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调研报告4篇
社区矫正社会调查报告
社区矫正社会调查报告篇一: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被告人姓名XXX调查单位XX市司法局司法所填表日期年月日XX市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篇二:社区矫正调研报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为了解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从20XX年12月23日,我院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相互配合,对被我院判处非监禁刑的部分罪犯进行回访,同时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县建立了社区矫正组织,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检、法、司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在司法局内设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
截止目前,我院共审结非监禁刑事案件29件32人(其中本辖区内9件11人),我院及时将执行通知书、罪犯结案登记表、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都送给县司法局(即县社区矫正部门),并收到社区矫正部门调研报告2份,现在在我辖区社区服刑的矫正对象思想稳定,()人心思进,预计能够尽快地融入社会。
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衔接不够。
被监管人员的法律文书不能及时送达。
调查发现,本地法院和外地法院判决书送达时间均有滞后现象,特别是由外地法院判决的,被监管人员回来后,有的一年多了,我们基层政法单位依然不能掌握。
因此在衔接关节上造成脱管现象的发生。
(二)管理脱节。
作为直接管理被监管人员的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也提出公安事务繁多,难免有顾暇不及的地方,对履行监管职责缺乏相应指导;政法部门的协调也还不够密切。
(1)在对监外执行条件丧失的情况下,如女犯哺乳期满,生病犯人病愈之后,再行收监环节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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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社区矫正调研报告范文社区矫正调研报告范文(一)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达到强化责任需要。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根据县综治办的要求,我乡认真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脱管人员、涉嫌重新犯罪和重新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工作,认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监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管理。
加大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力度,是规避治安风险、降低矫正对象再犯罪率的有效手段。
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采取“多方协作、联合布控、周闻其声,月见其人”的办法,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加大对走访工作的人员投入,努力构建以司法所为领导,村委会、社区矫正工作小组为参与主体的联合矫正工作机制,加强同各级单位的联系,做到信息畅通、行动一致,拓宽同矫正对象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积极寻找同矫正对象进行思想交流的机会和平台,通过电话、当面、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对象动态,方便对矫正对象进行得当的思想教育。
同时,密切监督,严防死守,避免因信息反馈不及时而引发的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
在矫正工作中,我们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原则,以真情感动矫正对象,以此搭建相互信任的桥梁,大大的增强了矫正成功率。
通过宣传发动,组织了社区、配合公安派出所、综治部门为主的工作机构,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是了解矫正对象最新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和思想状况,掌握他们的改造效果和改造中存在着的问题。
二是通过对照检查,严格社区矫正工作要求,查找矫正执行期间矫正工作存在的不足。
三是针对以上不足,切实整改,通过开展活动提高矫正工作水平和矫正质量。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1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恰逢《社区矫正法》自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社区矫正工作调研组一行五人,在__带领下,于8月下旬-9月上旬,先后到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及x司法所等,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实地视察等方式,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国社区矫正从开始试点,在全国全面试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是__省第一批试点县,自开始试点。
近年来,我县突出“坚持把政治引领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这条主线,实现坚守底线、坚持基本、坚定治本三级目标,实施创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大手段,强化组织、基础、制度、综合四项保障,统筹推进构建“1334”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办理集中宣告x场次,期满解除矫正x人,目前在矫对象x名,其中假释x人,缓刑x人。
共完成社区影响调查评估x件,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限内,x人被特赦,x 人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x人被书面警告,x人变更居住地后到新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开展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x场次,入监警示教育x次,集中点验x场次,重新犯罪率为零。
二、主要做法(一)坚持专群结合,加强队伍建设。
县社区矫正中心现有工作人员x名,其中公务员x名,辅助人员x名,挂职民警x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x名社会工作者和辅助人员,充实到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x个司法所均配齐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共聘任村(居)委会干部、专家学者、离退休人员、教师、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等x人担任志愿者。
(二)创新五式矫正,提升监管质量。
多年来,我县探索创新出“管控式、奖惩式、教育式、帮扶式、监督式”的五式矫正,在实行分类分级管控、严明奖惩、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和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等方面探索出了成功经验,监管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实现了“管得住、矫得正、扶得准”的工作目标。
《社区矫正制度实践问题研究》范文
《社区矫正制度实践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社区矫正制度,作为刑罚执行方式的一种创新,旨在通过社区资源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和帮助,以实现罪犯的再社会化。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社区矫正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就社区矫正制度的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其现状、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已经实施多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社区矫正制度的执行主体为社区矫正机构,但这些机构在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不足。
其次,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范围有限,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的覆盖率较低。
最后,社区矫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帮助手段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社区矫正制度实践中的问题(一)执行主体问题1. 人员配备不足:社区矫正机构人员配备不足,导致对罪犯的监管和教育力度不够。
2. 经费投入不足: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包括人员培训、设施建设等。
然而,一些地区由于财政投入不足,导致社区矫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二)实施范围问题1. 地域覆盖不均:农村地区的社区矫正制度覆盖率较低,导致部分罪犯无法享受到社区矫正服务。
2. 适用对象有限:社区矫正制度主要适用于轻刑罪犯,对于重刑罪犯的适用范围较小。
(三)教育改造手段问题1. 教育手段单一:社区矫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罪犯的教育手段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2. 心理矫治不足:社区矫正制度在心理矫治方面存在不足,导致部分罪犯在心理上无法得到有效的帮助和改善。
四、解决对策(一)加强执行主体建设1. 增加人员配备:加大对社区矫正机构的投入,增加人员配备,提高对罪犯的监管和教育力度。
2. 增加经费投入:政府应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扩大实施范围1. 拓展地域覆盖:加大对农村地区的社区矫正制度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农村地区的覆盖率。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精选7篇)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精选7篇)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精选7篇)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
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矫正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篇1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制度的重大改革,《刑法修正案》(八)从立法上全面肯定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性质,确立了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
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根据发展形势,建立一整套完备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体系具有重要现实作用。
一、社区矫正工作现状(一)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工作者80人,每所平均2.5人。
截至xx年2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31人,累计解除矫正455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576人。
目前,大部分乡镇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多达20人以上,城关镇、坟台镇、洪山镇的社区矫正人员多达30人以上。
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平均比例是7.2:1。
部分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平均比例超过15:1。
司法所工作人员除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外,还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依法治理、参与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大部分司法所人员还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现状不能满足社区矫正工作需求,工作难到位、容易出问题。
(二)社区参与度不高。
社区矫正的社区参与性,决定了社区矫正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
如果没有社区参与,单纯由刑罚执行机关执行,这样的非监禁刑就不属于社区矫正,或者说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区矫正。
广大农村,社区承载功能不强,志愿者资源和志愿服务意识缺乏。
目前,全县社会志愿者621人,主要由社区(村、组)干部担任。
社区(村、组)干部干部作为最基层干部,承担着多方面工作任务。
由于未形成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育引导、奖励激励机制,缺少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精神鼓励和物质待遇引导,实践中帮扶教育持续性不强,作用发挥有限。
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精选多篇)1、《浅谈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心理调适与矫正效果》本文主要探讨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心理调适问题,以及良好心理状态对矫正效果的影响。
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对被判处缓刑或有条件不起诉等的罪犯,采用社区组织和矫正机构等方式,进行管理和矫正的工作。
其中,心理调适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社区矫正的对象因为犯罪行为受到法律制裁,可能会感觉到自卑、愧疚等情绪。
而这些负面情绪容易对矫正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影响矫正效果。
因此,社区矫正工作者不仅需要对罪犯进行法律教育和专项技能培训,更需要注意罪犯的心理调适。
在社区矫正中,心理调适主要包括对罪犯心理状态的观察、心理辅导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适当的心理辅导和疏导,不仅有助于罪犯情绪的稳定,更有利于矫正效果的提高。
同时,社区矫正工作者也应该关注自身的心理状况,避免因为情绪波动而影响到工作。
总之,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开展矫正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对罪犯心理状态的观察,及时采取适当的心理调适措施,从而提高矫正效果。
2、《浅析社区矫正的必要性与作用》本文从社会安全和人性化矫正两个层面,探讨了社区矫正的必要性与作用。
社区矫正是目前国内外广泛采用的一种矫正方式,其作用和必要性逐渐受到社会的认可。
在社会安全层面,社区矫正具有以下作用。
首先,社区矫正能够有效缓解监狱、拘留所等司法机关的过度拥挤状况,从而减轻司法机关的负担。
其次,社区矫正能够让罪犯更好地融入社会,通过各种手段提高罪犯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减少犯罪再次发生的概率。
最后,社区矫正能够促进社区的稳定和安全,从而提高社会的整体安全水平。
在人性化矫正层面,社区矫正具有以下作用。
首先,社区矫正能够为罪犯提供更加人性化的矫正环境,避免罪犯在监狱等机构中遭受虐待和侮辱。
其次,社区矫正能够更好地保护罪犯的权益,包括监督司法机关是否合法使用相关手段等。
最后,社区矫正能够帮助罪犯更快地回归社会并重建家庭、工作、人际关系等。
综上,社区矫正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能够促进社会安全和人性化矫正,为罪犯提供更加优质的矫正服务,全面提高社会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社区矫正社会调查报告
社区矫正社会调查报告篇一: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被告人姓名XXX调查单位XX市司法局司法所填表日期年月日XX市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篇二:社区矫正调研报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为了解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从20XX年12月23日,我院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相互配合,对被我院判处非监禁刑的部分罪犯进行回访,同时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县建立了社区矫正组织,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检、法、司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在司法局内设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
截止目前,我院共审结非监禁刑事案件29件32人(其中本辖区内9件11人),我院及时将执行通知书、罪犯结案登记表、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都送给县司法局(即县社区矫正部门),并收到社区矫正部门调研报告2份,现在在我辖区社区服刑的矫正对象思想稳定,()人心思进,预计能够尽快地融入社会。
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衔接不够。
被监管人员的法律文书不能及时送达。
调查发现,本地法院和外地法院判决书送达时间均有滞后现象,特别是由外地法院判决的,被监管人员回来后,有的一年多了,我们基层政法单位依然不能掌握。
因此在衔接关节上造成脱管现象的发生。
(二)管理脱节。
作为直接管理被监管人员的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也提出公安事务繁多,难免有顾暇不及的地方,对履行监管职责缺乏相应指导;政法部门的协调也还不够密切。
(1)在对监外执行条件丧失的情况下,如女犯哺乳期满,生病犯人病愈之后,再行收监环节无人管。
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社区矫正是指对已经被判处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管和帮助,使其重新融入社会并恢复正常生活。
为了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情况,本次调研以某市社区矫正机构为对象,对工作人员、矫正对象以及相关社区居民进行了访谈和问卷调查。
二、社区矫正工作概况:根据调研结果,该市社区矫正机构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矫正对象的接收登记、风险评估、矫正计划制定、监管执行等环节。
目前,该机构共有50名工作人员,负责监管500名矫正对象,每人平均负责10名。
三、社区矫正工作效果: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了解到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大多数矫正对象在参加社区矫正后,能够逐渐重返社会、找到工作,并建立了新的社会关系。
同时,也有少部分矫正对象存在再次犯罪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措施和社会帮扶。
四、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收集到了工作人员、矫正对象以及相关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了以下问题及对策:1.监管措施不够严密:建议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巡查和监控,确保其行为符合规定,并加强对矫正对象和其家庭成员的心理辅导和社会帮扶,减少再次犯罪的风险。
2.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困难:建议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同时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促使其更好地理解和接纳矫正对象。
3.社区矫正机构人员数量不足:建议增加社区矫正的财政投入,增加工作人员数,以更好地实施监管和帮助。
五、结论:通过本次调研可以看出,社区矫正工作在改造和帮助犯罪分子重新融入社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性,需要加强监管措施、完善矫正对象的帮扶措施以及增加工作人员数量等。
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再次犯罪的风险,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行刑方式,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罪犯进展改造,极大地降低了行刑本钱,防止了监禁改造的“穿插感染〞,更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立。
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社区矫正调研报告一: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展调研,调研组先后到乡镇、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走访、座谈的方式深化理解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根本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xx年下半年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实在加强指导;司法行政机关详细组织施行,工作扎实有序;公检法等部门各司其职,衔接配合默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格局初步形成,整个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效比较明显。
截止20xx年十一月底,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90名,在册矫正对象350名,440名矫正对象依法解除矫正。
目前,全县共有15个司法所,39名工作人员,10名大学生村官协助工作,422名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做法近年来,我县社区矫正在组织机构、队伍建立、教育管理、健全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平安常山〞、“法治常山〞建立,为建立文明和谐新常山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1、党政重视,强化组织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实在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将其列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指导为主任,县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建立了由公、检、法、司4个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提出“各方协调、多家统计、集中核对、强化管理〞的衔接方式,催促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各乡镇成立了以副书记为组长,各相关单位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
乡镇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乡镇社区矫正调研报告乡镇社区矫正调研报告可能还有很多人不知道社区矫正是什么意思,这是个新的政策,社区矫正是针对非监禁犯罪服刑人员实施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相对司法行政机关而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希望由资料站为您准备的乡镇社区矫正调研报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乡镇社区矫正调研报告一:近年来,泽州县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依法规范、稳妥推进”的工作方针,坚持“日常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思想教育与劳动改造相结合、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正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适时奖惩相结合”,认真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确保了无一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促进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
截止今年八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12人,解除社区矫正102人。
在教人员210人。
其中:缓刑188人,管制13人,监外执行7人,假释2人。
机构健全,方案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稳步前进建立完善了县、乡镇、村三级矫正组织络。
在县一级,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县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具体的办事机构,在全县上下形成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体系。
同时,制定出台了社区矫正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对各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狠抓落实,促进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稳步推进。
严格教育,强化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社区矫正是针对非监禁犯罪服刑人员实施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相对司法行政机关而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为此,县司法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办法”的要求,在教育上下功夫、在管控上动脑筋、在矫治上求创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一是因人施“矫”,努力增强矫治的针对性。
为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根据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个人成长经历、案情、认罪态度、就业情况和家庭状况以及犯罪刑种、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因素因人施矫。
针对每个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思想状况制定矫正方案,按照矫正方案,运用学习教育、劳动改造、帮困解难、心理辅导等手段,采取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使矫正工作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区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3篇
区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3篇区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第1篇为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近日我们组织专人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调查研究,有关情况如下:一、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总体情况20xx年,我区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
几年来,社区矫正工作本着"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工作方针,按照"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社会管理"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有效途径,以抓基础,定制度,强管理,显实效为重点,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确保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自全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0人,解除矫正74人,现在册矫正人数46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委托调查12人。
我区现有一个基层司法所(老庄子司法所),负责空港城开发区和老庄子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的社区矫正工作由其本单位管理。
为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实施,我们采取业务练兵、岗位学习为主,到丰润、路南等先进县区参观见学等形式强化业务学习,明确职责,从思想上不断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履行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基础。
20xx年社区矫正实行新的档案管理办法后,我们严格执行审前调查评估、交付与接收、矫正实施、解除矫正、档案归档等整个工作流程,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案,针对不同对象个体特征,制定矫正方案,坚持周联系月汇报,让每个监管对象服从监外执行的纪律,积极主动地配合社区矫正机关的监督管理。
抓好帮教措施的落实,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对象,关心其生产、生活,使之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能安心进行矫正,有效的防范了矫正对象再犯罪。
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缺少专门机构和人员。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基层社区矫正由司法所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管理。
受管理体制的制约,我区仅有一个基层司法所,即老庄子司法所,负责空港城开发区和老庄子镇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的社区矫正工作由其本单位管理。
社区矫正规范执法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规范执法调研报告社区矫正规范执法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社区矫正是我国刑事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对犯罪人员进行社区矫正,使他们能够逐渐恢复为社会的一员。
社区矫正的规范执法是保证矫正效果的关键,因此需要对社区矫正规范执法进行调研,以了解当前的执法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调研方法和范围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选择了某市的几个社区矫正机构作为调研单位。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社区矫正民警进行,实地访谈主要针对受矫正人员及其家属、社区矫正民警和相关社会组织进行。
三、调研结果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目前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存在以下问题:1.执法标准不统一:不同社区矫正机构对于矫正对象的标准不一致,导致执法过程中的差异化对待。
这不仅会给受矫正人员带来混乱,也会降低社区矫正工作的公信力。
2.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部分社区矫正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过度或者不作为的情况。
一些民警对于矫正对象的了解不够深入,导致执法的不准确性和不公正性。
3.监管措施不严格:社区矫正机构在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管时,存在一定的宽松管理现象。
一些矫正对象并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到,甚至没有正常履行矫正义务。
4.对矫正对象的帮教不足:社区矫正机构对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存在欠缺。
一些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没有得到有效的心理辅导和职业培训,导致他们无法逐渐融入社会。
四、改进措施1.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各地社区矫正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明确对矫正对象的要求和处理方式,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社区矫正机构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
同时,加强对矫正对象的了解,保证执法过程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加强监管措施:社区矫正机构应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对未按规定报到的矫正对象进行严格处理,确保其按时按地履行矫正义务。
4.加强帮教工作:社区矫正机构应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提供心理辅导和职业培训,帮助他们有效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社会实践调研报告一、社区矫正的概念及发展历程社区矫正,是指对被判处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取保候审的罪犯及时进行言传身教,引导其积极改正罪恶行为,并辅导其参与社会积极活动的一种刑罚形式。
社区矫正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至20世纪初,由于我国改革开放的政策,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和壮大,不断地推出多项有针对性的政策。
二、社区矫正的工作方式及组织结构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包括监督管理、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重建等多种形式,其中监督管理占据着核心地位。
社区矫正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了社区矫正中心、矫正所、矫正站等机构。
这些机构通过对被判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等方式来对其进行矫正,以期望达到社会秩序、安定的目的。
三、社区矫正的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对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不够及时、有效;二是对矫正对象的职业技能培训不够,导致其求职就业困难;三是社区矫正机构缺乏足够的专业人员来对被判刑人员进行矫正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加强对被判刑人员的心理辅导,并设置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同时增加社区矫正机构的专业人才。
四、社区矫正的成效及未来展望尽管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其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通过社区矫正工作,一些被判刑人员得以不再犯罪,有的还能够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未来,我们希望社区矫正能够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方式,提高对被判刑人员的矫正效果,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结语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我们相信随着相关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以及社工人员的不懈努力,社区矫正工作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社会治安稳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形式,它旨在通过社区化的方式,将刑罚执行对象引导回社会,使其能够重新融入社会,恢复正常生活。
社区矫正不仅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也是一种社会治理方式。
它对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因此,对社区矫正进行调研是十分必要的。
一、社区矫正的意义和作用社区矫正为刑罚执行提供了更为灵活的方式,也为罪犯的改造和复员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条件。
社区矫正通过引导罪犯回归社会,减轻了监狱的压力,提高了刑罚执行的效率。
同时,社区矫正也能够缓解社会矛盾和压力,增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现状目前,社区矫正在我国已经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是,社区矫正的执行状态和质量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社区矫正机构和人员的建设还不够完善。
其次,社区矫正的监管和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和挑战。
最后,社区矫正的执行效果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社区矫正的改善与发展为了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和方法。
首先,应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人员的建设,完善现有制度和规范,加强培训和素质提升。
其次,需要优化社区矫正的监管和管理机制,提高社区矫正的执行质量和效果。
最后,应加强社区矫正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和支持度。
四、总结社区矫正是一种创新的刑罚执行方式,对于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社区矫正的改善与发展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和挑战。
我们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政策指导,为社区矫正的改善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范文4篇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范文4篇一、基本情况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启动后,迅速在我市两个试点区展开。
从两个区的开展情况来看,基本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思想认识到位。
两城区被确定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市(区)后,区委、区政府均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
两个区司法局均制订了严密的计划,确定了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并派专人随省厅和市局同志一起到兄弟单位进行了学习考察。
(二)领导机构健全。
目前,两城区的33个街办(乡镇)都成立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
(三)社矫工作者队伍加强。
两城区各司法所多是一人所,为适应工作需要,两城区采取聘用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办法,选聘具有法律经验、心理学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员充实到社矫办公室,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同时,还积极挖掘社区资源,发动退休老干部、知识分子、有威望的同志加入到社区矫正志愿者行列,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
目前,两城区33个街办(乡镇)司法所共有专职人员33人,社矫辅助人员39人,社矫志愿者147人。
(四)工作措施有力。
两城区各司法所均能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
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街道(镇)、社区(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制度上,两个区都出台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方案)》、《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矫正对象须知》等规章制度,力求工作规范。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矫正试点期间两个区共117人接受社区矫正,经过矫正工作人员扎实有效的矫正帮教,没有发生一起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现象。
矫正对象能够较快地融入社会,部分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还走上了致富路。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看,目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共5篇)
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共5篇)第一篇: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市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思考社区矫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行刑方式,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罪犯进行改造,极大地降低了行刑成本,避免了监禁改造的“交叉感染”,保证了社区矫正人员家庭和社会关系不受破坏,学习、工作、生活不受太大影响,更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服务,既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内在要求。
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现状(一)基本情况。
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于**年开始试点,**年在全国试行,湖北省作为全国的第二批试点省份,于**年开始试点。
我市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地区,于**年在孝南区广场街进行试点,**年在全市全面推行。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和市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按照“提认识,建机制,增投入,夯基础,重创新,强队伍,勤督办,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克服困难、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截止今年6月30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人,累计解除矫正**人,累计重新犯罪*名,现在矫**人,其中重点人员**名,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全市共建有矫正宣告室16个,心理咨询室7个,教育基地20个,社区服务基地55个,技能培训基地4个,就业安置基地6个。
累计开展集中教育35000人次,开展心理辅导280人次,技能培训54人次,扶贫帮困382人次,落实奖惩措施**人次,其中*人收监处理。
(二)工作特点1、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建成。
我市市县乡三级均成立了由党委、政府领导任组长,公检法司等2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80%的村、社区设有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了自上而下、组织健全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网络,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社区矫正调研报告一、背景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社区服务和监管,帮助犯罪人员实现重新社会融入,降低再犯率,减少监狱人员的负担。
然而,社区矫正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在这里进行一次实地考察和调研,以便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
二、调研过程我所在的调研团队对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我们走访了当地的社区矫正办公室、矫正人员住所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与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民众、矫正辅导员等进行了访谈和问卷调查。
三、调研结果1. 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意识普遍存在缺乏。
调研发现,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对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自身的责任感认识不足,对于矫正目标和矫正措施的落实存在偏差。
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2. 社区民众对社区矫正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
调研发现,由于对犯罪人员的恐惧和对社区安全的担忧,部分社区民众对社区矫正持有负面看法。
需要加强社区矫正宣传工作,增加社区民众对社区矫正的了解,消除抵触情绪。
3.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监管力量不足。
调研发现,由于社区矫正人员数量不足和监管力量不强,导致社区矫正的监管工作存在疏漏和盲区。
需要增加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监控和管理。
4. 社区矫正的社会支持体系不健全。
调研发现,社区矫正人员在融入社区过程中,往往面临生活、工作、教育等方面的困难,现有的社会支持体系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
需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的社会支持体系,提供必要的援助和帮助。
四、建议和对策1. 对社区矫正人员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矫正工作的有效进行。
2. 加强社区矫正的宣传工作,增加社区民众对社区矫正的了解,减少对社区矫正的抵触情绪。
3. 增加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监控和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进行。
4.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的社会支持体系,提供必要的援助和帮助,帮助矫正人员实现社会融入。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4篇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4篇*目录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社区矫正工作推进情况调研报告司法局社区矫正相关问题调研报告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的新生事物,也是世界刑罚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体系,推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发挥政协的参政议政职能作用,县政协社法委组织相关委员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走访了司法局、镇乡(街道)、社区等部门,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赴兄弟县(市)区进行考察学习,通过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考察学习,形成以下意见建议: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XX年4月,遵照省市工作部署及要求,我县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由公安转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在先期完成丹西街道试点的基础上,于同年5月份在全县铺开,至今已3年有余。
三年来,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通过司法等职能部门、各镇乡(街道)、社区(村)的共同努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较大的成绩。
截止XX年6月底,共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716人,解除社区矫正482人(其中再犯罪3人,收监4人,移送1人,死亡2人),建立教育基地18个,公益劳动基地20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4056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150人次,开展心理咨询214人次,公益劳动3926人次,帮助3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581名矫正对象落实责任田,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204人次,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控制在0.8%以下。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显着成效主要表现在:1、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更加健全。
县里成立了象山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在县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作为县矫正委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全县18个镇乡街道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的农村、社区也都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了县、镇乡(街道)、村三级工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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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调研报告4篇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的新生事物,也是世界刑罚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体系,推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发挥政协的参政议政职能作用,县政协社法委组织委员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走访了司法局、镇乡、社区等部门,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赴兄弟县区进行考察学习,通过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考察学习,形成以下意见建议: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XX年4月,遵照省市工作部署及要求,我县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由公安转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在先期完成丹西街道试点的基础上,于同年5月份在全县铺开,至今已3年有余。
三年来,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通过司法等职能部门、各镇乡、社区的共同努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较大的成绩。
截止XX年6月底,共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716人,解除社区矫正482人,建立教育基地18个,公益劳动基地20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4056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150人次,开展心理咨询214人次,公益劳动3926人次,帮助3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581名矫正对象落实责任田,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204人次,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控制在%以下。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显着成效主要表现在:1、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更加健全。
县里成立了象山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在县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作为县矫正委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全县18个镇乡街道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农村、社区也都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了县、镇乡、村三级工作框架。
县司法局积极协调人事部门加强司法所建设,确保每个司法所有1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并按矫正对象与社区志愿者1:1的要求组建了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形成了县、镇乡两级监管帮教网络。
2、社区矫正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及《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执行、监管、考核、解除等五个环节,制定了报到管理、定期排查和动态分析报告、分对象走访、异地委托管理、跟踪管理、应急管理、特殊时期重点对象监管安全和矫正对象报告、计分考核、矫正执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严格规范,认真落实,使社区矫正工作有章可循,行之有序。
建立了矫正对象电子信息数据库。
落实了“一人一档”台账,把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形成文、表册材料存入档案,以此作为行政奖惩和司法奖惩的重要依据;各镇乡司法所建立了一套系统的工作台账资料,公开上墙了社区矫正组织机构、职责任务、工作纪律、工作流程等制度和内容,直观式反映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3、社区矫正工作更富经常性、实效性。
由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之后,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村)干部、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和谈心,使矫正对象及其家属与矫正组织的距离感拉近,进而使矫正组织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矫正对象的真实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经过积极引导和教育矫正,绝大多数矫正对象(包括外出学习、经商、务工的人员)能够做到定期报到和思想汇报,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遵守外出请销假、迁居审批等管理制度,服从监督管理,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积极悔过自新,全县累计收管的716名社区矫正对象中再犯新罪只有3人,再犯罪率不到%,低于全国比例,也低于刑满释放的再犯罪比例。
4、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设施保障更加到位。
县委、县政府专门将社区矫正工作办公经费、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局逐年落实了社区矫正专项经费,县司法局强化了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同时划拨款项为镇乡司法所添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镇乡财政还安排配套资金统一社区矫正谈话室、教育室、档案室的名称布局,改善制度上墙等硬件设施的设置,有力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处于试行、探索阶段,再加上主客观各方面的因素,尚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执法依据不足,工作措施手段有限。
目前我国在《刑事诉讼法》第157、158、159条中都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监管对象交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在现行法律中无论是基本法律还是其他法律,都没有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样出现。
虽然两高两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通知,但这个文件,对社区矫正对象约束力不强,致使一些监管活动无法落实,从而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例如石浦镇一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报到之后,就不见人影,不接受正常性矫正管教,司法所无法直接对其实施强制手段,显得十分无奈和被动。
因此,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条件下,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尚需寻找执法部门配合办法和工作措施。
2、工作力量不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司法所是基层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但从司法所的设置、人员配备、编制现状看,都存在问题。
在司法所的设置上,全县18个镇乡目前虽都设立了直属司法所,但其中13个司法所是刚于今年七月底由镇乡内设司法所改设为直属司法所,管理体制尚需进一步理顺。
在人员配备、编制上,各司法所虽然都配置了工作人员,但一人一所就有9个,人员紧缺,力量不足,甚至有3个所没有公职人员。
按有关规定“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应是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
同时,许多司法所人员由于编制在镇乡,很少能单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往往兼职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信访民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还经常会被镇乡领导指派去从事其他工作。
因此,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
社会矫正工作志愿者参与者少,渠道窄,难以满足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
而且绝大多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尤其是那些社区(村)干部和社会志愿者,法律、社会学、心理学等矫正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欠缺,没有接触过刑罚的执行工作,缺乏管理矫正对象的实践经验,难以适应多样化的矫正工作。
3、衔接机制不健全,容易发生脱管现象。
由于现行法律对社区矫正的规定出现空白,在法院判决书中未能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改造的样,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检、公、司等部门之间的衔接制度还很不完善。
第一,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在移送法律文书过程中存在不及时到位的现象,从而造成没有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矫正期限不明,执行矫正没有依据或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那种固有的传统刑罚执行观念得到扭转;使那些“放虎归山”、“养虎为患”的错误观点得到纠正;使以人为本,文明、理智和人道的现代刑罚执行理念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性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有效的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理解、关心、支持,从而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行刑方式,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罪犯进行改造,极大地降低了行刑成本,避免了监禁改造的“交叉感染”,更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服务,既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内在要求。
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现状(一)基本情况。
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始试点,XX年在全国试行,湖北省作为全国的第二批试点省份,于XX年开始试点。
孝感市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地区,于XX年在孝南区广场街进行试点,安陆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在全市全面推行。
近年来,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级社区矫正组织按照“提认识,建机制,增投入,夯基础,重创新,强队伍,勤督办,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目前,安陆市在矫人员260人,累计接收469人,解矫209人,总体上”管控”得力,做到教育管理常规化,档案文书标准化,监管帮教人性化,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为维护安陆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工作现状。
当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总体薄弱,社区矫正组织不很健全,各乡镇虽成立了领导小组,但相应的工作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
司法所是基层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但从目前司法所的编制、人员配备现状看,工作力量与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在司法所的设置上,按国家规定每个所应配3-5人,除社区矫正外还有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责。
安陆市现有16个基层司法所,其中,一人所10个,2人所6个。
在工作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基层司法所认真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工作。
一是严把接收环节。
所有到市局报到的矫正对象,除携带法律文书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2张照片,由市局统一设计并印制了矫正通知书、送达回执,确保了服刑人员都能按时按要求到指定司法所报到。
二是逐人建立档案。
通过全国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各所把所有矫正人员的档案信息资料全部录入管理系统。
各司法所根据矫正人员提供的基础资料,逐人建立纸质档案,确保电子与纸质档案同步相符。
在实践中,从大体情况看,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基层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承担,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矫正网络。
虽然社区矫正工作在吸纳社会志愿者、整合社区力量帮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仍处于构思起步阶段居委会成员和矫正对象单位及近亲属作为矫正小组的成员,责任心不强,成立的矫正小组大部分均没有尽到小组的职责,矫正小组人员素质也有待提高。
(三)监管情况。
虽然我国制定了一些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但是关于社区矫正的执行权问题却是一片空白。
我国《刑法》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判决的内容不同,刑罚分别由公安机关、监狱、人民法院执行。
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没有正式法律予以明文规定。
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司法行政部门只赋予了义务,并没有给予作好此项工作的权利,社区矫正属于一种行政执法,也代表法律的严肃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没有定位,无统一着装,无执法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