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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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规定

一、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制度和领导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对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学校领导干部和党员都要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团结,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民主集中制的方针是“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要做到“四个服从”(①个人服从组织;②少数服从多数;③下级服从上级;④全党服从中央)。

二、党支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每位支委对分工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三、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委员监督。委员应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督促。

四、学校领导班子实行分工负责制,日常工作依照分工职责,分管领导要做好管理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重大问题必须以集体研究进行决定,不能以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五、学校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召开党支部会议,由集体讨论决定,反对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的行为。

六、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要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内外的意见,尊重群众,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必须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集体讨论,不能以书面签字,碰头或其他会议代替支委会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八、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书记或校长要摆正自己在集体领导中的位置,参与民主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不允许在违背多数人的意见的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九、党支部委员在集体讨论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每个领导都要执行由领导集体做出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议,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但在行动上不得违背集体决议,也不允许在群众中公开个人意见,更不允许自行其是,另搞一套。

十、每位领导干部都要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相互尊重相互团结,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在领导班子中建立团结、民主、宽松和谐的工作气氛。十一、领导干部之间要经常沟通,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克服缺点、改进工作,齐心协力,共同搞好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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