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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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保障,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整治目标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我们将实现三个“明显提升”和四个“100%”目标:企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一体化信息化监管优势逐步显现。

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素质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设施配置应用更为广泛。

企业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专业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充实,监管手段更加有效。

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各环节隐患治理覆盖率达到10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率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达到100%。

企业“安责险+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运行率达到100%。

企业重点岗位职工培训考核达标率、持证上岗率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1.深化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

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坚持双重预防体系与标准化建设同步建设运行,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

2.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

2020年年底前,完成三级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确保实现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全覆盖。

采取聘请第三方和安全生产专家的方式,对“两重点一重大”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

3.全面排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企业聘请高水平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202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危险化学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近年来,我国危险化学品事故频发,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决定从2024年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目标1. 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

2.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3. 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4.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人为失误。

5. 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三、实施方案1.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清单,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2. 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

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加强对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4. 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

各级政府应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5. 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理和环境监管。

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理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置,防止环境污染。

6.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7.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

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8. 推动危险化学品产业转型升级。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逐步减少高风险化学品生产。

四、组织实施1.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三篇

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三篇

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随着国家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能源需求急剧增加,电厂作为重要的能源供应单位,承担着重要的电力生产任务。

然而,电厂中存在着大量的危险化学品,一旦出现事故,不仅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还会给环境带来巨大的破坏。

为了加强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全社会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 目标1.1 建立完善的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1.2 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他们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应对。

1.3 加强电厂与政府、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二、实施方案2.1 加强电厂危险化学品的管理2.1.1 制定电厂危险化学品的统一分类、标识和命名规范,确保员工对危险化学品的识别和管理。

2.1.2 建立危险化学品台账,明确每种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存放位置和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盘点。

2.1.3 完善电厂危险化学品的进出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领用的审核和审批,确保安全可控。

2.1.4 加强电厂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防火防爆设施建设,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环境符合标准要求。

2.2 加强电厂员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2.2.1 对电厂全体员工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2.2.2 对电厂的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

2.2.3 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检验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效果,并及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

2.3 加强与政府、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2.3.1 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及时了解政策和法规的变动,确保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符合要求。

2.3.2 加强电厂与周边社区的沟通与合作,向他们及时传达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信息,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

2.3.3 积极参与社会义务活动,提高电厂在社会各界的形象和声誉,使电厂成为公众满意的单位。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管和管理,推动危险化学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利益不受侵害,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本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在三年内,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水平,实现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全面整治和管理。

二、主要任务:1.加强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持: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监管效果。

增加监管人员数量,提供相关培训,加强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2.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体系: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要求和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标准和指导性文件,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操作指南和技术支持。

3.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企业准入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审查,并对未达标的企业进行整改。

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环境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储存和运输要求和标准。

加强对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的监测和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

5.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6.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机制,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或减轻事故的发生和影响。

三、保障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投入,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用于加强监管力量、提供技术支持和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奖惩机制,对于安全管理工作出色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3.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化平台,实时监测和管理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情况。

山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山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山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危险化学品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压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我们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三年专项整治,使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改善,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对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安全风险防控。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风险等级,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3.严格安全生产监管。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4.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效率,降低事故损失。

5.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6.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技能,减少人为事故发生。

四、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省、市、县三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负责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制定实施方案。

各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措施、时间节点等。

3.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氛围。

4.落实责任追究。

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5.定期开展督查。

各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6.建立激励机制。

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政策,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区域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行动”,即: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安全风险管控提升行动、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行动。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1.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梳理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隐患,对涉及工艺设备、设施、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建立隐患排查清单,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所有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治。

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跟踪整改效果。

2. 安全风险管控提升行动:评估各企业的安全风险等级,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方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明确风险点,制定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提升安全监控信息化水平,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时监控危险化学品动态信息,预防事故发生。

3. 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行动: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其必须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执行严格。

开展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形成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1. 组织动员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

2. 自查自纠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组织企业按照规定自查安全隐患,编制隐患整改计划。

3. 检查督导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政府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促整改落实。

4. 整改提升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根据检查结果,督促企业逐项完成隐患整改,同时进一步优化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背景与目标危险化学品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并确保公众安全,我国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管理水平,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全过程的安全。

2.实施原则2.1. 安全第一:将安全放在首位,保护公众、环境和职工的安全,实施预防为主的原则。

2.2. 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整合资源,建立合作机制,形成协同作战的合力。

2.3. 严格执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非法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2.4. 整体推进:协同推进行业监管、企业自身管理和科学研究,形成立体化危化品安全防控体系。

2.5. 问题导向:围绕安全问题,分析症结,找准问题,强化重点,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3.重点任务3.1. 完善立法和政策体系3.1.1. 完善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3.1.2. 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溢出物环境应急处置方案等相关政策。

3.2. 企业安全生产3.2.1.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守则:制定适用于不同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守则,明确企业的安全义务和责任。

3.2.2. 安全生产培训:组织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认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2.3. 安全生产设施与装备:加强对企业生产场所和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3.3. 危化品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管理3.3.1. 储存和使用机构许可: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机构的核准和许可制度,保证储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

3.3.2. 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4.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管理3.4.1. 加强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的注册、备案和许可管理,严控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质量和数量。

3.4.2. 检验检测与监管:加强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检验检测和监管,确保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第一章引言危险化学品是以燃烧、爆炸、毒害和腐蚀等性质威胁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的特殊物质。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方案,以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目标任务1. 建立完善的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任务:a. 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现预案全覆盖。

b.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c. 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2.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任务:a. 制定并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确保企业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b.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c.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任务:a. 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b. 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控系统,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c. 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跨区域运输安全合作,共同防范运输事故。

4. 提高公众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知识和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氛围。

任务:a. 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b.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提高公众的安全素养。

c. 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公开制度,增加公众对危险化学品安全问题的知情权。

第三章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a. 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推进相关工作。

b. 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2. 政策法规的完善a. 修订并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b. 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惩处力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危险化学品在现代工业和日常生活中的广泛应用,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在三年内,大幅度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1.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加强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和协作机制。

2.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制度,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

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环节采取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3.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建立统一的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识制度,促进危险化学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4.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专业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

5.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三、机制保障和经费调配2.调整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职责,并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严重违规企业进行关闭整顿。

4.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四、预期成果和检查评估经过三年的整治行动,预期将实现以下成果:1.大幅度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和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减少事故隐患。

3.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工作得到规范和普及,提高危险化学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水平。

4.各级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专业能力得到提升,能够更加快速、有效地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

危化品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危化品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危化品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危化品三年专项整治方案(精选10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

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危化品三年专项整治方案(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危化品三年专项整治方案(精选10篇)1一、工作目标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问题为导向,以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显著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一)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地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xx〕2号)要求,积极作为,履职尽责,深入研究本地区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重点难点问题,要对严格安全准入、推进科技强安、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化工园区风险管控等工作提出具体可行的推进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开展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安全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专门发展化工产业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聚集的集中区或工业区(以下统称化工园区)安全管理,降低化工园区系统安全风险,增强化工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化工园区设立是否取得了县级以上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批复。

2、化工园区是否完成详细规划,并取得了县级以上政府批复。

202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第一章绪论1.1 背景与目标初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促进危险化学品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危险化学品相关事故发生概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1.2 重点任务1.2.1 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研发、生产、储存、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并推行阳光生产制度;优化布局和用地规划,减少危化品企业在人口密集地带的分布;推进低风险产品替代,减少高风险化学品的使用;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响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2.2 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和使用管理,规范各类场所的危险化学品存量和使用量,防止事故的发生;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1.2.3 加强监管体制建设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政府职能;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加大危险化学品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1.3 实施路径1.3.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与督导,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1.3.2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公众的安全意识,增强社会各界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重视。

1.3.3 配套保障机制加大经济投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物质基础条件,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装备,加强科技支撑。

1.3.4 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运输等环节的动态监测和预警,确保风险可控。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2.1 规范生产、储存、销售环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销售环节,采取严格的计划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某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某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某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危险化学品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

然而,危险化学品的不当使用和管理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某市决定启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背景和目标1.背景:近年来,某市危险化学品事故频发,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安全威胁和损失。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市政府决定制定并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具体措施1.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销售和运输环节的监管制度,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3.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提高运输安全措施的执行力度,减少危化品运输事故的发生。

5.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可控。

6.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深入挖掘事故原因,推动责任追究,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三、预期效果1.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率明显降低,保障公众的安全。

2.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发生。

3.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应急预案,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对社会的影响。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的监督,减少违规行为,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和可控。

5.推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形成有效的法律制度和惩治机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总结某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对于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意识、强化监管和完善应急预案,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将会大幅减少,公众的安全将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完整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完整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危险化学品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任务1.开展企业自查自纠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查找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

3.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提高应急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装备水平,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能力。

6.加强宣传教育四、具体措施1.完善法规制度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监管力量,提高监管人员素质,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确保整改到位。

5.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科技创新,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完善应急预案企业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

7.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危险化学品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公众安全和推进可持续发展,政府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总体目标1. 加强危险化学品存储和运输监管,提高事故预防水平。

2. 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事故发生。

3. 增强应急救援能力,提高事故应对和处置效率。

4. 推动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

三、行动计划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在危险化学品领域立法完善,加强相关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提高法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2. 完善监管体系a)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强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b) 建立安全评估与核查机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c) 增加监管部门的人员编制和培训力度,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

3. 强化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a) 对危险化学品存储和运输环节进行加强监管,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b) 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c) 完善事故报告和信息发布机制,及时传递事故信息,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 推动信息化建设a) 建设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的自动采集和交换。

b) 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和监测能力。

四、落实措施1. 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 加强技术研发和培训a)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研发,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的水平和应用能力。

b) 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3. 设立奖励和惩罚机制a) 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绩效考核和评价制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企业予以奖励。

b) 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严格的处罚机制,以起到威慑作用。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附件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附件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

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铉、硝基脈、氯酸皎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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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

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

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团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政、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头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日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区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开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 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

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

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

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

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

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

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

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资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

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

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

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

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 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

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

现有涉及确化、氧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馆、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

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盛顿。

4.推动技术创新。

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

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

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

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

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舍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

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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