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的卷二卷三民法口诀概要
民法典的口诀顺口溜
民法典的口诀顺口溜以下是几个关于民法典的口诀顺口溜: 1. 民法典总则编:
权利义务要平等,的基本原则记心间。
保护债权人,兼顾债务人,
公平合理是精髓。
2. 民法典合同编:
合同订立要合法,内容明确双方责。
履行方式要得当,违约责任要承担。
合同纠纷找仲裁,诉讼也有保护权。
3. 民法典人格权编:
生命健康权第一,隐私权名誉权随后。
肖像权姓名权保护,知识产权也要尊重。
4.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结婚离婚要合法,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清。
子女抚养权纠纷,法律援助来帮忙。
5. 民法典继承编:
遗产继承顺序定,配偶子女父母同。
遗产分割要合理,继承人有责任承担。
6. 民法典物权编:
共有财产平等分,瑕疵财产不能占。
善意取得有保障,抵押权也要依法实现。
7.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侵权行为要承担,责任明确好处多。
侵权赔偿要合理,受害人有权要求追偿。
以上是几个民法典的口诀顺口溜,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记忆和理解民法典的内容。
民法总则精炼版(口诀)
民法总则精炼版(口诀)读者朋友们,新年好!今天,我们不妨换个方式,以一种新的姿势打开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精炼版(口诀)体系民总就像公因式,原则抽象规则细;学习民法先民总,适用法律先具体。
民法总则十一章,二零六条全呈现;基规附则分首尾,自法非法主体三。
权利行为是核心,代理制度责任篇;诉讼时效后期间,民总体系基本完。
第一章基本规定民事主体人身财,民法保护不侵害;平等自愿须公正,秉持诚信不背俗。
生态保护新主张,核心价值观其间;有法依法无法习,属地管辖是常理。
第二章自然人从生到死有权利,胎儿利益亦考虑;十六同时还有八,行为能力三分法。
限制行为效未定,法定代理可追认;行为相适应有效,纯获利益也例外;完全能力都可行,无能只能监护代。
精神病人亦分类,行为效力有无待;宣告限无为保护,状态好转可恢复。
父母监护乃法定,死后监护有区分;协商遗嘱无不可,指定起诉解争议。
尊重被监真意愿,擅自变更不免责;民政部门可兜底,提前书定亦可行。
监护须为被监好,侵害行为可撤销;父母子女天然生,撤销亦须负责任。
宣告失踪为两年,战争结束特殊算;提起宣告无顺序,财产代管解争议。
宣告死亡四、二年,意外证明即时宣;财可继承人可婚,重新出现仅财还。
个体工商与农包,责任分担要区分;个人经营个人负,家庭经营家庭担;无法区分算家庭,名户实个算个人。
第三章法人章法人独立依法成,名章财产有住所;法表行为归法人,担责遇错可追偿。
合并分立责任特,清算注销才完结;清算义务要履行,造成损失须担责。
分支机构法可为,责任承担亦可分;设立成功法人责,设立不成归个人;个人名义为法人,他人可选法或个。
营利法人为营利,机构分为权执监;出资权利莫侵权,对内对外须保障。
关联关系莫滥用,独立面纱可刺破;决议相关若违法,可予撤销善不变。
非营法人为公益,事业基金社团服;登记与否定成立,法人章程有目的。
决议相关若违法,可予撤销善不变;法人终止财不分,公益事业要继续。
机关集体自治体,特别法人成立起。
民法口诀
民法口诀(一)1.简单形成权的魅力,是一方说了算。
2.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的拒绝权。
3.可以默示的方式行使形成权。
4.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是支配权。
5.鱼或熊掌——选择权。
6.鱼或熊掌——选择之债。
7.法律规定+事实=法律关系。
(二)1.法律行为是合法的意思表示行为。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3.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
4.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区分合法与非法行为。
5.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
6.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事实行为也引起物权变动。
7.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
8.依法律行为取得,是传来取得;依事实行为取得,是原始取得9.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事实行为不能附条件。
10.法律行为可以撤销;事实行为不能撤销。
11.法律行为三分法;事实行为亦可三分法。
12.抛弃是法律行为;先占是事实行为。
13.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无偿委托是法律行为。
14.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
15.行为引起物权变动;事件亦引起物权变动。
16.条件可能发生;期限必然届至。
17.只能代理法律行为;不能代理事实行为。
18.委托是双方法律行为;委托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
19.行使形成权的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
(三)1.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权利能力纵横平等;行为能力纵横不同。
3.民事权利可以抛弃;权利能力不能抛弃。
4.宣告死亡有顺序限制;宣告失踪无顺序限制。
5.宣告失踪,离婚必然胜诉。
6.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然消灭。
7.人鬼情未了,再嫁水不收。
8.以所有权出资形成共有;以使用权出资不形成共有。
(四)1.法人独立责任;非法人组织非独立责任。
2.滥用与混同,揭开公司的面纱。
3.分立与转投资;责任大相径庭。
4.始于设立登记,终于注销登记。
5.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
6.代表机关由一个自然人充任。
7.分支机构不是法人机关。
司法考试民法速记口诀
司法考试民法速记口诀(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司法考试民法速记口诀(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民法基本原则记忆口诀
民法基本原则记忆口诀民法可是咱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解这些基本原则,就像给自己的人生加了一层保护膜。
今天咱们就来轻松聊聊这些原则,顺便给大家总结几句简单易记的口诀,保证让你在法律的海洋中游刃有余!1. 合同自由原则1.1 随心所欲,签合同首先,合同自由原则可谓是民法的“老大”。
咱们想跟谁做生意、签合同,完全凭自己的心意,谁也不能强迫你。
就像吃饭一样,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别看菜谱的光顾着流口水!只要双方自愿,事情就能顺利进行。
1.2 不受束缚,随意决定这时候记住一句话:“愿者上钩”。
只要你和对方达成一致,法律就会站在你这边。
无论是签字画押,还是握手言欢,大家的意愿最重要。
不过,小心哦,不要随便跟人家打擦边球,合同内容可得认真琢磨,别让自己吃亏。
2. 诚实信用原则2.1 说话算数,做个老实人咱们接下来说的就是诚实信用原则,这可不是空口白话,而是生活中的“黄金法则”。
你答应了别人的事,就得守信,不然可就掉价了!有句话说得好:“诚实为上,诚信为王。
”这不仅是在法律面前,也是在生活中立足之本。
2.2 相互信任,团结一心想想,咱们平时和朋友交往,真心实意才能走得远。
法律也一样,大家相互信任,才是最稳的根基。
比如说,买东西的时候,商家如果不诚实,那你可就要小心上当了。
说到底,做一个有信用的人,真的是给自己加分。
3. 公平原则3.1 公平公正,不能偏心再来聊聊公平原则,这可是咱们社会的基石。
在民法中,所有的权益和责任都得公平对待,不能光想着自己。
这就像打麻将,大家都得平等出牌,不然可就有人要闹了!3.2 人人平等,大家开心公平不仅仅体现在法律上,也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说,朋友聚会,大家分摊费用,谁也不能吃亏。
这种公平的精神,不仅能让关系更加融洽,也能让大家都心里舒服。
生活要有公平,法律也得讲究平等。
4. 保护弱者原则4.1 弱者有依靠,人人有责任在法律中,保护弱者原则是个温暖的存在。
咱们得记住,弱者是需要社会的保护的,法律自然也不能袖手旁观。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BT6〗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民法口诀完整版
国家司法考试复习:民法口诀完整版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民法口诀
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五、五个典型身份关系:婚姻;收养;监护;亲权;亲属权。
法考民法记忆口诀
法考民法记忆口诀
法考民法记忆口诀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口诀:
1.“重婚同居暴虐遗,赌博吸毒两分居,失踪生育致婚离”:这是关于离婚法定情
形的口诀,可以帮助记忆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2.“一物数卖不动产,登记>交付>合同先;动产转移看交付,特殊登记普通钱”:
这是关于一物数卖情形的口诀,可以帮助记忆在不动产和动产一物数卖时,权利优先顺序的规则。
3.“抵押设立要牢记,动产合同房登记”(区分物权设立:动产交付房登记):这
是关于抵押权设立的口诀,可以帮助记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的区别。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口诀,如“除斥期间欺诈胁迫仅1年,重大误解90天,期间最长是5年”、“合同无效的情形是违法缺德无民事,恶意串通假表示”、“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是限民不能独立实施和无权代理”等。
这些口诀都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记忆和理解民法的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口诀只是辅助记忆的工具,不能替代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和掌握。
在备考法考时,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案例进行学习和分析,全面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应试能力。
民法口诀完整版
国家司法考试复习:民法口诀完整版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民法记忆口诀(原来民法可以这样简单)
民法记忆口诀(原来民法可以这样简单)民法记忆口诀(原来民法可以这样简单)侵权先论有无错,一般侵权用过错,特别侵权无过错,双方无错用公平。
侵权属法定之债,侵犯法定/绝对权,单方施不法行为。
一般侵权构成件:损害事实客观存,违法行为有因果。
过错适用客观标(准),故意重大一般(过)失。
适过错(原则)一般侵权:行为能力主体一。
过错行为过错责(任),责任(要件)免责(事由)相统一。
见义勇为大家为,一般侵权(人)先承担。
无侵权人无力赔(偿),受益人适当补偿。
免责事由常法定,不违法(律)公(序良俗)可约定。
参照排除犯罪性(事由),授权防卫与避险,自助受害人同意,不可抗(力)过错(受害人+第三人)意外。
第三人故意重大(过失),完全过错可排除。
受害人有错自负,双方都错过失(相)抵,过失相抵范围广,(特殊侵权)无过错责(任)重(大过错)相抵,法院可以职权定。
共同加害构成(要)件:多人过错直接(结)合,致害同一有因果。
直接结合连带责,间接结合按份责,违法阻碍要记牢。
教唆帮助施侵权,参照共犯来解决。
共同危险(不知)何人侵,一起承担连带责,举证无因果(关系)免责,对外连带内按份。
共同诉讼不可分,部分免除全部减,法院应告知后果。
特殊侵权无过错(责任)职务侵权法人替(代责任),利用职务就认定。
擅自委托违(反)禁止,法人并不担责任。
雇员侵权雇主替(代责任),故意重大(过失)连带责,雇主事后可追偿。
授权以内(与履行职务)内相联,擅自委托违(反)禁止,雇主应该担责任。
一般雇员第三人,雇员过错共(同)被告。
雇员工伤无过错(责任),同时请求第三人。
雇主赔偿可追偿,发包(人明显)过错阿要连带。
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赔偿)劳动争(议),仲裁不服才起诉,应参加未(参加保险)用工伤。
义务帮工被帮赔,明确拒绝不负责,硬要受伤予补偿,故意重大(过失)连带责。
高度危险故意免,重大过失可以减。
污染环境3年期,不可抗力采(取)措施,受害/第三人错免,行政处理民诉选。
司法考试民法速记口诀
1.司法考试民法速记口诀(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司法考试民法速记口诀(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法律之民法记忆口诀
法律之民法记忆口诀民法是实体法,相对其它学科理论性更强一些,难度更大一些,所以要求考生在民法上较其他部门法需要花费更多时间。
下面由店铺给你带来关于法律之民法记忆口诀,希望对你有帮助!法律之民法记忆口诀1.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二)自愿原则(三)等价有偿原则(四)公平原则(五)诚实信用原则(六)公序良俗原则【记忆口诀】自平城等公公【口诀解读】来自平城的一位女子正在等自己的公公。
在本口诀中,华图小编还是采用打乱顺序重组、截取重点的方式,把众多知识点串联在一起,形成朗朗上口的一句话。
自——自愿原则平——平等原则城(诚)——诚实信用原则等——等价有偿原则公——公序良俗原则公——公平原则法律之民法记忆口诀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年龄及其精神状况,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X≥18 18>X≥10 X<10精神状况且正常或间歇性精神病人或完全精神病人其他18>X≥16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他的民事活动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但在实践中,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在考试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一直是考试的一个重点,但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重中之重,经常会出一些混淆你的视线的题目来考察你,比如17周岁就是一个常考的知识点,那我们怎么来辨别呢,华图小编有妙招。
【记忆口诀】年岁已18,完全已成人,脑门没问题;16到18自己赚钱自己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口诀解读】本口诀的编写技巧是理解性的记忆及重点词汇来进行编辑。
年岁已18,完全已成人——年龄已满18周岁。
脑门没问题——且无精神病即正常。
16到18自己赚钱自己花——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 、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 ,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
〖BT6〗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民法考试学习口诀
民法考试学习口诀序民法三卷三十四概述自然和法人民事行为加代理时期物权所有权共有用益担保物占有以下债四章十三十四概履行保全担保移消灭合同订立和履行变更解除之责任转移财产完成果提供劳务和技术不当得利无因管著作专利商标权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定遗嘱和遗赠遗产处理人身权侵权行为要记清第一章民法概述民法根源找罗马个人利益为核心平等自治为理念当事之间位平等民法调整两关系财产人身要平等人格人身不可分生命身体和健康姓名肖像和名誉荣誉隐私精神性法人有限人格权名称名誉和荣誉身份关系自然人不得抛弃和转让财产关系有价值当事身份非官方不能支配不能算人身物质非财产财产关系分两类支配型与流转型支配物权知识权流转财产谓之债民法原则有五个平等自愿和公平诚实信用不欺诈权利滥用要禁止民事法律之关系权利义务为内容人身财产两关系主体具有私人性内容私权私义务产生具有自治性民事法律之关系主客内容三要素主体享权担义务民事能力分两种民事权利是资格行为能力自行为民事客体有三类智力成果物行为物能支配并控制存在还有效用性行为通常称给付智力成果是财富民事权利有界限不同标准可分类依照利益为标准划分财产人身权效力特点为标准支配请求形抗辩支配权有排他性人身物权知识权请求他人为不为债权典型请求权单方意思形成权撤销追认和抵销抗辩阻止请求权不安先诉同履行依照效力和范围划分绝对相对权绝对相对不特定相对仅为特定人依其地位做划分主从原权救济权民事权利需救济公力私力两方式公力救济行诉权自力救济靠自己私力救济不滥用现实危险破例用民事义务应履行不同标准划类型以其产生原因分法定约定两义务法定民法作规定约定意思要遵守基于诚信作延伸基本附随两义务民事责任即义务广义包含强执行应有义务不履行公力救济担责任承担责任十方式停害排除消危险返还恢复修重换赔偿支消复道歉民事法律有事实事件行为两大类事件意志无关系行为又分两表意民法之物三特征客观存在是第一能够支配和控制具有效用有价值物的分类六大项第一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人有限制公示方法亦不同用益物权不动产不设质权留置权不动产间可相邻地域管辖有规定第二特定与种类第三可分不可分消耗或者不可耗主从原物与孽息孽息物归原所有转让之时一并转货币属于种类物占有所有二合一有价证券是权利记名或者不记名常见票据和债券股票提单和仓单自然规律自然人公民宪法有规定出生之时死亡止民事权利终身有出生时间户为准没有户籍出生证民事权利死亡止医学标准作认定行为能力有三种完全限制无能力十八以上成年人十六十八看劳动十周以上为限制十周以下无能力精神病人医学定人民法院可宣告久住意思经常住中心生活是住所一般户籍为住所经常居住视住所连续居住一年上经常居住为住所户籍迁出未迁入原籍所在为住所监护针对未成年还有成年精神病监督行为管财产多数发生亲属间监护方式分三种法定指定和委托法定监护法规定父母第一顺位人父母无力无能力祖辈兄姐和亲属朋友父母之单位居委村委和民政监护成年精神病配偶父母成子女近亲病人之单位居委村委和民政法定监护有争议法定机关来指定未成年人除父母成年精神任何人指定监护两机关住所居委或村委不服指定三十日法院起诉作裁定委托监护是意定可以全权或限权委托不可推责任另有约定可除外被委托人确有错承担连带赔偿责监护不力致损害监护之人要担责本人财产去支付不足部分监护补单位尽到监护责谁受损失谁倒霉监护终止五情形被监护人全能力监护被监一死亡监护之人丧能力协商诉讼辞监护申请法院来撤销宣告失踪法院宣仅对完全能力人下落不明已二年音讯消失次日算战争期间失踪人战争结束之日算利害关系人申请公告三月作判决确知下落或复出本人利害申请撤下落不明已四年或者意外满二年以诉为之作申请申请之人有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第二父母和子女第三兄姐双祖外最后其他权利人公告一年或三月判决方式宣死亡重新出现未死亡申请再经法院判配偶未婚自恢复再婚以后不恢复收养关系仍有效不受撤销之影响继承受赠或其他取得遗产要返还善意取得第三人免返原物代补偿个体工商经营户依法成立起字号农村承包经营户设存终止不登记个人合伙两公民合伙经营共劳动按照协议去提供资金实物或技术依照合同来形成债务无限连带责投入财产统管用共有共管共决定大政方针期变更接纳新的合伙人依照合同来约定或者全体都同意加入合伙要担责与原合伙负同责重大事由不得已声明退伙可自由死亡或者宣告亡约定继承不在限宣告限制无能力破产宣告被除名退伙转让出资额其他优先受让权合伙期间有债务清偿责任不免除出资实物可取回确有困难折价退个人合伙可终止约定期限已届满一致同意再合伙新的合同又出现一致同意作终止目的已达不可达勒令终止或解散破产合同失效力合伙终止要清算合伙之人或指定清理资产交税金清偿债务受债权退还出资分剩余依照合同来处理没有合同按多数清理完毕要登记法人享权担义务大陆法系特有制依法成立有财产名称机构有场所法人管理要分类企业法人是第一机关法人直接设事业单位有资格社团法人非营利法律要件要齐备个人会员五十人单位不少三十个全国团体十万元地方不少三万元依照设立之基础分为社团和财团社团以人为基础财团主要是基金依据目的之性质分为公益和营利按照登记地区分本国法人或外国权利义务两能力成立产生终止灭法人终止要清算不经清算不消灭法定代表代法人职务行为要负责六种非法要担责非法经营超范围隐瞒事实虚作假抽资隐财逃债务解散撤销或破产擅处财产未允许变终登告不及时利害之人大损害法人机关四机关意思机关是第一执行机关有理事代表机关自然人刑事强制正刑罚或者正在被通缉未偿债务数额大不得担任代表人法人分支属法人对外意思要授权法人设立法律定变更要去做登记组织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有变化合并分立较严格合并创设和吸收分立新设或存续债权债务要承受法人终止要清算撤销解散或破产破产要依破产法非破民法公司法法人联营三类型法人合伙合同型只享利益不担险保底条款违诚信亏损保底要退回无有亏损重商定名为联营实借贷违反法规应无效出资本金可返还取得利息要收缴另外一方要受罚相当利息之罚款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私行为表示行为要合法意思自治自做主四种特征要记清依据意思表示人单方双方两行为身份行为身份动财产行为财产动有偿给付有对价赠与使用是无偿交付行为为要件分为诺成与实践保管定金和质押依据法律是实践其他双方未约定应当认定是诺成要式行为由法定自由决定不要式依照行为效力分处分负担两行为前后因果为条件分为无因与有因民事行为有效果意思表示是核心书面口头和其他明示表示要遵守文字图表和照片技术用图电数据默示法律有规定推定沉默两形式意思成立受约束不得擅撤或变更意思表示四瑕疵欺胁乘危大误解须有故意和行为因受欺诈陷错误胁迫故意和行为预告危害不正当因受胁迫生恐惧因生恐惧作表示他人危难来利用严重不利违公平重大误解大损失性质严重错表示行为成立有要件共通或者特别件民事行为要生效法定条件要具备行为之人有能力意思真实要合法民事行为附条件合法事实不确定限制发生是延缓效力终止是解除民事行为附期限将来特定能发生无效行为缺要件自始当然无效力七种行为应无效无有能力来实施限制依法不能行欺胁乘危不真实恶意串通损三方违反法律或公益合同违反国指令合法形式掩非法纵观无效之行为不具能力不自由恶意串通损三方伪装行为违法益无效行为不履行损害他人要追缴合同无效或撤销争议条款仍有效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仍有效民事行为要撤销须经审判或仲裁重大误解失公平趁人之危欺胁诈撤销主体受害人除斥期间是一年效力未定四类型无权处分缺代理债务承担不确定限制之人待追认效力未定三效果追认催告撤销权催告追认一个月未作表示是拒绝追认之前可撤销明示方式并善意第五章代理代理要在权限内须有三方当事人民事行为是标的须为本人来计算是否本人为标准直接间接两类型以其产生原因分委托法定两类型本代理和复代理转托之人有责任按照一人或数人分为单独和共同法定代理依法律委托代理要授权重大授权要书面授权不明要连带代理之权禁滥用双方自己和利己代理之权可终止四种情形是例外不知被代已死亡被代继承均承认约定事项完成日已经进行为继承无权代理未授权享有追认拒绝权表见代理三类型第一自始未授权超越权限去代理代理终止又表现表见代理生效果相对人有撤销权第六章诉讼时效与期间时效法定强制间仅仅适用请求权除斥期间是预定权利成立之时算诉讼时效须请求实体权利不消灭一般期间是二年环境损害是三年最长保护二十年特殊时效不受限未定清偿之期限请求之时开始算损害赔偿请求权应视性质去确定时效期间后六月不可抗力可中止法定代理未确定丧失民事行为力已过时效仍有效不足六月补六月时效中断重起算一方请求或同意提起诉讼或仲裁最长时效不在内期限期日和期间属于事件非行为依据有无选择权约定法定和指定期间计算有两种第一自然计算法第二历法计算法三六五年月三十小时计算规定始年月日计下一天人的年龄有例外产生之时起计算最后一天礼拜日休假次日开始算休假之日有变通实际次日为最后截止时间二四时业务活动停止时第七章物权概述物权对抗第三人所有用益担保权物权直接可支配享受权利排他性权利并存相矛盾优先效力要分清优先效力依时间限制物权可优先物权债权相并存物权优先于债权物上请求绝对权损害赔偿可并存民法物权四类型所有用益担保占学理标准来分类自物动产与本权物权变动有原则公示公信要分清动产交付是公示不动登记为条件公信原则使人信符合法定要保护受让之时是善意合理价格作转让应当登记已登记不需登记已交付物权变动有原因民事行为和其他物权取得九大项民事行为最常见时效征没法规定附和混合和加工继承拾得和发现合法建造取物权法院仲裁法文件孽息取得顺自然物权消灭有事实抛弃合同和撤销标的灭失期间满最后一个是混同物权变动三方式意思主义法民法形式主义德民法折中主义瑞士法物权理论萨维尼历史法学创始人物权公示要表现交付登记两方法动产物权设转让交付之时生效力观念交付为便利简易交付合意成受让之人已占有合意成立视交付占有改定有约定出让人占标的物动产物权转让时约定时效生效力指示交付要请求动产现属第三人拟制交付交凭证代替现实物交付不动物权要公示登记以后生效力国有自然不登记不动所在去办理登记机构有限制不得评估不动产不得借检重登记超出职责他行为当事设变转消产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物权之登记合同效力不影响不动产有权属证应与登记簿一致除有证据确错误不动登记薄为准认为登记有错误可以申请去更正书面同意有证据应当予以去变更权利之人不同意异议登记可申请登记之人十五日不起诉异失效力计费按件来收取不得按量或比例预告登记假登记保全物权请求权债权消灭可登记三十日内要申请物权民法作保护自力公力两救济物权保护五请求确认产权复原状返还原物赔损失排除妨碍消危险第八章所有权所有权指有体物绝对排他最完全具有弹力永久性四个内容要记清占有善意或恶意使用性能和用途收益孽息和利润处分权能最核心我国三种所有制国家集体和其他国家所有两大类专有或者法规定矿水海域城土地无限频谱国防产集体所有受保护包括动产不动产私人所有受保护不同个人所有制业主共有建筑物所有之权要区分构造使用独立性出入门户作界定专有部分单享有共有部分要共有区划道路和绿地公所公设物用房车主车库要优先道路车主是共有相邻两个不动产提供便利有条件有利生活便生产团结互助要公平管线安设和通行排险防污不扰人相邻用流截排水光照通风音震动竹木归属可推定按份共有是原则善意取得所有权合理价格已公示拾得遗失要公告六个月内归国家发现埋藏无主物所有不明归国家添附取得所有权附和混合和加工先占财产无依据特别规定要遵循第九章共有共有按份和共同所有之外准共有按份共有最常见按照份额享权利按份共有可处分分出或者作转让其他共有可优先及时告知作表示处分或者大修缮三分之二要同意一人擅自作处分效力待定第三人共有管理共进行保存改良两例外保存单独可进行改良三分二同意按份针对第三人法律规定或明知连带债权和债务承担有权去追偿分割应当按约定约定不明可随时共有分割三形式实物变价或作价可以分割不损值应当实物作分割难以分割减价值折拍变款来分割共同共有共全部处分大修共同意共同共有可消灭只因关系作终止共同共有四大类夫妻共同第一种家庭共有共继承合伙财产第四种第十章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他物权有限期权不动产主要标的是土地占有使用收处分土地承包经营权附和条件对外包家庭不宜四荒地三分之二民同意乡府批准村优先承包经营有期限承包期间需调整成员三分二同意乡府县级农主管两个部门都批准土地承包经营权创设移转两取得承包招拍公协商移转转包换转让流转不超余期限不得用于非农建继承可得经营权创设方式可继承承包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要遵守建设用地使用权标的限于国土地保存建筑构筑物使用他人之土地国有土地来设立划拨出让或流转划拨无偿可取得国家机关军用地城市基础公益业重点扶持能交水出让形式三方式协议招标和拍卖工商旅游商住宅公开竞价拍招标出让合同列条款当事名称和住所土地界址和面积建构附属占空间土地用途使用期出让费用解争议转换出资或赠与登记机关作变更集体土地来设立乡村公益和企业乡村公益要用地县级土管提申请乡府审核县府批依法申请遵法律乡镇企业要用地县级土管提申请按照省级之规定县级以上县府批通过划拨或程序取得用地无期限出让土地有年限居住最高七十年工业科技文卫体综合其他五十年商业旅游和娱乐一律都是四十年使用权人有权利占有使用和处分转换出资和赠与还可抵押或出租划拨取得用地权下列可以转抵租主体公司和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土地使用证还有建筑产权证补交出让签合同其他不得转抵租宅基地的使用权集体组织之成员仅限村民建住宅享有权利要合法他人土地供便利两块土地同存在地役需役不分离权利义务要遵守第十一章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三形式抵押质权留置权目的担保债履行不为收益和使用抵押书面订合同内容包括下几重主债种类和数额债务履行之期限财产名称数质量状况所在和权属担保主债及利息费用违约赔偿金不具内容可补正补正不成不成立公益设施不抵押共有抵押应有效共同共有未同意设定抵押应无效恶意串通损别人可以请求作撤销下列抵押要登记登记之日生效力建筑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协商四荒地正在建造建筑物自愿登记不受限合同生效生效力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或者半成品正在建造船航空交通工具等动产下列财产可抵押抵押人房定着物违法违章建筑物设定抵押应无效尚未办理权属证一审辩论前提供交通运输和机器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船航物招拍四荒经营权房地一并作抵押乡村用地不单抵下列不得作抵押第一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公益目的之设施权属不明有争议依法查扣被监管抵押实现应约定没有约定看顺序实现费用是第一主债利息主债权抵押效力及全部附和混合及补偿抵押财产被扣押有权收取两孽息财产设定抵押权仍可行使处分权仍为他人作抵押再次不超其余额抵押权人要同意仍可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要处理提前清偿或提存仍可出租抵押物不得对抗已登记抵押权人有权利继承赠与不影响已设抵押被查扣抵押权利有效力可以转让抵押物也可他人提担保债务之人不履行协议折价或拍变协议不成可起诉不足部分仍可偿灭失毁损或征用保赔补偿优先偿抵押权利要实现有效存在已届期实现方法有三种拍卖折价和变卖价款清偿按顺序先后顺序或比例新增建筑不抵押一并处分不优先抵押实现有时效主债诉讼时效内主债消灭物灭失抵押实行即终止共同抵押要分清限定或者不限定限定金额分担保未限金额负连带将来发生设限度设定最高额抵押最高抵押可确定约定债权已届期设立二年作请求抵押财产被查扣宣告破产或撤销其他情形法确定质权质物要移交不履债务优先偿动产之人设质权占有标的为要件质权合同要订立主债种类和数额担保范围履行期名称数量和状况质物移交有时间需要约定其他项交付质押生效力代占质权不成立约定不明不一致实际交付为标准明知瑕疵还接受受到损害不负责质权之人有权利占有质物收孽息质权保全优先偿放弃质权转质权出质之人有权利损毁灭失可索赔请求及时行质权要求返还或追偿权利质权法规定汇本支票和债券存单仓单和提单可以转让基股权可以转让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登记生效力知识产权出质后不得转让或许可所得转让许可费提前清偿其债权或者提存第三人未经同意应无效保管运输和加工债权人有留置权债权之人占动产已届清偿有牵连同一关系可留置企业之间可除外留置标的收孽息请求偿还优先偿担保范围主债息违约赔偿保管费应当约定履行期无约不明两个月债务逾期未履行协议折价或拍卖担保物权可竞合同一物上不同类抵押质权相竞合登记优先未登记抵押留置相竞合抵押留置看先后留置质权相竞合优先效力看顺序第十二章占有占有事实占控制不同状态可分类自主他主直间接有权无权善恶意有无过失第五种有无瑕疵效不同占有推定免举证不同占有效不同占有可以自救济或者保护请求权请求返还一年内妨害排除请求权原始继受可取得丧失控制即消灭第十三章债的消灭债的发生权义务按照合同或法定特定主体财流转特定行为任多样债的构成三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主体债权债务人内容债权和债务债权应为请求权主体相对有期限债务具有特定性不许永久之存在客体应为不应为特定行为称给付债的客体有要件合法确定和适格给付形态六大类交付财物支金钱移转权利提两务提交成果不作为债的发生有事实合同或者法规定是否互负之义务可分双务和单务是否对价作分类可分有偿和无偿成立条件作分类可分诺成与实践采取形式作分类可分要式不要式是否规范有名称可分无名与无名根据主从之关系可分主从两合同是否为己设权义可分束己与涉他单方允诺可生债悬赏幸运和遗赠侵权行为可生债损害赔偿为内容无因管理不当利其他原因有事实以上合同之分类实际当中要分清债的分类有标准意思意定和法定特定相对种类债单一或者多数人按份连带两分类简单选择第五种根据地位主从债财物劳务看内容第十四章债的履行债的履行六规则履行主体要分明标的期限和地点履行方式和费用给付货币接受方不动产或义务方费用不明无约定义务一方来负担履行样态有两种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不能第一种下列情形不包括履行困难缺资力货币利息可选择拒绝履行后果重迟延履行分两种瑕疵履行应补正不能补正拒受领第十五章债的履行和担保债的保全两制度代位权和撤销权自己名义行代位诉讼程序去行使被告住所来管辖保全债权为范围撤销又称罢诉权放弃到期之债权无偿低价转财产行为财产为标的自己名义行诉讼一年之内要行使发生之日五年满撤销之权归消灭债的担保有必要人物金钱反担保保证要有保证人附从独立补充性保证设立有条件合格主体有能力下列主体禁保证未经同意国机关公益目的事业人企业法人之分支保证合同数内容主债种类和数额保证方式履行期担保范围保证期一般连带保证期主债届满六个月期间不得断止延早于等于无约定约定不明是二年要求之日开始算保证应当用书面签字盖章就成立保证范围主债息违约损害赔偿金另有约定从约定未约不明担全责保证人有求偿权承担之时期二年无效保证有后果企业分支未授权职能部门提保证机关公益违规定董事经理违章程董事股东未同意对外保证违法规内容无效主合同债权之人无过错债务担保连带责债权担保有过错担保不超二分一担保之人有过错民事不超三分一下列定金可免除恶意串通骗保证欺诈胁迫转三人转让债务未同意协议变更主合同加重部分不担责一般保证期届满未能诉讼或仲裁连带保证期届满未能要求担责任既有保证又有物放弃范围可免责协议新贷还旧贷不知不担保证责定金属于金钱保未约性质不支持定金种类有四个违约立约成解约定金要以书面订交付之日起生效。
民法口诀归纳总结
民法口诀归纳总结《民法口诀总结》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大支柱,它规范了人们生活中的各种民事关系,保护了个人、家庭和财产的权益。
为了更好地掌握和应用民法条款,我们可以总结一些民法口诀,以便于记忆和理解。
下面是我整理的几个民法口诀总结。
一、人的权利与义务:权利应一视同仁,专属和人格都有;从生到死,受保护都有,死后还有继承权;权利行使有限度,法律对之限制;人的行为自负责,义务要履行完。
二、民事主体及其行为:自然人,法人,个体户,所有权主体商事他;一切权利行为,自动人间发;民事事实有效,除非有过错。
三、物权的取得和保护:自然物,物权得,动物变成东;合法获取,来源明,保护的只有合法的东;转让物权,准许有,法律适用特殊六。
四、合同关系与法律效力:自由、平等是法的基石,合同能维护为最高;真实、合理十分重,好的合同为社会贡献;合同要约发,双方意思合,接受和回应是必须的;约定的超过法定,限制为保护优先;未成年有限制,须得监护人同意;特殊合同须特殊办,劳动、租赁和消费三。
五、侵权责任及其救济:损害行为无论多欠妥,要负责任,责任要承担;主要是违约责任,也有侵权责任;侵权可以上诉,请求赔偿和恢复,重来;有时会责任逃,承担方式应调整。
六、继承与遗赠:继承权随死,是法定又自由;儿女直系,条件须相会,配偶有特权;继承分两类:法定和遗赠;遗赠的五分之一可以自由处置;还有一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分,谁都不能随意变。
七、婚姻家庭关系:婚姻是男女间,两情温暖同心县;离婚难轻忽,先看是否真正统;家庭打没理,得追究责任;一方违约抚养,也可以维权利。
以上是我整理的一些民法口诀总结,这些口诀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记忆民法条款。
然而,我们在实际应用时仍需根据具体情况,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
民法总则口诀
民法总则口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司考民法之时间记忆的口诀一、一年除斥期间和一年的诉讼时效。
二、二年和两个月的除斥期间;二年的诉讼时效。
三、三年的诉讼时效。
四、四年的诉讼时效。
五、五年的除斥期间。
六、六个月的除斥期间。
七、七要了解:除斥期间限制形成权;诉讼时效限制请求权。
八、八要知道:超过除斥期间签字——白签;超过诉讼时效签字——黑签。
九、九要记住:计算期间时,(从当日开始的)开始的当日不算入;(从次日开始的)次日要算入。
十、十有印象:20年的最长时效不能中断、中止但可延长。
司法考试民法之关于“人”的警示一、一问夫妻对共同共有财产如何行使平等处理权?二、二问对无效婚姻的判决有没有上诉权?三、三问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有无离婚诉讼的胜诉权?四、四问离婚后的一方有无单独主张探望权的诉讼权;五、五问按份共有人“过半”有无改良权?六、六问物的担保权人有无别除权?七、七问商标法、专利法中的优先权?八、八问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权?九、九问胎儿的继承权(权利能力)?十、十问死而复生的人(被宣告死亡的人),有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婚姻复归权和解除收养权?必须记忆的“时间”1、法院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接到通知不服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民法部分口诀
本人已过司考,现将一些备考过程中总结的小口决放在此处,欢迎批评指正~(民法部分口【2012最新司考资料】[法律版]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白皮书】汇总8本全:/source/60832/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教材【三大本】3本全:/source/58877/【俗称白皮书】2012年【司法考试辅导用三大本】各科配套练习汇总:/source/59027/2012司法考试【尚德】名师案例点睛班+串讲班汇总贴:/source/61234/[司考蓝皮书]2012【指南针】考前背诵系列——卷三突破100分:/source/61165/[司考蓝皮书]2012【指南针】考前背诵系列——卷二突破100分:/source/61164/[司考蓝皮书]2012【指南针】考前背诵系列——卷一突破100分:/source/61163/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source/58871/2012司法考试【政法大学】第一、二阶段各科资料汇总贴:/source/59067/2012年司法考试【张能宝】历年真题及考点归类精解(依据最新刑诉法修改): /source/58533/[电子书下载]2012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全攻略】大汇总(12本全):/source/57726/[电子书下载]2012【三校】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各科汇总(8本全):/source/58566/【7本全】2012年司考【万国】专题讲座+配套试题及答案:/source/58327/【新刑诉法专题】:2012年版全文、新旧对比、解读(含表格版):/source/57135/2012年司法考试【众合】必读法律法规汇编三大本:/source/58189/【2012电子书】2012指南针司法考试攻略系列汇总发布:/source/58927/2012司法考试【万国】乐毅系统强化班刑法讲义+MP3课件【总则+分则】: /source/59174/2012年【万国】司法考试导读班各科资料汇总(讲义+课件):/source/56847/2012【万国】司法考试真题解析班各科汇总(讲义+课件)免费下载/source/54421/2012【指南针】司法考试真题解析班各科汇总(讲义+课件):/source/54250/2012【政法英杰】司法考试真题解析班各科汇总(讲义+课件):/source/54249/2012【尚德】司法考试真题解析班各科汇总(讲义+课件):/source/54248/2012年【三校】司法考试专题精讲与真题演练汇总:/source/57268/2012【刘凤科】海天实体法先行班刑法——总则1-17【课件+讲义】: /source/54345/[万众瞩目]2012【万国】司法考试重点法条解读(电子书):/source/56130/[高清视频下载]2012【杨帆】司法考试起航班学科方法论三国法1-4 : /source/56084/2012年众合司法考试_卷四主观题99例:/source/56128/2012【司法考试】三校真题解析全套讲义【高清电子书】:/source/56076/2012海天【刘凤科】复习技巧+实体法先行班讲座刑法总则(全):/source/56075/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图表式专题详解【电子书】:/source/55874/【2011】2011【三大本】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汇总下载(三本全):/source/42595//source/42672/2011年【指南针】司法考试考前背诵系列突破100分:/source/46189/2005-2010年司法考试历年试题汇编及答案解析:/source/44726/2011司考新增知识点(Word打印版):/source/42505/2011年万国司法考试《专题讲座》汇总:/source/38218/2011年司法考试【指南针】重点法条MP3朗读版各科汇总:/source/41784/2011年【三校】司法考试历年考题解读:/source/40593/2011年【三校】司法考试必读法条与真题演练:/source/40589/2011司法考试【三校】名师专题精讲汇总:/lawexam/source/1.html2011年司法考试【万国】真题解析班讲义+MP3音频(完整版): /source/35279/【最新巨献】2011司法考试【众合】真题班各科大汇总:/source/37870/2011【指南针】法律法规汇编合集(三卷全):/source/36742/2011【万国】司法考试历届真题分类解读汇总(五本全):/source/36358/2011年司法考试【新起点】预热班【完整大合集】/source/39279/2011司法考试一本通汇总(9本全):/source/35346/2011【刘东根】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10本全):/source/37756/2011版【张能宝】司考600分考点大串讲汇总(五本全):/source/36095/2011【众合】司法考试单科随堂强化练习汇总(五本全):/source/38009/2011年司法考试高分学员——各科汇总笔记:/source/36183/2011年【指南针】国家司法考试攻略--刑法攻略修改版:/source/36360/2011【政法英杰】真题班各科课程汇总(整理全):/source/36752/2011年司法考试【海天】真题解析班汇总:/source/36751/2011司法考试【众合】真题班各科课程大集合:/source/36753/2011司法考试【三校】真题破译班各科课程大汇集:/source/36747/中法网精品笔记(最终整理版)13科全:/source/41623/【最高院司考】历年真题联想360°【刑法、行政法】(依据最新侵权责任法全新解析):/source/20077/【最高院司考】历年真题联想360°民法学(依据最新侵权责任法全新解析):/source/20075/【最高院司考】历年真题联想360°【理论法商经三国法】(依据最新侵权责任法全新解析):/source/20076/李建伟推荐最经典的民法练习238题(与历年司考真题惊人接近):/source/21620/温馨提示:最近发现还有很多同学要找这个那个的资料,其鲤鱼每天都有很多更新,以前的贴就会慢慢沉下去,很多考友所问的资料,实在本网站都已经发过贴了,只是您还不太会使用本站的搜索功能,只要大家正确使用本站的搜索功能,就会找到你想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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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的卷二卷三民法口诀第二卷刑法刑法解释【口诀】文叔酷毙应当返家补体力文——文理解释叔——缩小解释酷——扩大解释毙——比较解释应当——当然解释返家——反对解释补——补正解释体——体系解释力——历史解释【注意事项】另加:1、任意解释——非法定解释主体的不具法律效力的解释2、客观目的解释——被社会共同伦理道德所需要的解释注意:刑法绝对禁止类推解释应当减免的情形【口诀】从小练邪剑应自宫终子孙可以减免的情形【口诀】盲聋哑半疯傻狱中教唆未遂自废武功【注意事项】另外可以减免的:1、在外国已受过刑处的;2、行贿、介绍贿赂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3、贪污数额在5000至10000元的。
结果(情节)加重犯【口诀】暴虐怪杰飞越拘绑毒奸商结果加重【口诀】1.抢劫:入户上车抢银行,多次巨额有伤亡,冒充军警持着枪,特殊物资不能抢。
2.强奸:当众轮奸,多人伤亡,情节恶劣。
从轻从减和从免,要看情节和表现,第一等,应当免,没有损害中止犯,第二等,可以免,自首罪行轻,毒品收前铲,第三等,应减与应免,两个过当胁从犯,自首立功双表现,第四等,可减免,国外犯罪已判,重大立功表现,贿赂双方交待,小额贪污退款,第五等,是从犯,从轻从减和从免,第六等,可轻可减又可免,聋哑盲人预备犯,邪教良心有发现,第七等,应当减,造成损害中止犯,第八等,应当从轻和从减,不满十八坏少年,末一等,可以从轻和从减,教唆未遂精神病,自首/立功未遂犯。
违法阻却事由【口诀】政法人员镇静自若政——正当业务法人员——法令行为镇——正当防卫静——紧急避险自——自救行为若——承诺数罪并罚的常见情形【口诀】贾月是恐黑捕杀保险人贾——生产、销售假药及伪劣产品月——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同时有杀、伤、奸、拐的是——走私并暴力抗缉(妨碍公务)(不含走私毒品)恐——组、领、参恐怖组织并实施杀、爆、绑的黑——组、领、参黑社会并犯其他罪行的捕杀——非法捕杀珍危动物同时暴力抗法的保险人——保险诈骗并害人毁财的(须有虚假理赔)34种从重情节【口诀】情节加重犯,罪名多又乱,读过此口诀,记忆不困难:幼女跟儿童,索贿与累犯;内外勾结犯国安,利用武 / 警搞叛乱;四个未成年,教唆毒品与贩黄,引诱聚众搞淫乱;四个国家干,失职造成破产,掌握机密逃窜,非法拘禁和诬陷;三个司法员,伪证毁证妨作证, * 供引起人命案,非法搜查进房间;拘禁殴打又侮辱,利用卖淫促三产,假币制造运与卖,保护区里树乱砍,邮政人员搞偷窃,个人挪用特殊款,走私武装掩,冒充警察骗,缉毒人员护毒犯,毒犯二进宫,制黄又乱传,监管虐待死与残,骗汇伪造报关单,有关人员帮着干,战时破坏与阻碍,军队装备与人员。
虽然有口诀,别忘把书看,苦干加巧干,司考要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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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假释的情形【口诀】(限制减刑同此)烧杀淫虐绑黑爆投十年以上加累犯(只要判十年以上,即使减刑后低于十年也不得减刑)缓刑、假释与漏罪缓考期内现漏罪撤销缓刑数罪罚缓考期满现漏罪漏罪另诉不撤缓缓考期内又犯罪任时发现皆撤缓典型行为犯【口诀】拄双拐持双枪招拘绑坏交通拄双拐——拐卖妇女、拐卖儿童(注意:1、出卖捡拾儿童,出卖亲生子女,收买妇幼后再卖出的,若卖出了为既遂;2、偷窃儿童又送还的,构成中止)持双枪——抢劫、抢夺(注意:轻伤以上或劫取财物的,方构成既遂。
)招——招摇撞骗拘绑——非法拘禁、绑架坏交通——破坏交通设施特殊累犯【口诀】国安、恐怖、黑社会任时再犯皆累犯适用缓刑的情形:老、幼、孕妇当缓刑累犯、集首不能缓【注意事项】集首指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包括黑社会关于立功【口诀】揭发他人、查证属实(包括揭发同伙、共犯以外的犯罪)提供线索、侦破他案(会见亲友时获得的线索不算)协助抓捕、阻止犯罪一般立功、从轻减轻重大立功、减轻免刑【注意事项】重大立功是指被指控人可能被判无期以上,或在省以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关于协助抓捕【口诀】电话短信钓出鱼指认辨认做向导联络匿址抓住人(犯罪后)同案貌、名不算联络匿址(犯罪前、中)不算亲友立功不算功刑期起算【口诀】管、拘、徒刑执行算死缓、缓刑生效(确定)算【注意事项】缓刑的禁止令与其同期特殊的因果关系【口诀】假定我可替代从此断绝关系假定——假定的因果关系(即假定没有此行为,结果也会发生,如父在子行刑前将子杀死,因果关系成立)我可替代——可替代的因果关系(如某人去沙漠旅游,水袋被人下药,又被另一人钻孔,钻孔与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下药与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即下药被钻孔完全替代了)从此断——中断(前条件不一定导致结果发生,后条件独立导致结果发生)绝——断绝(前条件必然导致结果发生,但结果发生前,后条件导致结果发生)关系——另外还有两种:1、二重的因果关系——分别都能致死,没有意思联络;2、重叠的因果关系——单独不能,合起来则能,两人成立故杀既遂。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口诀】( 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一、对象错误——如主观上想盗窃财物,客观上却盗窃了枪支。
成立盗窃普通财物罪既遂。
对重罪可能存在过失犯罪,属于想象竞合。
二、打击错误——如甲想射杀乙,因未射准而将乙身边的珍贵文物打坏,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毁损珍贵文物罪既遂,想象竞合,从一重【注意事项】1、过失毁损一般财物,不成立犯罪;2、若甲故意向乙开枪,没有打准而致丙轻伤,应以重罪未遂(故杀未遂),不能认定故伤既遂,因前者处罚重于后者,实际上是想象竞合,从一重无期减有期的计算之日【口诀】无期减有期减刑之日算关于刑期相加:卅五以上二五内卅五以下二十内剥夺政权纯叠加【注意事项】管制不超三年拘役不超一年判决后又现漏罪、新罪。
单位犯罪单罚制的情形【口诀】设施失主损无辜——1、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2、私分国资、私分罚没财物;3、消防责任事故罪;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行贿受贿纯单罪——单位行贿受贿只罚单位【注意事项】单位既可能是故意犯罪,也存在过失犯罪,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对象犯成立共犯的情形【口诀】1、行贿受贿2、重婚3、销售淫秽物品牟利罪共同犯罪中的“如实供述”供已罪必供同伙罪罪首须供全部罪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中止,教、帮犯如何认定【口诀】实行犯中止、教帮犯未遂关于共同过失:共同过失非共犯各自罪行各自担【注意事项】唯一的例外:交肇罪中指使逃逸致人死亡,指使者成立交肇罪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口诀】先并后减(并是与已判刑期合并,不是与各个罪名刑期合并;减是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口诀】先减后并(减同上;并是与将要执行的刑期合并)关于假释、缓刑考验期【口诀】假释、缓刑考验期再犯新罪非累犯平安考验期限满(假释)视为原刑执行完(缓刑原刑不再执行)减刑的最低期限:有期以下,不能少于一半被判无期、不能少于十三年死缓减为无期,不能少于二五年死缓减为二五年不能少于二十年剥夺政权的起算日【口诀】剥夺政权假(释)日起累犯则从期满算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口诀】主观上有共同故意(须有心理上、物理上的原因力)客观上有共同行为一人实行全部负责注:个别人的过限行为不能适用此原则关于诈骗罪【口诀】普通诈骗无死刑凭信集票可判死普通诈骗无死刑凭——金融凭证诈骗信——信用证诈骗集——集资诈骗票——票据诈骗可判死重罪八条:烧杀淫掠商贩爆投【口诀】烧——放火杀——杀人淫——强奸掠——抢劫商——重伤贩——贩毒爆——爆炸投——投毒从轻,减轻,免除从重情节【口诀】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口诀】应当从轻或减轻十四十八过失翁。
(14到18岁的人及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过失犯罪的才有此待遇,我们都无法享受)可以从轻或减轻【口诀】自首立功样样行。
(自首、立功只要有一样就可以从轻或减轻了)教唆犯罪未遂心,(是指教唆未遂、犯罪未遂)老翁故意半癫疯。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故意犯罪的,都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应当、可以减轻或免除【口诀】应当减轻或免除防避过当胁从族。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考虑此三种没有主观恶性或主观恶性较小)犯罪中止看两眼,(鼓励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无损当免损当减。
可以减免大功扛,(要重大立功,不是一般立功)行贿介贿快声张。
(要抢在被追诉前声张—主动交待,晚了白搭;介贿是指介绍贿赂)贪污受贿别超限,悔改过后就退赃。
(数额在5000—10000元之间者方可考虑本情节,悔改并积极退赃)尚未造成严重果,欠帐不赖诉前偿。
(恶意欠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口诀】应当从减或免除,只有从犯享此福。
(犯罪时注意别抢主犯当)可以从减或免除,聋哑盲人预备族。
(指聋哑人或盲人以及预备犯这一族人)可以从轻、可以免除【口诀】坦白可以从轻罚,如实供述即为佳。
若能避免特重果,可免处罚不算差。
(犯罪较轻同时还要自首)种植毒物别害怕,公安来前铲除他。
(主动铲,等公安来叫你铲时就晚了)轻罪外加有自首,以上皆可为免罚。
应当从重处罚情节【口诀】不满十八去教唆,外加累犯属总则。
斡旋受贿【口诀】甲利用职权或地位,通过乙的职务行为,为丁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受收丁的财物。
单位不构成此罪。
【注意事项】若乙与甲事前有通谋,或乙事后确已知晓甲收财的,则为受贿罪的共犯受贿罪的犯罪停止形态【口诀】国公人员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后及时退还或上交的不成立受贿罪信用卡犯罪【口诀】原则:对人全诈骗、对机全盗窃例外:盗窃信用卡、人机全盗窃抢劫信用卡、人机全抢劫伪造信用卡、人机全诈骗使用作废卡、人机全诈骗拾得(冒用)信用卡、人机全诈骗(以虚假身份)骗领信用卡人机全诈骗(自己卡)恶意透支(经催收后仍不归还)人机全诈骗【注意事项】盗窃信用卡信息资料,通过互联网等使用的,定信用卡诈骗罪驾驶汽车抢夺的定性【口诀】一般驾车抢夺仍定抢夺罪,但有下列情节的定抢劫罪:1、逼挤、撞击、逼倒他人;2、被害人不放手而生拉硬拖;3、明知会造成他人伤亡仍为之,造成轻伤以上的。
关于毒品犯罪:贩制走运是选择性罪名应当分别定罪数量不重复计算也不数罪并罚关于入户盗窃和扒窃【口诀】携凶——携带凶器盗窃入户——入户盗窃和扒窃——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无论次数无论量(后两者的数量也不能太小)醉驾【口诀】醉驾、飙车危驾罪横冲直撞危危罪【注意事项】醉驾出事后又冲撞的构成危危罪走私假币罪【口诀】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假币进出关于伪造货币:伪造使用停留币实为诈骗罪真伪拼凑币律以伪造货币论【注意事项】货币的伪造和变造,主要看前后是否具有同一性,有,则为变造;无,则为伪造。
制售冒名美术作品的定性【口诀】制售冒名美术品构成侵著罪侵犯商业秘密的特殊情形【口诀】敲膝骗鞋获商秘敲——敲诈勒索获得商秘膝——盗窃商秘骗——诈骗利诱获得商秘鞋——胁迫获得商秘获商秘盗掘古墓罪的法定升格条件【口诀】神手多切破神——省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手——首要分子多——多次盗窃切——盗窃(珍贵)文物破——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注意事项】盗窃之后又走私该文物,故意或过失毁损该文物的,数罪并罚关于挪用公款罪【口诀】挪用公款、实质挪作私用挪用特定款物、实质挪用他用客观原因不能还一审判前定挪款能还主观不想还不定挪款定贪污【注意事项】1、挪用公款中归个人使用的理解:A供自然人使用;B以个人名义供其他单位使用;C单位对单位,但由个人决定并谋取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