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沉降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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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之星A区7#9#11#13#楼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监测方案 (2)

2.1、监测依据 (2)

2.4资料整理及信息反馈 (7)

一、工程概况

由新乡市高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河之星A区7#9#11#13#楼位于解放路南桥铁路处院内,本次进行沉降观测的是4栋均为33层的高层建筑。

二、监测方案

2.1、监测依据

①.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②.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7)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2、监测目的、原则

①、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目的:

通过对建筑物的变形监测,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设计单位可更改原设计、施工方式,针对施工过程中缺失加以改进,做到以监测信息指导施工单位的施工的速度、顺序,进行信息化施工,以达到确保建筑物的施工安全之最终目的。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

②、建筑物沉降观测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

可靠性原则、安全性原则、经济合理性原则。

(1)可靠性:监测系统应能真实地反映被监测对象的变形、位移情况,以使所获得的信息可靠,故拟采用多层次监测。

(2)安全性:监测系统主要为施工安全服务,应能对工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可预防因施工造成的灾害。

(3)经济合理性:在保证以上两项的前题下,力求经济合理,具体表现为根据不同施工进度和其在使用功能重要性的不同,工作量的设置区别对待,并对其观测频率也加以区分。

2.3、沉降监测工作测试技术要点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①、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度不低于(DSZ1)的精密水准仪,水准尺采用铟合金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②、观测时间的要求

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监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次/30天)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

③、观测点的要求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沉降观测点依据以下原则布设:(1)参照设计图纸;(2)建筑物的四角极大转角处;(3)高低层建筑物、纵横墙的交接处两侧;(4)建筑物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

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埋设于±0.0(如±0.0与室外地平不一致,则按室外地平)以上约0.2m的位置。根据以上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本次沉降观测在4栋建筑物上各布置6个沉降观测点,共计24个沉降观测点。

④、沉降观测的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

所谓“五定”,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上的

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以上措施在客观上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不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保证各次复测结果与首次观测的结果可比性更一致,使所观测的沉降量更真实。

⑤、施测要求

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与观测程序要熟悉、正确。在首次观测前要对所用仪器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校正,必要时经计量单位予以鉴定。

在观测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工作协调一致,认真仔细,做到步步有校核。

⑥、沉降观测精度的要求

各项观测指标要求如下:

(1)往返较差、附和或环线闭合差:△h=∑a-∑b≤l.0 ,

n表示测站数。(或△h=∑a-∑b≤1.0,L表示观测路线距离)

(2)前后视距:≤50m

(3)前后视距差:≤1.0m

(4)前后视距累积差≤3.0m

(5)沉降观测点相对于后视点的高差容差:≤1.0mm

(6)水准仪的精度不低于DSZ1级别

⑦、沉降观测成果整理及计算要求

原始数据要真实可靠,记录计算要符合施工测量规范的要求,依据正确,严谨有序,步步校核,结果有效的原则进行成果整理及计算。

(二)具体施测程序及步骤

①、监测点的布设

根据工程的特点、现场的环境条件和施工进度确定监测点的布设进度。根据工程的测量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水准控制网。要求:

(1)在建筑物周围布置三个以上水准点(即工作基准点),水准点的间距不大于100米。

(2)各水准点要设在建筑物开挖、地面沉降和震动区范围之外,水准点的布设要符合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

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合理的水准控制网,与基准点联测,平差计算出各水准点的高程。

②、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

由场区水准控制网,依据沉降观测点的埋设要求或图纸设计的沉降观测点布点图,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相对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作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尽量沿统一路线。

③、沉降观测及监测周期

首次观测在观测点安稳固后开始。首次观测的沉降观测点高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以比较的基础,其精度要求高,施测时用精密水准仪,并且要求每个观测点首次高程应在同期观测两次后取平均值。建筑施工每增加5层监测一次,直至主体封顶,A区7#9#11#13#楼观测8次;主体封顶后一年内,每三个月观测一次,共计观测4次;第二年观测2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沉降稳定。当建筑物出现下沉、上浮,不均匀沉降比较严重,或裂缝发展迅速,应每日或数日连续观测。地基变形沉降的稳定标准应由沉降量~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 8-2007)中指出,一般工程若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建筑物已经进入稳定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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