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理化建议征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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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培养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意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调动员工为公司出谋划策的积极性,提高其自主管理能力,激发员工关心企业、热爱公司的热情,鼓励员工为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职责

(一)生产办是合理化建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理化建议的组织、实施及推广工作。

(二)各后勤管理部门及分厂均应动员本单位下属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做好各项建议的传递申报工作。

(三)成立评审小组,由各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生产副总为组长,合理化建议由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批。

(四)各后勤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对已采纳的建议进行过程跟踪,并进行效益评估。

(五)会计科负责核算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的效益计算并按规定支出一定比例的效益奖金兑现(现金方式)给合理化建议提案人。

(六)综合部负责对合理化建议实施效果的评估以及奖励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程序

第四条合理化建议的收集

(一)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权利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和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填制公司统一制定的《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二)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可以直接交至本部门负责人或发送至企业邮箱,也可直接发送至生产办企业邮箱。

(三)各部门负责人首先应对合理化建议初步审查把关,对建议书中内容填写不清的应退回重新填写清楚,对不能实施或无改造价值的应退给提案人并说明原因。

第五条合理化建议的范围

(一)合理化建议的内容是相对于公司目前经营管理与技术水平等所提高和改进而言,所提建议应具有科学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经过努力能使其实现的,均属于本范围。

(二)公司鼓励和接受的建议

1、改进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建议;

2、改进各种工作流程的建议;

3、技术改造和新型设备更新的建议;

4、有利于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隐患排除的建议;

5、有利于产品内外在质量提升的建议;

6、降低成本和各种节能降耗的建议;

7、增强企业凝聚力、广纳贤士、改良人际关系的建议;

8、其他任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与改进事项的建议。

(三)公司不予采纳和接受的建议:

1、夸夸其谈、无实质内容,有意见无建议的;

2、合理化建议泛泛而谈但无可行性分析,无实质意义的;

3、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

4、已被采用过或之前已有的重复建议;

5、对事务的怀疑和猜测无理论和事实根据的;

6、建议合理但不具可行性的。

第六条合理化建议的评审

(一)合理化建议由评审小组每月评审一次。每月20日前提报的建议,最迟次月完成评审、公示;20号以后的建议,视同次月提报推迟一个月。所有评审全部由生产办备案,并根据建议的可实施范围,组织有关单位实施、推广。

(二)评审结束后,由各部门负责人将评审结果通知提报人,未采纳的给予回复意见。

(三)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审批后,评审小组要尽快落实具体实施、推广单位,综合部对建议的实施、推广过程全程跟踪、组织考核。

(四)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评审小组进行效果验证并出具验证数据,根据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综合判定实施奖励。

(五)保留或不采用的合理化建议如后续得到采纳,可给提案人追认奖励。

第三章奖励

第七条奖励范围

公司内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实施的员工或团队。

第八条奖励形式

公司对关心企业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的员工,实施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奖励。

2. 精神奖励

根据合理化建议的评审结果,生产办每月公示一次。

第九条奖励兑现

评审小组根据提案的实施难度分别对采纳的合理化建议提案人进行奖励(一个项目不得重复受奖),生产办每月汇总(包括提案内容、提案人、部门、等级、奖励金额等)先进行奖前公示,公示后报董事长审核,会计科支付现金。

第十条其他事项

相同或类似提案以提案提交时间先后为准,只奖励先提交人。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生产办负责解释补充。

附:合理化建议提报评审表

合理化建议提报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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