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部长-最大限度降低江苏响水爆炸事故的环境影响
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 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嚓例謦子ANU JINGSHI长期违法贮疼危险麋物!_江苏峭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谰查报告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宜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 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 万元。
很大差距,一定要举一反三,亡羊补牢。
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也 作出批示,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危险源,进一步排查并消除 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派,王勇国务委员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立即54 2020.5ANLUINGSHI 1素倒耆承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
一、事故有关I情況业主要问_(一)事故有关情况事故调查组经调阅现场视频记录等进 行分析认定,2019年3月21日14时45分35 秒,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房顶中部冒出淡 白烟,随即出现明火且火势迅速扩大,至14时48分44秒发生爆炸。
事故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 领导下,江苏省和应急管理部等立即启动 应急响应,迅速调集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和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至3月22日5时许,天嘉宜公司的储罐和其他 企业等8处明火被全部扑灭,未发生次生事 故;至3月24日24时,失联人员全部找到救 出86人,搜寻到遇难者78人。
江苏省和国 家卫生健康委全力组织伤员救治,至4月15日危重伤员、重症伤员经救治全部脱险。
生态环境部门对爆炸核心区水体、土壤、大气环 境密切监测,实施堵、控、引等措施,未发生 次生污染;至8月25日,除残留在装置内的物料外,生态化工园区内的危险物料全部转运完毕。
(二)天嘉宜公司主要问题1. 刻意瞒报硝化废料。
硝化废料始终未向环保(生态 环境)部门申报登记,并刻意隐瞒欺骗。
2. 长期违法贮存硝化废料。
大量的硝化废料长期存放 于不具备贮存条件的煤棚、固废仓库等场所,超时贮存问题严重,最长贮存时间甚至超过7年。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及探讨
停产整治;9 月响水县组织11 个部门对停产企业进行复产验收,包括天嘉宜公司在内的10 家企业通过验收后陆续复产。
事故经过
14:45:35 ,旧固废库房顶中部冒出淡白烟
14:47:03 ,旧固废库房顶南侧冒出较浓的黑烟
2018 年11 月、12 月,将部分硝 化废料和污泥约480 吨,假冒 “萃取物” 名义运送至江苏省宜 兴市凌霞固废处置公司处置。
旧固废库中的硝化废料储存情况
550吨袋
新
3层
固 废
旧 固 废
库
库
硝化
48m
废料
600 吨袋
□ 南侧设有出入口(无门)
50吨袋 2层
空吨桶 □库内无动力电源和照明设施 和废空铁桶 □ 整体无通风设施
内堆放的硝化废料。
硝化废料固体颗粒燃烧物溅射
硝化废料的产生和收集、贮存情况
2次 (副反应产
苯+混酸
物硝)基苯酚等
(硝酸、硫酸混合)硝化反应
碱洗 去 水洗
除
+ 混二硝基苯
加 氢
冷却析出硝化废料
(600-700kg/d)
混苯二胺
污水处理池 半年清理 1、产生
吨袋包装
先后存储在
污水处理车间 硝化车间
煤堆场
等。
天嘉宜公司成立于2007 年4 月5 日,主要负责人由其控股公司倪家巷集团委派,重大管理决策需倪家巷集团批准。
企业占地面积14.7 万平方米,注册资本9000 万元,员工195 人,主要产品为间苯二胺、邻苯二胺、对苯二胺、间羟基苯
甲酸、3,4-二氨基甲苯、对甲苯胺、均三天甲嘉基宜苯公胺等,主要用于生产农药、染料、医药等。企业所在的响水县生态化工园 区(以下简称生态化工园区)规划面积10 平司方千米,已开发使用面积7.5 平方千米,现有企业67 家,其中化工企业56
响水3.21事故调查报告学习
(4)复产验收把关不严。在响水县复产办组织11 个部门复产验收过程中,响水县原安监局二分局组织专家于
Here is the title 2018年9 月12 日对天嘉宜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现场复查,共查出89 项事故隐患,在部分尚未完成整改的情况
下,9 月13 日就在天嘉宜公司复产审查意见中签字同意复产。
法机关依据《刑法》对相关人员提起诉讼,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惩处。
02 (二)公职人员:对有关人员的党政纪处分和有关单位的处理意见,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提出;涉嫌刑事犯罪人员,由中央纪委国
家监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天嘉宜公司和中介机构处理建议
1.天嘉宜公司
03 3.违法处置固体废物(1)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并对
四、有关部门主要问题
(二)生态环境部门 响水县环境保护局:
01
(1)未认真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未督促企业对硝化废料进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作为环境污染防治的行
02 政主管部门,没有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
规定要求。
03 3.违法处置固体废物 (2)执法检查不认真不严格。未对固体废物危险特性进行全面检测,检测项目有严重漏项,为事故发生埋下
重大隐患。
(3)对环评机构弄虚作假失察 。 对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与事实不符的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
析报告未进行认真核实,没有发现硝化H工段e废re水处is理工th艺重e大t变it动l带e来的重大事故隐患。
(4)复产验收把关不严。在明知天嘉宜公司焚烧炉违法投入使用、大量危险废物没有按要求处理到位的情况
【问责名单】响水3.21爆炸事故问责107人名单
国务院近日批复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爆炸。
事故调查组认定,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刻意瞒报、违法贮存、违法处置硝化废料,安全环保管理混乱,日常检查弄虚作假,固废仓库等工程未批先建。
相关环评、安评等中介服务机构严重违法违规,出具虚假失实评价报告。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和江苏省副省长费高云在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樊金龙同志作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督促不力,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费高云同志作为先后分管、协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代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督促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樊金龙、费高云同志在推进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工作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应予严肃问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樊金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费高云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61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同时,江苏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问题的44名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成良,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勤岳,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单国勋等44人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污染环境罪、提供虚假文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综合案例-1-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
材料与化工类《工程伦理》案例——江苏响水天嘉宣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1、案例背景1.1案例发生的时间2019年3月21日14时。
1.2案例发生的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宜公司)。
1.3案例发生的规模或性质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4案例发生后的功效该事故造成园区78人死亡(其中天嘉宜公司29人、之江化工16人、华旭药业10人、园区其他单位10人、周边群众7人、外地人员6人),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
1.5天嘉宜公司基本情况天嘉宜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5日,位于生态化工园区东南部,东临301县道,南靠大和路,西南侧为德力化工,西临经三路,隔路与之江化工相对,北侧自西向东依次与华旭药业、富梅化工、鲲鹏化工和江苏神龙经达物流有限公司相邻(见图1)。
(企业所在的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规划面积10平方千米,已开发使用面积7.5平方千米,现有企业67家,其中化工企业56家。
)图1 天嘉宜公司及相邻企业分布天嘉宜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陶在明(公司副总经理兼硝化车间主任),实际控制人为总经理张勤岳(2017年1月24日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天嘉宜公司占地面积14.7万平方米,注册资本9000万元,员工195人。
其主要产品为间苯二胺(17000吨/年)、邻苯二胺(2500吨/年)、对苯二胺(500吨/年)、间羟基苯甲酸(500吨/年)、3,4-二氨基甲苯(300吨/年)、对甲苯胺(500吨/年)、均三甲基苯胺(500吨/年)等,主要用于生产农药、染料、医药等。
天嘉宜公司分设安全科和固废焚烧中心、污水处理中心,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相关工作。
安全科由副总经理陶在明分管;固废焚烧中心、污水处理中心由副总经理杨钢分管,固体废物由固废焚烧中心负责管理。
江苏响水天嘉宜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学习
六、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六、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七、事故主要教训
1、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 2、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具体,抓落实有很大差距 4、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造成监管脱节 5、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诚信缺失和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6、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监管执法宽松软 7、化工园区发展无序,安全管理问题突出 8、安全监管水平不适应化工行业快速发展需要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
2019年11月25日
一、事故基本情况
链接:央视新闻联播6分34秒报道事故调查报告及追责
二、事故的性质
三、事故经过
四、事故破坏情况
五、事故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企业主要问题 (1)天嘉宜公司
八、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1、把防控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作为大事来抓 2、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4、推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 5、加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存硝化废料 ③违法处置固体废物 ④固废和废液项目长期违法运行 ⑤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 ⑥违法未批先建问题突出 (2)中介机构 ①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②安全评价机构 ③设计施工监理设施监测维保等机构
(二)间接原因
2、有关部门主要问题 (1)应急管理部门(响水县应急管理局、盐城市应急管理局、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生态环境部门(响水县环境保护局、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3)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响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市场监管部门 (5)规划部门(生态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局、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6)住建部门 3、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问题 (1)生态化工园区 (2)响水县 (3)盐城市 (4)江苏省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带给pcb行业的警示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 特大爆炸事故带给 PCB 行业的警示
文 / 张家亮
一、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 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A 依据法律规定和 GB 34330,判断待鉴别的物品、 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 于危险废物。
B 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首先依据《国家危 险废物名录》鉴别。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 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C 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不排除具有 腐 蚀 性、 毒 性、 易 燃 性、 反 应 性 的 固 体 废 物, 依 据 GB5085.1、GB 5085.2、GB 5085.3、GB 5085.4、GB 5085.5 和 GB 5085.6,以及 HJ 298 进行鉴别。凡具有 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 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2.2 广东省 PCB 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现状 原辅材料中化工原料多、使用量大,生产工艺复杂、 生产环节多,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再资源化潜力大, 如含铜污泥、含铜蚀刻液 ( 如表 1、表 2 所示 )。 这么大的事故必将迅速催生一系列危险废物处理 的大动作! PCB 行业应有所准备。
三、2019 年下半年广东东莞火灾频发,PCB 行 业的火灾偶有所闻,借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排除行业隐患。
推进制定化学品安全法,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 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处罚标准,强化法治措施。修 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严格执行执法公 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 核制度。
突发环境事件中典型水污染物应急去除技术及案例
突发环境事件中典型水污染物应急去除技术及案例突发环境大事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难、生产平安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平安,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及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实行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大事,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大事和辐射污染大事[1]。
突发环境大事不同于一般的环境污染,具有发生突然、集中快速、初期风险不明及处置艰难等特点。
由于产业空间布局与生态平安格局之间、产业结构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存在冲突,我国现阶段突发环境大事多发频发态势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环境风险形势依旧严峻[2]。
突发环境大事中受污染水的移动性强,自然稀释力量有限,污染物可沿河道进行长距离迁移,影响范围大,对水生态系统影响显著,直接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平安,因此,突发环境大事的应急处置是重点和难点。
笔者梳理了突发环境大事中水污染物的主要特征和去除技术要求,并对突发环境大事中常见水污染物类型及其去除技术进行了总结,以期为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技术的选择供应参考。
1. 突发环境大事水污染物主要特征及其去除技术要求1.1 水污染物主要特征突发环境大事水污染物的主要特征详细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1)可能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多、去除特性各异。
如工业化学品污染物有60 000 余种,原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危急化学品名目》含 2 800 余类危急化学品,原环境爱护部发布的《企业突发环境大事突发评估风险指南》含 310 种污染物,已纳入 GB 3838—20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标准的污染物有 100 余种。
2)污染物超标倍数大,去除率要求高。
如2022年松花江水污染大事中,硝基苯浓度最超群过GB 3838—202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0.017 mg/L)数百倍[3]。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案例(2019)
间接原因
(2)安全评价机构。 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9月为天嘉宜公司进行复产综合性安全评价时,安全条件检査不全 面、不深入,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事故隐患整改确认表未签字确认。 (3)设计、施工、监理、设施检测维保等机构。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无设计资质却出具固废仓库设计图纸;江苏中建建设 研究院绘制的固废和焚烧技改项目施工图总体布置图与实际不符; 盐城正鼎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在新固废库D-H轴梁、柱等结构布置与设计图纸不符的情况下,出具合 格的鉴定报告; 江苏巨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在未 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幵展消防技术服务 活动; 盐城大丰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出具的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施工阁总图总平面布置图与现场不符,出 图手续不齐。
间接原因
(4)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长期违法运行。2016年8月,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建成投入使用,至事 故发生时固废 和废液焚烧项目仍未通过响水县环保局验收。
(5)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在实际控制人犯罪判刑不具备资质,让硝化车间主任挂名法定代表 人;实际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技术团队不具备相应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在2017 年因安 全生产违法违规,3次受到响水县原安监局行政处罚。
(4)市场监管部门。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天嘉宜公司复产验收时,在400米苯管道和500米导热油管道未 提交检验报告的情况下,同意天嘉宜公司复产。在天嘉宜公司复产后,未对存 在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
间接原因
(5)规划部门。 2010年至2017年,生态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局为天嘉宜公司6批项目补办的规划许可证未经县规 划和城市管理局审批,生态化工园区规划与上位规划不符,天嘉宜公司所在地范围不在响水县城市 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对“未批先 建”违法行为监督检査不力。 (6)住建部门。 2010年至 2017年,响水县住建局先后为天嘉宜公司补办了6批工程的7次施工许可手续,均是 在幵工建设后补办(含新旧固废库),且未对有关企业进行处罚。
江苏响水3·21事故通报
盐城响水化工企业爆炸事故“3·21”(案例分析)小M优锐思教育3月27日春分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生态化工园区未迎来春雷,却突发惊天一爆。
一、爆炸单位基本情况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于2007年04月05日在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陶在明,天嘉宜主要从事表面活性剂、感光材料、液晶材料、新型功能材料、环氧树脂固化剂和石油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包括间羟基苯甲酸、苯甲醚、对叔丁基氯苯、氯代叔丁烷等。
天嘉宜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在2016年过期,延期换证的信息未能查到。
企业申请过ISO9001、ISO14000、OHSAS认证,但这些证件都已被撤销,OHSAS认证撤销时间正是3月21日爆炸当日。
2018年,原国家安监总局发布《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显示,天嘉宜有“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等13项问题。
多位安全环保专家透露,这13条安全隐患,几乎每一条都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这次爆炸的涉事公司,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从2015年起多次被罚。
先是原法定代表人张勤岳,因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100多吨,严重污染环境,被判犯污染环境罪,罚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30万罚金,公司一同被罚人民币200万。
从2016年到2018年,更是被盐城市环保局、响水县环保局因为环保问题处罚7次,再罚款179万。
2018年2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曾发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
其中在有关安全隐患问题清单中,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有13项问题。
其中包括:1.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仪表特殊作业人员仅有1人取证,无法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
3.生产装置操作规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区操作规程和工艺技术指标;无巡回检查制度,对巡检没有具体要求。
4.硝化装置设置联锁后未及时修订、变更操作规程。
“响水3.21特大事故”引发的工程伦理反思
“响水3.21特大事故”引发的工程伦理反思摘要: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门类繁多、工艺复杂、产品多样,生产中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毒性高,因此化学工业是污染大户之一。
同时,化工产品在加工、贮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都有可能产生大量有毒物质而影响生态环境、危及人类健康。
近些年,化工事故频发,化工安全也引起人们对化工行业工程伦理的反思。
关键词:化学工业、化工安全、工程伦理中图分类号:Reflection on Engineering Ethics Caused by "Xiangshui 3.21 Catastrophe Accident"Wang Rong(Chongqing Changfeng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 Chongqing 401220)Abstract:The chemical industry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national economy, with various categories, complex processes and perse products. The pollutants discharged in the production are of many kinds, large quantities and high toxicity. Therefore, the chemical industry is one of the major polluters. At the same time, chemical products in processing, storage, use and waste disposal and otherlinks may produce a large number of toxic substances, which willaffect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endanger human health. In recent years, chemical accidents happen frequently, and chemical safety alsocauses people to reflect on the engineering ethics of chemical industry.Keywords: Chemical industry; Chemical safety;Engineering ethics1背景介绍化工行业就是从事化学工业生产和开发的企业和单位的总称。
江苏响水爆炸案,涉案中介机构错在哪里?
2019 年 3 月21 日14 时48 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宜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 78 人死亡、76 人重伤,640 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 万元。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导致事故企业硝化废料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暴露,干扰误导了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作为为天嘉宜公司提供环评等服务的中介公司,到底错在了哪里?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1、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四条,2017 年7 月为天嘉宜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认为冷却结晶回收混二硝基苯能够达到预期效果,“项目变动后废水处理方式发生变化,回收了部分物料,不属于重大变动”,与天嘉宜公司的实际情况不符,报告内容严重失实。
该报告意见是盐城市原环保局通过项目现场验收的依据之一。
2、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江苏省原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废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 号)要求,2017 年5月受天嘉宜公司委托编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报告》,将此工作转包给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但仍以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名义出具论证报告。
3、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编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报告》过程中,天嘉宜公司副总经理杨钢和总工程师耿宏提出将硝化废料补充到论证报告中,论证报告编制者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李利芳提出增加硝化废料属于重大工艺变更,需要重新进行环评、审查和竣工验收,杨钢、耿宏最终商定硝化废料问题不写入论证报告,论证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
此论证报告作为环保部门危险废物管理、执法的基础依据。
4、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全资子公司,2018 年 6 月在为天嘉宜公司编制《环保设施效能评估及复产整治报告》时,未对旧固废库内的危险废物种类、成份、来源及贮存时间进行查验,出具的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导致天嘉宜公司在没有满足环保的条件下复产。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违法处置固体废物。多次违法掩埋、转移固体废物, 偷排含硝化废料的废水。 曾因非法偷运、偷埋危险废物 124.18 吨, 被追究刑事责任。
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长期违法运行。至事故发生时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 仍未 通过响水县环保局验收。
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在实际控制人犯罪判刑不具 备担任主要负责人法定 资质的情况下,让硝化车间主任挂名 法定代表人,严重不诚信。
制标准》 附录A所示的标签。
2.3 危险废物堆放
(1)检查内容
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 堆放高度、墙距等是否符合规范
(2)规范要点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 粘土层,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
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
企业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 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不相容的
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 危险废物仓库是否设置围堰,防止仓库内的 液体流到仓库外,同时防止雨水倒灌进仓库。
• 仓库内是否设置了气体导出口、气体净化装 置、安全照明设施、观察窗口等。
(2)规范要点
•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 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 贮存场所地面须硬化处理,并涂至少2mm密度高 的环氧树脂,以防止渗漏和腐蚀。
•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 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 应急防护设施。
谢 谢!
01 /事故解析 02 /事故防范措施
危险废物 因具有不稳定、易燃易爆、腐蚀
等危害特性,其在接收、运输、贮存、处置过程 中会面临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和挑战!
生产过程中 产生的废物必须储存在专用储存
仓库,不得随意堆放!
2.1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1)检查内容
• 仓库“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等 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建设防泄漏收集装置。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 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解读及警示(78页)
二 爆炸原因 14
硝化废料燃烧特征对比
硝化废料固体颗粒燃烧物溅射对比
起火原因: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逐一排除了其他起火原因,免费安全资料+微anquan2022;认 定为硝化废料分解自燃起火。
经对样品进行热安全性分析,硝化废料具有自分解特性,分解时释放热量,且分解速率随温 度升高而加快。实验数据表明,绝热条件下,硝化废料的贮存时间越长,越容易发生自燃。天嘉 宜公司旧固废库内贮存的硝化废料,最长贮存时间超过七年。在堆垛紧密、通风不良的情况下, 长期堆积的硝化废料内部因热量累积,温度不断升高,当上升至自燃温度时发生自燃,火势迅速 蔓延至整个堆垛,堆垛表面快速燃烧,内部温度快速升高,硝化废料剧烈分解发生爆炸,同时殉 爆2库02房0/11内/30的所有硝化废料,共计约 600 吨袋(1 吨袋可装约 1 吨货物)。
有 不少居民都是听到消息后,前来献血。
03
2020/11/30
专家驰援
3月21日,国家卫健委第一批调派专家分队中 的 11名医疗专家赶到现场……
一 事故概述 12
国务院近日批复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 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 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事故调查组认定,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刻意 瞒报、违法贮存、违法处置硝化废料,安全环保管理混乱,日常检查弄虚作假,固 废仓库等工程未批先建。相关环评、安评等中介服务机构严重违法违规,出具虚假 失实评价报告。
硝化废料取样进行燃烧实验,表明硝化废料在产生明火之前有白烟出现,燃烧过程 中伴有固体颗粒燃烧物溅射,同时产生大量白色和黑色的烟雾,火焰呈黄红色。经 与事故现场监控视频比对,事故初始阶段燃烧特征与硝化废料的燃烧特征相吻合 (见下图 ) ,认定最初起火物质为旧固废库内堆放的硝化废料。事故调查组认定 贮存在旧固废库内的硝化废料属于固体废物,经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属于危险废物。
江苏盐城响水化工厂爆炸分析并与天津滨海大爆炸对比
分析江苏盐城响水化工厂爆炸事件与天津大爆炸对比详细情况:2019年3月21日14点48分左右,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救援、秩序维护等工作。
截至28日10点,江苏盐城响水陈家港化工园区爆炸事故已致64人遇难,危重21人,重伤73人。
爆炸的起因及环境风险相关因素: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有透露是因为操作不当导致厂内一处生产装置起火,初期未能有效控制火情引起爆炸,爆炸物质为苯。
而苯系挥发性很强,具有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和致癌性。
爆炸发生后,一度当地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超标57倍和348倍。
水体污染方面,新丰河闸内断面二氯乙烷和二氯甲烷目前超标2.8倍和8.4倍。
这次爆炸的涉事公司,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从2015年起多次被罚。
先是原法定代表人张勤岳,因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100多吨,严重污染环境,被判犯污染环境罪,罚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30万罚金,公司一同被罚人民币200万。
从2016年到2018年,更是被盐城市环保局、响水县环保局因为环保问题处罚7次,再罚款179万。
到2018年2月,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显示天嘉宜公司存在13项安全隐患,要求进行整改:1.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仪表特殊作业人员仅有1人取证,无法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
3.生产装置操作规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区操作规程和工艺技术指标;无巡回检查制度,对巡检没有具体要求。
4.硝化装置设置联锁后未及时修订、变更操作规程。
5.部分二硝化釜的DCS和SIS压力变送器共用一个压力取压点。
6.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苯罐区、甲醇罐区未设置罐根部紧急切断阀。
7.部分二硝化釜补充氢管线切断阀走副线,联锁未投用。
8.机柜间和监控室违规设置在硝化厂房内。
9.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不匹配,如供应科没有对采购产品安全质量提出要求。
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对我国固体废物监管执法与立法的启示
案例解析业务77江苏响水“3 • 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对我国 固体废物监管执法与立法的启示Lessons for Solid Waste Law Enforcement and Legislation from the Caseof "321" Xiangshui Major Explosion in Jiangsu Province摘要江苏响水“3 • 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既暴露出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存在固体废物监管重点不明、执法方向不 准的问题,也暴露出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法律责任过轻的问题。
总结此案的经验教训,今后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在进行固体废物监管时,应当将危险废物监管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并将具有重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作为监管执法 的主要对象。
同时,正在修改中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应当加强对违法贮存、处置危险固体废物行为的惩罚力度。
关键词响水爆炸事故;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监管■文/李艳芳李程2019年3月21日,位于江苏省盐 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 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宜 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 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 失超过19亿元。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 发布的《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 司“3 • 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査 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认定,江苏响水“3 • 21”特别重大 爆炸事故(以下简称“响水爆炸事 故”)是一起由于企业长期违法C存 危险废物导致废物自燃,进而引发爆 炸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
响水爆炸事故固然对所有危险废物产 生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警示,但 同样重要的是,这一事故也暴露出当 前的固体废物监管执法与立法存在一 些比较明显的问题。
本文总结了响水 爆炸事故中暴露出来的固体废物监管 执法问题,并进一步指出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中存在的不足,最后就以上 问题提出了改善的建议。
融媒时代调查性报道的责任守望
融媒时代调查性报道的责任守望作者:刘扬来源:《传媒》 2019年第21期文/刘扬摘要:有着“新闻皇冠上的明珠”美誉的调查性报道始终是体现“守望者责任”的重要承担者。
本文以江苏响水爆炸事件报道为例,分析融媒时代媒体通过调查性报道行使社会守望职责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关键词:调查性报道响水事件社会责任影子效应一直以来,调查性报道被看作是内容型媒体的核心报道力,是媒体守望者责任的重要体现。
调查性报道操作难度和经济投入较大,因此令很多媒体望而却步,但正在发生变化的传播生态环境让各类媒体不得不重新审视这颗“新闻皇冠上的明珠”。
一、调查性报道是守望责任的重要载体1.调查性报道依然是“新闻皇冠上的明珠”。
调查性报道是新闻媒体守望责任的重要载体,被称为新闻报道中的“奢侈品”。
学界对调查性报道定义各有不同,笔者采纳甘惜分在《新闻学大辞典》中给出的定义,“调查性报道是一种以较为系统、深入地揭露问题为主旨的新闻报道形式”。
调查性报道被看作是媒体的核心报道力,记者基于公意做深入调查,继而揭露某些被故意掩盖的真相。
调查性报道对记者的要求较高,需要记者胆大心细,在调查之前准备好各种预案,从寻访知情人、提问的方式等调查技巧,到观察安全通道、隐藏身份等自我保护方法,记者不仅需要较高的业务水平,而且必须要有较强的心理素质。
2.调查性报道的守望实践。
调查性报道的选题必然要立足公意,并且要揭露某些被隐藏的真相,选题的设置能力决定了媒体的影响力,但在现实环境中,报道的选题最好针对政府当下有能力解决的问题。
如果调查的问题政府一时难以解决,不仅容易激发群体性事件,导致刊发的阻力较大,而且现实意义也较小,选择一些有现实意义的话题,既提出了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又可以借此推动政府工作。
使用采访素材形成一篇调查性报道,首先要将素材进行全面整理,然后以画树形图的形式将文章结构大致明确。
报道的主题是树干,在主干的两旁画出树枝,每个树枝的上写下资料中的各种内容,这样一来,调查素材就都凝结在这张图里了。
响水化工厂爆炸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响水化工厂可能发生的爆炸事故,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降低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适用于响水化工厂及周围一定范围内的爆炸事故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应急指挥部成立响水化工厂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 指挥部组成应急指挥部由以下部门组成:(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事故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发布等工作。
(2)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救援、事故调查、环境监测、物资保障等工作。
(3)综合协调组:负责应急物资调配、人员调度、后勤保障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
(5)交通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周边交通管制、车辆疏散等工作。
(6)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
三、应急响应1. 预警信息当接到化工厂爆炸事故预警信息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状态。
2.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3. 人员疏散根据事故情况,迅速组织周边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4. 现场救援(1)灭火救援:消防部门迅速到场,采取灭火、冷却、隔离等措施,控制火势。
(2)搜救被困人员:组织救援队伍深入现场,开展被困人员搜救工作。
(3)医疗救护:医疗救护组迅速组织救治伤员,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5. 环境监测生态环境部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6. 交通管制交通保障组对事故现场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通行顺畅。
7. 舆论引导宣传报道组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
四、应急处置措施1. 灭火救援(1)根据火势情况,采取冷却、灭火、隔离等措施。
(2)选择合适的灭火剂,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响水化工爆炸应急预案
一、前言为有效应对响水县可能发生的化工爆炸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响水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化工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响水化工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日常工作。
3.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规模和危害程度,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原则1. 生命至上,确保人员安全为首要原则。
2.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控制。
3. 科学决策,依法依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4. 协同配合,资源共享,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五、应急处置措施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人员疏散(1)迅速组织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疏散。
(2)对疏散人员进行安抚,确保其安全。
3. 现场救援(1)迅速组织消防、医疗、公安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2)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4. 环境监测(1)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掌握污染情况。
(2)对受污染区域进行隔离,防止污染扩散。
5. 事故调查(1)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 信息发布(1)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对受影响区域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六、后期处置1. 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2. 对受影响区域进行环境修复,恢复生态环境。
3. 对事故遇难者进行善后处理。
七、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参与应急处置。
2. 资金保障:设立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3.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4. 技术保障:加强应急处置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案一审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和所辖响水、射阳、滨海等七个基层法院11月30日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2019年3月21日,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已被吊销营业执照)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因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期违法违规贮存、处置硝化废料,企业管理混乱,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天嘉宜公司主要负责人由其控股公司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委派,重大经营管理决策需倪家巷集团决定、批准。
倪家巷集团与天嘉宜公司共同决策实施不法行为,为了集团自身利益,在天嘉宜公司技术、设备不过关的情况下仍同意上马间苯二胺项目生产线和硝化工段,明知硝化废料有毒、易燃易爆且储存地点不符合安全条件,仍未加强安全管理,未对硝化废料大量、违法贮存予以制止或提出合理处置方案,放任天嘉宜公司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最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关责任人应依法对事故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天嘉宜公司还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焚烧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原天嘉宜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为谋取本单位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贿送财物,亦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另查明,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等6家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导致天嘉宜公司硝化废料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暴露,干扰、误导了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盐城市环保部门和响水县应急管理、环保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日常监管严重缺失,复产验收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玩忽职守行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部分国家公职人员还存在受贿行为。
法院根据各被告单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自首、认罪认罚等,分别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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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长:最大限度降低江苏响水爆炸事故的环境影响
近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全力协助支持地方科学妥善应对,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的环境影响。
李干杰强调,要全面加强环境监测,深入开展污染状况研判,为事故应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千方百计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事故现场污水及固体废物的清理处置工作,严防受污染水体进入灌河,切实防范事故次生环境灾害;要密切关注天气状况,提前做好万全准备,应对降雨对处置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
生态环境部介绍,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陈家港化工园区内新民河、新丰河、新农河3条入灌河河渠已经全部通过筑坝拦截的方式封堵完毕,同时组织人员对坝体进行加固、巡查和实时监控,确保污染水体不入灌河。
23日,为了解爆炸区域环境影响及风险状况,副部长翟青带领专家深入事故核心区,现场查看事故爆点大坑废水、爆炸区地面坑塘废水及固废等情况,监测人员对污染水体进行了采样分析。
生态环境部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清华大学等单位调集环境监测及水、固废、土壤处理等方面30名专家,全力支持当地科学妥善处置事故。
工作组协助地方进一步优化事故区域大气和水体的环境监测方案,对河道内污染水体、核心区残余化学品、污水及固体废物等情况进行摸排,提出了污染治理工作初步方案。
工作组要求当地全面调度周边区域应急池、储罐、运输罐车等资源,做好污水处置设施、园区污水厂技术对接工作,确保设施尽快投入运行。
制定应对降雨预案,提前做好人员调配和物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