
2)开展血吸虫病知识讲座和培训班,邀请专家为居民和农民进行血吸虫病预防知识的培训。
3)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定期播放血吸虫病预防宣传片和文章,提高居民对血吸虫病的认知和预防意识。
2.2 水环境治理根据国家血吸虫病防治规划,加强某镇的水环境卫生管理,减少血吸虫虫卵的传播途径。
具体措施包括:1)加强某镇水源地的环境监测,定期抽取水样进行血吸虫虫卵的检测,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
2)对某镇的河流、湖泊等水源进行清淤和消毒处理,减少血吸虫虫卵的滋生环境。
3)加强水源地周边的卫生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粪便排放,防止血吸虫虫卵的传播。
2.3 协调相关部门合作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需要多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包括卫生健康部门、农业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健康教育宣传的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宣传材料和宣传活动,避免重复和冲突。
2)加强卫生健康部门与农民合作,推广有机农业和无害农药的使用,减少血吸虫病的传播风险。
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血吸虫病消除标准是指在某个地区成功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的一系列指标和要求。世界卫生 组织(WHO)制定了以下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1. 高传播区域的感染率:在高传播区域,成人感染率应低于5%,儿童感染率应低于10%。
2. 低传播区域的感染率:在低传播区域,成人感染率应低于1%,儿童感染率应低于5%。
3. 疫情监测:建立有效的疫情监测体系,能够及时发现和报告血吸虫病疫情,以便采取相 应的控制措施。
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4. 诊断和治疗:提供有效的诊断和治疗服务,包括血吸虫感染的早期诊断、治疗和监测。
5. 水源管理:对水源进行管理和控制,以减少血吸虫感染的风险。这包括改善饮用水和灌 溉水的卫生状况,减少螺蛳的滋生和传播。
6. 卫生教育:开展有效的卫生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血吸虫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促进个 人和社区的卫生行为改变。
7. 持续监测和评估:建立持续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对血吸虫病的流行状况和控制效果进行 跟踪和评估。
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血吸虫病消除标准的达ຫໍສະໝຸດ 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合作,包括政府、卫生部门、国际组织、社 区和个人的共同参与和合作。通过采取综合的控制措施,包括药物治疗、卫生改善、水源管 理和卫生教育等,可以逐步实现血吸虫病的消除目标。
安徽宁国市血吸虫病消除达标评估报告
热带病与寄生虫学 2019 年第 17 卷第 1 期 Journal of Tropical Diseases and Parasitology 2019. Vol 17. N及疫情处置能力等进行 评估,并随机抽查医务人员进行血吸虫病防治基础 知识测试。
结 果
1. 疫情资料。 以行政村为单位能反映当地达到 传播阻断标准以来的病情、螺情变化的原始数据资 料,重点审核近 5 年( 2012 ~ 2016 年) 没有当地感染 的血吸 虫 病 病 人、 病 畜 和 感 染 性 钉 螺 等 疫 情 证 明 资料。
2. 自评资料。 分别以村和乡镇为单位的综合性 总结报告,包括基本情况、疫情分析、传播阻断后的 工作进展、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 以及消除后的工作安排。
·60·
热带病与寄生虫学 2019 年第 17 卷第 1 期 Journal of Tropical Diseases and Parasitology 2019. Vol 17. No. 1
doi:10. 3969 / j. issn. 1672-2302. 2019. 01. 018
·研究报告·
【关键词】 血吸虫病; 消除达标; 评估; 宁国市 【 中图分类号】 R532. 21 【 文献标识码】 A
宁国市地处安徽省东南地区,血吸虫病在此流 行已有 100 多年的历史记录,全市 17 个乡镇、街道 79 个行政村曾流行血吸虫病。 建国前,宁国属于血 吸虫病严重流行区,人口成批死亡,田地荒芜,房屋 倒塌,不少村庄 变 成 一 片 废 墟, “ 无 人 村”、 “ 罗 汉 村” 、“ 寡妇村” 到处可见,仅胡乐沙塍等 10 个村庄 就有 655 人死于血吸虫病,106 户死绝,397 幢房屋 倒塌,262 亩良田荒芜。 宁国市血吸虫病防治经历 了调查摸底、群防群治、控制消灭、巩固监测等四个 阶段, 1997 年 达 到 传 播 阻 断 标 准, 现 有 钉 螺 面 积 20. 8 hm2,晚期血吸虫病人 134 人。 为科学评估宁 国市是否达到《 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 ( GB 159762015) 中的消除标准[1] ,2018 年 2 月组织开展了省 级消除达标评估,现将本次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加快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行动方案(2023—2030年)》文件解读
《加快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行动方案(2023—2030年)》文件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公布日期】2023.06.25•【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加快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行动方案(2023—2030年)》文件解读一、制定背景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
1955年毛泽东主席发出“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党和政府持之以恒防治血吸虫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消除血吸虫病进程。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确定“到2030年全国所有流行县达到消除血吸虫病标准”,为新时期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方向。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全国452个流行县中75%的流行县已达消除标准,排除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影响,持续加大防治力度,有望2028年所有流行县均能够达到消除标准。
为此,国家疾控局联合多部门在全面总结当前血防现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新时期血防工作形势,紧紧围绕消除战略目标,制定并印发《加快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行动方案(2023—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行动方案》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完善“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防治方针。
第二部分是行动目标。
为实现到2030年全面消除血吸虫病的总体目标,制定“三步走”的分阶段目标,即攻坚期(2023—2025年),冲刺期(2026—2028年),巩固期(2029—2030年)。
第三部分是防治策略。
继续实施传染源控制为主、强化风险环境钉螺控制的综合防治策略,对未达到消除目标地区、达到消除目标地区和潜在流行地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防治。
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工作实施方案
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工作实施方案血吸虫病是一种由寄生虫引起的疾病,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消除血吸虫病并巩固消除成果,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将就如何巩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展开讨论。
一、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消除血吸虫病的基础工作,也是巩固消除成果的关键。
我们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向广大民众普及血吸虫病的预防知识,提高他们的防治意识。
可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民众传递正确的预防信息。
二、加强监测和防治工作巩固血吸虫病消除成果需要加强监测和防治工作。
我们要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及时掌握血吸虫感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同时,加强对血吸虫中间宿主的控制,通过清除水体中的钉螺,减少血吸虫的传播途径。
此外,还要加强对疫区人群的筛查和治疗,确保病人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三、加强国际合作血吸虫病是全球性问题,需要国际合作来解决。
我们应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研究血吸虫病的防治技术和经验,共享资源和信息。
通过合作,可以提高防治水平,加快血吸虫病消除进程,共同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健康安全。
四、加大投入力度巩固血吸虫病消除成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
政府要增加对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投入,提供充足的经费和人力支持。
同时,也要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共同推动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
血吸虫病的消除和巩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测和防治工作、加强国际合作和加大投入力度,我们可以巩固血吸虫病的消除成果,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更加健康和安全的生活环境。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消除血吸虫病的威胁,创造美好的未来。
全县全年血吸虫病消除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全年血吸虫病消除达标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确保X年血吸虫病消除达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按照国家《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和《X 省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评估方案》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科学防治、综合治理”防治方针,全面推进我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进程,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贯穿于实现“大美X、生态强县、小康X”建设全过程。
二、工作目标X年10月全县达到国家血吸虫病消除标准,具体目标如下:(一)X年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后,连续5年未发现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例。
(二)X年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后,连续5年未发现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畜。
(三)X年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后,连续5年未发现感染性钉螺。
(四)以县为单位,建立和健全敏感、有效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
三、职责分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各部门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血防达标任务。
— 1 —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研究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或参加血吸虫病调研1次。
县防治重大传染病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卫计局)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负责向办公室报告本部门血防工作开展情况。
(一)县目督办负责将血防消除达标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研究制定督查方案,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完成血防达标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问题特别严重或责令整改不落实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二)县卫计局统筹协调全县血防工作经费预算;拟定全县血防工作的规划和方案、下达任务、调查研究、督导检查、信息反馈、考核验收等工作;负责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疫情动态;牵头研究制定全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措施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积极向各部门及各流行乡(镇)提供血防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制订查螺灭螺、查病治病技术方案;负责人群查治病、查灭螺器材与药品的准备、保管、分发、回收等;组织实施全县农村改水、改厕规划,以血吸虫病疫区改水改厕为重点,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收集整理血防达标工作相关业务资料,完成《X县X年血吸虫病消除资料汇编》编撰和协助消除达标宣传片的拍摄工作。
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工作实施方案
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血吸虫病是一种由血吸虫寄生虫引起的寄生虫病,主要通过受污染的水源传播。
这种疾病给人类的健康和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威胁,特别是在一些贫困地区。
为了消除血吸虫病,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然而,为了巩固这一成果,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工作。
二、巩固工作的重点1.加强监测和预警建立完善的血吸虫病监测和预警体系,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确保对病例的及时报告和处理。
加强对高风险地区的监测,提前预警,加大对疫情的响应力度。
2.强化疫情防控加强对受污染水源的管理和治理,确保水质安全。
加大对血吸虫中间宿主的控制力度,如对田螺的防治。
加强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提高医疗水平加强对血吸虫病的诊断和治疗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
加强对病例的救治和康复,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4.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血吸虫病的消除工作。
分享经验和技术,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加强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三、巩固工作的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加大对血吸虫病消除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和权益,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提供财政资金和物质保障,保障巩固工作的顺利实施。
2.人员培训加强对从事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开展定期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推动经验的分享和技术的提升。
3.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血吸虫病巩固工作,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努力。
加强与社区组织、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血吸虫病的消除和巩固工作。
四、巩固工作的效果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巩固工作评估体系,定期对巩固工作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和调整。
确保巩固工作的有效进行和持续改进。
五、总结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工作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投入。
消除血吸虫病工作方案
消除血吸虫病工作方案一、宣传教育为提高公众对血吸虫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我们将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制作和分发宣传资料、开展主题宣传周、组织专家讲座等形式,向群众普及血吸虫病的危害、传播途径及预防方法。
在学校、社区、农村等重点区域,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效果深入人心。
二、监测与评估为准确掌握血吸虫病的流行状况,我们将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疫情调查和监测工作。
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评估血吸虫病的流行趋势和影响,为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医疗救治为保障患者的及时救治,我们将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对血吸虫病的诊疗能力。
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广先进的诊疗技术和经验。
对于重症患者,提供转诊服务,确保其得到有效治疗。
同时,关注患者的康复状况,提供必要的康复指导和支持。
四、环境改善环境卫生是血吸虫病传播的重要因素之一。
我们将积极推进环境改善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公共卫生设施。
通过开展改水改厕、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改善人居环境,降低血吸虫病的传播风险。
同时,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五、政策支持为推动消除血吸虫病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将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包括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政策,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血吸虫病防控工作。
同时,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六、国际合作在消除血吸虫病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学习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引进先进的防控技术和管理模式。
通过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研究等形式,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与联系,共同应对全球血吸虫病挑战。
七、培训与交流为提高血吸虫病防控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我们将组织开展培训与交流活动。
邀请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授课,分享经验和技巧。
加强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防控经验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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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评估方案
根据《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和《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标准(GB15976-2015),为做好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达到消除标准评估和一般防治地区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复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评估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达到消除标准情况,对一般防治地区维持消除状态进行复核,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为指导消除后的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地方对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负总责;坚持依法科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评估;坚持分类指导,结合实际情况对重点和一般防治地区分类开展评估;坚持客观公正,实行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结合、资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结合。
三、防治地区分类
(一)重点防治地区。
指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和云南等7省,对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进行评估。
(二)一般防治地区。
指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和广西等5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进行复核。
四、组织形式
(一)重点防治地区。
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级)、流行市(设区市,以下简称市级)达到消除标准的评估工作由流行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或血防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血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省级达到消除标准的评估工作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
(二)一般防治地区。
省级维持消除状态的复核工作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
五、程序
(一)重点防治地区。
1.提交申请。
县级评估由县级血防主管部门向市级血防主管部门报告,由市级血防主管部门向省级血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市级、省级评估须由本级血防主管部门向上一级血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申请。
上一级血防主管部门收到书面申请后,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评估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要求补充相关资料或暂缓评估。
3.评估。
县级、市级评估由省级血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开展评估,评估小组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应及时向省级血防主管部门提交报告。
省级评估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与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开展评估,评估小组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应及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交报告。
4.结果确认。
县、市级达到消除标准的评估结果由省级血防主管部门确认,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省级达到消除标准的评估结果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确认。
(二)一般防治地区。
省级复核由省级血防主管部门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书面申请。
国家卫生计生委收到书面申请后,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评估小组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要求补充相关资料或暂缓复核。
省级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的复核结果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确认。
六、内容与方法
(一)重点防治地区。
1.县级评估。
重点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开展现场评估。
具体内容方法见附件I o
5.市级评估。
市级评估在辖区内所有县级完成评估工作后,由评估小组随机抽查2个县开展现场考察、资料审核等综合评估。
6.省级评估。
省级评估在辖区内所有市级完成评估工作后,由评估小组随机抽查1-2个市,每个市抽查1-2个县开展现场考察、资料审核等综合评估。
(二)一般防治地区。
一般防治地区省级复核由评估小组随机抽查『2个市,每个市抽查1-2个县开展资料审核、监测能力评估等综合评估。
具体内容方法见附件2。
重点防治地区乡级、村级消除评估方案以及一般防治地区市
级、县级消除评估方案由各省份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附件:1.重点防治地区县级评估内容与方法
2.一般防治地区省级复核内容和方法
重点防治地区县级评估内容与方法
一、资料审核
(一)疫情资料。
被评估县以行政村为单位能反映当地达到传播阻断标准以来的病情、螺情变化的原始数据资料,重点审核近5年能证实没有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和感染性钉螺的疫情资料。
(二)自评资料。
综合性总结报告,包括基本情况、防治历程、疫情分析,传播阻断后的工作进展、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消除后的工作设想与安排。
(三)工作资料。
能反映多部门综合治理的组织管理、措施落实、经费保障、能力和监测体系建设,以及传播阻断后监测工作计划、措施等相关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
随机抽取3个流行乡,每个乡随机抽取1个行政村进行现场评估。
现场评估工作应在感染季节之后进行。
(一)人群查病。
以村民组为单位整群随机抽样,对6-65岁的常住人口,先采用血清学方法检查,阳性者再采用尼龙绢袋集卵孵化法(一粪三检)检查,每个行政村血检和粪检受检率均在90%以上。
血清学方法检查的总人数不少于IOoO人,不足者从邻近村补充。
(二)家畜查病。
采用粪便毛坳孵化法(一粪三检)检查,
对抽样村最主要的家畜传染源调查IOO头,不足IOO头全部检查。
(三)螺情调查。
采用系统抽样结合环境抽查调查法对抽样村全部历史有螺环境和可疑环境进行钉螺调查。
采用压碎镜检法检查5000只以上的活螺,不足5000只的全部检查,观察血吸虫感染情况。
(四)监测能力评估。
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测队伍、疫情报告、实验室检测能力以及疫情处置能力等进行评估。
一般防治地区省级复核内容和方法
一、资料审核
(一)疫情资料。
能证实省级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的相关材料(附表1-2)o主要是近10年以县为单位的血吸虫病疫情和监测工作资料,包括病人、病畜、钉螺等历年变化情况,以及查治病、查灭螺、综合治理等资料,重点审核近5年的相关资料。
同时审核抽查县相关资料和达标证明材料。
(二)自评报告。
综合性总结报告,包括基本情况、防治历程、疫情分析,达到消除状态后的血吸虫病监测工作进展、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消除状态确认后的工作设想与安排。
(三)监测工作资料。
能反映达到消除状态后血吸虫病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措施落实、经费保障、能力和监测体系建设,以及消除后监测工作计划、措施等相关文件资料。
二、监测能力评估
对省级和抽查县开展血吸虫病监测能力评估,内容包括监测队伍、疫情报告、实验室检测能力以及疫情处置能力。
同时对省级血吸虫病诊断参比(检测)实验室水平进行评估。
(附表3)
附表:1.一般防治地区历史达标情况基本信息登记表
2.一般防治地区近10年来血防工作情况表
3.一般防治地区监测体系建设考核评分表
一般防治地区历史达标情况基本信息登记表
一般防治地区监测体系建设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