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节能标准
DBJT140712020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山东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DBJ/T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733-2020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进展研究院山东建筑大学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20年01月01日2020 ,济南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2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山东省建设进展研究院和山东建筑大学主编的《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T,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治理,由山东省建设进展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说明。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0年十一月十五日前言为指导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保证节能监测系统工程质量,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增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
在标准编制进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普遍深人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本省节能监测系统试点工程体会,分析公共建筑能耗现状,以多种方式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施工、检测单位的意见,参考全国不同地域节能监测系统建设的实践体会,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后定稿。
本标准依照国家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本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实际,对建筑能耗的分类、分项、节能监测范围和节能监测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运行爱惜等全进程进行了统一的规定和要求,是我省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和治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共分10章,内容包括:总那么、术语、大体规定、数据概念与处置、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节能监测数据中心、系统设计、施工与调试、系统验收、系统运行爱惜。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治理,由山东省建设进展研究院、山东建筑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说明。
山东新节能设计标准
山东新节能设计标准山东省新节能设计标准是为了满足山东省能源消耗减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提出的一系列节能设计指标和要求。
其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和优化能源系统,减少建筑物的能源消耗,降低排放物的排放量,提高建筑的舒适性和可持续性。
首先,山东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建筑的外墙保温层使用节能材料,保温层的厚度要满足相应的要求,以减少建筑物能量的散失。
同时,要求建筑的窗户、门窗等部位使用双层玻璃,减少热传导和能量损失。
其次,标准还规定了建筑的照明系统和空调系统的节能要求。
照明系统要使用高效节能的灯具,如LED灯等,减少能源的消耗。
空调系统要采用高效节能的设备,同时规定了建筑内部空调温度的范围和设备的运行时间,以保证建筑的舒适性和节能效果。
此外,标准还要求建筑的给排水系统和电气系统的节能要求。
给排水系统要采用节水设备,如节水龙头、节水马桶等,减少水资源的消耗。
电气系统要使用高效节能的电器设备,同时规定了建筑内部电器设备的功率和使用时间,以减少能源的浪费。
山东新节能设计标准还要求建筑要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等。
建筑要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通过太阳能的转换,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从而减少能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建筑的热力学设计和通风隔热要求。
建筑的外墙和屋顶要具有一定的隔热性能,以减少冬季的热量散失和夏季的热量吸收。
建筑要合理设计通风系统,保证室内空气的流通,减少空调系统的使用,从而降低能源的消耗。
总之,山东新节能设计标准是为了满足山东省能源消耗减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和优化能源系统,减少建筑的能源消耗,降低排放物的排放量,提高建筑的舒适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标准还鼓励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采用高效节能的设备和系统,以实现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山东绿色建筑标准
山东绿色建筑标准一、标准基本情况1. 标准简介《山东省绿色建筑标准》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绿色建筑方针政策,保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提高建筑节能、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水平,推动绿色建筑的开发和应用,制定的地方标准。
2. 标准起草单位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在山东省境内新建和改建绿色建筑,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
二、标准内容《山东省绿色建筑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 绿地率和绿化率新建建筑的绿地率应不少于 30%,改建建筑的绿地率应不少于 20%。
建筑物周边的绿化率不得低于 35%。
2. 节能措施要求建筑热工性能要求达到国家节能标准,且设计采用节能建筑材料和设备。
建筑物外立面应保证良好的隔热性能,每平方米热量损失不超过 3.0 千焦耳/小时。
3. 供暖措施建筑的供暖措施应使用清洁能源,并采用节能技术。
使用传统的燃气、煤质等不清洁能源时,要配备净化设施。
建筑内应设有节水措施设施,如节水型卫浴、水量检测装置等。
5. 室内环境质量要求建筑内空气质量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室内环境噪音应控制在相应标准以下。
6. 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标准,建筑垃圾应尽量降低排放量,进行分类处理。
7. 建筑能源管理建筑应设有能源管理系统,且每年对建筑能源利用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三、标准亮点与一些地方标准相比,山东省绿色建筑标准对建筑绿地率和绿化率的要求较高。
这有利于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3. 使用清洁能源四、总结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绿色建筑成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山东省绿色建筑标准》的发布,为山东省的建筑业提供了标准化的指导,有利于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同时,该标准高要求、严要求的特点,也有助于提高建筑节能、环保水平,为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山东:建筑节能发力五板斧
借 山 东省 建 设 厅 自 1 9 年 起 就 组 织开 始 编 制 建 筑 节 能 5 % 标 监 理 工 程 质 量 监督 等 各 个领 域 . 此提 高有 关人 员延 用建 筑 7 9 。 准 1 9 年 开始 实施 随 后 . 8 9 山东 省 据 此 节 能标 准 相继 建 成 了七 节 能标 准 的 自觉 性 积 极 性 ,规 范性 为 今年 6 1曰山东 省 全 月 批 .总 共 9 0 万 平 方 米 的示 范 工 程 。 0 多 在 2 0 年 召开 的 山东 省 资源 节 约 会 议 上 韩 寓群 省 长 代 表 04 面 实行 建 筑 节 能 新标 准做 好准 备
维普资讯
今 年 年 初 山 东省 召 开 “ 省 墙 材 革 新 建 筑 节 能 与 资 源节 全
人 员培 训1对 于进 一 步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建 设 部 节 能政 策 的 实施 具 有 .
约 工 作 会议 “ .全 面 部 署 新 时 期 、新 阶 段 的 建筑 节 能 重点 .并 明 极 为 重要 的意 义 。 确 以墙 材革 新 与 建筑 节 能 为 突 破 口 进 一 步 推进 全省 的资 源 节 约 在相继编印 《 山东 省墙 改 与 建筑 节 能 资料 汇编 》 建 筑 节 能 《 宣 传提 纲 》 墙 改 与建 筑 节 能 动 态 》 建 筑 节 能 培 训 教 材 》等 宣 《 ,《
利斧一 :重视法规建设
据 殷 涛 介 绍 一 直 以 来 为 配 合 国家 建 设 部 的 节 能 号 召 . 为 全 省 经 济 的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也
,
山 东省 建设 厅 制订 了建 筑 节 能 的九 五 ,十 五 规 划 明 确 规 定 了建 筑 节 能领 域 的 工作 目标 .任 务 及 重点 。
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促进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从而推动建筑行业向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首先,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建筑在保证基本功能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能源消耗。
在建筑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建筑的朝向、采光、隔热、保温等因素,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对人工能源的依赖,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其次,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符合节能要求。
建筑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隔热、保温性能,减少能源在建筑物内部的传导和散失。
同时,在建筑材料的选择上,要尽量选用环保、可再生材料,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降低建筑对环境的影响。
另外,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还要求建筑设备的节能性能达到一定标准。
建筑设备包括采暖、通风、空调等系统,这些设备的能耗直接影响到建筑的能源消耗。
因此,在设计阶段就需要考虑设备的选择和配置,以及设备的节能性能,尽量减少能源的浪费。
最后,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还要求建筑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符合节能要求。
建筑的节能不仅仅是在设计和建造阶段,更需要在日常的使用和维护中持续保持。
建筑管理者和使用者应加强对建筑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合理利用建筑的自然资源,减少能源的浪费。
总之,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推动建筑行业向着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
只有通过严格的标准要求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建筑节能的目标,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3)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3)第一条为了促进民用建筑节能,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以下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金融、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交通、通信等公共建筑。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税务、机关事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编制建筑节能规划,并根据规划安排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开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建设等建筑节能活动。
第六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依照法定程序发布并监督实施。
第七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绿色建筑标准,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鼓励建设单位根据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环保和节能运行管理的要求,建设优于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绿色建筑。
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按照规定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第八条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的建筑节能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第九条对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表彰。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标准》2012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 DBJ/T 14-082-2012 J 11957-201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2012-01-04发布 2012-03-01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DBJ/T 14-082-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957-2011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2年3月1日2012 济南前言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山东省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以及启动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要求,提高山东省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水平,进一步推动山东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步伐,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依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的主要内容,经广泛调查研究,并结合山东地区的气候特点、地理环境、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完成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附录及条文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本标准,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29号,邮政编码:250031),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参编单位:山东华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昌邑市佳源建材有限公司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济南特艺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丞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索利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海飞熠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李明海孙洪明韩亚伟李震王昭李迪曹永敏孙晓冰穆振奎于淑芳陈浩李渤生孙庆军张俊峰王爱民李月辉范静龙余祖斌主要审查人员:王有为马欣伯吴恩远王昶王春堂王曙光李永安李国忠李东毅王金玉张克峰张同波齐海鹰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3.1 基本要求 (3)3.2 评价指标与等级划分 (3)4 住宅建筑 (5)4.1 节地与室外环境 (5)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6)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6)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7)4.5 室内环境质量 (8)4.6 建筑电气 (9)4.7 运营管理 (9)5 公共建筑 (11)5.1 节地与室外环境 (11)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11)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2)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3)5.5 室内环境质量 (14)5.6 建筑电气 (15)5.7 运营管理 (15)附录A 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不参评的条文 (17)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17)引用标准名录 (18)条文说明 (19)CONTENTSChapter 1 General (1)Chapter 2 Term (2)Chapter 3 Common Requirements (3)3.1 Basic requirements (3)3.2 Evalu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3)Chapter 4 Residential buildings (5)4.1 Land saving and outdoor environment (5)4.2 Energy saving and utilization (6)4.3 Water saving and water resources utilization (6)4.4 Materials saving and materials resources utilization (7)4.5 Indoor environment quality (8)4.6 Building electric (9)4.7 Operation management (9)Chapter 5 Public buildings (11)5.1 Land saving and outdoor environment (11)5.2 Energy saving and utilization (11)5.3 Water saving and water resources utilization (12)5.4 Materials saving and materials resources utilization (13)5.5 Indoor environment quality (14)5.6 Building electric (15)5.7 Operation management (15)Appendix A Unnecessary Clauses for green building design label (17)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7)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8)Explanation of Provision (19)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政策,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范山东省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山东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4
山东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4
《山东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指山东省在2014年颁布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各类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根据该标准,山东省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要求如下:
1. 热力设计:要求在冷、暖季采用合理的供暖与供冷方式,综合考虑建筑的热传导、热辐射和热对流等因素,确保室内温度满足舒适度要求,同时最小化能源消耗。
2. 外墙及屋面保温设计:要求在建筑外墙及屋面采用保温材料进行保温设计,减少热量传递和能量损失。
3. 门窗设计:要求采用高效节能的门窗产品,确保室内外热量不易传递和泄露。
4. 照明设计:要求在室内采用节能型照明设备,如LED灯具等,最大限度减少用电量。
5. 气候调节设计:要求合理选择和设计供暖、供冷、通风、空气调节等系统,减少能源消耗。
6. 太阳能利用设计:鼓励在山东地区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如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伏系统等。
7. 智能化管理设计:要求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和控
制建筑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效。
具体的标准细节请查阅《山东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相关文件。
山东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山东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山东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指山东省内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根据《山东省住宅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技术规范
(GB50189-2015)》要求,居住建筑应采用类别一级节能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居住建筑的建筑外围结构节能计算要求:窗户总热流的抑
制率不低于65%,外墙平均面热传递系数不低于0.2(W/㎡·K); 简易闭墙耐久性能不低于7.5年; 屋顶选择要考虑使用
节能材料,包括保温材料、防水及隔热材料,其中,保温材料的热阻值不低于2.5(m2·K/W)。
2、山东居住建筑节能计算涉及的各项工程技术指标要求:冷
热源设计要着重采用冷暖源融合技术,采暖送风要采用集中供暖系统;室内通风系统,应安装回收式或复换式新风系统,室外换气无烟火灾;单位用电节能标准,应采用可控功率型照明设备,采用恒温恒湿控制技术,控制建筑照明、插座用电能耗;供水管道损失控制,应采用隔温热水循环供水系统、供水单元组合式供水系统等节能供水系统。
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监测要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实施过程
中应对该项目进行实施前和实施后的节能评估,开展分析、计算和监测的过程,以确保建筑的节能设计能达到节能要求。
以上是山东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全文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全文《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民用建筑节能,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笫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以下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金融、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交通、通信等公共建筑。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审计、质监、工商、税务、机关事务、价格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
笫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编制建筑节能规划,并根据规划安排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开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建设等建筑节能活动。
笫六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依照法定程序发布并监督实施。
城镇新区应当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进行规划设计,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应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笫八条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的建筑节能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第九条对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表彰。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山东省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试行)
山东省建设厅
二六年十月
一、总则
1.为规范对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的审查,明确审查内容,
使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民用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特制定本要点。
2.为方便施工图审查机构和设计单位使用,本要点将强制性条
文用黑体字列入。
3.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应包括相关专业的图纸、专项设计
说明、计算书与节能设计表格等。
4.本要点分建筑、暖通、电气专业编制,分别用J、N、D表示。
二、审查依据
1.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4-037-2006
2.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4-036-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50019-2003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50034-2004
5.国家和山东省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
三、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内容与要点
1.建筑专业
2.暖通专业
3. 电气专业
四、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内容与要点
1.建筑专业
2.暖通专业
附表2.3(建筑采暖空调系统设备性能表)应附在计算书后或单独提交审查。
3. 电气专业。
2011、2012年山东省节能标准汇编
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一览表
序号
标准(规程、图集)名称
发布情况
备注
2011年
1
岩棉板外墙外保温系统(DB37/T 1887-2011)
已发布
地方标准
2
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DB37/T 1992—2011)
已发布
地方标准
3
膨胀玻化微珠保温浆料复合外墙外保温系统(DB37/T 1994—2011)
已发布
设计图集
14
SQ酚醛板保温系统构造详图(L1混凝土复合保温体系建筑构造(L12SJ155)
已发布
设计图集
16
IPS现浇混凝土剪力墙自保温体系建筑构造(L12SJ156)
已发布
设计图集
17
CL建筑体系结构构造详图(L12SG327)
已发布
设计图集
18
已发布
地方标准
4
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二)(发泡水泥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DBJ/T14—085-2012)
已发布
地方标准
5
IPS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自保温体系应用技术规程(DBJ/T14—088-2012)
已发布
地方标准
6
膨胀玻化微珠保温浆料复合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
已审定
地方标准
7
隔离式防火板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
已发布
地方标准
4
改性酚醛泡沫板外墙外保温系统(DB37/T 1995—2011)
已发布
地方标准
5
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结构体系技术规程(DBJ/T14-075-2011)
已发布
地方标准
6
山东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21
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一项旨在推动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环境的举措。
该标准是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指导下,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引导建筑行业向绿色、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提高建筑物的整体质量和环境适应能力。
一、标准背景1. 《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
2. 标准制定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节能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3. 该标准的制定还得到了山东省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标准内容1. 绿色建筑的定义和范围:明确了绿色建筑的涵义和范围,包括建筑物的设计、施工、使用和拆除等全过程。
2.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将绿色建筑的评价指标划分为节能、环保、资源利用、健康与舒适等方面,具体包括建筑节能设计、建筑材料的环保性、水资源的节约利用等一系列具体要求。
3. 绿色建筑评价方法:规定了绿色建筑的评价方法和程序,包括评价流程、操作规范等内容。
4. 绿色建筑认证标识:明确了经过评价合格的建筑将会获得绿色建筑认证标识,并对其使用进行了规范。
三、标准的意义和作用1. 推动山东省建筑行业向绿色、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促进建筑行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2. 提高建筑物的环境适应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当地的气候、地理和人文环境,更好地满足用户的生活需求。
3. 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
4. 提升建筑物的整体质量,改善室内环境质量,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
四、标准的实施和推广1. 山东省建设厅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该标准进行宣贯和解读,确保标准的正确实施。
2. 政府将通过政策、财政支持等手段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投身到绿色建筑的设计和建设中。
3. 将建立和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为绿色建筑的认证和评价提供制度保障。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8修正)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2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第三章新建建筑节能第四章既有建筑节能第五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第六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民用建筑节能,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以下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金融、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交通、通信等公共建筑。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审计、质监、工商、税务、机关事务、价格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编制建筑节能规划,并根据规划安排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开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建设等建筑节能活动。
第六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依照法定程序发布并监督实施。
第七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绿色建筑标准,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鼓励建设单位根据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环保和节能运行管理的要求,建设优于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绿色建筑。
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山东省作为我国的经济大省,建筑业发展迅速,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也备受关注。
节能设计是指在不影响建筑使用功能和舒适度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的设计和合理的技术措施,使建筑在使用过程中能够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能源成本,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建筑节能、减少能源消耗、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在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山东省的气候特点、地理环境、建筑结构特点等因素,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同时,还应当充分借鉴国际上先进的节能设计理念和技术,推动我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水平的提高。
其次,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应当包括建筑的整体设计、建筑材料选用、建筑设备配置等方面的要求。
在建筑的整体设计上,应当注重采光、通风、隔热、保温等设计要素,通过合理的布局和结构设计,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消耗。
在建筑材料选用上,应当优先选择节能环保型材料,降低建筑的能耗和对环境的影响。
在建筑设备配置上,应当选择高效节能的供暖、通风、空调等设备,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此外,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还应当注重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通过加强技术培训、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建立激励机制等措施,促进节能技术在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等各个环节的广泛应用,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总的来说,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建筑节能、减少能源消耗、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加强标准制定的研究和推进工作,为山东省建筑节能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也希望广大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等相关人员能够增强节能意识,积极参与节能工作,共同推动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落实和推广。
让节能理念融入到每一个建筑项目中,为山东省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促进了公共建筑的节能发展,是山
东省节能减排的重要力量。
该标准旨在塑造全省公共建筑的节能环境,从而确保山东省节能发展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该标准要求建筑工程各设计阶段必须考虑节能因素,优化结构、
特性和材料的使用,以确保节能标准的贯彻执行。
在建筑设计和施工
过程中,应发挥绿色节能技术的作用,比如采用低耗能设施、节能建
筑材料、节能措施等。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和管
理等方面的要求。
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山东省公共建筑
的节能水平。
它将成为山东省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动力,从而促进山
东省节能发展的均衡和可持续性。
除此之外,该标准也有助于推动我
国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
总之,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旨在解决政府部门和社会机
构在节能减排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是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
它
的实施将极大地给山东省的节能发展带来重大的利益,也能有效推动
我国节能减排的发展。
山东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山东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山东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指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为了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范和要求。
建筑节能是当前社会发展的趋势,也是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山东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出台,对于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建筑运行成本,提高建筑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山东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明确了建筑节能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建筑节能的基本原则包括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采用高效节能设备,提高建筑隔热、隔音性能,优化建筑采光和通风设计等。
这些原则为建筑节能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指导,为建筑设计和施工提供了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其次,山东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了建筑节能技术和措施。
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需要采用节能材料,合理设计建筑结构,采用节能设备,优化建筑布局等措施,以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这些技术和措施的实施,对于建筑的节能改造和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建筑节能提供了技术保障。
另外,山东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还规定了建筑节能评价和认证制度。
建筑节能评价和认证是对建筑节能性能的检测和评定,通过评价和认证,可以客观地反映建筑的节能水平,为建筑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提供依据。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建筑节能意识,促进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总的来说,山东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出台,为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持,对于促进建筑节能技术的创新和应用,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行业应当严格遵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同时,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建筑节能事业的健康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为建设美丽山东、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02.19
•【字号】鲁建节科函〔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
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工作,明确认定产品技术要求,依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办法》(鲁建节科字〔2018〕40号)有关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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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节能标准在不断提高,以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推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根据提供的参考信息,山东省新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在全国各省份中率先达到节能率83%,不符合新标准的新建、扩建居住建筑项目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
山东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适用情况: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集体宿舍、住宅式公寓、住宅与非住宅组合建造的住宅部分、底商部分建筑面积小于地上建筑总面积的20%(或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应执行本标准。
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幼儿园、托儿所、作为办公或酒店用房的公寓式建筑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 判定指标:包含能碳双控的居住建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
计算及审查参考原理为:可研、初设及方案阶段按照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进行计算审查,施工图阶段按照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及审查。
3. 权衡计算调整:区别于《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权衡计算时,寒冷B区只考虑供暖能耗,不考虑空调能耗。
空调能耗的节能措施体现在SHGC及遮阳措施上。
4. 动态逐时计算:区别于《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4,权衡计算采用动态逐时计算,室外计算温度根据气象参数逐时变化,不再采用全年室外计算温度平均值。
5. 对比评定法:区别于《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4,权衡判定方法为对比评定法,当设计建筑供暖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